绝不是要自己的孙子做皇帝,绝不是!
要知道,格尔箸如今也不过四十来岁!
她不禁紧紧按住自己的肚子,届时,他又该如何对待自己腹中的这个孩子?一个名正言顺的,皇帝与皇后所生的孩子?
一个亲姐弟孕育的、血脉里流淌着罪恶和丑陋的孩子?
她的手抚摸着自己隆起的肚皮,那里紧绷、肿胀,却能感受到轻微的律动,“它”还什么都不懂,只是一只混沌的肉球,但“它”又是会呼吸的,与她的呼吸频率一模一样。
这是一颗畸形的却可爱的果实。
蛮蛮抬头,看着面前那张陌生的脸、熟悉的人:“城主……请您帮我。”
华清渡从宫里出来后,就一直在院子逗鹦鹉,一直将鹦鹉喂到吃撑才停了下来。
措达拉换上了小撮的金黄色的胡须,依然是蜷曲的,一身青黑短打,看起来颇像个护院,他带了个人进来。
来人穿着普通,其貌不扬,向华清渡单膝跪地,行了个礼,然后揭开了自己最外层的一张面皮。
瞧面相是个青年男人,是许构。
华清渡挑挑眉,他又揭下来一层。
里面是个失了水的番薯。
“大少爷!”老头道。
华清渡满面微笑,请他到一边,“许叔,快请坐。”
若琼芥在场,一定能认出来,这是城主府的许管家,若华舜还在世,便能告诉你,这是江湖上有名的“千张面”许花容。
许花容今年好几十了,单论本相,自然和花容月貌没什么关系,但他使得一手好易容,年少的时候是个江湖游客,曾经受人雇佣,扮成则昭夫人的样子,去城主府偷东西。
他相貌模仿的十二分好,但还是被华舜一眼识破,两人对打了几招,许花容心服口服,两人握手言和,成了朋友。
后来他便留在城主府做了“许管家”。
当日华清渡与琼芥带了那追杀他的贼回城主府后,许花容便扮成了那贼的样子,悄悄地溜回了黑衣人中去,又在受疑遭害之前扮成了其中另一人的样子。
他跟随他们,一直到了宣国境内,竟然进了请英阁,后来又阴差阳错地跟了亓官逸。
中间不知多少奇遇,换了多少张皮子,但他一直是“身在曹营心在汉”。
华清渡将许花容带来的、复制的亓官逸的书信一一看过,稍稍皱眉:“懿王殿下的生母是什么身份?”
许花容道:“不过是行宫里的一个宫女。”
“可是名门望族罹难之后罚没的女儿?”
“那倒是没有听说,大概只是个寻常百姓。”
亓官逸因为“隐身”从未上过学塾,但写信的措辞颇为文雅……华清渡又道:“你说今日常有些陌生人士出入懿王府,却是些什么样的人?”
许花容思索片刻,答:“看起来是些江湖草莽,被七殿下藏在内室……对了,前些天,其中有个人一直盯着我,不知是何缘故。”
“你可认得他?”
“从未见过。”
华清渡掂了掂自己手上的面皮,“许叔,可曾有人看穿过你的易容?”
许花容眉心大动:“您是说!”
“我不过随口一说。”
“在被模仿者的亲眷面前或许会有破绽,但从未被不熟悉的人拆穿过,“许花容道,“少爷,我的皮相绝无破绽。”
“您之前告诉过我,您的易容之术是在游历的时候意外获得的,对不对?”
许花容点头:“是。我二十六岁那年,在宣北商道的茶水铺子边遇见了一个老乞丐,他教了我几招,后来我自己琢磨……慢慢便有了驾驭‘千张面’的能力。”
“您记人容貌,过目不忘,可还记得那老乞丐的相貌?”
“记得!”许花容画工一流,随手取了一根树枝,便在地面上绘了一张脸。
这是一张很平淡的老人的脸,眼角处遍生皱纹,面颊窄瘦深陷,像很久没有吃过饭的样子。
华清渡道:“他的本相就是这样子吗?”
许花容犹豫了。
“许叔可有见过他的本相?”
许花容有破开皮相直描骨的本事,此刻却长叹了一口气。
“从未见过。”
“那你看看这个人的骨相……”
第70章 为刀
琼芥假装“受妖女蛊惑,色令智昏”了近十日,实在是憋得辛苦,到了第十一日,终于接到了卓铭请见的讯息。
卓铭是个三十来岁的精壮男人,高鼻豹眼,人高马大。琼芥一进屋内,便拿腔作势地与他面对面坐下。
他松弛了下手臂,任媚比丘以一个小鸟依人的方式靠在他的胳膊上。
卓铭自大却警觉,一句话要兜好几个圈子。琼芥与他周旋不断的时候,媚比丘就像没有骨头一样躺在他大腿上。
他身体略微发僵,心里好别扭。
卓铭最后似乎笃信了他“一人吃两家饭”的诚意,但留了一手,不肯告诉他自己手里现有的内线到底是谁。
好在能琢磨出些隐藏的消息,这些消息与渠家老小手里的线索一对,合上了。
当晚,渠家的人迅速出动,如鹰隼猎鸽般捉来了正在写密信的秦素。
秦素最开始的时候还在狡辩,抵死不肯承认,说那些由密码写就的羊皮条子不过是些寻常的信件涂鸦。直到渠老将军抬出了先祖的遗训,直言秦家子孙兴盛,死了他一个还有的是人承继,他才慢慢开了口。
试问一个几姓家奴,能有多少忠诚?
他对卓铭也不是完全忠心的,不过是想浑水摸鱼地穿好几层皮子,无论将来是哪一方胜了都能得到好处。秦素被老将军一顿雷霆万钧的鞭子抽打,一边失禁一边招了个七七八八。
卓铭识人不明,牵了一头墙头草一样的头羊,于是牧人只需要拽一拽羊角,便能牵出这一长串披着白色皮袄的黑羊羔。
渠老将军雷厉风行,对内对外一样强硬,不惜壮士断腕。于是,藏在苹果里的害虫被一条条挑了出来,有价值的策反,没有的立刻绞杀。
这样才能结出一只完美无瑕的苹果。
琼芥与老将军一直谈到深夜。于是第二天,那些密信依然在投递着,用卓铭熟悉的字体和方式,从善缘庵慢慢流到领主府。
但他现在只能知道,别人想让他知道的。
琼芥带着媚比丘,火急火燎地来到了卓铭的住处,告诉他西京旧部已经逮住了几个叛徒的事情,他的神情看起来比卓铭这位“亲爹”还要捉急。
卓铭对他这样的行径也是颇感意外,还是急切地问道:“被清理掉的,是哪些人?”
“古修、罗晨、马苏青……”
前两个是卓铭能叫得上名字但是并不重要的中等军士,后面的那几个,卓铭连听说都没有听说过。
琼芥悄悄打量着卓铭的表情。
世界上最难的事,是将别人的金银装进自己的口袋里,将自己的想法装进别人的脑袋里,而他不仅想要卓铭向他愿意的方向思考,更要在未来抢空他的荷包。
这要怎么办得到?
华清渡曾经教过他,要以一只羊羔的方式出现,越蠢越好,越笨越好,必要的时候主动把脖颈放在猛兽的口齿之下。
做一棵最叫人看不上的墙头草。
因为没有人会相信,墙头草有勇气抢走他的荷包。
“不要着急,我的朋友,”卓铭揽过琼芥的肩膀,“军士们搞次训演都要死几个人呢,何况是这些暗桩,稍有折损也是常事。”
琼芥皱眉:“我已经阻止过,说他们都是西京本地人,怕清理过后会后院起火,但渠月他并不听。”
卓铭淡淡一笑,“你这么说,他当然不会听了,被人埋了暗线不就是后院起火吗?还是最大的那种火。”
“可是……”
“好啦好啦,”卓铭反而安慰他,“你就是太年轻,太心急了。”
琼芥:“我是为将军考虑而已……也是为卓家考虑。”
卓铭道:“等家主回来,我便会为你引荐。家主求贤若渴,你好好用心,想要好前程,还不是轻而易举?”
“是我急躁了,多谢将军。”
琼芥告辞离去。卓铭看着他的背影,二十岁不到,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
他轻笑了一声,对一旁的媚比丘道:“你这个小男人,倒是长得很漂亮。”打成骨环一定也很好用。
媚比丘扬了扬眉,趁热打铁道:“但也只剩下漂亮了。”
渠望华掰那些叛军的嘴巴,一连掰了三日,得到了连篇废话,只有其中的一样,还有些意思。
卓铭在秘密养着一些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它们耗费巨大,藏在西京背后连绵不断的金山之中。
消息是从一个文职那里得到的,他的族亲娶了卓氏旁支的女儿,隐隐听到一些风声,他说那些东西像一头巨兽,每年要吃掉卓家上百万两白银。
吞金兽也无这样的肚量,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反常必为妖,渠月老将军对它们相当感兴趣,派了不少精锐进了金山,暗中查探,但那山里的路弯曲如羊肠,一个入口有上百个岔口,每个岔口又彼此勾连,进入其中的军士常常会像遇见鬼打墙一般,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
但对于重要的事,付出多少精力都是值当的。
渠氏的人在山谷里足足转了十日,将那一片的地形摸得比自家的后院还要熟悉,绘了一张完备的地图,也自然而然地看到了群山之中的东西。
那份地图和密信被马不停蹄地送到了渠月面前,被以往的每一封信都要急,渠月老将军忙不迭地打开它,继而沉默了。
这是一种死寂的沉默。
琼芥侧头看向老将军,他苍老的面庞落在灯下,光影滑入眉心的沟壑,他在发愁。
渠月将那封信交给琼芥,闷声道:“阿荆,你得自己去看一看。”
“看什么?”
渠月长叹了一声:“一些值得一看的东西,它已经消失了二十余年,你们这辈人或许没见过,但总归值得一看。”
那是一种铁血的杀器,从脚腕一直武装到牙齿,上百片密集的铠甲和锯齿状的铁刀,冷森森地暴露在空气中,军队是整齐而肃穆的,除了号角声、马声与金属声,,没有任何人的声响。
琼芥站在树上,整个身体隐藏在树冠投递下的巨大阴影里,一股寒意从脚底板升了起来。
铁浮屠、拐子马。
化骨环卓家在他们的驻地养了这样的一支重兵。
其实可以理解,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嘛,一个家族攀登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后,大抵是不会满足的,他们会一直向上,终点是山顶或者悬崖。
到了逐鹿争锋的地步,个人的武艺是不行的,哪怕是号称“天下第一”的化骨环也不行,手里必须要有这样一支东西。一个万人敌至多能敌万人,但一只上万人雄狮呢?
算一笔账,一个人能以一敌三,它就能胜三倍之数,一个人能以一敌十,它便能敌万万的铁骑。
更何况,战争不是单纯的乘除加减。
瀚沙王有蛇人军,化骨环有铁浮屠,风息人有什么?
他们有一支号称狼血之后的军队,但这支血脉已经沉睡了太久太久,久到很少有人记得了。
“你看到了什么?”渠老将军问。
琼芥看着他下垂却锐利的眼睛,“我在死人谷里出生,那里曾经弱肉强食,我的父母族人,都被一股不知道哪里来的沙匪杀得一干二净。”
“我的老爹将我捡了去,教我学刀。他告诉我,只要好好学武艺,手里握紧了我的刀,就能够保护我自己。后来又有一位老前辈对我说,若我的刀有不怕死的意志,就能够保护我想保护的人。”
渠老将军微微一笑。
“但如果我想保护的人有很多很多呢?一把刀能保护得了他们吗?一把刀杀得完挡在我们面前的敌人吗?”他问。
渠老将军望着他,“我们需要有很多很多把,肯为我们的族人死的刀。但是孩子,这是很难的。”
琼芥道:“风息的军士是最勇猛的,他们肯为了自己的族人去死。”
渠老将军垂眼:“但他们并没有战无不胜。”
“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被磨到最利。”
琼芥的刀放在桌子上,暗红色的重刃在烛火下像一截凝滞的血,渠老将军的大手缓缓抚过思凡的刀身,轻声道:“一把好的刀,刀刃、刀身、刀柄……各个部分都要好,缺一不可。”
“还有持刀的人。”
琼芥道:“主上。”
渠月微微一怔,“主上仁慈。”
“凶恶的人手中的刀是掠夺的刀,只有仁慈的刀,才是守护的刀。”
琼芥或许是信服华清渡到了极致,才能在这样的时刻,依然极尽拥戴之能:“这把刀扎进去,直指患处,剜肉除脓,多一丝血都不要流。”
渠月“喔”了一声:“所以很多的事,还要劳动持刀的人去想,我们这些做刀的,只需杀人拼命就是。”
“也许吧,晚辈认为我们需要做好我们该做的。”
琼芥抬头,望向繁星闪烁的天际,不知过了多久,渠月突然道:“可能光做刀也不够,仅仅会杀人也不行……”
第71章 使命
“要睡着的狼醒来,是要付出代价的,血泪的代价。”
年轻一辈人的人已经很少知道,为什么风息一族会被称为狼血之后,是因为骁勇善战吗?或许有这个原因,但“狼血”,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强军”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