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血之哀——歌特狂热
歌特狂热  发于:2013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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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维希也只是个普通人而已——他多么想这样认识自己啊。他是摇滚明星,他躲避追捕的经历堪称神迹,他羞辱了众多特工组织——那些指挥官们常说,是恶魔借了给他用来逃脱的翅膀。可他不擅长的事也有很多,比如分辨谎言,比如让自己变得绝情,比如读取对方的想法。

星川怜的那些总是被平静如水的表情所掩盖的想法,路德维希从未读懂过。他回到路德维希身边的时候,林雾寒依然杳无音讯。路德维希没有向他询问,他自然也不会多说一句话。从两人在路德维希家楼下的一个十字路口撞见到路德维希把他狠狠地压在身下、右手以一种几乎要捏碎骨头的力量把他的双手腕攥在一起举到床头时,前后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

星川怜舔(嘿嘿)弄着路德维希的耳垂,声音飘忽喑哑,还带了一丝邪气。“我记得你以前都是用左手制服我的……难道说……你的左手……发现了它更擅长做的事情……唔……嗯……”

路德维希的右手,从那时起,就不再痛了。

两天后,林雾寒回来了,她像是怕被别人看出脸上有什么痕迹一样,刻意化了比舞台妆还厚的浓妆。路德维希一时间有点不习惯,他相信所有熟悉她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林雾寒看都没看给她开门的星川怜一眼,径自走向坐在钢琴前面的路德维希,把一个心形的银饰戴在他裸(噗—)露在外的脖颈上。

关于这些天的“失踪”,正如路德维希料想的那样,她闭口不谈。虽然内心里同样把路德维希认作知己,但林雾寒只把认为有必要告诉对方的事情说给他听。这一点上两人倒是很像。

因此路德维希也没有追问。

毕竟发生在林雾寒身上的改变并没有影响到她在音乐上的表现。随着大受好评的新专辑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售,第二次世界巡演已经蓄势待发。

路德维希和弗朗西斯的再次相遇,依然是在他的演唱会上。只是地点由巴黎的歌特酒吧换成了洛杉矶的露天体育场。

乐队给予洛杉矶和其他城市一样平等的待遇——驻留一星期,只给歌迷一个晚上的狂欢。而这一次,弗朗西斯无论如何都不愿错过舞台上光芒四射的……旧爱?不对,现在他依然深爱着那个早已变得更成熟、更英挺的男人。他面对着网页上那个剪了短发、身穿漆皮军服的主唱,看得入了迷。斜戴的黑色军帽在路德维希涂了苍白粉底的脸上打下小块的阴影,下方一双不加修饰的蓝紫色眼睛像是在和弗朗西斯对视。

VIP票早已被抢购一空,弗朗西斯只得悻悻地在仅有的几个座位中选择了一个和舞台的距离最近的。他当然知道,当演出真正开始的时候,是不会有人坐着的。

路德维希透过密密麻麻的人群瞥见他的概率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弗朗西斯抢到票的喜悦没过多久就被这个残酷的结论冲淡了。门票售罄以后,弗朗西斯便通过各种渠道打听VIP票的转让信息。演出前夜,终于有人发布了他渴求已久的信息。

弗朗西斯的电话拨过去之后,悠长的忙音刺激着他的心跳越来越快,终于对方懒洋洋地接了电话,还仗着奇货可居的优势狠狠地宰了弗朗西斯一把。弗朗西斯不得不怀疑,那家伙根本就是一个票贩子,至少也是伪歌迷。

可他仍需要对这个可恶却“可敬”的小青年千恩万谢。

正因为有了那个家伙,弗朗西斯才能凭借着一个并不比其他狂热歌迷——当然绝大多数身为女性——所制作的横幅高明多少的一面旗帜,成功地唤起了舞台上天神般耀眼的路德维希的注意。那面旗帜由黑色打底,简约的白色线条勾勒出一只胳膊和刺入其中的针管,上面清晰地印着一大滴殷红的血珠,浮现在最上方的是纤细却醒目的黄色叉号。尽管自诩为一个浪漫的人,弗朗西斯却自觉地承认自己没什么艺术品味,设计出这样一面从艺术的角度看绝对会贻笑大方的旗帜,除去因其与众不同而便于吸引对方目光的目的,就只是为了表明自己所在乎的,再也不是那种有着夺目色泽的体(明知被河蟹也不愿换词)液。

那面旗帜给路德维希带来的意外震撼,被他强烈的职业精神和对演出曲目的极端熟练度勉强地压制住了,因此并没有影响到他在舞台上的演出。路德维希反而也像是要吸引弗朗西斯的目光一样——他明知那不属于一个歌迷的崇拜——更加卖力地表演,挑战着高难度的演唱技巧,钢琴演奏中更是充满了华丽的炫技。这一轮全球巡演结束后,洛杉矶的歌迷成为了最受人嫉妒的一群,这是后话。

路德维希对弗朗西斯的态度从没过分强硬,反倒自对方在电话里用一如既往的柔软嗓音告诉自己,他以后不会再觊觎自己的血液时起,开始软化至土崩瓦解。曾经倔强得满身是刺的路德维希自从融入了乐队,有了值得相信的伙伴并且开始逐渐实现自己的音乐理想以后,就神不知鬼不觉地变成了自己原本不敢奢望的样子。他的脾气依旧很坏,却学会了宽容,神经依旧敏感,却学会了放松和享受生活。而弗朗西斯原本就从未彻底离开路德维希的心——他的占领区至今还飘着小旗呢,就像现在他举起来挥舞的那面一样。

也许路德维希也对两人的重归于好保留了一丝希望——如果能和他好好地在一起,他甚至可以抛弃全部的情人、性伴侣和风流韵事。至于星川怜——两人之间被众多女歌迷叫嚣着只差写进乐队的官方网站里的罗曼史,只要被弗朗西斯温柔的蓝眼睛轻轻地盯上一会儿,就会化为灰烬了。

回到后台等待返场的那段时间里,路德维希写了张纸条攥在手心。他以为没人会留意自己的小动作,殊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自己的临时情人——至少这就是他给那个男人下的定义——星川怜,看得一清二楚。至于那个此时本应忙着换装的吉他手是否会因他这个不留情面的定义而伤心,这根本不是路德维希应该考虑的事情。

他只想在返场之后,借着和台下歌迷握手的机会把纸条准确无误地塞进弗朗西斯手里——他还有些担心弗朗西斯会矜持得不伸手呢,或者就算他伸出了手,身边的年轻人不知会把他挤成什么样。不过命运给路德维希安排的是最好的情况:弗朗西斯牢牢地占据着他在第一排的位置,熟悉的修长手指带着丝丝寒意,触到路德维希滚烫的手心,然后稳稳地钳住了那张纸条——它或许意味着一段新情缘的开始。

第十四章:Der Ex-Geliebte-前情人

不出意外地,路德维希在酒店的套房内等到了额头沁出细细汗珠的弗朗西斯。他甚至特意换了一身装扮,那一定是在距离体育场最近的那家高级男装专卖店现淘来的——路德维希之所以下了这样一个定论是因为他也曾在橱窗外驻足过许久。那件纯白色的休闲西装就像这个能把白色穿得最好看的男人一样吸引着他的目光,以至于他情不自禁地幻想着被它包裹起来的感觉——当然那个场景离他还是远了些。路德维希的身材早已不复少年时期的单薄,而是逐渐锻炼成了如今结实健硕的样子,就算是为了他的音乐事业,他也要长期坚持健身,才能在一场接一场的大型演出中健步如飞,跑出足够远的距离使大舞台两端的歌迷也能满意到晕眩——这种事情的确在演出中时有发生。而那件漂亮的小西装,仅仅是那该死的腰线设计就已经在赤裸裸地炫耀着:只有纤细甚至是瘦削的男人才配得上我。

弗朗西斯穿着那件西装上衣,搭配一条灰色马裤,伫立在门口,像是在等待一个邀请的信号。路德维希请他进来,那个总是喜欢激烈地表达感情的男人还没等两只脚全部迈入房间,就用右臂揽过路德维希精壮的、此时有些僵硬的腰身,左手卡住他的后颈。他想亲吻路德维希,却不知该从哪一寸皮肤开始,他没有留意到路德维希平静如死水般的表情,最终,弗朗西斯滚烫的唇——柔嫩的似乎沾上了唇膏香气——贴在了路德维希的右脸颊。

这个吻完全背离的路德维希先前的期待——要么冷冰冰地拒绝一切肢体接触,要么就用一个火辣的深吻封缄这些年来的恩恩怨怨。可弗朗西斯这个内敛却又充满了暧昧情愫的吻,路德维希只觉得,太有意思了。

他把弗朗西斯引到沙发上坐好,两人同时对往事采取了回避的态度。经过了弗朗西斯对路德维希的舞台表现的大肆赞扬以及路德维希故作谦虚的应和,整个房间里,除了从音响里幽幽飘出的上世纪的法国香颂,没有任何杂音。

都觉得自己对对方余情未了的两个人,一个是当红的摇滚明星,一个是大学医学院的精英教授。缠绵婉转的法语女声背景下,他们的脸相距一个茶几的距离,两颗心的距离已经缩短到一毫米。

“你不是来祝贺我演出成功的吧?”

“当然……不是……”

弗朗西斯接下来的动作犹如电光石火,他大步跨过茶几,东西掉落的乒乓声掩盖了女歌手——那是他小时候最喜欢的情歌女王——穿云裂石却又百转千回的高音。路德维希没有像此前推开他在门口拥抱的手臂一样拒绝他的热情,而是挺身迎接弗朗西斯隔着白西装和蓝紫色衬衫的滚烫的腰腹,右手紧紧地握着他后颈上方的细发,自己头顶上海没来得及清洗的发胶刷过弗朗西斯没有一丝乱发、光洁饱满的前额。

“你这身迷人的打扮,实在是令我受宠若惊……”

“舞台上的你,更甚……”

“现在的我呢?”

“别问那些……没用的问题了……嗯……”

弗朗西斯安静地枕在路德维希汗水淋漓的胸膛上,脱力到懒得开口的程度。沉默的一刻钟竟然毫不拖泥带水地飞速跑走了,路德维希不禁莞尔。弗朗西斯虽不是个话痨,可也不是个喜欢装深沉的男人,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此前的他一直颇为主动地缠着路德维希是因为有求于他,而现在这个年轻的教授似乎已经到了无欲无求的境界。

这种类似于旧情复燃的桥段所引发的沉默,虽不至于尴尬,但仍是路德维希想要摆脱的情况。

“我说……”

“那个……”原来弗朗西斯也想在这个时候开口。

现在才彻底放松的路德维希可以说在刚刚的恣意欢爱中还是略带紧张的,尽管略微迟钝的弗朗西斯未必察觉——他只顾使出浑身解数取悦对方顺便自己享受快感了吧。两人相视一笑,还是路德维希先开了口。

“五年了,想见面的话早就可以逮到对方,没什么挑战性的低难度游戏……”

“游戏?”弗朗西斯睁大了还略带水汽的湛蓝眼睛,“我真的……从来……都不认为这是个游……”

被轻轻吻上的嘴唇压抑了句末的那个字。

现在,到底算怎样的情况呢?在错误的时间却着魔似的想起了星川怜那双仿佛洞悉了一切的、在幽暗如此时此刻的环境中会吞噬掉所有的黑暗使眼色由灰转黑的眼睛,愧疚感谈不上,但路德维希还是感到隐隐的不安。

“我大概是相信缘分的吧,没有刻意去找你,然而这次演唱会,我订票之前顺便查了一下前几年你们的巡演记录,似乎,除了莫斯科,我和你,真的没有半点交集。”

“噢,莫斯科那次,气氛火爆到我现在还记得,我真是爱死俄罗斯的姑娘们了……”

“我是去开会,还听了暮郁深博士的一场特别精彩的报告,你或许知道,当初是他的研究揭露了你的……”见路德维希的脸色不对劲,弗朗西斯自动屏蔽了“血液”这个敏感词,“那些一本正经的老顽固们似乎都不关注摇滚音乐圈吧,否则怎么会不知当时你也在莫斯科——虽然我也不知道你们去演出的消息,那段时间我真的是太忙了。不过话说回来,你隐藏得这么好,他们不知道也是理所当然……”

路德维希苦笑一声,这样还能叫隐藏得好吗?那持续了将近十年的追捕与逃亡,偏偏自己还算是个公众人物——他甚至想到,或许自己的某位铁杆歌迷碰巧是个只手遮天的家伙,才能暗地里保护自己在这些年间有惊无险地活下来。已经被磨练得几乎不敢相信人性的路德维希,在多如牛毛的“血液狂热者”中,似乎也只能原谅弗朗西斯一人。

就这样……原谅他了吗?这个虽带着疑问本质上却已经得到肯定的认知使路德维希苦笑的程度加深了几许,面部表情有些微扭曲。

“你的前辈嘛。说到底,是我的血害死了他弟弟,他想杀我。”

弗朗西斯的话匣子猝然紧闭,他的面色只凝重了片刻,继而舒缓成欣慰的样子。原因之一是,路德维希的回应证明他终究还是听到了自己所讲的话,他半自然半刻意制造的话茬以闲聊的形式缓解了那段漫长的沉默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情绪。是的,弗朗西斯的感受与路德维希相反,他更急切、更紧张,对两人之间的沉默充满畏惧,因为他更需要对方。

还有第二个原因,那便是他接下来所说的话。

“你不用再想他了,两年前他就已经死了。”

路德维希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却也不像是事先已经掌控全局的样子。两人心照不宣地略过这个算是个小意外的旁枝。路德维希此前对这件事的确是一无所知,而他也不想知道暮郁深的死因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事情。死亡是多么简单的一个过程,想必作为医生的弗朗西斯会更加淡然地看待它,而他,路德维希·冯·斯坦伯格,没什么理由为那个上一次见面还是在四年前的男人哭丧或者欢跃,他只会继续抱持自己的想法,过自己的人生。而弗朗西斯依稀感觉到,路德维希此前不知暮郁深已死这个事实,两人有着怎样的过去他没心情追问,至少从目前所有已掌握的情况来判断的话,那个人跟路德维希不可能有过恋人关系,而他,弗朗西斯·德维尔,更关心的是他和路德维希会有怎样的未来。

“如果他真的想杀你,那么他一定会把你的样貌深深地锁在脑子里,并且当他看着你——无论是真实的、相片上的还是臆想中的,总是会带着恨意。在巴黎的一个多月里,我也经常看到你,后来也总会想到你,你在我面前的每时每刻,我都怀着爱意……啊,我竟然说出这么浪漫的话,我应该改写一首诗出来,你说呢,路德维希?”

路德维希轻笑,伸手撩了一下弗朗西斯依旧浓密的浅棕色头发,语气冷淡却暗含宠溺:“连威廉那个从来不读书的文学白痴都比你有文采,至少我还可以用他的一首诗来谱曲。”

“喏,我知道,就是那首,经常被歌迷和乐评人调侃的《Goodbye Tonight》,通篇都是大白话,哪比得上我这个……”

“我说的不是那首,是那小子的新作,歌名,哦,不对,是诗名,叫什么来着,我谱曲谱得痛苦死,那瞎了狗眼的老板竟然一口咬定说这歌词能引起青少年歌迷的共鸣……”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互相调侃,连带上无辜的、至少还算一名优秀的吉他手只是文学功底薄了些的威廉·奥布莱恩先生。

最后,弗朗西斯突然双手捧起路德维希的脸,为这个动作感到别扭的路德维希还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弗朗西斯近在咫尺的放大面孔,特别是那双明明早已退去了激情产生的水汽却依然湿润的眼睛,幽深的目光吞噬了路德维希的影像,把它安置在瞳孔的正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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