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为什么不杀我。
我只会暗杀,明着杀人我怎么都学不会。
你真笨。
第一节
啊?你找“灵柩”?哎呦,客官我们这里是客栈,可不是棺材铺,江州最好的棺材铺在左转右转再左转三个弯的那条
街上。棺材是挺好的,就是路不太好走。哎呦,客官您别动手啊,你看这剑多利索呀,您别把小的头给割下来咯。
啊?您要找的灵柩是个人?哎,都进了灵柩的人,有什么好见的?
哎呦哎呦,客官你别别别别……先把剑收起来好了。来来来,喝杯茶,给您压压惊,哎哟客官你可别瞪着我呀。是小
的不是,我我……你看我这张嘴,真是该死,是给您解解渴,你看这大雪天的,外面一定很热吧。
哈哈哈,哈哈哈。客官,小的不太会说话,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啊?小的在这里干了多少年了?有那么十几年了吧,
记得刚来那会,江州还发大水来着,哎呦,那水大的,没把小的淹死!
嘿嘿,小的混了这么多年还是小客栈的老板,没办法,混日子嘛。
哎呦,客官你说这客栈不小,嘿嘿嘿,多谢夸奖。
灵柩?唉……我们这里真没这个人,他妈也真不会取名字,有谁的孩子会叫灵柩的?
啊?不是灵柩是凌九。嘿嘿,您看小的,这不是不知道嘛。
啊?什么?他是曾经的天下第一?小的真没听说过呀。
好的,客官您慢走!下次欢迎再来!
好不容易送走了那群凶神恶煞的江湖人,我鞠躬鞠地腰都要断了。话说这么几年江湖上的人怎么一个长的比一个怵目
惊心?
唉,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阿九,我要喝酸梅汤。”躺在柜台后面躺椅上的人终于讲话了,看我刚才被人拿刀抵着脖子的时候他怎么连个屁都
没得放?
“大冬天的,你让我去哪里找酸梅汤?”我没好气地吼了一句。可能是声音太大,外面屋檐上的积雪被震下来几大块
,把刚刚扫干净的路面又埋在雪里了。唉,等会儿我又得去扫雪。
“阿九……你练成了狮子吼吗?”那个人声音懒懒的,听的我心里像只猫爪子在挠。
我没好气地道:“还不是你害的!”一天到晚都让你不得安生,你能脾气好吗?
“阿九……”
“干嘛?”
“我渴了。”那个人的声音懒懒的,黏黏的,我一直不明白一个大男人的声音怎么会这么好听。
“好,我帮你做酸梅汤。”唉。我就是贱,只要这人说一句话,我立马贴着脸就上去了。
真是的,不知道到底谁是老板,谁是伙计。难道真如师父说的那样,我一辈子都是个奴才的命。我叹了口气,认命地
走进厨房。
我发誓,在我转身的时候,我绝对看到他贼贼地笑了,这个兔崽子。
算了,看着昨天晚上他那么累的份上,就当是补偿好了。
啊?你问他为什么昨天晚上他那么累?你管的着吗!
第二节
我叫阿九。你问我姓什么?我怎么知道,这个问题连我的师父都不知道。我是个孤儿,是师父在城墙的洞里捡到的。
为什么叫阿九?
嘿,是因为师父捡到我的时候,我只有九斤重,他老人家就叫我阿九了。怎么取这么难听的名字?切,那是你没听过
更难听的,你不知道在前面练剑那个矮冬瓜叫狗来,就是因为师父捡到他的时候见到一条狗,他就叫矮冬瓜狗来了。
还有破鞋啊、羊娃、鸡血呀什么的,一个一个奇奇怪怪,不像是人的名字。相比之下,我的名字多么地具有艺术的美
感。
没办法,师父捡到的孩子太多,没办法一个个取名。名字嘛,一个代称罢了,随便叫什么都无所谓。
师父是干什么的?师父是替某个组织训练杀手的,专门收留没人要的孩子,训练他们作为杀手。这就直接造成了师父
的一大爱好就是满大街地捡孩子,不论男女,不论长相。
你问这个院子这么小,总这样捡孩子,不会人满为患吗?那是你多虑了,师父捡孩子又不是不挑剔的,譬如说他捡我
的原因是,我天赋异禀、筋骨奇佳什么什么的,最后总结一句话:是个练武的好材料。就是长像太一般,扔到人堆里
找都找不到。哼,男人要那么好看干什么?鸡血那小子长得比女孩子还好看,白白嫩嫩的,动不动还脸红什么的,又
什么用呢?还不是被我一掌打翻在地,吐了满地的鸡血。
你问我平常干什么?杀人啊。谁让我是杀手。我杀过人没有?你不是废话吗,没杀过人叫什么杀手。害怕?哎,有什
么可害怕的。不就是一刀割了那人的脑袋就行了嘛,我割人脑袋的动作很利落,往往我收刀了,那人还在那里杵着。
这就足够我走到离他很远的地方,因为等一会儿,他的血会喷得满屋子都是。我的只有两套衣服,我不能弄脏我的衣
服。这种杀人方法被我的师父所推崇,这就直接造成他对以后我的师弟们的教导,都是这种野蛮的割脖子式的杀人方
法。
这个被羊娃嗤之以鼻,我也不认同他的方式。他认为杀人就该不见血才好,不是有一句话叫做杀人不见血嘛。他杀人
从来不见一滴血,他杀的人就像睡着了一样,谁也看不出来。有时候他杀的人和别人同睡一张床,早上别人起来的时
候才发现身边的人已经死了。
真是可怜,和死人睡了一晚上。
想着就觉得恶心。羊娃觉得我才恶心,他说,血飙地满屋子都是,别人多难打理。我才懒得理他,但是我也不会和他
打架。我们打架,是要出人命的。
我虽然不介意多杀一个人,但是和我一起被师父捡回来的几十个人,只剩下破鞋、羊娃、鸡血和我了,所以我才说名
字一点都不重要,活下来并不是因为你的名字取得有多好。这几个人再少一个的话,打麻将总是三缺一,也是挺讨厌
的事情。
我们用各自的方法杀人,我们都是杀手。
杀人总有目的。
破鞋杀人的目的是为了鞋子,他喜欢每天都穿一双新鞋,鞋子要做工精致,镶珠嵌玉,非常好看。因为在师父捡到他
之前,他太穷了,只能捡着别人不要的破鞋穿。某天他知道破鞋这个词还有别的侮辱性的意味在里面的时候,他立誓
这辈子每天都要穿着新鞋。新鞋要钱买,杀人会得到很多的钱。
鸡血杀人时因为不喜欢别人盯着他的脸看,当杀手可以不让别人看到他的脸。我记得十三岁之后,我也就没有见过鸡
血的全部面目了。他总是用什么东西把脸蒙起来。真是的,夏天那么热,也不怕其疹子。
羊娃嘛,我不知道他杀人的目的是什么,他好像特别喜欢换着方法杀人,总觉得这人怪怪的。
我杀人是为了钱,杀人能拿到很多钱。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我人生没有别的愿望,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是我的最想要
的。等攒够了钱,我就告别师父,去娶个老婆,给我生几个胖嘟嘟的大娃娃。师父给我的人生目标下了个定义,叫实
在。
等我凑够了钱,数了数白花花的银票,五千万两。你发出那么大的惊叹声干什么?五千万两是很多钱吗?我不知道这
是多少,我没有花过什么钱,这么些年来的衣食住行都是师父付钱,我不知道银子这东西到底有多贵重。
不过听破鞋说,这些钱可以帮他做很多双珠屐,足够他穿到下辈子每天都会有新鞋穿。他总是往鞋店跑,对这个市场
行情比较了解。
那够不够我娶个老婆来着?
鸡血说,只要我的老婆不是个公主或者是个赌徒,这些钱还是够我挥霍一辈子的,我怎么会去娶个公主做老婆呢。这
个国家的皇帝实在是太强大了,只生儿子,没有一个公主。想要和亲,只能从诸侯王的女儿里面抓个合适的嫁到他国
去,惹得诸侯王一片怨声载道。
呵呵呵,扯远了。
其实我一直想要个丫头来着,不是说,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么。我想要一个胖乎乎的虎丫头,每天让她骑在我的
脖子上,带着她去看大戏,吃冰糖葫芦。我每天看着隔壁家的三婶的丫头就这么骑着她爹的头上出去玩的,可是三婶
家的丫头太瘦了,我要个胖乎乎的小女儿,戳戳她肥肥的小脸,她就会咯咯咯地笑起来。
在我向师傅辞行,他问我为什么不干了。
我说我存够了钱,我要去乡下娶一个虎头虎脑的傻丫头,生一堆胖乎乎的傻小子,再生一个胖乎乎的女儿。
师父慢慢摸着他那只有十三根胡须的胡子。是的,你不要笑,我数过,师父的胡子只有十三根,一根不多一根不少。
他非常珍惜自己的胡子,每天睡觉之前要戴上一种叫做髯套的东西,用来防止胡须脱落。
我把他的胡子从第一根数到第十三根,再从第十三根数到第一根。数到一百三十七遍的时候,他的胡子没有多长一根
出来。他说让我帮他做一件事,做到了我便可以走了。
他让我去凌家。
第三节
凌府是什么地方?我虽然不在江湖上混,可是该知道的还是知道。
凌家可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家族。凌家在江湖上的地位,和皇家在天下的地位是一样的,人称叱!江湖多少年啥啥啥啥
的。特别是近几年凌家出了个凌家三少爷,年纪轻轻,武功了得,剑法无敌,就是武当山的当家掌门来了,也得败于
他一把青峰剑下。
我二十一岁的时候进了凌家当护卫,身份什么的都是破鞋这娃伪造的。我只是在一群凶神恶煞的人面前马马虎虎地露
了两手拳脚功夫,把他们打得屁滚尿流。当时正好被某个凌家堂主看到,其实这是破鞋故意安排的,他非常热情地邀
请我去凌府当护卫,我也欣然同意,就这样我很顺利地进入了凌府。
这次师父交代的事情很特别奇怪,并不是杀人,只是让我尽量接近凌家的三少爷。从破鞋那里我得知,这个凌三少爷
是凌老爷最疼爱的小妾所生,天资聪颖,五年前他十五岁参加试剑大会,一战成名。是真正的青年才俊。
我想想我五年前在干什么,也许他参加试剑大会的时候我正在杀人,也许正在和破鞋他们打麻将,谁知道呢?
我只是个寻常护卫,没资格要求去见凌三少爷。况且我进凌家的时候,他正在参加一年一度的试剑大会,根本见不着
。我在凌府每天凌晨起床,找个隐蔽的地方独自练刀,师父说武功一日不能荒废。
鸡鸣时分便和其他的护卫去吃早饭,吃完了和凌府的护卫们一起训练。说句实话,那些训练我连一滴汗都不会流,却
要装作很吃力的样子。闲下来就想着媳妇、傻小子和胖虎妞。
我从有记忆开始就在杀人,一直杀到现在,我习惯了每天握着刀去杀人的生活。
那些日子我不用接杀人的活计,日子清闲得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原来不杀人的生活是这样子的。日子平淡无奇,少了
鲜血的腥臊,却也清闲自在,我从来没有那么自在过。
一个月飞快地过去,久雨之后太阳终于赏脸,天空万里无云。我奉命去藏经阁搬书出来晒,把书在太阳底下一本一本
铺张开来,整个院子里都是书。那些书本都只是平常的典籍,不要以为会是武功秘籍,我要是有一本武功秘籍,宁愿
它被虫蛀地破破烂烂的,也绝对不会如此招摇的拿出来晒的。
这样来来回回搬了几十次,书也快搬完了。春末正是容易犯困的时候,我也是晕晕乎乎的。让你这样折腾几十回,你
不想睡才奇怪了。
就在我靠在柱子上打算睡个午觉的时候,有人靠近了,百米之内有人靠近我绝对会知道,而这人离我不到十米我才察
觉,这让我脖子后面冒了不少冷汗。
我睁开眼的时候,看到了他──凌家三少爷。
他长得真好看,和鸡血那张女人似的脸不一样,他是真的好看。春末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掉进他的眼睛里。他面容
清秀,不像是武林世家的少爷,倒像是书香门第的公子。公子温润如玉,这就是他给我的感觉。
难怪师父总是嫌弃我长得太一般,我说一个大男人那么注意自己的相貌干什么,又不能混饭吃。原来真的有人可以好
看到这种程度,如果他来我家蹭饭我绝对会毫不犹豫地把我碗里的都给他,在他面前,我也觉得我长得实在是太一般
了,简直掉到了尘埃里。对不住辛苦养育我的师父。
他对我微微一笑,我觉得就是满坡的花都开了,也没有他笑起来好看,他说:“你叫什么名字?”他的声音真好听,
听的我都要醉了。
“回少爷,我叫凌九,他们都叫小的阿九。”
“你的功夫不错,在哪个堂主手下做事?”我心中一惊,回想刚才自己也没有露出什么真本事,我在凌家护卫当中,
别人以为我也就是中下水平的样子,他怎么知道。
但是由不得我多想,我立即答道:“是李堂主手下的护卫。”
他笑笑说:“我跟李堂主说说,你明天就到我身边做事吧。”
这么简单的几句话,我就跟在凌三少爷身边了,我成了他最贴身的护卫,事情太过顺利,倒让我有些患得患失,惊疑
不定了。
许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他在暗处看了我许久,见我把一个人将藏经阁的书全部搬出来,却没有出一滴汗,就肯定我
这个人的功夫绝对不低。
我的功夫很好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很多年里,江湖上的人都说我是天下第一。
第四节
我总是低头、敛息,安分地跟在凌三少爷身后。他去哪里都会带着我,就好像随身带着他的剑。
三少爷待我还不错,和他相处下来,我才发现他和表面上的温文尔雅有些不一样。
他其实是个恶魔,他总是喜欢在小处刁难一下我,譬如说,他在端午节的时候要吃月饼。还有三个月猜到中秋,你让
我到哪里去找月饼。饿哦拜托了厨娘几次,她也不肯做。
没办法,我就只好用油纸把酥饼包好,再在油纸上写上月饼两个字。
三少爷看着油纸上歪歪扭扭的两个字,先是愣上一愣,继而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
我抽着嘴角,很想问,有那么好笑吗?
还有半夜起来掀开我的被子,乘着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把一大碗的冰块往我衣服里一倒,冰的我立马就醒了。他
看着我的狼狈,很是开心。床上都是冰和水,不能睡了,我就说,大晚上的他让我从冰库里找了两人大的冰块干什么
呢,就想着折腾我。
我第二天在院子里晾被子和床褥的时候,张大婶刘二婶赵三婶方四婶徐大妈依次诡异地看着我,然后神秘地相视一笑
,说:“青年人嘛,难免火气旺盛了些。”躲在角落里,叽叽咕咕说着什么,看的我毛骨悚然。
还有要我去偷刘厨子的丑女儿头上的鸡蛋花,还故意在一旁发出声音让别人发现,害的我被刘厨子拿着菜刀追了凌府
跑了三圈半,谁知道胖胖的刘厨子其实是轻功水上飘的传人。刘厨子以公徇私,给我的饭菜不是坏掉了就是颜色形状
十分奇特,让我怀疑他是不是昨天逮了只耗子,没拔毛就往锅子里煮了,再配以各种香艳的颜色,非常醒目。
更痛苦的是,刘厨子的女儿每次见到我,都含羞带笑,故作娇羞用手帕半掩面,一幅春情萌动的样子。你是没见过刘
厨子的女儿有多丑,所以你没有感觉,我个人认为,我宁愿对着满脸刀疤传说可以吓得小孩再也不会哭的张堂主一个
时辰,也不愿意看她一眼。看着她,我宁愿吞下她老爹为我准备的七彩耗子。有句话叫做“女人如蛇蝎”不是,我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