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声记 上——渝州夜来
渝州夜来  发于: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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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碧君看他猴急成这副模样,料定他有了新欢,从被子里露出个头道:“又到哪里去喝花酒呐?”

沈绍回头抛给她一个飞吻:“爷是去吃一碗馄饨。”

16.

沈绍叫阿飞拣着小路走,他将车窗关得严严实实的还嫌不放心,再扣了一顶圆边的黑帽子,低低压到鼻尖上。他的鼻子长得很挺很直,一副眼镜架在上面更是平添了几分俊气。楚碧君不止一次揪着那玩艺说,你要是个行伍的男人,一顶军帽衬着这鼻子,不知得迷倒多少女人。沈绍呸了一声回她,也就是爷要饭的也不去当兵!

沈绍也不禁伸手摸了摸他那宝贝鼻子,他小时候生得不算好看,全靠着这个鼻子撑撑场面,逢人都会夸一句这孩子是个做大事的料。谁知长着长着那一双桃花眼渐渐喧宾夺主,满街的大姑娘小媳妇看一眼不丢手,看两眼跟着走,看三眼就要解裤头。见过的人明面上赞一声沈二爷好面相,背过身就骂几句色胚子。

到了城南的饕餮居却看见店门口冷冷清清,只有个跑堂的懒懒散散坐在门口剥豆角。沈绍将车窗拉开一线,问道:“你家掌柜的不在?”

那伙计头也不抬:“到何次长家帮厨去了。”

“教育部的那个何次长?”

“还有哪个何次长?”伙计翻翻眼,跟着谢家声久了,也沾了他那古怪习气。

“什么时候回来?”

“这可所不准,”那伙计一心一意剥着豆角,脸上甚是不耐,道,“或许一两个小时,有时一晚上也不定回来。”说着,他端起簸箕进屋,再不理睬沈绍。

沈绍浑身骨头蓦然一空,腹中的馋虫都像是爬进骨髓里去,痒痒的搔的人难受。口腔里那一碗馄饨的味道越发清晰,事隔多日还能闻到那汤水似的,又鲜又辣,烫得他出了一身汗,顺着那高挺的鼻尖滴下来。

阿飞看着不对叫了他几声,沈绍就像聋了哑了,坐得木头桩子一样。

这时巷子口响起一阵喧闹,几个女人一路说着“好惨”过来,不多时,两三个年轻人搀着个男人缓缓朝这边挪过来。阿飞初始以为是哪个喝醉了走不动路,近前来却发现竟是受了重创,伤得血葫芦似的,前胸上还有两点弹痕。阿飞一眼就瞧出来,是中央军最常用的来复枪。

饕餮居里的小伙计也坐不住了,一溜烟跑出去扯着个人就问:“那不是四嫂家的儿子么,这是遭了什么孽了?”

有个人街坊攒眉咬牙道:“这小伙子不懂事,跟着一群愣头青学什么游行,这不,出事了吧!”

另一个看闲事的挤上来道:“听说市政府那一条街都戒严了,几百个大头兵,个个扛着火枪,见人就打……惨哟!”

沈绍听了脑子一炸,那何次长家离着市长府不过几百米,窗户望出去都能看见市长的后花园。他一个眼神丢过去,阿飞何等敏锐,脚底下一踩油门,发动机轰的一声车子后面冒出黑烟飚出老远。

隔着市长府还有好几条街,沈绍已经听到零零落落的枪声,黑压压的人群蚂蚁似的从大街小巷里钻出来,不时看见有人身上挂彩,有的伤轻些,被人扶着往外跑,有的伤重,走着走着就顺着墙根倒下去,再也动弹不了。

人太多,车子走不动。黑色的铁家伙混在人流里,就像是一只缓缓爬动的小虫子。沈绍看见几个女生,穿着蓝棉袄黑裙子,一身土一身泥地从巷子里钻出来,扑在地上就开始哭,指甲都抠断了。还有个老师模样的人,那长袍像是从血池子里爬上来,辨不出颜色,他怀里还抱着个少年,该是他学生,左半边身子都被染红了。他看见沈绍的车,像看见救星似的挥舞着一只手,拖着那学生就往这边冲过来,转眼就被奔流不息的人从淹没了。

这时沈绍听到一句“某某人死了!”,那名字却能没听清。满街的人忽然静了一静,连哭着的都收了声,眼睛里满当当都是北平冬天晴空的颜色,灰蒙蒙的。

又是几声枪响,震得人耳膜发痛,鞭子一样,赶着惶急人群像受惊的羊群一样四处逃窜。沈绍冲阿飞打了个手势,方向盘立刻拐进一个胡同,转过弯,正对着总统府的大门,门口少年们的肢体堆得像一座小山。掉了扣子的中山装,还有勾着线的白色短袜,爬满或青白或鲜红的肉体,指缝间露出一只突兀的眼睛,闪着刀锋般的光,沈绍忽然觉得有些恶心。

他让阿飞沿着墙角慢慢地开,不远处手持木棍的警察正在追赶两个少女。女孩跑得像轻巧的小鹿,警察们追得如狼似虎,他们一拥而上,第一棍击在她们的背心,咚的一声,小摇鼓似的,沈绍从那漆黑一片的肩膀间看见那更加漆黑的,飞扬起来的长发,还有她们仰起脸上,张大了的嘴。少女们还在反抗,用她们的尖叫、手指和牙齿。一个警察高高抡起木棍打碎了其中一人的肩胛,她的身体顿时像一朵折断了根茎的花儿一般萎顿下去,另一个女孩想扶起自己的同伴,突如其来的一棍正敲在她的后脑,她高张着的四肢以一种正在盛放的姿态偃伏在同伴的身体上,无比轻盈。

沈绍的眼睛转向另一边,四个男学生从角落里钻出来,轻捷得如同一只只年幼的猎豹,他们竟在警察的眼皮底下攀登上总统府门前的讲演台,在卫兵还没回过神来的瞬间,撕开身上的学生装,里面的白衬衣上是用同学和老师的血写成的四个大字——还我中华!他们手挽着手,背靠着背,八只脚牢牢钉在地上,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被四面八方呼啸而来的子弹射穿胸膛。远远传来一声嘶喊,一个人从长街尽头狂奔而来,屋顶上一梭枪声响起,只见他身子一晃,叫道:“他们……都是我的学生呵!”

阿飞突然道:“二爷,这里太不安全,我们回去吧……”

“混账!”沈绍抽了根烟点上,转瞬吐出一串白烟,“我堂堂沈二爷,怎么有临阵脱逃的道理?”阿飞伺候他十几年,他在东北的时候烟瘾极大,一天二十余条不在话下,熏得那一口牙都泛黄,来北平之后却极少见他再抽。他口袋里虽时常装着一包,却总是拿出来摩挲几下又放回去,只为了求个心安。

沈绍此刻也是极为忐忑,自五年前从东北仓皇逃出来,他才想起那个时候沈阳的闹市街头,日日都有学生们的游行,都是些十六七岁的少年,拣着块石头就敢跟荷枪实弹的警察硬碰硬。他的哥哥,沈家的大少爷沈昭那个时候是沈阳大学的学生会主席,不过几天就吆五喝六带着一帮子和他差不多大的青年学生,手臂上别着红色的袖章,喊着口号浩浩荡荡从沈家门前经过,傍晚再灰头土脸地回来。学生们走街串巷,警察们穷追猛赶,两方人马都攒足了劲,联袂上演一出出斗智斗勇的好戏,到最后那几个学生头头的脸都在警察局混熟了,局长都知道这位是沈大少爷,几百大洋一扔,连口供都懒得录就放回家来。

有的时候在路上遇见刚刚喝完花酒回来的沈绍,兄弟两人总免不了口角一番,口角还不尽兴,公然就在家里上演全武行,老爷子开始还吹胡子瞪眼家法处置,后来长大了藤板都打断多少条都管不住,只好随他们去了。两个儿子,一个将钱撒在风月场上,一个将命赌在生死道上,没一个让他省心的。

沈绍想他那狠心短命的混账哥哥无疑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他天生就想当个英雄,却在成为英雄之前就默默无名地死去,再将一家人都推倒深渊里去。乱葬岗里的伙头兵还有个花名册,他的牌位却没来得及带出来,留在了沈阳的老宅里,如今不知积了多少灰尘。现在老爷子也气死了,这个世上再没有人能管得了他这个魔星。

前面的枪声越来越密集,却还有人用赤裸的胸腔去低档尖利的子弹。

“都是些不懂事的小孩子,都是些傻子……”沈绍想,他的哥哥算是白死了,戏文里说伍子胥临死前将眼睛挖出来挂在城墙上,只为亲眼看见吴国被越国灭亡,而沈昭躺在棺材里,骨头都冷了多少年,这个世道还是这个样子,一成不变。就像是钟秀林别在上衣口袋里的那条白手套,卷在那里的血迹一辈子也洗不干净。

阿飞眼尖,猛然一个急刹车,指着路边堆沈绍道:“二爷,快看!”

那个赭红色的食盒子,沈绍一眼就认出来,敞着一张大嘴,饕餮似的。他的双目牵扯住一个奔跑着的背影,膝盖一弹站起来,脑袋撞到车顶他也顾不上喊疼。“那里!在那里!”

阿飞立刻打了个转弯,脚下油门直踩到那人身边,沈绍顺势打开车门:“来,快进来!”

这人在胡同里转了大半天糊了一身泥,一张脸儿都分不出五官,只露着两个越发黝黑的眼睛滴溜溜望着沈绍。“沈二爷!”

“还磨蹭什么!”沈绍不由分说,将他连拉带拽拖上车来,即刻吩咐阿飞,“回去!”那黑色汽车原地打了个旋,一头扎进一条胡同里,沈绍这才腾出空来好好打量这妙手无双的名厨。

谢家声惊魂未定,两只手团在一处,轻轻颤抖着,他的十个指头扭锁在一处,结出一朵还没开放的绣球花。沈绍拿出手绢却不去碰他的脸,先将他的一双手擦干净了,他跑得匆忙,不知磕到碰到哪里,向来修理得整整齐齐的指甲被割出一个又一个小缺口,沈绍看着不喜,身边有没有带指甲刀,竟低下头去将那冰冰凉凉的指头依次含在嘴里,那边儿上的牙齿一点一点咬规整了,手掌摸上去一丝儿凹凸都觉不出才放开了。

那手带着泥土的腥味儿,沈绍品咂着,似乎还有些别的滋味,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就像是他二十年来日日跟厨房里打转,那世间的美味都浸润到他的皮骨里去,煎炸煮炖烧,切砍剁片削,再和着文火慢慢熬上个三五七天,诸般花样使尽了,才熔炼出这样一双手来。沈绍越想越入魔,一不留神竟一口咬在那手指上。

谢家声“哎哟”叫了一声,眼睛这才渐渐清明起来。他脸上的泥还没擦净,结得干巴巴的一层硬壳,一动就皲裂开,扑簌簌往下掉。

“我看见了!”

“你看见什么了?”沈绍听他没头没脑喊了一句。

谢家声黑黢黢的脸转过来,只有一口森森然的牙齿是白色的。“死人!”他红红的舌头在空中停顿了一两秒,又重复了一遍,“好多死人……”

沈绍拍拍他的脸道:“死人有什么可怕的,不过是骨头架子。你现在在我的车上,谁也不敢动你。”

“可他们会说话……”谢家声的表情像做完一场大梦之后还没醒过来。

沈绍难得看他这样依从,心情大好,也不管是否身处险境,抓着他的手问道:“他们对你说什么?”

谢家声眼睛抡空转了转,最后定定落在沈绍身上,轻轻吐出两个字。

“好吃……”

17.

阿飞在前面又开了一阵子,忽然一个掉头,差点将沈绍甩出去。

沈绍强忍着满腹的恶心道:“不是走这边……”

阿飞看了看后视镜,压低了声音道:“二爷,我们恐怕被人盯上了。”

沈绍陡然一惊,用余光扫了扫车子后面,果然有有辆褐色汽车跟在尾巴上,阿飞快它也快,阿飞慢它也慢,北平的胡同星罗棋布,深长狭窄,阿飞连转了几个弯都没能甩掉它。天色越来越暗,借着旁边的路灯沈绍看见几个大写的英文字母骄傲地竖立在车头上。

“嘿,瞧不出还是头美国牛,这可是个稀罕物!”

“比你的怎么样?”谢家声适时问了一句。

沈绍立刻端出副骑士架势,既潇洒地道:“美利坚还嫩了些,当然比不上我胯下的这匹正宗欧罗巴马!”他的这辆车是托一个英国商人从一条走私船上买下的劳斯莱斯,当年的最新款,过海关的时候因为太漂亮差点被当作赃物扣下来,为这没少花钱。最为令人称羡的是车头的飞天女神,那一双纯银的翅膀晃得人眼花,但沈绍却不甚满意,一个大老爷们的车凭什么要让一个女人出尽风头,沈二爷的话谁敢不听,当日就请来工匠硬是让这位女神跪了下来。从此北平城里一听见那亮得能冲破云霄的喇叭,就知道是沈二爷到了。

“阿飞,拿出点本事来,别让那些小人看轻了!”

阿飞一声不吭,猛一打方向盘,这头英吉利骏马早就憋了一肚子气,发动机转得轰隆隆响,撒开四个轮子就跑得没了踪影。

但那后面的也是世上数得着的名车,怎甘心就此服输,见阿飞使出了真功夫,它也不肯示弱,团身化作一条褐色的闪电,箭一样追了上去。那车鼻堪堪要擦到沈绍的排气管,阿飞突然双手一错,车尾往外一甩,差点将它挤到墙上去,沈绍已能听见那车里传来几声谩骂,都被他用大笑狠狠压下去。

两辆车就在勉强只容得下一个车道的胡同里风驰电掣,撒了欢的跑。沈绍一时有些后悔,这欧美的车都太宽大,开起来气是气派,但腾挪不便,若早知道有这一天,就该预备下辆日本车,便宜又耐磨,撞坏了也不可惜。

突然谢家声叫了声“小心”,沈绍早听得脑后风响,头一低刚埋到靠背下面,后边的玻璃就哗啦啦碎成一片,一道火光嗖得擦过他的头发,嵌进前面的椅子里去,冒出一股焦糊味。沈绍捻灭了发稍上的火花,想到方才若是慢了一刹,少不得头上穿个窟窿,不禁心有余悸。他一把将谢家声的头也按下来,杵着他耳朵道:“放心,他们是冲着我来的。”说着又是几发子弹飞过来,有一枚打在地上弹起,直奔沈绍的眼睛,若不是他见机得快,即刻避开,只怕当场就要出落掉一只眼珠。

沈绍将那颗子弹拣起来,道:“倒是上好的货色,这帮驴养的竟知道我沈二爷命金贵!”

阿飞见沈绍无事,更是不敢怠慢,一圈方向盘攥得死紧,腮帮子鼓得连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喝呀!”他拼命一转,那车轱辘就像是陀螺一样在原地打了个磨旋,两个车灯狼眼一样亮起,对着那辆褐色汽车直冲过去。

蓦地那影子一乱,对方也被阿飞这不要命的气势吓了一跳,一头撞进家汤面馆,顶烂了木栅栏,掀翻了镔铁锅,汤汤水水溅起来就不长眼睛,沈绍奔出老远还听见那边哭爹喊娘的惨叫。“烫死这帮王八蛋!”沈绍一手搂着谢家声,一手打开窗子叫道。谢家声知道他又犯了毛病,楞起五指一掌劈在他腕子上,谁知沈绍自小被老爷子的藤条教训出一身铜皮铁骨,这点力道落在他身上如同搔痒,不仅脸色也没变一下,还攥着谢家声的手连声问痛么。

这时阿飞车子一停,道:“二爷,前面有车将巷子口堵着了。”

“什么!”沈绍撑起来一看,只见不远处横着一辆汽车,被灯光一燎,像是裹着一团白色的火。车上人影幢幢,沈绍仿佛看见从里面伸出来的黑黝黝的枪管,正对着他的脸。

“今天出门没拜神,估摸着是逃不掉了。”沈绍咬着牙道,他拢了拢谢家声的手,怎么也舍不得放开似的,“你下车先走,别挑大路,”

谢家声头一偏,一双眸子亮了又暗:“你就那么想逞英雄?”

沈绍嘿嘿一笑,道:“英雄是我哥,我就算画上大花脸也成不了薛平贵!”他见谢家声脸上仍有些踌躇,虽身处险境心里竟也有几分高兴,想着这小子的心终究不是石头做的,哪怕有一丝一毫惦记着他,或多或少算是有情有义。于是又道:“我沈绍好歹也算个北平有名的人物,政界军界里朋友多,他们没那个胆子敢弄死我……”

“那他们要是真敢呢……”谢家声叹息般说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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