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开始哭泣。
他真的很勇敢呢。如果我也能拥有像他那样的一点点勇气,那么现在我们的命运是不是都将不同呢?
我知道自己在哭,但是我想没准我流的眼泪都是红色的,因为我体内的水分早已耗尽,剩下的只有刚才汲取的孟瞳皓的
血液了。
不知道这样过了多久,连体内的血液都已耗尽,我便着了魔一般回到他们的遗体身旁开始胡乱的撕咬——像一只疯狗。
以后他们就可以陪在我身边了,我这样想:与其为了让自己好受而害他们承受本不应该的侮辱,不如就让我一个人来承
担这罪孽吧。
衍泽,你看到了吗?我并没有逃避呢,我在承受我应得的一切,这样我亏欠你的,是否会少一些呢?
我一边啃咬着,一边却止不住开始吐血,吐出的量甚至快超过了我从他们身上饮到的。在血气弥蒙的香甜幻境里,我彻
底把所有的人性和知觉遗忘。
第二十三章:沐夏之曦
夏日的清晨,宁静而安详。
一处豪华的英式宅院内,衣着高贵的男人迈着悠闲的步子在走廊里穿梭。
英俊的脸庞沐浴在阳光下一览无遗,却让人觉得说不出来的怪异。
他走了许久,来到地下室的入口,伸出修长手指,轻轻捏住钥匙,插入匙孔优雅地转动,“咔嚓——”。神秘的大门在
男人面前洞开。
但见男人的面上浮现出奇妙的满足笑意,他毫不迟疑顺着阶梯而下,从后面只能见到他的背影逐渐被地下的黑暗淹没,
或者说……是和那黑暗融为一体。
一进入地下,再看他的外貌,已经全然没有了刚才不适应的感觉,虽然他精致的五官变得无从捉摸,却也平添出许多气
质:邪气和残忍,此时的他,很像是一个与将死之人前来赴约的死神。
然后就看见他熟门熟路地来到其中一间房子,带着更甚的浅笑走入。
仅仅是一墙之隔,却是天差地别。
在那间屋子外,是宁静的地下室走道,因为初夏阳光的微醺而显得暖意洋洋,黑暗但是不阴冷。
可是,那间屋子里的情境,却不是“诡异”两个字就能轻易概括的了。
只见一个瘦小的剪影趴在一堆不知什么东西之上,疯狂的噬咬,他的喉咙里不停发出各种声音:咀嚼的、撕咬的、吞咽
的,甚至还夹杂了一些近似呜咽的悲鸣。
并且,这间屋子里的气温也是极不正常的,冷得如同严冬,寒气弥漫,一碰到热源便激动地萦绕上去,男人的周身都被
这些寒气笼罩,如同巨蟒盘绞一般。
可是,他的脸上却很是享受的样子,似乎早已陶醉于这样血腥的场面了。
一直过了很久,那个如同狂乱小兽一般的少年还在不停地咬着。他的神智已经接近了崩溃的边缘,大大的双眼变得灰暗
凸出,琥珀淡色的瞳孔也开始涣散,毫无神采,惨白的双唇干裂,尽管经过了血液的冲刷,也不复原来的艳色。他这样
……已经很久了吧?早已失去了咀嚼的力量,只是凭着人类本能的兽性继续机械地完成着这出血腥的表演。
近看,他咬的,竟然……是两具尸体!
那两具尸体,尤其是面部,早已在少年的唇齿下变得血肉模糊。
似乎对自己的成果很是得意,男人细长的双眸微微上翘,如同天边的新月,熠熠生辉。
他缓缓起身,贵气十足,走到少年的面前,半蹲下身子,平视着他,宛如神祗。
大概是感觉到了男人如狼般的注视,少年缓缓地把自己深埋血肉的头颅抬起,眼光却仿佛透过了男人,正望着其身后的
墙壁。
一小块尸肉便滑溜溜地从少年未合拢的口中掉下,落在满是灰尘的地上,发出粘腻的落地声。
那些肉块沾染过的地方,都留下了血的印迹,所以现在少年白皙的面庞上已经爬满了或深或浅的血流,就像一只只可怕
的虫子,寄生在他的面上,要把他整个人都生生腐蚀了似的。
而这一切的幕后导演——那个邪美不似凡人的男人,则轻轻拍上了少年的头,如同温存的爱抚。
普衍翳很痛苦,他再怎么淡漠,也不可能人面兽心到活活吃了残舞和孟瞳皓的尸体。但同样的 ,他也不能让Ricky找人
肆意侮辱他们。
所以当他尝试着咬下第一口的时候,心里极其抵触。很困难地吞咽下,他觉得那些滑腻腻的尸肉都变成了炽烈的火团,
生生灼烤着自己的胃。可是到了后来,他觉得自己的大脑好像也不怎么清醒了,起先还觉得痛苦的灵魂似乎也彻底麻痹
。甚至……他发现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开始在他的心里潜滋暗长,开出人性的恶之花。
自小普衍翳就是一个孤独的人——也包括他的内心。长久以来,他一直觉得自己的胸腔那个位置是空荡荡的,让他难受
,却又不是很痛,只是闷闷的。
可是现在,他却觉得那些血肉似乎流入了他的心,注满了他空洞的生命。
“以后我就永远拥有残舞和孟瞳皓的陪伴了”,他这样告诉自己,可不知为什么,明明身心都很舒服的他,却在不断无
缘无故地流泪。那些泪珠划过他的脸庞,把凝结成固体的血痂又冲散开来,在他白皙面部形成的调色板上氤氲成淡淡的
粉。
然后……他又见到了Ricky。
Ricky还是一如往昔地优雅,似乎他完全没有受到地下室冰柜般低气温的影响。
他努力使自己涣散多日的瞳孔重新聚焦到来人的脸上。于是,首先刻入眼球的,是一个极美极惬意的笑。这样的暖意是
多天以来一直呆在低温环境中的普衍翳极其渴望的。所以他不由得也傻傻地跟着咧嘴。
大概是因为太久没有笑了,普衍翳并没能挤出一个笑容,相反,他只是把口中刚刚撕咬下来的一小块血肉掉下来而已。
这样的情景在正常人眼中自然更是显得诡异恐怖至极。偏偏这Ricky却更是兴致高昂。
Ricky凑近了普衍翳的耳朵,轻轻地对他低语着:“小东西,你还真是很乖啊,竟然真的肯吃下这些。我还真是好奇呢,
你到底是靠什么支撑到现在的?嗯?”
“沽燕子”普衍翳小声嘀咕着,这使满口血液的他吐出了几个血泡。
“你说什么?”Ricky没有听清,反问了一遍,可惜却没能得到普衍翳的回应。他又自己重复了一遍“沽燕子……?”
思索了一会儿,他便露出了了然的表情,接着便开始不可抑制地大笑,仿佛看了什么笑话似的。只是,即使是在肆意地
嘲弄别人,他也显得很是优雅。
“你还真是傻啊!原来还以为你有些心计,现在看来……是我看错了。呵呵,真奇怪你怎么会和我有一半相同的血缘!
你想的人居然是‘谷衍泽’。真是可笑,你一定觉得很后悔,当时要是你接受了他的告白就可以幸福了,对吧?”
普衍翳突然觉得脑子没来由地一疼,好像被什么硬物重伤了一下,他看不清Ricky的面容,却还是可以听清他说的每一个
字。但是,那些话却让他的头越来越疼。
Ricky并不理会普衍翳的反应,继续自顾地说道:“傻子,我告诉你,能和谷衍泽相爱的,只有比他强的人,你,根本不
配。要不是因为我失算逼死了他,你现在恐怕早就和你的姐姐还有孟瞳皓睡在一起了。”
……
“怎么,你不相信?这两堆瘫软的肉不就是证据么?你以为我从哪里搞来的尸体?是从让你觉得日日愧悔的谷衍泽家里
搜出来的!你自诩是谷衍泽最爱的人,可是你竟然连他的小小癖好都不清楚。他啊,是个恋尸癖呢。呵呵,他把冷库就
设在自己卧室的下层。你知道吗?我去到他家的时候,一打开冷库,就看到你姐姐、孟瞳皓还有各种不同类型的美人着
盛装齐齐躺在一块儿酣眠呢?”
……
“你是不是在想,不管他是怎样的人,都不会伤害你,嗯?那么我告诉你,在他的收藏品中,还有一个绝世珍宝——水
晶棺材。他可是真的很“爱”你呢,要不然也不会在上面刻上你的名字了。”
……
“的确,我是很想要得到谷衍泽呢。要是他不死的话会好玩很多,我可以让他把你制作成他最宝贵的藏品,想想看:一
个英俊的少年抱着水晶棺材里被冰冻的美人深情低语,是不是很美?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属于我的!”
说着说着,Ricky好像已经沉浸在了自己营造出来的所谓美好画面中了,突然,他的双眼爆射出凌厉地凶光,狠狠掐住普
衍翳的喉咙,暗哑的嗓音如同宣判死刑的不详之神:“都是因为你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才毁了一切!你凭什么觉得自
己可以得到他的爱恋?他爱的,不过是你的身体罢了,甚至都不是你鲜活的肉体,而是你彻底摆脱了灵魂的尸体!”
相比Ricky少见的失控,普衍翳却什么反应都没有,他干脆就着紧扼住自己喉管的双手抬头看着屋顶,眼神再度失去聚焦
。
似乎是受这种气氛所染,Ricky很快就平静了下来,他的声音也恢复了一贯的迷人高贵:“不过这样也好,因为说实在的
,我也不是很喜欢谷衍泽的性格呢。他比你长得更像我,或许这就是我渴望占有他的原因吧?现在他死了正好遂了我的
愿,再加上有现成的水晶棺材……我把他的尸身也封印进这个梦幻的世界吧?——住进了本来是自己为别人准备的宫殿
,不知道我可爱的小泽会怎么想呢?”
喃喃许久,Ricky突然发现事情并没有按照他原先的计划继续下去。
在他的预料中,普衍翳应该情绪激烈得被摧毁最后的精神支柱。
然而事实是,普衍翳依然漠不关心地仰望着屋顶,平静地枕靠着他的掌心。
下意识地觉得很脏,Ricky马上放下了掐着他脖子的手。由于动作过大,带动了那个纤细瘦弱的身影也重重摔倒。
Ricky一时迷惑,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普衍翳的端倪。
脸颊被迫贴在冰冷蚀骨的地面上,普衍翳觉得自己好像很冷,可是刚刚冒出这样的想法,他就觉得好迷惑:什么是冷的
意思呢?正在思忖中的他觉得喉咙一痒,有什么东西就要破口而出。于是他尝试着咳了一下,一簇鲜血立即喷出,划过
优美的弧线,从空中落到Ricky面前。
Ricky也开始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他凑上前想看看普衍翳是不是要死了,冷不防却被这个人的笑给镇住了脚步。
普衍翳笑得断断续续、龇牙咧嘴,难看得让Ricky实在找不出什么美感。
既然失了值得留恋的东西,再呆在这阴冷的地下室也没什么意义,于是他便迈开了步子离去。
“居然疯了呀……哎,真是无趣。还以为他足够坚强可以不在意我说的事实呢。”Ricky一边走一边脱下了手套,他这样
想到:“真是遗憾当初逼死了小泽,不然的话他一定比这个贱奴好玩得多呢。”
不知不觉他已经顺着阶梯走到了阳光照耀之下,带着轻微反感厌恶的情绪,Ricky抬起手遮住了晨曦之光,“管家,一会
儿把地下室清理干净了。”
他这样吩咐着,便直直地向会客室走去,等待他的,是又一场勾心斗角。
不过有些无聊遗憾罢了,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没什么不好。
只是还是会有种无聊遗憾的情绪呐。
这烦人的阳光,还真是容易让人莫名感伤。Ricky摇摇头,甩走了这种他最看不起的想法。
……
第二十四章:封于冰,没于雪
晨晨和尧尧是一对双胞胎兄弟。
“晨晨”“尧尧”,你一定觉得这是他们的小名。
但事实上,这是他们唯一的名字。
两人的母亲之所以给他们这样的名字,其实是有很深的考虑的,第一:她不知道孩子的父亲姓什么,也不愿意让他们随
着自己姓;第二:晨晨尧尧都是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可爱男孩的称呼,用在兄弟两身上合适极了。他们甚至连给自己再想
一个牌名都不用了。
说到这里,我想大家应该都已经了解了他们的身份。
没错,他们是“冰度”酒吧里的MB,而他们的母亲,则曾经是这里的坐台女。
其实你可能瞧不起两个人:年轻做什么不好?非要自甘下贱。
也许你是对的吧——不过,如果晨晨尧尧有机会到外面去看一看,去接受下我们国家的“素质教育”,那么他们也可能
明白什么是“廉耻”之类的。但现实是:他们从小一直在冰度长大,他们所见过的人,没有一个能为他们的未来树立正
确的标杆。
母亲死时他们只有十岁,那个女人死在酒桌上,因为酒精中毒。她为兄弟俩留下的,只有两条注定堕落的生命、一些并
不美好的回忆和一大笔欠款。
说实在的,你认为晨晨尧尧身份卑贱是毫无道理的——他们的父亲很有可能就是某位阔佬——因为冰度的消费水准一向
不低,何况那个不知名的恩客还有能力让当时红透业界的坐台女为他生下一对双胞胎呢?——如果他没有足够傲人的资
本,就算有了他的后代也不能要挟到什么的,自然也就不会有晨晨尧尧的诞生了。
那么,有没有可能某一天上演一出童话剧,年迈有钱的富人想起来自己遗散多年的儿子,把他们接回豪宅细心栽培,从
此上流社会多了两个偏偏佳公子?
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晨晨尧尧有这个资本:神秘的家世、极好的样貌。
但是,为他们的人生抒写剧本的,不是明晓溪和郭妮【是某后妈】(读者请自行参考《泡沫之×》);同样,期待他们
人生走向的,也不是千千万万怀着粉色心情的少女,而是唯利是图的酒吧老板Cerro。【我真不是在影射看这部文文的亲
】所以,晨晨尧尧只是冰度的有名小倌,而不是身世凄迷内心敏感脆弱的王子。
更何况当时为了摆脱他们,母亲可是从他们的父亲那里捞了一大笔呢。
他们呆在冰度是因为没有其他的途径去赚钱,在这个社会,两个没有文凭、没有关系(就算有也上不台面)的人,你让
他们怎么活?何况当时他们才十岁?去打工吗?那么他们可能一辈子都还不清欠Cerro的债!
其实两人并不恨Cerro,虽然这个中年大叔怎么看都有点逼良为×的嫌疑。
但仔细想想,他也为他们指了条明路、提供了场所,而且也不克扣他们的收入——总好过站街吧?
最初的疼痛和难过早就在无数个夜里变得逐渐麻木。真的,只要习惯了以后,之前你不敢想象的痛苦也可以变得无所谓
。
在晨晨尧尧脑海中的世界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无论各自受到了怎样的伤害,只要彼此可以在无人时轻轻拥抱对方,就能重新活得生的力量。
他们之间从没有人介入——当然,也没有谁会想要费心去介入两个MB的世界。
除了那个人。
应该怎么介绍与那个人的相遇呢?
他就这样突兀地出现在兄弟两的小屋门口,带着全身的伤。
也许是他眼神中的绝望让晨晨尧尧感到似曾相识,所以他们便救下了这个人。
他们悉心地照顾着他,也试图和他交谈,可是不管怎样,这个人就是不吐一个字,好像真是哑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