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武奇遇与戒指誓言————Abbyss
Abbyss  发于:2010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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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中世纪背景下的奇遇,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小故事。所谓小白受和完美小攻。

*老天啊,请赐给我这样的好男人吧,容忍并纠正我的一切耸人听闻害人害己祸国殃民的小白行为。

内容标签:西方罗曼 骑士与剑 阴差阳错 春风一度

搜索关键字:主角:小攻,小受 ┃ 配角:路人 ┃ 其它:

第一章

贵人迷德·佩内桑老爷听说图卢兹城举办骑士比武,便将小儿子菲利贝尔打发去参赛,不料菲利贝尔和随从出发的第一天,就在“狮子眼”旅店被骗子盗走了全部财物。

十五世纪的时候,在法国南部的阿维尼翁和阿尔勒一带曾有过这样一门望族,本姓拉佩诺。据一些不怀好意的人们追溯,这个词似乎来自于多年前当地人对某个放羊娃的随意称呼。但在那之后不久,这个拉佩诺家族里出现了一名奇才,靠着省吃俭用和惊人的投机理财天赋,把羊身上的各种买卖经营成一桩大生意,十几年功夫,竟发展成为本地独一无二的巨富,乃至扬名海外。

但是我们知道,这个时代的富翁总是很难得到人们真心实意的尊敬,有时甚至成了某些笑料的代名词。发家致富之后,向来深谋远虑的拉佩诺先生自然也考虑到这一点,于是不可避免地挖掘起自家祖先的丰功伟绩来。

理所应当地花了不少钱钞,拉佩诺先生从“权威机构”那里得到了一份自家的族谱。根据上面的描述,他的祖先之中实在不乏骑士武将。这些人当年不是随驾查理曼大帝征服蛮族,便是跟随伟大的圣路易国王加入了十字军的队伍。只是因为时运不济,昔日的英雄们还没能从君主手中获得封赏,便遭遇了战场上难以避免的种种不测,以至于他们那些孤苦的儿孙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那么默默无闻。

多亏了勤勉的拉佩诺和他的羊群,烈士的英名才没有被彻底埋没,虽然这些人连拉佩诺先生自己都闻所未闻。

既然有了一打功勋不浅的祖先,证明自己的贵族出身也就不费吹灰之力了;卖羊毛发家的商人顺理成章把姓氏改成了贵气十足的“德·佩内桑”。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为了能让这一姓氏更加牢固地源远流长下去,德·佩内桑老爷不惜破费,为长子娶了意大利费拉拉地区一门大户人家的小姐为妻。

诚然,这位名副其实的千金小姐的出身无需任何文件证明,其祖上更是响当当的费拉拉侯爵,阿多布兰迪诺·达·埃斯特大人。然而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个分支的家族遭遇了夫家昔日那些不走运的祖先们一样的命运,趋于衰败,不得不与如日中天的德·佩内桑家联姻。

少夫人不但出身高贵,还真是亭亭玉立,娇美动人;丈夫对之恩爱有加,婚后不久便如其父所愿养育了数名子女。而后老爷过世,这对夫妇成了一家之主,德·佩内桑家族越发兴旺起来。

儿子继承父志,新任德·佩内桑老爷既是一名勤恳精明的羊毛商,同时也像是个老道的泥瓦匠那样,喜欢为自家的门楣刷金粉。其时,正逢法英两国交战,手头一向不怎么宽裕的法国国王总是为军费犯愁,继而提供给了德·佩内桑不少为国效力的机会,而且作为回报,授予这位富商不少勋章绶带诸如此类的物件。

这些渺小的装饰品,起初还能令德·佩内桑老爷那颗平庸肤浅的心激动个把月。可是久而久之,这种刺激最后成了习惯,习惯是没有什么荣誉可言的。国王的吝啬众人皆知——那些勋章什么的竟然还不是纯金的!——断断续续花了不少钱财,德·佩内桑家族依然得不到实至名归的奖赏。德·佩内桑老爷恼火之余,索性想捐个几千弗罗林,把自家多年来用卖羊毛的钱买下的大片土地冠以一官半爵的名头来流芳百世。

谁知他的这一念头刚一宣布,便立刻遭到了妻子的无情反对——

“是啊,我的先生,您家里的那几个臭钱买了我还嫌不够,还要用它来羞辱我家祖上光明正大的荣誉呢!真是丢人现眼,几辈子都抬不起头了!”

由此可见,德·佩内桑太太的心始终眷恋着她那高贵的娘家,对丈夫的阔绰家资还是那么不屑一顾。爱妻子的丈夫往往也会对她们产生某种程度的敬畏,德·佩内桑老爷虽觉得太太的话着实不中听,却也十分有理,权衡一番后,不得不暂且作罢。

也是老天眷顾着这个本就十分幸运的商人之家。这年初夏五月份的时候,德·佩内桑先生听到一个传闻,说是离此不远的大城市图卢兹,要在下个月二十二号的星期四,即圣维托殉难日这天,举办一场传统的马上比武。除了丰厚的奖品和荣誉,届时的冠军更可获得由图卢兹伯爵亲自认可的正式骑士封号。

这消息大大振奋了德·佩内桑全家。舍不得放儿子们去打仗(这当然是个获取荣誉的传统正途)的德·佩内桑老爷看到了一条实现祖辈夙愿的捷径;一向热爱古老骑士精神的德·佩内桑太太更是雀跃不已。

拿定了主意,接下来就是派谁出马的问题了。德·佩内桑老爷年过五旬,想要骑马夺标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了——何况他根本就不怎么会骑马。然后再看看他的孩子们:老大老二两位少爷确实算得上年轻有为,个头刚长到柜台那么高,就加入了父辈的老本行,在呢绒铺子里打起了算盘。

这样算下来,剩下的就只有家里最小的儿子,菲利贝尔了。

从命运和机遇的角度看来,实在没有比他更适合这个任务的人选了。菲利贝尔·德·佩内桑今年刚二十岁,是德·佩内桑夫妇的第三儿子,活下来的全部五个孩子中排行第四,是个健康热情的小伙子,长得像母亲,也就是说,是位俊俏的美男子。不但如此,这位少爷的性情也与那位高贵洒脱的母亲相仿,喜欢骑射游猎诗词歌赋,厌恶钱财交易,对数字一窍不通。

菲利贝尔这种不务正业的脾性一度令德·佩内桑老爷十分恼火,无奈妻子对这个漂亮又可心的小儿子宠爱有加,不但处处维护偏袒,还大把大把的花钱投资在他的那些无用的爱好上;帮他又是卖马又是养鹰犬,甚至还聘请一些江湖骗子差不多的武术师傅教他习武弄剑。可怜的德·佩内桑老爷每每看到账本上那一堆无益的花销,心疼得就像被刀子剐一样。

可是因为眼下这桩事,这个不被父亲所看好的浪荡小子,好像一下子就变得前所未有地出类拔萃起来。以德·佩内桑老爷的见闻看来,远近的城乡里,还真没几个比菲利贝尔更标致英武的青年,瞧他骑在马上那游刃有余的帅气劲,那柄沉重的长剑被他用一只手挥舞得多么流畅优美,还有那支可怕的原木削成的巨大长矛……唉,图卢兹的那份荣誉不就像串葡萄那样挂在那儿等着他去摘吗?

倘若真能如此,前前后后算下来,倒是给德·佩内桑老爷省了一大笔钱呢!从此往后,他可要好好凉快凉快那位老不靠谱的国王了!

这位精打细算的父亲顿时喜不自胜,二话不说,敞开钱袋为即将出发为家族争光的儿子购置了市面上寻得到的最高级的兵器甲胄,最优良的骏马。并且还在太太的指示下,安置了一位扈从来一路伺候儿子的衣食住行,特别是要在届时的比赛场上抗抗兵器、喊点威武的口号什么的。

因为他们不是名正言顺的武功贵族,远近没有哪个大户人家的子弟愿意遵照习俗,替一个羊毛商人的儿子打下手出战。德·佩内桑老爷只得从手下的梳毛工里选了一位年轻力壮的伙计凑合上任了。不过凭着德·佩内桑家的财力,一套干净体面的新衣裳,再配上锋利精美的短剑,倒是把波诺,那个憨厚笨拙的织毯子工,里里外外焕然一新,任一般人怎么也看不出这其实是个懦弱卑微的手艺人了。

经过这番精心的准备,到了六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菲利贝尔和他的随从各骑一匹骏马站在庄园门口。风姿飒爽的模样令德·佩内桑太太感动得热泪盈眶——

“看看吧,先生!您家祖上积多少德才能养出这么出息的儿子啊!总算老天有眼,没埋没了我家的血统!”

德·佩内桑老爷连连点头,连妻子话里的奚落也完全不放在心上了。

不过话说回来,对这一切最高兴最满意的还数我们年轻有为的主人公——菲利贝尔·德·佩内桑少爷。当他骑上那匹高大威武的柏柏儿马,浑身打扮得跟书上描写的英雄们一样,腰间佩上他梦寐以求的日尔曼长剑,还有驮在扈从骑的驽马背上的那套米兰打造的豪华铠甲,心里的激动实在溢于言表,恨不得一天之内赶到图卢兹,参加比赛,一试身手!

于是,这对风风光光的旅行者精神抖擞,快马轻程,第一天就走到了尼姆附近,在路旁一家看着似乎还过得去的小旅馆下榻。

旅店的名字叫“狮子眼”。前面已经讲到,菲利贝尔少爷本就是个高挑俊俏的年轻人,再加上他那身光鲜亮丽的打扮、威武的高头大马、丰厚的行囊,衣冠楚楚言听计从的随从……几乎刚一现身,立刻在这穷乡僻壤的小店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人们看到他后,全都蜂拥而来,在屋里挤得水泄不通,争先恐后要目睹这位“爵爷”的高贵风采。

菲利贝尔呢?年纪轻轻,涉世不深,一向在老家享受惯了奢侈放纵的生活,此时更受了使命的挑唆,他便提前效仿起古代骑士豁达豪迈的做派,满不在乎地点了一桌子上好的酒菜,招呼在场所有人参与分享。

他的这一壮举让店老板不出意外地大赚了一笔——数钱的时候,嘴巴笑得都合不拢了;让那些长期食不果腹的农民们享受了一顿节日般的盛宴;最后还少不得引来了一伙居心不良之人,对他钱包和那套华丽的行头打起了坏主意。

酒足饭饱之后,凑热闹的人渐渐散了,正好留下那伙人陪在菲利贝尔身边,跟他套近乎。其中那个狡猾的头目自称是贩马的行商——有经验的旅行者都知道,这正是骗子们常用的幌子。花言巧语是恶棍的必备伎俩。虽说实为盗贼,毕竟也是行走江湖多年,他们说出各种千奇百怪的见闻,把养尊处优的井底之蛙小少爷唬得一楞一楞。

菲利贝尔不但本性天真善良,不幸地又在母亲的指导下看了许多浪漫小说,将世道人心都看得比冰晶还剔透无瑕,仿佛这世上除了英国人和恶龙,便再没有任何别的邪恶了。不但不加思索地跟这些“前辈们”就成了莫逆之交,他还殷勤地介绍了自己的出身来历,此行的目的,尤其在说起那些价值不菲的装备和骏马时,脸上的洋洋得意和听众们恶狼般精光绽放的眼神真是有趣的对比。

作为回报,骗子们的首领拿出据说是马可·波罗当年在东方之国山中老人那里品尝过的琼浆玉液,给主仆二人分享——菲利贝尔本来不想分给波诺喝,但他的新朋友们教育他,要对身边的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当然,这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蒙汗药”。卑鄙的盗贼们把这种医生做手术时麻醉病人用的神奇药水兑在烈酒里,只需一小口就把两个年轻人送去了那昏沉沉的极乐幻境。于是第二天中午过后,德·佩内桑家的小少爷和他的仆人神游归来,赫然发现自己除了身上的衬衣和裤袜,其它一切值钱的东西全都不翼而飞了。

菲利贝尔吃了大亏,心中火冒三丈。有钱人蛮横不讲理的本性爆发出来,他跑到店老板那里把埋怨一股脑地算到对方上,不但不肯付住宿费,还告他们是同谋,威胁要其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当然,老板明知那套行骗的老把戏,却惧于贼人的淫威不敢造次,没有对客人予以适当的警告,不能算是完全无辜的。但这样的事故在这类乡村小店里实在算不上罕见,可怜的老板店小利薄,就算受到大财主德·佩内桑家的威胁,要想一下子拿出那笔巨款也绝不可能。

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无意间惊动了旅店里另一位客人。

那个脸色黝黑的高大汉子走下楼梯,正要来柜台结账。和菲利贝尔一样,此人也是昨天入住,来得比这主仆二人稍早;因为身材挺拔、相貌堂堂,又是一副老练的游侠打扮,骑着一匹威风的骏马,也曾引起过众人的关注。

然而就像此时菲利贝尔看到的,他的衣着虽说也算得上齐整华丽,却饱经风雨变得又旧又脏;金黄色的头发长而凌乱,显然也是许久未曾梳理,一双眼睛更是戾气十足,令人畏惧。进入旅店后,这个沉默寡言的男人点了酒菜便一个人不动声色地独自享用,浑身上下的阴冷气质令周围的人不敢造次。更不要说之后不久,那位光彩照人的阿波罗一登场,这个可怕又可敬的人物就被完全比了下去。

到了这会儿,这神色忧郁的男人站在一旁,听到这场无妄的争执,无奈地摇了摇头。也许是不耐烦——招呼了几次,老板都没理会他——也许出于骑士之间(虽然其中一人还不算是)可贵的惺惺相惜,他揭开斗篷,从袖子缝里掏出一只精致的荷包,解开绳头把它对着桌面哗啦啦倒出一堆金银钱币。

争吵声停止了。

“这就对了,二位。”神秘的富翁满意地点点头。另外两个人静静凝视着他,店老板忐忑不安,菲利贝尔心生疑虑。

“出门在外,赶路要紧,何必为一些小事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陌生人漫不经心地侃侃而谈。他看着老板,以出人意料的客气和善意口吻对他说:

“首先,我赞成这位先生的一些意见。您经营旅店本身就是要做到保护旅客们的财物和人身安全,眼下发生了这样的事,显然就是您的失职,哪里还能管人家要过夜的住宿费呢?”

“而您呢?”他再看向菲利贝尔,对他友好地微微一笑,“我年轻的朋友。您的损失着实令人惋惜,但就这么把责任全都推给这家小小的旅店,也实在太霸道了点。既然您是身家清白的世家子弟——”他看着柜台上的钱币,伸出长长的手指灵活地拨出一定数目,“我这里有五个玫瑰诺布尔,您拿去给您和您的随从置办一些衣服,留在这里吃顿晚饭,再过一夜。听我一句劝,孩子,旅途不是那么好走的,要是没什么要紧事儿,您还是尽早原路返回为好。”

他说得还真有点语重心长的味道。菲利贝尔皱着眉头,对他那灰头土脸的模样持明显的怀疑态度,然而经不起店老板和随从的执意劝说,只得勉强接受了这一裁定。

“麻烦您快点把我的账结了,另外,我还要再带一瓶葡萄酒走。”财主先生自以为大功告成,惬意地对店家补充吩咐。如蒙大赦的老板对这位神秘又大方的客人感激不尽,十分后悔当初没有积极招呼好这个货真价实的金主。

菲利贝尔忍气吞声,对这莫名其妙招来的一番教训大不以为然。特别是对方说的让他打道回府的话,令他很不甘心。他刚吃了这世风日下的亏,年轻人爱走极端的毛病又滋长了出来,一下子把所有人都看得别有用心,居心叵测。在他眼里,这位所谓的“侠士”,一身武装倒是很有些派头,可那冷漠孤傲的眼神,眉宇间若隐若现的杀气似乎也不怎么符合良民的特征。

所谓“疑心生暗鬼”,菲利贝尔越想越坚定,最后竟一口咬定:此人其实就是之前那些歹徒的同伙,甚至可能就是他们的首领。一开始躲在后台不出面,最后留下来善后,还搞出什么虚伪的“倾囊相助”——呸!这十个玫瑰金币难道不像是之前装在他自己荷包里的那些吗?

待那位神气活现的“大侠”一走出店门,菲利贝尔拿定主意。他先照对方的建议,用那些钱与店主人交换几件合身的旧衣服和靴子,又卖了一把防身的匕首,最后假借赶路的名义,向他套话,问附近有什么近路快到可以在天黑前赶在之前那个骑马人的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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