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无可恕 下————何沫书
何沫书  发于:2010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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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起风了,吹得窗户噼啪作响。时而有闪电的蓝光刺进窗户,远处隐约地滚动着沉闷的雷声。雨季的最后一场雨,马上就要来了。这将来的暴雨让我绝望,秦伟绝不会再来的了。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他急急忙忙地走?这半年了,他到底都去干了些什么!我在他的眼中,难道真的已经一文不值了吗?他就不肯再陪伴我一个晚上,哪怕是来了,
还要勿勿的去吗?

我突然听到开门的声音。我的心都跳了出来。但是我仍然躺着,一动不动。我竖起耳朵听。秦伟锁好门,连灯都不开,直接走到我的床前。我听到他脱掉衣服,扔在椅子上,就爬到我的床上来。这是一具何其熟悉的裸体!每一寸肌肤,每一根毛发,都有我无数次的亲吻和爱抚。我一动不动,一声不吭,作由泪水肆意地流淌。他忽然将我紧紧地抱住,把脸伏在我的胸膛上,失声痛哭起来。他尽力地压住哭声,身体抽动得十分厉害,泪水顺着我的胸口汩汩地流到床上。我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也不想去问。我用手摩挲着他的后脑勺,他的臂膀,后背。我的心都碎了。窗外狂风大作,暴雨倾盆,蓝色的闪电不时破空而过,透过窗户,照亮我的床上两具纠结着的的完美的裸体。我深信,秦伟和暴风雨有着某种神秘的关系。每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他的情欲都会格外高涨,干起来粗暴蛮横,狂野得就像一头饥饿的猛兽。但此夜我们彼此都没有干,只是抱头痛哭。哭到累极,筋疲力尽地睡去。第二天,吃过早餐,秦伟极平静地离开。我们之间已经有了隔阂了,我并不想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天一夜都没有他的音讯,我心里忐忑不安的。第三天上班,居然不见他的车。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来上班。我愁眉苦脸,六神无主的,心里焦灼不安。我不知道秦伟为什么不来上班。我想打他的手机,又想不到打通之后,我该说些什么。晚上我有不详的预感。第四天早上,仍然不见他的车。他难道出差啦?如果是出差的话,他会和我说一声的。难道他家里出了什么大事?那天晚上他的行动着实让人费解。他为什么突然地来,又勿勿地走?他为什么在暴雨将至的深夜十一点还跑回来,为什么失声痛哭了一个晚上?他为什么那么平静地离开,然后就杳无音讯,又不来上班?我觉得这一次非比寻常,心里的怨恨早就烟消云散,我焦急地想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情。关键的时刻,为了他,我连命都舍得不要的。但是科长走了进来,问道:
 

“小书,秦伟的请贴送有给你了吗?”

“请贴?什么请贴?”我的心里灰了半截,耳朵开始“嗡嗡”地轰鸣。

“他结婚的请贴啊,我们科这叠里面没有你的。”

“他早给了我了。”我极艰难地说出这几个字,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我只觉得胸膛里的血,夹杂着怒气在翻腾,汹涌着涌上头顶。一阵阵撕心裂肺的痛楚。我的眼前一片昏黑,什么都看不见。太阳穴上像被打了一锤,耳朵里轰鸣着,什么都听不见。我还有最后一点理智和清醒,就用手臂尽力地支撑着桌面,尽量不要瘫到地上。我咬紧牙,
尽力地深呼吸。我想,只要我不死去,
我就要撑着。过了很久我才缓过劲来。我发呆地看着桌面,其实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想。我不断地告诫自己不要动,不要说话,不要哭,不要发疯,不要狂笑,不要胡思乱想,就维持现状,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看,什么都不听,什么都不干。不要出差错,不要闹笑话。一个人在弥留之际,应该超越了痛苦,超越了欢乐,应该是平静的,解脱的,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降临。我长久以来预料的结局,就这样残酷无情地到来了。秦伟要结婚了!我深爱七年的秦伟,就要和另外一个女人结为夫妻了!


我不知道那几天是怎么过来的。吃喝拉撒,睡觉上班,一切都僵硬而机械。我对外界没有任何感觉,完全沉溺在自己的内心世界之中。无数股力量,天天都绞着我的心。七年时间,说不完的往事。我整天都冒着冷汗,双手抖得很厉害。在夜里,泪水流了又干,干了又流。我痛苦得将身体蜷缩起来。我希望一切都死去吧,都消失吧,一切者是假的,假的,假的!那一天真的就是国庆节吗?真的就是秦伟结婚的日子吗?秦伟将穿着最华贵的西装,容光焕发地牵着白色婚纱里的柳一,穿过金碧辉煌、冠盖云集的礼堂,在鲜花和彩带、欢呼喝彩声中,走向那个描金的龙凤双喜跟前吗?他将亲自为柳一戴上戒指,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亲吻她吗?他将应来宾的要求,述说他们的浪漫史吗?他将拉着柳一的手,一桌一桌地向亲朋好友敬酒吗?他将抱着柳一坐上花车,开往那幢海河边的小楼吗?他将抱着柳一,走进我曾经走进的房间吗?我曾和他做爱的床上,他今夜要在上面做爱吗?对象真的就变成了柳一,变成了一个女人了吗?他们是第一次吗?我将脸伏在床上痛哭,拳头拼命地往墙上砸去。我知道我的手流血了,一阵阵钻心的剧痛。肉体的痛丝毫未能缓解心里的痛,但我无计可施,我只求速死。


他们爱情的婚礼进行曲,是我们爱情的哀乐;他们爱情的婚礼,是我们爱情的葬礼。我已经是一个死人, 时间居然可以从死人的身上拖走,一刻不停地拖走。

我决定离开,什么工作,前途,户口,档案,我什么都不要。我不是这个罪恶的社会上的一员,我只是一具赤条条的肉体,
来去自由,毫无牵挂。我不可能再在这座城市里面生活下去了。我今生今世也不愿再见到秦伟,不愿意再想起秦伟。谁都不会在乎我的离去。就像死了一个人,刚开始的几天,人们闲着没事会说上几句,然后就完全忘了曾经有过这个人了。爱情没有了,
永远都不会再有了,我又舍不得去死,那么就离开吧。

我要去做一名男妓,
在欢场上出卖我完美的肉体。我要所有的男人都为我而疯狂,我要过一种无耻的生活,过一种变态的生活。我要看上谁就玩弄谁。我要他们在我的面前,争相献出他们的肉体和金钱。我要拥抱不可饶恕的罪恶,我要做一名无比堕落、无比快乐的千古罪人。上帝不是要惩罚我吗?我要尽情地享受他的惩罚,同时将惩罚变为一种恩赐。既然所有的生命都是罪恶的,就让我做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罪人。我将一切都决绝地抛下,孤身一个登上南行的列车。永别了,天津;永别了,秦伟;永别了,爱情;永别了,人世间纯真的生活;永别了,我的过去的肉体和灵魂。我看着窗外如血的残阳,知道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两天之后,这列火车将到达一个叫作广州的城市,在这座城市里,我,何沫书,将要变成一个出卖肉体的男妓,一个只将肉体卖给男人的男妓。


下篇 飞蛾扑火

第 46 章 男妓

我无畏远方那腾腾燃烧的烈火,我开始积累飞翔的力量,发誓要作一只扑火的飞蛾。不管是否可以将那烈火扑灭,不管后来者是否可以从我的献身中得到一点荫庇,不管他们是否还要忍受烈火更疯狂的焚烧,不管,什么都不再管,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做一只扑火的飞蛾!


在灯红酒绿的都市的夜晚里,我沦为一名男妓,沦为一名用肉体为男人服务的男妓。我当然不会走到大街上去拉客,也不会不择对象地卖。我在芦苇酒吧里唱歌,每天晚上有一百多块钱的固定收入。我的歌艺不足以挣到这份工作的,但是我的美貌、气质和品位轻而易举地击败了所有的竞争对手。我不会唱声嘶力竭的摇滚,也不会唱淫秽下流的小调,我只会唱缠绵的情歌,一首接一首,静静地唱。我也不会挑逗观众,包括语言和肉体的挑逗。我安静地站在台上,哀悼我的青春和爱情。有合适的对象和合适的价钱时,唱完歌后我就跟他走,
销魂一夜。我可以从他身上得到性的满足,还可以得到很多钱。确切地说,我不是为了金钱而卖,我只不过是和心仪的对象玩玩一夜情,金钱只是一夜情带来的副产品而已。谁都不知道我来自哪里,叫什么名字。谁都不知道我的一切过往。别人可能以为我是一个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我取了一个英文名字,叫“Limon”,秦伟非常喜欢柠檬乐队的哥,对《Lemon
tree》更是百听不厌。我永远都无法忘记,和他一起聆听《Lemon
tree》那忧伤而硬朗的旋律时,那种亲密的情景。我叫“Limon”算是对秦伟的纪念,算是对逝去的爱情的一种悼念。本来应该叫Lemon的,但Lemon的英文意思,除了“柠檬”之外,俚语里还有“低档货,假冒伪劣产品”的意思。我可是货真价实的高档品,怎么可以叫做Lemon!于是我将e改为I。Limon也许在英文里根本就不存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是我只需要一个符号,一个称呼,我何必计较它是什么意思。何况我觉得我本身压根儿就没有真正地存在过,压根儿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且它的发音还算响亮,中文译音是李蒙,不算太花哨。人们就叫我Limon。


芦苇酒吧是一间同志酒吧。惠特曼曾经将他心爱的男孩的阳具比喻为茁壮挺拔的芦苇,这个酒吧的名字即由此来。酒吧实际行松散的会员制,新会员的发展,要有老会员的介绍,经过类似于酒吧委员会那样的一个机构的审批。酒吧委员会的人员,有酒吧的投资方、经营方和若干名铁杆主顾组成。新会员起码要符合大致的条件,本科以上学历,月收放四千以上的年轻白领,衣着品味、气质外貌俱佳。如果不是会员的话,酒吧门口的服务生就会客气地挡驾,告诉你所有的位置已经被预订,不能接待了。这里不搞粗俗下流的色
情表演,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没有一定品味的人,根本就进不了这里的门。

娼妓并不是下流肮脏的行业。我的身体是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当然归我。我想跟谁上床,给谁使用,当然由我做主,谁也无权干涉。按摩是一种服务,性服务当然也是一种服务。美貌本来就是一种稀缺的资源,美貌的男人提供的性服务,当然是高价位的有偿服务。我不伤害任何人,不损害任何人的利益,更不会强迫任何人。即使对方出得起大价钱,我还要看他的身体条件,然后才能决定卖还是不卖。对出卖肉体的男人的评价标准,不外乎身体、内涵和品味,而无关乎家庭背景、权势和财富。男妓,尤其是为男人服务的男妓,在这个令世人不齿的行业里,我做得如鱼得水,乐此不疲。一年之中,我最高的夜资达到创纪录的万元,而如果没有两千元以上,根本就一切免谈。我不要道德,更不要荣誉。我没有身份,连名字都没有。我不是一个人,我只是黑夜里出没的一个鬼。我无法在白天里过上人的生活,只好在黑夜里过鬼的生活。这样总比白天过人的生活、晚上过鬼的生活强一些。我将心里属于人的一切统统打碎,只剩下鬼的属性、兽的属性。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生活。我从里到外都是一个鬼,而我竟然可以带着高贵迷人的微笑,堂而皇之地出入各种体面的场合,接受人们惊羡而青睐的目光。我是一个鬼,但是在陌生人的眼里,我像是一个年轻、英俊、富有的贵族子弟。我略带羞涩的纯真的微笑,让人以为我是一个角牙塔尖里未见过世面的天之骄子。


夜资、小费、礼物,财富滚滚而来。原来活在这个世界上,变坏了就会有钱的。固守道德的人,只好一辈子过着清贫穷酸的生活。我现在才算明白,道德和财富,自古以来就是水火不容、不共戴天的一对仇敌。人是卑贱的动物,无论选择了怎么样的一种生活方式,都会迅速地适应它、认可它,并最终被这种生活所同化,成为这种生活的有机部份。权倾天下的高官、富可敌国的富豪、凑合着过日子的工薪阶层、衣不遮体、食不裹腹的穷人、赌徒、嫖客、娼妓,三教九流的人物都会认可自己的生活,并同化到自己的生活中去。不管在别人看来,他的生活多么地不可思议。我又想起一句话,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就是让人觉得它理所当然,注定如此的。 笑贫不笑娼,笑廉不笑贪,笑白不笑黑,在一个劣行驱逐良行的社会里,一切规则都已经颠倒。况且我不觉得我是一个劣行者,我只不过是彻底地抛弃了伪道德,过上了真生活,我就马上获得快乐,获得财富。


夜晚是欲望的天堂。当你明知道别人并不能很清楚地看清你脸上的神情的时候,你就没有必要刻意去保持一副谄媚的笑脸,你脸上的笑容就可以自然地松驰下来。夜色渐深,灵魂深处原始的欲望在悸动不安地唤醒。缠绵的音乐、撩人的晚风、暧昧的眼神、诱惑的语言、性感的体态,空气中弥漫着欲望的味道。释放吧,渲泄吧,那压在繁缛的规矩和沉重的大山下欲望的火焰。燃烧起来吧,这不是罪恶。没有燃烧过的生命,不是圆满丰美的生命,压抑着欲望的生命,不是健康鲜活的生命。


我注定是一只扑火的飞蛾,看着远方闪动的火焰,勇敢而顽强地飞去。我明知道,我的生命将在扑火之时,燃烧地终结,可我毫不畏惧,毫不退缩。总有人愿意为了理想而牺牲生命,就像夸父,在追逐太阳的途中,饥渴而死。生命并没有宝贵到让我宁愿忍辱负重也要活下去的地步。虽然它如此短暂,虽然它只有一次,一旦失去,永不再来,但是在这地球上,已经有数千亿的人曾经死去,并且永不复活,可见死亡也是一件极稀松平常的事情。我愿意在燃烧中死去,我就尽力飞向我心中的烈火。我并不认为燃烧而死亡,是因我的罪而得到的罚,这仅仅是我自主的选择。没有谁强迫我,也没有谁能阻拦我。我的生命,我的身体都渴望火。烈火!流星在太空中流浪了亿万年,却始终冰冷、孤独、无趣。只有在最后的刹那,当它拥抱了烈火,它的生命才焕发出夺目耀眼的光华,烛照天际。死亡并不可怕,壮烈的死亡让人欣慰;生命并不可恋,苟且的生命让人厌恶。


在这沉沉的夜色之中,有一群孤独而悲怆的灵魂,游荡在人们视野的边缘,或者是视野之外。他们聚集在昏暗的地方,用体温去慰藉彼此的灵魂。或者流浪在荒原之上,无助而孤独地跋涉。若我不能抗拒命运之神的宣谕,我也不会附首贴地地屈服。你不是点燃了一堆火把,以为我没有勇气扑进去吗?看吧,我震动着翅膀,身体斜斜地划过漆黑而寒冷的夜空,扑进去,为理想而殉葬。


莎士比亚以他的不世之才,曾经写下大量气势若雷霆万钧、灿烂若银河霄汉的绚丽诗篇。但是他也曾写过这样的几句鬼话。他说:“两颗真正相爱的心是不会有任何阻隔的。如果有阻隔,就当是世人从未谈过恋爱,我从未写过诗。”这样的鬼话,我实在不屑于批驳。我和秦伟远隔千山万水,前后的两种生活宛如天壤之别。如今的我,相当于已经死了。我们说一个人活着,有两层意思,一是社会对他的记忆,二是他自己对本身的记忆。如今社会对我已经没有了记忆。除了每个月往家里寄五百块钱以外,我不再和任何一个熟人联系。《黄金时代》里,王二跑到深山里躲起来,人们马上忘了他的存在,仿佛世界上压根就没有过王二。同样,人们也忘了何沫书的存在,仿佛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过一个叫作何沫书的人。至于我自己对本身的记忆,也正在淡忘,而且我尽力快一点淡忘。记忆里只有一些星星点点、似真似假的碎片了,几乎可以说没有记忆了。所以我是死了的人了。但是我虽然尽了力,我仍然无法忘记秦伟。我跟任何一个男人在一起,我都会联想到秦伟。我就将他想像成秦伟,我睡着的时候,紧紧地抱住身边陌生的男人,迷迷糊糊地呼唤秦伟的名字。早上他会问我秦伟是谁。我一笑而过。干这一行的职业道德,就是不能在客人面前发怒、闷闷不乐,甚至哭泣。不管你的心里有多痛多苦,你都要装出笑脸相迎。同样,我不乐意回答的问题,他也不能再问下去。 这是规矩。玩这个最忌讳的就是动感情,哪怕他觉得我再可怜,他也不能表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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