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身于书香门第。
父亲官拜礼部尚书,两位兄长皆进士出身。
作为家中最小的儿子,既无继承家业之负担,又无传宗接代之重任,成日与同龄文友歌风颂月,逍遥自在。
直到那一天,在朱凤大军凯旋之时,他看到马上的天神,翩然降临在他的眼前。
征战沙场的英雄,保家卫国的勇士,是他一心仰慕的对象。
于是,文家三子追逐苍龙将军座下角宿将军一事,路人皆知。
为了心目中的天神,他决断了父子关系。
为了心目中的天神,他不再去酒楼与朋友吟诗作画。
为了心目中的天神,他放弃了原本准备的科考。
为了心目中的天神,他不惜孱弱的身体,千里迢迢赶到关外驻军地点。
为了心目中的天神,他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变成军中普通粗俗的一名士兵。
为了心目中的天神,他放下拿手的狼毫,挥起了沉重而迟钝的军刀。
为了心目中的天神,他以身涉险,潜入敌营探察敌情。
为了心目中的天神,他在失手被捕受尽严刑折磨后依然不吐露一字。
为了心目中的天神,在被敌军高吊在阵营之前时,他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只是,当那支利箭,出自心目中天神之手,射入胸口的时候,那身体因为痛苦而本能地颤抖的时候,激昂的情绪,仿佛一个原本充满的气球,忽然之间漏了气,片刻间就软瘫了下来。
漫天的鲜血,让他仿佛回到少时无忧无虑的时光,那座种满桃花树的小院,缤纷的花瓣宛如翩翩的蝴蝶,在眼前飞舞。
剧烈的疼痛,让他仿佛看到了来自天上的神光。
悄然的静寂,让他仿佛听到了那撕心烈肺的喊声,有养育多年一朝恩断义绝的父亲的声音,有手足情深的兄长声音,有爽朗的军中同伴声音,还有温柔的娘亲嘤嘤的哭泣声。
唯独,没有他心目中天神那令人终身难忘的声音。
因为他知道,那个人,不属于自己。
睁开眼睛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笑嘻嘻的娃娃脸。
“嗨,你好。我是步信。”少年坐在木质的窗框上,左手轻抛着一个暗红色的瓷瓶,一双晶亮的眼睛里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你,是谁?”
嘶哑的声音,仅仅只是三个字,却牵扯到了胸口的伤处,引来一阵疼痛。
“我叫步信,是你爹千里迢迢亲自将我请来救你性命的。”
少年带着可爱的笑容,丝毫不为对方冷淡的态度所动。
“爹?”
是那个成日冷着脸威严不容侵犯的父亲?
是那个听闻自己的宣言后断然割袍决裂的父亲?
胸口处,依然隐隐作痛。
但是,却仿佛有一股暖流,缓缓地自那冰封的内心深处流出。
喜欢上同性,此等违背常情伦理之事对于一生遵循礼教的父亲来说,是多么惊世骇俗、耸人听闻的事情,也难怪当日同样固执的父子两人会当场决裂。
但是,在这生死关头,又是父亲那深沉的爱,挽救了自己的生命。
可怜天下父母心,即便是多么厌恶多么不满,毕竟是有着血缘羁绊的相连,在孩子濒临死亡的一刻,天性战胜了一切。
“说实话,我很佩服你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奋勇前冲的勇气。”
坐在窗台上的少年,身后映衬的是宁静如水的月光。
“勇气?”
一丝淡薄的微笑浮现在唇边,然后很快消失不见。
这算什么勇气呢?不过是痴迷时的执迷不悟罢了。
一生一次的爱恋,耗费了他终生的勇气,执着,和激情。
他丢开所有,为的是能够让心目中的天神,正视自己一眼。在任务临行前,他终于直面自己那份一直捧在手心举至其眼底的感情。
——很抱歉,我们可以是兄弟,可以是朋友,但是不可能是情人。
将军不愧是将军,将眼底的那一丝鄙视与不屑掩藏得极好,拒绝的话也说得滴水不漏。
军帐内的案几上,黄色的圣旨平摊,昭示着角宿将军那平步青云的未来。
微笑,白色的军帐外,粉色的落英缤纷,偶尔有几瓣飘落到了白色的酒碗中,浮在清澈的液体之上。
送行酒。
一饮而尽后,微笑着同兄弟们告别,然后踏上艰险的旅程。
粉红色的花瓣,是离别时最后残留的景象。
“看样子,你很喜欢桃花?”
少年又开口了,清亮的声音里多了几分月光下的魅惑。
“我出生在,桃花盛开的季节。”
点点头,缓缓开口。
自从打定主意追求角宿将军以来,他已经很少开口与其他人畅谈心事。因为,昔日的亲朋好友,不是劝说他放弃,就是如同瘟疫般唯恐避之不及。
放弃么?
在无人支持的时候,在寂寞无助的时候,他也曾经动摇过。
但是,每次看到俊美如太阳神般的角宿,动摇的心立刻就坚定起来,仿佛受到法术诱惑一般,再次投入单方面的付出中。
宛如飞蛾扑火,直到生命燃烧殆尽。
“父亲和哥哥他们,还好吧?”
迟疑地问了一声——京官非传诏不得擅自离开京城,这次父亲为了救自己想必是耗费恶劣大量的心力。
“你的父亲……已经因为擅自离开京城而获罪,现在已经被下狱了。”
名叫步信的少年很诚实地回答问题。
“父亲——”
他万万没有料到的是,当他拖着重伤未愈的孱弱身体,赶回京城的时候,迎接他的,是全家满门抄斩的凄惨。
漫天的血光,一如当年所居住的小院中缤纷的花瓣,飞扬着在空中撒下瑰丽。
腥浓的血味,四周不明就里的百姓们的指指点点,以及监斩官那熟悉的面容,让他的大脑再次瞬间空白。
“那个文家,就是有个伤风败俗的儿子那个文家?”
“就是就是,竟然喜欢上了一个男人,真是不象话!”
“如此大逆不道,难怪要被砍头了……”
“亏他还是礼部尚书呢,竟然有这样一个变态儿子。”
血淋淋的头颅,骨碌碌地滚到了他的脚下。苍白的脸,那是父兄死不瞑目的表情。流淌的黑血,那是满门悲愤的控诉。
灰色的雪花,大片大片地落下,覆盖在静寂的大地上,掩盖了污秽的血,以及过往的一切。
四周的人,都已经散开。
唯独他,紧紧地抱着怀中的头颅,紧闭双眼,凝语呜咽。
血的罪孽,将一生一世背负。
一家人数十条性命,将永生难忘。
“你在想什么?”
风雪中,那名少年又出现在了眼前。
“那是我的罪孽,为何要让我的至亲承担?”
背德地爱上一个男子固然是罪,但也罪不至死,更何况是满门抄斩。
深入敌营探察固然危险,若不是同行者故意将自己留下,也不会被敌所擒。
真正的原因,不过是许久之前,意气风发的自己当着众多人的面批评了一张无名画的诸多缺点。
后来他在父亲的书房里,看到了一份黄色的公文,上面的印章,与那幅画上的小章极其相似。
天子威严,不可冒犯;皇族身份,不容异己。
一环扣一环的圈套、计策,为的是让自己这个罪魁祸首痛不欲生。
“如果不是你先前与家族决裂,现在你也不可能站在这里。”
少年微笑,在雪地里,在这个充满血腥、静寂的世界里微笑。
“为你们文家保留最后一滴血脉,是你身为文家人的责任。”
少年仍然在微笑,递给一块白玉饰佩。精雕细琢的玉面上,有着一个文字。
文家传家玉。
文家,确实亡了。亡在一个任性、残暴的昏君手中,亡在一个任性、无能的不孝子手中。
能接下那块玉吗?
他配接下那块玉吗?
“我欠你父亲一个很大的人情。”少年继续微笑,笑容中仿佛有金色的阳光自阴沉的云层中射出,照亮了整个世界。“所以我答应了他最后的要求,保护你到最后。无论是想要报仇,还是隐居,我都可以为你安排。”
报仇?
隐居?
怀中依旧抱着头颅,他微微地笑了:“隐居。”
“那么,欢迎你来到‘绝情谷’。”
名叫“步信”的少年笑着张开双臂。
于是,神秘的绝情谷中,多了一名整日抱着一个圆形黑色布包的守门人。
而在人世间,则少了一名文采出众的少年书画家,少了一名才高八斗的青年文士,少了一名智慧过人运筹帷幄的军师。
云雾缭绕的绝情谷的神秘入口处,成日红色的落英缤纷。偶尔,可以看到有道黑色的人影飞蹿而过。
他的怀中,似乎总是抱着一个黑色的与人头颅近似大小的事物。
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
谷外的桃花开得烂漫,师父的心情也很不错,连带着我也可以“放风”一次,到谷外玩耍。
师父一年到头都是阴沉着脸,唯独在春季桃花盛开的季节时,他会露出一丝带有人气的笑容。平日里,他总是抱着那个黑色的圆圆的布包,就是睡觉也不曾放下过。
我曾经好奇地想趁师父沐浴的时候偷偷打开包袱偷看,没想到就算是洗浴师父也带着布包进屏风后面。也曾经有一次好奇地询问过唯一可以称为师父朋友的千年不死老妖怪,谁知他竟然摇头晃脑地给我来了句“天机不可泄漏”。
对于自幼生长在谷中的我来说,谷中风光虽然好,但是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到谷外欣赏大千世界。
听说,在谷外,有一人叫“皇帝”,其他人看到他之后都要跪下行礼三呼万岁。
听说,在谷外,人们总喜欢打打杀杀,今天为了扩张领土,明天为了抵抗侵略,后天为了镇压叛乱。
听说,在谷外,有个地方叫江南,小桥流水,风光秀丽。
听说,在谷外,有个地方叫江湖,刀光剑影,快意恩仇。
听说……
出生将近十八年,而我的活动范围最远不过是到谷外山脚下的忘情镇,每次天黑之前就必须赶回谷中,一点都玩得不尽兴。
所以,这一次,是我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拿起早就收拾好的包裹,我蹑手蹑脚地蹿出了门。
谷外的花花世界,我来了——
还没等我的激动发泄出来,谷口处那抹令人心惊胆战的黑色身影顿时让我即将脱离的呼喊声又咽了回去。
“嘿嘿,不悔大哥,你就行个好,只当作没见过我,行吗?”
我凑了上去,讨好似的说道。
不悔是谷中元老级的人物,除了千年不死老妖怪外,就属他的辈分最高。
不过,他不是一向只跟在千年不死老妖怪身后的么?今天怎么会有空在谷口堵我这条小鱼?
脑中灵光一闪,我顿时明白过来,奸笑两声:“哼哼,不会是步信他又翘家了?”
步信,就是我先前说过的那个千年不死老妖怪,成天拿他那张娃娃脸到处骗人,据说我师父就是这么被骗进谷的。
点点头,不悔依然不说话。
我也不介意,虽然已经可以想像到在那银色面具下的俊容已经被扭曲成何等狰狞的模样。
反正,只要不阻碍我的出发大计就可以。
话虽如此,英明神武、号称谷中第一高手的不悔大哥,其实却有一个致命弱点。跟着他在山里转了三个时辰又转回原点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何以前他总是要跟在千年不死老妖怪身后了——不悔他分明是个大路痴嘛!
终于忍耐不住,我一声怒吼,拉着不悔的袖子径直朝前走,一盏茶的功夫后,我们到达了山脚下的忘情镇。
到忘情镇,交通就方便多了,有客栈可以休息,有驿站可以租借马匹,有茶坊可以喝茶听说书,还有民房可以供我收集路费。
不悔自然是直接朝茶坊走去,这个时候——我抬头看看天,步信那老妖怪应该还在茶坊里卖弄他的经历,说着似是而非的故事吧。
不就是比别人多活了几年么,对我这种小孩子就一副“我是老大”的模样,而对其他成年人就现娃娃脸装可爱!
我一边对步信的行为嗤之以鼻,一边找到驿站,租了马匹,然后翻身上马——
世界,江湖,江南,我来啦!
“扑通——”
我这个未来的江湖风云人物,脚下一滑,漂亮地划出一个弧线,完美地摔倒在路边的泥地里。
“哈哈哈哈——”
嚣张的笑声自不远处传来。
“哼!”
甩甩头,拍拍衣袍上的泥,我风度翩翩再次成为玉树临风的小人物一名。
切,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他们穿的是绸的,我穿的是布的;他们佩的是漂亮的宝剑,我佩的是粗糙的桃木剑;他们骑的是白色高头大马,我骑的是灰色小马驹;他们是英俊潇洒的少年英雄,我是刚摔倒在泥地里的小鬼嘛!
论物质条件,我这个自幼生长在穷乡僻壤的小毛头,自然比不上出自名门正派的年少豪杰;但是要论内涵——哼哼,那我可是相当的有自信的哦!谁让我那位师父可是当年最热门的状元候选人呢。
所谓不打不相识,两位初出茅庐的江湖新星,与我这位首次离开谷中闯世界的小毛孩,现在正结伴同行。
不是我自愿要和他们一起同行,只是因为衣着鲜光的他们实在是太引人瞩目,还没等我下手呢,已经被人抢先一步。只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这个无辜的路人,因为距离太近的关系,一并也被捆绑起来,押上了马车。
颠簸的道路,让从不曾坐过马车的我万分的不习惯,连带脆弱的腰酸痛不已。再加上双手被绑在后,这姿势,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我的江湖之行,出师不利啊。
“站住!”
马车猛然停住,害的车厢内的我们三人一头撞上前方,疼得龇牙咧嘴。
“可恶的家伙!如果让本宫抓住,一定要将你碎尸万段!”
正在一刻不停嘀咕的是蓝衣的朱宇龙——听听,人家的名字多气派,一看就知道带着皇族的贵气,哪像我,文书文书,一钱不值。
“哼,若是让爹爹到来,我一定要亲手还给那个大胡子两巴掌!”
另一边阴沉着脸的白衣的是武林——听听,人家的名字多威武,一看就知道出身名门身怀绝技,哪像我,文书文书,手无缚鸡之力文弱书生。
说来也得怪我那古板的师父,明明谷里住着曾经的武林盟主邪教魔头,个个都是武艺高强,他却偏偏不允许我学武,非要我读什么四书五经,将来好娶妻生子——他自己不也是独身一人把我给拉扯大的么!
“放下马车里的人,本将军可以留你们一条活路。”
沉稳的男声,带着中年人的老成。
“哈哈,是爹爹!”武林顿时乐得合不拢嘴。
“喂,老头,你说放人我就得放人?”
说话的应该是驾车的大胡子,那家伙满脸横肉,与挂在忘情镇口的悬赏榜上某个杀人越货的大盗有几分相似。先前武林与他对打,不敌对方的大力,反而被扇了两巴掌,两天了到现在脸颊还肿得像馒头一样。
“哼,大胡子,你还是乖乖地放人吧!我爹可是朱凤王朝的第一将军!”
武林见救星到了,兴奋地冲着马车外嚷道。
话音未落,只听到外面大胡子一声惨叫,然后门帘一挑,露出一张方正的脸——虽然人至中年,但是年轻时期的俊美依然保留,更增添了中年人的成熟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