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殇之露华春·晚 卷二————侍月
侍月  发于:2010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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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在前一天恢复得差不多了,流焰苦思冥想了一整天,终于发现了侍卫换班时的一个空子,丢了个大范围的幻术,这才偷偷摸摸地溜出来。

叶锦撇撇嘴,面上不动声色,总不能说自己这几天一直百无聊赖地坐在窗口等他来……之前也没什么朋友,又与这个仅有两面之缘的少年性子相差很多,却异常投缘,倒像熟识了许久的旧友一样。

虽然那活泼的少年与自己的身份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对了,这次衣服可别再忘了拿。”叶锦指指桌角,“你再不拿走,我就找个地方当了,这料子应该很值钱才对。”

流焰道:“先别忙,我今天想去外面玩,拿着太累赘。”

“你又想去哪?”

流焰嘿嘿一笑,伸手圈过他脖子,凑到耳边小声说:“山下。”

颈间耳后被热乎乎的气息吹得很不舒服,叶锦刚想挣,但脑子反应出他所说“山下”那两字的含义,却是一呆。

“早就想去了,焰华他们管得太严,刚才我做了手脚,至少在天黑之前没人能察觉到我不在,足够我们溜下去转一圈的。”

叶锦被他这想法震住,半天才道:“你太乱来了,凤居然自己溜下丹穴山跑去凡人地界,万一……”

流焰不屑地轻哼一声:“那有什么,只是逛逛,寻常市井小民又不能拿我们怎样。”

“凡人里也是有擅长术法或武艺在身的,你自己不带侍卫……”

“不是还有你么?”流焰低笑,“踹我下池塘的时候那身手可不慢,而且万一遇上什么事,你也不会扔下我自己跑了吧?”

叶锦语塞。

他虽有练过些拳脚,但因兴趣不在这类,恐怕凡人里随便来个二流高手就能轻易把他打趴。

“若你不陪我,我就自己下去,要是缺胳膊短腿地回来……”

“停,我跟你去还不行?”见比自己略高些的少年嘴角弯弯,露出一抹奸计得逞的笑来,叶锦大感头痛,把他从自己身上拽下,“说好了,天黑之前一定要回来。”

“没问题。”流焰脸上笑容更甚,心道,等到时候偏不走,你总不能丢下我不管。又随手拿起桌角的衣服抱在怀里。

叶锦看着他,奇道:“拿这个作什么,你刚不是说嫌累赘么?”

流焰笑:“突然想起的,我出来忘了顺些值钱的东西,听说山下没有钱什么都做不了,刚好拿这个抵些吧。”

“你倒想得周全。”叶锦看他笑得开心,忽然生出几分悔意来。

明显地未加计划,也许答应他是大错特错了。

但还没来得及再多想就被流焰拽着袖子出了门,门板在身后啪地一声合上了。

“往哪边?”

“南,离海不远处有个很大的城。”流焰身子一抖,少年的身体化成了半人高的火鸟,羽色艳红,尾上翎羽闪着五彩光华,“就这样飞过去如何?”

叶锦想了想,道:“很远么?我不善飞行,太远了恐怕跟不上你的速度。”

“挺近的吧,不然我载你?”

与凤你啊我啊地直呼名字已经是大不敬,若再拿他当坐骑,叶锦自己都觉说不过去。

“不了,路途近的话没关系。”

他也拉拉袖子,化成体型比凤略小些的鸟。

羽翼是青色的,恍若万里碧空,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柔和色泽。尾端不若凤凰那般闪耀,只一根长长的翎羽拖在地面。

“你是……青鸾?”

先前没太注意,流焰讶异地瞪着那青鸟猛看。

叶锦给看得有几分不自在,浅色的喙略垂,道:“是。”

“青鸾五百年方成人形,你多大了?”

“这,其实我算是个异数……”青鸟伸伸翅膀,又合起来,一排排羽毛柔滑整齐,一如人形时的清秀,“从破壳到化形,大概只三年左右。”

青鸾是鸟族中仅次于凤凰的存在,寿命长久,又天分极高,故从上古时候就是凤凰身边的左膀右臂,也颇受族人尊崇。

两年前,年仅三龄的叶锦忽然化形,能力又远低于寻常幼子,令家族众人视为异物,父母均有遗弃之心,偌大的院子里只寻了个小独间任他自生自灭,最后还是哥哥叶淮实在看不过,带着小小的叶锦出来,用自己存的一点积蓄盘下丹凤山上一处器乐铺子为生。

流焰歪头道:“把五百年的成长缩成了三年,你是天才。”

叶锦若是人形,这时铁定已经笑出声来。

“明明是怪胎,好了,你不是偷溜出来的么?再不走天可就黑了。”

凤拍拍红色的翅膀,道:“这就走了,跟好啊。”

丹穴山下是绵延了百里的丹水,自山顶而下,流进南海。

有河流的地方就有人烟,而小村庄里聚集的人多了,就变成了城池。

一红一青的鸟儿飞得很高,越过丹穴山中层层茂密的古树,眼前骤然空旷,却是百里旷野,正值阳春,满目的翠色。

正下方则是奔流的河水,从空中望过,宛如一道雪色的印痕,静静地绵延到视线无法企及的远方。

“顺着这河,再往前一点就是了。”流焰伸展开双翼惬意滑行,阳光将他的影子投在地面,只一个小小的黑点。

叶锦略有些吃力,偶尔需用力拍打一下才能紧紧跟在他身后。青鸾不善飞行,也是流焰刻意放缓了速度,他才能跟上。

空中迎面而来的风有些凛冽,流焰回头看看,又往叶锦所在的方向略偏了偏,完全挡住前方的气流。

叶锦看在眼里,心底腾起小小暖意,又拍拍翅膀,追得更紧些。

阳光直直笼在身上,与山里隔了层层树叶之后的斑驳光影不同,带了灼热的温度,远远的,灰色城墙已隐约可见。

这城靠着丹水,是由水运逐步发展而来,行商贸易方便,城里也人来人往的很热闹。

流焰在城外寻了个僻静的角落,羽翼伸展,又化成个标致少年。

叶锦迟了一步,依样化形,清秀白净的面上腾起些红晕,气息略促。

“很累吗?我们休息一会?”

“不用,天色已经暗了,还是先进城的好。”

此处离丹穴确实不远,但那所谓的“不远”是完全按照凤凰的标准算的。因为要顾及天性不善飞翔的青鸾,路上多耽误了一些时间,等到了地方,日头已经偏西。

凡人的城池,大门是否关闭对他们造不成什么影响,但黄昏以后的荒郊难保会有些不安分的妖物或别的什么,流焰还是尚未融合的凤,总要多加小心才好。

流焰凑近看他一会,问:“真的没关系吗?”

属于火鸟特有的气息暖暖的,叶锦不自在地后倾几分,摇头。

没来由的,脸上似乎又有些烫。

“那走吧,先找个地方把这个当了卖钱,我们去看看哪里有好玩的。”流焰伸出手,掌心凭空浮出那两件衣服,衣角的流苏滑落,在空中荡开。

05.酸甜如青涩

“流焰!”

丹穴山,梧桐树顶上,几乎是每日例行的怒吼从未来的王者房中传出来,响彻云霄。

焰华盯着手里团成了一团的锦被,视线几乎要把那被子烧出个洞。

与流焰年貌相当,暂时还停留在少女模样的她,一张娇颜给气得扭曲,全没了往常在族人前的端庄,彻底化身河东狮。

虽然被某只捣乱成性的红毛鸟牵连,她基本上也没什么形象就是了。

跟在后面的侍卫路遥苦着张脸,也不敢说话,生怕好死不死今天当值的自己被牵连,眼观鼻鼻观心,像是忽然对自己脚上的鞋子起了兴致,闷头效仿葫芦。

不是他想推卸责任,这凤一天比一天灵活精怪,从上古就埋藏在血液中的能力渐渐发展,寻常侍卫早就吃不消了,哪里还能看得住这小祖宗。

焰华像盯着仇人一样又盯了那棉被半天,终于轻启朱唇,柔声道:“路遥。”

身后的精壮男子激灵灵打了个寒战,忙应了声是。

惨了惨了,他在心里默念。

“流焰是在你眼皮底下逃走的吧。”焰华的语调再轻柔不过,少女的嗓音清澈如山间泉,但那话中所带含意却让路遥两腿一软几乎想跪地求饶,“无论你用什么方法,现在立刻就把他给我抓回来。记着,缺胳膊短腿都没关系,那小子重生能力有保障,哪怕你痛揍他一顿再扛回来,只要是活的就行。”

路遥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扭成了包子。

“还有,这次估计他跑得挺远,你就别带那帮累赘了,自己去。”

焰华丢下被子,扭头又淡淡看他一眼。

“还愣着干什么,快去。”

路遥原本还想申诉,可被她扫那么一眼,那点勇气立刻缩得比米粒还小,唯唯诺诺地应了,硬着头皮往外走。

焰华独自在房里站了一会,略带烦躁地揉着自己的额头。

“又跑了?”

玄是循着那怒吼过来的,毫不意外和灰溜溜出门的路遥打了个对脸。

“这小鬼,真一天比一天精,枉我还特意把路遥调来看着他,居然又给他逃了。”

“前阵子受凉,这才刚好点……”玄顿了顿,续道,“实在胡闹,现在不同以前,总要小心为好。”

焰华轻轻叹口气:“我明白。”

凤凰连续三世中,有两世并未融合,中间一世也动用了净化之炎,伤及本元,这次重生后凤的能力大不如前,体质更弱,化形虽早却几乎动用不了稍大的术法,恐怕连日后能否顺利融合都还未可知。

简而言之就是凤凰的状况很糟,若不加小心,鸟族真有可能在这一世失去供奉了千万年的王。

偏生每次重生后融合前的凤总是活泼跳脱得可以,由以这一世为甚,想圈住他,实在是难。

此时,在相距很远的人类城池里,某只被至少三人在心底暗骂的红毛鸟打了个冷战。

“怎么,很冷?”

叶锦抬头看看,偏西的红日似被云彩遮掩了些。

春季总是乍暖还寒,更何况早晚与午间不同,这会确实不像两人刚动身时暖和。

流焰伸手揉鼻子,摇头:“不会,就是突然间鼻子有点发痒。”

同时颇有自知之明地心道,估计是又挨骂了。

不甚在意地吸吸鼻子,一双以术法遮掩了原本颜色的细长凤眼在略显清冷的街道四处乱看,是想寻些热闹凑凑。

路边距离城门不远处,一家门脸外垂了道帘,上面是个端端正正的“当”字。

两个衣着面貌明显异于寻常贫寒人家子弟的少年抱了两套看不出是何材料的精致衣服,地方上的小当铺里伙计有些拿不定主意,特意把掌柜的叫出来。

估计是附近哪里的世家子弟吧,挥霍着把出行的盘缠都给用光了,不得不用替换的衣服换口饭吃?

摆明了就是两个不宰白不宰的冤大头啊。

表面慈祥内里则是老狐狸一只的掌柜看了看那衣服,又不着痕迹地上下打量了一番两人,装模作样叹口气,手指伸伸,给了个价格连后面低垂着头的小伙计都吓得俩眼瞪得堪比铜铃——两钱银子?那点钱,恐怕随便到个饭馆酒肆吃点什么都只够两人一顿果腹饱食。

“这……”看着手里那一小块碎银子,流焰一时说不出话来。即使对山下的物价不甚清楚,可稍微有点脑子的人也能明白,这钱实在算不得多了。

一直站在后面的叶锦想了想,从怀里掏出颗小小的珍珠,比小指还小了一圈,却是莹白的色泽,珠圆玉润,躺在掌心里更显柔和可爱。

“再加上这个呢?”

掌柜接过来看看,把一副捡到宝的表情按捺在面皮之下,故作姿态地查看一番,又给了个让伙计差点把眼珠子给瞪出来的价格——二两。

“两位小公子若是上街逛逛,只拿着银子恐怕不方便,可要换成铜钱?”

流焰歪头对着手心里的小小银锭和一角碎银相了一会子面,犹豫着点头。

“去,拿两串钱来。”老狐狸支使小伙计,又从流焰手中取回那小块碎银,“只给两位换这200文铜钱吧,多了拿着不便。”

这……估计总该够玩上一趟了吧,手里一块二两重的银子,外加以线穿好的一大捧铜板,两个实在不懂世间行情的少年对视一眼,浑然不知自己已充了一回冤大头。

“那个,刚才的珠子……”出了当铺大门,流焰支支吾吾地道,“回去之后,我再送你一颗吧。”

叶锦笑笑没说话。

街角处有个小姑娘,手里撑着比自己还高的粗木棍,木棍上则插着一串串被略略发黄的糖稀包裹起的红艳艳山楂,给偏西的阳光照得明艳,远看真如一个个小灯笼般。

“等一下。”叶锦从流焰手里取了钱,快步过去买了一支。

小姑娘穿着件淡蓝的粗布衣裳,面上则是常年被风吹出的淡淡红潮,特意笑着挑了个糖多的给他。

“上次我哥带回的就是这东西,”叶锦把糖葫芦塞到流焰手里,“尝尝看,不是觉得掉地上可惜么?”

流焰当然没吃过这凡间小吃,凑到眼前仔细观察,迟疑着在最顶端伸出的透明糖片上轻轻咬了一小块下来。

“是糖?”他舔舔嘴唇,问道。

叶锦忽然起了些顽皮心思,不动声色地点头“嗯”了一声。

流焰又看看手里的东西,这回放心地张嘴咬下位于最上方的那颗红色的山楂……

嚼了两下就突然顿住,那山楂外层薄薄的糖化在嘴里,果肉的酸立刻窜出来,未来的百鸟之王那精致的五官扭成一团,又苦于山楂个儿大,一时咽也不是吐也不是,硬着头皮继续努力嚼碎了往下咽。

“好酸……”终于应付了嘴里的“美食”,流焰毫不犹豫地抓起叶锦的手,把那串糖葫芦塞回去。

而充分欣赏了他古怪表情的叶锦,明明憋笑憋得肠子几乎打结,可面上还是一副无辜的样子,关切道:“很酸吗?可这糖葫芦就是酸甜的才对。”

流焰捂着嘴,眼角还是抽搐的,另一手指着那“罪魁祸首”道:“你自己尝尝就知道了。”

叶锦抿嘴一笑,也从上面咬了颗山楂下来。

他曾吃过两次叶淮带回的,入口是记忆中糖稀细细的甜,细嚼……

额角似有青筋抽动。

这次轮到流焰看好戏。

山楂看上去挺大,也挺红,可许是品种有问题,居然要命的酸。叶锦勉强阻住了五官过分的扭曲趋势,硬是把酸倒了牙的东西囫囵咽下,差点噎着自己。

“这东西……我吃过啊,怎的居然这么酸……”

“谁知道,也许碰巧遇上了。”流焰原本吃得满嘴泛酸,可稍微过了一会,却又觉得舌尖舌根渐渐溢出些甜味。

从叶锦手上接过那糖葫芦,在他略显诧异的目光里又咬了一颗下来。

这一次倒不像初时难熬,凝固的糖稀与山楂混在一起,酸酸甜甜的,刺激着味觉,其实也蛮好吃。

流焰嚼着嚼着,视线忽然定在自己手里剩下的糖葫芦上。

白净的面上浮现出一抹极淡的红。

刚才并没觉得怎样,但两人确实是在分吃同一支糖葫芦,他咬过的地方,自己又咬过的……

胡思乱想什么呢,流焰一惊,忙集中精神对付嘴里的酸甜果肉,把懵懂的混乱心思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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