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美且殊 第一、二卷——逍遥的逍遥的尾巴
逍遥的逍遥的尾巴  发于:201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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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他与谭之洲之间没有开始亦没有结局,

只留其间星星点点零零碎碎,

让他拈在手中,做一个明灭的表情……

前言:

这个故事,用来纪念我从未靠近过的梦想。

相关解释

1.雍蒙之乱——靖央皇帝未立太子,驾崩后传位于末子岩王谭慕行,然谭慕行性格懦弱,汉嘉王谭繁印窥视帝座已久意欲抢夺,岩王即位之际汉嘉王着郎中令高起率三千侍围岩王的雍蒙宫。谭慕行自小与魏恭王谭野交好,命人向谭野求救。魏恭王身边谋士祭占台进言:此良机,不可失,当平雍蒙之乱,登帝位以令天下,即可福泽万代。魏恭王听取祭占台之言,先待岩王被逼自尽后率军平乱,又得太尉公扶持,终于登上帝位,自封朝悬自律,年号盛行。赐高起炮烙之刑,连坐宗族。

2.影武者——秘密死士,非皇帝钦赐不得擅自拥有。

3.谭野为朝悬皇帝,其实朝悬二字,按照中国的历史中关于帝王这些名号的记载,一般来说是用年号来做皇帝的称呼(汉朝那个时候好像不是,因为那个时候,改年号也是比较普遍的事情),比如乾隆皇帝,崇祯皇帝都是被人们用年号来称呼的。我在这里把年号与皇帝的封号分开了,并且这个皇帝的封号也是他死后的谥号,是我个人的偏执(ps:这个问题,全部归罪于这个是架空的,架空架空,没有什么不可能啊,啊哈啊)

4.关于谭野要南默回宫,南默又不得拒绝的原因:

这个问题我已经做过暗示,不过因为我的表达太过隐晦,所以很多人还是没能明白。南默之所以无法拒绝是因为,谭野引南默入局,即使南默逃走,也很有肯能被昌延王的人追杀。帝珠是南默亲自带回来的,这一举动就已经明显的表明他的立场到底在哪一方,并且他也是大氏族里的长子,背景虽然复杂,却是相当雄厚的,还有一点,他是长公主带大的,所以他的立场已经不可改变。无论回不回宫,都已经同昌延王对立,倒不如回去。

5.关于第二十二章出现的“废弓”一词,并非是废弃的弓,是弓的一种。

++++++楔子:缘起++++++

楔子:昌延王

男子眉眼温润如玉,月白的袍子外加上重铠,左手小臂上扣一支精细的护臂。

正直盛夏,庭院中的花木繁多貌美却是入不了男子的眼,他顺下眼睛,密长的睫毛掩盖里面的光,不知在看些什么。

酆朝本崇尚男风,他貌美妍丽,是这宫廷外最浪荡的贵族,却生的一副狠毒心肠鲜有人敢来招惹,只是那人也同样狂妄自负,偏偏将他招惹个彻底,另一个人又是片片赤诚最后还是要背离誓言。

昌延王睫下的目光请冷如冰,这地方要将他圈到死,他偏不如世人之愿。

红尘笑弄凡人,露出刻薄的嘴脸。

天空中嫣然划过一道灰影,翩然悠闲,在昌延王脸上投下瞬间的阴影。

昌延王抬了头,带着护臂的小臂微抬至眼下,一声唿哨从他口中发出,他内息淳厚,唿哨嘹亮悠长,那道灰影在空中微微一滞便一个俯冲迅疾向下飘飞,两片翅膀展开来是死亡的影子。

那是一只成年雀鹰。

昌延王嘴角平直,小臂向上微微一送,稳住雀鹰的身形,他右手张开,将满掌新鲜的兔肉送到雀鹰锋利的喙前,那只雀鹰凶戾的眼珠转了几转,对着他的手歪了头模样甚是可爱天真,伸长脖子啄下他手上的兔肉,鸟喙锋利竟然一点也不曾伤及他手上的肌肤,看来是极通灵性的。

他手上兔肉鲜血淋漓,轻轻一松,满掌湿滑的兔肉尽数撒于地上,臂上那只雀鹰一双锋利的爪抓紧昌延王的护臂,对置于地上的兔肉毫不理睬。

昌延王笑了,手上鲜血淋漓极其温柔抚上雀鹰的羽,这只雀鹰上体褐色,喉部分布有褐色细纹,没有喉中线,显是一只雌鹰,他指法轻柔,冲那只雀鹰轻声道:“你那个伴不知在什么地方呢。”

雌鹰看上昌延王乌黑的眼珠,偏了头,眼中的迷惘和惆怅不遮。

这故事,要从头说起。

++++++卷一:铺尘凝转++++++

初语·吴赞独白

二十岁那年,我腰间挂上了崭新刻梼杌的卫尉金腰牌,我一直以为自己的一生会烂在这个腰牌或者比这个更高贵的腰牌上。

但人的宿命总是那么的耐人寻味。

二十岁这年,梼杌腰牌挂了不到半年,便给了个将军的虚名,陪同公子南默去苍河螺“以解父子相思之苦”。帝王的心不可琢磨,我的父亲是御史公,我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纨绔子弟,虽有两字风流时常挂在身边,这一去该是如何,我能明白。

当年的太尉公藐视圣威被封银机侯,我父行事严谨谦慎,仍不能逃脱朝悬皇帝的疑心。

或许,我的一生就停在苍河螺贫瘠的土壤,如果不是南默。

如果不是南默,我不会被遣去苍河螺,如果不是南默,我也没有机会从苍河螺回来。

爱一个人需要多久,放弃一个人又需要多久。

背叛一个人其实只需要一个念头的闪现。

当南默从烈烈紫色旗幡前转身看我,我就失去了他。

当我的剑从后穿透他的身体,我就失去了他。

他之为我与我之为他,永远不能等同。

我总是回想初遇那年的情形,他就如同一个姑娘,纤细而漂亮,白皙的脸从黑色的帘子后面探出来,他怯弱的对我说:“吴将军,是我害了你。”那时,他还是个无知的孩子。

那时的我,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如同看到一只蝼蚁。

然而他毕竟不是蝼蚁,苍河螺的六年后,他冷漠而妖冶的眼眸抹去了所有的纯真。

很多年后,当被封为昌延王的南默身着紫色的朝服从我身边漠然走过,我听到自己的心在说后悔。

我后悔刺了他一剑。我后悔遇见他。我后悔爱他。

当我亲手放弃他的时候,当我亲手将他推向另一个人的时候,我相信了命运。

是命运让我失去,也是命运掐算了所有人的运数。

第一章:寻(1)

“公子,我们什么时候到西漕啊?”吴赞拖着包袱在南默身后嚷嚷,声音暗哑可怜,要出了血似的。这个人面目虽然面目英俊,可是性格散漫,再加上“偶尔愚钝”于是减了他样貌上的几分漂亮。南默走在前面,嘴角上挂了一点笑,这个人向来不懂得吃苦耐劳,虽然是个随从但更多时候想的是美酒佳人,对他这个主人却是怠慢的紧了。他也并不说话,只顾往前走,那人从小习武,吴氏家族世代都是皇家的侍卫武官,走上半天路似乎还不到伤筋动骨的地步,想是那偷懒的性子又在作祟了。

“公子,都赶了半天的路了,您累不累啊,要不,我们歇会儿?”

南默仍是不应,脚上不紧不慢的走,是打定主意要在日落前赶到西漕。

“公子,喝口水吧。”那人仍是不弃不舍,如此貌似疲惫的喊了一路,也不见他面上有丝毫憔悴,也就是这样不痛不痒的喊个一两声,脚上的步子越拖越慢,看来是打定主意不休息不作罢。

南默停下步子回了半个身子来看上下将吴赞打量一番,末了冲那个人微微一笑。

他本身长得就美,肤白如玉腰若纨素,身段纤细优美有少年特有的尚未分出性别的美丽,面上五官温和如水,只是那一双眼睛稍显狭长略有薄情的意味。盈盈站在那里,在日头下应着光别有一番惑人的气质。南默也仅仅二十岁,平时在人前就少有言笑,这次笑了这么一下倒不能让吴赞觉得荣幸反倒多出些毛悚悚的感觉来,但嘴上仍改不了那一分轻薄,“公子,你累啦?累了就休息休息嘛。”

南默仍是笑,笑毕转了身继续赶路,轻飘飘一句话到了吴赞耳朵里:“日落后西漕就关城门,到时候见不到西漕的酒和漂亮姑娘你不要又念叨城外露宿有悖养生之道之类。”

他只管把话说出口,有些人自然不可能听不到心里,毕竟这主仆还是分的清的,不过是他多多纵容他罢了。

话音刚落,只听身后先是一片寂静接着响起一片疾驰之声,不用回头也可以想象漫天黄沙中一人飞奔而来,果然美酒和佳人是屡试不爽的法宝。南默暗自又笑了一番,听见疾驰之声近了,才收了笑,回身挑了眉看他:“怎么,不累了。”

吴赞擦着汗,笑得极为谄艳:“既然公子不累属下自然要好好跟着保护公子周全啊。”

南默转了身去继续赶路。

西漕是都城离禾的护城城,却是最外的护城城自然受不到都城的半点恩惠。虽然酆朝是多年不遇战火之乱,西漕却依然是一派荒凉,城郊之外是一片平原黄沙,西漕之地是极缺水的,也是酆朝中最为奇特的城市。

整个酆朝自平岚皇帝建国以来,处于水美草丰之地,偏偏这西漕是扶不上墙的泥,百般治理也没有成效,西漕城没有河,从井中打出的水极为苦涩,不能食用——与繁华的临城——酆朝四大城之一凉牙城也不过五十里,竟是真的找不到一滴可以喝的水来。

就是这么一块指甲大小的城却没有废掉,反而有另一种颓废的奢华。无水的西漕靠着难降的雨水和高价买来的清水出了美女和美酒。其中又以四方祥云楼的妓子们最美,以四方祥云楼的米酒最醇。马帮的人在这里卸下清洁的水和食物换来灵通的消息和黄金,这里已成了消息买卖的场所,在阴暗的地方存在的如日中天。

在西漕最不缺的就是世人最缺的,最缺的却是世人最不缺的,它是酆朝脸上的一块疤,又是酆朝手里的一柄剑。

吴赞在心里暗暗叫苦,这可要了他的命中了,那西漕还远着呢,说不定这次真要露宿城郊。

想着那些软玉温香化成一怀黄沙,感觉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入夜以后沙地是极冰冷的哪有温床尤其是美人儿的温床来的舒服。他皱了眉毛看看天色,心里暗自算计:如果加快点或许能在日落前赶到西漕。心里下定了主意,他立刻张大嘴巴冲前面的主子喊:“公子,我们今天能到西漕吧。”

话音落了,又是漫天的黄沙扬起来,看来真是要急着赶路了。

第一章:寻(2)

四方祥云楼里来了两位客人,为首的那个满面黄沙风尘仆仆面带憧憬的微笑,后面那个衣衫上带了些尘土面上却是整洁如新。只见为首的那个拍出一张宏马帮一月的水票由着店里龟公带到里面的雅间坐下。雅座设在二楼,环境相对幽静些。龟公把二人领到雅间正待要走,吴赞粗身粗气道:“这里的姑娘……”

南默在心里皱了眉毛,他就不能矜持些么,看在那张水票的面子上老板自然是不会亏待他的。

那龟公年龄也是不大,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面貌清丽可爱,只是行动猥亵让人看了由不得喜欢。龟公转过身来对二人道:“客人莫急,当家的要尘霜姑娘来伺候。”

尘霜乃四方祥云楼的三美人之一,除去尘霜还有瑜霓和青衫。瑜霓自不用说是纤纤柔柔的美娇娘,至于青衫却是男子。当今的朝悬皇帝谭平野好男风却从不加遮掩,与国师祭占台之间的事情倒也不算什么宫闱秘闻。酆朝喜好此道的便也放到面上来,再加上酆朝多水,养就了国民婉婉浪漫的柔情,这男风倒反而成了富家公子相互攀比的物拾了。

这青衫说来也是个了不得男倌,床上的手段与身貌自不必说,单单是往那里一坐唱个曲便已经千娇百媚让人蜂子般交互追捧,但也不过是个上不了西席面的兔爷,只能作为骚客文人间的谈资。

南默微微一笑,从怀中掏出一小锭金子来放在桌案上:“我听闻四方祥云楼的米酒……”

他话仍是没说完龟公就打断了:“客人是稀客,老板吩咐了怎么能用米酒这样粗劣的东西亵渎了远道的贵宾,他说片刻后会来拜会,请客人先用些糕点香茶,慢慢等候。”

待龟公出去后,吴赞一口唾在地上极不屑道:“公子,妓院的龟公说话都这样文绉绉还没得眼色奴性的么?我怎么看着闹心啊。”

南默听而不闻,将桌案上那锭黄金收进怀里,末了才慢慢说:“让我们等,我们就好好等。急有什么用?”

在雅间里坐了不知多久,其间有小丫头上了香片和糕点,然后就不再见人出现了。又等了一阵,才听到走廊上踢踢踏踏的响,是年迈之人的脚步声。吴赞将身体正了正,两条眉毛竖起来,摆出一副摄人的气势来,他心里暗道:不是说了要什么霜的来伺候么,怎么这会儿来了个老太婆?

踢踢踏踏的声音在门外停了下来,那人将手抬起来,在门板上轻轻推了一下。门板便吱呀一声打开,现出一个佝偻的老头来,胡灿的眉毛竖的更加厉害,不是老太婆,还是老头!!

这老头想必就是这青楼的老板,脸上的皱纹纵横四方,几乎是连五官都要遮蔽了。眼睛眯起来笑得更是连眼白眼黑都看不见,“让客人久等了。”不待吴赞发作,他扫了一眼南默桌前的云山香片,微微一笑道:“是我怠慢客人了。”

南默也冲他微微一笑,伸出手来,他的手白如脂玉,指修骨长,有说不出的好看,手掌中一枚鲜红色的月牙形对符衬得那手更是白上三分,诱人入骨,他不苟言笑,嘴角上是极冷漠的弧度,轻声道:“马老板来看看,这符可是对上了?”

吴赞看着那只手咽了口水,兀自襟衣危坐,不敢再多看上一眼。老板也不答话,兀自从衣袖中摸出一块鲜红的椭圆形玉来,双手捧到南默的桌子上来,把那块玉小心放到南默那块玉旁边,粗厚的指尖轻巧的一拨,两块玉便严丝合缝对到一起。

南默在椅子上斜身坐着,看看两块对在一起的玉,又侧首看看坐在身后百无聊赖的吴赞,面上无甚表情的伸出他那只诱人不得不多看几眼的手来,将月牙状的玉轻轻收在怀中,“马老板,我来这里,你可是知道为什么?”

就南默所知这老头实际上姓马,虽然西漕的的人都叫他苏老板。

马老板伸出一双苍老的手来,将自己的玉也收到袖笼里,顺下眼睛极恭谨,欢乐称呼道:“公子来前,小的已经接到消息,所以东西都已经准备齐全,只等公子过目。”

第一章:寻(3)

说罢,他直起那佝偻的背,啪啪击掌两下。门板便又推开来,盈盈垂首走进来一名女子,细腰雪肤,朱唇皓齿,美貌是不用多加言辞形容的。一双素手捧着一方黛色小木匣,细看下左手尾指上却点了半抹黛色——青楼女子多爱艳丽之色,少见将如此萧杀之色涂于指上,再看这女子虽颜色明丽衣着清凉,面上却是一派素净,没有半点青楼女子的轻浮妖冶,吴赞暗道,都说四方祥云楼尘霜姑娘性情冷僻孤傲,看看这女子恐怕就是尘霜了。

有如此佳人在面前,吴赞又是好这一口的,当下心痒难耐便想要上去把尘霜手中的匣子接过来,他想好了,这一接,必定要把那双手好好摸一把。

他如此计划,却不料尘霜突然抬起头来,一双眼睛冷冰冰看过来,这一看犹如一盆冷水将他浇了个透心凉,乖乖,他暗道,美人虽好,冷美人他却消受不起,怕折寿。心里的念想没了,他便继续百无聊赖,只是眼睛盯着尘霜手中的木匣,虽然知道里面不过是些纸笺之类,只是这纸笺上的东西恐怕是能要人命的东西,不由得仍多了几分好奇。

酆朝皇室中,公子这个称呼虽也属皇族,却又不是太有身份的贵族,吃着温饱的皇粮,做一些毫无建树的事情而已。

南默虽不是皇族远亲,因不受皇帝喜爱,也只能有个公子的头衔戴着,也说不清楚是不是皇帝的刻意羞辱。上一代的心结,由下一代来承受。

尘霜将手中的木匣交给马老板后,便转身退了下去,门板合上,吴赞忍不住将眼睛追过去,又看到那冷冰冰的视线射过来,心下顿时连最后一息尚存的绮念也荡然无存。只得全心全意放在南默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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