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的永远+番外————雪冬[下]
雪冬[下]  发于:2009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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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奂言并不缺钱,多少还有一些够他吃喝的存款,就算再这样闲下去个几年都不成问题。
这还得归功与当时在唐家的遭遇。因为经常被唐利威殴打,三天两头就要请假不能上学,受伤的时间,他就把注意力和精力都放在唯一喜欢的画图上。能上学的时候就去报了美术班,所以到了高中之後他的成绩除了美术,其他所有科目全部惨不忍睹,要上一般的大学根本不可能。
跟唐家脱离关系并且得到了一大笔的赔偿金,他自暴自弃地想:反正自己的人生左右都是这样了,大学这种东西能上就上,上不了就算。抱著这样的想法最後努力了一次,居然给他考上了。
虽然是一所三流的美术大学,学的也不是什麽很热门的科目。好就好在空余时间多得不得了,他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去学喜欢的东西。等毕业的时候,手里已经捏了一堆这样那样的资格证书和大把的工作经验,找工作的时候结果自然比其他的同学优越了几倍不止。
方奂言虽然不是什麽特别节省的人,不过也没那麽奢靡浪费。除了钓男人的开销之外,他赚来的钱也没别的地方好用,就在银行里慢慢积蓄了起来。
撇开这个不谈,工作之後考到手的一个建筑师资格证书,就足以让他年薪百万。
所以他完全可以放任自己好吃懒做。


猫咪似乎吃得急了,方奂言拧开矿泉水瓶的盖子,倒了一半在纸盒里。小家夥喝的时候呛了出来,他笑著伸出手指轻轻摸著它的脑袋。
家里的钥匙给了南楠,拜托他有空的时候帮自己照顾一下房子。虽然嘴巴上嚷著“自己跑路了还这麽使唤分了手的男友你怎麽好意思”,但方奂言深知南楠的心比豆腐还豆腐。
偶尔会在网上碰见小行,碰不见的时候就发电子邮件聊些有的没的。自然是没有告诉他自己已经离开欧阳天赐的事情,总觉得不让他认为自己很幸福就对不起他。小行还是一如既往地仔仔细细叮嘱他“空腹不要喝啤酒”“按时吃饭”“早睡早起”等等,几乎每次聊天、每次回信都要不厌其烦地说上一遍。
其实自从上次晕倒之後,方奂言就很注意自己的身体。每天想尽办法让自己睡得好好吃得饱饱的,一顿都不落下,连自己都觉得像在喂猪一样。去医院做了精密的检查,除了早就知道的胃炎之外,膝盖部分的风湿性关节炎让他很是郁闷了一阵,所幸不是很严重,还不到“天气预报”的程度,平时只要注意不要著凉就好了。另外血液检查也没有异样,只不过他已经不会再去找男人了。
心里塞得满满的,除了那个人还是那个人。
猫咪还在他脚边吃得很起劲,方奂言搓著手一边呵气一边望著灰蒙蒙的天空。
不知道天赐现在好不好。
想完自己又苦笑了一下,有什麽不好的呢?只是大概一辈子都不想看见方奂言这个人了吧。从报纸上得知他父亲去世的事情,似乎是在他们三个见面的那一天。
这几个月来,他几乎每天都在想自己离开的理由。
那麽的模糊和薄弱,甚至都没有办法用语言表达出来。
他只是怕,怕得要逃掉。
他或许可以轻松地对宇文说,“原来你们是兄弟啊好巧哦”这样的话,可是他没有办法面对欧阳天赐。
只是“碰巧是兄弟而已”这种话,他已经不知道对自己反复说了几百遍。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这种复杂似乎有一种意外的沈重让他不敢背负。
真要说起来,如果这件事欧阳天赐不在意的话,自己也根本没必要在意。
可是欧阳天赐──那麽骄傲的一个人,怎麽可能会不在意呢?
他的专制、霸道、蛮横、冷酷、残忍,都不允许他和另一个人分享同一个情人,那怕只是曾经。更何况那个原本已经成为过去的“宇文”变成了活生生的实体,以自己弟弟的身份出现在眼前,他深刻在骨血里的骄傲怎麽能容忍这种不够完整的存在?
这种血缘会时时刻刻提醒他,自己的情人曾经把很重要的一部分给了别人。
方奂言把脸埋进臂弯里,每次想到这里他都不敢再继续。因为继续下去,仿佛就能看见欧阳天赐厌恶自己的眼神,轻蔑而又冷淡地看著他。
如果是以前,再恶毒的冷眼他都有自信能够毫不在意地承受──在那个还没有爱上欧阳天赐的以前。
“喵”的一声,猫咪吃完了蹭著他的裤脚撒娇。他挠了挠它的下巴,起身把剩下的盒子和残渣丢进了垃圾桶,小猫在原地舔了舔爪子之後优雅地走掉了。
“啊,原本还想抱回去养的……”方奂言愣愣地看著那消失在转角的柔软身影,比较郁闷地向自己所住的单元走去。
途中有一半隐藏在阴影里的长椅上似乎还有人。平时这里是情侣们的专座,每个长椅一对,他无聊的时候观察过,有几对还是座位固定的。不过这个时候就显得冷冷清清,别说小区了,就是大街上也没有几个人。都在家里坐在电视前等待著新年吧?基本上每年的新年都只有他自己,所以也没有什麽寂寞不寂寞的感觉。只是偶尔免不了会幻想一下和欧阳天赐和小微在一起时的情景。
楼内的大厅也好,电梯里也好,都只有自己一个人。
方奂言想,刚才那个人不知道是不是无处可去,要不然干脆找他喝上一杯好了,说不定还是个帅哥。想著想著,就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一样而自嘲地笑出来。
穿阿曼尼大衣的贵族怎麽会无处可去?而且光凭人家穿阿曼尼就认定是帅哥?他脑子里先入为主地认为“穿阿曼尼就一定很帅”的想法完全来自於欧阳天赐,因为这男人向来很喜欢这个牌子的剪裁和质料,而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另外一个比他更出色的模特儿了。
阿曼尼不找他做代言真是没眼光,方奂言常有这种感觉。
慢慢地,笑容凝固在他的脸上,过了几秒种,方奂言转身疯了似的狂按下楼的按钮。可是电梯升上来的速度像蜗牛一样,他於是从楼梯里跑下去。
昏黄的灯光下,穿著阿曼尼大衣的男人,优雅地交叠著修长的双腿,放在膝盖上的手,指间的香烟萦绕著丝丝缕缕的烟雾。脸部不在灯光波及的范围里,看不到长相。
只是刚才的一瞥,男人领口部分有个小小的反光物在灯光的照射下,微微地闪著光。
不知为何,看起来那麽象自己送给某个人一直装饰在领尖的袖扣。


那个男人蹲下来喂猫,细长的手指仔细地把食物撕成小块儿,然後静静地坐在一边看著。
偶尔会露出微笑,神情婉转。
把胳膊架在膝盖上,一边看天一边往不停搓动的双手上哈气,嘴边绽开团团的白雾。他似乎在想著什麽,想著想著便把头垂了下去,直垂到臂弯里。
像是在哭一样。
猫吃完了,转在他的脚边喵来喵去。男人站起身来把剩余的东西丢掉,转身看见离去的猫似乎愣了一愣,有点失落。
看起来很寂寞。
走的时候往这里若有似无的瞥了一眼,然後消失在某个单元里。
寒冷的空气中,有人干涩地笑出来。
仔细一听,原来是自己。
真是要多愚蠢有多愚蠢──!!!
自己到底是来干嘛的?!不是为了把他抓回去锁在笼子里的吗?不,也许是来杀他的。实际上刚才在男人出神地看猫的时候,自己就已经无数次地幻想著走过去捏住他细细的颈子,让他在自己的手里断气。
这想象如同毒药一般腐蚀著他的心智。与其一次又一次让他从自己身边逃走,还不如杀掉比较好。可是想象终归是想象,只要还对那可恨又可爱的嘴唇里轻吐出自己名字时无上的满足感怀著眷恋,就永远都无法下得了手。
一方面想让他在自己怀里挣扎死去;一方面却又怜惜得连一根头发都舍不得动──无奈地看著手里的香烟几乎要烧到手指,他不能再想。继续这样的想象只会让自己濒临疯狂。
他不在的空间里寂静得像个死地,连空气都凝滞。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像不该存在一般地突兀,产生著奇妙而空洞的旋律,然而下一秒,视野中突然闯进了生动的景色。
男人跌跌撞撞地从刚才消失的地方又冲出来,直直地向这个方向跑过来,中途差点儿被自己杂乱的脚步绊倒。
到了他面前仓惶地停下,张大的凤眼充满了惊愕。
“天赐……”
轻柔的声音,他的世界又鲜活起来。


方奂言踌躇著,缓步走到男人身边坐下来,隔著微妙的距离。男人始终没有看他,自顾自地丢掉了手中的烟蒂,保持著同样的姿势继续沈默。
惴惴地看向男人的侧脸,方奂言的目光贪婪地留恋著那依旧端整完美的轮廓。眉,眼,鼻子,嘴唇,不自觉地伸手去抚摸。
他是不是瘦了一点……?
冰凉的指尖触摸到皮肤灼热的温度,原以为是自己的手太凉,可是不属於正常体温的高热让方奂言迟疑了一下,然後手掌贴上了男人的额头。
“天赐!你在发烧……?!”
男人忽地将他的手掌从自己额头上抓下来,狠狠地握在掌心里。
握到他的骨头都快碎掉。
“好奇怪吧,欧阳天赐居然会发烧?”
困惑似的说著自己的名字而皱起了好看的眉头,低沈暗哑的嗓音让方奂言更加确定他在生病这个事实,却被欧阳天赐难以理解的发言哽住喉咙说不出话来。
“你以为欧阳天赐是谁?不会生病、不会有烦恼、不会被困扰、不会有焦虑,永远完美的活著,”他嘲讽地“哼”了一声,越发大力地捏住那已经颤抖的手掌,“欧阳天赐又不是神仙!”
即使手被攥得很疼,方奂言仍然没有挣扎,像感觉不到痛楚一样呆呆地望著欧阳天赐的脸。
“你是不是以为欧阳天赐不会被任何事情难倒?他可以完成那个严苛的父亲对他的任何要求、要求拿第一就拿第一、要求业绩上升就上升,好像那种事情对他而言就是小菜一碟嘴巴一张就完事了!也对,从小就被‘修改’得那麽好还有什麽做不到的不就是‘残次品’?欧阳天赐不能是残次品,他必须是最完美的那一个!完美到让任何人都挑不出瑕疵,因为他就是为了这个而出生的,不然的话还要‘继承人’有个屁用!”
欧阳天赐特有的,清晰的吐字方式,即使加快了一点语速也让方奂言听得很清楚。
“欧阳天赐明明什麽都拥有,金钱、地位、名声,哪一个都不缺,却去跟自己的弟弟抢男人!打到头破血流之後再被那个叫方奂言的男人一个电话像个白痴一样抛弃掉!为什麽他为了那种奇奇怪怪的理由想逃跑的时候就可以逃跑,欧阳天赐想逃的时候却哪里都不能去?!你一定以为欧阳天赐不会害怕不会逃避──真抱歉,让你失望了,欧阳天赐只是个‘人’!”
方奂言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在欧阳天赐最需要自己的时候离开了他。自己甚至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这个男人的内心。
“天赐……对不起……”
“闭嘴!我说了我不想听对不起!”欧阳天赐终於转过头,让视线落在方奂言的脸上。“你知道我刚才在想什麽?”
方奂言盯著男人的面孔,怔怔地哭起来。男人的手带著滚烫的温度抚上他的脖子,慢慢收紧。
“我想就这样掐死你──想了无数次,让你逃跑还不如杀了你!欧阳天赐得不到的其他人也得不到……!”把方奂言压在椅背上,带著微妙的残忍笑意看著那湿润的丹凤眼。“怕了?你一定在想欧阳天赐是不是疯了……我告诉你,欧阳天赐远比你看到的还要疯,他生下来就不正常!”
男人的眼睛充满著凶暴、锐利却又脆弱的神情。
方奂言伸出另一支胳膊绕上欧阳天赐的肩头,深深地吻住他的嘴唇。男人像闹别扭的孩子一样抗拒著他的舌头,握住他手掌的手也松懈下来。方奂言反手抓住了那宽厚的手掌,绞缠著对方骨节分明的手指。
“天赐……是我不好……我是个混蛋!我是个差劲到家的浑蛋!”一边这样说著一边哭泣著磨挲他发热的脸颊。
欧阳天赐猛地捏住他的脖子,稍微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脸上已经满是痛苦难耐的神色。“方奂言,你是专门生出来折磨我的,对不对……?”他完全咬牙切齿地这样说。“你以为这样就完了?你想让我怎样的‘回报’你?”
没有回答他,方奂言只是用尽全身的力气去拥抱眼前的男人。
“我想杀了你……方奂言,我真的很想杀了你……”把脸埋在他的颈窝,欧阳天赐喃喃地说。


天空不知何时飘起了雪花,不一会儿就已经纷纷扬扬。


“方奂言没有什麽优点,就只有脸皮够厚……我答应你,天赐,我再也不会逃走了。就算你赶我我也不离开……”
仿佛终於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欧阳天赐疲惫似的闭上眼睛。
体重、温度、呼吸,和一直抓著自己的脖子好像永远不打算放开的手,方奂言在这样的包围中把嘴唇贴上了男人的耳朵:
“我说我爱你……你听见了吗……?觉得俗气吗?可是这样的话……啊!”
作为回答的,是男人的牙齿,陷进了脖子上的皮肤。
轻声说著“你又来了”的方奂言,遭到欧阳天赐示威似的用力一咬,他於是抗议著“这种时
候不是该亲嘴的吗”。
咕哝了一句“别罗嗦”,男人还是吻住了他的嘴唇。

────────全文完──────────────

小微日记(《谁说的永远》番外)

12月1日    多云有小雪

今天外宿,和方叔叔一起住在行列叔叔家。

晚上放学的时候,方叔叔在校门口等我,说是:"今天我们不回家了"。看样子似乎想带我离家出走(笑,方叔叔生气的样子真好玩儿),不过出来得太匆忙了,钱包、钥匙、手机一样都没带,住旅馆没有钱,回方叔叔的公寓又没有办法开门,只好来求助行列叔叔。

不出所料,进门就被行列叔叔大骂了一通。

"三十几岁的人了还闹什么脾气?!大冬天的连个手套都不记得戴你想冻死在外面?!这么大的人了还要拖累孩子跟你一起受罪,你脑子是怎么长的?!"

我是不认为不戴手套就会冻死啦,不过我知道行列叔叔是在担心。我们一进屋的时候他看见方叔叔冻得直哆嗦,吓得脸都白了。

行列叔叔一边给我们做晚饭一边还在数落方叔叔,方叔叔一点都不敢回嘴,低着头闷闷地捧着暖手炉。问他出了什么事情也不肯回答,行列叔叔气得说"你当你是受气媳妇回娘家吗"?我说跟墨云一起看图画书,找个理由躲开了。

我知道是什么原因,一定是又跟我爸吵架了。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为了我升学的事情。明年就考高中了,我爸的意思是要让我去念全住宿制的私立学校。

方叔叔死活不同意,两个人吵了好几回。

其实我自己倒是无所谓,因为原本就想试试看住宿生活,也不能总是让长辈像母鸡护小鸡一样过一辈子,总是要独立的。
就是觉得那样就不能总是跟方叔叔见面了,一定会寂寞。


爸爸还是不喜欢我。

可是我不讨厌爸爸,也不怨恨他。

方叔叔说,"你爸爸在表达感情这方面还没有进化完全"。虽然有一半是开玩笑的,可是我觉得我能理解方叔叔的意思。

爸爸只关心他在乎的人--比如方叔叔--从来不会伪善地假装对谁温柔,我觉得这样执著又专一的爸爸很帅。

爸爸喜欢方叔叔远远胜过我,当然也胜过其他的任何人。这样强烈的爱情虽然我不太明白,但是我也希望能成为这样的人。

方叔叔一直骗我说他们是好朋友,但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他们的关系了。即使是不能公开的那种关系,我也一点都不在意,因为我也喜欢方叔叔。

他就像我真正的爸爸一样关心我,没有方叔叔的话我一定会变成一个"有爸的孤儿"。他曾经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小微不要当那家伙的儿子了,以后跟我姓方好了!",不过不小心被我爸听到,说了一句"不如你跟我改姓欧阳吧"。

表面上看起来好像一直是爸爸在欺负方叔叔,连行列叔叔也可以把他数落得抬不起头。可是我知道其实方叔叔才是最厉害的,真正关键的时候谁都拿他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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