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喜欢他?但你提起他时,表情甜得我见了也觉得腻。」
「我没喜欢过人,不知道那算不算喜欢上他。」殃不太肯定道。
「你没喜欢过人?那你又知道你自己喜欢男人?」杜天明觉得自己活像一个审问犯人的警察,每一句话都是问题。
「知道自己的性向与有否喜欢过人没有必然性的关系吧!就算没喜欢上任何人,总会感觉到自己对其中一个性别有好感、性冲动吧!」殃也觉得自己好像在参加辩论比赛般,辩题为「喜欢他人是知道自己性向的必要条件」。
「既然你是凭好感与性冲动来决定自己性向,那你为何能若无其事地与女人干那回事?」正方的杜天明亦不甘示弱,步步进逼。
「同样是男人,你应该知道男人可以将性与爱分开吧!我与那些女人干不代表我喜欢她们……呃!不跟你辩论了!我现在脑中混乱,待我理清一切後才跟你说吧!」说著,殃冲进睡房。
「谁在跟他辩论?」对著睡房门,杜天明顿感莫名其妙。片刻,才轻喃道:「有喜欢的人也好,这样他就不会执著过去的事吧……」像个女儿出嫁的父亲般,杜天明的心情半喜半忧。
慢著!他才廿一岁罢了,什麽父亲嫁女儿?实在太夸张了!
为自己的未老先衰而叹气。杜天明只好一边认命,一边加添材料煮两人份的夜宵……
这边厢,殃躺在舒适的睡床上沉思(这床自然是「杜巢殃占」而得来的。)
喜欢,他有喜欢过谁吗?他的确很在乎琉与杜天明,但那涉及太多的恩情,不算是纯感觉的悸动吧!
无条件去喜欢一个人,甚至为那人而活,会不会太大风险?毕竟,除了自己外,其他人可以相信吗?连最亲的人,都可以成为伤害自己的人……
该死的,又想起那些无聊事!今晚一定失眠!
「唉—杜天明,我不吃夜宵了!给我两颗安眠药好吗?」殃对著房门大喊道。
厨房传来某人粗暴的回应:「混球,不吃夜宵该早说,害我白煮!还有……若你要倚赖药物睡觉,我情愿赶你出去抱女人!」
殃沉默不言,任由那男人发够一肚子的牢骚。
过了一会,杜天明才没好气道:「只此一次,下不为例。药放在客厅的柜中,自己去拿。」
「嘻,麻烦你了。」
「唉—」杜天明又再为自己像只老母鸡而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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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炎热的下午,无所事事的一堆泥死气沉沉地躺在沙发上,下一秒,传出电话铃声,烂泥立刻化身成野豹,以激速去接电话。
「喂喂,范大爷你最近玩人间蒸发吗?还是你已经厌了我……你拨错号码了,再见。」
「用不著这麽著紧吧!你这个样子还敢说不喜欢人家!」杜天明看著那堆泥嘲讽道。
「你……你理我,我这麽著紧是……是因为我从没有被人主动甩过,所以我要先找到他,主动甩他。」说著连自己都觉得蹩脚的谎言,殃更闷闷不乐了。
两人聊著聊著,电话又再响起,这次烂泥不再雀跃,只是懒洋洋地拿起电话问:「喂,找谁?」
「是我,范臻,可以出来一下吗?」
是那个连续三个星期失去踪影的家伙呀!满肚子的怒火却在听到他的声音後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因为,他竟然从那似乎正常不过的声音听出端倪,知道现在的范臻很不开心。该死的!他认识此人才多久,竟会如此在乎他至连他些微的起伏都感觉得到……即便他不想承认,但他不得不说,这次自己陷得很深。
「你在那里,我立刻出来。」
「和合石。」
嗄,坟场?
「嗯,你等我,半小时後见。」说著,随便穿上一件衬衫,冲出门口。
三十分钟後,在一个个竖立的墓碑中,看见一个身穿黑衣的活人。
轻拍蹲在墓前的人的肩膀示意自己的到来,接著,坐在他身旁,将寂静归还给他。
不知过了多久,蔚蓝的天空都变成橘红色了,范臻才缓缓道:「这人,是我母亲。」
「今天是你母亲的死忌?」他没有超能力,只是看见墓碑上的字罢了。
「对,我都忘了,关於这人的一切,我都想忘!但冥冥中,她还是要操控我,不放过我。」
殃听著,没有接话,他知道,范臻要的是一个聆听者。
「父亲把一个重要的企画交给我,我用了三个星期筹备,一直以来,那个客户都表现出有兴趣的样子……结果,就在今天,我母亲的死忌,那个客户跟其他公司签约了!那不是巧合,每一次,当我想忘了此女人的一切时,她总会让我尝到那无比痛苦的失败滋味。」
「她要我因失败而来跟我忏悔,她要惩罚我……」
滴啪、滴啪……滴啪滴啪滴啪滴啪……大雨倾盆而下,翳热的地气上升,令本来已情绪不隐的范臻更加烦躁:「她要我在父亲面前当个完美的孩子,要丝毫没有缺陷、失败。结果,我还是做不到!」
殃见到范臻这异常的执著,大概猜到是缘於他母亲的压迫性教养。果然,不会伤害子女的父母的存在只是或然,并非必然的。此人,也是被他母亲伤害,在精神层面受挫。
「在每个人眼中,『完美』是完全不一样的。可能你母亲认为没有缺陷、失败才算完美。呃,那麽,我想这世人无人能做到她的要求,包括你。若有缺陷便世界末日,那麽那些天生就没有了手脚的人岂不是一知道自己不如常人一样时便要自杀?在我看来,真正的完美是能败接受、包容缺陷……没有人能一世也站在云端上,当一跌下来,就一蹶不振,这样就算是完美吗?」这种「完美主义」,正是害他家破人亡的元凶,猜不到世上的疯子很多,被他们伤害的也不计其数,眼前这个没了平日高傲的男人,亦然。
「所以,你是否可以不再责备自己,或,哭出来也好,别再抽动著那毫无感情的脸皮,这样对在你身边的人而言,是视觉污染耶!大不了,我宽宏大量,借个肩膀给你,不收费的!」说著,也没有等范臻没应,主动抱紧他。
范臻把脸埋在殃的肩膀上,两人都湿答答,冷冰冰的。但,不知怎地,范臻却好像感到抱紧他的那人从心底里传出的温暖。根深蒂固的思想并非能被三言两言说动,但那暖意告诉范臻,他找对人了!一生一世,都想捉紧这莫明的温暖……真的,很暖、很暖……
橘红的天空渐被黑色吞没,过了很久很久,久得殃已作好了在坟场过夜的打算之际,范臻突然说:「晚了,去吃饭吧!」
殃也没被臻的无厘头吓倒,只应了一声,就牵著手离开这里。
街灯映照著两人拉长、连在一起的影子。
在下大雨又没撑伞的情况下,两人近乎神经病的行为的後果是—殃病了。
躺在床上,看见温度计上显示著三十九点四的数子,殃肯定自己这次麻烦了!
「该死的!杜天明这臭家伙专挑人家有麻烦时飞去日本的!」与殃一样,杜天明也身兼两职,除了是Villain的中介人外,他也在一间日资公司工作,负责编写电脑程式。有时候,总公司也会请他回去作技术技援,所以他经常都需要香港日本两边走。
至於琉,更不知在地球上的某个国度享受著那不知第几次的渡蜜月旅行……他不想阻碍她的幸福,他已缠绕住她好多年了。
然後,那个害他生病的元凶,也应该病了,再加上心情低落,应该比他更严重吧!糟了!自己什麽时候这样温柔的?真是他妈的愈陷愈深。
体温急速上升,什麽独居老人猝死、独留小朋友於家中而发生家庭意外等他听到多,但「青少年病死陈尸家中数日後因发臭而遭邻居发现」,他会不会是开埠而来第一个,这会不会非常丢脸?
胡思乱想,眼皮渐渐沉重起来……好困……
殃沉沉地昏睡著,连身旁的电话声嘶力竭地大吼,他也完全听不到。
也不知道是谁这麽有耐性,终於在电话响了几个小时後,殃被吵醒了!
「喂,谁?」被坦克辗过的沙哑嗓音不耐地说,没有多少人修养好得被吵醒後亦有礼貌地接电话吧!
「你该死的去了那里,我找了你几小时了!你跟女人玩得什麽也忘了!嘎!」震耳欲聋的狮吼从听筒另一边传出,把殃的床气吼散了。
「我……咳……我在睡觉……咳……被你吵醒。」
虚弱的声音打消了范臻因找不到殃的不耐与猜忌,他的语气从暴躁转为紧张道:「你怎样了,生病了吗?」
「对……托你的福,咳咳,我的体温又上升了!」
「那你干麽不去看医生,你在呈什麽强!」听筒依旧传出雷鸣般的大吼,这教殃的头更痛了。
「我……脚软,下不了床……」
「别说了,我现在立刻来找你,快告诉我地址!」
殃蒙蒙胧胧地说了地址,也没有肯定自己有否挂了线,因他又再度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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殃感到额头冰冰凉凉的,非常舒服,缓缓睁开眼,就见到一块不算太熟悉却经常出现於梦中的笑脸。
「你醒了!让我看看!」说著,范臻弯下身,以他的额头贴著殃的,这比冰袋还要舒服,也令殃留恋。「好了,终於退热了!」
「我……」一开口,才知道自己的喉咙乾涸得出不了声。范臻见状,笑脸流露一点恶作剧的神色,喝了一口水後,立刻俯身吻著殃,并把水「送进」殃里去。
如久旱逢甘露的喉咙受滋润後,终於勉强发出声音来:「别这样,我会传染你的!」
「要是生病也是我应得的,谁教我像个神经汉般带你去坟场淋了一天雨。说到底,是我害你生病的!」
「你知道就好!咳咳,话说回来……你是怪兽吗?怎麽会,咳咳,淋了一天雨都没有事?」殃皱著眉,非常不甘心地说。
范臻微笑著,并没有回答。看见殃精神了点,他才放下心来。心情不错的他环顾四周,却发现了一件让他极端不高兴的事实:「你……与男人同居?你叫我来这里不怕被他发现吗?还是你利用我来气他?说,你究竟被多少个男或女人包养?」范臻完全没有自觉到自己的怒气与质问,已超过了「顾客」的身份了。
看著范臻忽然发飙,换著是平日的殃,一定会跟他吵到底。但今天,他实在没有多馀的气力反驳来,却又不甘他随随便便便乱扣一些罪名在他头上,愈想愈不甘心,殃在不自觉下,眼眶红了。
范臻一看到殃的样子,怒气顿时烟消云散:「对不起,是我不好,我是来照顾你,不是来兴师问罪的!我忘了自己的身份,我没有权过问这些!」
范臻的语气虽然软下来,也道过歉。但凭他的说语,也知道他依然不信自己。思及此,殃不禁激动起来道:「咳咳咳……我只是寄居於朋友家中……咳,我们没有什麽情侣或性关系,你信不信…咳,随便你……咳,别在我生病时惹怒我!快给我滚!我不要你的照顾!」觉得原本已降温的身体又再发烫起来,辛苦得教殃不自觉地掉下更多泪水。
「好了,我信你了,别哭,好吗?唉……对不起,是我错。别气了!瞧你气得又再发热了!」范臻轻扫殃的背,温柔道。若能令他停止哭泣,臻不介意真心道歉、信任眼前这个很孩子气的人。
「别碰我!我没有哭!只是『因发热导致泪腺失控症後群』,我不要你同情,滚滚滚……咳……」
「都病得胡言乱语了,还在呈强。不过,这样孩子气的你比平时老气横秋的样子好多了!害我忍不住……」轻易避过殃软弱的挣扎,范臻凑上前吻著那片因气愤而抖颤的唇。
二分钟後,看著「秧」喘气的范臻露出满足的微笑道:「野猫终於平静下来了!别再因气我而让病情恶化!我误会了,就慢慢解释给我听,我洗耳恭听,好不好?」
摘下眼镜,范臻收起那令殃觉得虚伪至极的笑容後,殃总算感受到他的诚恳,缓缓道:「我只当这里是酒店……我已很久、很久没有归家的感觉了。」殃垂下眼帘,继续说:「十三岁前,我有一个很平凡、很典型的家庭……後来,我什麽都没有了。幸好得现在跟我同居的友人收留我。他还有一个姊姊,两人都把我当作亲弟弟看待,照顾我。所以,他们不是我的『顾客』,对我来说,他们是在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听著,范臻有点妒忌「秧」口中的两人,他们在「秧」最脆弱的时候伸出援手,他不能将时光倒留,去填补作为「秧」的「救世主」的空缺,代替那二人……
「既然与两个你视作亲人的家伙同住,为何又说当这里是酒店呢?」
「因为,我们三人都不太懂得究竟『家』是怎样的一回事。结果,这里极其量只能成为大家睡觉的地方。再加上我们三人各有工作,作息时间也有很大差别,直至女的那个出嫁前,三人都没试过聚在一起看电视呢!」
「女的那个……叫琉?」
「你怎会知道的!」殃惊讶地反问道。
原来「秧」一直那麽著紧的女人,不是他的客人,是亲人而已……心情大悦,猛然醒起,自己也是个没有「家」的人呀!按奈不住,冲口而出:「那,我们就努力营造一个『家』,好不好?」虽然在没有深思熟虑就情况下说出这样决定性的话,但范臻一点也不觉得惊讶与後悔。因,在坟场那天,他认清了一个事实—即使眼前的是个男人,他也愿意与他一起生活下去。
「一起营造一个家?」这主意不错,他很想跟臻继续谈下去,只可惜,好困、好困……
殃累得再闭上眼帘,故,他看不见,范臻坚定的眼神……
四周的景物因热气而变得扭曲,
不经不觉,殃已康复了一个星期。对於生病那晚,他只有非常朦胧的记忆,他只记得范臻说了一些极度重要的说话,但该死的,他就是记不起。
而范臻,也好像失忆似的,对当晚的事只字不提,更教人气到牙痒痒的,就是他又一次失踪!
愈想愈气愤,觉得再这样呆下去也不是辨法的殃,随便套上鞋子,打算上街逛逛散心。
一开门,惹人心烦的元凶竟如一座山般碍在门口,教殃不禁一愣。
「来,跟我走!」那座山更二话不说地,直拉著殃的手,钻进自己的跑车里。
好一会,殃才回过神来,冷言冷语道:「怎样了?绑匪?潜逃了一个星期,现在才肯现身吗?」一出口,才惊觉酸气四溢。果然,范臻「嘻」一声,大刺刺地笑起来。
「笑什麽!」恼羞成怒的殃大喊道。
「没什麽!只想是觉得看到你这样著紧我,那我这一个星期的辛苦也抵回来了!」范臻的心情好得很,脸上挂著的笑容也难得真挚。「到了,看完我送你的东西後再慢慢生气吧!」
看到那「罕有」的笑容,殃的怒气也渐渐被好奇心盖过,只要臻不是送那些专门用来哄女人的金银珠宝,那就什麽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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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两人已走进一座高尚住宅大厦,在一个单位前停下。
殃盯睛望著大门旁边,被红纸盖著的名牌,不禁诧异;香港甚少有人在自己家门旁边立什麽名牌,这东西他只在日本的漫画和电影看过,实在不明范臻好端端弄个名牌干麽?还有,又不是商铺开张,有必要用红纸封著名牌吗?
「别发呆了,进来吧!」范臻拉著殃,把他安置在饭厅里的椅子上。
「这……是你家吗?」目光跟随著忙得像工蜂的范臻转。最後,范臻在开放式厨房停下来。
「嗯……算是吧!今天……是我的生日,所以,我打算亲自煮一顿饭,算是我送你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