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是用土做的————安迪
安迪  发于:200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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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一直东游西荡在各个地方,有时是演出,有时是采风,还有的时候是陪着珠珠在一个个外景地之间毫无目的的转悠。我不愿意停留在一个地方。
所以,再次见到高晖,是在一年以后,姐姐的婚礼上。
毕竟两个人都是再婚,来的人不多,几乎都是姐姐乐团的同事。夹杂在一群彬彬有礼、风度翩翩,时刻不忘举止矜持的绅士淑女中间,我痛苦不堪但有苦难言。而他们面对头发蓬乱、一身半旧脏牛仔的我,往往用的是看乞丐的怜悯表情。
高晖的出现是在我意料之外的。他穿了很高级的礼服,很郑重的样子,身边是个非常漂亮而且气质甚佳的女子,只是略显刚硬,令人隐约不快。他们举止亲密,一看就是夫妻。倒也是,凭他高晖的财产相貌,要结婚当然是轻而易举。我只奇怪他怎么不给自己多一点时间,挑个更好的。
看见我,他微笑颔首。
我脱口而出:“姐夫,你来了?”
他一怔,没有回答。
四周突然安静,我立即发现自己犯了个非常大的错误。私语声风一样传开,姐姐与铭哥不悦的脸色让我明白,这个祸闯得还不小。
我耸耸肩,问:“这位美女是谁?”
“陈絮君。”她眉毛微挑,“你是韩楚?”
我一怔,原来是她。早就听圈中的朋友提起过,这是一个拍没脑子Video的高速导演,同电视圈子混得很熟,名声也蛮响亮。但我不喜欢她的优雅背后那一点点硬硬的感觉,勉强礼貌地笑笑,寒暄几句之后,赶快找了一个理由溜走了。
当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安静的角落,可以自在地喝口水,高晖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抱歉抱歉,我身边的人或事第一次令你不喜欢。”
我偷偷乐:“你发现了?”
他微笑颔首。
我甩甩头:“其实没什么,怎样的人我也都见多了。可是这种石头一样的女人很难令我有好感。没有你习惯的那种很正式的理由,就是受不了。”
他没兴趣指责我的无礼,只向我一举杯中的可乐,仰头喝干。
我知道这样说话会显得很没有气量和风度,不像肚子里能撑船的大男人样子。可是,我从小就没有男人样子,总是爱一个人躲起来胡思乱想,爱听风听雨时发呆。幸好有铭哥在身边时时当头棒喝,让我长成今天的豪爽模样。
接下来,是沉闷冗长的礼仪与喧声四起的猛吃。在人人意兴阑珊之后,我悄悄溜到高晖身边:“鸿门宴味道如何?”
“故示大方而已。不过见到你我还是很高兴的。”
“一起去喝酒?”
他笑笑。
“新开胡同的路边小摊子,好几个朋友等在那里。”
“我不认识。”他犹豫。
“我带去的,他们一定对你不错。走不走?”
他心动了。低头对陈絮君交代几句,不管她皱眉的表情,把汽车钥匙塞在她手里,和我一起出来。
等他在我的破摩托上坐稳,我猛一踩油门,高晖吓得抱住我的腰大吼:“你不要命,连我的命也不要?”
“这不算快。你根本没机会见识真正的飞车。”
“为什么?”
“你怕死。”
“我开奥迪,但从来不乱飙。”高晖淡淡地回敬。
我大笑着刹车。
已经到了。这是那种胡同口的夜市,空气中充溢着烤羊肉串的烟味、煮茶叶蛋的香味、煎韭菜饼的油味。不到膝盖高的小桌边,我的四个死党都在。见我带了个西装革履的绅士来,他们奇怪:“小楚,有没有搞错?”
高晖静静地微笑着,侧头看着我。
“来为你们付帐的。”我抢着介绍,然后拍拍他的肩,示意他坐下。这是最不该拘谨的地方。
大家欢呼着拉他入座。
我当然担任介绍:“这是吉它手蒋剑鸣,我们当中最有男性魅力的人,如果不是穷,一定会有大批少女哭着喊着要嫁给他。”
“现在也不少。”老蒋举杯。
“……鼓手阿昌,爱汽车胜过爱美人,爱鼓胜过爱汽车……贝司小徐,英俊的沉默男人。录音师大头,他是我们当中最阔的……一天到晚有活儿干。”
“也是他们杀富济贫的对象。幸好今儿有您。”大头乐。
在我们放肆的笑声中,高晖羡慕不已地看着我们:“谢谢诸位今天给我请客的资格。难怪小楚一天到晚这么开心,原来你们过的是神仙日子。”
“您是夸我们那、还是笑我们?”蒋剑鸣不乐意了。
我赶快打圆场:“我姐夫一天到晚坐在家里赚钱,偶尔出来玩就乐疯了,别当真。”
阿昌怪叫:“你今天不是去喝喜酒的吗?怎么把新郎给拐骗出来了?”
我脸色顿时变了──见不得人开我姐姐的玩笑。
高晖赶快解围:“过期姐夫。”
连我都笑了。
“妖精,真有你的!”大头直敲我背。
高晖困惑地望着我:“你叫这个外号?”他竟有些失色。
我满不在乎地笑:“录音室租金奇贵,我们几个一进去就舍不得出来,在棚里玩命干,饭也是外面送进来。他们说我比地主还厉害,就叫我妖精。”
他若有所思地点头,不作声。
人散后,我送高晖回他在三里屯的家。
夜风中,槐花飘坠。摩托呼啸着飞驰,我忽然想起珠珠──此刻不知道她会在那个摄制组,拍她的电视剧。我们总是这样天各一方,反正在一起也不过如此。但偶尔想起,还是会心疼一下。
车停在他家门外,高晖低头找钥匙开门时,低声说:“小楚,你的长头发呛得我一直想打喷嚏。”
看着他裹在高级西装里的清瘦背影,我脱口而出:“高晖,如果你有一个妹妹,我一定娶她。”
“怎么开这么王家卫的玩笑?”他低声。
“万一是梁祝呢?”边上传来一个揶揄的声音。是许立也玩到这时候回来,正似笑非笑地望着我。
“别开玩笑,小楚不懂。”
我的确不明白,但莫名地感到窘,仓皇跨上摩托逃走。
背后传来许立的大笑。
姐姐婚后似乎过的很不错,脸上竟隐约有了光彩,偶尔还能看见雨夜窗前,街灯映出铭哥拉小提琴的身影,她用歌声应和。乐声和人声仿佛来自天上,绽放着幸福的气味。也许姐姐的衣柜里再没有名牌,当然出入时再没有私家车,可是她的眼神不再茫然。每次过来吃饭,我都可以看见她的气恼欢笑或种种不如意,但有了活着的温暖味道。
看来,她的选择是有道理的。
看来,真的是人不如故。
但我不喜欢这个新的家。
铭哥对我像从前一样疼爱而严厉,但我总觉得自己早晚会对不起他的厚爱,心里总是无缘由的内疚。所以格外怀念在高晖家里可以像回家一样的放肆生活,而铭哥总是要求我做个完美的男子汉──这是很累人的事情。
所以在又一次房东因为我付不出房租而要收回房子时,我下意识地决定到高晖家先混几天再说。
这豪华的别墅四周还是一样的安静。
我用自己的钥匙开了门,一年多没来了,房间里变化倒不是很大,只多了一些好看且流行的盆栽。不是不喜欢房间里绿意盎然,但这种一截截的巴西木似乎也太抹煞人的想象力了。把行李往地下一扔,一边脱下脏兮兮的皮外套和牛仔裤准备洗澡,一边大叫姐夫。
应声出来的是个娇小的女人,眉目秀丽、眼神清澈、表情坚毅。看见脏乎乎的长发乱成一团、只穿着内衣的我,她发出一声尖叫,一个箭步跳向电话,看样子想打110。
我顺手刁住她的手腕,“你干什么?”
她还没回答我就明白了:是陈絮君,高晖的新妻子。虽然没有交谈过,但很面熟。
我居然忘了这个家的女主人已经不是姐姐,就这么施施然进来了!是我的错。一时间,涌上心头的不仅仅是窘迫和难堪,还有很难说清楚的无可奈何──我真的没有一个可以回去、可以随心所欲的地方了。这就是成长的结果:每个人都必须做自己家里那条宝盖头底下的猪,否则,就是飘荡。
我一边懊丧地道歉,一边找地上乱糟糟的衣服,准备体面地退出。当然,越忙越乱。
而她似乎并不想用客气来让我稍微好过一点,只以一个冷冷的表情,看着我的窘迫。
我倒是能理解她的不快,毕竟一个女人看见自家客厅里冒出一个像我这样自带钥匙的狼狈男人,不吓一跳是不正常的。如果不是认识我,她一定以为是流氓或飞贼。我真的很不高兴,但不是针对她。只是一种控制不了事态发展的淡淡无奈。
外面居然有人重重敲门:“高太太,出了什么事?”
她似笑非笑地看我一眼,那表情明明白白是“你该倒霉了”的意思,飞快地去开门。进来的是许立,很绅士地问:“我能帮什么忙吗?”
她向我努了努嘴。
的确,这情景已无需解释。
看见刚套上牛仔裤、正在辛苦的找上衣的我,他倒没有摆出警察的嘴脸,反而很出乎我意料的漾开笑容:“啊,是韩楚。很久没看见你了,如果你不介意,我倒愿意为你接风洗尘……高晖去瑞士了,3、4天后会回来。高太太昨天刚送的飞机。”
陈絮君感激地朝许立笑笑,一脸惊魂初定的表情。
许立却似乎没看见她的依赖,稍稍离她远了些,嘲弄地笑:“以后见到丈夫的朋友最好不要像见到鬼一样。令客人如沐春风是为主妇之道。”
陈絮君的表情凝固成愕然。
说实话,闻讯而来的见义勇为的邻居突然和破门而入者友好交流,无论如何这令人沮丧。
我逃难似的冲进对面许立那栋看起来没什么两样的别墅。
一进门,我眼前一亮。
许立的家完美地体现了有钱和有品位的好处:没剥皮的原木砌成的墙、老橡木装饰的红砖大壁炉,灯光幽暗得极有味道,一些树皮状的垫子就是坐卧的家具了。墙角一个帅极了的鹰模型。原始而神秘的粗犷气息浮动在空气里。我的惊叹脱口而出:“现在我才知道,钱真多到一定程度,还是很有用的。”
“仅仅有钱是不够的,这一切是我自己设计的。”许立的语气淡淡的,似乎这一切都是天经地义。不是用来掩饰炫耀意味的故作平淡,而是对一切没有太大兴趣的疲惫与冷漠。
我没说话。这气氛令人惊心动魄,他眉目中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冷峭意味令我不敢轻易开口胡说八道,我们又不熟,所以很难找到恰当的寒暄之词。
许立指指我手中马马虎虎拎着的脏衣:“我可以把它们扔掉吗?”
“那,我穿什么?”
“可以重新买。可以穿我的。也可以把空调温度开高一点,就不用穿衣了。”
我纵声大笑:“听说有一句古话,什么衣服是新的好、人是旧的好。看来你是个古典的人。”
他微微一怔,感慨万分的低吟:“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但很快改成笑容,“你说错了,不但衣服是新的好,连情人也是新的好。”
我做了一回业余强盗的沮丧和走进陌生人家里的拘谨一扫而空。
脏衣服提醒我该洗澡了,于是东张西望找浴室。
没等我开口问,许立善解人意地指出一扇门。脸色依然冷冷,但眼底有一丝暖意。
浴室吓了我一跳:四面墙和天花板都镶了镜子,而且是极贵的防雾玻璃,在水汽弥漫中仍能清晰地看见自己的无数个身影,疑真疑幻。
这浴室的主人一定是个自恋的人。
我也忍不住对镜端详自己:略嫌过分俊美的清秀面孔、当兵和多年运动炼出的精瘦结实的身体,一头曾经是大逆不道、而今满街都是的长发,一双狂野而又寂寞的眼睛……我一边把自己洗干净,一边痴痴地凝视镜中活动的自己,恍惚良久,竟有些怜惜起来。这一刻的心灵格外脆弱。
自恋的味道还真的不错。
从镜中看见门开了,我吓了一跳,赶快用手中的浴巾往腰间一围:“对不起,我居然耽搁了这么久。”
他莞尔:“每个人在这里都会变得格外费时间──毕竟我们最爱的人永远是自己。”放下手中的东西离去。这个人的笑容很不错,像阴沉的天空裂了一条缝隙,洒下一线阳光来。
我不好意思再留恋在镜子前,发现他进来是送一件浴衣,赶快穿上,跟在他后面出了浴室。
餐厅也是欧陆宫廷风格,灯光幽柔如梦、烛光摇曳,洁白的亚麻台布上餐具闪闪发亮,鲜花暗暗吐香。
许立一身剪裁、料子均一流的晚礼服,微笑着等我就座。
我有点窘:“我其实也知道晚饭时应该穿礼服,可是我没有一件比这浴衣更像样的衣服。”
“没关系,你有英俊的容貌和诱人的魅力。”许立轻叹一声,流露出难言的亲近意味,令我深感亲切,“你知不知道?你的摇滚形象能迷住不谙世事的少女,你的相貌和体型可以颠倒徐娘们,但这些都不是你需要的,所以你蔑视。你内心的寂寞与躁动会让一些同样孤独和高贵的灵魂受到感应,可你自己不在乎这些。小楚,如果我能做一天你,我愿付出任何代价。”他说话的时候眼睛看着不知的远方,像是在对自己说。
我受宠若惊:“许先生,你夸得我快找不着北了。我从不认为自己的脸蛋有您描绘的这么珍贵。”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埋头大嚼,用精美的食品填充空空的胃。
而许立几乎什么也没吃,只是一支接一支地抽烟,看着我风卷残云。
以干干净净而且饱饱的状态回到客厅,我心满意足的拖过一个看似树皮、其实柔软又舒服的靠垫,用最自在的姿势躺下,回头冲正在调酒的许立一笑:“对不起,我这人就是这样没样子,如果你看不惯就撵我出去。”
“我非常希望你能把这儿当作你自己的家。”
他语气中的真诚令我受之有愧:“真没想到你和高晖的交情这么铁,甚至愿意爱屋及乌地招待我这个流浪汉。”
“你以为你是那只乌鸦?”
“难道不是吗?你又不认识我,不就是帮邻居招待一下过气亲戚?我这个人没有钱没有正当工作没有房子,只有一肚皮的怀才不遇。”室内温度真的很高,加上一个大壁炉里火焰熊熊,我开始冒汗了:“可以不穿睡衣吗?”
许立悠然走到我身边,递给我一杯酒,似笑非笑地:“难道你还不明白?我把房间弄得这么热,就是希望你脱衣服。”他的神情似乎漠然,又似乎有急迫的潜流,但是绝无恶意。
我欢呼一声,脱掉又厚又软的衣服,顺势再厚软绵密的地毯上打了个滚,让皮肤直接感受火焰的温度,很舒服地叹了口气:“下辈子我也要做有钱人。”
“你已经够令人羡慕的了。我愿意用所有的钱换你的现在。”
“我倒是愿意卖点儿什么,可是你要的偏偏是没法卖的。”我笑。
但这笑声在错愕中戛然而止:我感觉有人从背后依偎过来,环住了我的腰,同时用脸颊轻轻擦我背上的肌肤。我有点惶惑、有点好奇,身体微微一僵,一动没动。我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但不愿意让这微妙的感觉被粗暴地终止。朦胧中有一点害怕,但也想知道结果是什么。我知道了什么叫身不由己。其实意识一直在提醒自己赶快让这些中止,可是身体软洋洋并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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