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窦乱开by薪费复苏 CP
薪费复苏  发于:2025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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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峣又和程霭去应酬了。
很久没有遇到这么“登堂入室”的局面了,一屋子登。
盛峣帮忙接下不少的酒,可人家就是要程霭喝,挡得多,喝得更多。到最后散场时,程霭已经在意识涣散的边缘。
盛峣比程霭好一点,上车之后报了程霭家的地址,一路驰行。他打开窗透气,十二月的大风呼呼的,刮得人脸疼,但清醒了不少。身旁的人缩了缩。他见状又将窗关上。
车里的温度上来,令人昏昏欲眠。
盛峣忽然感觉到腿上一重,低头看,程霭倒了上来。
“程总?”盛峣叫了一声。
“别吵,”程霭捂着头,“我头晕。”
盛峣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弃了将老板推回去的打算,泄力般往后一靠。
不由自主地,手抚上了程霭的头,像顺一只大狗狗的毛。程霭似乎很受用,舒适地在他大腿上蹭了蹭。喷薄的呼吸好像透过裤子的布料,热度传到了腿上。
温热又酥麻的触感令盛峣一僵,好像有一股电流从大腿一直往上窜,他感觉后颈发麻,连带着腮帮子都酸酸的。
盛峣既想推开程霭,又迷一般想维持这种感觉。
最后,只小心翼翼颤抖着手,揽过程霭的头,插入他的发间。
这次呼吸落到了他掌心,不是温热的,是滚烫的。

程霭的家在城东,一个盛峣打十八辈子工也买不起的楼盘。
把人弄到家门口已经费了他九牛二虎之力。程霭将近一米九,骨架比盛峣大一圈,整个人压在盛峣肩上的时候,盛峣都觉得自己要垮了。
门是电子锁,盛峣去捞程霭的手解锁。
醉酒的人软塌塌的,不能自主。盛峣费力地握住程霭的另一只手。程霭的手宽厚而有力,骨节分明,盛峣握在掌心时,掌指关节出的凸起硌手,让人分外明确这个人的形状。
嘀嘀嘀,门开了。
出乎意料,程霭的家很温暖。
盛峣本以为,程霭的家要么是富丽堂皇,要么是低调奢华,再不济也应该是北欧极简风。
没想到,入户就是一张毛茸茸的绿色地毯,上面是粉扑扑的幼体字:欢迎总裁回家!入户之后,整体都是胡桃木色的木质装修,墙壁、墙角放了很多巨型毛绒玩具,好像闯入了一个童话中的小木屋。
几室的门都开着,盛峣架着程霭去了主卧,给人放倒在床上,脱鞋、脱外套……就这样可以了吧?等他明早清醒了自己能洗澡。
盛峣叉腰环视一圈,最后看着直挺挺躺在床上的人,程霭从脖子到脸都是一层浮红。
想了想,盛峣把程霭的领带取下来,又解开衬衫的前三颗纽扣。指端无意碰到对方的锁骨,也许是冬天手指太凉了,竟像点在了炉子上。
起伏的胸廓前,盛峣有些怔愣。
程霭的脖颈一时得以松缓,连喘气都大口了一些,喉结徐徐滚动。一把绷紧了弦的琴,勾挑出几个不太流利的音:“渴,我渴。”
蹲在床边的盛峣无奈,将灯光调成暖黄色的床头灯后,起身去厨房给程霭找水。
偶像剧果然害人不浅,胃病总裁的冰箱总是空空如也,程霭的冰箱塞满了瓜果鲜蔬、各类饮品,很会生活啊这小子。
最后,盛峣切了柠檬,烧水,给程霭兑了一杯柠檬蜂蜜水。真的很有生活,连一次性吸管都备着。
不知道程霭醉到几分,盛峣把水放在床头柜上,又拉着胳膊把人架起来,半靠着床,然后一手举杯一手捏住吸管,就这样直到喂完整杯水。
唉,牛马,纯牛马。算了,看在钱的份上算了。
老板也不过是个二十八岁的孩子,也就比自己大个三岁罢了。
盛峣洗完杯子,准备来打个招呼就离开。
“程总,您好好休息,我就先回去了哦。”
“别走。”程霭虚空一捞,抓住了盛峣的手。
盛峣一时不察,跌坐在床边,俯身耐着性子询问:“程总,还有什么事?”
“陪我。”瓮声瓮气的两个字蹦出来。
盛峣沉默了一阵,望向门外,琢磨着找跳跳虎还是维尼熊来陪他。
“盛峣,留下来陪我。”
盛峣,留下来陪我。
他没有听错。在这句话之后,盛峣被一股很大的力量拉倒,接着被卷进了一个怀抱,一个足够大、足够温暖、足够禁锢他的怀抱。
潮湿滚热的吐息缠上他的后颈,宛如毒蛇吐出的信子。恐惧、不知所措、荒谬和一点点不知从哪儿生出的贪恋,汇聚成一条无形的蛇,如同引诱亚当夏娃吃下苹果的那条蛇。
盛峣挣扎了一下,想把自己撑起来。
揽在胸前的手臂更加用力地缩紧,重新把他锁回怀中。
“我关灯。”盛峣轻声说道。
身后没有回应。也不知道是真醉还是装醉。
到这会儿,盛峣其实已经非常疲惫了,酒意本就令人头晕目眩,时间也来到了他平时睡觉的点,困意一浪又一浪,叫人难以抵挡。
在意识消失前,盛峣恍惚想清楚了,那点贪恋来自于哪里。
他几乎没有和什么人拥抱过。
原来被人如此妥帖牢固地抱在怀里是这种感觉。
程霭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手好麻,血液重新灌注的刺激甚至盖过了头昏。
反应三秒之后,发现不太对劲,床上有人!?
对阳光和洗衣粉的嗅觉记忆还未消散,尽管在酒气中被冲淡。昨晚的记忆潮水般涌入脑海,灌酒、上车、瘫倒、到家,还有那杯柠檬水。程霭醉酒不是完全断片,是保有一缕残存的意识,但无法百分百控制自己的身体。
他好像叫盛峣留下来。
床头没有水杯,是梦吗?
程霭小心翼翼抽出被压麻的左臂。
不是梦。
盛峣侧身蜷缩着,像胎儿在母体中的样子,仿佛把自己缩得足够小,就能不被伤害到。
程霭撑起身,俯到盛峣的上方。
闭上眼睛的时候,盛峣的睫毛显得格外浓密,好像一片雪地上冻住乌羽。
盛峣身上有一种钝感,一半是装出来的,一半是天生的。他的工作能力其实很出色,但绝不会把能力完完全全展现出来,人前处事总是慢半拍,眼神呆钝朦胧,这半拍是他的伪装——在别人画饼时他也会拍手叫好,转过身该pass的pass,他都一眼看到底了。这一点程霭很早就发现了。
所以,现在,这双眼睛闭上的时候,这张脸反而显得锐利精明了几分,瘦削的下巴都透着股无情。
程霭徐缓地凑近盛峣的侧脸,在离他很近很近的地方停住了。
闭眼,睁眼。
唉。程霭猛地起身。

第16章 心想事成
盛峣从程霭抽手的时候就醒了,但实在没有办法接受和老板在床上面对面的场景,想想都能抠出一套房。
索性继续装睡。
感觉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在闭上眼睛的时候,依旧能感受到目光的存在。不只是目光,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感觉。程霭是外放的人,他所有的棱角都是向外的,以至盛峣感受到他的强烈存在。
虽然最后程霭没有吻上来,但和吻上来已经没有区别了,甚至,反而更可怕。
程霭是什么意思?程霭喜欢他吗?程霭和陈斯屿的事是误会,那他的性向是误会吗?如果程霭只是觉得自己好看,要玩一把,那事情都很简单。
但如果……
算了,盛峣,你太看得起自己。
盛峣睁开眼睛,坐了起来。主卧带了浴室,里面已经响起了水声。
程霭的家里暖气够足,不像他那六环的边户,烧到十八度就再不会往上,刮风的时候冷得渗人。
一觉睡醒身上黏黏糊糊的,再加上昨晚的酒味,盛峣都嫌弃自己,迫不及待想洗个澡。
盛峣出去看了一眼,程霭家还有卫生间,不过贸然用老板家的卫生间似乎不太好,他又回到卧室,站在那扇磨砂玻璃外:“程总?”
“啊?啊!盛峣你醒了啊。”水声突然停了,程霭的声音变得清晰,“你是不是要洗漱?外面卫生间洗手池下的柜子里有新的牙刷毛巾。”
“好的,谢谢程总。”
盛峣洗澡很快,因为出租屋的热水器烧半小时洗五分钟,再磨蹭得冲凉水了。他出来的时候程霭还没出来。
今天是周六,看了一下日程,也没有额外的安排,盛峣打算打个招呼就回家了。
“咚咚咚”。有人敲门。
呃。盛峣挠挠头,犹豫地转了两圈,不开万一耽误他事儿,开了万一让人误会,去问他,好像这点小事儿不值得问。
“咚咚咚”。
啊,开吧,应酬完在老板家留宿也说得过去。
门刚推开。
“喔——哟——”阴阳怪气的鬼叫几乎同时响起。穿着睡衣的陈斯屿嘴角快撇到下巴。
盛峣人机模式启动:“您好,程总昨天应酬宿醉,刚起,还在洗漱,有什么事可能得稍等一会儿。”
“没事没事。”陈斯屿朝外挥了挥手,很自如地走进房间,“不找他,我来搜刮点食物。”
盛峣:“……?”
陈斯屿非常熟练地进了厨房,打开冰箱。“你豚姐想吃Escalivada(西班牙烤蔬菜),我们家没菜。”很快,他翻出了茄子、洋葱、甜椒、土豆等等东西,还顺走一个菜篮子。
绝对不是第一次作案了。
盛峣回想起昨天中午还一起抽烟、喝瑞的水豚,啧,真人不露相。
陈斯屿把菜篮子提到岛台上,正想酸两句。这时,程霭围了一条浴巾,擦着头发从卧室出来,陈斯屿正好转移火力。
“程大总裁这是心想事成呢还是心想事成呢?”
程霭一个淬着霜的眼刀飞过来,陈斯屿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
程霭冷哼:“下次我给冰箱上个锁。”
陈斯屿:“别介啊,大哥,我这就走,不打扰你们。”
“速滚。”
大门啪的一声,世界归于平静。
盛峣在一边儿当空气,脑子里反复盘陈斯屿的话和表情神态,从见过这个人以来,他看自己的每一眼似乎都透着看好戏的劲儿。
办公室外的“呵,果然是……算了。”
麦记的“呵?他叫馒头?”
还有刚才那声“喔——哟——”
以及“心想事成”。
其实这已经够直白了,再往下想一步,似乎也不算自作多情。
盛峣没有往下想那一步,就此打住。“那,程总,我先回去了?”
“呃,这个这个,嘶,”程霭背过身捏住耳朵,把擦过头的毛巾搭在脖子上。“你吃了早饭再走吧,冰箱里有馒头。”
程霭在故作自然,虽然很贴近“若无其事”了,但盛峣天天跟在他身边,还是发现了那么一丁点做作感。
“不了,谢谢程总好意,昨天没休息好吧,我不打扰程总了。”
“没有打扰,我饿了。”慌乱之下,程霭一把抓住了盛峣的手,“你帮我做个早餐,然后一起吃,可以吗?”
盛峣的目光落到两人的手上,程霭的手润润的,还带着湿气。
程霭见状,松开了手。“可以吗?盛峣。”
半晌,盛峣还是应了:“好的,程总。”
程霭去吹头发换衣服,盛峣切了一个馒头,用黄油煎到微微发脆,配上一碟炼乳,又煎了俩鸡蛋俩烤肠,不中不西。没讲究,他在家就是有啥吃啥。
程霭家里没有专门的餐桌,只有一个类似于酒吧吧台的高台,顶上做了挂酒杯的钢架,台边有两个高脚凳,可以半站半坐地吃。
程霭和盛峣面对面坐着。
盛峣感觉到程霭在偷看他,被盯得忍无可忍之后,盛峣抬起头,盯回去:“程总,怎么了?”
馒头片掉落在餐盘里。
“没、没什么啊,看你吃饭好香哦。”
盛峣没忍住,嘴角抽抽:“哈?”
这好像是第一次见到非工作场合的程霭,穿着休闲的居家服,头发松松软软,不似办公室里那样西装笔挺,精致到头发丝儿。
他望过来的时候,眼神柔和,给人一种混入墙角玩偶也毫不违和的错觉。
程霭捂嘴咳嗽两声:“我是想说,两个人吃饭比一个人吃饭要香。”
“那确实。”盛峣想起了和托尼、水豚一起吃饭的时候。那个广场的负一层是个牛马饲料厂,一到饭点全是人。一个人去吃那叫摄入能量,三个人去吃那叫工间隙间蛐蛐充电。
盛峣咽下那口食物,说到:“程总是要自己做饭吗?”
“做,做得一般般,”程霭叉起刚才掉落的馒头片,“但总觉得,要自己做饭,才有生活的感觉。”
盛峣:“嗯,外面的东西也不怎么好吃,自己做,哪怕只是弄熟了放点盐,也是香的。”
程霭吃完最后一片馒头,忽然开口:“盛峣,你以后周末能陪我吃饭吗?”
盛峣怔住:“啊……?”
“陪我吃饭,字面上的吃饭。”
盛峣:“这算是工作吗?”
程霭的嘴角明明是往下的,看上去却像在笑,这样的笑透着几分无奈和苦涩。
“给你算加班,但是,本质上,是我的请求。”
盛峣忽然感觉脸上发烫,不知道如何回复。他没有说话,程霭也没有再问。仿佛刚才的对话都不存在。
直到吃完,程霭坚持要洗盘子。
盛峣觉得自己也是出息了,被老板服务上了。
哈哈。转念一想又觉得打工打久了,思想变形。人人平等,现在又不是工作时间,他都做饭了,凭什么还要洗碗。

盛峣回到家的时候,客厅的盛屹突然把电脑扣上,腾地站起来。
盛峣一边脱鞋一边望着盛屹:“你藏什么?”
“没有,是你突然回来吓到我了。”盛屹走过来问,“你要补瞌睡吗?”
昨天盛峣给盛屹发过消息,外宿。盛屹猜他没休息好。
“不了,”盛峣摇摇头,坐到沙发上,看着茶几上的一些电子模块,问他,“这是你上学要用的东西?”
“不是,做着玩的,”盛屹拿起其中一个指甲盖大的摄像头给盛峣看,“自己做监控很便宜。”
“嗷,那你给家里弄一个。”
说着不补瞌睡,实际上倒头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盛峣常常觉得自己像台机器,吃、睡。人生如鼠,不在仓则在厕。周一到周五干活干到没有自己的时间,周末一睡能把两天都睡过去。
盛峣睡得昏天黑地,做饭的事就落到了盛屹头上。
这两个人吃东西的标准都是:熟的,没毒。所以上桌所见是蒸红薯、香干炒肉丝、韭菜炒鸡蛋。连碗饭都没有,胜在可以少洗两个碗。
菜籽油炒的,其实很香。话说回来,这都犯不着炒成两个菜,全混在一起也没差。
盛峣一顿狼吞虎咽。
耳边莫名响起程霭的话:“要自己做饭,才有生活的感觉。”
盛峣咽红薯的动作慢了几分。
他忽然想起了刚毕业还没工作的时候,住在两三个平方的小单间里,没有锅碗瓢盆,没有做饭的条件。去便利店买饭,一晃眼看到米饭是装在塑封袋里的。虽然对这座城市的预制菜已有预想,但连米饭都是预制的,还是震惊了他。
“好久没有吃她做的饭了。”盛屹忽如自言自语一般。“她不会让我们俩吃得这么简陋。”
盛峣微微怔愣。她指的是妈妈。
高中开始离家住校,每次出门前妈妈总会嘱咐,要好好吃饭。
家里最艰难的时候,妈妈也会把饭做得漂漂亮亮,炒青菜会放上蒜粒和干辣椒,豆干可以炒出肉的质感。
“快吃吧。”盛峣说到。
盛屹在周天的下午返校,他走后,盛屹坐在沙发上发呆,回过神来时已近黄昏。
房子户型紧凑,客厅和厨房是一体的,从电磁炉旁的窗户看出去正好是夕阳。
北方的天色和太阳都有一种深入人心的色彩,淡蓝萎靡的天,红似三月李的落日,这日落竟和海上的日出有几分相似。
盛峣下楼买了两个驴肉火烧,在回来的路上便吃完了。
一人吃饭,果然草率。
周一,进办公室之前,盛峣站在门口调整了一下呼吸。自然点,再自然点,他在心里默念。
盛峣基本上是考勤时间前五分钟到,程霭总会早到半个小时。所以每次他来的时候,程霭都已经坐在里面了。
咔哒,门锁转动发出轻响。
里面的人正在签什么东西,听到声音抬起头,冲他点点。盛峣吞咽一口气,也点点头,三步并作两步冲向自己的工位。
那道视线紧随其后,而后缓缓稀释在晨光里。
登上办工系统,待回的消息铺天盖地砸来,盛峣投入到工作中,两只手在键盘上敲得直冒火星子。
等忙完的时候,已经超过了午休下班的点。盛峣蹭地站起来,吃不上热食了,下去买个饭团啃啃吧。
在盛峣站起来的时候,程霭似乎刚想说什么话,结果盛峣抢在他开口之前离开了办公室。
门后徒留一道叹息。
盛峣拿着饭团出现在广场的时候,托尼和水豚眼前一亮。
水豚上下打量盛峣:“还以为你今天不下来了。”
盛峣白了她一眼:“今天工作有点多,你这是什么眼神。”
水豚不装了:“你跟你们老板现在是什么情况?”
盛峣:“……”
托尼:“能不能说点我能听懂的?”
盛峣:“你最好还是别懂了。”
水豚依旧不打算放过盛峣,天知道那天她和陈斯屿怎么脑补八十集狗血连续剧的。“程霭这个人吧,看着冷心冷面、生人勿近,其实内心可火热了。”
托尼在两人之间盯来盯去:“?”
盛峣摸出打火机,砂轮噌一声擦出火苗。他拱手挡火:“关我什么事,我就是个打工的,他冷或者热都可以,按时发工资就行。”
水豚撇着嘴,怀疑的眼神里是在考虑这话几分真几分假。真的无事发生?程霭真的是茶壶里装汤圆,倒不出个团子。白瞎那张脸!
见盛峣还是一副活人微死的淡淡模样,姑且信了。
程霭啊,任重道远啊。
十二月的天,把人冻成傻子。
盛峣带着一身霜气回了办公室,好一阵才缓过来。
程霭不在,他一下午的会。
盛峣看过程霭的日程,又望向那空荡荡的桌椅。桌面收纳整洁,只余电脑、鼠标和咖啡杯,人的痕迹很淡。
这个人看似工作狂,却又从不把工作代入生活,当劈做两半来看。工作的那一半是台精密的机器,所有齿轮严丝合缝,按部就班地运行着。生活的那一半是只松鼠,随时随地在积攒,东捡一点、西捡一点,耐心地囤积可以填满他情绪的东西。
盛峣打开自己的备忘录,一条一条划去待办事项。
划完最后一条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最近天黑得越来越早,一看时间,已经七点了。
程霭没有出现,这个点大概已经走了吧。
盛峣关了电脑,收拾收拾准备离开,拉开门的时候,和来人迎面相撞。
“你还在?”程霭尾音上挑,“正好。”
盛峣往后退了一步:“程总还没走啊。”
“嗯,谈久了一点。”程霭把一盒什么东西塞盛峣手里,“客人送的,我不爱吃甜的,这个给你。”
盛峣低头一看,素白的盒子上写着“绿茶糕”三个字,旁边标着小字“明前龙井制”。
“哦,那谢谢程总了。”盛峣谢完欲走。
“诶,等等。”程霭已经进了更衣室,“我想吃东北菜,量大了浪费,你陪我好嘛?”
盛峣觉得自己应该是想走的。
“和老板吃饭”这种事,也只有水豚公司那个癫婆HR会拿来当做活动奖励。
可是,脚步却不自觉停下了。
那句好嘛像是有魔法,叫人说不出拒绝的话。
盛峣转过身,看到穿上大衣走出来的程霭,高挑,颀长,像一棵松木,健壮而青苍。
“你怎么不戴围巾?外面很冷的。”
还未来及回应,一段松软贴肤的、带着雪松香味的织物缠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是程霭的围巾。

“呃……”盛峣低着头发出长音,大脑未响应。
暖气烘得人头脑有些发昏,落地窗外是深蓝和霓虹,皮鞋踩在消音底板上,只有闷钝的摩擦。
心里像有一滩水,每个角落都湿淋淋的,找来一张抹布想擦干,最后连抹布也湿透了。
他实在不会应付这么直白却又让人无法明确拒绝的场面。
“走了。”程霭按着盛峣的肩膀,将人推出门外。
程霭紧跟在盛峣后面,身高和体型的差距,看上去像把人裹在怀里。
两人从车库走的,程霭开车。
没有机会面对室外呼啸的风。
锅包肉冒着热气,酸甜味道扑面而来,透过晶莹的糖稀和淡淡的白烟,盛峣重新聚焦,看清锅包肉后面那张脸。老板的脸。
程霭又脱了大衣,摘了领带,解了两颗纽扣,衬衫的袖子卷起,挤出道道折痕。原本往后梳得妥帖的头发,松下两三缕在额前。
“你快吃,一会儿凉掉就不好夹了。”程霭指了指锅包肉。
“哦好。”既然老板叫他吃,他就不客气了。盛峣夹了一块,酥脆香口,吃到一半突然想到,“程总,你不是不爱吃的甜的吗?”
“这个酸甜的还好啦。”
算了,尬聊不如不聊。
盛峣埋头只管吃。他感觉到了,老板又在看他,像那次去吃烤鸭,也像在老板家吃早餐。
程霭吃饭慢条斯理的,和盛峣是两个画风,一相对比之下,程霭更显气定神闲。他喝了一口大麦茶,问:“盛峣,你为什么喜欢叔本华?”
盛峣倏一皱眉,眼神迷茫:“我有说过我喜欢叔本华吗?”
“咳咳,”程霭捂嘴尬笑,“我猜的。”
“哦,那程总猜得还挺准。”
程霭:“那你为什么喜欢叔本华?”
“我们要聊这些吗?”盛峣在脑中迅速罗列了喜欢叔本华的理由,但是没有回答。
“聊这些怎么了?”程霭心头一惊,这问题不该踩到什么雷区吧?怪他没把叔本华全集看完。
“没什么。”盛峣擦了擦嘴,“只是我不太爱跟人谈我专业上的东西,总觉得哲学适合独自享用。在外面爱跟人聊这个的,好像都是些ego很大的男性,我不太喜欢。”
次奥。程霭抽出纸巾擦擦脖子,又擦擦额头,在心中尖叫。
察觉到程霭的反应,盛峣沉默地闭上了眼睛,无语,自己在说些什么,老板不会觉得自己在点他吧。
挽救一下。
“哈哈,程总要是问我的话,”盛峣调动僵硬的脸部肌肉,扯出一个微笑,“那无非是对叔本华比较有共鸣啦……他认为一个人那方面的欲望是求生意志最完全的表现和最明确的形态,因为人类的起源是由于嗯……那个,你听说过意志的焦点吗?这个说法太特么酷了,怎么会有这么天才的人,哈哈哈。”救命啊我在说什么……
“哈、哈……”程霭手忙脚乱把额前那几缕头发往后拨,显得自己很忙的样子,“那你的求生意志还强烈吗?”
救命啊你又在说什么……盛峣感觉自己快要维持不住这个微笑了。
幸好!服务员及时端上一盆小鸡炖蘑菇,打断两人闪躲的对视。
程霭指着盆:“趁热吃趁热吃……”
盛峣:“好的好的……”
至此,盛峣认为在程霭的积极努力下,他们把原本简单的上级下级关系推入了一个新的窘迫局面。程霭到底想干啥……
后半程就是各自干饭,尴尬且沉默地完成了进食。
程霭本来想送盛峣回家,但盛峣极力拒绝:“程总,你燕鱼这一去一回到家得十一点了吧。我坐地铁很方便的。”
考虑到明天的工作,程霭目送盛峣离开。
程霭回去之后,没有先回家,而是直接上楼敲开了陈斯屿的门。
陈斯屿和水豚正面对面坐在地板上玩大富翁。
程霭进门之后往地板上一趟:“我累了。诚聘恋爱高手教学指导。”
陈斯屿:“说你呢。”
水豚:“说你呢。”
程霭:“……”
程霭:“你俩怎么谈上的?”
陈斯屿:“我俩?在国外的时候,她帮我抓住了小偷,找回了手机,我就以身相许了。”
水豚:“是的呢!”
程霭:“……”
陈斯屿看程霭这幅为情所困的模样,问到:“你俩咋啦?”
程霭把和盛峣共进晚餐的事简要讲了讲。
陈斯屿咂吧着嘴摇头晃脑:“你怎么会问出这么个问题呢?你又不看华子,他回答了你也接不上话啊。这种自爆短板的谈话,都不像你了。”
程霭淡淡地望着天花板:“我想知道我比华子差在哪里。”
水豚皱紧了眉头,双手往外摊,朝陈斯屿做了一个非常不理解的表情。
陈斯屿:“陷入爱情的小傻瓜……”
程霭缓缓转过头:“你说得真对。”
水豚听不下去了,打断:“你说不出口的话,我明天直接帮你告白吧,伸头一刀缩头一刀的事,他要是拒绝你了,我帮他转达,省得你俩面对面尴尬。”
“别!”程霭从地板上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他包拒绝的。”
陈斯屿收了桌游,正色道:“看在吃了你那么多东西的份上,我再帮你分析分析。”
程霭:“陈老师请讲。”

三个人坐到沙发上,面面相觑。
陈斯屿清了清嗓子:“现在已知的情况是,盛峣以前拒绝过感情,看重工作,甚至可以为了工作跟男人告白。”
听到这里时,水豚捂嘴笑出了声。程霭恶狠狠地盯了过去。
陈斯屿继续道:“他有一个弟弟,就雨天接人的事来看,关系应该不错。他对叔本华的核心观点表示赞同,这意味着他其实认定人生是痛苦的,并且准备好孤独一生。对同性的接触并没有显得很抗拒,对你仅想保持工作关系。问题在于如何跟他展开一段感情,并且让他没那么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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