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豚抱了个枕头盘腿坐着,靠在陈斯屿怀里,感叹道:“其实表面上,看不出来他内心是这样的。馒头仔怎会如此悲观!”
陈斯屿:“认知嘛,大多来自于经验,应该跟他的成长环境有关。对了,你有了解过他的家庭吗?”
程霭回想了一下:“入职的时候粗略收集过信息,他母亲填的已故,父亲只有一个名字。”
程霭忽然啊了一声,后知后觉起来:“突然想起来,他好像过年都不回家的。”
“感情获取匮乏。”陈斯屿打了个响指,“所以突然对他表露出感情,会遭到强烈排斥。”
水豚望着陈斯屿:“那怎么办?我可以打配合。”
陈斯屿:“温水煮青蛙,直接让他习惯一个幸福的环境。”
程霭:“就是啥也不说,就对他好呗。”
“可以这么理解,但是有一个问题,”陈斯屿竖起一根手指,“当他感觉到自己有了一个十分依赖的事物,并且无法控制自己的时候,他可能会选择断舍离。”
水豚望向程霭:“你一定要谈这个难度的恋爱吗?”
程霭:“我有得选吗?”
陈斯屿:“反正你俩上班呢,待在一起的时间比谁都多,你要在他的记忆中提高你的浓度,懂我意思吗?”
程霭漠漠扫了陈斯屿一眼:“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
水豚:“要不你下来跟我们一起抽烟?”
程霭摇摇头:“不太好,那是他想要的私人空间。”
程霭回去思索了很多提高自己浓度的方法,都觉得怪怪的,他能想到的行为都无异于直接表白。
索性按兵不动。
程霭让刘特助对盛峣做了个背调。
拿到资料的时候,一个人在会议室坐了很久。几乎不抽烟的他竟突然想抽一根。
盛峣的履历简单而单薄,读大学以前,一直在南方的一个五线小县城,家庭住址几经变更,几乎每年都在换。推算回去,他母亲离世的那一年,他正读高三。而父亲也已经离世,就是几个月前的事。
会议室外有个古法鱼缸,循环的水流滴滴答答。程霭在那儿驻足,丢了几粒鱼食进去。两尾橙红的金鱼抢食,惊起的涟漪将浮萍泛动。
周五,下班的时候,盛峣突然那走到程霭面前,放下一个牛皮纸袋。
程霭的心提到嗓子眼。擦!他送我礼物!?老天,您开眼了?
盛峣:“这是程总那天给我的围巾,干洗过了。谢谢。”
程霭克制不住地抽了抽:“洗、洗过了?”
盛峣:“嗯,是的。”
程霭抵在桌面上,撑着额头,低声道:“有心了。”
盛峣:“嗯……那我就下班了,程总再见。”
“诶!等等!”程霭猛然站起来,“去、去我家吃饭吧。”
盛峣背对着程霭,脚步僵在原地。
程霭继续喊道:“上周,跟你说过。可以吗?”
盛峣第一万次想,自己应该是不想去的,才对。
回过神来时,人已经在程霭的副驾驶位置上坐着了。
盛峣愣愣地转向了正在开车的程霭,他的侧脸上,嘴角似乎有个不易察觉的弧度。
程霭回过头来看了两眼,又重新目视前方,问:“怎么了?”
盛峣莫名大胆起来,就这么直白地一直盯着程霭:“程总为什么会找我吃饭?”
“大家似乎都有自己的生活,”程霭面不改色,“我工作上和你比较熟,工作外当饭搭子也比较容易,不是吗?”
是你比较容易。谁想下班后还见着上司。
似乎……也还好。盛峣没有过其他领导,虽然他一直把程霭当上司,但他们的相处确实没有那种浓重的压力。
盛峣问:“我没有自己的生活吗?”
程霭反问:“那你下班时间都在做些什么呢?”
这次盛峣久久没出声,最后也没有回答。
他确实没有自己的生活。睡觉吧。没工作的时候就在睡觉。
盛峣问:“程总下班的时候都在做什么?”
“我啊……”程霭想了想,很快答道,“健身,看电影,旅游,做饭,散步,找一些同城的小讲座,参加一些奇奇怪怪的活动。最近还去陈斯屿那里当电灯泡。”
盛峣靠在窗边,脸上飞快划过暗蓝的、深红的光影。他看着窗外流逝的景象,问到:“程总不谈个恋爱吗?”
这次换程霭半天没有回应。
“抱歉,逾越了。”
“没关系,下班后,我们就是朋友。”程霭的声音沉了几分,“我有喜欢的人,但是他似乎不太像开始一段感情。”
“哦,原来如此啊。”
盛峣眨了眨眼睛,想到上周六早晨,程霭的床上,耳畔毛茸茸的触感——那个没有落下的吻。
程霭:“盛峣,你呢?为什么不谈?”
盛峣低笑一声:“想谈的,我这个条件,不耽误别人了。”
“可以不回答,但也没必要敷衍我吧,盛峣,我说,我们也可以当朋友。”
程霭看着路,盛峣看着窗外,两人明明没有对视,却仿佛在虚空中看到了对方的眼睛。
盛峣喉咙滚了滚:“抱歉。”
第二次到程霭家,已经轻车熟路。
程霭先进去,给盛峣拿了一双新拖鞋。盛峣低头一看,草莓熊,再看程霭那边,猪猪侠。
老板的内心世界真丰富啊!
程霭叫盛峣随意点,自己先玩会儿,但盛峣是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光看着老板在那儿干活,主动要求帮忙理菜。
程霭靠在料理台边,抄手打量着盛峣。客厅开的小灯,黄色暖光笼罩,让他整个人镀上了一层柔光滤镜,仿佛是阳光落到了水面上。
盛峣看着程霭脸上那个淡淡的笑,呼吸蓦地一窒。
程霭转身拿了一副袖套给盛峣:“喏。”
盛峣低头接过。
出乎盛峣的意料,程霭不是那种五指不沾阳春水的人,相反,看他做饭是一种享受。刀工不赖,切出的土豆丝整齐划一。食材讲究,连姜都削了皮,切成厚薄均匀的小片。
反观自己,可能懒得放姜,要放也是一刀拍碎。
程霭的家里有精致美丽的瓷盘,大约有些人,天生就能把日子过得幸福。幸福大概是一种能力吧。
今天的菜少量多样,最后上桌四菜一汤。
冒尖的珍珠米粒粒分明,雪白晶莹,冒着腾腾热气。盛峣将筷子握在手中,莫名很想举过头顶,说一句谢谢老板赐我食物。最后还是开口:“辛苦程总。”
“快试试。”快,快说好吃!程霭满脸期待地望着盛峣。
盛峣被盯得不自在,挑眉夹起一块三杯鸡放进嘴里。甜、咸、香、嫩、软,很下饭,盛峣抄了一大口米饭。
“怎么样?”程霭追问。
“程总,”盛峣咽下口中的食物,“你就是当厨子也会发财的。”
“那你以后常来。”
“……”
盛峣想起来大一开学刚来这座城市时吃的第一顿饭,是凉皮。在盛峣的认知中,凉皮这种东西就该是现切,现拌,自己能加料的。谁知,他收到一盒分装好的凉皮,和一袋像方便面料包一样的辣椒油。
没有面粉的香味,也没有辣椒油的香味,那像是一份空有其形的能量,它可以表现为其他各种形态。
当然,盛峣很快就接受了。这样的食物像极了人生,哈哈。
盛峣吃饭习惯了风卷残云,这顿饭却意外慢了下来。久违的饭香,久违的现炒的食物的香味。他觉得熟悉,却想不起来为什么熟悉。
直到所有的盘子都见底,盛峣意识到了为什么熟悉。妈妈也会做这么精致的饭。仿佛不管生活再怎么糟糕,好好吃饭就能假装拥有了好生活。
“程总,你为什么喜欢做饭呢?”盛峣问到。
程霭对光盘非常满意。他答:“我从很小的时候起,父母就经常不在身边。有时候路过一些老居民楼,厨房开窗,能一眼望到他们家里。饭点的时候,一家人忙里忙外,大人炒菜,小孩拿碗盛饭。油烟味能弥散好远,我觉得很好闻。”
盛峣脑中马上浮现出了那样的画面,他再熟悉不过,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修的房子,窗口是铁制的防盗网,对厨房的那面防盗网裹满了黑漆漆的油垢。妈妈就是在那样的环境里做饭。
盛峣:“我知道那个味道。”
程霭莞尔:“不知道你租过loft没有,那种房子的抽油烟机会反味,我后来专门买过一套,就为了饭点去闻别人家的饭香。”
“好变态”几个字差点没收住。盛峣干咳两声掩饰:“所以程总就自己制造饭香了。”
程霭点点头:“但是冷清,所以他们会陪我吃饭。”程霭指着贴墙而坐的玩偶们。
盛峣望过去,说:“他们陪你吃饭,好像更冷清了。”
“所以,”程霭忽然起身走了过来,“盛峣,谢谢你陪我吃饭。”
因为吧台和高脚凳的原因,站和坐的高度差并不大,盛峣不用很大动作也能直视程霭的眼睛。
他莫名觉得,那个眼神里在渴望一个拥抱。
程霭说谢谢自己,其实……自己也很渴望这样的晚餐吧。长久以来,他习惯忽略这种不会影响生存的小欲望。山珍海味或是粗茶淡饭,精心烹饪或是胡乱一炒。他假装不在意地画了等号。
怎么可能会是等号。
盛峣抿唇不语,缓缓离开高脚凳,站起来就离程霭很近了。
程霭没有后退,两人的距离自然缩短。盛峣垂眸,他知道程霭在看自己,但他不知道眼神上该如何回应。
双手探过程霭的腰侧,体温透过羊绒针织衫,清晰地传递到另一个人身上。在盛峣还没来得及收束双手彻底将人环抱起来时,一双更为有力的臂膀先锁了上来。
胸膛和胸膛相贴,颈侧靠着颈侧,三十七度的人怎么会比三十七度的热水袋温暖那么多倍。盛峣感觉自己的后背被温柔缠绵的锁链缠绕,他想挣脱开,又不愿挣脱开。
“程霭,谢谢你请我吃饭。”盛峣第一次叫了程霭的名字,在他的耳边,很轻。而后,耳畔像是落下了一个吻,柔软、温暖、短暂,一触即逝,像是幻觉。
盛峣心中一阵空痛。
明明,本来就什么都没有的,怎么会感觉丢了东西,极力想要找回什么。
“不用谢。”那道磁性的声音传进耳朵里。
程霭的手松开,盛峣像是从幻境跌落进现实,他还没完全醒过神的时候,程霭背对他,手忙脚乱地把碗收走。
平生第一次,盛峣感觉自己管不住心脏,胸膛的左边,扑通乱跳。
程霭家的沙发,框架是硬框架,材质却是懒人沙发的材质。
盛峣一个人坐的时候,整个人陷了下去,他一时没反应过来,差点叫出来。挣扎着一蹬腿,像只窝囊的小鸡被嵌在沙发里,不由得生出一种没见过世面般的窘迫。
扭扭捏捏适应了这个沙发的坐法之后,他发现,不管怎么坐,都好像被这个沙发包围了。
等程霭收拾好厨房,盛峣已经平复好了心情。
程霭端了一碟水果出来,是剥好的柚子。在看到盘中物的时候,盛峣还是刹那分了神。
“解解腻。”
“谢谢。”
程霭放下了水果,也坐下。
呲溜,原本坐的地方被顶起来,盛峣被弹了出去,跌坐在地上,茫然地回头,看见程霭陷在了沙发里:“程总,你家沙发挺有性格。”
程霭也没想到这一出,连忙把盛峣拉起来:“平时一个人坐惯了,不知道坐两个人是这样的。”
好在沙发下还铺了地毯,冬天穿得厚,无碍。
“我坐地上吧。”盛峣原地盘腿。
身边一暗,程霭在他旁边也坐了下来。
“要不,我们看电影?”程霭主动提议,他担心再尬一会儿,盛峣就要回家了。
盛峣点点头:“好啊。程总都看什么电影?”
“我找找,”程霭起身去找遥控器开投影仪,“我有待看片单。”
光线调到很微弱,房间里有淡淡的檀木香味,地暖烘得人舒服得想要睡去。盛峣坐在地板上看赤脚而立的程霭,腿长腰窄,切换影片时,不同的光影在他身上流转。
程霭的待看片单、已看片单和盛峣的兴趣点莫名同步,大多是一些文艺片、剧情片。《钢的琴》《本杰明巴顿奇事》《坠落》《布达佩斯大饭店》等等。
最后他们选了《朗读者》。
十五岁的青涩少年爱上三十六岁的美丽妇人,惊世骇俗的爱情在夏日的朗读声中悄然降临。二战后的德国萧条,汉娜不辞而别。八年后的重逢是在法庭上,汉娜成了被告,迈克是法学院来旁听实习的法学生。迈克本可以帮助汉娜澄清事实,但他选择了缄默,最终汉娜被判终身监禁。迈克给狱中的汉娜寄自己的朗读磁带,仿佛回到那个夏天。影片的结尾,汉娜自缢而亡。
“我这一生,都是在与过去抗争。”
“爱,也许就是战胜死亡的唯一方式。”
盛峣和程霭并肩而坐,距离不近不远。两人没什么交流,偶尔听到吃柚子的声音。
有一幕是汉娜和迈克坐在浴缸里,迈克捧书朗读。
阳光、水、肌肤、眼睛、文字、白色。
炽热、罗曼蒂克、爱恨、伦理、沉默。
盛峣的心里翻涌起一股热潮,幸而,在黑暗中得以隐藏。
卡司表滚动起来,程霭起身开灯。依旧是温柔的暖光,让眼睛慢慢适应从暗到明。
盛峣的腿有些麻了,爬到那个没形状的沙发上缓了一会儿,才甩着腿站起来。看了眼表,十点过了,该走了,赶在地铁收班前。
“我得走了。”盛峣出声。
程霭赶紧道:“我送你下楼。”
盛峣没有拒绝,两人并肩进了电梯,红色的数字跳动,无端漫长。盛峣假意看楼层,眼光悄悄瞟向程霭。
稍斜的角度看去,他侧脸的线条清晰流畅,鼻尖、嘴唇、下颌。
程霭忽然回头,眸底带了点询问。
盛峣没有闪躲,而是说:“谢谢,今晚我很开心。”
程霭笑了:“那我也很开心。”
叮!电梯门缓缓打开。
一楼的入户门是敞开的,刚刚出电梯,冷风就灌了进来,寒意直逼脸膛。
盛峣双手揣进口袋里,缩着脖子对程霭说:“程总,凉,你上去吧。”
程霭点点头,却并没有往回走,而是凝视着盛峣的眼睛。盛峣微微蹙起眉头,眼中是疑惑神色。
程霭:“盛峣,不在公司,不用叫我程总。我想听你叫我程霭。”
空气越冷,盛峣越觉得脸上发烫。周身像被火烤着。
“程霭,再见。”说完,盛峣转过身,沉入夜色中。
到家的时候,盛屹已经回来了。
他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颇有一种准备审判的架势。
盛峣愣了一下,随即道:“这周周五就回了啊。”
盛屹略过了这句话,问他:“你怎么这么晚?”
盛峣:“去朋友家吃饭看电影了。”
盛屹眸光一瞥:“你什么时候交了朋友。”
“?”盛峣踩着拖鞋走过来,“我工作好几年了,还交不到个朋友?”
盛屹撇撇嘴:“你脸怎么这么红?”
盛峣不想再跟他说话,撂下一句“地铁太热”便进了卫生间洗漱。
盛峣觉得自己开启了一种新的人生体验。
或者,准确地说是两种,一种叫暧昧,一种叫期待。
每天中午,在盛峣接到咖啡短信后,水豚会发出一种耐人寻味的笑声,盛峣大概知道水豚为什么笑,他没有点破,没有阻止,装傻装得毫无痕迹。
分食咖啡和蛋糕是已经持续了两年多的日常,而今变得有些不一样。至于哪里不一样,盛峣想了一下,过去是食物进入肚子里,现在是舌头品味奶油。更或者,日间的下午茶,是周五约会的一种外延。
期待是在春节放假前的最后一次相聚时,他意识到的。
那天晚上他们看了《恐怖游轮》,盛峣对惊悚恐怖都无感,可能是潜意识里觉得生活比鬼可怕,人是预制鬼,鬼是过期人。
不过,程霭显然没有他这么麻木,在令人后背一凉的情节出现时,程霭抓住了他的手。盛峣翻过手掌,让程霭能够跟他十指交握。手指嵌入指缝,好像两株滕蔓植物交缠在一起。
黑暗中,盛峣感觉到程霭在看他。
但盛峣的注意力在电影上,假装在电影上。
《恐怖游轮》讲了一群人不断在游轮上循环经历死亡和重生的故事。
盛峣想到一首关联并不大的诗,李商隐的《夜雨寄北》。七言绝句,二十八个字,“巴山夜雨”提了两遍,占了八个字,七分之二。明明是在说想见面,读完通篇只记住了这场雨,好像从身到心都被困在了这场雨里,永远在这场雨里轮回。
这是一种经典的西西弗斯悲剧式轮回。
程霭的目光回到了电影上,盛峣的目光落到了程霭身上。
盛峣看到程霭回过头,四目相接。
逆光中,程霭的脸是光影的二分,一面是暴露无疑的情绪,一面是仅剩不多的克制。
程霭一手撑在地板上,缓缓靠近盛峣,另一只手按在了盛峣的脖子上。五根指头张得很开,虎口抵住喉结,掌心覆盖喉咙,指端触碰过锁骨、颈侧、耳后。
滚烫。皮肤滚烫,目光也滚烫。呼吸滚烫,心脏也滚烫。
盛峣感觉自己被一种烧红的刑拘架住头颅,被迫扬起,上下嘴唇自然而然地分开,像是搁浅的鱼在翕动。
程霭的手逐渐往上,托住盛峣的下颌,拇指来到他的下唇,沿着唇线摩挲,最后停在嘴角处,牢牢按住。
盛峣握住程霭的手腕,两人鼻尖对着鼻尖,呼吸已经交错在咫尺间。
盛峣吐息般喊了声:“程霭。”
“嗯。”得到一声浊重的回应。
下一秒,唇间一软,下唇被人咬住。
程霭低头吻住盛峣,饱满的唇舌,食髓知味。
盛峣只觉得在那一瞬间世界天旋地转,但所有的感触都那么深刻而具体,关于程霭的力量,程霭的体温,程霭的吻。
拇指顺着脸往耳后滑动,那个吻也顺着拇指来到耳后。
直到双唇含住耳垂,舌尖舔上时带来的一激灵,盛峣才猛然惊醒,推开程霭。
程霭眸底闪过一丝错愕,顿了一下之后松开了盛峣。
程霭说:“抱歉。”然后去了卫生间。
自己没有第一时间拒绝,这似乎并不在意料之外了,比起震惊,盛峣更多的是一些无法接受——这个吻真的发生了。然后呢?他预想过这个吻,但是没有想过吻了之后。
洗手池传来水声,盛峣看到程霭正俯身往自己脸上拍水。
盛峣没有打招呼,趁着黑暗,逃难一般逃跑了。程霭听到关门声嘭的一响,从洗手池前直起身,镜中的人像淋了一场雨,未褪的情/欲在喉舌之间。
那天回去之后,盛屹没有多问什么,只是用一种类似于“果然如此”的目光打量了盛峣一阵。盛峣洗完澡才发现耳后有道红痕,嘴唇也有点肿,甚至连下唇的破口他都没感觉到。
春节七天假,七天之后应该没这么尴尬了吧。
好像不够。
盛峣纠结了一下,最后在办公系统申请了假期,把剩的年假全接在春节假期后面了。
十一点了,不知道程霭睡了没,也不知道他愿不愿意批这个假。
申请刚发没一分钟,批了。
盛峣的心重重地咚了两下。
接着,盛峣收到了程霭发来的信息。
「程霭:如果你不喜欢,那就当做这一切没有发生过。」
「程霭:不会再出现任何越界,我们做回上司和下属。」
盛峣拿着手机看了很久,没有回复。
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窗外是腊月的天空,黑得仿佛要吞噬一切。
尽管只过去了一天,但盛峣忽然懂了《夜雨寄北》,他感觉自己被困在了那个吻里,在那个吻里,他也被一场雨淋透。
盛峣很久没看书了,大约是《恐怖游轮》的召唤,他心血来潮翻出了加缪的《西西弗神话》。大一时读这本书,一切懵懂,文字从眼前溜过,没有进脑子。现在他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成为荒诞世界中众多西西弗之一。
西西弗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他绑架了死神,让世间不再有死亡。诸神罚他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但巨石太重,总会在到达山巅后滚落,于是前功尽弃,西西弗只能不断重复做这件事。
无望又徒劳,且永无止境。盛峣一度觉得人生如此,荒诞且没有意义。世界不会给你什么回应,回应是偶然的,虚无才是常态。
加缪在《西西弗神话》的最后写到:“IlfautimaginerSisypheheureux——我们必须想象西西弗是幸福的。”
必须想象西西弗是幸福的。盛峣在一瞬间被什么东西击中,眼泪就那么轻易地夺眶而出。
人生注定痛苦,努力不一定有回应,巨石总是一次又一次滚落,西西弗一次又一次向山下走去,一次又一次推起巨石。
必须想象西西弗是幸福的,他推动石头的动作是一个对抗的姿态,他拒绝臣服于荒诞世界,他的命运是属于他自己的。
盛峣把自己关进房间,躺在床上,任凭眼泪流横流。
他可能有近二十年没有哭过了,就连父母离世,他也没有流过泪。他想痛快哭一次,但枯竭的情绪像被晒干的河流,只裸/露出丑陋的河床。
近二十年寓。累积的情绪像决堤的洪水,汹涌无尽。
过往记忆的碎片雪花般纷飞。他不爱回忆过往,却事事记得清楚。
父位缺失的童年,艰难谋生的母亲,想帮忙却无能为力的自己。等到他可以挣钱,母亲已经离世。生命的节律好像总是错位,到哪里去寻找幸福。
天资平平的普通人,做到温饱就要拼尽全力,感情是真正的奢侈品。
他的石头也在滚落。
必须想象西西弗是幸福的。
盛峣给程霭发了条信息。
程霭没有特别难受,但兴致确实不高。
大年三十,难得一家团圆的时候,他没有好脸色,第三次被父亲责骂。
程霭站在二楼窗边,背对着父亲,问:“我笑不笑,对您来说很重要吗?”
程霁的妈妈出来劝慰:“大年三十就别吵了,一家人开开心心过年。”
这一问,老爷子从鼻腔里发出一声闷哼后,倒也闭了口。
小时候盼望一顿团圆饭,一年到头聚不齐三个人,读书时盼望父母接送,结果从管家接送变成读寄宿学校。再后来,父母不声不响把婚离了,他还蒙在鼓里。
继母虽然是个徒有其表的女人,但相较于母亲高傲强硬的性格,继母的确更像这个家的粘合剂。少年时代,程霭也曾迷恋于这种粗暴而纯粹的“我要我家耀祖上天和太阳肩并肩”的母爱,因而嫉妒程霁。
程霭的背被拍了拍。
回过身,继母对他说:“小霭,笑一个,对我来说重要。”
程霭到此刻,才露出今天第一个真心的笑容。
程家上上下下许多亲戚,也就过年这一阵见上几面,大多是来看程董的。程家的别墅,只有今日热闹非凡,楼下时时都有聊天声和小孩的打闹声。
曾经求而不得的烟火喧嚣,现在听着却令人恼怒。
程霭找了个房间独自待着,他就是在这时看到了盛峣发来的消息。
「盛峣:今天要不要来我家吃年夜饭?如果你方便的话。」
第23章 你喜欢我
程霭没那么难受,是因为他一开始期待感就很低,并且从他发现盛峣看别家求职信息后,他烦躁的同时也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情感和理性在天平的两端,他从很小起就知道人生就是有不能如愿的事。他拥有丰厚的物质,于是总在追求物质外的东西。
后来和陈斯屿聊天时,陈斯屿跟他说那些关于盛峣和叔本华共通的悲观——人类由欲望组成,得不到就痛苦,得到了就无聊。
程霭觉得盛峣在压抑自己的欲望,从根本上逃避这两种结果。
「程霭:地址。」
程霭给继母打了声招呼就离开了。
空气冷冽,让人格外清醒,程霭驾车一路驰行。
四舍五入也算是拜年,程霭想带点什么东西,但是挑来挑去都觉得别扭,毕竟,作为老板他没给员工私下拜过年,作为追求者,他似乎应该送点浪漫的东西,而不是年货。盛峣的家里只有他和他弟,也不可能买老年人的保健品。送钱……这个最实在但是有点……
酒?盛峣好像不爱喝酒。面粉?他应该没力气从揉面开始做馒头。茶叶?也不像爱喝茶的人。捧一束花?他弟弟看见不太好。
程霭打电话紧急求问陈斯屿和水豚。
陈斯屿说自己是库库打钱,水豚说她确实很喜欢钱,嘻嘻,肯花钱不一定是爱,但不肯花钱一定是不爱。陈斯屿又说,打钱对盛峣没用,盛峣这款人类最不喜欢和别人有金钱纠葛。
最后提了两袋旺旺大礼包,显得热闹,看春晚的时候还能吃。
盛屹开门的时候愣了有三秒钟,然后接过程霭手中的两袋豪华版旺旺大礼包,转过身放到餐桌上,对盛峣说:“你朋友到了。”
盛峣正在拌饺子馅,定睛一看,道:“你送礼还挺接地气。不用脱鞋,就直接进吧。”他家没有第三双拖鞋了。
程霭重重呼出两口气。他在来的路上其实有种迎接审判的感觉,虽然表面上依旧镇定。
盛峣表现得很自然,大概,无论好坏,盛峣应该都会给他一个结果。
“随便坐。”盛屹退了两步,让开玄关到客厅的路。
“谢谢。”小舅子三个字差点蹦出口,程霭刹住口,“呃,盛屹,是吧。程霁的家教,我们见过。”
盛屹挑眉:“是我。他后来还有请别的家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