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程霭跟随盛屹进屋,坐到沙发上,“他本来就是复读,没有心思读书,请再多家教也没用,他妈打算给他送出国混几年。”
“哦。”盛屹淡淡回应,倒了一杯水,放到程霭面前。
程霭:“谢谢。”
这顿年夜饭是久违的有第二个人、第三个人出现的年夜饭。前面好几年都是盛峣一个人,随便应付点。
饭菜不敢做多,怕吃不完。包了二两韭菜鸡蛋饺子,蒸了豉汁鲈鱼和粉蒸排骨,烧了份麻婆豆腐好下饭,外卖叫了只烤鸭算作硬菜。这个家的厨艺极限已尽数体现。
菜都上齐,三人围坐,开了瓶可乐。
盛峣低着头:“动筷吧。”说完先夹了一只饺子。
盛屹看看盛峣又看看程霭,问:“你不说几句?”
“说什么?”盛峣歪头看了盛屹一眼,盛屹盯着他不说话。盛峣想了想,朝程霭举起可乐:“谢谢老板这几年的栽培。”
“别,你这语气像要跳槽。”程霭也端起杯子,杯沿往下,抵在盛峣的杯身,“谢谢你对公司的付出。”
盛峣的杯子也往下:“别别别,使不得。”
盛屹看不下去了:“能不能别这么做作,你俩谈恋爱也这样吗?”
哐啷。程霭的筷子掉到了地上。
盛峣的脸快埋进盘子里,好一会儿吟声道:“我们不是……”
“那你每周五去跟他约会?”好,这房间里确实有个判官。
程霭捡起了筷子,盛屹去厨房帮他拿了一双新的,交换筷子的时候,程霭问盛屹:“你怎么觉得是我?”
盛屹:“他身上有你的香水味。”
盛峣:“……”
小舅子学啥的?嵌入式,明年给公司搞个嵌入式系统开发的生产线。托举,狠狠托举!
“快吃吧你,肉都堵不住你的嘴了。”盛峣还是脸埋盘。“而且这算什么证据。”
盛屹来劲了:“你记不记得夏天的时候,有天晚上下大雨,他送你回来,谁家老板那么晚绕到六环送员工回家?”
盛峣忙急忙慌卷了一坨烤鸭塞进盛屹嘴里。
程霭感觉心情好多了。
外卖送的烤鸭都更香了几分,这是哪家牌子的,他要记下来。
一顿饭虽然没再聊什么,但光是沉浸式吃饭都身心愉悦。不是陪他应酬,不是在他家里小心刻意的会面。是他到盛峣的家里吃年夜饭!年夜饭!
饭后,盛屹主动承担洗碗劳动。
盛峣叫程霭上顶楼抽根烟。
程霭不抽烟,到了顶楼,盛峣也没给他发烟。
顶楼有烟囱,各家做饭的油烟味都汇聚到这里,比抽油烟机反的味道浓郁。
程霭站在盛峣身后几步外,看着那个瘦削但像野草一样韧的身影。一点星火在盛峣的指尖明明灭灭。
“盛峣,应该还是由我先来开这个口。”程霭没有明明确确地说过“我爱你”,那是因为害怕说出口就再也抓不住盛峣,或许在盛峣看来像走肾的公子哥。
他不想有任何误会。
“我知道,你喜欢我。”盛峣抢先说到。
“你知道?”程霭怔愣,“你什么时候……”
盛峣长吸一口,按灭烟头,道:“被喜欢,多多少少有感觉吧,只是我以前没往那方面想,算是后知后觉。年前送你回家那次,你醒的时候我也醒了,你想亲我,我感觉到了。”
“那你……”
“我觉得很奇妙,也有点渴望,但更多的是恐惧。”盛峣回过头来冲程霭微笑,“奇妙的是你怎么会喜欢我,渴望的是被爱的感觉,恐惧的是得到又失去。你喜欢我,这一点真是很荒诞,跟这个世界一样荒诞。”
夜色中的盛峣穿着白色的羽绒服,戴着帽子,双手抱在胸前,像一只糯米糍。背后是万家灯火,盛峣笑得让人有些想哭。
第24章 对抗荒诞
在那一瞬间,程霭再也克制不住,长腿一迈,三两步就到盛峣跟前,用力把人捞进怀里,狠狠按在胸口。
话语都变成白雾从口中消散,盛峣的耳边传来温温热热的一声:“我是认真的。”
盛峣抱起来比想象中更容易,比看上去更小一只,轻轻松松就能被揉碎在怀里,又像极了他的性格,看似软弱好拿捏,实则柔中带刚,比什么都韧。
盛峣笑道:“我知道。”
程霭微微颔首,让盛峣看着自己,眼中浸上无声的追问。
“你如果不是认真的,那把这段关系搞成声色交易更容易得到你想要的。但你没有,你有耐心和我看小两个月的电影。”
“那你怎么想的?”心跳剧烈而有力地在胸中砸响。
“我打算对抗荒诞。”说完,在程霭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的时候,盛峣仰起头,往前凑了凑,很容易地吻上了程霭的唇。
露在外面的皮肤冷得不行,舌尖仿佛在化雪。
程霭醒过神来之后,托住盛峣的后脑勺,用力回吻。
爱一个人的时候,原来是真的想吞掉对方。
“程霭、呜、程霭,”盛峣一边退一边推一边争夺空气,“停一下。”
程霭不想浪费时间说话,过去的几年他忍得辛苦,每一个幻想中的吻他都想补上。但盛峣叫停,他还是停了下来,等盛峣说话。
“我是一个社会边缘人,”盛峣拉开了一点距离,“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我可以工作、可以社交、可以像正常人一样活动,但是和人相关的一切都在消耗我的精力,事实上我的社会化程度很低。”
程霭捧起盛峣的脸:“那我呢?也会消耗你吗?”
“你像冬天的暖气,让我很想靠近,无法拒绝。”
程霭再次把盛峣按进怀里,听到那么近的声音,从胸口处传来:“所以也怕不注意的时候伤害到你,提前跟你说一声。”
“我知道了。”程霭加重了手上的力道。
这是一个很长久的拥抱,没有接吻那么激烈,但力量足够绵长,好像是一股热流通过相接的肢体到达了心脏。
盛峣继续说:“以前过年的记忆都不太好,从五六岁起,我爸就不在身边了,我妈为了三倍工资,年三十也会出去上班。对别人来说最热闹的日子,对我来说甚至比往常更冷清。”
程霭料想过盛峣的成长环境可能不太好,但是听到他亲口说出来,心脏还是被刺痛了。
“那以后,就用今天的记忆覆盖过年的记忆。”
“好。”
“太冷了。”盛峣闷声闷气,“回去吧,冻死了。”
程霭没有动,盛峣摇了摇程霭的手,程霭快速地在盛峣额头吻了一下,拉着他的手进楼道。
盛屹已经拆了旺旺大礼包,一边吃小小酥一边玩手机,电视放着春晚,当做背景音。两人回来时,盛屹的视线从他们握在一起的手上快速掠过。他挪动了一下,给沙发腾出位置。
“呐,”盛屹看向程霭,“我应该喊你姐夫还是嫂子?”
这小子总是平地炸个惊雷,盛峣一巴掌拍上盛屹的脑袋。盛屹无动于衷:“我这是关心你。”
程霭低笑一声:“你叫我哥就行了。”
“才不要,”盛屹偏过头去,“我连他都不叫。”
盛屹和盛峣都是内心通透的妙人,也没人问为什么大年三十程霭可以不陪家里人,而是跑他们这里来。
三人瞎聊一些工作、学习上的事,竟莫名像回到高中时代的寝室夜谈。那时的“未来”是个很遥远的地方,只要还没到达,那里就无限美好。
盛峣反思了一下为什么会产生这种错觉,得出结论:生活也要蜕皮,这一刻,他好像有另一个未来可以期待了。
十二点的钟声敲响,《难忘今宵》如约而至,窗外格外安静。
盛峣送程霭下楼。两人默契地保持了一些距离,没有你侬我侬。私人距离被打破是件需要习惯的事,好在,从“两个”变成“一对”是正向的吸引。
盛峣说,程霭再见。程霭说,盛峣年后见。
其实那个私人距离只是盛峣需要,程霭在等盛峣适应,天知道他多想直接把人打包带走关进卧室。当然,现在还有很多事可以做!第一件事就是把家里所有东西都换成情侣的!
程霭独自行驶在凌晨的车道上,已经是第二天了,挂上好脸色。
正常的生活秩序被打乱了,也没有什么亲友需要走访。
程霭发信息来,说在家陪老爸待客,初一到初三都有人来访。
盛峣说那你真是辛苦了。程霭回了个“吗喽上工”的表情包。
“好无聊啊,想上班。”在第N局消消乐结束之后,盛峣发出一声感叹。
盛屹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轻飘飘扫过来:“你怕不是想去看他。”
“谁说的,我是想搞钱。”盛峣反驳,“时间流逝着,总感觉是金钱在流逝。”
“盛峣,我觉得你的生活应该填点别的东西,不然你越来越像个伪人了。”话虽这样说,但此时盛屹面前的电脑里,是他接的外包私活。盛屹合上电脑,“要不我们出去旅游吧。”
盛峣眼中一亮:“你想去哪儿?”
盛屹打开地图,快速翻阅了一下,说:“去沈阳吧,近。”
两个糙汉的出行是说走就走,买票收拾行李一秒不耽误,当天下午就出发,动车滚滚北上,从灰扑扑的城市驶向白雪纷飞的世界。
这是盛峣和盛屹自出生以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旅行”,不是异地求学,不是外出务工,是到别的地方走走停停,单纯地到处闲逛。
盛峣和盛屹没有选择大热的景点,每天就从最近的早市出发,逛完吃完在附近的街巷走走。
苍灰色是这座城市的主色调,盛峣停在某个路口,仰望着不远处的烟囱。这是在东北很常见的烟囱,顶端是白红相间的条纹,冬日里冒出汩汩云朵。
盛峣举起相机,拍下了冒烟的烟囱,发给程霭。
「程霭:你去东北了?」
「盛峣:嗯,突然去的。」
「程霭:好玩吗?去了哪些地方?」
「盛峣:大街小巷随便窜,景点都没去。」
「程霭:想二刷《钢的琴》了。」
「盛峣:等我回来,一起看。」
「程霭:好。」
中午,两人吃了碗热乎乎的抻面,吃完就回酒店了,趁着晕碳好睡,晚上出不了一点门。
天黑得早,盛屹醒来的时候,发现盛峣在窗边发呆。
这座城市的形象鲜明,钢铁重工业的影子极缓慢地消散,拔地而起的新楼盘和废弃的钢厂并存,上一个时代的痕迹在风雪中低吟。
盛屹发现了,像盛峣——被过往缠绕。
春节假期结束,返工!
程霭返工了,但盛峣还有几天假。
程霭叫盛峣来接他下班,盛峣说行,你直接到车库,我等你。
程霭旋风下班,出了电梯就开始搜寻盛峣的身影,很快便在车旁边锁定了那个人。穿得很厚但并不显臃肿的人靠在车前盖上,地上还放了什么东西。
程霭小跑途中脱了外套,嘴角就一直没下来,还有两三米的时候摸出车钥匙朝盛峣一抛,盛峣扬臂在空中接住。
“什么啊这是?”程霭走近了把东西提起来看。
盛峣脸上浮着点淡红颜色,低声说:“东北大米,嘿嘿。靠肉|身背回来的,没有套路全是感情。”
程霭刚好看到盛峣垂下的羽睫,心头一阵激荡,喉咙也发干。“快上车。”说完,率先转向副驾驶座那边。
盛峣开了车门,进去。
程霭把大米放到后座,然后拉开副驾驶的门。
进去之后,程霭直接朝盛峣那边俯身而去,捧起盛峣的脸,从眼睛吻到嘴唇,久久不肯放开。
盛峣喘气的间隙拍拍程霭:“被看到怎么办?我无所谓的,你呢?”
“管天管地还管老板亲谁吗?”程霭在盛峣唇上不轻不重地一咬,“我也无所谓。”
那一咬简直是通了电,盛峣浑身僵住,像只被点了穴的仓鼠,突然发呆。
“盛峣。”程霭的声音像一把火在燃烧。
“嗯?”
“没什么。”程霭在盛峣的唇边轻轻啄了一下,“开车,回家。”
“……”
番茄炖牛腩,红烧羊蝎子,鲫鱼豆腐汤,清炒油麦菜。配上一碗冒尖的白米饭。
今天的饭菜,油稍微重了一些,程霭想起了初见盛峣的那一面。
尘埃扬卷的工地上,工人们站的站,坐的坐,蹲的蹲,凑在一块手捧盒饭。盛峣就盘腿坐在他们之间,啃着馒头,不曾细细咀嚼一般,几口就咽。
“盛峣,我没有跟你说过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你的吧。”程霭看着盛峣的眼睛。
盛峣从米饭间抬起头,睁大了眼睛:“啊?我猜是你叫我买蛋糕的时候。”
程霭摇摇头:“你大一的暑假,在X项目的工地。我也在。”
盛峣一脸茫然:“我不记得了。”
“没关系,不用记得,”程霭冲他笑,“我想你知道,我比你以为的喜欢你更久。”
“谢谢。”筷子迟迟落下。“谢谢你,程霭。”
《钢的琴》讲了一个下岗工人用废弃钢铁为女儿造了一架“钢”的琴的故事。小人物有小人物的艰辛与幸福,平凡的生活会出现苦难,但也可以过得有滋有味。
柴可夫斯基天鹅湖组曲响起来的时候,程霭把盛峣抱在怀里,用力亲吻。
西西弗一定是幸福的。
“好四成双”群组热聊:
「陈斯屿:下班去不去吃饭?在灵境胡同那边发现了一家自助火锅,榴莲畅吃!」
「水豚:举手!是不是有和牛那家?我刷到过!」
「陈斯屿:是捏」
「程霭:不会吃坏肚子吧」
「陈斯屿:不知道,但是榴莲无限续,要什么自行车……」
「程霭:……你缺这个榴莲吗?」
「陈斯屿:不缺,但是不吃我会觉得自己亏了」
「水豚:附议附议!馒头去吗?去吗去吗?」
「盛峣:反正周五,那就……去呗?」
「陈斯屿:好,那我们三个在连廊见吧,地铁过去比较方便。」
「程霭:?」
「程霭:我也要去。」
「陈斯屿:好兄弟在心中.jpg」
「水豚:那提前十分钟下班?不然晚一分钟都挤死了!」
「盛峣:嘚!」
17:01
“斗地主”:
「托尼:乐,空降的高层也被裁了。」
「水豚:多裁几次项目就黄了啊。」
「馒头:什么世道啊!」
「水豚:我也想被裁,谁来懂一下?」
「托尼:还想和你们一起抽烟呜呜呜……」
「水豚:托尼子,你要是被裁了就在广场摆摊吧。」
「托尼:炒粉炒面/C++/Java/代码代写」
17:05
「盛屹:这周我不回。」
「盛峣:哦」
「盛峣:【向盛屹转账500元】」
「盛峣:吃点好的。」
「盛屹:哦」
17:20
「程霭:晚上住我这边?」
「盛峣:行啊」
盛峣抬起头,看了一眼斜对面三米之外的人。程霭绷起嘴唇回了一个大笑。
「盛峣:你为啥不直接说?」
「程霭:留下文字证据。」
「盛峣:6」
17:49
“好四成双”:
「水豚:准备了,家人们!」
「陈斯屿:呼叫豚崽!小岛已就位,收到回复!收到回复!」
「水豚:收到收到!等电梯中!」
「盛峣:我们也准备下楼了!」
「程霭:又幸福了,家人们!」
这家火锅是一人一个小铜锅,有红汤、番茄和菌汤可以选,菜品无限续。四人的铜锅凑在一起,陈斯屿拍了照。水豚提议再拍张拳头凑一起的。
18:27
“好四成双”:
「陈斯屿:铜锅.jpg」
「水豚:四人的拳头在锅面上.jpg」
「程霭:和盛峣牵手的手部特写.jpg」
「陈斯屿:↑这种照片就不用发群里了哈」
「程霭:/微笑」
20:02
吃完出来时天已经黑了。两三米宽的胡同只有昏暗的路灯,尽头是车来车往的大马路,霓虹转瞬而逝。
程霭和盛峣手牵手走在前面,影子被拉得好长好长。
水豚在后面拍了一张两人的背影。
「水豚:程霭和盛峣的背影.jpg」
「水豚:有点感慨,想起了小时候刚开始看耽美时。」
「盛峣:昂?什么?」
「水豚:一些时代的眼泪罢了,什么一入腐门深似海,从此良知是路人,我哭死!」
「盛峣:……?」
「程霭:图不错,收了。」
晚上,事后,洗完澡。
程霭在厨房榨果汁,盛峣在阳台抽烟。
眼睛还有点生理性的湿润,看什么都雾蒙蒙的。
程霭的手机放在木质圆几上,屏幕突然亮了一下。
盛峣不是故意想偷看,但是目光还是下意识被吸引。
程霭的手机屏幕已经换成了水豚拍的那张照片,昏暗的胡同,暧昧的光影,牵得很紧的手。
水豚给程霭发了条消息:
「水豚:/大哭你们一定要幸福呜呜呜」
第27章 番外2 努力加餐饭
其实在最初决定接受程霭的时候,盛峣并不确定自己喜不喜欢他。“在一起”是遵循自己内心的情感惯性——贪恋体温,贪恋归属。
他觉得自己像个贼,在盗取温暖。
在一起之后,盛峣很长时间没有思考过“喜不喜欢”这个问题,因为他极度享受那些和程霭同吃同住的生活,太热闹了,原来两个人和一个人差别这么大。他说服自己这是爱。
但好日子一旦过久了,就爱想东想西,就爱思考一些不切实际的问题,可能这就是学哲学的人吧。
盛峣开始思考自己爱不爱程霭,如果爱,爱他什么,在什么时候爱上,爱需要理由吗?什么是爱,人到底有没有自由意志,是人在决定情感,还是情感在决定人?
没有答案,盛峣暂且把这些思绪称为一年之痒。
水豚和陈斯屿结婚了。
这两个人原本不想办婚礼,但水豚的娘家人比较在意,所以要回她老家办一场。陈斯屿勾上程霭和盛峣的大名:“伴郎就你俩了。”
盛峣和程霭就当出去玩。飞机跨越千里,降落在黄浦江畔。
飞机落地时是下午四点,正好找个地方吃晚饭。水豚和陈斯屿还在忙,约了明晚一起吃饭,所以先自己觅食了。
程霭说:“我已经迫不及待带你去吃好吃的了。”
盛峣说:“诶?可我突然很想吃川菜耶。”
七月的上海闷闷的,出了机场,潮湿黏腻的空气挤满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让人想吃点辛辣刺激的。
“那好吧,我重新搜搜。”程霭马上行动。
根据刘特助提供的找宝藏小店的方法:收录年份久,评分不高,差评基本上是在说老板脾气不好。程霭锁定了一家叫“努力加餐饭”的店。
一脚刹过去,才发现是个很简陋的档口——在“三大件”附近两公里处,起码二十年的千禧风老楼,一二层的扶梯已经废弃,二楼全是做外卖的档口,处处摆满了货物。灯光灰白,地板油腻,空气中充斥着油烟味。
“努力加餐饭”就挤在二楼其中一个档口,一口灶,外面摆了三张木桌,几乎没有人来吃堂食。
灶前有个穿褐色背心、戴黑色口罩的板寸男,炒菜出餐动作没停过,一锅接一锅行云流水。
盛峣和程霭刚走近,他就注意到了,腾出手指了一下桌面,“自己写。”桌面上有一张塑封的菜单和一个小本子、一支笔。
盛峣看了看,光是菜名都很激发食欲,自贡跳水鱼、干锅麻辣虾、荤豆花、糖醋小排……
盛峣正想点,程霭拉了拉他的手,递了个向外的眼神:“换一家吧,环境太简陋了。”
盛峣环顾了一下,确实是个令人不太舒适的环境,盛峣是不怎么在意这个的,但程霭……好吧。盛峣点点头:“那你再找吧,不好找就按你之前决定的。”
走的时候盛峣回了个头,正好撞见炒菜的人瞥过来。唉,怪尴尬的。
最后他们去了国金中心吃了沪菜,不好不坏吧。就是,依然对“努力加餐饭”有点念念不忘。
第二天,去婚礼现场彩排,试伴郎服,帮忙布置打点。
陈斯屿和程霭都称呼水豚为豚,以至于盛峣一直不知道豚姐的真名,直到看见婚礼展牌,盛峣才知道原来她叫凌立,和她的性格真贴。
盛峣素来觉得水豚和陈斯屿的感情非主流,他们谈了七八年,有一大半时间都在异国恋,但似乎感情一点没打折扣。
盛峣曾问过水豚,异国感情不会淡吗?水豚解释,本来就不浓啊,爱情只是点缀,馒头子,你记住,一生的浪漫从爱上自己开始。盛峣感叹,豚姐大智慧啊。水豚说,这话是王尔德说的,德子哥大智慧。
盛峣也曾问过陈斯屿,你没有时时刻刻想跟她在一起吗?陈斯屿莞尔,第一次笑得不那么欠扁,他说,我是爱她的,她是自由的。
原来他们两个人的感情都这么独立。
盛峣很羡慕,觉得这种爱情像极了那年冬天,在沈阳废弃的奉天工厂看见的,从墙头红砖中长出来的一株植物,看不清是什么,但是在很高的地方,很茁壮。
伴郎服是定制的西装,衬得两人格外出挑,胸口别了花,乍一看像两个新郎。
最后走完一遍流程,程霭拉着盛峣照相,盛峣有点不好意思,扭扭捏捏不想照,挨不住程霭强硬手段,按头照。
背景是礼台大屏,盛峣从前置摄像头拍下的画面中,看到背后的屏幕,似乎有一行字。
盛峣回头看,大屏上放的是一张明信片,面上印了好几个邮戳,从中国到澳大利亚。
明信片上写了一行字——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多的话不重复说了,望你保重,莫受饥寒。汉·佚名《行行重行行》)
程霭一手搭在盛峣的肩上,顺着盛峣的视线看过去,解释道:“应该是陈斯屿在昆士兰读书那会儿,豚寄给他的。有一说一,留子懂留子。啧,恋爱的酸臭味。”
盛峣偏头:“酸臭吗?”
程霭:“别人就酸臭,我们就香甜,我就是这么双标。”
盛峣笑出声。
晚上四人约在一家云南烧烤店吃晚饭。
水豚拿出了两个毛绒挂件,是戴帽子的浅棕色小熊,脖子上系了绿色方巾。
“喏,禧年的纪念品,圣周那会儿我们去欧洲旅游了,给你俩带的,一直忘了给。”
“哇哦。你懂我!”程霭接过小熊,肉眼可见地开心。
盛峣也接过来:“谢谢。”
两人没有背包的习惯,看样子只能挂在车钥匙上了。
程霭举起杯子:“不多说了,敬爱情,敬友情。”
盛峣莫名地幸福起来,将杯子靠拢。四个杯子凑在一起,发出几声瓷响。
生活有很多讨厌的地方,但是那不重要,盛峣忽然发现,人是为了这样的瞬间而活。
第二天的婚礼很顺利,盛峣和程霭在最近的距离,见证了好朋友的人生重要时刻。
觥筹交错间,盛峣和程霭的目光对上,有一瞬间的幻觉,这仿佛是他们的婚礼。盛峣看清了程霭的口型:
我爱你。
要离开了。
盛峣还是惦记着那家老写字楼二楼的热炒。他跟程霭说:“程霭,我想去第一天那家破破的小店,你要是受不了那个环境的话,我们就分开吃一顿哦?”
“啊啊啊?”程霭腾地起身,“不要,我跟你一起去。”
盛峣嘿嘿两声:“那行吧。”
两人出了门,程霭问:“你为什么想去那里啊?想吃川菜的话也有别的店。”
盛峣想了想,回道:“直觉那里有这座城市的温度。”
程霭没太理解:“嗯?”
盛峣无奈地笑笑,说:“那家店在这么市中心的位置,基本做外卖,食客大概率是附近的打工人。那天也见到了,他的菜确实是现炒的,程大总裁,你可能不知道在一线城市吃现炒的含金量。”
“从阴暗小楼里油气熏天的厨房,产出一份又一份供给给这座城市的打工人的热餐,这些打工人可能来自五湖四海。明净写字楼和阴暗小厨房的割裂,不同的人因为一口灶关联,仿佛这座城市看不见的血管。”
“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我只能形容成这样了。”
“不管理不理解了。”程霭捧住盛峣的脸亲了一口,“我陪你去,你做什么我都陪你。”
这次去得早,板寸男还没开始忙活,他大概认出盛峣和程霭了,毕竟就没有别人来实地。
板寸叼着根烟,自己拿起了小本子和笔,含含糊糊:“吃啥?”
盛峣报了几个菜名,板寸鬼画符一般记下,然后按在厨房门框的钉子上,点火开灶烧菜。
必须明火炒才有锅气,商场里不让用明火,是没有办法吃到这样的饭菜的。
色香味俱全的川菜,红油辣子呲呲作响,盛峣一口下去灵魂升天,快乐得不想说话。
“我爽了,盛峣你真会挑店。”程霭感叹,“还好你坚持来这里。”
盛峣没回应,程霭又问:“你觉得怎么样呢?”
盛峣只想吃,不想说话。“吃。”
板寸大哥蹲在一边儿,看两人狼吞虎咽,笑了一声。
饮食男女,他的爱情好简单。他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