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其实还没落座。
他们三三两两,走来走去,都聚在一起忙着叙叙旧。入目便是觥筹交错,衣香鬓影,仿佛摩登都市剧里的宴会场景。
人群中的核心焦点都在刘老师周围,当年的那些风云人物,如今还是风云人物。哪怕陆温乔比他们大两届,不是他们班的同学,也依然最受欢迎。
陆温乔穿得比别人相对简单许多,浅灰色衬衫和笔挺的西裤看起来并非一丝不苟,眉眼中也带有淡淡的疲倦和松弛,像是直接在结束工作后才赶来的聚会现场。
陈乐筝不动声色地偷偷看着,其实看不太清,不知道隔着的是这一张桌子和人群的距离,还是与年少时相隔十多年的,已经模糊的漫长时光。
没什么人搭理陈乐筝,也许是没认出来,也许是他太无关紧要,永远只是班里的一块小边角料。
反正自毕业后他就和老同学们毫无联系了,本不该来这儿自讨没趣的。
陈乐筝又心虚,不敢一直往陆温乔和人多的那边看,弄得自己也想做个没皮没脸的舔狗一样……他遗世而独立地摸出了手机,解锁后眼前出现的,还是自己和someone的聊天界面。
往嘴里塞了一大口凉拌黄瓜,陈乐筝已经无所顾忌,不知道什么叫怕了。
他面无表情地打字,问someone:“怎么不回我了哥哥,我误会什么了?”
“难道你真的想睡我啊[调皮]”
西裤口袋里的手机在轻轻震动。
陆温乔又与新过来打招呼的企业家学弟点头寒暄两句,趁着有工作电话进来,才得以脱身走向窗边,神情平静而严肃地听完了来电。
他挂断电话,看了眼带着震动声弹出来的通知栏,原本后退一步的左脚便停住了。
陈乐筝见someone仍不回复,继续骚扰对方:“其实你第一天来直播间的时候我就猜到了,我又不蠢,否则谁会为了我花那么多钱,傻子么?哈哈。”
陈乐筝一个人老老实实坐在座位上,埋头捧着手机,努力地显得自己很忙,一副高贵冷艳谁也不爱的样子。
老天保佑。屏幕上终于显示起“对方正在输入中……”
someone回复:“所以你觉得,凡是给你刷礼物的人都能睡你?”
陈乐筝冷哼一声,彻底疯狂:“当然不能,我可没有那么随便,难道你们还能顺着网线来找我吗哈哈哈哈哈。”
s:“你放心,我对睡主播没有兴趣。”
s:“不要把气撒在我头上。”
陈乐筝呆愣两秒,仿佛松了口气,和无辜金主聊天的神志也回来了:“哦……对不起嘛。”
风筝飞飞:“吓死我了[可怜]谁叫你刚刚故意吓我[对手指]”
s:“现在你的同学们还没来?”
风筝飞飞:“都来了,他们正围着我,特别烦,所以我好不容易才抽出空回你的消息。”
陈乐筝还是喜欢正人君子一样的someone。
这样就能证明人家只是单纯喜欢看他直播。他也有纯粹的、不会讨厌他的高质量粉丝。
心情稍稍变好,他抬头继续夹花生米和脆皮烤鸭吃,却意外看见不知什么时候站来了窗边的陆温乔。
陆温乔好像在回消息。
真是个大忙人。
而陆温乔低着头,深邃的眉眼和没什么表情的脸给人的感觉,和当年竟然没什么差别。
陈乐筝知道自己手里的屏幕亮了,来新消息了,但他待着没动。
陆温乔已经微微笑着收起手机,转身回到了人群中央,然后被安排坐在了刘老师旁边,视线都扫不到陈乐筝这个角落里来。
望着空荡荡的窗边呆坐了一阵,陈乐筝这才很慢地抿唇,低头看向手机。
s:“大家都围着你,那你肯定很忙吧,先不聊了。”
陈乐筝皱眉,虽然面子是自己要硬撑的,someone也肯定不是在嘲讽他,但陈乐筝就是很不爽。
他咬着牙发了过去:“嗯嗯,是很忙,拜拜[笑脸]”
为了让自己忙起来,靠近门口坐着的陈乐筝试图充当起了苦力,为大家运送东西。
什么大瓶饮料啦,一箱一瓶装的红酒啦,还有他们有人额外买来的水果啦。
陈乐筝不动声色地充当着分装水果的小工,隔两个座位就去摆一盘,他一个人忙来忙去,眼看着离陆温乔那边越来越近,心里的想法也越来越多。
怎么就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呢,他们一见到他,只盯着他看两眼,好像他脸上有什么东西。他们却都看不到他的劳动,看不出他的友好,看不见他也是他们的同学吗?
他想陆温乔也是看不见的。
不过也挺好,如他所愿,可以省去许多尴尬的时刻。
他也不要搭理任何人。
陈乐筝端起最后一个果盘放过去,正打算板着脸离开,忽然之间,陆温乔转过了头,竟然和陈乐筝对视上了。
这一定只是个意外,而不是源于陈乐筝的处心积虑。
但陈乐筝忘了转眼,黑眼珠一动不动,使得场面不上不下地卡住了。
陆温乔看着他,友好温和地朝他笑了笑。
陈乐筝放下果盘,这一次终于快速做出了反应,带动嘴角笑起来:“嗨……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好久不见,”陆温乔说,“刚刚在门口,还以为你已经不认识我了。”
陈乐筝摆手道:“怎么可能……同学们太多了,没来得及。”
陆温乔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好像就没什么想说的了,也分不出太多时间搭理陈乐筝。
“你从美国回来多久了啊,”陈乐筝下意识地找话,“怎么不继续待在那边?回来做什么呢?”
站在附近的其他人偶然听见这问话,只是笑着摇摇头,感慨陆温乔人好没架子,愿意应付这样的人。
陆温乔默了默,反问道:“你现在是做什么的?”
陈乐筝一噎,伸手抠着旁边的椅子后背,很慢地说:“我?我读了大学的……你是问我的工作吗?”
陆温乔稍微仰头,耐心地等着他说出来。
他故作镇定,脸不红心不跳地说了:“我是程序员。”
陆温乔挑了下眉,不知为何微微地笑了:“做前端还是后端的?”
“呃。”
陈乐筝不明白陆温乔怎么会对他的工作感兴趣,十多年没见,寒暄时大家伙儿就谈这些吗?
天可怜见,他一天程序员都没当过。
他随便选了一个:“后端的。”
“那很厉害啊。”陆温乔不咸不淡地夸赞。
“……”
这就叫厉害了吗?可他不是做后端的程序员。陈乐筝还莫名觉得这话有点耳熟。
但他呼吸凝滞,连眨眼也很慢,顾不上多想。
他的目光落在了陆温乔放在桌上的那只手上。手背上青筋鼓起,指节修长分明,指甲也修得干净。看起来就很有力量。
他一晃眼,又和陆温乔对视上了。
陆温乔收回了手臂。
旁边已经有人在叫陆温乔,陈乐筝是识趣的人,他回过神,重新摆了下果盘,说:“这个还挺好吃的。”然后笑了笑,缓缓转身就走了。
【作者有话说】
补个说明:陈乐筝没进群是因为他投票投的不去,别人也没在意他,拉群的时候就漏了他。
没人发现…那个来叫他的大堂经理,是陆温乔从聊天里得知他去错了地方,然后喊人去叫的。
席间上菜之后,很忙的陈乐筝彻底两耳不闻窗外事了。
他除了在所有人都笑着举杯的时候跟着站起来,意思意思,其余时间都在专心致志地吃饭吃菜。
宁市最豪华的酒店,端上来的菜别管是不是最好吃的,反正都很稀奇,也很昂贵。
坐在陈乐筝旁边的两位是一男一女,倒都跟陈乐筝打了招呼,拿餐具倒酒水饮料时也少不了相互帮忙。虽然他俩是因为性格比较内向安静才坐过来的,但大家都坐在一块儿了,更没有讨厌陈乐筝的理由。
陈乐筝跟他们聊了两句,得知桌上的红酒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赶紧连着倒了两大杯哐当下了肚。
酒入愁肠,本该是幻想中放荡不羁的场景,但陈乐筝很快意识到,自己的酒量好像不太好。
他觉得很热,脑袋晕乎乎,还有点莫名的亢奋。
借着这股亢奋劲儿,他继续吃着喝着,还大胆地试了两口拿红白勾兑的混合物。
不知道过了多久,周围的人动了起来,开始走来走去。
忽然,陈乐筝被很重地拍了一下肩膀。
他迷迷瞪瞪地转过头去,感觉眼前杵着黑压压的一片重影。
“这不是陈乐筝吗,你还真来了啊!”大嗓门说话的这人,体格也大,五短身材,初中放学回家的时候能和陈乐筝顺上一段路,是陈乐筝最讨厌的同学之一。
这次在群里,就是他造谣嘲讽陈乐筝没考上大学,所以心里自卑,不愿意来参加同学聚会。
“蒋全?”也许这就是恨比爱长久,陈乐筝在这种状态下还能第一时间叫出他的名字。
“是我是我,没想到你这就认出我了哈哈哈,”蒋全撑在旁边的椅子靠背上,“今天来了怎么不过来打招呼?偷偷摸摸的。诶,你这是背的什么包?你小子如今发达了啊!”
陈乐筝看着自己被扒拉过去的背包,一把抓住带子扯了回来,嘟囔道:“想要就自己去买,别把我的扯坏了。”
“现在在做什么工作啊陈乐筝,”蒋全问道,“这么能赚钱,也告诉告诉我……是靠自己的双手赚来的吧?看你这细皮嫩肉的,我一拳能打三个,跟哥说说,谁给你这么多钱花?”
“这全是我自己赚的自己买的!”陈乐筝非常气愤,“就这么点东西,你买不起吗?我记得当初你家濒临破产来着……现在也变成自己嘴里的死穷鬼了?”
站在蒋全旁边的两个狐朋狗友稍稍变了脸色。
蒋全哈哈一笑,拿着钱包的手按在桌子上,手上戴着的大粗金戒指也“低调”地亮了出来。
他忽然一招手,叫住了那个进来宴会厅的经理,拿着今晚的结账单看了两眼,对陈乐筝笑呵呵说:“醉得这么厉害,今天桌上的酒你可没少喝啊。好了,陈老板如今飞黄腾达了,特地来同学聚会就是想有个表现的机会,今晚全场的费用就由我们陈老板请客!”
此刻宴会厅里的人稀稀散散,一部分有事提前离场,一部分转移到楼上KTV包间继续嗨,一部分还在各自聊天。
角落里这一团反而变成了最闹哄哄的地方。
将刘老师送出去的班长大人回来后,本来要找服务生结账,没想到已经轮不到自己了。
陈乐筝一时间呆着没动,那种感觉就像回到了自己无法掏出点钱来跟同学互换礼物的时刻。
可他现在已经不缺钱了。
陈乐筝眨了眨眼,踉跄着站起来,把手掏进包里,摸索半天,掏出一张卡来扔在了桌上。
“结账。”他大着舌头,硬气地说。
经理拿着陈乐筝的卡刷了刷,出去又回来,附带着一张长长的白色纸条,他笑脸盈盈地递回给陈乐筝:“陈老板,请您在这里签个字。”
纸条上的数字很小,模模糊糊,陈乐筝自然没有仔细看,也不能仔细看,捏着笔就签下了歪七扭八的名字。
陈乐筝拿回自己的银行卡,耳边的起哄声变得无比嘈杂,让他更加头晕目眩。
管不了陆温乔现在在哪里,见过这一面后还能不能再见,真的连两句真心的问候都不能再有吗,他已经不在乎了。他只是迫切地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呼吸新鲜的空气,于是不管不顾,拔腿就往外走,跌跌撞撞冲出去时仿佛还撞到了人。
这是一顿糟糕的晚饭。
人生中最失败的一场同学聚会。也会是陈乐筝这辈子唯一参加的一场同学聚会了。
陈乐筝觉得自己的神志其实挺清醒的,他走出酒店的时候还认得路,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了路边的报刊亭,买回一瓶水,然后直直奔向垃圾桶,脑袋里便是一阵天昏地暗。
他很想吐,撕心裂肺地干咳半天,最后只逼出了半拉眼泪。
吨吨灌了两口水之后,陈乐筝抹了抹眼睛和脸颊,扶着马路牙子边的石墩,一屁股坐在了灌木丛下的草地里。
旁边就是从酒店地下车库驶出来的出口,不停有车经过,灯光在眼前闪一圈,又很快消失。
陈乐筝被草尖刺和灌木枝条扎着皮肤,无声无息地坐在原处。
每闪过一道重影的光圈,他就数一个数,以确保自己还没糊涂。
“十三……四,十四——”
陈乐筝眯起眼。
这光怎么还不消失,反而越来越亮了。
——一辆轿车从地库驶了出来,轮胎滚啊滚,眼看就要左转进入路口开走了,最后竟然越开越慢,直接停了下来。
“哪个不长眼的!把车停在这里,晃我的眼睛……”陈乐筝口齿不清,嚷嚷了一声,迟钝地拿手挡住刺眼的车灯,然后侧过头,像鸵鸟一样埋了下去。
仿佛要安详地睡在花坛里,当一夜醉酒的流浪汉了。
但他确实还没那么神志不清。
车灯早已熄灭。有人朝这边走了过来,黢黑的影子笼罩下来。
可能是晚上散步的路人或环卫工,发现了花坛草丛里的异样,好心地过来查看情况,可能下一秒就要报警了。
陈乐筝自己缓缓地坐了起来,先一步笑笑,摆手解释道:“我没事,我就是在这里休息一下,马上就走,马上就走……谢谢啊……”
他刚说完话,把头仰起来看人,仰得很高,红扑扑的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容,圆而黑的眼睛充满醉态,头发丝上还挂着两片枯树叶。
他却没赶紧站起来,而是灵魂出离一般,彻底地呆住了。
黑西裤,灰衬衫,以及一张不敢想象的英俊的脸。
陆温乔手里拎着车钥匙,低头看着他,开口说道:“需要叫人先扶你回酒店休息一下吗?”
陈乐筝撑起手臂,踉踉跄跄地站起来,甚至没忘记拿上掉在旁边的矿泉水瓶,他什么也没回答,好像没有认出陆温乔。
“陈乐筝。”
陆温乔叫了他的名字,很平淡随和。
见陈乐筝停了下来,陆温乔礼貌伸手,轻轻地扶了他一把。
陈乐筝很清楚,自己现在这样的情况,连路过的路人和环卫工都会伸手帮忙,又何况陆温乔呢。
他低声说:“我真的没事,能自己回去。”
陆温乔不以为意,并不认真地说:“这么多年没见,连人都不会叫了。”
陈乐筝一下子扁了扁嘴,转头看向陆温乔,眼睛也红红的,里面的两点光亮让瞳孔显得有些透明。
“哦,那——”他忽然咧嘴笑起来,就差往陆温乔身上扑去,然后大声地说,“你好啊!陆温乔!”
谁也不该跟一个撒酒疯的人较真。
陆温乔被那股重力拉拽得微微倾身,只好一把扶稳陈乐筝。
陈乐筝刚刚仿佛是在壮胆,此刻反而变得更放肆起来,想直接抽手出来往前跑。
路边就是疾驰而过的汽车。
陆温乔不想在第二天的都市报上看见陈乐筝,他握着陈乐筝的手臂没有放松力气,说道:“我们顺路,要不要送你一下?”
陈乐筝试了几次都挣脱不开,跑不了,闻言又安静下来,含糊地说:“我们顺路?不会吧。”
“今天我要回以前的房子看看。”陆温乔微微拧眉,见他没拒绝,于是拉着他往自己的车那边走。
陈乐筝总算有点安分下来。
来到车前,他四处扭头看看,又趁间隙找到自由活动的机会,自顾自绕着车头转了一圈,认真地说:“原来是这辆车的车灯在照我。”
他大大地叹了口气,腿一软,就倒下去,直接躺在了车盖上。
陆温乔站在车门边,看着这一幕,一时间被逗笑了,可摊上这么一个人和这么无厘头又麻烦的事,他又不太想笑。
陆温乔对待醉鬼也一视同仁,很不体贴地说道:“陈乐筝,我没有送你回去的义务,如果还不上车,我就去叫酒店的保安带你走了。”
和做梦一样,陈乐筝半睁着眼睛看向天空,再短路的脑子大概也听懂了不少。
他扶着车头盖,好像碰到了个什么硌人的东西,手上一用力,沉沉翻了个身,一屁股坐稳然后站起来——
只听咔擦,哗啦,哐当,一声儿接着一声儿,一个银光闪闪的东西飞速地坠落了。
陈乐筝不能不有所察觉。
他面对陆温乔的方向直直站着,不知为何后背发凉。
他动作笨重迟钝地弯腰去看。看到已经躺在自己脚边的那个金属圈时,他捡了起来:“这是谁的奔驰……”
陈乐筝把陆温乔的奔驰车头给坐坏了。
三星叉立标从中断裂,直接掉了下来。
陆温乔额角一跳,气笑了般抿抿嘴角,大步走过去,然后将陈乐筝拽出来塞进了车里。
【作者有话说】
存稿已无 从今天起隔日更(/ω\)
注:攻和受以前在学校不同班,没有孤立过受,他和沈跃也是在美国的时候才成为的普通朋友。钱后面都会给回来。
十多年过去了,路还是原来的路。
陆温乔关掉导航,凭着记忆和眼前不变的空间格局把车开进了小区。
他没想到陈乐筝如今还住在这里,以陈乐筝想在同学聚会上显示的财力来看,也不应该还住在这里。但陆温乔在看见陈乐筝的直播背景和那张自拍照,看到墙壁上的涂鸦时,就确认了房间的所在地。
一路过去,狭窄的路旁都已经停满了私家车。
他只能暂时在陈乐筝家楼下的空地里停下。
躺在副驾驶座里的陈乐筝,因为酒醉醺醺加上容易晕车,在上车不久之后就睡着了。
不管陆温乔会把他带去哪里,做任何好事还是坏事,他竟然都无知无觉。
陆温乔解开身上的安全带,目光自然而然地直视出去,看见光秃秃的车头中央,觉得有些碍眼,然后才转头看向旁边沉睡着的陈乐筝。
陈乐筝穿的是那天直播时特地“给大家”看的那套衣服。
黄色的薄背心上沾着枯草,已经皱皱巴巴,衬衣衣袖也被撸到了手肘之上。自拍照里截去了脖子以上的部分,此时再看,面目可憎的小丑主播却有一张温顺的脸,他看起来非常安静,还有些可怜。
陆温乔伸手碰到陈乐筝的手臂,触感很凉。
他推了两下陈乐筝的肩膀,最后拍了拍陈乐筝的脸,陈乐筝才倏然转醒。
他转动眼珠,傻傻地和陆温乔对视了。
银行卡里瞬间痛失好几万块的失落和悲伤,让陈乐筝接受了眼前这个美梦的馈赠。
钱并不是全白花了。
小时候,用仅有的五毛零花钱,可以维系一小阵子和同学的塑料友谊。
用一瓶很贵的果粒多饮料,则可以和陆温乔学长产生更多的联系。
从此,检查日的清早进校园时,陈乐筝故意把红领巾藏在衣领里面的行为,总会让陆温乔第一个逮住他。
全校集体参加秋游时,晕车晕成菜鸡一只的陈乐筝在回到校门口后脸色惨白,老师问谁能帮忙送他回家,最后是顺路的陆温乔接受了指派。
快快乐乐放暑假时,陈乐筝在小区附近乱窜,遇上和蔼可亲的陆奶奶,还能被邀请到陆温乔的家里吃上一支冰棍。他总是大大方方四处张望,又像个贼一样四处偷窥陆温乔的生活痕迹。
尽管陆温乔逮住他之后只会让他登记签名,送他到家之后朝大人说明完情况就会离开,暑假时也永远不在家里,不会和他一样顶着烈日在外面瞎玩和无所事事。
直到陈乐筝都快小学毕业了,那个比较特殊的一天才真正来临。
寒潮来袭,凉风骤起,秋季校运会举办在即,陈乐筝却在为另一件事情犯愁。
他是个不太记得过生日的人,因为生日那天不会有蛋糕,只有他已经吃腻了的两个鸡蛋和一顿家常大餐。
虽然这样也很开心了,但和同学嘴里所说的“过生日”,好像依然差了一大截。
同学们过生日的时候会互送礼物。
陈乐筝不知道该给自己的朋友送什么,于是花一下午做了个手工的小花篮。可他送完了花篮,同学过完了生日,他的“好朋友”却借着准备运动会,对他越来越爱搭不理了。
陈乐筝对和自己无关的运动会毫无兴趣。
除了同班同学,他认识的其他人——唯一的陆温乔学长早已毕业,这运动会就更没有什么可看的了。
等班长和老师点完两遍名,他拎上书包就溜出了学校。
他打算拿零花钱去买一瓶果粒多,然后回来送给要参加长跑比赛的好朋友。
可他最后坐在了社区花园里的假山上,那瓶果粒多就放在他脚边的书包上。
陈乐筝看着太阳落山,夕阳把远处的房屋、近处的假山和他都涂抹成了泛橘的金色,汽车像甲壳虫一样从路的这头挪向那头。
如果没有把果粒多送人,那么可以拿来给自己喝的。可是为什么干坐了这么久,都没有想过打开喝一口呢?他明明特别喜欢这个味道。
陈乐筝嘴唇干燥,呆滞地在假山上一动不动时,很突然的,他看见放学回来的陆温乔从那个路口走了出来。
陆温乔也冒着泛橘的金光,离陈乐筝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一时间有些晃人眼睛。
假山上的小石子咕噜往下滚去。
“学长!”陈乐筝拿上东西,有些着急地跳下假山,边拍屁股灰边站稳,刚一转身,陆温乔已经从花坛旁边走了过去。
“陆温乔……”他默默改了称呼,但其实不知道该怎么叫陆温乔,他先追了上去,“你今天怎么走的这条路……”
陆温乔停下来,看了看他:“你逃课了?”
陈乐筝立即摇头:“我没逃课,今天学校开运动会,所以我……哈哈。”
“我知道你现在在附中读书,我也好想去,”陈乐筝的话很密,“可好像特别难,除了乞求上苍,一点办法也没有呢。”
“你爬到假山上去干什么?”陆温乔说。
“啊,没,”陈乐筝打算糊弄过去,学着以前的样子,又把手里拿瓶果粒多递出去,“你喝不喝呀。”
他补充:“你放心,是我没喝过的。”
陆温乔的个子比起几年前,已经长得更高,稚气减少使得五官愈发分明,像水墨画一样好看。陆温乔这一次没有接手:“我不喜欢喝这个。”
陈乐筝愣了一下,嘴唇微张,轻不可闻的“哦”了一声。
陆温乔接着又说:“这个不是买给我的。”
“你怎么知道的啊——”陈乐筝说完就懊悔地闭上了嘴,局促得很符合小学生的身份。
“可我已经没有零花钱了,最近同学过生日什么的,其实这个我也根本不想买给别人……等过几天,下周,我再专门给你买。”
陆温乔并不买账,他皱眉说:“你的零花钱都是这么花完的吗,本来就少得可怜,还能买些什么?”
“我……”陈乐筝捏紧了手指。
“陈乐筝,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先送给自己。”陆温乔对他说。
“以后不要为了讨好别人再把自己变成一个穷光蛋。从假山上摔下来,还会变成一个脑袋不聪明的小瘸子。”
陆温乔简单地点评了他的行为,轻声笑了笑,说完挎着书包就走了。
陈乐筝后知后觉地站在原地。
终于见到陆温乔了,好高兴。
陆温乔和自己说了很多话,更加高兴。
还有,喜欢的东西可以先送给自己。
这一天突然变成了特别幸福的一天。
他不知道被什么温暖地漫过了胸腔,又被什么轻柔地按住心脏,双眼忍不住变得酸涩而模糊。
他怎么能够忘记。
“……陆温乔。”陈乐筝声音低低地开了口。
车里弥漫着的酒气已经不是很浓,陆温乔拔了车钥匙,好整以暇地说:“已经到了,下车吧。”
陈乐筝睡了一觉,终于重新长出了部分脑子,也记起了痛心的原因,刹那间悲从中来,一张口声音哽咽:“……我被他们骗走了好多钱,好多,我的钱,全没了。”
他啰啰嗦嗦,哭诉欲就上来了:“刷卡的时候没有看见花了多少,但没多久,手机就来了短信提示……凭什么三十、三十几个同学吃饭,要我一个人付钱?你们全都欺负我,我变成了一个穷光蛋!”
让一个酒量几乎为零的人贪杯,是件十分可怕的事。
“桌上的酒是不是全被你喝掉了,”陆温乔下车后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连自己的钱包都守不住,现在能怎么办。”
陈乐筝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泪就要流下来。
“不过就是几万块而已,”陈乐筝一边抹脸一边自我安慰,“我有钱,已经不是穷光蛋……”
他磨磨蹭蹭地下了车,两条腿很不听使唤,被陆温乔提溜着,才一口气到了三楼的家门口。
陆温乔本就忙了一天了,此时也不想玩笑了,耐心已经不多,径直伸手探向了陈乐筝的口袋。
陈乐筝的胳膊被捏得很痛。
他喝醉后的胆子变大了不少,近距离欣赏着陆温乔的模样,既不挣扎,也不说话,很享受陆温乔为自己忙来忙去似的。
半晌,他才飘飘然地很慢地说:“钥匙,在我的大牌包里。”
昏暗的楼道灯下,陈乐筝察觉到了一点危险的气息。
陆温乔认为自己表现出来的脾气一向不差。
“大牌包,好一个大牌包。”他看了陈乐筝一眼,停顿良久,一把扯过陈乐筝的包,终于拿到钥匙打开了门。
在一片黑暗中,陈乐筝被扔回了自己房间的床上。
连灯也没开,陆温乔随手从旁边的桌上抽了一张纸巾,边皱着眉慢慢擦手,边简单环视了两眼室内的布置。
陈乐筝从床上爬起,朦朦胧胧看向陆温乔站着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