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林雪河摆摆手,懒得跟他解释,“衣服给我。”
下午的课从两点开始。午休时间,教室里除了他们俩没别人。
林雪河一看就是从来没在集体教室里上过课,什么也不学居然进来就往第一排走。
陆崇把他叫到最后一排,打开窗户让风吹进来。一身酷哥包袱装模作样地翻课本,边翻书边偷瞄他打盹。
他的风衣挂在肩膀上,压住了一绺垂落的发丝。闭眼撑着头,脸颊上不正常的红晕逐渐消退,又恢复成苍白颜色。
那根骨灰烧雕的短簪穿插在他发间,只露出首尾一小截,像有只蝴蝶停在他的头发上。
怎么会有男的戴簪子也这样……毫无违和感的。
陆崇正看得起劲,冷不丁被拍了下肩膀。
“呦,男明星。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宿舍里没见你啊。”
林雪河睁开眼睛,正对上一道探究的视线。
“今天早上。”陆崇言简意赅地介绍,“闻人霍,我室友。这是林雪河。”
这位才是真正的“健身房的奴隶”。他有空才去练,一周顶多两三次,闻人霍恨不得连着七天都去举器械,最好连脑袋里也能塞满肌肉。
林雪河微微点头,扯了一下肩上的风衣。
“新朋友?幸会幸会。”
闻人霍拉一张椅子在过道里坐下,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声音压低了好几个度,“血族?”
他拥有狼的嗅觉,敏锐而野性。一如整个人的长相,深邃粗犷的五官和壮硕的体格都在人群中很突出,皮肤是很深的小麦色。
林雪河眉毛皱了一下,“你是狼族……唔。”
空气中野生动物的气味不仅易于分辨,也很好分类。
他索性把外套都穿上了,声音淡淡的,“你是alpha啊。”
第11章
林雪河对狼族不陌生。主要是因为这个种群和血族观念不合,祖上就咬过几架,现在处于长期相看两厌的状态。
狼群中的成员主要分成alpha和omega两种,也有类似血族契约关系的标记行为。不同的是,血族通常契约人类,而狼族的标记行为发生在族群内,由alpha标记omega。
狼群中每个成员都拥有与生俱来的信息素和危险的发情期,前者是导致后者的根源,也在标记中起到重要作用。
外族虽然不会受其影响,却也能闻到信息素的气味。
AO信息素类型截然不同,很好分辨。林雪河能确定自己闻到的是alpha的气味,是辛辣刺鼻的藿香气味,还带着点苦味。和书上写的一样,浓郁,充满侵占性,和他们自恋自大的性格很相称。
理论上说,他应该更喜欢omega身上柔和的安抚性的体香,只是还没闻到过。
他浅浅地看了陆崇一眼。不知道这个人类是怎么跟狼族成为朋友的。
陆崇还停留在他闭门不出见识不多的狭隘认知里,闻言略有些意外,“你知道的挺多。”
“再重复最后一遍,”林雪河说,“血族也是有学校和家庭教师的。”
大概是看出他态度冷淡,闻人霍把椅子拉近了些,主动示好,“哎呀,两族不合早就是老黄历了。我就挺喜欢小吸血鬼的,实不相瞒,上高中的时候还谈过一个呢……你身上好香啊,林。如果你有狼族信息素,肯定会是最抢手的那类omega。”
林雪河说,“据我所知,在狼族中这种话相当于性骚扰。”
闻人霍哈哈大笑,“你还真的蛮了解狼族嘛。我开玩笑的,别放在心上。”
他进教室时可是看得一清二楚,陆崇看这小吸血鬼的眼神有点意思。他桃花又不缺,不至于挖兄弟墙角,“你们俩怎么认识的?”
说来话长。
陆崇刚要开口,就被抢白了一句。
“他是我的未婚夫。”
“……”
闻人霍稀奇地瞪大眼睛,“真的假的,我怎么没听说过他还有个未婚夫?不会是定了个娃娃亲吧。”
“也是老黄历了,根本不能算数。”
对于被猜中的事实,陆崇依旧有些不满。
他刚想说能不能别整天把这封建陋习挂在嘴边,又觉得林雪河可能是想靠这个隔绝花心大尾巴狼的骚扰,就把话咽了回去。
当了一年多的室友,他还算了解闻人霍,当朋友性格不错,但很爱到处勾搭,半年换五个omega不在话下,宝贝甜心乖乖亲爱的轮着叫。林雪河防患于未然的做法很对。
看他的反应,闻人霍咂摸出这情况有几分耐人寻味,“确实。这都什么年代了,早就不搞包办婚姻那套了。”
他重新打量林雪河,“看你也不像是被转化的吸血鬼。就这么跑出来,家里不管?不怕你被猎人追杀吗?”
现世存活的吸血鬼,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种是由吸血鬼直系繁衍的先天纯血。这类吸血鬼通常来自十分古老的氏族,拥有天赋极佳的伴生能力,在整个血族里地位也最高。自诩矜贵,很少在人类社会里露面。
第二种是吸血鬼和其他族群繁衍的混血。这种情况生出什么种族的都有,情况最复杂。
第三种,原本是人类,因为各种原因被流传已久的“初拥”仪式转化而成为吸血鬼。这一类吸血鬼极少数能获得伴生能力,且过程痛苦,几乎都是被迫成为,流落在乡野城市中无家可归。
林雪河显然不像无家可归的那一种。
以他所了解的陆崇的身份,如果是家里有意安排和血族联姻……这事就有意思了。
“我的未婚夫会保护我。”林雪河很有底气地说。
“……”
陆崇回想起自己头朝下掉进绿化林的惨状,感觉实在难当大任。
“好吧。”闻人霍耸了耸肩,“不过如果遇到困难,你也可以来找我。我对美人向来都是无条件呵护的。”
“对了,听说他们最近跟一伙神神叨叨的科学家联络密切,对你族神奇的伴生能力很感兴趣。你的伴生能力是什么?如果很特别——用他们的话说,有研究价值的话,可就要小心了。”
和狼族不同,猎人堪称吸血鬼的死敌。
猎人的成员都是人类,最初聚集成团体是为了减少被痛苦转化的人类,以解救同胞为目的去消灭吸血鬼。但一代代传下来,难免也变了味。
就他所知,血族和猎人早就不再是你死我活的绝对关系。只要有利可图,没什么事是不可能的。
像林雪河这样美丽到罕见的吸血鬼,如果没有什么能力,却拥有过于有吸引力的身体,很可能被抓去放到黑市拍卖出天价。
“嗯。”林雪河看他的目光认真了些。
这个狼人好像知道很多消息,而且会主动往外吐,感觉比陆崇有用。只可惜暂时还无法辨明真假。
找机会咬一口试试?说不定能听到更多。
他在心里激烈地权衡契约闻人霍的风险。
一是上次咬不破陆崇的手给他留下了未解的疑问,不确定换成闻人霍能否成功……二是契约行为有暧昧意味,这件事如果被陆崇知道,可能会引起较为激烈的反应。
目前为止,陆崇在他心里的形象有点幼稚。
哪怕只是产生小朋友被抢走糖果的心情,也很有可能会影响他的计划。
他有不能放弃联姻这条线索的重要理由。
教室里学生渐渐变多,授课老师也站上了讲台。
这节是必修且每节必点名的专业课,闻人霍把椅子拉回原位老实坐好,挽救自己岌岌可危的平时表现分。
那股刺鼻的藿香气味离远了,林雪河鼻子也好受了些。只是又想到,行动保守或许会让他错过许多消息,不由得轻声叹气。
陆崇不动声色地留意,总觉得从那晚遇袭之后,他就不太一样了。不单是指身体上的变化,心思也变沉了很多。
居然有点怀念他装小孩那时候。
“陆崇,你来讲一下。”老师忽然点名。
陆崇站起身,言简意赅地说完问题要点,坐下继续走神。
他干嘛这么在意林雪河的想法?
吸血鬼和狼族是宿敌,跟人类更是互相残杀的关系。无论怎么看,他跟林雪河的联姻都太荒谬。
从一开始就明知道是错误的关系,还是早点掰扯清楚比较好。
相安无事地上完课,他和林雪河一起到校外的酒店办入住。
“住一间。”林雪河说,“比较方便你保护我。”
陆崇:“……”
前台忍笑道,“好的先生。”
真是一对恩爱的小情侣呢。
因为就在央影附近,酒店里经常有高颜值的情侣来办入住,提供了许多八卦素材。
林雪河无惧前台炽热的目光,选了看起来最宽敞的豪华蜜月套房,接到房卡之后,轻声说,“无视我们吧。”
前台愣了一下,眼神发直地看向酒店门口,数秒后重新聚焦,自言自语地低头揉眼睛,“怎么走神了……还有两个小时才换班,唉。”
林雪河从她面前越过,径直走向电梯。她一下也没抬眼,仿佛面前是一团移动的空气。
陆崇跟着走进电梯,脑海中有个奇怪的念头闪现。
如果林雪河一直像这样使用伴生能力,每一个遇到过的人都会遗忘他。那他出门这趟,发生的所有事情到最后都只有他自己知道。
如果他回了家,那么家门以外的整个世界都会遗忘他。
就像他从没出现过一样。
这样想,还真是种悲伤的超能力。
房门打开。陆崇后脚走进去,望着前方单薄的背影,心里有种莫名的冲动。
他希望林雪河至少不要清除掉他的记忆。
无论这段相遇是好是坏,他都不想忘掉。
“你说的,知道取消婚约的方法。”陆崇问,“是什么?”
“现在还不能说,万一你听完就走把我自己丢在这里怎么办?”林雪河进门就先找了张沙发躺下,舒服地舒一口气,“等到退房那天我会告诉你的。”
“现在,未婚夫,给我买RH阴性血吧。来的车上喝完了。”
“……”
刚才那阵多愁善感真的很没必要。
陆崇冷漠地下单。
说不定连“被家里赶出来千里寻夫”“不把婚约谈妥就要被逐出家族”之类的话也都是随口编来唬人的。
“未婚夫,未婚夫~”林雪河脱了鞋子,躺在沙发上悠闲地翘着脚,一晃一晃的。嗓音清澈,歌唱般婉转动听,“要喝十包,喝十包~”
陆崇冷冷地说,“停止撒娇。”
歌声一顿,他转头看过来,眼神无辜。
“……库存不够十包。”陆崇晃了一眼就避开他的视线,粗声粗气道,“AB型凑合喝,别的没有。”
林雪河表情有些失望,但乖巧地点头说好,“你晚上还要上课吗?要不要点外卖进来,这样我们可以一起吃。”
陆崇还没回答,他又在沙发上翻了个身,指指不远处的豪华加大双人床,“这里的床也比剧组那边大好多,睡觉之前我们可以一起躺上去聊天呢。”
陆崇压根就跟不上他变脸的速度,脑袋里思路开始混乱运行。
陪我上课,饭也要跟我一起吃,觉也要跟我一起睡。
一个两个的撩他都不理会,就只跟我黏在一块儿。还故意拖延时间,不想说出取消婚约的方法。
不是为了钱,他会是为了什么跑来要联姻的呢?
该不会是……
真的喜欢上我了吧。
“未婚夫?”林雪河单手撑头,询问地望着他。
喉结不争气地滑动。
陆崇说,“我……晚上没课。”
除了生存所需的血液,血族吃任何人类的食物都味同嚼蜡。
林雪河把无人机空运来的血浆倒进高脚杯,轻轻摇晃,比红酒更粘稠。像某种猎奇饮料。
“庆祝我第一次参观人类大学。”他说完,仰头优雅地一饮而尽,微微眯起眼。
果然是隔族如隔山。陆崇只闻到血液的腥锈味,理解不了他怎么能喝得那样美味,“喝过瘾就别再打我主意了啊。”
刚才等外卖,林雪河逐渐失去耐心,看他的眼神那叫一个赤/裸裸的充满欲/望。食欲。
但他是不会同意当吸血鬼的食物的。
倒不是担心林雪河会趁机转化他——毕竟他要知己知彼的时候猛看过一阵资料,知道血族的“初拥”仪式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对吸血鬼本身的状态也有要求。
他只是单纯觉得,两个男的抱在一起啃,那画面太美不敢直视。正经男大学生不能那样。
再说,万一被林雪河误会他愿意献身,那就更不妙了。婚约他还是要拒绝的。
“我们都还年轻,正是适合打拼事业的时候,干嘛这么早就考虑结婚的事?再说我拍戏昼夜颠倒的,万一真有吸血鬼猎人盯上你了,我也抽不出空来保护你啊。”他语重心长地说。
“你以前又没出过门,没经验,自己在外面也不安全,还是回家吧。真要是缺钱的话,你让你家里做个什么生意,回头让我爸往里投钱。多少代的交情了,不至于这点忙都不肯帮吧。”
林雪河听他唠叨得直犯困,脑子里只想到一件事,就是他真的很容易卸下心防。
第一天见面时,陆崇对血族厌恶的态度他还记忆犹新,仅仅过去了几天,就对他拿出了跟朋友说话的语气。
当然,这对他来说是好事,其中还有些许是他故意诱导的成果。他只是对陆崇改变的速度有些意外。
是因为那天晚上,他从猎鹰的利爪下救了陆崇一命吗?
今天闻人霍的话提醒了他。
猎人分布广泛,遇到落单的血族肯定会出手。或许那只猎鹰本就是冲着他来的,只是那时他还在幼年体形态,太不起眼了,所以才把陆崇当成他抓走。
他应该学会隐藏自己的行踪。
“劝你呢,听进去没有。”陆崇发现他走神了,拿手在他眼前晃。
林雪河说,“听着了。”进没进脑子,别管。
陆崇:“……敷衍。”
其实他话里话外“你可千万不要喜欢上我啊我们俩是没有未来的”气息很浓。可惜林雪河不懂这套,他再暗示也是白搭。
“今天遇到的那个狼族alpha,和你认识很久了吗?”林雪河主动迁移话题,“他好像跟你很熟。”
“也不算很熟,开学报到宿舍里认识的。”陆崇有些含糊其辞,“你打听他干什么啊。”
“好奇你的朋友嘛。”林雪河轻轻揭过,心底存疑。
他不知道人类学校的操作习惯,但通常不会把普通学生和少数种族放在一个宿舍里。狼族也有食人的极端分子,尤其是在狂躁的发情期里,看同宿舍的人类简直就跟储备粮没区别。
陆崇怎么会和狼族走得这么近呢。
现在想想,他那晚遇险后的态度也很奇怪——就只是跑回来自己处理了伤口,接着再也没提半句。完全不像是普通人类遭遇异常事件时会有的反应。
哪怕不像小助理那样瘫软在地上“救救救”,至少也该疑惑自己为什么被抓吧?他却表现得有些过于……熟练?
或者说,习以为常。
林雪河看着他整理吃完的外卖打包袋,“你在干什么?”
“垃圾分类啊。”陆崇头也不抬,“减少环境污染,懂不懂。”
“不太懂。”
林雪河冷不丁说了句,“你倒是很习惯当人类嘛。”
陆崇动作一顿,没看他,手指灵活地给外卖袋子打了个结,“我本来就是人类。”
“你难道不好奇,为什么自己家族的祖先会和血族联姻?很少有食物会这么大胆。”
“这有什么可好奇的。穷疯了呗,要钱不要命。”
陆崇看过家谱。在很多很多代之前,陆家祖先不过是个逃亡的难民,遇到了游历人间的血族祖先。
伸头也是一死,逃命也难活,倒不如赌一把大的。血族祖先大概是觉得有趣,就建立了契约关系,给他弄来第一桶金。
从这个角度来说,陆家生生世世都是血仆的后代。从此代代经商,给血族当金库,偶尔有失手的时候,也能依靠血族的伴生能力走非常途径,迅速东山再起。
类似的说法林雪河早就听腻了,“你真是一点都不了解你的联姻对象。”
人类氏族何其之多,垂死挣扎要钱不要命的不止百个。为什么偏偏是陆家?为什么一定要用联姻这种麻烦的手段?
陆崇淡淡地哼了一声,“说得好像你就很了解我一样。”
这都什么年代,主仆契约那套的东西早就过时了,他从不觉得还有联姻的必要。
就算和血族的契约被打破了又怎么样?现代社会和平年代,要白手起家,谋生的方法多得是。
站起来吧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他对林雪河说,“你年纪不大,心倒是挺封建的。”
还不辞辛苦地来投奔,人生地不熟的,万一他是个坏人,不就妥妥的自投罗网么?
不过这也难怪。这小吸血鬼没见过外面的世界,当然是家里说什么就信什么,说不定还被洗脑得三从四德,只能喜欢未婚夫一个。
陆崇感受到自己身为既得利益者的卑鄙和羞愧。
“不管怎么说,这婚约肯定得取消。”
他收拾完,往沙发上一躺,背对着床闭上眼睛,“不想告诉我怎么取消就算了,等这部戏拍完我亲自带你回家,找你家长面对面谈。睡了。”
林雪河:“……”
“亲自”“找你家长”?
他在装什么。
林雪河见识到人类的盲目自信。
白天在外面晒了一整天,他难得在夜里也有些困乏,正打算休息回复精力时,智能手表上收到了新的好友申请消息。
居然是闻人霍。
他瞄一眼陆崇的背影,通过了申请。
[River: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闻人霍:是许戈告诉我的呦]
[River:?]
[闻人霍:我花了十万/wink//爱心/]
[River:……]
[闻人霍:感受到我对你的心意吗宝贝]
[River:感受到你很有钱。恭喜。]
[闻人霍:/爱心/]
[闻人霍:我听许戈说了点婚约的事。]
[闻人霍:现在是那傻小子要解除婚约,你舍不得对吧。唉,我思来想去一晚上,还是忍不住加你,就是想找你聊一聊,好好劝劝你。]
[闻人霍:先声明,我可不是要背后说兄弟坏话。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我只是觉得,你条件这么好,只要走出来,稍微示意一下,多得是人为你前赴后继。]
[闻人霍:你懂的。天涯何处无芳草,东边没有西边找。何必强求一人呢?]
[River:你是在向我推销自己吗?]
[闻人霍:被你发现喽]
[闻人霍:其实我向来不喜欢把关系搞复杂,也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货色,享受生命就要及时行乐嘛]
[闻人霍:你能看得上我当然最好,看不上也没事儿,只要你愿意走出来,我还可以给你介绍其他朋友。可不是自夸,我们都不比陆崇差]
[闻人霍:明天晚上十点,来后院酒吧再认识一下?]
[River:。]
林雪河盯着聊天记录看了一会儿,摘下手表放在枕边,闭上眼睛。
吸血鬼不会做梦。但他常常能在一片虚无中看到两半搏动的心脏。
心跳的频率始终一致。一半跳得快了些,另一半就会努力加速跟上。一半受伤,另一半也会鲜血流淌。
一半属于他。
另一半……
一整个白天他都没有起床。陆崇走的时候他知道,有蹑手蹑脚的动静传进耳朵里。
他还没有逛腻校园,只是不想再体验白天大太阳的折磨。如果人类也都是晚上活动就好了。
傍晚时分,最后一缕阳光也熄灭在窗前。林雪河睁开眼睛,看到手表里的新消息。
[卡西摩多摩多:done]
算算时间,离家之前使用的[神谕]是该起效了。他回复一句“知道了”,删掉了聊天记录。
他知道林卡西也会把细节都处理好,没有担心。与此同时,闻人霍发来酒吧的位置。
[闻人霍:我们俩先碰面吧?一起去。不然我怕你自己去酒吧会不自在]
[闻人霍:晚上我没课,宿舍里等你]
人类确实会在晚上活动,只是不在读书上课的校园里。
林雪河伸了个懒腰,起床找衣服穿,临出门时又看了眼手表。
今天一整天,陆崇都没有给他发消息。
他们是同班同学,闻人霍都没课,不知道这个人又去哪里为表演事业偷偷努力。
林雪河不讨厌努力,独自出门,打车到学校宿舍楼,直接叫人下来。
闻人霍坐进出租车后排。关上车门,那股辛辣的藿香味立刻填满了鼻腔,是他的信息素气味。
林雪河面上没什么表情,心底对狼族alpha的刻板印象增加了。
果然是自恋自大,无时无刻不在发散魅力。
“就这么跟我出来,不怕我是想打你主意?”闻人霍敞着衬衫领口,衣服情场浪子的标准装扮,痞笑道,“Alpha里有些可是很坏的。”
“我不是狼族,你的alpha信息素压制对我没有用。”林雪河说,“况且,你也没有伤害我的能力。”
他讶异地挑眉,“呦,藏了一手吧。”
总被惦记也是烦。不如给点警示,免得待会儿动手动脚。
林雪河垂下目光,像在沉思什么,片刻后,望着他的右手开口。
“蛰痛。一分钟。”
闻人霍闻言一愣,紧接着,整个右手的手掌密密麻麻地刺痛。像有一万只蜜蜂来围攻。
持续了整整一分钟,痛感凭空消失。没有流血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这是你的伴生能力?”闻人霍翻来覆去看自己的手,很给力地捧场,“我操,太牛了吧你,防狼神器啊。”
“……”
狼族都是皮糙肉厚的。这阵疼确实不好受,但如果只能做到这种程度,也伤不了他什么。
林雪河听出他不以为意的语气,觉得自己还是太善良了,下手太轻。
“对了,跟你说个大新闻。你们血族的事儿。”
到酒吧有一段距离。闻人霍跟他闲扯,用唬小孩的语气说,“昨天晚上有个纯血的老吸血鬼嘎了。你知道是谁么?”
他配合地说,“不知道。”
“看来你对自己族群里的新闻不太关注。”闻人霍说,“是秦半山!听过这个名字吗?就是秦氏家主。之前他还竞争过血族的族长,而且差点就当上了。”
“真的?没有听过。”林雪河笑了一下,“昨晚是他死了吗?怎么回事啊。”
“谁知道呢。据说现场一点线索都没留下,查都无从查起。姓秦的家族地位那么高,搞出这种大地震级别的新闻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说不定会波及整个血族。”
他啧啧感叹,“什么人这么牛掰啊,有胆量跟秦家开干,关键是还真的有本事把这种老妖精做掉。不知道是有多大仇多大怨,恐怖。”
“哇。”林雪河跟着点头,视线不着痕迹地拂过他的右手,提高语调,“是啊,好恐怖。”
林雪河貌似无意地提起,“是认识别的血族朋友吗?”
“那倒没有,你们血族都不爱出门,碰上一个都很难得。”闻人霍说,“我是在论坛里看到的。少数种族论坛,你应该也有吧?”
林雪河点了一下头,“那上面有没有说,秦氏家主是怎么死的?”
“这个倒没说。公开论坛传不了这么详细,估计只有家族内部成员才有权限知道。”闻人霍说。
出租车停在酒吧入口。他先下了车,绅士地扶着车门,另一只手拿出抑制剂给自己扎了一针。
林雪河下车时看见,“这是什么?”
“信息素抑制剂。”他说,“免得遇到发情期出来浪的omega控制不住自己,完事儿后悔了还要赖我。麻烦。”
效果立竿见影,他身上的藿香气味立刻便减淡了大半,只要不近距离使劲儿嗅,几乎闻不见。
用来隐蔽自己很方便。林雪河问,“我可以用吗?”
血族内部出了事,应该会忙一阵子,暂时顾不上他。但外面也有隐患,他不想被多管闲事的猎人发现。
“嗯?我想想,你要的应该是阻断剂。”
抑制剂是狼族专用的,对其他族群不起效。闻人霍说,“我知道有个朋友专门卖这些东西,明天我找他拿两盒给你用。”
“谢谢你。”
“客气。”
夜色愈浓。
入口处的保安让他们伸出手背,印下荧光入场券。顺着通道进入内场,音乐震天响,灯红酒绿的复杂气味也立刻扑面而来。
林雪河呼吸重了些。
在这里面,他能嗅到高密度的食物香气。舞池里拥挤的人群被大量饮入的酒精蒸发掉了理智,狂欢的情绪在传染,更加速了血液流动,气味也被激发得格外浓郁。
就像人类在看一屋子的脆皮烤五花跳舞。
属实是有点挑战他的食欲了。
他后退了几步,和闻人霍说不舒服,不再往人群聚集的中心去。
才刚要开始热闹。闻人霍遗憾地说,“好吧,改天再一起玩。那你怎么回去,我打个电话叫陆崇来接?他刚才也问我了。”
“好。”
林雪河本想直接推出去,但犹豫了一下,还是只走到外圈。
本性难移。他在这里并不是不舒服,而是有点……太舒服了?这样说好像也不对。
眼前全是不设防的猎物。换个别的吸血鬼来,可能早就已经下口了,在这种地方借着酒劲亲热一番,很容易得逞。
很多吸血鬼都格外享受獠牙刺入皮肤,直接将新鲜血液从血管吸入牙管的顶级快/感。越是大家族出身,口味就越挑剔,越讲究食材品质。甚至会专门把万里挑一的合胃口的人类豢养在家里,供自己随时享用。他在家里也见过很多。
但是他不喜欢。
直接吸血的行为听上去就粗鲁又野蛮,嘴唇和舌头还会不可避免地碰到别人的皮肤,即使是豢养的专属血仆,也终归是别人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