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话说得有点晚了。助理慌乱之中忍不住轻踩了一下制动踏板,车身又是一沉。
前轮也爆了。
陆崇:“……”
好在这小县城里路况简单,晚上车也不多。他们减速停到应急车道上,没出什么事故。
夜晚的月光就比白天舒服很多。林雪河跟着下了车,惊讶道,“不会是那个爷爷找人来扎的吧?”
“……那倒不至于。”陆崇说。
今晚工作时间,那么多眼睛盯着,就算要打击报复也得等明天。
“备用胎车上没有吗?”
“没有……而且没工具,我也不会换轮胎。”小助理急得挠头,“我打个电话叫人来拖车……是谁这么缺德啊。”
轮胎上有奇怪的痕迹,不是钉子之类的孔洞扎出来的痕迹,反倒像是抓痕。深度控制得非常好,车辆刚启动时并不会立刻漏气,要行驶一段距离才会爆胎。
就像是有人故意设计,想把他们撂在半路上似的。
陆崇把前后轮都检查了一边,也觉得奇怪,还没来得及说出自己的发现,一阵强劲的风呼啸而来。
夜色是绝佳的掩护。捕食者的阴影在深蓝的天际中滑翔,稳准狠地俯冲。
一双鹰爪勾住他的双肩,转瞬间便将他带离地面。
“……”
“这,这这是什么东西啊!”小助理被翅膀风扇得瘫坐在地上,脸色煞白,“陆哥上天了?!救救,救命啊!!”
林雪河仰着脖子往天上看,也不由得感叹。
“哇,他飞好高。”
小助理还在哆嗦着“救救救”的醒不过神来。林雪河轻轻叹气,抬手开始脱衣服。
他还有事情尚未弄清楚,如果陆崇就这么没了,线索也没了。
没想到应急口粮这么快就派上用场。
脱掉的衣服堆在脚边。他身上只剩一件短袖,弯腰从外套口袋里抽出那支血浆补充剂,咬开盖子一口气喝完。
小助理颤抖的目光转而投到他的身上。
“润润嗓子。”他谦虚道。
以房车为中央,数公里内温度显著降低。无形的能量在暗夜中流动。
林雪河踩在一地衣服上,身体被月光包裹镀上一层银白的轮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成年体。
短袖很快就不合身了。他连最后一件都脱掉,光泽流转的发丝转瞬间垂到大腿,直到盖住膝盖才停止生长。
乳臭未干的孩童原地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俊美的青年……裸.体。
俊美又全.裸的青年站在月光下,长发如瀑如美神降临。
小助理惊恐的眼神逐渐痴呆。
“啊,你在这里还是有点麻烦。”
林雪河伸了个懒腰,对着他伸出一根手指,“这样吧,你就把今晚的事忘掉。”
陌生的声调带着奇异魔力贯穿脑海,小助理双眼一闭,倒头就睡。
趁着天上那对奇怪的组合还没飞远到看不见的位置,林雪河说,“折断它的翅膀。”
话音降落的瞬间,体型巨大的猎鹰发出一声凄厉的长鸣,从百米高空直直地往下掉,抓住猎物的利爪却还没有放松。
他在心里衡量了下陆崇的战力,觉得对人类而言这样或许还不够,又加上一句,“让它的利爪和鹰喙都剥落。”
已经替他解决了致命的杀伤力,这样肯定能活下来的吧。
——看着百米高空上流星般坠落的人类,林雪河心中乐观地想道。
坠落的正下方是片生态林,树木和植被可以给一些缓冲。
他饶有兴致地遥望鹰和陆崇一起掉进树林,惊起几只不知名的鸟。被夜风吹得发抖,才想起自己还没穿衣服。
正要进入房车时,小助理身上响起了铃声。他弯腰捡起手机来听,“你还活着吗?”
“……”
陆崇:“等我三分钟。”
林雪河没觉得人类三分钟能跑五公里很奇怪。
更确切地说,他只是不太关心。
春分这气温,天色一晚还是冷如冬夜。他自己回车上找能穿的东西。
陆崇备在车里的私服都是穿过的,他不喜欢。车载小浴室里的浴巾和浴袍也都有使用过的痕迹。柜子里倒是有新的毯子。
他刚把毯子披到身上,陆崇就回来了,还背起晕倒在外面的小助理一起上了车。
“你有仇家呀。”林雪河说。
他上半身裹着那张路易威登的经典印花毯,底色是深棕,包裹雪白的肌肤,显出某种如玉的光泽。
羊绒的柔软质地让他舒服地眯起眼睛,慵懒地斜倚在沙发上像是来度假。
陆崇一身泥土和草腥味,上衣被树枝勾破了好几道,发间还藏着树叶,从头到脚狼狈地站在他面前,头脑混乱。
“……林雪河?”他说。
林雪河挑眉,恍然想起他们还没正式见过面,于是施施然起身。
绒毯从他肩头滑落。他左手扶右胸,身体微微前躬,点头示意,甚至在陆崇面前转了一圈展示自己,才又自然地倚回沙发上。
“你该记住我的样子。”
车坏了,司机也不省人事。陆崇打电话处理完事故现场,也从各种混乱中理清了思绪。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谢了。”
他长这么大时不时都会遇到类似的事,但从天上来的还是第一次遇到。
就算没有林雪河,他自己也会解决掉,但估计会耽误明天的拍摄,没这么快捷方便。
房车里有基础的医疗箱。他拎进酒店房间,对着镜子脱掉上衣,给自己身上的抓痕和刮伤随便涂了点碘酒消毒。
出来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又叫林雪河,“脚伸过来。”
林雪河没骨头似的窝在新的沙发里,闻言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把腿伸直。
他懒得捡衣服给自己铺路,回房车时光脚踩在路边的碎石子上,被划得血痕斑驳。
反正就顺手的事。
陆崇把他的脚搬到自己大腿上,给他也消毒擦药。
靠得太近,曾说过的那种血族特有的气味就又飘进他脑子里。
各种族之间并非画地为牢,人类社会里也常有其他种族出没。人群中擦肩而过,他能最快最清晰辨认出的就是血族。
他从小就能闻到,血族身上都有一种熟透的果实和糜烂花朵混合发酵来的奇怪香味。
奇怪,但是上头,像高度酒精,闻多了会脑壳发昏。
“你人还怪好的呢。”
林雪河很敷衍地赞美了一句,接着礼貌地问,“作为感谢,可以让我咬你拿棉签的那只手吗?”
“……”
陆崇说,“不可以。你把那袋都喝完了?”
“喝完了。”他回来时还特意把空袋子也拿着,给陆崇倒了倒,“看。”
“再挤挤,里面应该还有两滴。”
“我要喝两百。”
“……你喝西北风吧。”陆崇低头摆弄着手机。
他闻言失望地皱起脸,“我救了你诶。”
“就非得喝我的吗?”
陆崇把手机屏幕摆在他眼前,“你喜欢什么味儿的?叫人给你送点血包过来。”
明天拍摄还得出镜,手背上带俩窟窿眼算怎么回事。
他没有领会到林雪河试图咬他的真正意图。嘴上虽然还贫,登入血库的动作却很迅速。
依旧是少数种族论坛的营业范围。里面的血族成员在每个城市都有驻点,专门有贩卖血包的版块,要价不菲。
全部血型,随时补货,甚至还有捐赠人的身高体重年龄介绍,基本覆盖了所有食癖,任君挑选。
很难不让人怀疑他们是在血液站里有内鬼,或者趁夜黑风高的时候到处找人抽血,才能搞到这么多的库存。
“哼。”林雪河使劲点加购那栏的+号,直到库存见底,“我要喝RH阴性。喝十包。”
“……”
夜晚更方便行路。外卖很快送达,用两架无人机吊着保温箱飞进窗子。
林雪河像是真的渴急了,站在窗边喝完一整袋。浓郁的血腥味在房间里蔓延。
陆崇洗漱完在看剧本,不适应地皱了一下鼻子,听见他连打了两声喷嚏,“别站在风口上吹了。”
他到现在还是全.裸裹着毯子的造型,重点部位全靠盖住大部分身体的发丝发光打码。让人不敢直视。
“我这儿没有刚买的衣服,想穿新的明天自己去买两身。”
“可是我没有钱。”
“我卡不是在你那儿吗?”
“嗯?”林雪河语气比他还不解,“那个不是给我回家打车用的吗?”
“……”
陆崇无语地撇嘴,但又拿出另一张黑卡给他。
丝毫没有意识到才认识半天,自己已经给出去两张卡。
“你人真好啊。”林雪河开心地说。
陆崇呵了一声,很有些嫌弃的语调,却连递卡的时候都没转眼看他,耳根微微发热。
“既然变回来了,顺便帮你解决点别的事吧。”
看得出这次他是真的心情很好,收起卡片之后说,“我希望那个欺负你的男人失去他的所有戏份……嗯,干脆让电影里他的那个角色彻底消失好了。”
林雪河说,“但是,我要你记住这件事。”
“别发癫。”陆崇盯着剧本说。
剧本都拍一大半了,这时候忽然除去一个主要角色肯定要大改,得费多少功夫,说破天导演组也不会答应。
“明天你晚点走,离开酒店的时候看着点人。”他对林雪河说,“我房间外面可能有偷拍的。”
干这行就是麻烦,明里暗里到处都有镜头对着,随时都会被埋伏的狗仔偷拍。
要是被拍到从他的房间里走出一个……美人,怎么都说不清楚。
还好下个月就杀青了,等剧组一撤,这地方就不会再被那么多人围着。到时候找个靠谱的司机把他送回家。
想到今晚发生的事,陆崇心里发沉。
或许应该抽空先把这事安排了,早走早好。
反正林雪河跟着他也是危险。
新衣服,新衣服。
血族热爱挥霍的基因代代流传。林雪河满脑子都是愉快的消费,躺在沙发上很快就不说话了。
陆崇没怎么睡好。
天亮时小助理跟往常一样,麻利地跑来按他门铃叫早。
就昨晚的事,他该给些封口费的。一问之下,得到的回答却非常奇怪,“昨晚?昨晚我们不是很早就回来了吗。”
小助理殷勤道,“要说还是陆哥你厉害,提前下班。咱也体验了下久违的八小时睡眠。”
陆崇诧异地听完,又套了几句话,确认他不是装傻,是真的不记得了。
到剧组里之后更奇怪。
昨天他带着小外甥来上班的事已经传开了,见他到片场,还有人来搭话问他林雪河怎么没来。
三言两语间他就发现,昨晚林雪河在这里“童言无忌”的场面,所有人都不记得了。
不仅如此,他们连杨岭这个人的出现都不记得,“杨老师也接这部戏了?”
“不会吧,进组这么久都没见。”
“陆哥你是不是记错了,戏里你哪还有位别的师父啊。”
跟组编剧被他找到,也很困惑,“文姐不就是你的师父吗。”
陆崇翻开剧本,杨岭饰演的角色在每一页都消失得干干净净,戏份跟女主角完美合并。连他曾经亲自拍摄过,台词背得滚熟的那些剧情都通通不见。
所有人的口径都一致。
不可能有如此完美的恶作剧。
他握着陌生的剧本站在原地,环顾四周忙碌的人群,脚底发寒。
第一批进组的演员已经待了快两个月,一个剧组里常驻的工作人员有数百人,加上群演可能会超过千人。林雪河不仅抹除了杨岭的角色戏份,还抹除了所有人在这期间关于杨岭的全部记忆。
就像那个人真的从未来过组里一样。不仅是剧本里的角色消失,连现实中演员存在过的痕迹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直到这时,他才理解了林雪河那句奇怪的“但是”。
林雪河早就知道“彻底消失”的后果是什么。如果没有附加一句条件让他承情,此时此刻,恐怕连他都会忘记杨岭曾经进过组的事实。
那项恐怖的伴生能力竟能直接改变客观事实。
只要轻飘飘的一句话。
简直就像是——
神的口谕。
林雪河在奢侈品店里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
由于他打着伞裹着毯子穿着拖鞋出场的造型过分前卫,以及自身形象条件过硬,刚走进商场,就被各家导购当成目标客户争取。
尤其是在拿出陆崇的卡之后。他被请进高级vip休息厅,有点心吃有茶喝,还有一列模特穿上当季新品在他眼前走秀,任君挑选。
简直就和在家里的时候一样。
然而这是“外面”,是他终于踏入的真实世界。每当想到这一点,他的购物欲就被刺激得更旺盛一分。不仅买了当季的大衣皮衣夹克衬衫西裤腰带袖口,还买了各种款式的帽子来搭配。连几个月后的高级成衣定制都爽快签单。
刷别人的卡超开心的。如果不是审美有讲究,他能把自己穿成一棵圣诞树。
他换了件黑色刺绣羊毛圆领衫,外披一件休闲西装外套,风流倜傥贵公子的气派立刻便被衬了出来。
衣服一穿整齐,那张俊俏绝佳的脸蛋便更加抢眼。店里的导购脚步前后不离地跟着,说话间都忍不住地在往他脸上瞄。
“你皮肤真好哇,真的好细好白哦,像从来没有见过阳光一样。”
“当然啦,”林雪河说,“因为我是吸血鬼嘛。”
大家都当成冷笑话,很捧场地哈哈大笑。
他没觉得哪里可乐,倒是有点被吵到,就起身往下一家走,逛来逛去,日暮时才意犹未尽地回酒店休息。
晚上收工回酒店,陆崇进门,差点被随地堆放的购物袋绊倒。
仿佛穿进《了不起的盖茨比》拍摄现场。各大奢侈品门店的手袋占满了茶几和餐桌,都找不着地方放了,剩下的一半只好堆在地上。
陆崇平淡地瞥了一眼,抬腿跨过满地奢靡的障碍,“都买了什么?”
“漂亮的东西。”林雪河美滋滋道。
他买了新的抱枕,用起来比酒店的舒服许多。还有新的水晶杯,正好用来装他新买的红酒,配上奶酪和火腿。
倒是很会享受。酒已经醒好了,带着一点果木清香,陆崇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
回来的路上,他让助理去查了杨岭的消息,几通电话后确认人现在没什么事。没接到戏,只好在家逗逗孙子。
他几句话讲明了今天在剧组的见闻,摇晃酒杯,心情有些复杂,“这样或会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别人的命运和我有什么关系?”林雪河并不意外,懒散地躺在沙发上,淡金色双瞳望着他。
“只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就好了。”
陆崇没有说话。
他其实没有什么资格质问,毕竟林雪河这么做是在替他出头。他反而要去怪罪,就显得矫情又莫名其妙。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圣父体质。
但心情还是很微妙。
大概还是因为在剧组受到的冲击,发现这样不可思议的事居然只是一句话造成的。漫画里才看过的“言灵”居然真实存在。
又或者是因为,血族和人类的价值观确实不一样。
林雪河不懂他为什么蔫巴成这样。
毕竟从小到大接触的都是血族,不了解人类的脑袋瓜怎么运转也很正常。
他对自己向来宽容。难得今天心情好,起身从最近的购物袋里拿出一样,递给陆崇,“喏,给你买的。”
陆崇意外地接过,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印着大logo的丝绸领带,“真是给我买的?”
他平时很少穿正装,出席活动也不会穿戴明显的logo,毕竟接商务合作会有忌讳。
“一开始不是。”林雪河说,“不过想想我以后应该也不会戴。给你用正好。”
“……”
陆崇撇嘴,“刷我的卡送我东西,真大气啊。”
“不客气。”他笑盈盈道。
他只是喜欢买些五花八门的漂亮东西,实际上自己穿衣服还是会选简单款式。
他坐直身体抻懒腰,顺手从脑后抽出一支骨瓷发簪,挑起那根领带看了看,“现在再看又觉得还是漂亮的……唉,话都说出口了,还是送给你吧。”
他刚刚一副被逛街耗尽力气的样子软倒在沙发上,后脑勺被压得严严实实。陆崇这时才发现他剪了头发。
昨晚盖住膝盖的离谱长度已经被剪成了过肩的狼尾,上层的碎发自然垂落,下层长发则被簪住。
那支骨瓷发簪通体都是奶白色,直线型没什么特殊装饰,只有簪头雕刻了一只镂空的蝴蝶。造型看起来有些妖异,“你喜欢蝴蝶?”
林雪河不假思索道,“最讨厌的虫子。”
“那你还把它戴在头上?”
“可是这根簪子很好看啊。”
“……”
“店里的人说,它是用动物的骨灰烧的。”
林雪河指腹划过尖尖的簪尾,漫不经心道,“如果是用几万只蝴蝶的骨灰烧出来的就好了。”
“那你还真是讨厌蝴蝶。”陆崇说。
他原先的头发太长了,即使只盘一半也很重,是在家里闲着无聊才留那么长的。现在为了戴漂亮簪子,临时决定剪掉。
一句又一句,全都是陆崇想不到的神奇逻辑。
“我今天下午逛街,还抽空想了另一个问题。”林雪河说。
他对昨天试图通过咬痕契约陆崇,然而以失败告终的行动还耿耿于怀。
身为血族的獠牙居然咬不破人类的皮肤,这严重不符合他的认知。
明明咬过的同族都说,人类的皮肤像葡萄皮一样柔软,血液像流动的美酒一样香甜。
眼下的情况跟书上说的完全不一样。
排除各种不可能因素,他问陆崇,“所以有没有可能,其实你不是人?”
“……”
从百米高空自由落体只受了点皮外伤,三分钟能跑五公里回来还不带大喘气,都没让他对陆崇的身份产生疑惑。到了挑战自尊心的时刻,他才开始真正对这个人类产生关心。
本质上还是因为他接受不了这种打击——
活了二十年才发现自己竟是个无法自主进食的吸血鬼,这合理吗?
不行,不可以是这样。
他不可能存在这种缺陷,问题一定出在食物身上。
陆崇没看他,“给你机会不中用,还怪别人。”
“那你知不知道,血族为什么选择和你的家族联姻。”林雪河说,“或许你的家族被选中,是有特殊的原因。”比如皮肤特别厚之类的。
陆崇倒是真的回忆起来。
除了小时候去参加过林氏家主的换任仪式,在那里经受了惨无人道的霸凌之后,他没有再跟血族近距离接触过,“没有。我从来没被血族咬过。”
爱心献血车倒是上过几回。不知道他捐献的血究竟是真的输送给了有需要的人,还是被偷偷倒卖给了设点的血族。
“那我们小时候从没见过吗?”林雪河继续问,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特殊紧绷感。
“你家里的大人也从没对你提起过我的名字……或者我在哪里生活?毕竟我们可是联姻对象。”
“没有。”陆崇肯定地说。“如果见过你,我当然会记得。”
即使在血族里,长成林雪河这样的也不多。
再说他是高考前才知道要跟血族联姻的,之前跟家里人压根没聊过这个话题。
林雪河这个名字,他昨天才第一次看到。
林雪河意味不明地叹了一声气。
如果不是刻意隐瞒得非常好,那么陆崇知道的或许比他还少。
“你有那么夸张又好用的伴生能力,为家族做点别的事应该也能有贡献吧。”陆崇浅啜了口红酒,后味酸涩。不知不觉跟他聊起天来。
“他们就不能指望你点别的?怎么就整天盯着联不联姻的啊。”
陆崇也不是傻子。
想要什么一句话就能完成,翻遍漫画都找不出比这更方便的能力了。
有这能力,他真想要钱的话,多少钱弄不到啊。还用得着跑来逼婚?多此一举。
再说,他们俩年纪差不多,都是大有可为的时候。就算不是跟血族,陆崇也从没想过这么早就开始筹划自己的婚姻。他感觉现在的年轻人应该都是这样。
除了眼前这位。
“我的伴生能力哪里好啦。”林雪河说,“小时候大家都不愿意陪我玩,怕不小心惹到我生气会被我报复。家主怕我闯祸,连门都不让我出。今天我还是第一次逛街呢。”
他语气淡淡的。陆崇判断不出是真话还是信口胡诌,“怎么跟我想的不一样。你有这么大本事,他们都应该跪下来求你赐福才对吧。”
林雪河笑了一下,“可我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啊。”
他嘴角弯起来,眼睛却是冷的。
陆崇细心地从中看出些难过的影子。感觉自己的玩笑话可能讲歪了,还是歪到了某些不该提的伤心之处上。俗称哪壶不开提哪壶。
人家就是在家里憋久了,想出来逛逛街,本来挺高兴的。
陆崇觉得自己扫兴,绞尽脑汁想有什么能挽回气氛的话题。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便先听见一句询问,“那现在呢,你也觉得我可怕吗?”
“你会怕我吗?”林雪河问他。
陆崇莫名感到紧张。
直觉告诉他这是个重要的问题,可能会影响人生的那种。必须得好好回答,“现在?害怕倒不至于……”
他顿了一下,实话实说,“不过我觉得你挑红酒的品味不太行。”
林雪河一怔,像是听到什么有趣的话,眼底的笑意终于真切起来。
“你真可爱。我都有点喜欢你了。”
什么喜不喜欢的……这种话也可以随便说出口,果然是阴险狡诈的血族!真会笼络人心。
陆崇假装没听见,没被影响到,什么都没有,“你睡觉吧,新剧本我还要再读几遍。”
因为杨岭角色消失,故事很多地方都发生了变化。今天在剧组他靠着速记的本事临时抱佛脚,加上没有了那故意挑刺抢戏的老前辈,终归没太拖累拍摄进度。
等他熟记了新剧本,以后的拍摄会比原先更顺利。
林雪河点点头,瘫回沙发上没再说话。
血族的睡眠周期跟人类不同,找个避光的棺材躺进去能一次性睡够一个月的量,以便接下来的猎食期能够集中精神。
他也是提前在特制的保温舱里睡够了才出门的,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不睡觉也不会困。
再加上他们的种族特性,惧光怕热,本就更适合昼伏夜出。夜晚会让他的精神更活跃。
也只有精神而已。
逛了一下午,累得全身都疼,他躺一会儿就翻一次身,叹一口气。
陆崇坐在对面沙发上给剧本做标注,听他这动静都快听出来规律了,“睡不着?”
“嗯。”林雪河把脸埋在两只抱枕的空隙之间,虚弱地说,“不喜欢走路。我很久没有走过这么多路了。”
他都有点想念家里的保温舱了,想回去吸氧。
陆崇说,“你昨天脚才划伤,走那么久当然会痛。”
逛街兴奋的时候哪里会注意到痛。
他想了想,又说,“对了,今天在店里遇到一对年轻的情侣,还听到他们聊天,说是好像已经订婚了,特意一起逛街的。那个男人好绅士,连一只购物袋都不让自己的伴侣提。”
“真好啊。”他由衷地感叹。
陆崇:“……”
点谁呢在这。
但他看上去真的很累。像没出过远门的小孩太兴奋掌握不好分寸,一下子把自己玩得筋疲力尽。
陆崇转了转笔,悄没声息地斜着身子看他露出毯子外的脚。那么浅的小伤口到现在还没完全愈合,留着深深浅浅的红痕。
“未婚夫。”他忽然开口,把陆崇吓一跳。
好像后脑勺长了眼睛,他都不用抬头就发现陆崇的注视,趴在抱枕里可怜兮兮地说,“你能帮我把喝的拿过来吗?”
差一点就想说让他去床上睡了。
陆崇觉得自己还是太善良,才会被这邪恶的血族钻空子。
但没办法,谁让他就是这么好心呢。
就当是日行一善。陆崇放下剧本,去冰箱里拿了袋血浆,还没拆开就又听见他说,“我还想要用吸管喝。”
“……”
陆崇又给他插上吸管,“起来喝。”
他挣扎着坐起来,慢吞吞地双手接过。陆崇松开手刚要后退,看见他捧着血浆,仰起脸笑了一下。“谢谢你喔。”
那双眼睛像金色的旋涡,直视时总是能让人慌神,硬控两秒起步。
陆崇被地毯绊了一跤,狼狈地收回视线,佯装不耐烦道,“赶紧喝完睡觉,别再吵我了。”
小孩子才会有这么多语气词。他变回成年形态之后还是用同样的语气说话,撒娇的意味更浓了。
至少在陆崇听起来是这样的。
感觉他这性格,就是个被宠坏的小少爷,哪怕逃难也要人伺候着。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放心把他自己撵出来的。
陆崇转身去洗手间,用冷水拍了拍脸。
别操心别人了,多想想自己。
还好,被林雪河改变的新剧本也保持着编剧原本的水平。要是弄巧成拙改成个烂片,他都不想继续演了。万一哪天再见到他.妈,说起来这个出道作品他都没脸交待。
这第一部 戏,是他面试了大半年才争取到的角色。
大概富二代勇闯娱乐圈的光环是好用,导演看他时也会多一层考量。但他不会因为与生俱来的优势,就否定自己的努力。
该跑的面试一个都没少,要考的科目全都拿第一名。通宵备戏减少ng次数,哪怕继续被前辈欺负他也会收着脾气。
他要循着母亲当初走过的路走一遍,或许就能明白,她为什么会选择离开。
林雪河闭着眼休息,也听到他一整晚都没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