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联姻对象竟是小吸血鬼—— by归荼
归荼  发于:2024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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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河出身血族,却先天孱弱,被关在保温舱里养了二十年才得以重见天日。
家族告诉他,只要他把联姻的人类未婚夫吃定,就能在外面吃喝玩乐享受自由生活。
林雪河躺在酒店的大床上,默默舔舐獠牙。
迎接新生活的第一步,他要把未婚夫咬得服服帖帖。
陆崇成年时得知,自己的家族有世代与吸血鬼家族联姻的规矩,无语之下离家出走,独自闯荡娱乐圈。
一夜拍戏收工,回到酒店,没想到家里直接把人……不,把鬼送到了他床上。
“你就是我的未婚夫吧。”
三岁小孩身高还没他腿长,抱着他的脖子用小乳牙卖力地咬:“我啃我啃我啃啃啃啃啃。”
陆崇:“……”
未婚夫?
被迫带娃。
面对偷拍的镜头,陆崇一手举起小孩坐在肩上,一手拎着装满零食的超大购物袋,冷脸道,“亲戚家的孩子,过来玩几天。”
同居后。
冰肌雪肤的美人足尖踩着他肩膀轻晃,银白长发如月光铺落,淡红的眼眸餍足又无辜。
陆崇半跪在床边,松开手,露出颈侧渗血的咬痕。
“再喝一口,宝宝。”
白切黑机灵鬼大美人受×纯情男大真香恋爱脑攻
设定是喝到血才能恢复成年人状态的神奇血族
下一本预收
《和前男友在恋综相遇后》
为了十万块奖金,夏宁参加了一档同性恋爱综艺。
这节目已经做了好几季,为了应对收视疲软,规则全新改版,节目组在嘉宾里混入了一位“X”。
X的真实身份为赏金狼人,为拿奖金封心锁爱,只搅浑水不搞对象。最终投票时没被揭穿身份,就能一人独吞十万奖金。
作为X,夏宁从一开始就给自己立好了人设,宣称为了走出前任阴影才来。只是谁都看得出他心里还放不下,平时开口闭口总提,偶尔睡前还撒几滴眼泪。
其他嘉宾同情他,怜爱他。节目过半,不仅没有人怀疑他是X,连不必要的桃花都不来找他——谁会愿意跟一个一直放不下前任的人谈恋爱呢?
他把自己隐藏得滴水不漏,眼看就能美美混到收官独吞奖金时,最后一位男嘉宾登场了。
官方介绍里,这位压轴大佬白手起家,年纪轻轻坐拥亿万资产。最重要的是一张脸帅绝人寰,一亮相便吸引了全场的注意。
唯独夏宁望着多年未见的真.前任,笑容僵在脸上。
完犊子,怎么还真把前男友召唤来了。
后来节目翻新收视大爆,吃瓜观众们细数这对相处中的蛛丝马迹,磕糖无数。
两人高中时期身穿校服在路上牵手的照片也随之在全网曝光,和近日狗仔偷拍的牵手逛街照p在一起。
时光荏苒,身边的人终究还是他。
岳慎转发微博:“听说他在节目上总提我。”
“所以我为他而来。”
不是正经恋综,直接从节目上两人相遇开始写
少年情侣破镜重圆,猛吃回头草
内容标签:年下幻想空间娱乐圈血族甜文 轻松
主角视角林雪河互动陆崇
其它:下一本开《和前男友在恋综相遇后》
一句话简介:结婚!!(破音
立意:爱与希望战胜一切困难

恰好是春分那天。
天晴得不错。赶上了节气,组里女主角的老公来探班,放话请全组一起吃饺子。
中午片场里乱哄哄的。几个场务忙里偷闲,聚在一起边吃边聊八卦,“姐夫哥这么急慌慌地来探班,宣示主权?这个月都来好几趟了。”
“正常,毕竟最近年下姐弟恋吃香得很。”
场务大姐说,“陆崇那条件确实好,要身材有身材,要颜值有颜值,我看人品也不错,哪个姐姐不喜欢?”
“还要家世有家世呢。”场务小哥嫌弃道,“扯什么人品,你就喜欢人家是富家少爷吧。”
陆崇,央影表演专业大二,将满二十岁,是圈内公认的星二代和富二代结合体。
二十年前,他的生母荣获影后,次年便激流勇退,嫁入豪门。二十年后子承母业,他也考进了表演系,目前正在拍摄人生中的第一部 电影。
这是一部悬疑类刑侦片,陆崇饰演初出茅庐的新人警察。作为组里的男一号,他搭档的女主角文暖是位年逾四十的实力大花。
青春男大和熟女姐姐演对手戏,的确容易擦出火花。
“到底是富少啊,出道就当男主角。也不知道他家里往这里头扔了多少钱。”场务小哥接着阴阳怪气,“咱就是没那个命呗。”
“人家亲爹老子有钱愿意给孩子花,你酸什么酸。”
场务大姐快人快语,“实在眼红想要爹就去认个干的,把屁股练翘点。投胎都已经指望不上了,还不赶快靠自己努力?”
“……”
旁边几个听闲话的小姑娘都在忍笑。他脸上挂不住,说了句老女人嘴真毒就端着吃的灰溜溜地走开。
大姐压根不把他放在眼里,继续聊八卦,“话又说回来,文姐家里那位也算是姐弟恋,难怪这么防着陆崇。当初要不是他着急入赘,文姐能这么早结婚?说不定事业比现在发展得还好。”
“现在女强男弱挺流行的。”有个小姑娘说,“他请我们吃饺子,人应该也不错吧?”
“唉,你还是太年轻了孩子。”
场务大姐啧啧摇头,随口一句就是耐人寻味的内部消息,“老男人只会嘴上功夫,随便说说招揽人心而已。这过节气的加餐是陆崇让人去准备的,估计晚上还会有红包。”
剧组拍摄已经快两个月,为人处世里多少能看出些东西。
陆崇在组里大部分时间都在钻研剧本,和导演前辈学习,虽然话不多,但对每个人都客气礼貌,没什么少爷脾气。
更重要的是,打他进组以来,各种水果零食下午茶宵夜不断,节假日和辛苦费都发了好几轮红包,大群里按人头发,出手十分阔绰。
毕竟吃人嘴短,收红包手软,大家聊到他时就都愿意帮着多说几句好话。
“闯荡娱乐圈还得看真少爷。”
感慨声里八卦告一段落。场务姑娘忽然发现,“你们看那边,那是谁家的孩子?”
大家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有个戴着浅色宽檐贝雷帽的小孩,独自坐在棚里的器材箱上。帽檐的阴影几乎把他整张脸都笼罩住了,垂落的脚甚至够不着地面。
察觉到她们的目光,那孩子抬起头来。一张属于小天使的瓷白脸蛋,露出天真无害的笑容。
他跳下器材箱,抱起巨大的花束走过来,用甜美的嗓音打招呼,“姐姐们好。”
不过三四岁的年纪。他穿着一身质感上乘的浅蓝牛仔衣套装,头发全部收进帽子里,更显得脸盘小巧。怀里抱着花艺师精心搭配过的紫罗兰和雪山玫瑰,芳香四溢的一大束。
稍微少几朵也不明显。
林雪河用短小的手指抓住玫瑰抽出来,一支支送出去,惹得几个女孩心花怒放。
“小脸蛋真精致。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呀宝宝,是跟谁来的?”
“是不是电影里演人质的特约小演员啊,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啦?”
“你的瞳色是天生的吗?”
问题应接不暇。林雪河送完了花,淡金色的眼睛微微眯起,“是美瞳,妈妈说这样漂亮。”
收到花的人们都被哄得很高兴,并没有发现他漠视大部分话,只回答了最后一个问题。
“这么小就戴美瞳,会不会伤眼睛?会不会不舒服呀。”
“不会。我喜欢漂亮。”
跟漂亮宝宝说话,连泼辣的场务大姐都把嗓音夹得亲切许多,“那你是跟谁来的剧组呢,大人怎么不在身边?”
“我是来找陆崇的。”他脆生生地回答。
这回答令人意外。
不过他语气虽然稚嫩,却不像是来追星的,仿佛真的有些关系。难道是亲戚?
涉及话题人物,大家都更关心起来,“你还认识陆崇呀,他是你的什么人?”
好问题。
林雪河说,“他是我未来的老公。”
众人面面相觑,心照不宣地大笑,因为顺理成章地想到,“这话是从你妈妈口中听来的吧?小孩子不要学大人说话。”
“你家长也真是不小心,来剧组追星把孩子都带丢了。快去找人问问。”
林雪河没有解释,更没有反驳,顺势又问,“那姐姐可以带我去找他的房间吗?我妈妈喜欢他,可能就在那里。”
“这可不行,再说主演也不住在片场啊。”场务大姐说,“不过我可以带你去他的保姆车,车停在哪儿我还是知道的。”
林雪河乖巧地点头,露出笑脸,“谢谢姐姐。”
一声声姐姐把大人喊得迷失自我。场务大姐甚至把导演的小马扎都搬来了,给他坐着等,“不要乱跑哦,姐姐忙一阵子过来看你。”
“好。”林雪河顺从地坐在小马扎上,仰着脸和她道别,“姐姐辛苦了,再见。”
短暂的休息后,片场又忙碌起来。
林雪河双腿并拢手放在膝盖上,挺直腰板坐得很端正。远远看去,旁边放在地上的花束跟他体积差不多大。小大人的模样有种严肃的可爱。
严肃片刻,他手腕上的小学生必备款电话手表响了起来。
[Bug:还没到吗小河?定位显示你离酒店还有十公里距离。帮你复制的房卡用上了没?]
四下无人。林雪河环顾一周,童真的表情渐渐冷淡,低头回复。
[River:到了。房卡能用得上,只是我还没找到他的房间。]
[River:他们听说陆崇在片场,就把我也扔在片场了。哼。]
[Bug:啊怎么这样,要不要我派个车过去,送你到他住的酒店?]
[River:不用。我坐陆崇的车走。]
手表上方弹出一小块光屏。等人的功夫,林雪河把陆崇的资料又看了一遍。
在剧组听到的议论暂时让他感到满意。毕竟都是夸他未婚夫的话,跟他在资料里看过的也都能对应上。
在家里宅了这么多年才有机会出门,他唯一的目的,就是找到这个胆敢拒绝婚约的人类,狠狠拿下,逮回去结婚。
林雪河认为这并不困难。
他不是普通人类。出身血族,他有足够的种族优势,只要在陆崇身上留下一个咬痕,就能形成契约关系。
以血液为媒介。在咬痕消失之前,被血族契约的人类都会全身心地献上自我,家族中将其称为血仆。
虽然被逃婚是有点生气,但他并没有打算把自己的未婚夫当成仆人使唤。
他和别的血族不一样。
他会善待陆崇——只要这位未婚夫乖乖听话。
前一晚熬大夜拍摄,连上半个白天才把最关键的几场戏过了。
难得天亮时收工。陆崇臭着脸大步往房车走,只想快回酒店补觉。
他身高近一米九,穿着深蓝新式刑警制服,定制得极其合身,被布料包裹的肌肉形状轮廓隐现。即使每颗纽扣都系得一丝不苟,还是把禁欲制服穿成了行走的荷尔蒙炸弹。
然而他表情冷漠,快步走近时有种乌云压顶的紧迫感。
换句话说,感觉杀气很重。
林雪河警觉地抬头,只模糊地看到一个下巴,就被抓着后颈拎了起来。
“这谁家的小孩?”陆崇揪着他说。
小助理说,“不知道啊,没看见大人。”
剧组分AB场同时拍摄,他们刚从另一边的B组收工回来,没听说有丢孩子的。
陆崇冷声说,“那先带我车上了,免得再丢。”
林雪河双脚腾空,扑腾了两下就停止挣扎,只仰头看着他。
这就是他的未婚夫?
比想象中……大。
“哦哦,好。”小助理知道他为工作上的事不高兴,连忙拉开车门,“陆哥你先休息,吃的喝的车上都备着呢。我去找制片再说一声,半小时后出发回酒店。”
林雪河来不及说任何话,就被他拎上了车,随手放在厨房料理台上。
车门关上的瞬间,寒光闪现。
林雪河偏了下头,一柄蝴蝶/刀从颈侧穿过,嵌入他身后的车载冰箱。
“别装了。”
杀人般的视线凝在他身上。陆崇封住车内走道,手中转开另一把刀刃,睨他的眼神冰冷又凌厉,“你们血族不是向来看不起人类吗,跑到这种地方做什么?”
林雪河眨了一下眼睛。
不知是否错觉,身后的冰箱门有电流滋啦作响。他后知后觉自己应该感到惊吓,于是肩膀一抖,学着人的样子拍了拍胸口。
肉眼可见的生疏。但手短脚短,再矫情的动作做起来都很可爱。
陆崇嗤笑一声,不为所动,“说你的目的,谁派你来的。”
“你怎么知道我是血族?”林雪河没有回答他任何问题,自顾自地说,“我都没有自我介绍呢。”
陆崇说,“不用介绍。你们身上都有股恶心的血腥味。”
他低头嗅了嗅手腕,确认出门前挑的是自己最爱的香水,香味还没有散完,“你闻……”
他举起胳膊,往前倾了倾身体,试图证明自己并不令人作呕。
陆崇皱起眉头,指间刃飞速旋转,闪现到他眼前。
“离我远点。”
林雪河被迫向后仰了些,淡金色的双眸从帽檐阴影下显现出来。
车内过道狭小,陆崇臂展又够长,冰凉的刀刃贴着他脖颈细嫩的肌肤,躲无可躲。
那双紧盯着他的漆黑眼珠里满是戒备。似乎明白了什么,他语气轻柔得堪称诡异,“别怕。”
就像在他眼里,此刻威胁与被威胁的角色是对调的。
他的手换了个方向,冰凉的指尖轻轻抚摸陆崇的脸,用孩童天真稚嫩的嗓音安慰。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

厚重的窗帘猛地被拉开,正午的日光透过窗帘直射进来。
林卡西蜷在地毯上睡得正香,迷糊中听见有人闯入,紧接着就在剧痛中发出一声惨叫。
笼罩在光里的手背上冒起了烟,皮肤血肉迅速被阳光腐蚀脱落。她打了个滚,躲进阴影里,“家,家主?我老,师不在。”
林氏家主听到这话,怒火几乎要把胡子烧着,一脚踹翻占卜桌,“你们长本事了?长胆子了!怎么想的敢越过我把他放出去?林雪河呢,我问你林雪河去哪了!”
“……”
林卡西龇牙咧嘴地拉起长袍,裹住晒伤的手背,偷偷捡回滚落的水晶球。还好没有摔坏。
金红的瞳孔在燃烧。林氏家主居高临下地对她发出怒吼,“马上给那个混蛋打电话,把人给我找回来!”
被黑暗包裹的皮肉缓慢愈合。林卡西感到不那么痛了,才抬起头说,“老师去挪,威旅游了,手机没带。”
“好,好好好,干完坏事就跑路,留下你当替罪羊是吧!”虽然来的路上已经有所预料,亲耳听到还是让人火大。
“我说过,没有我本人的特批,林雪河绝不能离开这栋房子。协助他的人一同视为违抗者逐出家族!是谁给你们的勇气无视我的命令?”
林卡西说,“没,没有啊……他,有啊。”
“……”
“我是说,没无视您。有特批令。他拿给老,师看过。”
林卡西慢吞吞地站起身,从背后的书橱里取出一张印刷精美的仿古纸。
上面用潇洒豪放的手写体,一行行写得很清楚:
[特遣林雪河外出行动,期限不定。至少在和陆崇达成联姻意向后,才允许其返回家宅,筹备婚礼事宜。]
林氏家主对那手写体再熟悉不过,分明就是他自己的笔迹。纸张材质跟他办公室抽屉里的一模一样,连落款和私章都货真价实。
但很显然,他并没有发过这么荒唐的解禁足令,甚至被气得有点想笑了,“哈,联姻,他要去跟陆氏的孩子结婚?他去联姻?他??”
“是的。”
林卡西把占卜桌扶起来,水晶球原位放稳,又从巨大的袍兜里拿出手机点了几下,光屏投射在暗墙上,“请看大屏幕。”
林氏家主:“……”
一封手写信被投影在墙面,同时出现的还有作者声情并茂的旁白。
“亲爱的家主,当您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踏上了前往北欧的旅程。”
林氏家主:“……”
“如您所知,我的伴生能力是[记忆建筑师]。在雪河的要求下,我将家族联姻的始末构建在他的自我意识里,令他对此身份深信不疑。”
“记忆修改是他的个人要求,并不违反您的禁足令。在他获取您的特批之后,我允许他出门自由活动,同样不违反任何命令。不要因为生气就克扣我的旅行经费呦,么么哒。”
林氏家主:“……林!礼!”
光屏里的声音在“正经说事儿”和“皮一下不会死”之间反复跳跃。
“我深深地明白您的顾虑。但同时,所有血族都知道,伴生能力存在副作用,效力越大,越容易被反噬。尤其是他,”声音顿了一下,“雪河是知道轻重的。”
“即使只为了自己着想,他也不会轻易扰乱秩序。家主您请放心呢。”
“最后,旅行结束后我会像以往那样,给您带回最特别的礼物。会是什么有趣的东西呢?尽情期待吧,么么。”
“……”
视频结束了。林氏家主的耐心也到了尽头,按着额头跳动的青筋冷笑,“知道轻重?那孩子一件好事都没干过。”
从第一次看《动物世界》纪录片,就用一句“讨厌黑背短尾狐”让这个种群在地球上彻底消失开始,林雪河的禁足令永远都不该解开。
心性不定,又拥有强大的力量,是绝对的不稳定因素。他长到现在这么大还没毁灭地球,全靠着力量反噬的约束。
“家主不,用太担心。”林卡西低头继续点着手机。
被那样一位老师一手带大,或者说一手磨练长大,她常常淡定得不像个十三岁的少女,“我已经问,过水晶了。”
她的伴生能力是[预占],占卜的正确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相对于她的年龄而言,已经是相当有天赋。
林氏家主也知道这点,语气放缓了些,“你问了什么问题?”
“关于林雪河此次出行对家族产生的影响是利是弊。”
她像是在背自己的硕士毕业论文题目,提到占卜就一点都不结巴了,“我用光力量连续占卜三次,结果都是有利的。”
“当时不仅请了老师在旁边亲眼见证,还用四个机位的摄像机全程录制保存,刚刚已经发到了您的邮箱里。三倍速播放可以在两个小时内看完,但有可能会错过老师背着手对镜头比心的动作。”
她公平公正地说着公道话,“那是特意给您看的,错过了有点可惜。所以老师吩咐我一定要在您看之前如实提醒。”
“……”还没被气晕过去,全靠“是有利的”这一句支撑着。
“你们最好不是在合伙包庇他。”
开回酒店的房车里,陆崇久违地往家里打电话。
林雪河依然坐在厨房料理台上,看着他打电话,一只手掐着水槽里的花朵。揉捏花瓣的汁水染湿了指尖,有点黏糊糊的。
十分钟前,陆崇扯开他的手,说了句“干什么?这是你能摸的么”让他不是很高兴。
不过在他自我介绍并讲明婚约后,陆崇看起来比他还不高兴。他心情就好了些。
小助理开车前发现这一大束被落下的鲜花,并及时拿了进来。
陆崇打电话时看着他摆弄“给未婚夫的见面礼”,顿时更闹心了。
“你们到底是有什么毛病啊。”
电话一接通,他脾气就有点控制不住了,“年纪大脑子不好使了?把这么个小孩送到我这来,是打算给我当童养媳养吗?”
“什么童养媳……”陆明灯怔了一下,欣喜道,“是林家的小姑娘到你那了?诶呦好!那你好好保护人家,可别让人家受欺负。”
“……”
陆崇真搞不懂他爸。这窝囊语气数十年如一日,哪怕是被儿子骂也不会发火,好像从来只听自己愿意听的。
“乖儿子,这是祖上定的规矩,一定要守住的。不然你闯荡娱乐圈失败回来都没有家业可以继承,多惨啊。”
陆明灯哽咽了一下,故技重施开始煽情,“你知道的,你从小就没有了妈妈……”
“那也不代表我就喜欢给人当妈。”陆崇无语道。“你要不要过来看看这孩子什么样啊,断奶了吗就给我送来。”
联姻这事自古就有,不仅跨家族,还能跨种族。
其实公众说他富二代是委屈了他家。在数不清多少代之前,陆家祖先就和血族定下契约,血族会贡献出特殊的伴生能力,为陆家解决各种明面上不好解决的问题,延续富贵。
而作为回馈,陆家将积累的财富与血族分享。换言之就是上供,交保护费。
为了维持这种契约关系,陆家和血族的联姻也要一代代延续。这一代,就轮到姓林的和他家联姻了。
高考结束他听说了这等封建糟粕,气得离家出走,到现在都没回去过。就这,居然也躲不过被逼婚的命运。
“说什么胡话呢你。”
陆明灯总算听到重点,心疼道,“应该只是长相显小吧?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爸爸为你选的未婚妻当然是跟你年龄差不多的,怎么会让你玷污未成年少女呢?咱们家虽然下头有鬼护着有几个钱,但还是要遵纪守法的。”
“……”
林雪河一直在观察他,对他的表情变化很感兴趣,“你们在议论我吗?你的脸色好奇怪。”
陆崇立刻收敛情绪,面无表情地挂掉了电话。
“你好像真的不喜欢我。”他得出这个结论,充满遗憾地叹了口气,从料理台上跳了下来。
贝雷帽十分不小心地蹭到橱柜,被带歪了。他顺手摘掉帽子,银白长发顺滑地倾泻而下,发尾在空气中划过,月光般铺满后背。
陆崇愣了一下。
趁这晃神的瞬间,林雪河用背在身后的另一只手,悄悄收起了那柄蝴蝶/刀。
“还是说……你讨厌血族吗?”他把碎发别在耳后,完成整理发丝的假动作,顺便猜出了未婚夫拒绝联姻的原因,“有血族的成员曾经伤害过你?”
“管那么多呢你。”陆崇不仅拒绝联姻,还拒绝谈心,不耐烦道,“我跟你一个黄……白毛丫头说这些干什么。”
他欲言又止,露出委屈的表情,小声地为自己申辩,“是银白色。”
“……”
陆崇无情道,“把刀交出来。”
“唉。”林雪河眼中飞快地闪过一丝不悦,但面上可爱的表情并没有受到影响,从善如流地交出了窝藏未果的利器。
“对了,我今年二十岁,比你大一点点。”他看着陆崇,甜甜地说,“你可以叫我哥哥。”
陆崇干噎了一口空气。
感觉这桩婚事的离谱程度又有所提升。
但这是血族,奇形怪状的血族。在这个种族里,每只吸血鬼从出生起就会拥有一项特殊的伴生能力。
或许里面都已经有男的进化出生孩子的能力了。没必要大惊小怪的。
他心里这么想着,视线还是不受控制地落在林雪河身上。
见面以来,他第一次表现出敌意和防备以外的好奇心,仿佛在看什么神奇物种,“你?男的?你确定?裤子脱了我看看。”
“……”
未婚夫耍流氓的时候,应该有什么样的反应?
林雪河稍加思索,恰到好处地脸红起来。
“不可以的。”他的回答是充满教科书式的男德口味。
“要先结婚,之后才能给你看。”

原本只是嘴贱,没想到他回答得这么端庄。一时间给陆崇整不会了,汗毛直立,“你能不能别用这种立牌坊的语气说话,很诡异。”
“什么是立牌坊?”林雪河不解地歪了一下脑袋。
“也别装可爱,”陆崇说,“没用。”
他早就对这个传说中古老又神秘的种族祛魅了。
八岁时他跟陆明灯去林氏庄园参加酒会,当天有好几家姓氏的血族都受邀在列。
那时他是全场唯一一个人类小孩,尚不明白“血族”是什么。趁大人谈事情,他自己转到后花园去玩,望见一座黑色的高塔。
他莫名想上去看看,但塔身上没有任何可以攀爬的支撑点,就在草坪四周找能利用的工具。
正在他想办法时,高塔之上的窗子被推开了,里面似乎有人听见动静,探身出来,倚着窗台向下看。
那人有一头月光般的银白长发,柔软的发丝顺着动作被风吹拂。怪他当时年幼,没见过世面,直接看傻眼。
午宴上吃猛了,看见现实版长发公主了。
可惜阳光刺目,他仰着头看不清那么远的脸庞,只能确定公主一直没说话。
彼时他还是个内向害羞的小男生。双方沉默了很久,他刚要鼓起勇气喊一声,公主忽然进了房间。
紧接着,一只银白蝴蝶飞了出来,半空里翩翩起舞。他试探着伸出手,蝴蝶优雅地降落在他手背上。
被公主选中的心情,谁懂。
那是他二十年人生里最接近初恋的时刻。懵懂又美好的悸动还没持续几秒,一伙撑着伞的血族少年走到了他身后。
在人类社会中罕见的美丽少年,每一个都面庞精致,举止优雅矜贵。
“那只蝴蝶是死人变的。”
领头的血族少年说,“是诅咒。”
须臾间,美丽的蝴蝶被阳光烧成灰烬。
他看着手背上的残灰,不敢相信自己被公主诅咒了,心情极其沮丧如同失恋,没有注意到几个血族少年心照不宣地交换了眼神。
多么单纯的人类小孩。
多么好的解闷玩具。
“别为魔鬼伤心了,我知道这庄园里最好玩的地方。”领头的血族少年友善道,“来和我一起玩吧。我有预感,我们能成为很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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