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联姻对象竟是小吸血鬼—— by归荼
归荼  发于:2024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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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早上洗把脸就得去上班,怨气真是比鬼都重。陆崇冲完澡准备出门,见他也换了衣服,“你还要出去?脚不疼了?”
“不疼了。”他束起头发,双手插在风衣兜里,好像知道自己很帅。
“我等你走一会儿再出去。”帅哥体贴地说。
陆崇犹豫了一下,像是有什么话想说。
他便继续体贴道,“其实你不用担心,就算被拍到也没关系。我每次出门前都会先说一句,今天拍到我的相机底片全部报废。没有证据,就等于没有发生。”
他在家不出门,又不是不上网,影视剧看过很多,也知道演员都有形象包袱,私生活很受关注。
“不过,我们两个本来就有婚约,就算从同一个房间里出来也不奇怪吧。”
他这样说时,语气是耐人寻味的有趣,“我倒是可以拍一张发回家里,让他们看到我真的有乖乖来找未婚夫。”
“……别太天真了。”陆崇没跟他解释太多,“等我拍完这部戏,找个时间把两家人都叫上,好好商量怎么把这个婚约解除。”
“我拍完戏直接回学校,明天早上还要上课。你是跟我走还是留在酒店?”
“你要离开这里?”林雪河说,“我当然是跟你一起。”
他好像没听见前面那句要解除婚约的话,一点都没生气。
陆崇又搞不懂他了。
果然还是应该把心思都收到工作里。
剧本已经记熟,去片场的路上原本可以补个觉的,但林雪河在旁边太有存在感,他尝试了几次都没睡着。
“你的伴生能力,能把我的嗜睡基因去掉吗?”他一声连着一声地打哈欠。
“不是任何时候都有效的。喏。”林雪河摇头,一只手撑着下巴向他示意,指了指餐桌上的水果拼盘,“变成花。”
没有任何变化。
林雪河说,“变成酒。”
水果依然是水果,没有任何改变。
他又指了指陆崇,“爱上我。”
“……”
陆崇说,“我看你比我还缺觉。”脑子不大清醒的样子。
话又说回来,其实想想也该是这样。那么夸张的特异功能,如果随时随地想用就用,他早就统治地球冲出银河系征服星辰大海去了。效果越大,使用限制肯定也越多。
林雪河没打算继续向他透露,他也不再多问。
陆崇熬通宵熟悉剧本是有原因的。这天的拍摄任务很重,连着大夜戏拍到周一凌晨,还得是顺利的情况下才能按时收工。
林雪河待在房车上看纪录片,看腻了就躺在车里的窄床上,透过天窗看一会儿方方正正的夜空。
他想起自己是为什么要来找陆崇了。
血族的伴生能力存在着与生俱来的等级压制,[神谕]就处于其中的金字塔顶尖位置。每一种伴生能力都会随着年龄增长,使用频率,和各种训练方式而产生强弱的差异。正面冲突时,双方的消耗状态也有很大影响。
虽然林礼浪荡半生已经将自己的能力运用得炉火纯青,但在彼此都是正常状态时,依然无法直接对他实施[记忆重构]。
因此他先要诅咒自己力量枯竭回归幼年体,才能让计划进行下去。为了在家主眼前瞒天过海,甚至还拍了好几个机位的视频录像自证。
没有证据就等于没有发生。但有的证据,从一开始就是用来误导的。
在录像停止之后,林礼紧接着为他加了一个限制条件。[记忆重构]的效果将在他下一次使用[神谕]时自动解除。
也就是昨天晚上。
“运气真好啊。”他望着闪烁的星空,自言自语。
如果不是陆崇忽然被莫名其妙的鸟抓走,他不会这么快就用到伴生能力,被修改过的记忆也就不会这么快恢复正常。脑海中那些感到违和的地方,他估计还要困惑好久。
不过就现实情况而言,其实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他只是从一头雾水地跟着陆崇,变成目标明确地盯紧陆崇——
这位他费心安排,偷来的未婚夫。

收工时天还未亮。
陆崇回到房车倒头就睡,小助理也见怪不怪,提前补够了觉,开夜车带他们去学校。
林雪河关掉纪录片,往身后看了一眼。车上的床再怎么都不会很舒服,他却躺下去就形同昏迷。
加上昨天的通宵,这是他连续工作四十个小时以来睡的第一个正经觉。
“他好像很喜欢这份工作。”林雪河说。
“因为陆哥的母亲就是演员啊,科班出身,还拿过影后呢。”小助理说,“家学渊源嘛。这艺术天赋,还有从业精神都是会遗传的。”
陆崇编了个说法,跟他说林雪河是前天那小孩儿的家长,把孩子接走顺便留下玩几天。
他一点儿没怀疑,心里还念叨长得真像,肯定是亲生的。
“听说那时候整个表演专业都去面试了,最后还得是咱陆哥啊,一举拿下。”小助理乐滋滋道,“导演可看好他了,就是时间问题,以后肯定能当影帝!”
林雪河点了点头,无伤大雅地配合道,“是呀,肯定能。”
怪不得。他原本的性格看起来并不像是会选择明星这种职业的,看来是受到母亲的影响。
他收到的资料里只写了陆崇的母亲在多年前离家出走,再也没回来过。
“离家出走”这种词,放在未成年身上或许常见,但是在已婚已育的女性身上发生,效果就很不一样。
外界流言纷纷,大多都说她是厌倦婚姻生活,跟情夫一起私奔到了海外。还有人说她可能已经离奇身亡——多半跟陆家这种豪门内的龌龊勾当有关,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才说成是离家出走。
不管怎么说,她曾经是公众人物,又是未婚先孕嫁入豪门,连行踪消失也是这么蹊跷,身上的话题太多了。直到现在,在网上搜索“钱雨虹”这个名字,随随便便都能搜出过百篇新闻头条,没几篇是正面报道。
以陆崇的年纪,应该早已经对生母没了实际印象。怎么现在看来,反而母子感情很好一样,还以她为榜样进入娱乐圈?
不知道联姻的事,有没有她的参与。
每一代的联姻都是在新生儿百天过后就定下的,就算其他人都不了解,亲生父母一定知情。
现在陆崇的母亲不知所踪,他本人又一副不知道且完全不想知道的样子,只有从他的父亲身上找线索了。
林雪河暗自琢磨,正好今天有机会去他家里逛一圈,顺便搜搜看。
东方既白,讨厌的阳光又开始占领外面的世界了。早上七点钟,他靠在车窗边拉低帽檐,看着车驶入央影的校门。
天窗也没关。陆崇被早上的阳光晃醒,眯着眼睛说,“先回宿舍,我换身衣服。”
“行。”小助理麻溜开车。
宿舍,陌生的词汇。
林雪河后知后觉,“你住在学校里啊。”
陆崇坐起身揉了揉头发,“不然呢。”
学校分配的四人间,他已经住了一年多,除了拍摄,要上课的日子基本都会住宿舍里。
他必须承认,到这会儿才说是故意的,就想看看林雪河什么反应。
“接下来几天,你也都住宿舍?”林雪河立刻说,“那我也要住宿舍。”
“住不了一点。”他故意道。
“宿舍里早就住满了。外面酒店多得是,你自己去找地方,要不就待在车上。”
车停在宿舍楼旁。他说话间便利落地下了车。林雪河拿起遮阳伞,按紧了头顶的渔夫帽跟上,“那我参观一下总可以吧?”
他听出陆崇是在故意戏弄。这种时候,如果表现得恼羞成怒可就输面子了,恰好合了对方的心意。他可不是那种不聪明的吸血鬼。
陆崇住的四人间是混寝,四个人三个专业。唯一同专业的是他和隔壁床的哥们,专业课不怎么上,倒是时常跟他搭伴去健身房。
宿舍一共八层,装载了两部电梯。林雪河从未来过这样的集体宿舍,倒也新奇,电梯一打开,小声感叹,“好迷你。”
其实央影的住宿条件在国内已经算是一流的。只是他没见过别的宿舍,无从比较。
“跟酒店当然没法比。”陆崇拿了钥匙正准备进屋,想起身后还跟着一位,就敲了敲门。
“请进。”许戈说。
他前一晚也熬了个大夜赶作业,清早起来简直就是命若游丝,感觉但凡再多说几句话就没力气走到教室。
“陆崇,你回来啦,拍完……这是谁?”
虚弱的语调在看到陆崇身后的人时,陡然激动地升高,“小河?小河?!”
“……”
林雪河都被吓了一跳,胳膊被人飞扑上来拉住,差点就要退到宿舍门外。
“真的是你!”
早八人原地满血。许戈眼睛都不舍得眨,一脸痴迷地盯着他看,“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我还以为是在做梦……真的是你啊!你怎么来了?”
望着两人互动,陆崇语气也变得微妙起来,“你们认识啊。”
认识是认识,不过就一面之缘。
林雪河不着痕迹地抽出手,“嗯,我也没想到。”
上次见到这张脸,还是在一张眼泪自拍里。
男神空降宿舍,还上什么课,通通取消。
宿舍里有独立浴室,他们说话的功夫,陆崇拿上换洗衣服进去冲凉。
起初还能听见外面叽里呱啦的聊天声,不过十分钟,他再出来时屋子里已经空无一人。
估计是去逛校园了。他听见许戈这么盛情邀请来着,但没听见林雪河的回答。
寸步不离地跟着他,连宿舍也要进来看看,还以为会有多乖呢。
还不是别人一说就没了踪影。
陆崇坐在椅子上擦头发,莫名负气后悔,就不该把他领上来。
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他可从没听许戈说过有个血族的朋友。
同宿舍这么久,除了爱玩电脑肝得要命,他都没看出许戈身上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又不怕阳光,大概率就是普通人类,怎么会跟血族交上朋友?
心里乱糟糟的。
陆崇猛揉两下头发,扯掉毛巾随手搭在椅背上,套上衣服去找教室。
早八前两节是通选课,要跟其他专业的学生一起在阶梯教室里上。
他最近因为有戏可拍,在学校里出了点小名,总被认出来搭讪。为了避开人流,他提前半个小时进教室,找了个靠窗的位置。
陆续有学生走进教室。他不想跟人说话,就把头转到窗户一边假装看风景。
不看还好,一看更心烦意乱。
这栋教学楼临着人工湖,许戈正领林雪河逛到了湖边,往湖心亭绕一圈顺着桥走下来。
林雪河一身黑色英伦风衣,双手插兜,整张脸都在渔夫帽檐下的阴影里。许戈一身纯白夹克,两人身高相仿,远远看上去倒是很般配。
人工湖一圈是垂柳和桃花树。春天到了,绿荫环绕,常常有情侣在那边散步。
两人停在湖边,一起坐在长椅上说话。
陆崇心烦地收回视线。
片刻后,又生硬地望出去。
那两个人花前柳下的……在干嘛啊。
“你真的长得跟头像里一模一样诶。”许戈说。
“不不,你比头像里还好看!”
论坛里,像林雪河一样用自己照片当头像的很少。他一直觉得就算是本人,也得是猛猛p图之后加上十级柔光滤镜才有可能长成那个样子。
提出面基的时候,他都已经做好了见光死的准备。
谁能想到,真的有人会长成高p加柔光滤镜的模样,甚至因为亲眼看到才能感受的气质,有种别样的风流。
这不就是初恋该有的模样吗。
太幸福了,老天爷真是对他太太太好了!
见面半小时,林雪河听他说这些话说了不下十遍。
他的激动劲儿仿佛没有尽头。终于等烦了,林雪河打断他,“你从没说过,你跟陆崇住在同一个宿舍。”
他明显有些不悦。
他也不懂为什么,许戈连黑进酒店系统复制房卡这样的事都可以为他做,却要刻意对他隐瞒自己和陆崇同宿舍的事实。
“这个嘛……”许戈挠了挠下巴,居然脸慢慢红了起来。
他总不能说,是被自己想撬兄弟墙角的心思羞愧住了,不好意思开口吧。
陆崇人挺好的,这又才上到大二,大家还要再相处两年多,他是真不愿意轻易跟室友翻脸。
知道林雪河跟陆崇有婚约,他震惊之余又庆幸,还好只是一桩娃娃亲。还好,不是什么实质性的情侣关系。都是成年人了,大家有选择恋爱的自由。
“我本来是想等你跑完这一趟,把事情解决清楚之后再说的。”他害羞道,“你别嫌弃我啊,我这个人,有时候还是挺保守的。”
在他的世界观里,面基跟奔现是划等号的。
虽说成年人恋爱自由,可要是林雪河还没跟陆崇解除婚约,他们就先确认了关系,无论如何都还是有种当第三者的感觉。
他的初恋都还在,原本是不愿意干这种有损男德的事情的。
可现实总是出人意料。
看见林雪河的第一眼他就觉得,这个小三浅当一段也无妨。
为了小河,他愿意,他愿意的。
不被爱的才是第三者!
他怀着少男春.情话里话外地暗示。可惜的是,林雪河压根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有点热。我们换个凉快的地方说话吧。”
他连忙安排,“哦哦,好。那我带你去吃冰激凌,那个,食堂的巧克力圣代很好吃的。”
“好。”
日头越爬越高,到午后对血族的伤害强度会达到巅峰。
即使全身的皮肤都被衣料覆盖在阴影之中,林雪河依然感到明显的灼痛。
他从前没出过门,都只是理论知识和道听途说。亲身体验了才知道,血族真是这样无法在日光下行走。
到食堂几分钟的路,他摘下帽子,前额的碎发已经贴在颊边被汗水浸湿,苍白的脸上也透出不正常的红晕。
许戈担心他是中暑了,忙不迭跑去小卖部买纸巾和冰水,“快补充点水分。今天温度是有点高,小河你是不是不能晒太阳?”
“我可是血族。”他说。
许戈闻言居然哈哈笑起来,捧着脸发射爱心视线,“小河你好入戏啊,真可爱。”
“……”
林雪河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
他该不会以为,论坛上填个人资料时显示的“少数种族”必选项,是一场大型角色扮演游戏吧?
……等一下。
他好像真就是这么想的。
林雪河说,“所以你也并不是本地修仙者中的剑修,不需要五十万购买灵石交学费对吗。”
“谁说我不是了?”
许戈附在他耳边,一只手挡住嘴巴,神神秘秘地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每天上课都会偷偷御剑飞行节省时间。今天是为了陪你逛校园,才把剑收起来的。”
“不过你给我的钱确实是交学费了,如果无法学习心爱的动画专业我真的会痛苦而死的。谢谢你啊小河,救了我一大命!”
“……”
林雪河冷漠地挖了一勺冰激凌,“你才是更入戏的那个。”
来陆崇学校一趟,不能说是毫无收获,只能说是迷离扑朔,大跌眼镜。
想想还有些好笑。就这么鸡同鸭讲的,他们也当了好久的网友。
他在家里真的是憋太狠了。
吃完冰激凌回宿舍,林雪河老老实实地撑起了伞。
下车时他拿着这把伞,还自以为是觉得用不上。接受完毒日头教育之后就自觉变乖了些。
紫外线是美人的天敌。许戈自以为很懂,自告奋勇地接过了打伞的任务。两人并肩走在回宿舍的小路上,伞面朝着他喜欢的人倾斜。
好甜蜜,感觉在演青春偶像剧。
怕宿舍里还有别人,不好说话。走到楼下时,许戈停住脚步。
林雪河被阳光晒得脱力,头脑昏沉时忽然被他拉住,险些踉跄。
紧接着,就看到他一脸害羞地表白,“呐,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喽。”
“……”
记忆如无孔不入的阳光,歹毒地袭来。
林雪河在脑海中倒带,终于理解了前面他明里暗里那些奇怪的言语。
“不行。”林雪河拒绝道,“我已经有未婚夫了。”
许戈愣在原地,受惊又受伤。“可是我以为你费这么大功夫出来找他,就是为了解除婚约的……不是吗?”
他着急地说,“小河,你怎么会想跟一个从来没见过面的人结婚呢?”
“我们也从来没见过面。”林雪河奇怪地说,“你怎么会想要跟我在一起呢?”
宿舍楼下人来人往。
陆崇刚上完课,心烦得很,饭都不想吃就直接回宿舍,没想到一回来就看见这场面。
拉拉扯扯的在干嘛啊。
“那当然是因为……你一开始就帮了我,我们还在网上聊了那么久,日久生情,再加上刚刚见面……”
他红着脸说,“我对你一见钟情啊。”
林雪河似懂非懂地点了一下头,眼角余光里人影晃动,欣然开口道,“可我对我的未婚夫,也是一见钟情。”

第10章
“什么,这,难道你一见钟情的对象不是我吗?”许戈不敢相信地看着他,“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就一口气打给我五十万啊。”
真金白银的爱最令人动心。如果这都不算爱情,那什么才算?
是有这么回事。但林雪河真的不懂他在激动什么,听来听去,勉强把这份感情理解成过度感激产生的错觉,“那你还我不就好了。”
“……”
陆崇把脚步放得再慢,听到这会儿也走到跟前了。
幸灾乐祸不好,起码出于室友情义也得给个面子装装傻。他清了清嗓子,掩饰嘴角的笑意,“你们在楼下杵着干什么?太阳这么大,怎么不上去说。”
许戈哀怨地看了他一眼,完全不想跟这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室友说话,游魂般往楼上飘。
这初恋幻想破灭的模样,跟他八岁时经历过的何其相似。陆崇很想致以同情,一整个上午的烦闷心情却诚实地消散无踪。
林雪河站在原地没动。
他不想再上去了。倒不是怕见到许戈,他是嫌宿舍里地方太小,连张沙发都没有。就算有床可以睡,他也不想跟几个人挤在一间。
“你晚上一定要住宿舍吗?陪我住酒店多好啊。”他站在树荫里,漫不经心地说,“我害怕嘛,自己睡不着。”
陆崇的沉默震耳欲聋。
在剧组装小孩的时候,说这种话起码还会挤两滴眼泪。
刚刚还说什么一见钟情,转眼就连装都懒得装了,到底在想什么啊。
陆崇惊醒,自己居然还真把刚才那鬼话听进心里去了。
稍微动脑子想也知道,那只不过是用来挡掉许戈示好的假话。他要是信以为真拿出来问,肯定会被反过来嘲笑自作多情。
阴险狡诈的吸血鬼。
“不去。”陆崇说,“我有钱烧的啊?有宿舍住什么酒店。”
“小河!”
说话间许戈又飘下了楼,朝着两人跑来。
这次他手里揣了张校园卡,不由分说地塞进林雪河的口袋,“这卡上有十万,是我全部的积蓄,剩下的我再攒了还你。”
“等还完你的钱以后,我就可以公平公正地追求你了。我是不会放弃的!”
他不敢看陆崇,发表完宣言就头也不回地离开,开始自己为爱攒钱的大计划。
林雪河掏出兜里的卡片看了看,朝陆崇一扬,“刚好,我请你。”
陆崇:“……”
“跟我一起住。”他用血族标志性的魅惑语气说,“我可以告诉你解除婚约的方法。”
这条件倒是可以考虑。
明知可能有诈,陆崇还是将信将疑地跟上了他,“现在就去?”
“不急。”林雪河说,“现在是不是快到你们吃午饭的时间了?许戈说每到饭点,人都特别多。”
“那当然,这是学校啊。”陆崇说。
“我想去个能看到人,但是四周没有人的地方。”
他推高帽檐,露出一双暗金色的眼睛,盯着陆崇看。只差把“带我去”三个字写在脸上。
陆崇逐渐被指使得失去脾气,“……跟我来吧。”
午饭高峰期还没到,校园里行人不多。他撑开宽大的黑色遮阳伞,挡在林雪河头顶,一起往他下午还有课的教学楼走。
路过楼下的自动售卖机,他顺手买了果汁饭团三明治。林雪河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操作机器,也买了一瓶番茄汁,红红的很像血族爱喝的饮料。
但是他白天并没有食欲,只是觉得机器有意思,买完又递给了陆崇。
“教学楼没有电梯。”陆崇拉开饭团咬了一口,“一共六层,找太阳晒不着的地方走。”
楼梯设计成交错的螺旋造型,建筑群中还有镂空,阳光在台阶上投下成片的碎影。
他边走边吃,没手撑伞。林雪河也懒得撑,把伞收起来当拐杖,一级级往楼上走。
他体力确实不行,走到四楼就停下来喘/气。
陆崇把包装袋丢进楼梯转角的垃圾桶,趁他休息,拧开那瓶番茄汁一饮而尽,又靠在扶手上慢悠悠地拆开三明治。
林雪河摘掉帽子,脸吹到风感觉好受了些,抽空瞥他一眼,“你真能吃。”
“不好意思,我还在长身体。”陆崇面不改色道。
讨厌一边他楼梯一边吃东西还面不改色的人类。
林雪河气喘吁吁,继续往上走。
他没有陆崇那样明确的年龄观。
大概是从出生起就被关在家里,又不喜欢过生日,他总是忘记自己活了多久。有时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没有长大的契机,有时又感到身体孱弱如年迈的老人,仿佛已经活了很久。
无论想要什么东西,只要说出来,马上就会有血仆毕恭毕敬地送进他的房间里。房间就是整个世界。
在一成不变的环境里,他看到的大部分东西都是静止的。无休无止的独处,让时间的流动失去准确性。
所以,他并不喜欢许戈带他走过的那些优美又宁静的景色。如果要看精致的花园,他在家里就已经逛够了。
顶楼到了,再走一段步梯上去就是天台。陆崇示意他把伞打开,上前拧动锁芯,打开通往天台的门。
“这锁坏了很久都没修,学校也真是心大。”陆崇说。
天台上没有足够高的围栏遮挡。在楼顶上看风景确实不错,但万一有人上来是要干什么傻事也过于方便。
他为这事儿已经跟学校反映了两次,上周是第二次写纸条放进校长室外的意见箱里,到现在都没个结果。
再无屋顶遮挡。林雪河撑着伞走进阳光里,热度很快便通过伞面倾洒在身上。
陆崇叫他把外衣脱掉,咬着三明治絮絮叨叨,“是不是傻,黑色最吸热了,你还从头到脚穿一身。下回穿白的。”
林雪河觉得他在旁边有点烦,但好处是能帮忙拿外套,就又没说话。
对陆崇这样的人类来说,春天的阳光晒在身上,应该是很惬意的。
“舒服得令人想伸个懒腰”,人类文学里是这样写的。
他没有体会过类似的感觉。从出生那一刻起,最柔和的阳光对他而言也显得太过暴烈。
下课铃响起来。他明显感到脚下传来震动。人声逐渐鼎沸,不同楼栋里跑出的学生成群结队,很快填满了他的视野。
铃声令下,校园里填满了人,从不同的方向出现,往不同的方向移动。
每一条道路上都有人头攒动,像溯洄的鱼□□织不息。还有不守规则横穿草坪的,跑到一半系鞋带的,被自行车队伍堵在路口夹缝中穿行的。
零星迷路的小鱼独自凌乱一段,走着走着又融入到某一条主流中。从有序中游离,最终又回归有序,在强大的系统里循环流动。
林雪河站在高高的楼顶,看得几乎入神。无惧阳光渗透伞面将他的皮肤晒伤,仿佛能这样站着看一整天。
他喜欢看到人,但不喜欢置身其中。
太习惯独处,即便已经离开了家,可以随意地走进人群里,他自己也还是无法适应。
陆崇不明白满校园着急赶去吃午饭的人头有什么好看的。把自己的饭吃完,开始有一下没一下地偷瞟林雪河。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长这么大从没离开过家门,那这幅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倒也情有可原。
最近拍戏总琢磨镜头感。陆崇想,他倒是挺适合拍电影的,往这一站就自成一片天地,从头到脚透露出贵族式的落寞孤独。
可以去经典青春伤痛文学改编的电影里当台柱。
话又说回来,血族都是这么瘦么?
成天不好好吃饭只喝血,难怪这么瘦。只穿一件衬衫看着薄得像纸片人,他一只手都能扛起来做蹲起。
是不是就得这样的才符合镜头审美啊。上周导演还嫌他太壮了想让他减肥。关键是他哪里肥了,明明身上都是肌肉好么。
陆崇乱七八糟想了一通,开口问,“你没有带手机吗?”这几天除了拍戏形影不离,都从没见他玩过手机。
“有这个。”林雪河拉高了袖子,露出自己的小天才电话手表。
陆崇眼角一抽,找出自己的微信码,“能扫吗?加我好友。等我上完课叫你一起走。”
手表是为了方便携带,加好友的功能当然有。林雪河说,“要走了吗?我想跟你一起上课。”
怎么这么黏人啊。
陆崇顿了一下,莫名傲娇起来,“上课可不是去玩的。你知道什么是上课吗?”
“……”
林雪河又露出看傻子的眼神,“血族也是有学校和家庭教师的。”
他只是被晒得头晕了,需要找个凉快的地方坐下来休息一会儿。
陆崇死装,“那课堂上你别随便跟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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