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嫁山神by余生田
余生田  发于:2024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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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人进了厅堂,王家夫妻这回倒没多埋怨余冬槿提过来的礼,毕竟是拜年,但也说了他两句,说他买太多了,待狗蛋端来火盆,大家便围着火盆嗑瓜子。
王叔这会儿已经放下了碗,他看了眼遥云,便颇有种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的意思,迟疑着问:“这位是?”
余冬槿大大方方老老实实的给他们介绍,“这是我这次过去,在那边结的契兄。”
王叔手一抖,声音不大嗓子却劈了个叉,“啥?”他还以为这位面相凶悍的男人可能是李家那头的什么亲戚呢,完全没有意料到能在余冬槿口中听见这么个答案。
遥云这时对王家夫妻拱手行礼,“王叔王婶,我叫遥云,有礼了。”
王婶咽了口唾沫,一时不知道该说些啥,这好好地只不过是去了趟外祖家,怎么回来还多了个契兄弟呢,这……以前他们也没有瞧出余冬槿有这样的苗头。
她一时不知是想到了哪里去,脸色沉了沉,变得不太好看。
余冬槿没有察觉,遥云倒是发现了,只是他也不好问也不好说,便当做没有看见。
大概是因为有了遥云,屋内气氛一下子变得冷下来了,不过还好有三个孩子,大毛还没那么懂事,趁家长不注意,把余冬槿带来的点心拆了。
王叔动动鼻子,往桌上看去,王婶察觉丈夫动静也瞧了过去,她立即起来拎住了小儿子的耳朵,“你这臭小子,别人刚送的礼,这人还在咱们家里呢,你就拆东西,一点规矩也没有!”说着她还瞪了眼丈夫。
余冬槿嗑瓜子看戏,跟着婶娘的目光看向叔叔。
王叔一缩脑袋,不搭茬,闷不吭声的嗑瓜子。
大毛疼的吱哇乱叫,果然,余冬槿就听他一边叫一边说:“上次,上次姑妈过来,爸爸也拆了姑妈带来的点心,你都不说他!光说我!呜呜……”
王婶又狠狠瞪了眼丈夫,气恼道:“好的不学学坏的,真是!”
王叔觉得不好意思,对遥云与余冬槿笑笑,开口:“好了好了,冬槿他们还在这儿呢。”意思是让他老婆给他和儿子留点面子。
王婶干脆把点心放到了一旁装瓜子的木盒上,还给余冬槿塞了一块,说:“自己都没尝吧?快尝尝看。”
余冬槿拿起吃了,他买的是一种小的,圆片的桃酥,一份分量不少,据那家活计介绍,这是他们听云县的一种特产,逢年过节的大家都喜欢吃这个,他就买了,这下一尝,觉得果然不错,觉着好吃,余冬槿便拿了一个塞到遥云嘴里,让他也试试。
遥云吃了,对着余冬槿点点头,示意确实不错,余冬槿便笑,又给他们一人拿了一块。
两家人聊了一会儿,余冬槿便问王家人他们今日是不是要出门。
王叔道:“你既然回来了,那今天我们就不出门了,你和遥云今天就留下来吃中饭,不要自己回去麻烦了。”
余冬槿想拒绝,他怕这是王家人早就与孩子姑妈家说好的行程,那样的话,他们留下就耽误他们家的事儿了。
王婶看出了他的心思,忙道:“他姑妈家那边我们年里其实已经过去了一趟,这回只是上次听说那边的水芹菜长得好,想带着孩子们去玩玩,顺道挖挖野菜而已。”她又说:“你可一定要留下吃饭,不然婶子可要不高兴了,年前叫你来家吃饭你就不愿意。”
余冬槿无法,看了眼遥云,见他没有异议,便应了下来。
随后他们又坐在屋里聊了会,余冬槿带着小心,对王叔问起余家的田地。
王叔道:“你放心,你那田今年我也会给你种着,要交的粮税肯定少不了,不会让你补钱的。”
余冬槿顿时放心,原来他家还真有地,且真的如他所猜测的那般,是王叔帮他种着的,他犹豫了下,还是告诉王叔:“其实,我这回过来,主要是有事想和您与婶子说一声。”
王叔王婶吃点心嗑瓜子的动作停下,听他说话。
余冬槿拉着遥云的手,将要说的话在心里润色了下,才开口:“李家那头家里还有个干爷爷在,爷爷他已经是八十岁的年纪,生活不便又没有儿女,他人很好的,舅舅走得早,我哥小时候都是爷爷看大的,他现在老了,我与遥云就想给他养老,以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王叔王婶愣了下,三个闹腾的孩子也不嘀嘀咕咕说话了。
王叔皱眉,想了想点头说:“既然是这样,那照顾一下也是应该。”但他又问:“不能把老人家接过来么?”
王婶也点头,“是啊,把老爷子接过来多好,我们还可以帮你一起照顾,你还要读书呢!”
余冬槿无奈,又不知道怎么和这两位说自己不再读书的事,只得含糊道:“老人家年纪大了,受不了舟车劳顿……”
这事儿便这么含糊着过去了,中午王婶做饭,余冬槿主动请缨去帮忙,王婶没有客气,让他进了厨房,遥云想跟着余冬槿,却被王叔拉着坐在了堂屋说话。
余冬槿坐在灶门口烧火,灶前王婶给自己系好围裙,一边刷锅一边往灶门口瞧了眼,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开口问:“那遥云,不会是你那干爷爷非要你结的亲吧?他是不是你干爷爷那头的什么亲戚?那李家难道有什么非要结契兄弟的规矩么?你那干爷爷,是不是逼你了?”
这一连串的问题,打的余冬槿傻了两秒才愕然抬头,他完全没想到他婶子居然在心里想了这么多,脑洞居然这么大。

第49章
余冬槿连忙放下火钳,拍拍袖子端正坐姿,对婶娘郑重道:“婶娘,真的没有人逼我,也没人用什么破烂规矩压我,更没人引诱我,遥云与干爷爷更没有关系,他俩半点血缘关系都没有。”
余冬槿说:“我和遥云,是一段很特别的缘分。”说到这里,他忍不住惦念起被王叔留在隔壁屋里的男人,眼中不自禁的流露出了对男人的喜爱之情。
明明只是相隔一道墙,可当遥云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总是会情不自禁的开始想念。
王婶听余冬槿的话,看着他此刻的模样,她是过来人了,当初与王叔也是看对眼之后才成的亲,所以哪能不明白此刻余冬槿眼中流露出来的那柔软的情感所饱含的意义呢?
她心中一时复杂无比,她一个乡下妇人,没什么见识,对于契兄弟的关系以前也只是听说过而已,并不了解,只听说以前隔壁村的隔壁村的谁和谁就是一对,搭伙一起过了一辈子,所以她在心里纠结,这结了契兄弟,还能不能另外娶妻呢?若是不能,那余家不就没有后了么?
王婶想到这里,忍不住在心里直叹气,叹完了气,她拍拍心口处,说:“没人逼你那是最好,可把我急坏了。”她从窗下去了一块吊着的腊肉进锅里洗,一边洗一边说:“那,真不能把你那干爷爷接过来么?虽然吧,你之前也总不在家,都在书院读书,但我和你叔就是觉得……”说到这里,她的声音渐渐小了去。
她其实也说不出哪里不好,那李家干爷爷既然都年过八十了,那照顾一下也是应该的,可他们就是怕冬槿这孩子在留云县待久了,觉得那边好,以后就不回来了,毕竟那头李家应该也有房有地,而他们这边对于冬槿,却是个伤心地,这孩子以前在这边孤苦无依的,这下在那头却有了契兄弟和干爷爷,这是好事,可是……
哎,王婶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她就是觉得心里不得劲。
余冬槿听着王婶的话,有点明白了她的意思,他给把灶里的火减了减,想了想说:“你和叔都别担心,我肯定不会忘了余家的,我姓余,余家的根在这儿呢。”
他与王婶解释,话说的半真半假:“李家在留云县有个铺子,我与阿云留在那边一个是方便照顾爷爷,二个就是可以借李家的铺子开店做些买卖,您都不知道,我家那宅子都快被我搬空了,能卖的都卖了,可我还要读书呢,以后怎么办呢?总不能把祖宅都卖了吧?所以我肯定得想办法赚钱的,于是我才和阿云还有爷爷商量好了,暂时留在留云县生活。”
他这么一说,王婶明白了,松了口气:“原来是这样,婶娘明白了,我晓得了,这样好!”是要赚钱的,余冬槿这么说她就放心了,她忍不住叹:“读书可真费钱啊,不过这是你爹娘的遗愿,你又聪明,以后肯定能成大事,能当官的。”
余冬槿听着,心里不由一阵汗颜。
这些话说完了,王婶便将厨房门打开了,让孩子们进来给自己帮忙,还要赶余冬槿去堂屋。
余冬槿这才晓得,原来刚刚婶娘这是关起们来问他话呢,他一边在心里好笑一边拒绝离开,还霸占了灶门口,说自己正好烤火,遥云在厨房门口看了一眼,见小小的厨房里人多多的,自己是进不去了,无法,只得与王叔坐到了院子里继续尬聊。
王婶没办法,只得任由他去,还一边忙活一边絮絮叨叨的说起了以前的事儿,而这正是余冬槿想听的。
王婶手上不停嘴里也不停,说:“你也别怪刚刚婶子多管闲事,想得多问得多,你也知道,我和你王叔,都念着你爹娘得好呢。”
余冬槿应声:“我肯定不怪的。”
王婶点头:“你爹娘多好的人呐。我那时挺着个大肚子,带着你狗蛋牛蛋两个弟弟,和你叔咬着牙从溪下上来,身上除了紧紧揣着的那二两银子,带的兜里除了两身破衣服,连床被子也没有,就在这坡上搭了个茅草屋准备梗着脖子过日子,那时要不是路上遇见了你爹娘,被他们接济了,那是连煮饭的罐子都没有的。”
她数着:“这算是被你们家救过一次命,五条命,你王叔的,我和你两个弟弟还有我肚子里你大毛弟弟的。后来因为有你家照顾,也因为你王叔勤快,慢慢的,我们一家子才过上了人过的日子。那时我们想报恩都没处使力气,因为你家什么都不缺,我和你王叔就只能偶尔送送菜,送多了你爹娘还不肯收。”
说到这里,王婶脸上露出了怀念的神色,顿了会儿才叹了口气接着叨叨:“可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呢,自从你那恶伯伯败掉了城里的家业回来之后,一切就变了,他带着你奶奶回来之后,你爹娘还有你,就再也没有好日子过不说,后来他还要去赌,还去招惹那当土匪的恶徒,当初要不是你爹拼死让你王叔逃走,要不是有那来剿匪的将军恰好赶来,今天我家肯定也没人了……”
说到这里,她自知失言,连忙自打了下嘴巴,“哎呀瞧我,一说起来就叽里呱啦的没完。”她瞥了眼余冬槿的面色,见他看起来还好,才在心里松了口气,不好意思的笑笑说:“冬槿你莫怪,我就是年纪大了,平日里就喜欢罗里吧嗦,你三个弟弟都觉得我烦呢。”
余冬槿赶忙摇头,“没事的婶。”
狗蛋忙道:“我可没说我烦。”
牛蛋和大毛也纷纷应声,“就是。”
王婶强词夺理,“我还不了解你们,心里都在嘀咕呢,和你们爹一个样儿,面上不说心里话多。”
这形容,余冬槿抿嘴,忍笑。
王婶看见余冬槿表情轻松,最后又说了句:“反正,冬槿啊,你一定要好好的,你们余家大宅,还有你的地,我和你王叔肯定给你守好,你不要忘了回来就行。”
余冬槿眼眶一热,随后嘴唇动了动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点头,道了一声:“嗯。”
王婶的手艺不错,特别是那大碗装的红烧肉,余冬槿上次吃就很喜欢,这次吃也觉得不错,特别是配米饭吃,于是这顿余冬槿吃的很饱。
吃完饭,余冬槿又将自己要长住留云县的事儿与王叔交代了,还叫他不要给自己留粮食——想也知道,余家厨房外角房里的红薯肯定是王家人种出来给余家的,因为李家也有地,他吃喝是不愁的。
王叔有点不愿意,这样不就成了他白种余家的地了么,他不能这样。
余冬槿劝:“您还要帮我交粮税呢,哪里算白种了,你要是不种,那那地就得荒在那儿了,我就要交钱抵税了,这样您愿意么。”
王叔自然不愿意。
随后余冬槿不等他多说,便拉着遥云离开了王家,回家路上,他因为吃撑了,所以揉了几下。
遥云见了担忧问:“难受么?”
余冬槿摇头,“还好,只有一点点。”
遥云轻轻将手抚在他揉肚子的那只手上,余冬槿在那个瞬间就觉得肚子里一热,刚刚还存在的那股子吃撑感就消失了,他惊讶抬头,“你还有这一手呀?”
遥云:“一点小法术。”然后说:“刚刚婶娘做饭时我一直注意着厨房里,那道红烧肉也不难做,下次我做给你吃。”
余冬槿抬眼,笑问:“你偷听我和婶娘说话呀?”
遥云说:“只是想时刻看着你。”
余冬槿眉眼弯弯,开心的不得了,他见这明明说的是情话,可却怎么看都怎么一副老实样儿的人,只觉心中有满满的暖意在发胀,他叹:“你这也太犯规了。”
遥云不解,“?”犯规是什么意思?
余冬槿看出他的疑惑,但不解释,打开院门拉着遥云进去。
然后关门抬头亲了亲男人的下巴。
遥云一顿,拥住他,伸手钳住了余冬槿要躲的脸,低头含住了他的唇。
下午,两人喂了猪猪,做了些白肉祭品,带着买好的香烛纸钱,在遥云的带领下,去余家祖坟拜祭。
几处坟茔,除了前头那些先辈,就原身父母的墓碑做的大,且坟头看起来修整过了,墓前还有烧纸祭拜的痕迹,应该是十五那天王家人来过。而他那赌鬼伯伯只有一个小碑,坟头草长得老长,一看就是从没人管过。
余冬槿也不管他,他给先辈们烧了纸,郑重的拜祭了余父余母后下了山。
回家路上,余冬槿想着想着今日得知的那些有关于原身父母的信息,叹了口气,“真没想到,这里以前居然有土匪。”
遥云说:“不稀奇,这里连片都是山,以前周围几个县,都民风彪悍土匪盛行,这都是以前连绵战乱遗留下来的风气,有些心思不正的百姓好吃懒做,不想种田就打家劫舍占山成寨,加上还有不少本地氏族喜欢作乱,不过现在好多了,朝廷管得严,派人过来剿过许多次匪患。”
余冬槿点头,“那就好!”他想到当初遥云之所以诞生,也是因为匪患与兵灾,所以这儿以前真的是个很乱的地方,幸好他穿来时已经天下统一政治清明,不然他肯定没这么好过。
他们这趟过来,主要就是和王家交代一下余冬槿要长住留云县的事儿,还有请原身父母牌位的事儿,其他也没什么要干的。
余冬槿与遥云商量,“再歇两天咱们就回去吧,爷爷一个人带着大黄在家,我还真不放心。”
遥云点头:“好。”
预备走的前一天,他们上街准备租车,但因为到了县城后已经是中午,两人先找了个面摊吃东西。
面摊上人挺多,余冬槿就听隔壁桌有人提起了县城里的大户人家楼家,说楼家的老太太昨晚上走了,说是老人家昨晚见到了自己以前一手带大如今远嫁的大孙女,看见了大孙女夫妻恩爱儿女双全过的很好,就闭眼瞑目了。
余冬槿夹起面的筷子顿在了碗上面,他与身旁的遥云对视一眼,都在心里庆幸,幸好,幸好钟兄与他妹妹见到了他们奶奶的最后一面。
那楼家大女儿好像是嫁给了一个很厉害的官老爷,余冬槿接下来边吃面边听周围人议论。
据说那个孙女婿过来的时候,与妻子一起坐的是三匹马拉得豪华马车,下车时身上衣裳也很是华贵,那楼家女虽打扮低调,但头上的珍珠却好大一颗,叫人看的简直目眩神迷。
听得余冬槿在心里直咂舌,没看出来啊,他真没想到这楼家这么厉害,居然有这样一门亲戚。
三匹马拉得马车,那得花多少钱才能买得到养得起啊?

不过这个问题也就是在余冬槿脑子里过了一下,他反正买不起,别人有钱也和他没关系。
俩人听完楼家的事,吃完了面,就结伴一边逛街一边往车马行当那儿走。
听云县的县城没有留云县城热闹,街市也比较空旷,路上余冬槿买了份裹着糖浆的腌酸梅,遥云怕酸不肯吃,余冬槿就自己含了一颗在嘴里,结果等他把糖吃进嘴里,遥云这家伙却对糖有意思了,他趁着没人看见,低头在余冬槿的唇上尝了尝味儿。
余冬槿顿时一阵脸红,气恼的瞪了遥云一眼,然后很不好意思的左右张望了一下,看见没人才松了口气。
遥云就笑,然后说:“感觉还不错,给我也喂一颗吧?”
余冬槿又瞪他一眼,但没拒绝,选了一颗超大的塞到他嘴里,顿时把遥云酸的脸色都变了下。
路上,两人路过一家卤味店,余冬槿就拉着遥云站在一边围观。
余冬槿发现,这里的百姓的口味偏向于现代南方偏中部地区的人的口味,喜欢吃香辣有味儿的食物,不吃麻,这家店的卤味品种不多,毕竟这会儿还在冬日,没什么菜蔬,且因为现在也没有什么大型养殖厂食品加工厂,原材料不足,卤味店里的肉类品种也少,那卤水里泡着的基本就是整块待切的猪肉与整鸡整鸭,瞧着很是单调。
两人站的太久,惹得卤味店的老板都忍不住朝他们狐疑的看了过来,余冬槿被看得不好意思,连忙拉着遥云走开了。
他才不要花钱买呢,他刚刚听了下价格,那卤五花肉一碗就收八文钱,这玩意余冬槿自己就会做,浪费那个钱干什么?
而且卤料他都买好了,今晚回去就开整,吃不完的卤一晚上明天还可以带着在路上吃,反正天气还凉得很,这玩意不会坏的那么快。
余冬槿与遥云都商量过了,等下租好车,买些猪肉回家,鸡鸭这些就不用了,家门口就是山,遥云想上山打猎,余冬槿觉得挺好,很省钱,他现在对料理遥云带回来的猎物已经接受良好(并非是提倡打猎与食用野生动物,文中时代不同,现代社会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从城中走回城门边,两人刚要进去车马行的那条道时,一队由身穿劲装的中年男人领头,十多人身穿皮甲骑着大马的士兵忽然从大开的城门处进来。
马蹄的踢踏声,和因为马队疾行而产生的呼啸声传入余冬槿的耳朵,他被遥云护着站到一边,好奇的盯着这队车马在正街上匆忙而过,看他们前去的方向,应该是去县衙的。
待这队人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余冬槿挠挠下巴,一边与遥云继续向着车行走一边说话,“我都不会骑马,感觉骑马好帅哦。”
刚刚那群人,那个带头的中年人是最帅气的,动作特别利落有劲儿,有一种特别的气势。
遥云道:“我会,我教你?”
余冬槿点头,“好呀,正好咱们要租车马。”他刚刚看见别人骑马,就想到这一点了,他们在路上的时候,遥云完全可以趁机教他骑马赶车,这样的话简直一举多得,租车马的钱花起来感觉也更值了。
今天老郭依旧没在行当里,他可真是太忙了,余冬槿一边感慨,一边与遥云一起与行当管事说好了租车的事宜,交了钱签了契。
因为他们只租车马,所以今天他们就要把马车赶回去,这样明早直接从家里出发,就不必另外一大早的赶到县城里来了。
车行伙计选马的时候,余冬槿瞧见之前拉着他们一路辛劳的那匹马被系在行当里的马厩里,正拿一侧眼睛眼巴巴的看着遥云。
这匹马是红棕色的,但背上同样红棕色的鬃毛里夹杂着几缕叛逆的黑毛,所以特别好认。
遥云也发现了,过去拍了拍它的马背,拿出一个草团喂给了它,看得一旁另外一匹马忍不住也探了探头,遥云于是也给那匹马喂了一个。
一旁的管事看的稀奇,“这匹马居然还认得你们。”
余冬槿也觉得稀奇,道:“是啊。”他看了眼那匹眼睛很亮的马,觉得它挺可爱,走过去和遥云一起抚摸马儿的背毛,边摸边问管事,“叔,能不能让它和我们一起回去呀?”
管事看这马挺精神,状态也不错,点头笑道:“行,我看它也休息的差不多了。”
牵马的伙计于是放下另一匹马的马绳,给这匹马戴好了缰绳挂好了马车。
两人告别了管事和马厩里其他马儿,赶着精神奕奕的红棕马回去。
到了侧街路口,遥云勒停了马车,余冬槿也察觉到了不对,朝着城门口看去。
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城门口原本姿态随意的县兵居然换成了和刚刚那队骑马京城一样穿着的卫兵,四个穿着皮甲的卫兵把守者城门,检查着来来往往人员的面貌,瞧的很是仔细。
余冬槿讶异,“这是怎么了?是抓逃犯么?”
遥云摇头,问余冬槿:“还买肉么?”
余冬槿又往城门处看了一眼,感觉无论是发生了什么,反正肯定和自己无关,于是道:“肯定买啊,晚上我要吃卤肉饭。”
两人赶着车去买了两斤五花两斤排骨,还收获了一桶简单处理过得猪大肠,这玩意有味道,也不好放,于是余冬槿就连着肉摊主那个带盖子的木桶一起买了。
话说听云县的肉价是真的比留云县的贵,留云县五花肉是十八文一斤,这里却收二十文,排骨则便宜些,一斤十二文,这可能是这里的人都不爱买带骨肉的原因,而猪大肠就更便宜了,那一桶带桶只收了他十五文。
随后两人在城门口,被守城卫兵仔细的检查盘问过才出了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人面相都很特别,一个硬朗中带着凶气,一个俊俏明朗,面部特征很明确,肯定不是他们要找的人,那四个卫兵面对他们的时候倒是放松了一些。
出了城,余冬槿坐在车辕上,观察遥云赶马车的技巧,感觉也不是特别难。
遥云见了,便和他说起赶马的技巧,先让他把口令和一些要点记下来,然后给他示范,说的很是详细,不过没敢一下子就让他上手。
到家后,遥云把院门门槛木抬起来,解下马车,牵马儿进了院子。
余冬槿塞好门栓,看了看天,感觉时辰正好,“你等下就去打猎,我刚好趁这个世界把那桶大肠给洗了。”
遥云想到这一路闻到的,那大肠的味道,蹙眉说:“我来洗,打猎费不了什么功夫。”
余冬槿不肯,“等你回来我要是还没忙完就让你帮忙,你别耽搁时间,卤肉做起来比较慢来着。”他把大肠从马车上提下来,说:“我可会洗这玩意了,不怕味儿的。”
遥云便没有多劝,他把马栓在了厨房外头一侧的空地上,说:“那我……”话未说完,余冬槿便见遥云双眼一凝,不知为何看向了他们身后的厨房。
余冬槿:“?”带着疑惑,他动了动鼻子,终于也察觉到了不对,扒着遥云的胳膊躲到他身后,偏头朝着厨房处看去,“什么味道?”他好像闻到了一种奇怪的铁锈味。
遥云沉声道:“是人血的味道。”
余冬槿顿时被吓得脑中一片空白,不自觉的发出了一声没有意义的:“啊!”
遥云捏了捏他的手,“莫怕,没事,不是恶徒。”
余冬槿感受到了他手心暖融融的温度,终于回过神来,“怎么会……”他白着一张脸,问遥云:“人没死吧?”他又崩溃道:“猪猪还在厨房里呢!”他们早上给猪猪喂完了吃的,守着它拉完了粑粑,就把它关厨房里了。
遥云摇头,“猪猪好着呢。”他将余冬槿的手放到马背上,“让马儿陪着你?我进去看看。”
余冬槿不愿意,“我不,我要和你一起。”他才不让马儿陪呢,他只相信遥云。
遥云便拉着他,带他一起进了厨房。
一开厨房门,那股血腥味就更浓了,屋里,坐立不安了许久,但又不敢出声的猪猪终于听见了主人熟悉的脚步声,终于忍不住发出了受惊的哼哼声,迈着四条小短腿朝着门口跑来。
余冬槿把它接住了,抱着不安的猪崽子,躲在遥云身后往屋内张望。
余家的厨房不小,没有后门,但前后都有窗户,此时屋后这处窗户正大开着,有风正从窗外吹来。
余冬槿跟着遥云绕过厨房中间备菜的宽案,往宽案后一看,就看见了躺在墙角处的两个人,其中一位身穿蓝衣面容英武的男人双目紧闭面如白纸,已然是陷入昏迷,他的血将地面打湿了一片,看着几乎是半死了。
另一位身穿华服的男人则唇色青白脸色发绿,他眼皮子有些控制不住的半耷拉着,但依旧警惕的提防着遥云与余冬槿,手上则用帕子紧紧按着身边人腹部的伤口,看得出来,这人也很虚弱,但他强撑着一身力气,没有让自己陷入与同伴一样的境地。
余冬槿被地上的血惊的忍不住抬手捂住了唇鼻,另一只手则紧紧搂住了怀里猪猪的肚皮。
遥云拍了拍余冬槿的手,“莫怕。”
余冬槿摇摇头,他眼见那腹部受创的人正奄奄一息,又见那醒着的男子瞧着并不凶恶,他想到遥云刚刚说过屋里人不是恶徒,便开口问他:“这怎么办?我们是不是要救救他们?”
遥云在心里算了算,点头,“要救。”
而待遥云说出这两个字,那面色发青的华服男子不知是心大还是破罐子破摔,又或者是终于坚持不住了,终于是脑袋一歪倒在了同伴的身旁。

这下子,打猎是去不了了。
遥云先给那半死昏迷的男人敷药止血,清理了腹部的创口,余冬槿听他指挥,刷干净锅烧了热水备用,又烧炭用炉子熬了遥云给的药。
等把一受伤一中毒的两个人简单收拾好,灌了药,将他们抬到家里新收拾出来的床榻上,遥云拿来自己的新中衣,给两人换上,他们的衣服上都有血,那个受了伤的衣服还破了,是穿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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