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戈知晓自己时日无多,趁着他还能勉强自行走动的时候,和高望开始了人生中最后一次的旅行。
二人一路走到哪里算哪里,歇歇停停,最后一站,他们来到了蝉溪。
“鸣戈一眼就看中了这里,他说……”高望说到这里,喉结滚动着,哽咽了,开不了口。
「我的阿望喜欢安静,这里山清水秀,我陪你留在这里,以后就再没人能打扰我们了。」
那个时候,鸣戈已经走不了路了,他仿佛被死神一夕间抽去了躯壳里的灵魂,陷入了没日没夜的昏睡。然后在某一天,他醒了过来,说想去晒晒太阳。
高望将他背到了院子里,放在那张藤制躺椅上,给他盖了一张薄薄的毛毯。高望趴在他膝头,和他一起晒太阳。
鸣戈脸颊凹陷,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枯枝般的手指落在高望发顶,轻轻摩挲着他花白的发丝。
鸣戈病的这些年,高望的一头乌发中早已掺了心血耗尽的银白。
那是沉睡许久之后,鸣戈留给他最后的、清醒着的一刻钟。
他暗淡的瞳孔泛着明亮的光,和从前每日看到他时的神情一模一样:“阿望,”他沙哑的声音又恢复了他惯有的活泼劲儿,望着天上的白云,说,“今天天气真好。……我还记得,当年我向你告白时,也是这样的大晴天。”
高望看了他一眼,明白了什么,红了眼睛低下头,眼泪无声啪啪地落。
“希望明天也有这样的好天气。”
高望深吸几口气,挤出一抹笑容回:“明天,我再带你出来晒太阳。”
鸣戈也笑了起来,看着高望,看了很久很久,眼底雾蒙蒙的,像是想好好把他看个够,烙印在自己的心里。
他喃喃道:“阿望……和我在一起,委屈你了。”
高望喉咙里被一团不知名的东西堵着,说不出话,只一个劲摇头。
鸣戈弯着嘴角,半晌,沉声说道:“我爱你。”
高望再忍不住,握着他的手,额头抵在他手背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等他哭够了,抬头想回他一句时,鸣戈已经闭上了眼睛,嘴边带着笑容,再也没有醒来。
“我的爱人死在风和日暖的初春,从此往后我再没见过太阳。”
鸣戈死后,高望将他的骨灰坛埋在竹海中,这样他能天天晒到太阳,自己也一出门就能看到他。高望在他身边留了自己的位置,本想安葬好他就同他一起离去,但不管怎么寻死,每次都能在命悬一线时被人及时发现,抢救回来。
于是他想,可能是鸣戈不希望他早早地就去见他。
高望就这么苟延残喘地活。
可是活得越久,他对爱人的思念就愈发不可收拾,他对看不到尽头的余生感到绝望,对没有鸣戈的日子感到痛楚。
没能在鸣戈临终时和他说出那句‘我也爱你’,成了他心中最追悔莫及的一根刺。
他开始制造和鸣戈一样的人偶,按着脑海记忆中鸣戈的脸,一寸一寸地雕琢着,一丝瑕疵都不允许,失败了一具又一具,终于,经过漫长的两年时光,他得到了一个和鸣戈完全相像的人偶。
他给人偶安上了眼睛,教会了它一切,给它讲他和鸣戈的点点滴滴,把对鸣戈的爱都倾注在它身上。
直到反噬来临那天。
被高望毫无保留的爱意浇灌,它忘记了自己是被制造出来的人偶,它以为自己是鸣戈,是高望早已死去的爱人。
它开始脱离高望的控制。
“我试了很多方法,都没有办法阻止它。它一天比一天像人,直到某一天,它身上所有属于人偶的痕迹都消失了,我听到它的心跳声,呼吸声……”
“明明是和鸣戈一样的脸,我却怎么都喜欢不起来它。不一样的,活人和人偶,始终都是不同的存在。”
一杯红糖水见了底,但高望的脸色并没有好起来,于是他倒了第二杯。
我问:“你身体不舒服吗?”这其实是一句废话,只要有眼睛的都知道高望身体出了毛病。
高望不以为意:“没关系,喝点红糖水就好了。”
我对此偏方嗤之以鼻。
“是鸣戈教我的,每次我不舒服,他都会倒红糖水给我喝。”
我:“……”
我决定不再提他的伤心事,问:“然后呢?”
他端着热腾腾的玻璃杯,隔着袅袅热气和我对望:“我毁了它。”
“拆了?”
高望摇摇头,从一个抽屉里拿出一根玻璃管,玻璃管小拇指长大小,里面装着几滴蓝色的液体。
“这种药剂,人偶喝下去,会从体内瓦解它的一切,腐蚀它的零件,直到它四肢分离,再无意识。”
我盯着那小根玻璃管,愣了愣,看向一旁跳动的心脏:“可是这……”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这颗心脏没有被一同毁掉?
“我至今也想不明白,明明它是我亲手造出来的人偶,体内却长出了一颗不属于我的东西。”高望道,“心脏是它自己生出来的,谁能操控别人的心脏呢。”这句话他先前也和我说过,原来还有这层意思。
“什么办法都没用吗?”
“没有。”高望揉了揉眉心,看样子也很是愁恼,“我试过很多次,都没能让这颗心脏停下。碾碎,再生,它顽强得很,不知道在坚持什么。”他笑了一下,自嘲,“大概它要一直跳到我死的那一天吧。”
“……”
“这个,给你吧。”他把药剂瓶推到我手边,问,“你是怎么跑出来的?”
我停了一秒,和他说起了前因后果,他听完,静了片刻,道:“你运气比较好,既然开关对它还有用,那就代表事情还有转圜余地。”
我想起来一件事,问出了心中疑惑:“之前有一次,我没碰它,它自己就醒了过来,是为什么?”
“有了眼睛,它就会开始生出自己的意识,长出自己的心脏,知道自己的弱点。有弱点,它便会刻意去攻克,意识和身体,总有一方能赢,它会自行挣脱开关对它的控制。你能关住它一时,关不住它一世,日子一长,那小小的按钮控制它的时间也会越来越短,迟早有一天,变得彻底对它不起作用。”
我拿过那个小玻璃瓶,蓝色的液体在里面晃动着,玻璃壁上留下一层淡蓝色的薄膜。
“会很痛。”在我观察手里的东西时,他突然说了这句话。
“什么?”
“瓦解人偶的过程,它会很痛苦,会受尽折磨,会持续很长时间,你会听到它的惨叫声,哀求声,哭泣声,关节分离声,直到最后,”高望说这一切的时候很平静,却字字都让我感觉他在难过,“你能亲眼目睹它在你眼前分解,变成一堆七零八落的肢体。而在那些肢体下面,还躺着这么一颗东西,你能接受吗?”
高望拿起那颗跳动的心脏,在他掌心里,那颗心脏跳动的频率似乎更快了些。
他说的这些,应该就是当年属于他的人偶被他强行毁去时的画面吧。
我舌根发苦,不知什么滋味:“人偶还会痛吗?”
“……会的。”高望看着我,浑浊无神的眼睛里闪过一点水光,顷刻间便不见了,快的像是我的错觉。他小声道,“会很痛的。”
“我当时给它灌了很大的剂量才成功,而你身边那一只,它现在应该只是刚生出心脏不久,你还有机会,”他推着我的手指,让我攥紧了掌心里那个玻璃瓶。
高望冲我竖起一根手指,嘶哑道:“一滴就足够了。”
第27章 “宝贝不该骗人”
我和高望聊了很久,从他的工作间出来时,外面的天已经黑了。返程的机票最早也是明天上午,我今天是必须要在这个小村子里睡一晚了。
正翻着手机想定个宾馆将就一晚时,高望说:“我这里还有空房间,你可以住上一晚。”
他说完给我指了一个方向,然后就进了他的卧房不再搭理我。我早就累到恨不得倒头就睡,有免费住的地方自然是好,省去了一堆不必要的麻烦。
高望指给我的那个房间陈设一目了然,除了一张床和靠窗边的木桌外其余什么都没有,是一种久无人住的干净。
高望自然是不会把他和鸣戈的卧房让给别人住,我想这间应该是他留给外人旅客的空房吧。不过以高望的性子来说,他也不太像是会留人住宿的那类人,今天怎么会这么反常地把我留下来?难道是看我和他同病相怜?
可惜,我和他不一样。
他的人偶是因为思念亡故的爱人而诞生,我的那个,只是因为我一时的鬼迷心窍。他毁去和他爱人一模一样的人偶时会痛不欲生,因为他看着人偶会想起鸣戈。
而我?我倒是巴不得和梁枝庭形似的那个东西赶紧坏掉。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点订不到机票,我肯定马不停蹄回去给它灌下那瓶药水,一秒都不想耽搁。
床很硬,我的脑袋一挨到枕头就立即干脆利落地陷入了梦乡。
再醒来时,窗外还是黑的,天还没亮。我翻了个身准备继续睡,突然听到院子里响起了一点轻微的脚步声。
我一惊,坐起身,趴到窗边掀开窗帘往外瞄,院子里的竹林边上,高望席地而坐,不知道在想什么。
在他的身后,一个蒙着眼睛的人偶手里拿着件毛衣外套,将衣服搭在了他的肩头。
我听到的脚步声就是这个人偶的。
高望没有回头,人偶也盘着腿在他旁边坐了下来。
如果我记得没错,高望是说他把鸣戈的骨灰埋在了这片竹林里,那他大晚上的不睡觉……是在想念他的爱人吗?
看这样子,高望应该持续这种行为很长一段时间了。
也难怪他脸色憔悴成那般模样,不病才怪。
人都死了这么久了,做这种自虐的举动又有什么意义?
我无法理解他这种行为,正打算继续回床睡觉时,手掌压到了什么东西,书桌上有一个透明的塑封袋,里面装着一张照片,是合照。一人是高望,比现在稍微要年轻点的高望,还有一个,是陌生的男人,他搂着高望,面对着镜头笑得很开心。难道是鸣戈?下一秒,我就知道不是。
因为我看到这个男人搂着高望肩膀的手指上,有一道明显的接缝痕迹。
这是高望按照鸣戈而制作出来的人偶。
被他亲手造出,又被他亲手毁去。
我放下照片,环顾了一下这个如今除了家具什么都不剩下的房间。
我想这里并不是什么高望给宾客留宿的客房,而是照片上这只人偶的房间。高望毁去了有关这只人偶的一切东西,只留下一颗毁不掉的心脏,和这么一张旧照片。
至于这张照片为什么不一起毁掉,这个问题或许只有高望才能回答了。
我裹着被子闭上眼睛,这一次却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
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太阳升起,我才听到高望回卧房的动静。
他居然就这么在外头待了一晚上。
我睡不着,干脆也就不睡了,披着衣服起来。院子里竹海摇曳,一只小黑狗从远处田边兴奋地跑来,穿过这片竹林后就一个劲地在我脚边摇尾巴。
我认出来,这是之前我从水渠里捞出来的那一只。
它长大了不少,亏它还认得我。
我蹲下来和它玩,两个小时后,高望出来了。
还是那一副身骨将烂摇摇欲坠的模样,他只睡了两个小时就起来了。
见了他,小黑狗就跑回他脚边,在他裤腿上蹭,高望垂眸无奈地看了它一眼,叹道:“怎么又回来了?”
回来?我问:“这不是你养的狗吗?它不回这里回哪里?”
“之前村里一个小姑娘喜欢它,说要养,我就把它送给她了。可这家伙,总是隔三差五就跑回来,真是个小笨狗。”
“你怎么不养?”问完,我就想收回这句话,但现实世界又没有撤回键,我只能尴尬地撇了撇嘴。
果然,高望回答我:“我自己都养不活了,怎么养它?”
他摸着小狗的脑袋,闷声道:“我和鸣戈养过一只狗,鸣戈死后,那只狗也老得不像样了,它生下这只小黑崽子后,就也跟着走了,又只留下我一个。”高望沉默了一会儿,故作轻松揶揄道,“当初要不是看在你救了它的份上,我才不给你造那只人偶呢。”
“你们这些年轻人,向来都不听老人言。”
我无言以对:“……”
离去前,我问了人偶芯片中的那个密码是什么,高望把密码告诉了我,0821,这是他制造出这只人偶的日期,至于里面的内容,他说:“你看了就知道了。”
卖什么关子。
我沿着那条细长的泥泞小路走到头,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
高望的身影淹没在一片绿色的汪洋里,风一吹,竹影摇动,他的身影彻底被枝叶掩埋,我再看不到他了。
我坐上了回程的飞机。
本是归心似箭,可是下了飞机之后,又矛盾地迟疑了。我为什么还要回去?直接去另一个地方躲起来不就行了?它被我捆了手脚扔在浴缸里,泡上十天半个月不会坏,那半年一年呢?反正我已经溜出来了,躲起来就永远都不会见到它,这样我不是就自由了吗?
但这个想法只存留了两分钟就被我打消,不可控的东西不彻底除掉,往后余生都会提心吊胆。
况且……
况且我现在已经有了能对付它的东西。
它应该不会这么快就醒来。之前那次,也是过了大半个月才……
没什么好怕的。
想通之后,我步履沉重地回了家,楼梯再长也有尽头,即便我走得和蚂蚁一样慢,也有到头的那一刻。
面前这道开关过无数次的房门此时像一个不透光的牢门,谁知道打开之后,里面会不会跳出来一只猛兽将我撕碎。
我攥紧口袋里的玻璃瓶,视线落在楼道墙壁上的水表箱,想了想,有了主意。
在进门前,我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半天,里面没有丁点动静,应该没问题。我做了几个深呼吸,鼓起勇气拿钥匙开门。门开了,玄关处空无一物,里面也没有任何声音,我放松警惕,径直走进了浴室,一眼看清里面的场景后,我的两脚陡然黏在地上,动弹不得。
我的人偶仍旧躺在浴缸里,和我离开那天一样的姿势,可是眼睛却已经睁开,嘴巴里塞着的布巾也掉出来了。听到我的脚步声,它扭头看了过来。
什么情况,它怎么醒了?这才两天啊……
“宝贝,”它一如往常地叫我,“你回来啦。”
“……”
我压住心头不安,急忙把口袋里的小玻璃管拿出来,拔开塞子,蹲到浴缸边上,一把猛掐住它的下颚想要给它灌进去。
它早已不再是之前那个会乖乖听我话的东西,玻璃口刚碰到它的嘴唇,它忽地扭过头,动作过大,我吓得一哆嗦,手里的东西险些都给弄掉了。
一滴蓝色的水液溅在它下巴上。
“这是什么?”它轻声问我。
我懒得理它,掰着它的下巴想再次强行给它灌下去时,眼前突然掀起一阵剧烈的水花,冰凉的水流泼溅在我脸上,模糊了我的视线,随即,一股大力扣上了我的手腕制住了我的动作,赫然是它的五指。
我手上的玻璃管转眼就被它强行拍落,掉落在地,咕噜咕噜在地板上滚了几滚,蓝色的液体从里面流了出来,停下来时,管中只剩下了可怜的一丁点。
我慌忙想去捡,它紧拽着我,没让我离开分毫。
我这才注意到浴缸池底有两根断裂的皮带,断口处是被强行扯断的痕迹。
这死东西,是什么时候挣开皮带的?怎么挣开的?用蛮力?这也太夸张了吧?真是个怪物。
刚才进门第一眼,我看到它还维持原样躺在浴缸里,就下意识以为皮带仍旧好好地捆着它,再加上它已经睁开了眼睛,我心中紧张急躁,所有的注意力自然都在它脸上,也就没有去检查一下其他地方。失误了。
“这是什么?”它又问了一遍。
“好东西,”我骗它,“你赶紧喝了。”
它弯起嘴角,笑起来的幅度又大了一些,生长的速度真是惊人。
它从浴缸里站起,因为它抓着我的手腕,连带着我也不得不站起。
我尽量装作无事发生,软着语气:“你松开我,我去捡。”
话音未落,它一把抓过水底一根皮带,猛然将我横抱而起,大步走进了卧室。
我面朝下重重摔在床单上,还没爬起来,手腕一紧,刺痛袭来,我嘶了一声,定睛一看,它竟然用皮带将我的手直接捆在了床头栏杆上。
这是房东原本屋里就有的床,老式的铁制雕花床,虽然旧了点,但整体还算美观,我当初搬进来时也不想多开一笔花销去折腾购置新床,所以就留了下来一直睡到现在,哪里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我甩了几下手臂,手腕上的东西却越甩越紧,疼痛激发了怒气,我不管不顾冲它吼道:“你他妈的!松开!”
它绑好了我,对我的怒骂充耳不闻,走进浴室,再出来时,手里拿着那根只剩下几滴药水的玻璃管。
它在床边坐下,端详着里面的液体。
“宝贝不该骗人。”
我一怔,意识到它大概猜到这水不是什么好东西了,既然都暴露了,我也不装了,讽道:“你也算人啊?”
它手指一松,玻璃管掉地,我突然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等……”
制止的话还没蹦出来,它就一脚将玻璃管踩了个粉碎,脚掌移开后,那些玻璃渣子混合着那本就不多的蓝色液体,被毫不留情地抹在了地板上。
作者有话说:
偶哥:我命由我不由天!(慷慨激昂版)
明天也有一章ψ(`′)ψ
第28章 为什么只有我一无所有?
我眼睁睁地看着费尽心思才得来的宝物被它一脚踩个稀巴烂,一口牙都快咬碎。
这个王八蛋。
它捆住的是我的右手,左手虽然自由,但不是常用手,角度也使不上力气,压根没法去解开那根皮带,真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绑的。
它刚从浴缸里爬出来,身上的水不停地往下淌,弄得房间地板到处都是湿漉漉的,床单上印着几块不规则的深色水痕,是从它身上落下来的水。它看了我一眼,手一抬,直接衣服一脱随手扔在地上,然后便爬上了床,躺在我旁边。
这家伙,还知道不能把床弄脏??
它的手臂又往我腰间搭,我真是懒得再和它去扮演恩爱情浓的戏码,躲开了它的手:“别碰我!”
它没有在意我的排斥,手指勾着我耳畔的头发绕在指尖细细把玩。
“放开,我手疼。”我晃了晃手腕上的东西,它没有说话,直起身,一手托住我的手腕,另一只手轻轻在被绑缚的位置按揉着。这动作意思已经很明显了,疼,它可以帮忙揉,放开?不好意思没门。
这东西到底想干什么?还以为它怕水,没成想只是在水里泡了两天反而把它泡聪明了。
要不是我长了个心眼特意留了一手,现在还真的会被它给逼到穷途末路。
踩碎了又怎么样?我还有剩下的。
进门前,我特意将高望给我的药剂分成了两小份,一份没有了,还有另一份,另外那一小瓶——被我藏在楼道的水表箱里。
只要我能拿到,这次总有机会……
“在想什么?”它凑过来,亲我的脸颊,我盯着它的双眼,冷声道,“在想怎么把你的眼睛挖出来。”
我故意放的狠话好像对它而言一点作用都没有,它甚至还轻轻笑了起来。
“那在我失去双眼之前,”它的吻从脸颊滑到我的鼻尖,停留在我的嘴唇上,“你要好好看着我。”
呼吸被堵住,咽下,它低喃道:“只看着我。”
手腕被缚,我不得自由,无处逃脱,它肆意妄为亲了我很久,也多了很多诡异的姿势。我呼吸困难间竟感到一丝庆幸,庆幸它现在还是人偶的身体,那东西只能看不能用,不然我还真的无法应对它,那就有可能导致我今天就要被迫脱离我辛辛苦苦维持了二十多年的处男身份了。
和一个人偶上床……想想就觉得丧心病狂。
不,说它丧心病狂是小瞧它了。
自从我见过高望回来之后,它变本加厉,仗着我力气没它大拿它没办法,各种强吻就算了,后来甚至发展到只让我穿着那件白色的薄浴袍,它好像很喜欢我这种打扮,一双眼睛几乎时刻黏在我身上,宝贝宝贝地叫,叫的我生无可恋,恨不能把它的嘴缝起来。
除了洗澡吃饭,我其余的时间都是被捆着手腕躺在床上度过,完全找不到出去拿东西的机会。
满面墙的照片基本都是我,睡颜、吃饭、洗澡,其间还掺杂着几张新的,——我面带惊恐的照片。
真不知道它怎么会喜欢这种恶趣味的表情。
如果我是正常人,现在肯定已经被它逼疯了。
不过好在我不是。
“我想出去走走。”
右手腕被绑了这么多天,皮肤被磨掉了一层皮,红肿渗血,它正坐在床边上,握着我的手腕给我擦药。
我这话一说,它动作停下,抬起头。
我以为它会拒绝,还想添油加醋说几句,没想到它竟然爽快地就答应了:“好。”
“……”未说完的话涌到喉咙口又强迫吞下,我无言沉默。
它答应之后,就低头继续给我抹药,它的力气分明大到离谱,但此时手下的动作却轻柔异常,我感觉不到一点疼痛。
抹好药,它放下东西:“我陪着你,”它在我手背上亲了一口,“我们也好久没出去散步了,宝贝。”
别管什么散步不散步,说出去走走只是个借口,我现在一心只想着要怎么去取水表箱里的药剂,好不容易得来的出门机会,千万不能错过了,谁知道还有没有下次。
可让我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它雷厉风行片刻都等不及,才刚答应我就要立即带我出去。我不得不快速换好衣服,被它牵着和它一起出了门。
经过楼道里的水表箱前时,我偷偷瞥了一眼,我藏得很隐蔽,那一小管东西果然还在里面。
见状,我偷偷松了口气,开始思考回来时要怎么在它眼皮子底下把这玩意儿拿出来。
下了楼,我心不在焉,走了好一会儿才惊讶地发现它竟然带我走出了小区大门,走上了大马路!
现在还是大白天,人来人往的,我吓得面色惨白扯住它,压低声音问它:“你去哪里?!”
它笑着,一脸坦然道:“散步。”
散步?散步要散到外面来?!我以为的散步不过就是在楼下小区里逛上几圈就完事儿了,它这是准备散到哪里去?
“不行,回……”我扯着它就要回去,没扯动,它不愿意,我怎么拉都是拉不动的,如果动作幅度大了还会吸引到路人的注意,要是被人认出它来……
我急得想死,它平静地握紧我的手往前走,一点都不知好歹。
我不敢和它强行拉扯,只能在它身边小声央求它:“回去吧,我们回去吧好不好?”
“散步呢,”它垂头看着我,眼眸深邃,声调沉沉,“乖一点。”
我好像听出了它话里的某种警告,不管是不是错觉,我都不敢再开口了,只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精神高度集中,如果我远远看到熟悉的人,立即就挡住它的脸,免得会被人认出它来。
可是一想就全是破绽。……梁枝庭那家伙面上装得好,外面朋友一大堆,以前公司里也多的是那种没有和梁枝庭说过话但却对他了如指掌的人,我哪里认得全这些人?!
完了,完了……
我只能对着人偶说:“那我们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人少一点还好,说不定能混过去的。
可我怎么都没想到它的目的地,竟然是小区附近的一家大型商场。
现在这个时间点还是人最多的时候。
我两眼一抹黑,险些当场吐血三升。
就像是牵着一只一百多斤不听话的大型犬,我死命拉着狗绳,却还是被它带进了那家商场。
一进去,乌泱泱的全是黑色的人头。
人多的可怕。
不太正常。
很快我就知道原因了,一楼大厅里搭了个台子,上面有两人,一个是主持人,一个应该是请来的某个小明星吧。我看到人群里有小姑娘举着灯牌和横幅,上面的名字很陌生,我不认得。
估计是某个十八线线下做什么活动。
真离谱,十八线都有这么多粉丝?不,我看举着横幅的年轻人只有一小堆,大概率这里围观的极大一部分人都是来看热闹的。
人这么多,反而不会有人注意到它。
我默默放下心,突然前面又是一阵尖叫,人头攒动,我被后退的一个中年大叔踩到了脚,大叔头也没回冲我道了声歉,我低头看着自己多了一个脏污脚印的鞋面,拧起了眉头。
它牵着我来到二楼,二楼人少一点,没有那阵刺鼻厚重的人群味了。我一屁股坐在过道椅子上,取了湿纸巾正想去擦鞋,它在我面前单膝跪下,从我手里扯过纸巾,埋头帮我擦了起来。
二楼人少,但不是一个都没有。它旁若无人的做这种事,用这种引人遐想的姿态,免不得会吸引到过路人的注意。
但它早不是主人说了No就会老老实实停下的乖狗,相反,我的拒绝只会让它闹得更起劲。那还白费力气干什么呢?随它去吧。
“那么,俞槐你在生活中会因为什么事情生气呢?”
楼下的主持人正好在提问,我闻声看了过去。
隔着一层玻璃,从我现在这个俯视的角度看过去,正好能看清台子上那个十八线小明星的脸。
呼吸倏地停住一秒,随后心脏剧烈跳动着欲要冲破胸膛。
——我认得他。
俞槐?可笑,他真正的名字应该是叫顾伟伟,是小时候在学校里,带头欺负我的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