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个小时。”沈恪回答说。
怪不得,林简偏头看去,透过落地窗前挂着的厚重的遮光帘缝隙,又恍惚看到了窗外秾稠沉暗的天色。
“这么久啊……”林简似乎有些不可思议,低声喃喃了一句。
“久么,我还以为你会睡满一圈。”沈恪从嗓音从他上方落下来,带着如这月夜一般的柔和,“不过既然醒了,就先喝点水,然后吃东西好不好?”
林简点点头,巨大的体力和心力双重消耗后,必然要及时补充。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默默移开了搭在沈恪手腕上的手,重新变回了那个清冽桀骜的青年设计师,仿佛昨晚的缠人也好,清晨的黏人也罢,都随着这一觉睡了过去,醒来后的林简是必然不会认的。
林简掌心撑着床面,上身从被子里滑出来就要起身,可当他一双长腿随着这个动作稍动之后,整个人就顿了一下。
“怎么了?”沈恪探身过来,温热的掌心覆在他膝弯里侧,轻声问,“还酸?”
他这个姿势和动作,外加语气都和昨夜某些不可言说的场景寸寸重合,林简顶着倏然间又变得滚烫的耳廓,微微眯起眼睛,半是逞强半是声讨地反问,“你听到了啊?”
昨晚沈恪折了他的两条腿,维持着从前向后撇开的姿势很久,那时候林简曾低声说过一次“腿酸”,甚至带了一丝几乎在别的情形中根本不可能听到的,讨饶的意味。
当时他的声音含糊又零乱,他以为沈恪是没听见的,毕竟对方并没有停下来,或者放过他。
“对不起。”沈恪立刻笑着道歉,认错速度倒是非常快,就是看不出多少愧疚的意思来,而后才口吻认真地问,“还有哪里觉得不舒服吗?”
林简动动嘴皮,却没出声。
怎么会有。
毕竟您都细致成那样了。
“……我去洗澡。”林简面热口冷地冷下一句,越过沈恪下了床,还没迈出两步,整个人倏然一僵。
“怎么……”沈恪眉心蹙了一下,以为他是真的不舒服却逞强不说,下意识伸手去扶人。
可指尖还没碰到林简的手臂,林简的脸色就飞快地变了变,而后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冲进了浴室的门。
沈恪站在原地,看着某人一阵风似的消失的背影,起初有些纳罕,但等他的眸光落到林简在视线中一闪而过的长腿时,终于明白过来。
经过了一夜,已经很淡很稀薄的液迹,蜿蜒地顺着林简直而长的腿,汨汨流到了腿弯处。
林简在浴室里待了很长时间,期间沈恪先到旁边的房间里冲过了澡,又将主卧的床品全部换成新的,还抽空给自己左臂的伤口重新换了一次药,包扎好,而林简还没有出来。
沈恪走到浴室门口,并没有很突兀地开门进去,而是轻轻敲了敲浴室门,低声问:“林简,要我帮忙吗?”
“……不用,你不许进来。”林简的声音听上去还算镇定,如果忽略那一丝刻意掩饰的羞赧的话。
“……”沈恪非常配合地拿开那只已经放在门把手上的手,自觉不在这个时候去触某人面子大过天的逆鳞,只是安慰道,“好的,你不急。”
等沈恪订的晚餐送到,林简终于洗完了澡,穿着一身藏蓝色的绸质居家服从浴室走出来。
他素来有些苍白消瘦的脸颊被浴室的热气蒸得微微发红,半干的发梢柔软又服帖地垂下来,除了过渡红润的双唇像是某种无法言说的暗喻外,其实整个人并没有多少欢.爱后留下的明显痕迹。
这还要得益于沈恪冷静自持切无与伦比的自制力。
沈恪将晚餐倒进家里的餐碟中,没有摆去一楼餐厅,而是直接放在了卧室外的露台圆桌上。
房间里已经焕然一新,床品被换过,落地窗的玻璃门打开了一半,厚重的遮光帘也已经拉开。
盛夏的晚风从远处拂进房间,带着院子中清新鲜嫩的草木的味道。
林简走到露台上,看见小圆桌两侧分别摆了两把椅子,而其中的一把椅子上,铺了柔软厚实的坐垫。
林简:“……”
眼风成刀。
被完美命中的某人先是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只好笑着拉过林简的手腕,亲自将满脸写着拒绝的要强青年安稳地扶坐在有装备加持的椅子上,坐下后还不忘补充劝慰一句——
“知道你不需要,但起码……也照顾一下我这颗中年男人脆弱的自尊心,别这么直白的拒绝?”
林简先是短暂地迷茫了一会儿,等明白过来他这“伤敌一千自损一千五”的话中深意后,竟然真的目光复杂地看了沈恪半晌,但确实就再难说出半点拒绝的话来了。
而且——
倒也不是不需要。
其实还挺需要的。
两个人伴着月色星光,很慢地吃完了一顿晚餐。
等沈恪将餐具收拾好扔进洗碗机里,再回到卧室时,林简依旧站在露台上,目光望向很远的天边。
沈恪走过去,站在他旁边,问:“在看什么?”
“星星。”林简抬手指着远处的几颗璀璨星子,问,“还记得吗,是你教过我的,说中国也有自己的十二星座,而这几颗在我们的星宿体系里,叫作鹑首。”
“沈恪,你说过的话,我都记得。”
他转过头,眼底噙着和星辰一般璀璨明亮的笑意,说,“你说夏季能看到鹑首,就说明第二天会是个好天气。”
“……对。”沈恪抬手搂住林简的肩膀,唇角很轻地碰了一下他的额头,在宁静幽远的仲夏夜里,再次对他说——
“林简,我们今后的每一天,都会是好天气。”
林简正式从港城那家设计院离职的时候, 森林公园的项目正好落地竣工。
他其实是算好了时间,提前三个月向总部打了离职申请,为此, 两名设计院的副总和人事部总监还特意从港城飞到内地,和他进行了一次长达三个多小时的面谈, 企图能为公司留人留才。
但是林简的态度温和又坚定,并主动提出来,自己会将他在设计院任职的三年间所有的设计画稿全部留给公司, 进行所有权背书转移, 且不会在港城其他任何一家设计院二次就职。
这样大的诚意和让步, 即便是公司高层也无话可说,于是等到森林公园竣工后的第三天, 林简顺利拿到了离职申请的批复。
沈恪知道林简顺利离职后曾经笑着问过他:“为什么要把那些手稿留下, 毕竟都是你的心血之作。”
彼时沈恪是来接人的, 林简正在园区公寓收拾自己的个人物品, 由于森林公园项目的原因,他在这间小公寓里也生活了两年多, 来时只随身携带了一个黑色的行李箱, 可真到了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即便是他这种购买欲和对生活物欲都很低的人, 这两年竟然也林林总总的置办了这么多东西。
唔, 其中还有一部分是沈恪的。
林简听他这样问, 将手里的那几件衬衫装进收纳袋, 放在行李箱中后,才抬头看了沈恪一眼, 动动嘴唇,隔半秒, 却说:“不是你教我的么?”
沈恪坐在沙发上,正在替他整理笔记本电脑和一些专业书,闻言眉角稍稍扬了一下,而后便低低笑出声来。
“真的记得这么清楚啊。”
应该是林简当年还在读初中的时候吧。
那时的少年刚刚升入初中,象征性的结束了童年时期,从一个单纯无忧的圈子里稍稍向由一群敏感复杂的青春期少男少女组成的小社会里迈进。
彼时的小林简性子太过于冷漠疏离,除了沈恪,几乎很少搭理别人,但同时,孩子又太过于优秀耀眼,这样的男生乍然走进初中那个小团体里,必然会成为所有老师的心尖宝,但同时,也必然让很多刚刚萌生了“同性相斥”和“领地意识”的臭小子们不舒服。
林简可以不在意这些,但是作为家长的沈恪来说,还是觉得自己应该稍加提点。
于是在初一上学期刚开学不久,沈恪就找了机会,说要和他“聊聊”。
那时的林简还没有生出后来那些离经叛道的念头,还处在一个对沈恪单纯盲目地搞个人崇拜的时期,所以对他说的话简直是言听计从。
而沈恪也不多说,只是告诉他:“做人留一线,如果可以,尽量避免和任何人直接发生矛盾或是冲突,你要在懂得露锋的同时,也要懂得藏锋。”
十二三岁的小林简坐在沙发上,眉眼间还依稀存着一点幼时的稚气,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沈恪,问:“……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吧。”沈恪教孩子从来不爱像别的家长那样说大道理,反而习惯于让林简自己在现实发生的事例中自己去体会,这样总好过比将成年人的间接经验强行灌输给孩子要好一些。
沈恪说:“比如你的身边现在有三种人,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都可以归类进去。”
“一种是很喜欢你的人,一种是很讨厌你的人,另一种则是不喜欢也不讨厌,对你无感的人,如果之前你由于锋芒太胜或是不懂得让步而和这些人发生过冲突,那么现在,你预备竞选班长,这些人会怎么对你?”
林简想了想说:“喜欢我的老师不会有什么,但是不喜欢我的会更加不喜欢我,不过还有对我无感的那拨人,选谁都一样,所以……大概率是选得上?”
孩子眼中净是单纯和认真,懵懵懂懂的样子看得人心尖发软。
沈恪笑着揉了揉他的发顶,轻声说:“那有没有另外一种情形呢——原本喜欢你的人会因为你的恃才放旷或者傲慢无礼而失望,不喜欢你的人则会因为和你发生过冲突而更加不喜欢你,至于原本中立的那一派,你一个大招使出来,干脆直接把他们推到了对立面上,又变成了不喜欢的阵营成员了,所以……大概率是选不上?”
那时候的小林简直白又骄傲,可以说完全没有想过这种发展可能,一时间瞪大了眼睛,愣愣地看着沈恪。
当年也才二十出头的小叔叔就一个没忍住,伸手捏了捏孩子雪白的脸颊,逗他说:“这是吓傻了么?”
青年带笑的眉目温沉柔和,声音清朗好听得宛如山涧川流的清泉,小林简愣了半晌,鼓着脸不情不愿地别开他的手,低声说:“那你教我。”
“也没什么好教的,提个醒而已。”沈恪笑道,“还是那句话,无论什么时候,最好做人留一线,不单单是为了日后好相见,同时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
“小孩儿,这只是我比你多走过十几年的人生道路中,稍稍总结出来的一点经验,但更多的,还需要你自己去实践、去感受。”沈恪说,“而我能做的,也仅仅是先你一步走你未曾走过的路,碰你还没来得及碰过的壁,然后再将比你先得到的一点人生经验,转过头告诉你,不为别的,只为你能少走一点弯路,未来的人生能多一点顺遂和坦途。”
从小到大,沈恪对林简说过的话不算多,也从不像别的家长那样长篇大论,但大多数都是在教他一些很有用的道理,每每都会让林简醍醐灌顶幡然悟彻。
也就是从那次沈恪说过之后,林简再与同学们相处时,就慢慢地不再那么“不接地气”,虽然清清冷冷的性格没办法从根上改变,但无论是初中还是到了高中,身边的老师和同学们在聊到林简时,都会夸赞一句少年风姿,温其如玉又卓尔不群。
一晃,就过了这么多年。
林简离职后的那段时间里,迅速接到了很多家内地设计公司向他抛来的橄榄枝,无一不是酬劳丰厚,薪资优渥。
尤其是林简之前属意接触过的那家,除了高薪之外,还承诺在技术研发方面,给林简绝对的自主权。
然而,林简刚刚结束了职场生活并不急于再次入职,而是查看了一下自己银行卡里的存款余额后,心安理得地渡过了一段很清闲的日子。
毕竟从到国外求学开始,他这些年过得都太紧绷了,像是一颗不眠不休的陀螺,无人扬鞭自奋蹄,甚至对自己的要求到了苛刻的程度。一直到现在,终于可以稍微松一松弦,放自己一晌自由时光。
而自从一年前他在曾经的家里找到沈恪后,两个人就又重新搬了回来。
虽然嘴上不说,但是他和沈恪两个都是极其念旧的人,所以搬回来后,家里的装潢没有动,只是默契地开始用新的琐碎的生活剪影,将沈恪刻意留下的曾经的痕迹重新覆盖,在这间温柔乡安乐窝中,再度镌刻上陪伴的时光印记。
就像他们还会有很长的,更好的余生一样。
林简难得给自己放一段这么长时间的假,于是在他二十五岁生日前的某一晚,沈恪忽然提议:“要不要去旅行?”
书房里的温度和湿度常年恒定,林简穿着一身柔软棉质的睡衣窝在那个大号的懒人沙发里,翻过手里的一页书,才抬头看他一眼,口吻闲闲地说:“旅行?去哪儿啊?”
“哪里都可以吧。”沈恪合上手里的那本《设计心理学》,问,“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
“没有。”林简看书时非常认真,反而显得对某人的提问有些敷衍,语调淡淡地回答说,“这么多年一直在外面跑,现在终于安定下来了,哪里也不想去。”
他从小就是这副样子,嘴上说的只是心里想的一半,而闷回去的,必然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那部分。
君如暖房我如兰,此处有你即心安。
“这样啊……”沈恪并不强求,只是忽然低低笑了一声,提醒道,“那留在家里过生日也行,到时候爸妈应该又会从国外回来,给你搞一个隆重的生日庆典,唔……还有点期待了。”
话音刚落,之间刚才还淡然如斯的青年“刷啦”一声合上了书,瞬间从柔软的靠垫里坐直了身体,目光寒凉地盯着沈恪好半天,但隐在发梢后的耳廓却悄然红了起来,半晌过后,终于从唇缝中蹦出一个字来:“……去!”
毕竟和沈老爷子与丛婉亲自操办的生日宴相比,还是和沈恪旅行要清静得多。
而林简倒不是嫌烦,主要是……每每一回忆起二十四岁本命年的那场奢华隆重震撼整个沈氏家族的生日宴会,就会既觉得幸福又……社死。
二十四岁生日的前夕,沈长谦夫妻俩特意从国外飞回来,亲自筛选了多家策划公司提供的方案,甚至亲自参与设计,最终为林简留下了一个场面恢宏的生日晚宴。
那天的生日宴会上,邀请了沈家同族的大小老少,于主场上,既是向沈氏众人宣布林简回来了,又向阖族明示,从此之后,林简便是沈家的人。
沈家永远都给他立足的底气,沈家会做他的坚实依仗。
而当时沈恪牵着他的手,走到沈长谦和丛婉面前,林简情绪翻涌之下,捱不住老俩口慈爱温暖的笑容和眼神,就哑着嗓子喊了声:“爸,妈。”
感动得沈长谦和丛婉泪光盈盈,忙不迭地点头答应。
也将沈氏亲族震撼得人世恍惚,止不住地恭喜恭喜。
别说是沈氏众人,就连沈恪都暗暗惊诧了一整晚——
林设计师的勇气,着实可嘉。
而等到第二天清晨,刚刚迈入本命年第一天的林简在沈恪的怀中醒来时,回忆着昨晚生日会场上发生的一切,才终于后知后觉地开始计划着逃离地球。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怎么就喊出口了呢?
——太莽了。
但一想到沈长谦和丛婉当时欣然激动的神情,想到身边的沈恪那双温和带笑的眼睛,似乎……除了羞耻外,也没什么好后悔的。
就是再来一次的话,林简自觉可能熬不住。
于是,他们之间就又多了一个关于生日的旅行约定。
他们在林简生日前两天出发,乘飞机转航到希腊,又经过一天的海上游轮,最终到达爱琴海南部基克拉泽斯群岛中,最南端的桑托林岛。
在这个以盛产红葡萄酒而闻名的小岛上,处处可见活火山喷发的遗迹,以及和亚特兰蒂斯消失之迷相关的古废墟。
而选择这里作为目的地,也是因为林简最近一直在看柏拉图笔下有关亚特兰蒂斯的相关书籍,《克里特阿斯》和《蒂迈欧篇》都被他翻得七七八八,但读得越深就对这座传说中以海皇波塞冬长子阿特拉斯之名命名的神秘国度越发好奇。
于是,他们就欣然往之。
白天里,他们穿着简单的短裤T恤,驾车去观赏阿克罗蒂里遗址中象征着古老又神秘的米诺斯文明的壁画。
傍晚时分,他们就站在悬崖边上纯白色的临海别墅里,看着海平面深处的余晖一寸寸点燃圣托里尼的夕阳。
夜晚间,无数星子跃然于黛色的天幕之上,林简和沈恪则会沿着长长的蔚蓝海岸线散步消食,偶尔手中会拎上一瓶当地特有的红润甘美但口感极烈的圣桑托酒,无需酒杯,两人走走停停,对瓶啜饮,伴着温柔湿润的海风,也能很性情地喝到薄醉。
零点已到。
无垠星空与墨蓝深海为伴,漫天璀璨的清朗月光下,林简就在二十五岁人生的第一秒,得到了一个来自沈恪的,微醺而绵长的亲吻。
他吻他很久很久,好像此爱绵绵无尽时。
好像要到地老天荒一般。
第七十八章
从希腊回来后, 沈恪再度忙了起来,而林简在家里休整了几天后,就默不作声地开始了一项“大工程”。
既然已经是沈恪特聘的实打实的“专属设计师”, 设计稿也已经成型了很多年了,那么延期了一年多的“落趣园”的修葺改造项目, 也该提上日程了。
这也是为什么林简会选择暂缓入职的重要原因。
他要亲手为沈恪再造一座“理想之国”。
而相较于过去林简经手项目时主要负责设计部分来说,这一次,他身兼数职, 从设计到选材到联系个人工程队, 再到每天核对紧盯工程进度, 方方面面,事无巨细, 全部由他一人承揽。
这样大的工作量压下来, 林简却比之前经手的任何一个项目都要认真且精力充沛。
“落趣园”整体占地面积并不大, 先前的最初布局里, 同样暗藏了沈恪的巧思,因此林简在改造修葺的过程中, 并没有遇到什么太大的难题, 整个工程推进得非常顺利。
十月,夏末秋初的一天里, 林简正带着工人砌园中驳岸假山的地形骨架, 程佑钧趁着十一小长假闲来无事, 就带着老婆儿子上山了。
前两年程总得了个大胖小子, 据说出生时就有8斤多,白白胖胖的一个小肉团, 激动得程总站在产房门外喜极而泣,等祁馨被推出产房时, 差点直接跪推车旁边,当场给他媳妇儿磕一个。
如今,程总的儿子都已经到了满地嘟嘟跑的时候了。
十月初的季节,午后的阳光还带着一点“秋老虎”的余威,程佑钧一手牵着老婆,一手抱着儿子,就这样施施然地进了正在施工的“落趣园”里。
刚一进门,就指着不远处的林简对怀里的小胖团说:“来儿子,叫哥哥!”
“……”林简闻言回身,看见来人后先是怔了怔,而后从引上山的自来水龙头那里洗了把手,才走过来,笑着打招呼:“程总,馨姐。”
目光转到程佑钧怀里抱着的奶团子时,林简还没出声,小家伙就忽然咧开小嘴,朝他灿然一笑:“……哥、哥!”
林简:“……”
乖,跟你爸学点好的吧。
园子里临时搭建了一个遮阳棚,林简引着他们一家三口过去坐,又翻出几个一次性的纸杯,从带上山的暖水瓶中倒了两杯水温,递过去,抱歉地笑笑说:“工地上比较简陋,什么都没有,别介意。”
程佑钧夫妻倒是一点介意的意思都没有,这边正和林简说着话,沈恪就从还没推倒重建的那座边楼门口走了出来。
程佑钧等沈恪进到棚子里,先是看了林简一眼,而后“嘿嘿”一笑,斜睨着沈恪阴阳道:“哟,你这日子过得倒是舒服啊?”
沈恪看他一眼,还没说话,程佑钧又碰碰林简的胳膊,朝着沈恪抬了抬下巴,示意道:“敢情我大侄子在这顶着大太阳,带着工人忙东忙西,他往风吹不着日晒不着的地方一待,做起了甩手掌柜,啧啧,这日子……还跟他不离啊?”
沈恪听了这话倒是没什么特别大的反应,只是很淡地弯了一下眼尾,但是这个很浅的笑意,看在程佑钧眼里,那就是实打实地成了“你羡慕?”的反问意味。
程佑钧心说我羡慕什么啊?我老婆儿子热炕头的,直男的幸福说起来就是你们gay不懂!
但这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怀里的小奶团子就“咿呀”一声,甩着白藕节一样的小胳膊和胖乎乎的小短腿,从爸爸怀里滑了下来,蹬蹬几步跑到了沈恪腿边,由于年纪太小身子又圆乎乎的太重,以至于最后两步软嘟嘟的一团直接磕到了沈恪的小腿上。
“落趣园”里曾经栽种着许多奇花异卉,如今整体重建,有几株花草就从原来的阳光花房里挪了出来,沈恪垂眸看着此时手里攥着一小把花瓣的小肉团,笑了笑,问:“花给我的?”
“呀!”小奶团子高高地举着小手,笑得像个小弥勒佛一样,尽力将手里的花递给沈恪看,嘴里含糊地咿呀着:“给花花,漂亮呀!”
沈恪眼底的笑意缓缓漾开,一弯腰就将地上的小胖佛抱了起来,小团子惊喜地“啊!”了一声,挥着小胳膊呵呵地笑,“举高高,比爸爸高!”
程佑钧:“……”
小团子百日宴和周岁的时候,沈恪与林简都齐齐到场为他庆贺了,此时才过了一年多,沈恪再抱这孩子时不禁笑着纳闷:“看着白白胖胖的,怎么才这么一点分量呢?”
“小孩子都是这样的。”祁馨此时笑着搭话道,“看着胖乎,但还没到真正压胳膊的时候,等明年夏天就该抱不动了。”
“就是就是!”程佑钧找到机会,立刻开口强行挽尊,“小孩子成长可有意思了,啧,看来你是没机会体验养孩子的乐趣了。”
“谁说的。”沈恪笑着看他一眼,并不点破,只是意有所指地回答道,“我又不是没养过。”
一旁的林简:“……”
程佑钧:“……”
是,你们养成系赛高,行了吧!
小奶团子手里一直攥着那几朵花,此时被沈恪抱在怀里,就开始扬着胖乎乎的小胳膊,费劲巴力地想要把手里的花戴到沈恪的头上去,但是由于控制不好动作和力度,加上小胖手也不甚灵活,因此屡试屡败,情急之下,小嘴一瞥,眼底就包了两汪泪出来。
林简见状笑着走过来,轻轻捏起他的白嫩嫩的小手,自然而然地帮他将花花戴到了沈恪鬓边的位置上。
小团子这下开心了,眼底还含着泪,但小嘴已经咧开了笑容,哈哈地拍手看着沈恪欢快道:“好看呀!”
不知道是在说花,还是在说人。
林简笑着用指腹点了点他的小鼻子,温声笑道:“真不错,这么小就懂审美了。”
这话……也不知道是在夸花,还是在喻人。
坐在凉棚底下的程佑钧看着自己儿子黏在沈恪不肯下来的那股腻歪劲儿,非常不爽地暗暗“哼”了一声,而后转头向老婆求助:“媳妇儿,快把儿子抢回来!”
“别闹。”祁馨笑眯眯拍了拍自家老公的头,手法和拍他家那只阿拉斯基简直如出一辙,“小孩子心灵眼亮,会天然地去亲近自己喜欢的人或物,你看……这就是缘分呢。”
确实是这样,按理说小团子和沈恪见面地次数并不算多,更多的时候还是发生在他一点记忆都没有的婴儿时期,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像是对沈恪有着天然的亲近感,从下午在“落趣园”里的大半天,一直到晚上在沈恪这里吃完晚饭,被爸爸妈妈抱走前,几乎就像个软乎乎的小挂件一样挂在沈恪怀里,谁抱也不肯去。
被带回家前,还非常委屈地掉了几滴金豆豆,怎么哄都哄不好的那种,就连祁馨和程佑钧都有些束手无策。
林简看着坐在地板上手忙脚乱哄儿子的两夫妻,想了想,走过去,在小团子面前坐下来,轻声说:“不要哭了哦,总哭哭的小孩子长不高的。”
小团子哭声渐歇,瞪着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抽抽噎噎地看着他。
林简给他擦擦眼泪,又指了一下沈恪,对小肉团温和道:“你想一想,以后是想要长沈大大这么高,还是要长爸爸那么高?”
孩子真的不哭了,孩子有点蒙了。
“乖,真聪明。”林简满意地点点头,然后对祁馨说,“馨姐,好了。”
祁馨:“……”
程佑钧:“……”
谢、谢谢啊。
等到一家三口离开后,林简和沈恪就去浴室泡澡消乏。
偌大的半弧形双人浴缸里,林简和沈恪各自靠在一侧的边沿,浴球溶解后化出一层纯白色的泡沫,林简却兀自在一片新雪似的水中微微沉默着。
“在想什么?”半晌过后,对面的忽然沉声问了一句。
“……嗯,想馨姐的儿子。”林简抬头看着他,想了想回答说。
沈恪温温缓缓的笑声氤氲在水雾之中,更显得潮润而模糊:“这么喜欢他啊,这才走了不到一个小时。”
林简平直地注视着他,眉心微微蹙起来,像是在思考,又像是在犹豫,他眼神里没什么过多的情绪,但是瞳仁在暖光灯的映照下却显得异常清亮。
过了一会儿,林简才低声说:“我其实对小孩子没什么特殊的感情,谈不上喜欢,也不算讨厌。”
沈恪很安静地没有出声,听他说下去。
“但是……”林简话音顿了一下,才有些迟疑而缓慢地问,“你……是不是非常喜欢小孩子啊?”
“有吗?”沈恪弯了下眼角,问,“怎么看出来的?”
林简闻言眉心蹙得更深了一些,却没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