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汉的美人夫郎—— by引澜风
引澜风  发于:2024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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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这些目光大多都是不太友善,嘲笑的嫉妒的看热闹的。
但这个背影依旧挺拔笔直,在阳光下大步行走,又软又黑的长发自由自在地披在脑后随风飘扬,耳上夹着一朵艳红的鲜花。
“他是谁?”姜烈渊问道。
阿婆顿了顿,继续收拾布料道:“他们喜欢喊他狐狸精。”
集市外的三公里处有颗柿子树,正是吃柿子的季节。
“狐狸精”本人脱下木鞋,雪白的双足粘上泥土,他往手心里擦了把灰,像个敏捷的野猫般爬上了树。
柿子还没有那么熟,一半橙一半青,手感也是硬邦邦的。
他咬了一口试味儿,便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
古有聪明的小儿知道路边没人摘的柿子千万不要吃,因为要是熟了的话早就被人摘走了。
可是那么聪明的小儿竟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种柿子叫做脆柿子。
沉甸甸硬邦邦,跟苹果一样。
外层的皮薄如蝉翼,就算不去皮也吃不出涩味。
里面的果肉比软柿子更有口感和饱腹感,像是在吃甜津津脆生生的蜜桃,却比蜜桃更好吃。
“狐狸精”吃完一个朝树下扔核,接着又摘了一个吃。
脆柿子的甜是不带任何杂味,是纯正的甜。
虽然没有什么果香,但它的甜味已经足以让人忍不住一个接一个地吃,宛如尝不出人参果的天蓬元帅。
余粥远远地望见树上做了个少年,晃着纤细却青一块紫一块的小腿,快乐地吹着风吃果子。
“还真是个孩子。”姜烈渊评价道。
大家口中的“狐狸精”看样子刚刚束发之年,顶多15岁。
彼时的少年应该抽条颀长,而他身子板纤细,肤色也雪白地不像话,好像一块儿玉雕的人坐在树上。
他的眉眼看不太清楚,但远远望去已经足矣美得惊心动魄。
余粥这个年龄时有着他最幸福的回忆,美满的家庭和优异的成绩。
尽管后来发生的意外打破了他本该美好的人生,但他至少在15岁这个年纪享受了无尽的爱。
但树上的那个少年,却在这个年龄就背满了臭名声。
“狐狸精”这个侮辱性的称呼太过残忍,余粥怎么想都无法将它与吃果子的少年联系在一起。
“咱们回去吧。”姜烈渊道。
就在二人刚准备转身时,听到了声树下传来的阴阳怪气:“小狐狸精,今天又勾哪个男人啊?”
作者有话说:
来吧女人,让我看到你的评论!(叼玫瑰)
(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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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婆说,那个孩子被大家喊狐狸精。
没有人知道他真实的名字,别人这样喊他,他也懒得吵架,久而久之这就成了他的代号。
出生在烟柳之地,虽是男儿身,却天生媚骨,比头牌都要妖艳几分。
琴棋书画都会一点,但达官贵人们只喜欢看他的脸。有多少普通人家的丈夫倾家荡产,才能远远地站在门口去瞄他几眼。
在几年前有位公子哥儿替他赎身,他便成了公子哥儿的小夫郎。
但公子哥儿找男人纯属尝鲜消遣,没过一年就抛弃了他,给他了一大笔银两赶人走。
“狐狸精”老老实实收了钱离开,转头就把公子哥一家告上了衙门,不知道从哪里偷来公子哥老爹贪污的证据。
公子哥一家都要气炸了,好在他老爹贪污的不是什么大钱,且官官相护,隔段时间他们就给放了出来。
公子哥一家被放出来第一件事,便是找人收拾了“狐狸精”。
说到这里,阿婆揉了揉眼睛。
“那孩子遭了多少罪我不知道,他本来都不是乌镇的人,分明是逃命来的呀。你们说说这真是造孽,我捡到他时正下着雪,那孩子光着腿,血从大腿根流到脚踝,把地都染红了一片,还瞪着那双圆溜溜的眼睛。我看他可怜要收留他,但这孩子头都没回直接走了。”
“本来以为在乌镇可以安稳地过日子,谁知道不知道从哪传来的流言,说他是勾引了人家丈夫,被打成这样。”
“唉,造孽啊……”
余粥刚要离开的脚步一顿,转身坚定地朝着那伙人走去。
姜烈渊不明所以,但还是跟在后面。
“小狐狸精,今天又勾引哪个男人?”
树下那伙人手拿着棍棒,发出不怀好意的笑声。谁知树上突然飞下来个硬邦邦的柿子,照着为首那人的大脑门毫不留情地砸了下去。
“哎呦!”
“老大你没事吧?”
“那个小崽子!你、你!”
“呸,我勾引你姥姥!”声音清脆响亮。
少年直接从树上跃了下来,细胳膊细腿白皙,乌黑的发束一直垂到腰间,泼辣地朝着地上啐了一口,邪笑道:“怎么,你姥姥想我了,这么着急让孙子们请爷爷过去?”
“小狐狸精,嘴这么臭,我给你漱漱口!”
说着,为首的老大恼羞成怒,提着棍棒就要朝少年脸上砸去。
少年轻蔑地瞥了他们一眼,手中攥了把沙尘。
就在剑拔弩张之时,忽地从后面冲过来一身姿颀长的青年,他怒道:“住手!”
继而像股风似的挤进来,把少年护在身后,双目圆睁,眉心紧蹙。
这下,不光那群混混懵了,狐狸精少年也不解地叫道:“你是那个?”
“我,”余粥忽然语塞,随即坚定道:“我是来保护你的人。”
众人:“……”
这么中二的台词说出口来羞耻无比,大家都愣了几秒,随后爆笑。
“哈哈哈哈他说他要来保护狐狸精,你们听到没?”
“笑死了,这人谁啊,脑子不太好使吧?”
“笑得我早饭要吐出来了哈哈哈哈!”
余粥脸颊滚烫,最让他尴尬的是少年竟然也在笑,笑得花枝招展。
“不是,我说这兄弟,你知不知道你要保护的是谁啊?咱们乌地儿臭名远扬的狐狸精。”
余粥克制尴尬,挡在少年身前道:“那你们也不能这么多人欺负一个孩子,你们刚才要打他!”
混混老大翻了个白眼:“他做的事情是孩子会做的吗?你赶紧让开,这里不关你事。”
“不行,你们不准欺负他!”余粥感到血液上涌,他虽没有什么英雄情怀,但也无法就这么走人。
他望了眼靠在远处树下的姜烈渊。
虽姜烈渊没有跟他一起上前,但鹰勾般的眼睛一直在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给余粥莫大的安全感。
“呀,哥哥我好害怕。”
忽地,一双藕段似的手臂环上余粥的腰身,余粥身体一僵,没想到少年这么的……自来熟。
这声“哥哥”属实酥到了骨子里,在场所有人都打了个寒战,混混们更是被恶心得不行。
“老大,咱们要不走吧,那个缺心眼很难缠的样子。”
混混头子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随后对余粥道:“等以后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后,还能说出今天的话,我敬你是条汉子。走!”
可能是余粥的眼神太过坚定,又或许是狐狸精的语气太他们作呕,这群混混也不再纠缠,真的咋咋呼呼地散去。
余粥才发现自己出了身冷汗,他真怕刚才打起来。
他连脏话都说不出口,更何况跟人打架,那必定是被他们按在地上爆锤。
“你可以松开我了。”余粥温声道。
少年松开手,余粥终于看清他的相貌。
用“妖艳”形容他一点都不过分,一双丹凤眼上翘,眼白偏多,看人时总有种欺骗似的魅惑与深情。
五官精致脸盘小巧,下巴尖尖的,宽大的领口露出好看的锁骨,在墨色的发丝中若隐若现。
姜烈渊走过来,声音低沉而磁性:“解决了?”
“解决了,吓我一跳。”余粥拍拍胸口。
少年歪着脑袋,好奇地打量着他们,扑闪的大眼睛把二人从头扫到了脚。
余粥微微屈膝,跟少年平视道:“好汉不吃眼前亏,以后要懂得保护自己,知道吗?”
“你是因为看我可怜而救我?”少年所答非所问,嘴角翘着。
余粥不置可否,笑道:“不过你这小孩倒是胆子大得很。”
说罢,他拍了拍少年的肩膀,跟姜烈渊一同离去。
虽然经历了小插曲,但好在没有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二人回到家时,发现家门是敞开的,里面一男一女分工明确,杨叔扫着地,杨婶用湿抹布擦着桌子。
“杨婶,你们怎么来了?”
杨婶拧干抹布,回头擦了擦汗道:“诶呦,我和你叔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听说那个神经病什么活儿都不做,全是你一个人在操劳。”
姜烈渊:“……”
余粥讪笑:“其实也不是。”
“诶,这个小伙子是谁啊,怪俊的嘞。”杨婶瞟到了余粥背后的姜烈渊:“还帮你拎东西,你们咋认识的?”
杨叔哼了声:“俊咋了,俊又不能当饭吃。余粥,叔建议你还是跟别人保持距离,不然你家的神经病回来万一误会了咋办。”
“有没有可能,”一直缄默的姜烈渊开口:“我就是你们口中的神经病。”
杨婶抹布都掉在了地上。
拥有了新买的锅,犹如上战场的士兵拥有了新的佩剑,余粥迫不及待地要试一试,便留杨叔杨婶吃晚饭。
没买啥食材,只有一卷挂面和些蔬菜。
余粥想了想,决定做一道在年轻人当中很受欢迎的美食,还特地嘱咐他们:“你们好好聊哈。”
灶台在屋外,他这边起锅烧水给土豆削皮;姜烈渊那边尴尬得令人脚趾扣地。
他,杨叔,杨婶三人分别坐在桌子一边,他们相对无言。
每个人心理活动皆精彩无比,老夫老妻挤眉弄眼传暗号,姜烈渊黑着脸。
其实他并不是生气,只是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来体现他现在的心情。
知道自己有个神经病的绰号,但当着本人面说本人的坏话,属实有些……不妥。
姜烈渊嘴角抽搐,努力控制着面部表情。
原来余粥说得对,看脸的世界。
“你,真的是村口神经病?”杨叔小心翼翼问道。
姜烈渊:“……”
杨叔狐疑,上下打量他,“嘶”了一声:“明明人模狗样的,以前非要邋里邋遢,头发盖着眼睛还动不动跳河,你……唔,老婆子你踹我脚干啥!”
“小伙子,我家老头子不是这个意思。”杨婶瞪了一眼杨叔,接着极力组织语言道:“额,就是你变化太大了知道吧,你又是咱乌村新来的,大家都不了解你。你看你行为也不合群,所以……”
姜烈渊闭上了眼。
“不过你看你现在多好,至少是个俊俏的神经病。”杨叔斟词酌句道。
余粥端着一大盆面喜滋滋道:“饭来喽——诶,大家怎么了?”
三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了他,宛如救星降临。
姜烈渊觉得捧着面盆来救场余粥简直是天使。
余粥恍然大悟:“原来大家都饿了啊,那赶紧吃吧。”
其实从方才大家就闻见了香味,只不过那时候三人面对面对着,都不尽量避免眼神接触。
姜烈渊早就饿了,早上吃的那碗粉不到下午就被消耗了。
这股香味很熟悉,让他想起来步行街上卖的铁板小土豆,又有点像狼牙土豆条。
在余粥放下满满一盆面条时,姜烈渊眼睛睁大。
容器虽然简陋,但食物并不简陋。
煮得米白Q弹的面条上是一层宛如云朵般绵密的土豆泥。
土豆泥并不是全部细腻,而是掺杂了油炸过后的脆壳,增添了口感的层次与淳厚的香味,像是在吃现炸的锅巴薯片一样。
“今天忘买调料了,”余粥歉意一笑:“大家将就一下吧。”
他原本想做肯缺德基土豆泥的同款调料,就是用胡椒和油化开。
但一是忘记买了,二是他不确定这个世界有没有胡椒的存在,便用了个万能公式——番茄酱!
熬好的番茄酱浓稠,像是红色的瀑布般倒在焦脆奶黄的的土豆泥上面,接着,余粥左右手各拿一双筷子,将番茄酱土豆泥和面条拌匀。
“咕嘟!”
大家望向杨叔。
杨叔窘迫道:“干哈啊,我是真的饿嘞。”
姜烈渊喉结滑动,默默赞同。
作者有话说:
土豆泥拌火鸡面/炸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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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豆泥拌面风靡网络前,余粥便开始了这种吃法。
原因是每次做拌面总要沥干面汤,但又不可能全部沥干净,他便朝里面撒了些土豆泥粉。
这样做出来的拌面黏黏糊糊还更顶饱。
“大家快吃吧。”余粥放下拌面的筷子道。
一声令下大家也不矜持了,杨叔杨婶没这么饿,却被这香味吸引得直吞口水;姜烈渊是真饿了,盛了满满一碗。
做饭之人喜欢的不是吃饭,而是喜欢观察大家吃饭的模样。
余粥倒了杯水坐下,笑眯眯地看大家吃。
杨婶才吃第一口,眼睛直接亮了:“我的妈呀粥儿,怎么这么好吃!我之前咋不知道你会做饭?”
杨叔吃得稀里咕嘟,根本顾不上说话。
余粥欣慰道:“好吃就行,我还怕大家不习惯呢。”
毕竟也不是人人都喜欢土豆配番茄酱,比如余粥的亲妈,吃薯条喜欢蘸盐巴。
他将目光移向姜烈渊,男人吃相快而不急,也不显得粗鲁。
看得出来,姜烈渊也很爱吃,这都第二碗了。
“我来给你盛。”余粥先他一步接过他的碗,刻意给姜烈渊多挖了土豆泥和番茄酱。
“谢谢。”姜烈渊发觉自己吃得太多了,有点过意不去:“是不是我吃得太多了,你才没吃啊?”
余粥被逗笑了:“不是,我不太饿,你多吃一点。”
“你真不饿?”姜烈渊确认道。
“我还能亏待自己呀?”余粥眼睛亮晶晶的带着笑意,说话温柔得把姜烈渊臊红了耳廓,吃饭速度慢慢减下来。
“好吃……老婆子你踹我干啥?”杨叔不明所以。
“咳咳,算了,回去再说。”杨婶恨铁不成钢,老头子只知道吃吃吃。
这顿饭吃得大家都很愉快,洗过碗后余粥留老两口多坐一会儿。
“余粥,你做饭这么好吃,不如开个饭店吧?”杨叔咂咂嘴道。
“笨啊你,”杨婶瞪了一眼他:“这饭店是说开就开的,这么轻松你咋不开?”
杨叔撇撇嘴,喝茶道:“我不是没他这手艺嘛。”
余粥没说什么话,只是笑了笑。
天色渐晚,老夫妻告别。
他们走后,方才一直缄默的姜烈渊忽然开口:“我觉得可以。”
“可以什么?”余粥撒开一头墨发,恍然道:“你说开饭馆这事?”
姜烈渊点点头。
“是啊,该考虑生计的问题了。”
余粥拉开凳子做到他对面,双手十指交叉道:“毕竟咱们不能永远混吃等死,钱总有花光的那一天。现在我有两个想法,一是种地,二是去摆摊。”
姜烈渊思考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余粥说的摆摊是去卖吃的。
“可以,我支持你。”他道。
望着姜烈渊颇为严肃的表情,余粥又笑眯了眼:“我说什么了你就支持我,真的是。”
相处时间越久,余粥越发现姜烈渊的性格其实与长相相悖,他性格很像精神状态稳定的水豚。
“我看咱们房子后面是一大片树林,等晚几天我进去看看,开垦出一片地来咱们种菜吃。”
姜烈渊掏了掏兜,将一串钱摆在桌子上,推给余粥。
余粥一怔,道:“不用,没什么地方要花钱的了。”
“家里的事情都是你在操劳。”姜烈渊是低音炮,和他英俊硬朗的面容格外相配,抬眼望余粥时烛光映衬着他眸子黑白分明,宛如点漆的。
“我可能后面又要去酒楼,所以钱这方面你不够就找我要,我尽我所能满足你。”
尽管余粥知道姜烈渊身上的钱也不多,但听到这句话时,他莫名其妙在脑海里播放霸总台词:“这是一亿饭卡,你拿去刷。”
“扑哧——”
姜烈渊不解,余粥在又笑啥?
他耐心地等着余粥笑完,余粥擦着眼角道:“哈哈哈抱歉抱歉,我、我想到了开心的事情哈哈哈。”
姜烈渊都没注意自己的嘴角也在上翘。
“行,这钱我就收下了。”余粥道。
“不过有件事情我能不礼貌地问下你吗?”余粥好奇了好久,道:“你是在酒楼之类的地方工作吗?”
“是的。”姜烈渊不过脑子道。
他在酒楼里找穿越过来的“女明星”,所以也算是在工作吧。
余粥笑不出来了,在心底倒吸了口凉气。
姜烈渊这体格这样貌,去当小二倒还好说,就怕……
难怪他以前总要自/杀呢,一定是在里面受欺负了。
想着,余粥暗自下定决心——好好工作,争取让姜烈渊远离那里!
“老婆子,你方才吃饭的时候踹我干啥?”
老夫妻漫步在村间小路中,走过石拱桥,月光将水面照得波光粼粼。
“我觉得这个神经病…哦不,叫、叫啥来着?姜烈渊,跟咱小粥好像挺合拍的。”杨婶用胳膊肘捅捅老伴儿道。
杨叔挠了挠脑壳,嘶了一声,道:“喔,好像还行吧。”
“也许以前咱们真的误会小姜了,这孩子虽话少,但长得俊啊。”
杨叔:“这两者有关系吗?”
“唉,反正…”老妇人重重地叹出口气,眼角的细纹渐渐舒展,垂目道:“反正,如果小粥能过这样一辈子的平稳日子,也好,也好。不知道如果咱们长安还活着,是不是也这么大了。”
杨叔沉吟片刻,顿住脚步拉下脸来:“好个屁,还有别把咱长安跟夫郎这种人相提并论!”
杨婶不可置信地瞪着他:“你在犯什么病?”
老夫妻不走了,在桂花树下互相干瞪眼。
杨叔道:“老婆子,你我二人都是看在余粥是余老先生的儿子的份上,才帮他这么多。你真的觉得夫郎这个身份没什么?你走出去瞧瞧,夫郎的地位有多贱,前天我还看到用夫郎换狗——”
“够了!”杨婶尖叫一声,双手握拳毫不留情地砸在老伴儿身上,把杨叔打得绕树跑。
她哭腔道:“夫郎怎么了,大家都是两条胳膊两条腿的人!自从长安死后我就把小粥当自己儿子看,你不许说小粥坏话,谁都不许!”
“哎呀别打了别打了!”杨叔用手去挡,却还被杨婶锤得呲牙咧嘴:“我才没有当夫郎的儿子,还有我也没说他坏话啊,我说的是事实!”
“死老头子我捶死你——”
“我走了。”
早上,姜烈渊跟余粥告别。
余粥欲言又止,眉心松了蹙蹙了松,他也想喊出那句话:“我养你啊!”
“好的,慢走。”余粥挥挥手。
又是一日好天气,秋季天气变化多端,早上开窗透气时就感受到扑面而来的热风。
这时,余粥听见一阵吵杂。
他跑过去一看,在一树金黄的银杏之下,壮硕的奶牛正岁月静好地嚼草,大家拎着桶排队买牛奶。
“诶诶走过路过瞧一瞧诶!”
“牛乳,新鲜的牛乳!”
“嘿嘿大娘要不要尝一尝?”
带着大斗笠的老板热情地招呼道。
很显然这个时代的人没有先进的杀菌技术,但直接引用牛奶也不是不行。
毕竟是在小说里啦。
大斗笠老板给每个围观的人,都舀了一勺牛奶盛在叶片中试喝。
余粥接过,嘴贴着叶片喝下去。
牛奶的醇香弥漫了整个口腔,是纯正的香味,没有经过任何加工过的天然牛乳,余粥觉得自己像是在干吃奶酪。
“好神奇,”他喃喃道:“还有股桂花味。”
味道就像不加糖的桂花奶茶,总而言之跟普通的纯牛奶有很大的区别。
余粥想都没想,回家拎桶也加入了排队的队伍,而且很幸运,他那桶接完后,老板宣告:“后面的乡亲们抱歉了哈,没有啦。”
余粥很是开心。
就在他递给老板钱时,后面突然一人狠狠地撞了他一下,差点把桶给打翻。
“你做甚?”余粥回头,是个他素未谋面的女人。
女人尖酸刻薄道:“你也配喝牛奶!”
余粥眉头皱了皱,有礼貌道:“这位姐姐,我跟大家一起排队,牛奶刚好轮到我挤完,我为何不配?”
很显然,女人是因为没排到牛奶而生气。
她双手叉腰呸道:“不男不女的玩意儿,别以为你姓余了不起,当了夫郎的人都是一样的贱货!”
本来打算离开的人都回来围观,窃窃私语,女人愈发得意,狠狠地骂道:“脏眼的东西,猪狗不如,不配喝牛奶!”
余粥静静地听她骂完,继而面无表情道:“夫郎又不是犯了天条,为何被叫成不男不女,又为何在你眼中猪狗不如?我和你们一样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又为何刁难我?”
女人看余粥好欺负,以为方才发脾气震慑住了他,谁知余粥条理清晰,字字铿锵,倒显得她是个泼妇。
她嗓音尖细道:“嫁男人不知廉耻的混蛋,没有为什么!”
余粥却笑了笑,谦和道:“其一,如果你只能用欺负夫郎来获得满足感,这不正代表着你变相降低身价且自卑?”
“其二,你说嫁男人不知廉耻的混蛋。”
余粥轻轻叹了口气:“要是骂我也就罢了,你自己瞧瞧,骂进去了多少人。”
围观群众脸色一变,好多已成亲的妇女都朝她投来愤怒的眼神,就连女人自己,都被自己骂了进去。
“诶你什么意思啊!”
“来来来你过来,谁是混蛋说清楚!”
刻薄女人脸色苍白:“没有,我是骂他,你们听我解释——”
她这头被大家围着讨要说法,余粥没想到遇上这事儿,眼神黯了黯,拎着桶就要离开。
忽地,卖牛奶的老板发出阵悦耳的轻笑。
他走到余粥面前,摘下斗笠,一双倜傥的桃花眼弯成了拱桥:“小兄弟,嘴皮子很利索嘛。”
“啊,还好吧。”余粥不好意思道。
“你人有意思,要不要交个朋友。”老板咧开嘴角,露出一口银牙:“我叫陆玉笙!”
作者有话说:
昨天喝了冬阴功汤,第一次喝诶,好好喝!
吃了绿色的排骨,原来排骨放青柠也好好吃(擦口水)
饿QAQ

这人说邀请自己去他家做客,怎么反而朝他们家的方向走?
然而事情并未这么复杂,陆玉笙只是单纯地路过而已。
他牵着小奶牛悠悠闲闲地走上小桥,然后朝着房子后的树林中走去。
“你家住在这里面吗?”余粥跟上去问道。
陆玉笙回眸,风流多情的桃花眼狭长,笑起来仿佛画卷上的人在动。
他伸了个懒腰打哈欠,声音悦耳:“对啊,这里面多好,想要多大的地方就要多大的地方。”
他回家必须要路过余粥他们的小屋,可余粥对他没有丝毫印象,摸了摸脖子道:“以前没见过你啊。”
余粥倒是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只是陆玉笙生得太过出类拔萃。
蓬松的黑发随意绾在脑后,插着根价值不菲的银簪子。
他身着深紫色衣袍,个子高挑,眉梢略长鼻梁高挺,偏偏嘴唇形状锋利,俊美得宛如天神下凡,举手投足透露着股仙气。
而偏偏这么仙风道骨的面孔,被他用来卖牛奶。
但陆玉笙本人毫不在意形象,一路上哼着小曲摘花采草。
“没见过我就对了。”陆玉笙当真爱笑,道:“我上次出来好像是…我算算,五个月前吧。”
余粥喉头一哽,有点不敢走了。
在家待五个月不出门,这人有吃有喝吗?
但下一秒他发现自己多虑了。
穿过高大的树林,往后走忽地豁然开朗,余粥睁大了眼睛。
陆玉笙口中的“家”,是个一眼望不到头的大园子。
田地池塘花丛应有尽有,甚至还划分了专门的区域来养家禽,光是一模一样的奶牛都有五头。
荷花池、芙蓉池,蹦蹦跳跳的肥兔子也像主人般自由洒脱,抱着土里的胡萝卜就在啃,陆玉笙见怪不怪。
从进入篱笆的那刻算起,走到屋子都要花上一炷香时间。
这哪里是家啊,说是生态园都不为过。
路过五颜六色的花花草草,余粥喉结滑动,不可思议道:“这些全部都是你自己打理的?”
“对啊。”陆玉笙随口道:“反正在家闲着无聊,我准备过两天做一个锦鲤池玩。”
“真厉害啊。”
余粥由衷地羡慕了,人比人气死人,陆玉笙家的牛棚都比自己和姜烈渊住的地方大。
要是让他在这个地方住着,他也能五个月不出门。
陆玉笙居住的房子倒是中规中矩,但从专门打造的小看台上瞧,蒲团中央的案几上茶香袅袅,放眼望去便是还未凋落的荷花,主人倒是有生活情.趣。
余粥第一次来做客有些紧张,但陆玉笙为人随心,余粥也跟着放松下来了。
他摘了串饱满漂亮的青提放在案几上,边吃边对余粥道:“你不生气吗?”
余粥知晓他是在说方才发生的冲突。
他也摘了颗青提吃,皮薄果肉大,甚至都没有一点酸味,仿佛在干吃琼浆玉液。
余粥浅笑,道:“还好吧。不过为了你的牛奶打架,你才是真赢家。”
陆玉笙爽朗笑道:“你这个人真有意思,感觉应该跟我很合得来。”
他倒也不是不生气,只是第一次发觉原来夫郎的社会地位这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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