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眠被系统绑定,要在各个小世界里扮演深情男配。
【世界一:季眠要扮演爱慕女主角的深情年下男n号。】
为了靠近女主,季眠决定提前和未来小舅子——女主的弟弟搞好关系。
季眠和未来小舅子称兄道弟,跟在对方的屁股后面,一口一个“哥”喊着。
无人知道他其实志向远大——想做大哥的姐夫。
所有人都以为季眠对大哥忠心耿耿,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大哥也很“器重”他,不仅收留了无家可归的季眠,每月管吃管住管上树,甚至时常给予温暖的员工关怀。唯一的缺点就是偶尔会揉揉他的头。
后来某一天,大哥得知了季眠的“远大志向”。
大哥唇角噙笑,眼底神情寒凉:听说你想当我姐夫?
季眠:……不敢。
【世界三:季眠是个暗恋主角受的花花公子。】
他坚持不懈地追求主角受,在一切适当和不适当的时候表明心意。
到后来,一百次追求任务达成,季眠美美放假。
为祭奠自己死去的爱情,他装模作样地买了两瓶小酒,借酒浇愁,崆峒的直男室友好心地陪在他左右。
酒过三巡,意识昏沉之际,季眠感受到自己的手被人攥住,耳边传来直男室友微颤的嗓音——
“我到底哪里不如他?”
【世界四:季眠是爱慕自己继弟的偏执哥哥。】
他兢兢业业扮演一个对弟弟爱之入骨的变态哥哥形象,受人唾弃,被继弟冷眼以待,最后被其设计勾引亲手送进局子,流一把铁窗泪。
季眠好不容易熬到剧情节点,心惊胆战地跟继弟共度一晚,静候警察叔叔上门逮捕。
第二天早上,季眠看着埋在他颈窝轻蹭的少年,迷茫思索:我的铁窗泪呢?
【世界五:季眠是不可一世的二世祖小少爷】
炮灰小少爷心中有一个爱慕许久的白月光,可惜白月光出国养病,为解相思之苦,小少爷威胁良家少男做白月光的人形手办,俗称替身。
等白月光主角受回国,行为恶劣的小少爷被厌恶他的主角们啪啪打脸,几年后濒临破产。
曾经落魄的替身咸鱼翻身,成为名声响亮的商业巨头。
两人狭路相逢,季眠气急败坏:“看我过得不好,你很得意是吧?”
曾经对他厌恶至极的替身,沉默地将一块被季眠卖掉的表交给他。
“谁稀罕你的施舍!”
替身眉眼低垂,“……不是施舍。”
乞求施舍的人,一直都是我。
(1V1,攻受只有彼此。小世界大部分he,主世界he)
(第二个世界的配角剧情有争议,结局be)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系统 快穿 轻松 男配
搜索关键字:主角:季眠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老婆总在对别人深情:D
立意: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
VIP强推奖章
意外死亡后失去记忆的季眠,为了获得新生被系统绑定,在各个小世界里扮演深情男配。季眠在一个个新世界中经历不同的人生,不断成长,治愈他人的过程中也拯救自己。直到最后重获新生找回记忆的他,才发现在每个世界中陪伴着自己的人,都是同一个灵魂……
本文文笔流畅,风格轻松诙谐,娓娓道来。主角季眠在不同的人生中,也都收获了珍贵的友情和爱情。文章整体温馨治愈,是一篇值得观看的小说。
【忍着。】系统的回答比它冷冰冰的电子音还要冷。
017看清了他此刻所处的的环境:一个脏而潮湿的巷子死角。
而他躺在地上,后背贴着粘腻、油乎乎的地面。017打了个寒噤。
他很讨厌脏的地方。
方才踹他的那人又一脚踩在017的右肩上,朝他身上啐了一口。“臭小子!”
“让你偷老子的东西!”
017被这一下痛得眯起眼睛,但努力睁开一条缝隙,去瞧那人。
一个很胖的中年人,浑身都是肥肉堆成的力气,被踩上一脚,疼得紧。
原来他偷东西啊。
【我怎么偷东西?】017忍着痛,又说:【哦,那被打是我活该。】
系统:【……】
【不是你,是原主。】语气仍然冷漠,还有些难以察觉到的气馁。
系统不明白,主神究竟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分给它一个连记忆都没有的任务者?
没有记忆、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得,只有一个编号——017。
它叹了叹气,将017的第一个任务发放给了他。
017目前这具身子叫做季眠,在这个世界是一个令人唏嘘的悲情男配。
季眠是他父母偷食禁果的产物,生下他的那年,他的一双父母只有十八岁。
年轻时他们爱得难舍难分如胶似漆,仿佛世间的一切条条框框都是他们海誓山盟的阻碍。
对于家人的阻拦,他们不管不顾,坚持生下季眠。
然而,季眠五岁那年,这对相爱的眷侣,在饱受争吵和柴米油盐的枯燥中,爱情的火苗毫无意外地灭了。
季眠成了累赘,成了他生物学上的父母脚下的皮球,这个踢过来,那个再踢过去。
没人想要季眠这个拖油瓶。
皮球踢来踢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深夜,踢球的一方跑了——季眠的母亲断了自己全部的联系方式,把她的丈夫连同季眠这个拖油瓶一起抛下。
一年后,季眠的父亲组建了新的家庭,并且很快有了新的孩子。于是在新家,季眠又一次成了惹人厌的拖油瓶,比之前的境遇更加糟糕。
在新家里,他开始吃不饱饭。于是慢慢的,季眠学会了偷。
六岁时偷。
十岁时偷。
等到十五岁了,季眠仍然偷。
他初二那年就因为家里供不起学费辍学了,废的不仅仅是谋生的技能,连奋力向上的精神也一同废了。
季眠只会偷了。
但六岁时偷,对方只会用怜爱同情的目光看待季眠,被偷不仅不恼,反而自我感动,觉得自己的损失拯救了一个年幼的可怜孩子。
十岁时偷,对方顶多在季眠跑后啐口痰,骂他是有娘生没娘养的孬货,然后骂骂咧咧地转身去忙自己的事。
可到了十五岁以后还偷,喏:
“操你爷爷的!”
017又挨了一脚,浑身抖个不停,觉得肋骨要断了。
【系统,还是好疼啊。】017喟叹一声,五脏六腑难受得紧。
系统只默不作声地将季眠的记忆传给他。
十六岁这年,季眠的生命迎来了重要的转折。
他投靠了隔壁区一个很厉害的“大哥”,大哥年轻,有手段有魄力。当地的流氓地痞,没人敢在他的地盘惹事。
只要听说是大哥手底下的人,是谁都不敢招惹的。
大哥还有一个干姐姐,干姐姐于是成了大家的“大姐”。
大姐叫穆语曼,也是季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穆语曼温柔善良,对任何人都抱有真诚的善意,连长相也是一等一的美丽。即便是对季眠这样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她仍对他展以笑颜。
少年的心动恒久,地动山摇般的震撼。季眠不可自拔地爱上了穆语曼,并在此后一直默默地守候在她身旁。
【穆语曼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女主角注定是属于男主角的,季眠自始至终也跟她没有任何可能性。】系统道,【你这次的任务就是扮演好季眠这个深情男配,对穆语曼钟情,然后默默地守护她几年。等到收集到足够的深情值,男女主在一起后,就可以下线退场了。】
接受记忆的时间过长,方才将017狠揍的男人已经抽走被偷走的钱包,骂着脏话走了。
017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感受着伤口火辣辣的痛感,说:【好的。】
017暂时有了名字,名叫季眠。
不知过了多久,季眠感觉伤口由开始的刺痛转为麻痹的胀痛,才缓缓撑着身子爬起来。
按照原主的记忆,这附近有个桥洞,下面经常有他的许多“好兄弟”过来。
他打算先去那里混口饭吃。
他扶着墙,慢慢地走。踉踉跄跄的,就这样摸出了这个阴森森的黑巷子。
上了街道,尽管仍然破败,但好歹是明亮的,周边的商铺窗明几净。
季眠感觉舒服了点。他忍得了疼,但忍不了脏。
到了街上,似乎认识他的人有许多,常对他投来厌恶的眼光,有些则是怪笑着捂住自己的口袋,像是在挑衅。
季眠转回头,继续往前。
他从时装店的展示玻璃中看清了一个模糊的轮廓,那是他自己: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盗版黑白时装,混搭着好几个“大牌”,说不上是土还是洋气。一头棕发卷曲凌乱,瞳孔也是棕色的,琥珀似的,是他身上唯一明亮干净的地方。
一张脸细看其实很是俊秀,带了点少年的乖觉。但此刻被黑乎乎的泥水——谁知道是什么水呢?季眠只能往好处想。泥水是他目前唯一可以接受的答案。
就连他黑白上衣的背后,也都沾着不明的黑色污渍。这个季眠知道,那是他刚刚躺在巷子的地上沾到的。
这回绝不可能是泥水。
季眠又开始难受了。
季眠走了半个小时,终于走到桥洞底下,已经饿得不像话了,也不知道原主究竟多久没吃东西。
他的“好兄弟”们来了几个,正围在一起打牌,打得火热,个个脸上都带着笑。
他们的衣服跟季眠的有所不同,干干净净的。
有些还是大品牌,也与季眠的不同——他们的是正版的。
记忆里,这些人都是家庭健全,甚至比较和谐的。有吃有穿,自然跟季眠这种流浪儿不一样。
有个嘴里叼着烟,留着寸头的男生瞥见季眠,当然也看见他身上的伤口和污渍。
他随口喊了声:“眠哥。”
喊完,又不冷不热地转回去了。
仿佛这个称呼跟路边的野猫野狗没什么区别,后缀的“哥”字也只是个后缀而已,听不出任何尊重的意味。
但按照原主的记忆,每次他听到这些人喊自己“眠哥”,就会笑。那笑容是被从泥水里抬起来的自尊。
季眠不太懂,但也努力勾着嘴角笑了一下。不到半秒钟,又把笑收了回去。应付差事一样。
几个男生周围放了些吃的,看包装都是从便利店买来的,还有几包烟。不过原主碍于面子,总是不肯去吃他们的东西。
季眠走过去,从里面挑了个三明治,又提走一桶温热的关东煮,坐下来吃。
打着牌的几人顿时停住了,纷纷转过头来看他。
但季眠假装没注意到,先是喝了口热乎的汤,接着夹出来里头的菠菜鸡蛋糕,一口咬下去一半。
他分享似的对系统道:【这个好吃。】
系统:【……】
季眠又道:【叫什么呀?】
【关东煮,你吃的那个是菠菜鸡蛋糕。】系统回答完,接着说:【问那么多,吃你的吧。】
“眠哥,今天又没‘业绩’啊。”最开始喊季眠“眠哥”的那人笑着道,语气有点古怪。
又有一人嬉皮笑脸地说:“我们请眠哥吃饭。眠哥业绩上来了,记得回哥几个两条烟啊。”
季眠既没说好,也没摇头。先吃了东西再说。
没得到回应,那几人皱着眉,几乎想要发作了。但转念一想季眠平日里的做派,又把这火咽了下去。
何必呢?要是真把这家伙惹毛了,从哪里再找来一个这么蠢的提款机?
兔子也有咬人的时候,忍一会儿得了,估计这家伙没吃饭,现在正饿着。跟饿鬼是讲不了道理的。
季眠填饱肚子,在河边洗了把脸,去桥洞底下找地方休息。
还好是夏天,从桥洞吹进来的风虽大,但在这时节倒是很舒服。
如果是冬天在这里,怕是没多会儿连骨头都要被冷风吹碎了。
他舒服得眯起眼睛,好像连身上的伤口都没那么疼了。
【原主的十六岁生日就在这两天了,第一个剧情节点马上就到了。你要想办法去女主所在的城区,投靠她的干弟弟。】
季眠问:【那里离这里很远吗?】
【你可以走着去。】
【哦。】季眠放了心。
【也就是几十公里而已。】
“……”
季眠果断放弃了步行这个选项。他摸了摸自己的几个口袋,空的,裤子后面的兜里头有半包纸巾。其余就什么都没了。
但是要找到女主,得有钱呐。
起码,要有坐车的钱呐。
钱从哪里来?季眠垂着头思考。
【去偷。】
两个不同的答案同时出现在他脑海里。前者是季眠自己的念头,后者是系统出的馊主意。
他摇摇头:“偷?我不要去偷。很没道德的。”
系统冷笑:【道德?那是什么?能吃吗?】
季眠不是很想理会它。
系统的下一句很快来了:【你来这个世界是为了任务,维持人设才是第一要务。原主是什么样的人设,你就要展现出什么人设。否则,“季眠”的性格转变,就会成为煽动蝴蝶效应的翅膀。你不是“可以偷”,而是“必须偷”。】
它又补刀道:【再说了,你哪里来的道德感?】
【你连记忆都没有,谁知道你上辈子是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
“……”
季眠妥协了,但只为系统说的“维持人设”。他刻意忽略了自己曾经是“罪犯”的可能性。
季眠休息了几天,那日被揍的伤口总算不怎么疼了。
这几天,他就靠着“好兄弟”们打牌的零嘴过活。
季眠感觉到,再留下去,他的这些个“好兄弟”就快爆发了。
第四天时,他踩着他们爆发的底线,从桥洞离开。
——他要去偷了。
偷谁呢?季眠还没想好。
怎么偷?季眠也不知道。
他晃荡到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原主显然是这一带的惯犯,有人认出季眠,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口袋和背包,警惕地检查自己有没有丢失什么财物。
季眠两只手攥得紧紧的,手心出了一层薄汗。
第一次做贼,他有点紧张。
他咬咬牙,在马路牙子上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然后挑选要下手的目标。
看到一对过路的夫妻,说说笑笑的,眉目含情。舍不得下手。
看到一个打扮时髦的姑娘,高马尾在脑后一甩一甩,很有活力。舍不得下手。
又看到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啤酒肚晃晃荡荡。还是舍不得下手。
系统:【……】
它叹着气:【你到底能不能行了?】
【我……能行的。】季眠迟疑地道。
顶着正午毒辣的太阳,他额头上也冒出一层细汗。再拖下去可不行。
他头昏眼花地看,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目标。
那是个刚从车上下来的青年,染着一头亮眼的红毛。他的车停靠在路边,只要季眠找好角度,车内的记录仪是拍不到他的。原主在这一带得手过多次,确定附近没有监控。
但季眠选中他的原因却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这人长得很像个不学无术的混混。
红发青年从头到脚都不良少年的标准定义,发型张扬,上衣是略紧身的背心,牛仔裤上还挂了几根非主流的铁链子,肩上背了个大皮包,露出来的皮肤上纹着浮夸的纹身。
季眠不愿意以貌取人,但此时此刻,以貌取人确实能给他带来一点安慰。他很需要这一点安慰:他要抢的是个混混,很坏很坏的混混。
季眠装作不经意地站起身来,慢悠悠地穿过马路,来到红发青年附近,不过两分钟路程,季眠已来到他的身后,成为一个不起眼的路人。
原主当扒手的经验十分丰富,成为“季眠”以后,季眠也继承了他的这项能力。
红发青年是朝着太阳的方向走的,影子短短地被拖在身后。季眠的影子也跟他的一起,被拖在后面。
他屏着呼吸,脚步像猫一般轻,走路时还要装出一副光明正大的样子,免得过路人起疑。
透过红发青年的肩上皮包拉链的一点空隙,他心头一跳,瞧见了——那里有一个黑色的皮夹子。尽管只露出一角,但季眠很确定,那就是钱包。
待青年走入一家卖肉饼的店,季眠紧随及后跟了进去。
肉饼的油香、面香和肉香顿时冲着他的鼻腔,香得他脚步都晃了晃。
前面还有人在排队,红发青年站到队尾,嗓门很大,喊:“老板!要两个香河肉饼!打包带走,分两个袋儿装。”
里面传来女人爽快的声音:“好嘞。”
季眠的思绪歪了一下:香河肉饼……听上去应该挺好吃的,也许比关东煮的菠菜鸡蛋糕好吃。
【愣什么神呢,快干活!】系统催促道。
季眠应了一声,跟在青年背后排着队,右手悄无声息地摸过去,将他的皮包拉开一条十来公分的缝隙。
手势转为斜竖着,顺着拉链的缝隙顺利滑进去,没碰到皮包一下。
这时季眠的手指已然摸到那包里的皮夹子了,天衣无缝。
两根手指一夹,捞到手心里捏住了。
季眠一顿,动作停住了。
在右手的手里,厚厚的一沓。这厚度如果是他自己的,季眠会感觉安心,偏偏他不是这钱包的主人,他只感觉惶恐。
太、太多了!他只想要个打车钱。
季眠不安极了。能想办法退回去一点不?
【……退什么退!】系统恨铁不成钢,【扒手哪有嫌钱多的?】
【那他待会儿没钱付账怎么办?】
【你管呢!】系统几乎要被气成河豚,【想那么多,怎么不想想,万一这钱是这人给躺在病床上的老母亲治病救命的钱呢?】
它随口一说,季眠却神情一变,当真了。
好像……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季眠的手瞬间抖了一抖。他居然偷了人家的救命钱!
扒手的手是最要稳的,偷东西的手一个不稳,手里捏着的赃物就可能跟着也颤一颤,叫目标发觉。
季眠这一抖,不得了了。钱包不小心磕在皮包的内侧,那一点细微的颤动引来了青年的回头。
“臭小子干什么呢!”红发青年一看到季眠的手,大吼了一声。
他的大嗓门就在季眠耳边,震得他耳膜一疼。
【完了完了……】系统直叹气。
怎么就摊上这么个任务者呢?
它埋怨季眠的同时,又忍不住埋怨自己:刚才嘴贱多说那么一句做什么呢?
“偷老子的东西?”红毛的眼睛眯起来。
“我……”
季眠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
毕竟他的手现在还在人家包里塞着呢。
老板娘听到外头的动静,从厨房走出来,一见季眠,眉头立即拧起来:“呀,又是这小子!”
“唷,还是惯犯?”
红毛乐了,猛地扼住季眠的手腕,力气大得要命,季眠怎么也抽不动。
他这才发现,被自己选作为目标的这人,脸上竟有一道细长的刀疤。看起来就很不好惹。
“真对不起。”季眠放弃把手抽出来了,“您要把我送警察局吗?”
红毛扬了扬眉头,发现这小子的口吻居然还挺淡定。
“警察局?”他咧着嘴笑了一下,“你爷爷我喜欢私了。”
“……”
红毛拽着季眠的手腕,粗暴地把人拉到外面。
季眠又挨揍了。
红毛的拳头不比上次那人的脚轻,拳拳到肉。季眠旧伤还没好,有时红毛的拳头砸到他的旧伤处,疼得他叫都叫不出声。
这回连系统都不忍心了,忍不住念叨他:【我说什么来着,乱发善心没好报的。下次出手果断一些。】
季眠挨着揍,还有空回它:【可你不是说,那是救命钱吗?】
【……是我错了。】大错特错。
对这种没有记忆的笨蛋任务者,是开不了玩笑的。系统深刻地反省自己。
就在红毛又一拳头即将落下时,忽然一道声音打断了他——
“我让你做这个了吗?”
这是一道男人的声音,低沉,连不悦都是漫不经心的。
红毛抬头看向来人,抬起的手慢慢落下来。他一只手还拎着季眠的领口,身子却站直了,对来人道:“大哥,你怎么下来了?”
大哥……
季眠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脑子里最重要的两个词:一个是“大哥”,一个是“大姐”。
他想抬头看看这位“大哥”,却做不到。
只听这位“大哥”语气懒散地道:“让你买个饭,出来半天,打人来了?”
“不是……大哥。”
红毛笑了声,像是碰到什么有意思的事,一只手改抓着季眠的头发,把他拎到来人面前。
他道:“我出来买个饼,居然撞上扒手了。”
还是个技术不咋高明的扒手。
季眠几乎是被红毛怼到了“大哥”的脖颈前。他肿胀的眼半合着,只瞧见这“大哥”清晰的下颌线和流畅有力的颈部。
原来“大哥”很年轻。
他艰难地抬起眼皮,想看清“大哥”的长相。
旋即,季眠目光对上一双深黑的眼,掩在墨一样的睫毛下面,冷冰的。
哦。原来“大哥”很好看。
段酌目光淡淡扫了季眠一眼,发现这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小扒手也在看自己。
他不甚在意地移开视线,对红毛催促般地偏了下头:“快点。”
他表情没什么变化,但红毛知道,他让段酌等得不耐烦了,于是抓着季眠头发的手一松,连忙把人丢开。
季眠骤然失重,整个身子“嘭”地栽倒在地上。
【恭喜,得来全不费工夫。】系统冷声道。
季眠迷蒙的,问:【什么?】
【你要投靠的女主的干弟弟,那个“大哥”段酌。喏,就在你面前。】
世上竟然真有这么凑巧的事情,季眠在心里点点头,连脸上的疼都快要忘了。
他很高兴,说:【是么,那真好……】
【好个哔——啊!】系统的脏话被自动屏蔽。
它的语气转折太过突兀,季眠更懵了:【怎么了?】
【这个红头发的是段酌手底下的,你敢偷他的东西,就相当于得罪了段酌。这下别说投靠他了,他没追着找你麻烦就算好的了。】
【那你……】季眠有点委屈,【那你一开始怎么不告诉我,这个红头发的是“大哥”的人?】
【……】
系统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哼】了一声,不吭声了。
季眠知道了,原来系统也不是万能的。大多时候也是马后炮。
季眠想,他不能总是依赖系统。因为系统有时候也会出些馊主意。
他的脸还贴在地上,脑子却转得飞快。
季眠意识到,如果不在今天紧紧抱上“大哥”的大腿,那自己未来就很难再有投靠他的机会了。
今天,他还能跟段酌面对着面。
等到了明天他想找上门,势必要通过段酌手下人的筛选。而大概率,他会遇到这个红毛。
他已经跟红毛结下梁子了,对方又怎么可能肯轻易饶过他,又同意让自己在段酌手底下做事?
此时,红毛已经进了店里。他从钱包里抽出一张红票子,甩在柜台上,也不等里面的老板娘找钱,饼子拎起来就走。
“大哥,买完了。”他走到段酌跟前,说道。
段酌没搭腔,转身就走。
忽地,脚腕传来一股力量,兀然拦住了他。
那力气不大,只要他动动腿就甩得开。
段酌侧过身,眸光瞧着地上趴着的少年,正要抬脚把人踹开——
“……哥。”季眠两手抓着段酌的裤脚,艰涩地开口。
季眠本来想学着红毛喊他“大哥”,但又总觉得大哥这个称呼放在段酌身上有些显老。他明明很年轻。
一犹豫,说出口时就从“大哥”变成了“哥”。
“嘿——这小子!”红毛瞪起眼睛,抬腿往季眠的手上蹬了一脚。
但季眠却未松手,他死死地拽着段酌,好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哥,我想跟着您。”因为受着伤,他声音低低的,有点喘,带着恳求的意味。
红毛乐了,耻笑道:“我大哥是你这种喽啰想跟就跟的!?”
季眠没搭理红毛的话,只一遍遍央求:“哥,让我跟着您吧。”
段酌垂眼俯视着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他只问了一句:“你会做什么?”
“我、我……”季眠脑子转了半晌,却没从原主的记忆力翻出半点有价值的东西。
他只好答:“……我只会偷东西。”
“我手底下从不养贼。”段酌抬起腿,踢开季眠扒着他裤腿的手,吐出最后一个字。
“脏。”
季眠头都抬不起来,只能趴在地上,呆呆地想:好吧,我脏,我龌龊。
过了一会儿,他回过神来。两人已经走出去一段距离。
完了,他们要是真的走了,他的任务恐怕就真的完不成了。
一想到这儿,季眠不知道从哪来的力气,竟然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了!
脸上是剧烈的钝痛,腰上则是钻心的刺痛。他想,腰上一定有两三块骨头断掉了。而且,他现在看起来一定浑身都是血和灰,很脏的。
季眠的眼泪快要从眼眶里出来了。他拼命忍着,到底没让自己哭出来,那样好窝囊。
他追着段酌离开的方向,往前走。
季眠的腰直不起来了,但他愣是没依靠任何东西,就这样,双腿直立地前进。也许是太疼了,超出了他能承受的极限,身体里反而憋起一股气,撑着他一直往前。
段酌当然知道后面有人跟着自己,但他并不在意。
走出几百米,他在一辆略旧的灰色大众车前停下来。
从衣兜里掏出钥匙,他按了下开关打开车门,把车钥匙重新扔给红毛,坐上副驾,关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