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们的年龄差距太大了,阅历、眼界、心态都完全不同,短时间的接触可能还察觉不到明显的差距,可一旦长久待在一起……
宋悦瞥了徐行知一眼。
他知道,这个男人很优秀,可他完全没有想过要和一个大了自己十八岁的男人在一起,而且这个男人还是个极难掌控的人。
他预想的,自己未来的对象,该是个老实本分、脚踏实地的人,被自己拿捏着,一切都听自己的话。
这样的一个设想,他再看看眼前的徐行知,便觉得实在差了十万八千里。
宋悦绞着衣摆,小声说:“我就是觉得白淑这个人心眼挺多的,想提醒你留个心。”
徐行知注视着他的热切目光淡了一些。
“好吧。”他有些失望,但并没有追问,“看来我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路昭在寝室里等到天都完全黑了,才终于把宋悦等回来。
而宋悦一进门,他就看出了不同——整个人扭扭捏捏的,蹙着眉头有些发愁的模样,但脸上又带点羞涩的笑。
他不禁问:“你和徐先生说什么了?怎么奇奇怪怪的。”
闻言,宋悦立刻收起了忸怩的神情:“我才没有奇奇怪怪的。”
他在寝室里四下看看:“王志呢?”
“他晚上要打工,出去了。”路昭说。
听到王志这个大嘴巴不在,宋悦才放下心,把椅子拖到路昭身旁,凑过来:“我问你啊……”
路昭就把手里的书放下,转过来看着他,等着他的下文。
宋悦还没说出来,脸就先红了,吭哧吭哧半天,声如蚊讷地挤出来一句:“你觉得,徐行知这个人怎么样?”
路昭说:“徐先生是个好人。”
宋悦拍了他一下:“不是这个方面。”
路昭挨了一下打,莫名其妙,说:“还有很多个方面吗?那我觉得,徐先生各个方面都还不错吧。”
宋悦斜眼睨着他:“是吗?我怎么不觉得。”
路昭掰着手指给他数:“他学历高,工作稳定,收入好像也挺不错的,而且他品行端正,幽默风趣,善于交际,又分得清哪些人是真正的朋友,哪些人只是泛泛之交……”
“好了好了。”宋悦让他打住,“不是让你来夸他的。”
路昭嘀咕道:“是你要问各个方面嘛。那你到底要问什么?”
宋悦顿了顿,支支吾吾:“是……如果作为对象的话……”
路昭瞪大了眼睛:“徐先生和你表白了?!”
“你别叫那么大声。”宋悦立刻捂住他的嘴,害羞道,“我只告诉你,你可不要告诉别人。而且,他也没有明说,只是……只是试探我会不会答应他。”
路昭早先也看出了一些苗头,但怎么也没想到徐先生行动如此迅速——只能说,这真是位敢想敢做的先生,瞄准了目标,就主动出击。
他好好想了想,说:“作为对象怎么样,可能还是你自己比较清楚。”
听他这么说,宋悦发愁地叹了一口气。
“他不是我理想的那一类。”他两手撑住脸,“我就想找个好拿捏的,以后只有我欺负他的份。”
“你看他那个样子,像是会被我拿捏吗?”宋悦很有自知之明,“他拿捏我还差不多。”
说着,他就看向路昭:“今天我看见他和白淑在一起,本来很生气的,结果三言两语就被他哄好了。这个男人很可怕!”
“……”路昭体会不到他说的“可怕”,抓抓脑袋,“大概是徐先生比较聪明机灵吧。要是碰到笨的,说话还不中听,气也把你气个半死了。”
“就像你哥哥讲的,好拿捏的男人,是没本事的男人。”他说,“各有优缺点吧,我觉得还是你自己喜欢最重要。”
他看向宋悦:“你喜欢他吗?”
宋悦顿了顿,脸红了。
他把脸埋在臂弯里:“可是他比我大那么多岁呢,我们肯定合不来。而且,要是我哥知道了,得先把他套麻袋打一顿,再来收拾我。”
路昭又抓抓脑袋:“也对,你们才认识多久,这么短的时间,看不出来什么。”
这句话正中红心。
宋悦一下子抬起头来:“你说得对,我得再看看,现在还不是考虑答应他的时候。”
“今天他自己也说了,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宋悦一合掌,“那就让他先走着吧!”
四月一过,天气就飞快地暖和了起来。
文越五月初就得赶往外地,临走前把方恒送了过来,路昭见到小胖崽时,小胖崽肉眼可见地比一个月前胖了一圈。
“阿昭!”方恒看见他,高兴地朝他张开两手要抱抱。
路昭从文越手里把他接过来,顿时感觉像一个加大号的铁秤砣压在了手里。
他不好意思问胖崽这一个月是不是胡吃海喝了,只摸摸他的小脑袋:“宝宝这一个月是不是玩得很开心呀?”
小胖崽小鸡啄米点头:“宝宝开心!玩游乐园,吃好吃的!”
方曜看了看开心的小胖崽,又看看文越,无情地说:“方恒好像胖了很多。”
这一句话像当头一棒,狠狠击中了胖崽小小的自尊心。他鼓起了脸蛋,但也知道自己真的胖了,无法反驳,只能捏紧小拳头,生气地哼了一声。
文越笑道:“怪我,方恒一撒娇,我就心软了。”
说着,他又忍不住补充:“可是他真的好可爱,和方决小时候太像了,连贪吃都这么像,遗传和基因真是太神奇了。”
方曜:“……”
路昭:“……”
看起来,文越显然是把对爱人的一部分情感传导到了孩子身上,因此对孩子尤其娇宠。不过,他的爱人方决已是成年人了,即便被人溺爱纵容,他也知道自我控制——可方恒还做不到。
路昭忍不住说:“可是,文先生,小朋友太胖了,会影响健康的。他们这么小,并不知道自己控制饮食,得靠大人来给他们控制。”
文越认真听着,十分抱歉地说:“我也明白这些道理,可是方决不在家。平时只有他能管住方恒,我一个人真是控制不住心软。”
他捏了捏小胖崽肉嘟嘟的脸蛋:“方恒在这边,体重一直保持得很好,小路肯定付出了不少努力吧。我这一回来,给你增加工作量了,真抱歉。”
路昭连忙说没有没有。
然而,送走文先生,他抱着胖崽回屋,请方先生拿出秤来给小胖崽称体重,看着秤杆上的刻度,他就后悔了。
后悔没让文先生亲自来看看,他把方恒喂胖了多少。
方曜将秤杆搁下:“短短的一个月,胖了三四斤,赶得上小猪崽了。”
小胖崽坐在秤头竹篮里,不满地小声说:“宝宝不是小猪崽。”
方曜伸出一只手,拍了拍他圆滚滚的、把衣服绷得紧紧的小肚子,仿佛在拍一个熟透的西瓜。
胖崽羞愤地大叫一声,自己拱着屁股爬出竹篮,跑进屋里绕着客厅转圈,试图当场运动减肥:“宝宝不是小猪崽!宝宝不是小猪崽!”
路昭被小宝宝逗得扑哧一笑,笑完了,又小声讲:“方先生,不能这样说小宝宝啦,小朋友也有自尊心的。”
方曜点点头,思索片刻,又说:“方恒虽然也讲自尊心,但还算能屈能伸,被讲一句,只生气一会儿就过去了,这一点倒是很好。”
路昭说:“是啊,有的小宝宝特别敏感,一旦被大人教训了,会记很久呢。”
说完,他不由一愣。
自己好像就是这种人。
每一次犯错,都会在心里记很久,会反复地想起犯错时的情景和被人批评的那一句话。内心十分敏感脆弱,在乎别人的看法和评价,因此做事束手束脚,活得非常累。
方曜说:“这一点也是遗传方决。有适当的钝感,就不容易被扰乱注意力,就能集中精力做大事。”
路昭怔怔的,看着他:“适当的钝感?”
“人的精力有限,如果在胡思乱想上用得多了,在正事上就用得少了。”方曜看着客厅里绕圈的小胖崽,“只顾着琢磨人,不去琢磨事,终归干不成什么大事业。”
路昭一震,宛如被人当头棒喝,一下子咬住了嘴唇。
他不知道方先生是不是说给他听的,但他确实是一个喜欢胡思乱想的人,偶尔也会因为想得太多,做出来反而不尽如意。
他看了看客厅中努力跑圈的小胖崽。
在这个方面,他好像连小宝宝都比不过。
这天晚上回到寝室,他便有些萎靡不振,洗漱完早早爬上床,把自己裹在被子里。
“你今天怎么睡这么早。”宋悦还在底下找小说,“不学习到九点半再上床吗?”
路昭蔫蔫的:“学不进去。”
宋悦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小说,走过来:“你怎么跟霜打的茄子似的,今天不是开开心心去打工了吗?发生了什么事?”
路昭小声说:“我好像被方先生讲了一顿。”
宋悦奇怪道:“方先生教训你了?他看起来不是那种严厉的人啊,难道你犯了什么大错?”
路昭摇摇头,把今天的事情给他复述了一遍。
宋悦摸摸下巴:“是你自己对号入座了吧,方先生只是发表一下感慨。”
路昭说:“可是他不怎么喜欢发表感慨的。他就是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有感慨,自己心里知道就够了,所以我经常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一旦他讲出来,一般都是他认为,这个有必要让别人知道。”路昭撇撇嘴,“所以,他大半是讲给我听的。”
宋悦咂咂嘴:“你们这跟打哑谜似的,有话不能直说吗。”
他看看路昭:“你也是,他既然没有直接对你说,你瞎想什么呢。”
路昭一愣。
他不自觉的,竟然又陷入了“琢磨人”的常态。
他太在乎别人对他的评价了,方先生只是说了一句可能与他靠边的话,他足足揣摩了大半天。
也许方先生真的只是单纯发表感慨,又或许方先生是想叫他学一学胖崽身上的“钝感”。
可无论是哪一种,如果他自己不在乎、不去想,这根本影响不到他——甚至他可能根本都不会对方先生这句话产生什么联想。
他真的太容易把精力分散到胡思乱想上了。
而因为他一整天的胡思乱想,到了晚上就疲惫不堪,连书也看不进去,耽误了学习这件正事。
路昭沮丧地把脸埋在了枕头里,拉起被子蒙住了头。
“怎么啦?”站在他床铺前的宋悦伸手来拉他的被子,“别难过啊。别说他不一定是在说你,就算他说你了,那又怎么样,被说一句,又不会掉块肉。”
路昭在被子里发出闷闷的声音:“你说得对。”
他从被子包里露出一双眼睛:“我以后要向你学习。”
宋悦一愣,忍不出乐了:“向我学习?我可是班上倒数前几名,你要是向我学习,孙教授可得气死了。”
路昭摇摇头:“不是说成绩向你看齐啦。你有很多优点的,嗯,有很多观点也很前卫。”
宋悦好整以暇抱起双臂:“说说看,说详细点,我喜欢被人夸。”
路昭想了想,说:“第一个,是热水瓶和被子。”
他这床新絮的棉花被蓬松柔软,盖在身上比以前的旧被子不知道好多少,可惜,他在冬天快要结束时才舍得花了三十元钱去打这床新被子。
钱最终是花掉了,可因为没能早下决心,白白挨了一个冬天的冻。
热水瓶也是一样,因为是冬天的一样必需品,所以早买早享受。
路昭说:“你很早就叫我去打床新被子了,说不要去买二手的被子,里头的棉花旧了硬了,用不了几年,花这个钱不值得。而新被子还能用很多年,就算我毕业找工作了,想要大被子了,也可以把棉花拆了,添一些重新打。”
宋悦接过来:“对啊,可是你那时候就觉得旧被子能凑合,还便宜,非要买这个旧的。”
他伸手拍拍路昭身上盖着的新棉花被:“能负担得起好的,就要一口气买下好的。不要犹犹豫豫,买这个那个当它的替代品,好东西是替代不了的。”
“到最后,你还是会去买这个好东西。”宋悦说,“因为见识过了它,你怎么还会看得上那些替代品呢?”
“买回来能用很久的东西,就算贵一点也值得,用不了多久的东西,再便宜也不划算。”
路昭窝在被子里点头。
宋悦捏捏他的脸蛋:“还好你还能听进去话,有的人偏不听这一套呢。”
路昭被他揉了好一会儿脸蛋,含糊不清地说:“还有……钝感。”
“什么感?”宋悦挑眉。
“是方先生讲的,就是不要太在乎细枝末节的意思。”路昭说,“他说,人的精力有限,如果在胡思乱想上用得多了,在正事上就用得少了。”
“这倒是真话。”宋悦说,“你看你的方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除了自己关心的人和事,其他一概不在意,多洒脱。就是因为这种性格特质,他才能专注做研究吧。”
路昭认同地点点头。
“不过,说起这个,”宋悦凑过来,“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理想的工作是什么?”
路昭被他问住了。
他努力想想自己接触过的,比较体面的工作——第一个是方先生,但是研究所只招理工科学生,自己进不去,还有一个是徐先生,据宋悦透露是在部队,但自己这体格也没法入伍。
再就是宋悦的哥哥宋兴、还有白淑他们一家人,都是做生意的商人,这个倒是可行,但他的本钱太少,也不知道能做些什么生意。
还有就是在新民书店上班的店员,以及老家的林老师,这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十分稳定,旱涝保收,社会地位也很高,一直都是受到普遍追捧的“铁饭碗”。
可是这些,对于路昭而言,都是“糊口”的工作,谈不上理想。
他好像从未思考过“理想”这个问题。
由于思考着未来的“理想”工作,路昭最近变得有些沉默。
即便和方先生待在一块儿,他也不会总想着找话题聊天了,只是观察着方先生的言行,思考着理想的意义。
方先生无疑是一个有着坚定理想的人。
路昭还记得他的话——他工作时领导问他为什么进入研究所,他说,想要看到这个千疮百孔、百废待兴的国家重振昔日的荣光。
方先生就是在为这个理想而工作。
而这个理想太远大、太沉重,所以他一刻也不能停歇,一直投身在工作中。
想必方先生是不会考虑什么“糊口”、什么“社会地位”的,这才算是真正为理想工作吧。
而自己考虑的那些东西,对方先生而言,都是庸俗的身外之物而已。
路昭轻轻叹了一口气。
可能“理想”之所以叫“理想”,从字面上就带了超脱现实的意味,而自己一个无法脱离现实的人,哪能想得出什么“理想”?
想到自己可能永远也不会有什么“理想”,一辈子就是平凡而碌碌无为地活着,永远无法企及方先生的高度,路昭不禁又叹了一口气。
身旁的方曜终于看了过来:“怎么了?”
路昭一愣,连忙说:“没什么。”
他这样回答,方曜就不再追问,继续吃饭。
方先生对他总是这样,尊重他的隐私,从来不过多追问。
路昭以前觉得这是良好的修养和品格,但现在他又觉得,这样的处事方式透出几分薄凉。
尊重,但也代表着疏远和不在乎。
方先生对方恒就不是这样。
路昭不禁看了看身旁的小胖崽。
小胖崽正坐在专属座椅里,皱着小脸,小肉手不熟练地握着勺子,努力舀饭吃。
之前他根本不用餐具,端起碗来就舔,但因为吃得太快容易长胖,再加上他已经两岁了,要开始习惯吃需要咀嚼的饭菜,所以最近路昭开始教他用勺子吃饭。
可是,这个新工具,方恒还无法熟练使用,总是把盘子里的饭菜挑得洒出来。
旁边的方曜就会一边吃一边注意着他,看见他频频出错,一口饭都吃不上,也不会教训他、催促他,只是鼓励一句,等着他自己慢慢吃。
胖崽也很执着,在自己专注的事情上,展现出了惊人的耐心和毅力——无论面对什么困难,都一定要把饭吃到嘴里。
虽然总是把饭菜挑得洒出来,但他并不气馁,也不会胡搅蛮缠乱发脾气,只笨拙地用勺子一点一点地挖,半天吃上一口,再半天才吃上第二口。
但一整顿饭好歹也靠自己吃完了。
看见他们这样的相处模式,路昭能大概猜想到,方先生小时候,他的母亲是如何教导他的。
如果自己也有这样一位引路人,从小被这样教养长大,是不是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敏感脆弱、畏畏缩缩?
可惜,没有这种“如果”。
方曜第一个用完午饭,搁下筷子,但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直接上楼去,而是开口:“明天需要给你放一天假么?”
路昭一愣:“放假?明天方决先生和文越先生要过来吗?”
方曜看向他:“明天是五月十日,是你的生日。”
路昭瞪大了眼睛。
年初给方恒庆祝生日的时候,他提过一次这个时间,没想到方先生竟然记住了。
他顿时十分感动:“您还记得呀。”
方曜说:“正好明天是周日,我在家,可以照顾方恒一天。你们年轻人都喜欢庆祝生日,你和朋友好好去玩吧。”
要放在原来,路昭肯定不会休这一天假。
一来,这份工作每月是按照工作天数来计薪水的,一天能赚四元钱,休一天假,就少了四元钱,而他一个月的吃喝开支都用不到四元钱。
二来,他也舍不得花钱出去和朋友玩,出去玩一趟、吃个饭,花的钱可能够他过上一个月,所以他宁可继续工作,还能多和方先生相处一会儿。
但是这一次,他认真想了想。
倒不是他自己多么想要庆祝生日,而是想到平时对自己多加关照的宋悦、王志,自己理应找这个由头请他们出去玩玩,感谢他们的照拂。
攒钱虽然也很重要,但攒钱是为了过更好的生活,维系友谊也是生活的重要部分。
路昭便点点头:“那我明天休一天假,后天再过来。”
“嗯。”方曜应下,又说,“你在这里工作也快一年了,把方恒照顾得很好,作为感谢,我也送你一样东西吧。”
路昭一愣,登时又惊又喜,连讲话都结巴了:“您、您有心了。”
方曜起身去了楼上,不一会儿,提下来一个小纸袋。
纸袋上还印着“玫瑰牌手表”几个大字。
路昭瞪大了眼睛。
竟然是手表,一块手表可不便宜!
“打开戴上看看,应该要调表链。”方曜将纸袋放在他面前,“我不知道你的手腕尺寸,所以没让店员调表链,他给了我工具,可以自己调。”
路昭连忙听话地打开纸袋,将里头的方纸盒拿出来拆开,盒子里是一只精致的机械表。
表盘并不大,全钢链的表链十分纤细秀气,路昭一眼就很喜欢。
他把手表拿出来,自己戴上,表链果然宽松了一大截。
方曜伸手过来,捏住富余的表链,让手表刚好掐住他的手腕。
虽然他并没有碰到他的手,可路昭仍然心头一滞。
“取掉四节就差不多了。”方曜说,“取下来吧,我帮你调。”
路昭将手表摘下来递给他,在他低头调表链的时候,就偷偷地盯着他看。
方先生平时的样子就很英俊了,认真做事的时候更加迷人。
只可惜,他像块石头一样,任凭风吹浪打,他自岿然不动。
路昭惆怅地想:雇佣协议里约定的两年雇佣期,现在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他能见到方先生的时间,就只剩下一年了。
等小胖崽回到父母身边,他和方先生的雇佣关系结束,他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再有机会见到方先生了。
他兀自惆怅着,方曜很快将表链调好,把手表递过来,又将卸下来的几节钢链装进纸盒里。
“这些你收着,要是以后戴着不合适了,还可以把链子加上去。”
路昭连忙点点头,把东西接过来收好。
等方曜上楼去了,他才赶紧端起自己的手腕,捧着新手表反反复复地看。
这可是方先生送他的东西,是真正意义上的送,不是给他旧衣服穿,不是把有他的照片洗出来给他,而是专门买来手表送给他!
路昭稀罕这只手表稀罕得不得了,一下午不时抽出来看一看,晚上回去时脚步都是轻快的。
第二天是周日,正好宋悦和王志都在寝室闲着,路昭就宣布了自己今天过生日,要请他们出去玩。
宋悦登时两眼放光:“有进步呀小路同志,还知道出去玩了。我要去上次那个游乐园,中午再去隆安大街吃饭,下午逛街!”
王志和路昭都没有他会玩,只能对他的安排表示赞成,三人便高高兴兴地出发去游乐园。
他们在游乐园尽兴地玩了一上午,中午直奔隆安大街,吃完午饭也没有休息,立马就去逛街了。
宋悦尤其喜欢逛街,这会儿又是五月,正好是置办新夏装的时候,他拉着路昭王志在百货商店里看个不停。
王志倒对买衣服没什么兴趣,他只喜欢对宋悦挑中的衣服发表一些老土的审美评价,弄得宋悦频频对他怒目而视。
路昭是三个人里最急需置办衣物的人,因为他这一年来个头蹿了一大截,现在已经稳定在一米七九,去年的夏装早不能穿了。
但他不会在百货商店里买,他都是自己买布回去做,只要学些新颖款式,做出来的衣服就可以又结实又好看。
这会儿,他的目光被货架上的一条连衣裙吸引了。
他从没穿过裙子。
一来,长裙长袍在帝国时期,是贵族雄虫雌虫才能穿的,所以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大家都把长裙长袍视为压迫剥削阶级的象征。
二来,建国后社会风气变化,大家都需要劳动,也以劳动为荣,长裙长袍就逐渐淘汰,简单朴素的衣裤开始流行起来。
前些年往大街上一走,很少见到穿裙子的人,这几年国内改革,经济开放,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穿裙子的雄虫雌虫又多了起来——毕竟在夏天,裙子还是凉快多了。
但对于路昭这种条件的家庭,裙子这类只能穿一季的衣物显然有些奢侈,同样的布料做成长袖长裤,可以穿一年四季呢。
路昭看了一会儿,又把视线收了回来——虽然他现在攒了些钱,但还是需要天天干活,裙子并不方便。
也许,等到哪一天他可以自在地天天穿着裙子了,他就算有出息了吧。
“哎,路昭,这款运动鞋好看!”宋悦叫着,把他拉过来,又问旁边的售货员,“现在鞋子更好看了,但怎么还变便宜了呢?”
售货员笑道:“我们店的供货商,是从南方宁海港进货的,样样东西都物美价廉。”
王志在旁问:“意思这鞋是进口货?”
“不是。”宋悦说,“你没看新闻呀,自从总理考察宁海港之后,那儿的工厂跟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了,那东西做得可好了呢。现在那边就缺人力,好多人跑去打工。”
路昭把这双运动鞋拿起来看了看,真是又结实又好看,鞋子的价格也从原来的二十五元,变成了十六元。
宋悦也拿了一双,感慨道:“这就是轻工业的发展呀。”
路昭赞同地点点头,看向售货员:“麻烦帮我拿一双四十一码的试试。”
作者有话要说:
阿昭有在进步哦!刚开始有点慢,因为没有受到什么挫折,但量变会慢慢积累成质变的~
第46章
在宋悦和王志惊奇的目光中,路昭接过售货员递来的运动鞋,试穿合适,当即决定买下来。
宋悦扑哧一乐,说:“我现在的感觉,就像看着孩子终于长大了,知道自己花钱买东西了,哈哈哈哈。”
路昭付了钱,接过包装好的鞋子,拎着沉甸甸的纸袋,有些不好意思:“人要进步的嘛。”
宋悦连连点头:“对对,小路同志是可造之材!”
他拉着路昭和王志往外走:“今天正好有空,咱们去照相馆一起照个合影吧!”
路昭一愣,随即高兴道:“好主意!我都没想到呢!”
他的小相册里还空着许多页,它不应当只用来装方先生,而要用来装下他完整的人生。
他们最后在隆安大街上找到一家照相馆,三个人并肩坐在一块儿,拍下了一张合影。
宋悦坐在正中间,穿着时髦的衬衣和牛仔喇叭裤,长发梳得整整齐齐,披在肩后,两手张开揽着身旁的同伴。
他左边坐着路昭,端端正正的,微笑看着镜头,右边则是王志,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年轻人身上的朝气蓬勃、青春洋溢,就这样定格在了照片中。
一整天玩下来,回到寝室时天都黑了。路昭抱着脸盆出去洗澡洗漱,回来后就坐在书桌前写东西。
宋悦今天下午逛街收获颇丰,洗澡洗漱完之后,仍然兴致勃勃,把自己买的衣服鞋子一一拿出来试穿。
光是自己试穿也就算了,他穿好了,还要来问:“好看吗?”
路昭下午已经被他问了无数遍,这会儿连头也不抬:“好看。”
宋悦:“你脑袋都没转过来,一眼都没看!”
路昭只能把脸转过来,看了看他,然后说:“好看。”
宋悦不甚满意,凑过来看他:“在写什么呢?”
“日记。”路昭扬了扬手中的新本子,“从今天开始写。”
“哈哈,因为今天玩得开心是不是。”宋悦笑道。
他把自己的椅子拖过来,凑在路昭身旁:“对了,你今天怎么也不买点夏天的衣服?王志还能穿去年的,你长高这么多,穿不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