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弱白月光揣崽跑了—— by猫不皂
猫不皂  发于: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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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名字都备着呗。”苗笙懒洋洋地垂着眼皮问,“还是你想让你两个爹爹取?”
游萧轻笑一声:“自己的孩子怎么不自己取?”
“我这是尊敬他俩的辈分。”苗笙被他的语调惹得有点恼,“最后当然是由我来选!”
“那就不急,出生再说。”
苗笙仰头觑着他的表情,抬手捏了捏他的鼻尖,故意道:“我发现你这方面很不积极,就这么不欢迎它吗?”
“这是咱俩的孩子,我怎么可能不喜欢。”
“那你想要男孩还是女孩?”
苗笙一不留神,也问出了这样“俗套”的问题。
游萧脸上笑意更浓,忍不住捧起他的脸,“叭”地亲了一口。
“现实的答案自然是男孩,好不容易我们断袖也能有后代,自然是能将血脉传下去最好。完美的答案呢,就是男孩女孩都一样。”他笑容有些坏,像个没安好心眼的捣蛋鬼,“我的答案是,只要是你生的,哪怕是个怪物,我也会把它看做小神仙。”
他其实是想用哪吒来开个玩笑,谁知苗笙神色突然一黯:“你也担心这个是吗?男人生子,还不知道生出来会是个什么。”
“不管是什么样的,是否有残疾,我们都会爱它,不是吗?”游萧把人抱紧,他不打算过分宽慰苗笙,这毕竟是个要面对的问题,“我们会让它比普通孩子过得更快乐。”
苗笙垂着头,缓缓抚摸自己又大了一些的肚子,点点头:“嗯,它就是我们的宝贝。”
游萧淡淡笑着,片刻后突然转移了话题:“不知道贺北海两个人到没到陆东篱的家乡。”
这转折有些生硬,但他的确不想继续聊下去。
他没办法劝一个怀着孩子的人不去在意肚子里的这条小生命,但他想尽可能避免探讨这方面的话题,包括取名字——一旦取了名,意义就更不一样了,可不得承认的是,这个孩子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
这一次在自己身上做的尝试并不能完全作准,毕竟怀没怀胎的身体是不一样的,然而游萧完全没有纠结过,早就下定了决心,一旦生产时出现问题,需要做出选择,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苗笙。
他不是不爱这个孩子,只是更爱苗笙罢了。
不光是爱,还有眷恋和依赖,这份感情到底有多么浓稠深厚,只有游萧一人知道。
好在最近苗笙沐浴在轻松甜蜜的爱火中,对他几乎没有任何疑心,很轻松就被带跑了思路,想起这位不幸的兄弟,神色又黯然了几分:“都这么多天了,东篱兄应当已经入土为安了。”
“能与妻子合葬,也算了却了他的心愿。”游萧道。
苗笙深深叹息:“既报了仇,又找到了两位兄长,本来他的生活应该从此变得顺遂,谁知天总不如人意……”
“若他还活着,贺北海雁南楼两人未见得真的会原谅他,至少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游萧搂着他,掌心在他肩头轻轻摩挲,“但陆东篱这么一死,所有业债都归了黄土,他们俩也没办法再计较了。”
苗笙突然想起一件事,问道:“厉涛飞呢?他的尸体你怎么处理的?”
“我让夜峰哥写了一封信,详细记录了来龙去脉,派两个兄弟将尸体押送去了凌云府,交给凌盟主,由他来处理,并对武林公布。”游萧简单道。
“也算能给平江门一个交代了吧?”苗笙垂眸,“不知道这个门派还能不能重新振兴。”
游萧脸颊亲昵地蹭蹭他的额角:“江湖事就是这样,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没谁能做常青树,就像人生一般,顺其自然便好。”
“年纪不大,口吻却像个老头子。”苗笙调侃他,“我看你不是十八,是八十吧。”
游萧看着他润泽的红唇,眸色深了些:“我是不是十八,难道你还不清楚?”
苗笙:“……”
“你可真是……”他耳根骤然烫了起来,小声说,“要点脸吧!”
外边传来平小红的声音:“师父,师娘,前边路过一个小镇子,晚上就在镇里落脚如何?”
“好,先去找一家过得去的饭馆,吃饱饭再去寻客栈。”
“遵命!”
不知道什么时候平小红开始改口叫了“师娘”,苗笙虽然没反对,但也好些天过去,听到这个称呼依旧莫名羞耻。
但心里很甜,想听她多叫几声。
马车很快进了小镇,陆续有嘈杂人声传了进来,苗笙撩起窗帘,好奇地向外看。
这镇子确实很小,街道狭窄,路面还是土路,路两边的店铺看起来也都又旧又小,几乎不能称之为“镇”,简直就像村民自己建起来的聚集之地。
平小红坐在车辕上,伸长脖子基本上就把这小镇给看了过来。
“师父,这里没有什么像样的饭馆,都很破。”女侠沮丧道,她还想找家店打个牙祭呢,“我看不如先找客栈,就在客栈吃吧。”
游萧从苗笙身旁往车窗外看去,知道她所言不虚,便“嗯”了一声,应允了。
繁华也好,破落也好,对苗笙倒是没什么影响,他什么样的风光都想看,都想感受一番。
马车继续往前走,突然有一阵隐约的歌声传来过来,随着距离拉近,声音越来越明显。
苗笙兴奋地拽了拽游萧的手腕:“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游萧忍不住乐,指了指前方一个小酒馆,“应该是从那里传来的。”
“我们去看看吧?看谁在唱歌。”
这种合理要求,游萧自然是满足他,平小红勒停了马车,苗笙戴好帷帽,三人一起从车上下去。
此刻正值太阳落山之际,低矮的云层被夕阳染成一片灿烂的金红色,波澜壮阔、蔚为大观,没有任何高楼阻挡视线,让人能尽情领略这自然风光的磅礴大气。
而旁边酒馆中传来的歌声,更给这风景增添了一抹豪情壮气。
唱歌的人声音微哑,但仍是偏清亮的音色,应该年纪不大,他唱的应该是一首古老的诗:“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兮。”
“是《诗经》里的一首。”游萧低声告诉苗笙,“应该是《魏风》。”
苗笙有些惊讶:“一听就听出来了?你倒是记得清楚。”
游萧莞尔:“七八岁时,背得最多的就是《诗经》罢了。”
“啧,看来我那时还是对你管教不严,小小年纪让你背这个,应该背些开蒙的诗集才对。”苗笙摇头。
说话间,三人已经进了这简陋的小酒馆,现在正逢农闲时节,地里没活可做,青壮劳力们便常常聚在这些地方,聊天喝酒,瞎扯一通。
现在所有人都没吭声,正全神贯注地听坐在窗边的一个青年唱歌。
苗笙顺着他们的视线望过去,不由有些惊愕。
这青年虽然皮肤粗糙,并不算白皙,但看得出来,曾经应是细皮嫩肉的模样;他长得清秀漂亮,比酒馆里任何一个人都要好看,尽管身穿粗布衣衫,但依旧是鹤立鸡群,然而大家都只在欣赏他的歌声,没有任何人露出狎昵的神情,说明他们互相之间应当是相熟的。
这样的酒馆里应当都是常客和乡亲,突然出现几个陌生人会非常引人注目,于是游萧便赶紧拉着苗笙坐在了角落的空座里,免得打扰到别人。
苗笙还在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唱歌的青年,猜他顶多二十出头,一定过得十分开心,不然不会脸上挂着这么明显的笑意。
那人后脑勺靠在墙上,目光通过窗户望着外边的云海,歌声悠扬而又舒缓,握着小酒壶的手指还在轻轻打着节拍。
是一种难得的惬意和放松。
酒馆里已经点了蜡烛,盈盈烛光映在他身上,像是他整个人都在发光。
苗笙苏醒至今,走过那么多城镇,见过那么多人,还从未见过谁是这般模样。
平小红也不由艳羡,一手抱着小白兔,一手托腮看着那人,感慨道:“他真的很快乐呀!”
“这个人……”游萧凑到苗笙帷帽,低声道,“就是梨云儿。”
苗笙震惊:“红玉楼的梨云儿?!”
“嗯,五年前我处理红玉楼,安置那些小倌们的去处。我问他们想去哪里,给他们一些银两方便谋生,梨云儿便说想做个农夫,心无挂碍地种地,自己养活自己。”游萧望着唱歌的青年,勾着唇角道,“后来很多小倌都受不了卖苦力的日子,陆续回到风月之地,只有梨云儿坚持下来了,尽管再不复当年漂亮的容颜,但现在看来,他的确怡然自得。”
苗笙这下不仅是惊讶,而是钦佩。
从红玉楼出来,没有自惭形秽,活得这般潇洒,也没有排斥唱曲儿,还愿意唱给乡亲们听,说明梨云儿接纳自己的过去,正视自己的遭遇,他通过努力过好了自己的生活,内心是平静而富足的。
他虽然看起来仍旧比其他村夫要瘦弱许多,但他的内心足够强大。
“他真的很厉害。”苗笙忍不住道。
游萧有一下没一下地勾着他的手指,赞同道:“沦落风尘并不重要,毕竟当时他别无选择,只要他愿意改变,而不是甘愿沉沦,就不会低人一等。人就得这般积极往前看,管他以前是什么样,把当下的日子过好才最重要。”
“最后这一句,是不是点我呢?”苗笙在他手上轻轻一掐,忍俊不禁。
游萧弯了弯眼睛,没有言语。
那首诗很短,梨云儿反复唱了几遍便停下来,冲听众们微微颔首。
大家也都冲他笑笑,转回身继续各自聊天,酒馆里恢复了嘈杂,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
“梨云儿七岁被卖入红玉楼,十五岁成了风靡一时的小唱。”游萧继续轻声道,“幸好老鸨还没让他接客,当时还在待价而沽,否则他也很难逃脱被摧残的命运,只是其他人就没这么好运了。”
这世间悲惨的人大有人在,苗笙心道,但不管怎样都不能放弃自己,或许才会有一线生机。
他突然想起什么,转头看游萧,试探道:“你说梨云儿看见我的脸,会认出我来吗?”
“你可以试试。”游萧笑容不变,并未阻止。
尽管知道希望不大,苗笙还是站起身来走向梨云儿,游萧立即起身,跟在他身后。
青年转头看到两人,立刻眼前一亮:“楼主!”
苗笙原本残存一点希望的心立刻沉了下去——还以为当时游萧是派别人安置的他们,现在看来楼主真是事必躬亲。
既然俩人认识,应该是不可能问出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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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苗笙:啧,密不透风。
游萧:问出来算我输(狗头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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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容我哀嚎一声,人在夹子,给冻傻了……涨幅惨不忍睹,甚至都没有评论,呜呜呜……
算了要啥自行车哈哈哈哈!继续努力!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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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百零九 因果
梨云儿看着游萧, 漂亮的杏仁眼闪闪发光,就像看到此生最仰慕的人一般,甚至还有些激动, 立刻放下酒壶站了起来。
游萧温和地对他一点头:“过得还好么?”
“很好, 我、我很好!”梨云儿分明比他还大两岁, 却表现得紧张腼腆, “你怎么、怎么会来这里?”
看着他的眼神,苗笙莫名有些吃味。
这也难怪,游萧给了他新生的机会,这不啻于救命恩人、再生父母, 梨云儿自然会感激游萧。
恐怕是以为游萧专门来看他的吧!
游萧莞尔道:“要去五陵渡, 顺路经过,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那可真是太巧了。”梨云儿明显有些失望, 但很快又激动了起来, “天色已晚, 不如你和你的朋友去我家暂住吧,我做饭给你们吃!”
苗笙等不及游萧介绍, 立刻撩开帷帽上的面纱, 微笑道:“会不会太叨扰了?”
“不会——”看到他的面容, 梨云儿登时睁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公子你……”
“你认得我?”苗笙立刻忐忑起来。
梨云儿摇摇头:“不认得,只是感叹世间竟有这般好看的人。”
苗笙:“……”
这时一个高大强壮的汉子走进酒馆, 东张西望之后, 看到了梨云儿, 露出憨厚的笑容,向他走了过来, 温声唤道:“阿云。”
汉子是农夫打扮,看上去二十多岁,相貌朴实,是一种粗犷野性的英俊,但望着他的眼神很是温柔。
梨云儿拉过他的手,激动道:“荣哥!这是我跟你提过的游楼主。”接着又跟游萧介绍,虽然有点羞涩,但依旧大大方方地说,“楼主,这是我相公,名叫孙荣。”
苗笙愕然,回头迅速看了周围一圈,见并没有人对此惊讶,看来这里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关系。
游萧客气地对孙荣一点头:“幸会。”
“既然是大恩人来了,我们必须好好招待。”孙荣自带一种庄稼人的热情好客,手臂搭在娇小的梨云儿肩膀上,张罗道,“恩公一行几人?现在就随我们走吧,阿云先带你们回家,我去买些酒肉。”
游萧转头看着苗笙,征求他的意见,苗笙对梨云儿充满好奇,自然也没拒绝,于是叫上平小红一起,跟着他们离开。
梨云儿和孙荣的家在村里,出了小镇没走多远就到了,院子里有大狼狗,看到主人带陌生人回家,还“汪汪”叫个不停,吓得平小红怀里的娥影直哆嗦。
“有福,安静!”梨云儿温柔地训斥大狼狗,狗子立刻不再叫了,大尾巴摇得像是竹蜻蜓一般,眼看就要起飞。
平小红最喜欢小动物,看它这么乖巧,小心翼翼伸出手去:“你叫有福呀,真是个好名字。”
有福觉察出主人跟客人们关系友好,也换上一副和善的面孔,把大脑门主动凑到她手下面蹭了蹭。
“嘿嘿,好可爱!”女侠撸狗撸得非常开心,但也没忘了捂紧怀里的小兔子。
苗笙也摘掉了帷帽,在微光中好奇地环视这小院。
这里就是普通的农家院,院里三间房,一字排开,两旁另有厨房和柴房,再旁边是鸡圈和猪圈,叫声不绝于耳,很是热闹。
日子虽然过得简单,但看得出充满了生活气息。
梨云儿推开中间主屋的门,拿火折子点燃了桌上的油灯,笑着招呼他们:“楼主,公子,小红,快请进。”
苗笙跟游萧对视一眼,好奇地跟着进了门。
这小小的主屋也不大,处处都显得非常温馨,屋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桌子也擦得一尘不染,家具虽然不多,但也摆得整齐。
与寻常农家不同,这里墙上挂着一些大大小小的画轴,有的是梨云儿和孙荣的画像,有孙荣下地干活挥锄头的画面,甚至连有福都有一副肖像,看得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你们先坐,我把炉子生起来就不冷了。”梨云儿连忙去屋角生炭炉,苗笙看着他手脚麻利,十分熟练,显然已经彻底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游萧拉着苗笙坐下,关心地摸了摸他的手,发觉是温热的,才放了心。
平小红抱着兔子跟过去,好奇地问:“阿云,你和你相公怎么认识的?村里人没说你们闲话吗?”
她并非不谙人情世故,只是了解了自家师父和梨云儿的关系之后,想来对方应当不介意被问起此事。
况且师父师娘肯定想知道,但又不好意思开口,只能自己冲锋在前啦!
果然,梨云儿只是有些不好意思,但并没有在意,他回头看看游萧:“之前楼主买了块地让我自己种,可惜我那会儿体力不行,也不会种地,笨手笨脚的,荣哥家的地就在旁边,他实在看不下去,常常热心帮忙,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后来我发现他对我越来越好,已经超过了兄弟的本分,心里也有所猜测,但我不敢多想。”他引燃了稻草,红色的火焰映红了他的脸,“没过多久,他就对我表白了心意,说发现自己喜欢男人,喜欢我,就是……那种喜欢。”
“他说以前听过很多古人的故事,知道世间有断袖,虽然这种关系为世俗所不容,但他只是一个庄稼汉,没什么大本事,只是喜欢男人而已,想来影响不到任何人,自然要随心所欲。”
梨云儿说起这些,眼角眉梢都含着笑,一侧颧骨上现出浅浅的笑涡,显得更加生动漂亮。
他将细柴火架在火上,用夹子夹了炭火放在上边,拿起旁边的蒲扇轻轻扇动:“我不想骗他,就把我的经历告诉了他,他当时大大松了口气……”
“为什么?”平小红立刻问道,“庆幸你是清倌人吗?”
梨云儿摇摇头,抿唇笑了笑,比之前还要羞:“他说看我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又会吟诗作画,还以为我是哪里来的落难少爷,担心配不上我,知道我也是苦出身,心里便没了负担。”
平小红“啧”了一声:“看不出这老实巴交的庄稼汉,这么会说话。”
苗笙听了也不免动容,对梨云儿这种出身,说什么“不在意”、“无所谓”,都多多少少会有些大度的意思在里边,可被人卖去南风馆不是他的错,他不需要任何人的谅解或者包容。
倒是孙荣这种态度,哪怕明显是在故意哄人,却最令人安慰。
是梨云儿内心坚定,要靠自己的双手过上踏实日子,又遇上了好人,才能过得这么开心。
若是他自己是扶不起的阿斗,恐怕孙荣也不会喜欢他。
有善因,才得了善果。
“荣哥是老实,但也很聪明,要是有条件念书考科举,至少也能中个举人。”他夸起自己男人也是不遗余力,手里扇子呼呼扇风,扇得炭火很快发红。
苗笙不禁问道:“他爹娘能同意自己的儿子跟男人成亲吗?”
“起初自然是不同意的。”炭火渐渐都泛了红,梨云儿用铁钩子勾了勾,让它们更均匀些,“但是荣哥让我别管,自己跟爹娘说了好久,好像也挨了揍,但最后说服了他们——但也只是让他们勉强同意,并不能高高兴兴点头给我们办婚事,可对我来说已经是别无所求了。”
他站起身,看着苗笙和游萧笑着道:“没有宾客和亲人来观礼,我俩就换了红衣裳拜了天地,也很高兴。现在两年过去了,他爹娘也慢慢接受了我俩,村子里的人说过一阵闲话,但时间久了,大家也都见怪不怪,那些等着看我笑话的人,见我俩一直恩爱,也都闭了嘴。”
苗笙听着心中一通感慨,梨云儿如此这般轻描淡写,当时应该还是很难受的,但好在还有孙荣,两个人能同甘共苦,共同面对,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现在总算苦尽甘来了。”游萧弯了弯眼睛,“以后都会万事顺遂。”
梨云儿笑道:“嗯!多谢楼主。你们先坐,我去烧水,准备煮饭。”
屋里的炭炉很快暖了起来,苗笙解下披风,他依旧穿了道袍,虽然略显臃肿,但总算能把孕肚遮得密不透风,免去了解释的麻烦。
平小红抱着小兔子在炭炉边坐着,大狼狗有福自己顶开门进了屋,晃着尾巴凑到她身边,其实是想跟娥影亲密接触。
娥影起初还怕得哆嗦,但过了一阵子发现它没有恶意之后,便也耸动着小鼻子,像是对大狗表示好奇。
“既然这样,你俩交个朋友吧!”平小红把它放在有福面前。
大狼狗趴在自己爪子上看着小兔子,突然伸出舌头舔了舔它的脸,吓得娥影转身蹦回了平小红怀里。
“哈哈哈哈哈!”女侠看得开心,爆发出爽朗的笑声。
不多会儿,梨云儿烧好了水,给他们泡了茶,孙荣买了酒和肉回来,进屋来跟大家打了声招呼,两个人便一起去了厨房,很快外边便传来了炒菜的香味。
不到半个时辰,饭菜便端上了桌,五菜一汤,三荤两素,看着色香味俱全。
“尝尝我的手艺。”梨云儿有些羞涩地说,“不知道合不合你们的胃口。”
他这边谦虚,孙荣那边可卖力推荐:“阿云做饭特别好吃,吃他做的饭,我干活都有力气。”
游萧夹了菜,尝了一口,点头认可:“确实不错。”
苗笙和平小红也纷纷动筷,品尝过后连连夸赞。
“好吃!”女侠竖起大拇指,“好些天都没吃到好的了,今天真是过瘾。”
梨云儿谦虚道:“力气活儿我也做不来,只能研究些吃的。”
“别说我没念过书,这就叫各司其职。”孙荣可不喜欢他自称什么都不会,立刻对游萧几人道,“田里的活我干,但阿云也没闲着,他养兔子、养蚕,还会织布、做衣服。”说着拽拽自己的衣袖,“我们穿的衣裳都是他自己做的,你们看这针脚多细密多整齐!”
梨云儿被他夸得不好意思,用手肘捣了捣他的肋下,叫他轻点夸。
孙荣大大咧咧道:“我这不是夸,是跟楼主汇报,好让楼主放心。”
“看你俩这般恩爱,我自然是放心的。”游萧笑道,“日子是过出来的,这样用心生活,以后只会越来越好。”他偏头看向苗笙,温声道,“是不是?”
苗笙吃得放不下筷子,嘴唇上沾着油花,烛光下看起来亮晶晶的,像个贪吃的孩子。
他突然被喊到,立刻点头附和:“对,越来越好。”
接着给了游萧一个眼神,那意思是“别影响我吃饭”。
平小红这会儿按捺不住,问道:“你们还养过兔子?养兔子能做什么?”
“当然是拿去卖啦。”孙荣给梨云儿夹了一筷子肉片,“兔子可以卖皮毛、卖肉,阿云把它们养得胖胖的,很赚钱。”
女侠倏地瞪大了眼睛,当即放下了筷子,捂住怀中娥影的耳朵。
小兔子可听不得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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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苗笙:隐隐感觉有人在给我上课。
游萧:不敢不敢!
娥影:刚刚他们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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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假期快乐呀~

第110章 百一十 煎熬
吃过饭, 闲聊片刻,梨云儿去把另一间卧室收拾了出来,说这是孙荣特意给自己准备的书房, 好让他想画画弹琴的时候也有个地方施展。
“为什么还准备了床铺?”苗笙打量这同样挂满了字画的房间, 笑吟吟地问。
梨云儿又有些不好意思:“荣哥说等过几年就寻个弃婴, 当亲生儿女来养, 这就当给未来孩子的房间,提前准备好了有人气儿,比临时再盖的好。”
“你的荣哥考虑得真周到。”苗笙莞尔。
梨云儿抿唇笑:“楼主对你也很周到啊。”
“哦?你怎么知道我俩……”苗笙起了套话的心思。
但梨云儿一脸“这不是明摆着”的表情:“他看你的眼神那么深情,谁看不出来。”
苗笙的心思登时断了。
算了吧, 这八面玲珑的孩子, 断然是套不出来什么的。
农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苗笙他们赶路也颇为疲累, 于是大家早早上床休息。
原本梨云儿要给平小红在主屋里铺个地铺, 被女侠拒绝了, 她选择去睡马车,反正里边也能躺, 放好脚炉也够暖和, 更舒服自在。
书房的床不大, 身高腿长的楼主躺在上边才将将伸开腿,他释放内力将被窝暖热, 抱着苗笙深吻,准备把对方的身子也搞热。
这几乎成了睡前必然要走的流程, 苗笙也很享受, 主动勾着他的脖子唇齿纠缠, 呼吸越发粗重。
就在两人柔情万种的时候,听到隔壁卧房传来了小两口“恩爱”的声音。
听得出梨云儿是在极力压抑, 但他架不住孙荣火力全开,唇角溢出的声音十分……难以形容。
简直就是给游萧苗笙心里头这把火上又泼了一捧油。
楼主听觉更好,那叫声直钻他脑仁,令他血气方刚的身体有点不受控制。
他松开嘴里含着的柔软嘴唇,正想着用内力屏蔽这过于敏锐的听觉,不料却对上了苗笙一双亮晶晶的眼睛。
黑夜中,他的双眼亮得发光,饱含着浓情蜜意,也饱含欲念。
游萧一怔:“笙儿,你……”
之前都是他更主动一些,毕竟爱人在怀,年轻人真是有点忍不住,可今夜苗笙似乎与平时不一样,似乎更渴望了些。
“游萧,你说……”苗笙的呼吸喷在他耳廓上,潮乎乎热腾腾,带着从心里蒸腾出的情意,用气声道,“我和梨云儿的身子,哪个软?”
楼主当时就懵了。
所以这就是调情吗?不是当头一盆凉水?
游萧有点恼火:“这个时候提别人,合适吗?这叫我怎么回答?”
“我听说南风馆会给小倌吃些药,让他们身子骨柔软,可以被折成任何姿势。”苗笙拉着他的手搂住自己的后腰,“可我身子也挺软,之前还能向后下腰,你觉得呢?手感好不好?”
点火也是他,灭火也是他,游萧这下彻底冷静了。
他声音沉了下来:“你从哪儿听说的?”
“就是脑子里知道,很莫名,或许我之前真的常逛这风月之地。”苗笙怪他偏移了话题,“啧”了一声,催促道,“你还没回答我问题。”
游萧往上搂了搂他,免得压着他的肚子,耐心道:“为何要跟梨云儿比?”
“因为……”苗笙眨了眨眼,觉得耳根又烫了一些,“那边的声音听起来……孙荣很得趣。”
的确,梨云儿似乎再也按捺不住,声音比方才更响了些,他们的床也不遑多让,不仅发出“吱哟吱哟”难堪其重的动静,还有敲击地面的“咣咣”声,听着令人提心吊胆,生怕那床架子承受不住,一下子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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