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让三大佬火葬场后(穿书)—— by挂星星
挂星星  发于:2023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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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燕归:“江总,你很早以前就知道了,是吗?”
江揖沉默了一瞬:“知道什么?”
谢燕归:“我误会他,他却始终如一的待我,甚至甘愿做我的磨刀石,被我逼迫卸任董事长的职位。”
话说的艰涩,甚至有种拉嗓子的痛意。
江揖冷冷道:“你知道就好。我发现你纠结一些人举动异常,我去提醒他,他让我不要声张,他说他心中有数,说受人之托就要忠人之事......”
末了道:“怎么,现在后悔了?”
谢燕归向来看不顺眼江揖,两人只要见面便几乎针尖对麦芒,但这次他却犹如没刺的面团一样,低声道:“是我的错。”
他这般,江揖倒不好再说什么。
主要他虽然心中不平,但上次和连翩联系,听连翩说起卸任谢氏董事长的事,连翩并没有不开心,反而有种卸下重担的轻松。
既然连翩看的开,没受什么委屈,江揖便也不欲太过计较。
只警告道:“不要再打扰他。”
谢燕归:“我哥他......他回安市了?”
他怕见连翩,但却忍不住想知道他在哪里。
江揖:“不知道。”
这种废话没有意义,他直接挂断了电话。
谢燕归没有再打过去,他知道在江揖这里什么都问不出来,索性先去公司。
好巧不巧正碰到谢清听。
谢清听赶着去和合作方见面,他是总经理,每天不说日理万机其实也差不多,所到之处人人让路。
不让路的谢燕归就格外明显。
顿时就笑了:“燕归,你的眼睛......”,脸泛红,是在发烧?
谢燕归冷冷道:“没什么,你去忙吧。”
他克制着厌恶和愤恨,像过去那样云淡风轻的绕过谢清听走开。
谢清听额上青筋突突跳了两下。
虽然谢燕归除了想和连翩别苗头的时候对他稍稍恭顺了些,其他时候都一直这么桀骜不驯,但他总是习惯不了。
只心道自己这忙了半天竟是给他人做嫁衣裳。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现在这个节骨眼儿,尤其谢燕归像才沾完血腥的狼一样,还是不惹为妙。
谢燕归到办公室才发现自己竟双拳紧握,指甲都快将掌心抠出血来了。
他叫来韦幸,没事人一样处理紧急的工作。
就这样忙忙碌碌一直到下班的时候,身体疲累之极,心理上才有了几分喘息之机。
也想明白了。
错就是错,逃避是懦夫的行为,也糟蹋了他哥的一片心意。
谢燕归想去向连翩道歉。
还有,他要告诉连翩,他是真心喜欢他,他要堂堂正正的追求他。
小叔那里,也要去拜访。
再就是谢清听这只豺狼,这就需得暗中查探。
如果谢清听真的丧心病狂到对老头子下手,那他必然要让他一命抵一命。
计划的明白,谢燕归心中终于松了口气。
他给连翩发了短信,告诉连翩他已经是收到了资料,都看过了,会认真处理,还有就是感谢连翩用心良苦。
至于那份录音,他想跟连翩当面说清楚。
说来也是他的错。
如果他不是那么多疑,如果他对连翩再多几分信任,这种事其实早就可以开诚布公的聊清楚。
只是,没有如果。
短信发出去后,谢燕归等了很久,但连翩那边也没有回复。
谢燕归忐忑又懊悔,心道他这是真的伤了连翩的心。
其实谢燕归完全想多了。
连翩唏嘘过,但真没伤心。
伤心的事在他这里留不住,很快就会扔到脑后,自认是实打实的凉薄性子。
短信他看到了,就是不想回。
回一句那不得回第二句,短时间内他觉得自己有谢氏PTSD。
反正现在也不是谢氏董事长,就纯粹一个无所事事有钱有闲的富二代,怎么任性怎么来就完了。
当然也不是谁也不理。
像红杉发信息说他要回斯洛,并且欢迎连翩来斯洛做客,到时候他可以当导游的时候,连翩祝他一路顺风来着。
红杉很喜欢连翩。
这个青年像华国古代的那种贵公子,有气度有底蕴,是个玉石一样的人。
他邀请连翩去斯洛旅游也有私心。
如今他有一儿一女,女儿长的像妻子,可爱极了。
儿子说好听点是活泼说不好听是淘气,时常以自己是华国血统骄傲,但骄傲过后却不肯努力丰富自己。
红杉想让儿子看看,到底华国真正优秀的人是什么样。
在和连翩道别后,他又告知了谢燕归自己要回国的事,在谢燕归问谢先生时,直接说谢先生知道谢燕归和谢氏都好,不准备再回来。
谢燕归问红杉什么时候走,并说要来送他。
红杉拒绝了。
他说白了就是一打工的,谢燕归是谢先生的侄子,也算是他的雇主之一,让人家送,不合适。
但是谢燕归坚持。
他很感激红杉在他失明时的照顾。
红杉只得答应。
见面后,谢燕归转给了红杉一个大红包,还送给红杉三样礼品,这是给红杉的妻子还有两个孩子的。
只道:“小叔那里,过段时间我想去探望他。”
看在大红包的份上,红杉提醒:“谢先生不喜欢人打扰,这次也是迫不得已......”
谢燕归道:“总要试一试。”
红杉就不再说了。
虽然有时候他将谢燕归当做熊孩子看,但这的确是个货真价实的城府和手腕都极其出色的男人。
这样的人一般心智极坚,不会轻易被人改变。
谢燕归转而问起红杉家里人的状况:“礼物挑的不知道合不合适,希望他们会喜欢。”
红杉笑说家里人都很喜欢华国的文化,华国的东西他们一定会喜欢。
气氛正好,
谢燕归冷不丁道:“小叔喜欢什么?我看他总是坐轮椅,当年的烧伤一定很严重,全身都受伤了,是吗?”
被问的是自己极熟悉的东西,红杉顺口道:“可不是么,谢先生脚底板都被烧坏了......”
虽然谢云起好强,但到底有需要人贴身照顾的时候。
红杉没见过全貌的,但这些年这里看见一些那里看见一些。
尤其谢云起又是疤痕体质。
他猜谢云起受伤极重。
说脚底板都被烧坏的意思是,脚底板这样隐秘的地方都被烧到,更不要说其他地方。
谢燕归想起失明时攥到的那个光滑的手臂,还有那种熟悉的沐浴露的味道。
心悸难言。
是他哥在照顾他。
在他几乎逼宫一样让他哥卸任董事长后,他哥居然还那么悉心的照顾他。
那小叔......
确认了心中所想,谢燕归问道:“我哥和小叔,到底怎么回事?”
到底还有什么东西是他不知道的,到底他哥背地里为他做了多少,而他却丝毫不知情,反而心怀怨怼算计着他......
片刻后,车子停在了路边。
红杉发现到底小看了谢燕归。
也怪他平日里因为配合连翩,是以知道内情的旁观者身份看着谢燕归一步步往上,便觉得连翩保驾护航,谢燕归没有想象中那么厉害。
但在谢燕归,他的确是冲破了很大的阻碍,自己或联络或收服了很多老狐狸一般的董事会成员,才成功登顶。
连翩说是做磨刀石,他做事有分寸,但真的没有放多少水。
红杉不明白谢燕归怎么突然这么笃定谢先生和连翩有关系,什么也不敢说,只说不知道,听不懂谢燕归在问什么。
谢燕归也不废话。
昨天到今天,一桩桩一件件的事全部都超出他的预料,颠覆了他的世界。
神经绷着,他直接给谢云起打了视频。
谢云起接了。
斯洛气候很好,几乎只有春、夏、秋三季。
今天多云,微风,很适合出门。
视频背景是一片旷野,他戴着帽子口罩,露出的眼角眉梢都有烧伤又没有很好的愈合的疤痕。
但那双眼平静又幽深。
像大森林的深处。
谢燕归心情激荡,但他自制力极强,死死压着这份激动,只发红的眼角让人不敢直视。
他问:“小叔,你回过国吗?”
站在谢燕归旁边的红杉,清楚看见谢燕归肩膀微微颤动,那是激动到极致才会有的表现。
但没想到视频打通,他竟只问了这一句。
叔侄隔着几千近万里的距离相对。
谢云起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沉默片刻后,嘶哑刺耳的声音响起:“是。”
谢燕归惊愕的看向红杉,不是说小叔不会说话?
红杉目光躲闪。
谢云起记性很好,他记得连翩的嘱托,但他可没答应会按照连翩说的做。
那个年轻人有些方面,有点蠢。
他懒得说他。
但被问到头上,冒领别人的功劳,没意思。
谢云起缓缓道:“他来找我,求我帮你,许诺你父亲留给他的财富的一半。钱我没要,事我也没办。看在你父亲的份上,我把身份和红杉借给他一年,你成长的比想象中的快,还有,你运气很好。”
说完,他挂断了视频。
谢燕归像被植物化了一样,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片刻后他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脸,低低的叫了一声:“哥——”
泪水从他指缝溢出。
红杉手足无措的站在一边,搜肠刮肚:“连总一点都不怪你,他......他很骄傲。”
谢燕归看他。
他的体格、长相、身家还有气场,都注定了他绝不会是个会让人觉得可以欺负的人。
但此刻,这个人看上去极其的脆弱。
红杉结结巴巴:“那什么......可能有点失落,但是......总之连总是为你好,他对你好,并不是希望你在这里哭泣。”
他华国语说的很溜,但紧张的时候会有点特别官方,听上去跟念稿似的。
谢燕归垂下眼,长而浓黑的睫毛湿漉漉的,这样看,又有些像当初什么都不记得的谢小狗了。
他低声道:“我知道。”
如果到现在他还不明白连翩是怎样用心良苦,那就真的太笨了。
小叔说的对,他运气很好。
谢燕归收拾心情重新上车,他遵守承诺送红杉到了机场。
红杉有些担心。
谢燕归道:“我没事,我还有很多事要做,我还要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我爱他,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弥补。”
他恢复了镇定。
但和才当了董事长的那时候想比,整个人似乎有了一种更深沉宽厚又稳重的力量自身体内部舒展开来。
这感觉,让红杉来说的话,和连总好像有点像。
至于那什么爱不爱......
他虽然嘴皮子很溜但才犯过错,不敢多说,只心道那位连总对谢燕归,更像跟养孩子似的。
家长当然爱孩子了。
但爱跟爱吧,好像区别挺大的。
目送红杉离开后,谢燕归直接买了飞往安市的机票,两个小时后起飞。
当天晚上十一点,洪伯见到了风尘仆仆过来的谢燕归。
连翩并没有对洪伯说起过谢燕归“逼宫”的事,只说一切都是演戏,是为了让谢氏稳定下来。
是以洪伯对谢燕归这年轻人的感情虽然有些复杂,但观感不赖。
加上谢氏毕竟是大集团,是自家少爷很用得着的人脉,以后的事谁说得着,说不准就用到了呢。
他可是当过董事长秘书的人,眼光得放长远。
当然了,时代一天天变,现在很多人都不叫秘书,都叫助理了。
洪伯热情留宿。
谢燕归心中愧悔,坐立不安。
洪伯笑道:“你们的事少爷已经告诉我了,他帮你忙既是看在老谢总的面子上,也收了报酬,银货两讫的事。不过你们相处这么久,早就也是朋友了,来朋友家,有什么放不开的。”
谢燕归便知道连翩在洪伯这里甚至没说过他一点不好。
这让他更内疚。
可惜洪伯不知道连翩去了哪里,天又晚了,在洪伯留宿时他便留下了,当然再没有住连翩卧室的待遇,而是被引进客卧。
洪伯本来想告诉连翩谢燕归来的事,但这都十二点多,便想着明天再告诉也不迟,免得影响连翩休息。
第二天一早,客厅电话疯响。
洪伯接起来。
那头是岁安,带着哭腔:“洪伯,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害了少爷......”
作者有话说:
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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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伯脑袋嗡的一声:“你......你慢慢说......”
岁安哽着嗓子道:“谢氏的事还算结束的圆满, 我和少爷出海去玩,昨天半夜两艘游轮撞到了一起,我......我正和人喝夜酒,不小心掉了下去, 少爷早就睡了, 大概是被撞击的动静惊醒,他知道我不会游泳, 跳了下来......天很黑, 那一片浪又太大, 半晚上了,一直找不到......海水那么冷......都怪我!我该死, 是我害了少爷!”
谢燕归到客厅。
洪伯茫然的看向他,嘴唇哆嗦,一瞬间似乎老了十好几岁,手里拿着电话, 仿佛随时都会厥过去。
这简直触目惊心。
谢燕归吓了一跳, 忙过去扶人,一边接了电话:“哪位?”
岁安没听出是谁的声音, 他看着茫茫大海, 疲惫又惶然:“我去找人了,洪伯, 请你安排人手搜寻,海这么大, 少爷......少爷他还等着呢......”
他找了半晚上。
因为是半夜, 甲板上几乎没有人, 游客并没有被那一撞惊扰到, 只有少爷......
说罢挂了电话。
电话那头, 谢燕归血色尽失。
他是个聪明人,听得出岁安的声音,凭借岁安寥寥几句更能听出谁出了事出了什么事。
但人总有种趋利避害的本能。
看向洪伯:“洪伯,岁安说......”
洪伯眼圈儿红着,岁安能留在连翩身边,绝不是遇到点什么事就惊慌失措的人,除非情况真的危险到一定地步。
短暂的扼住喉咙般的窒息后,他简单的告诉了谢燕归经过,重新拨电话指派人手进行搜救。
谢燕归耳朵嗡鸣。
海城在海边,失忆前他时常出海,潜水更是家常便饭,知道深夜的大海有多么不可测。
再会游泳的人在风浪和黑暗中都太脆弱太渺小了。
可那个人是连翩!
他还没有告诉他自己的懊悔,还没有真正的不怀半点揣测的对他好过,太多太多的事了......
不会的!
连翩那么好的人,总应该得到一些善报......
谢燕归不能想象连翩真的出事的情况。
忍着惊悸和海城那边联系,让他们组织搜救队:“要快!我马上回去,要不惜一切代价!”
颠簸、嘈杂、冰冷、窒息......
连翩醒过来发现周围都是黑的,黑且软,原来他整个人都被裹在柔软的薄毯中。
在一辆行驶的车上。
车走的路不太平,还放着音乐节奏极爆的歌,吵得很。
自己则浑身都疼,又疼又冷,像在冰窖里待过。
记忆回笼。
连翩想起之前的事。
游轮不知撞到了什么,他出去看,岁安在海里呼救,想起他不会水,自己就跳了下去。
白天波光粼粼的深蓝色美景,晚上翻滚着冰冷和急促。
他腿抽筋,被旋涡卷走。
那种被大自然鞭来挞去的无能为力感还萦绕在心头,相比之下不太宽敞的后车座,颠簸又吵闹的环境,都显的极其亲切可爱。
连翩扯开薄毯露出头脸就再没动,他需要时间恢复力气。
天亮着,能看到薄毯的logo。
巧了,他时常用这个品牌的东西,正好也有相似的毯子,价格在六位数。
给一个陌生人裹这种东西,车的主人应当不差钱。
他安静的躺着,想些有的没的。
活着真好。
也不知道岁安怎么样了,他看着他爬上船了,应当没事,只是他没上来,现在肯定吓坏了......
大难之后人的思维比较发散,也比较慢,想到这连翩才骤然坐不住了。
得报个平安。
身体各处都疼,不知是不是冻的。
连翩慢腾腾扶着车后座坐起来,毯子还裹着,他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睡衣,舒服但不保暖。
“我去,诈尸了!”
开车的男人余光往后视镜一瞥,吓的吐槽了一句,车子很快停在路边。
连翩对他笑了下:“抱歉,吓到你了。你救了我?谢谢。”
坐起来才发现这竟是一个车队。
这辆车一停下,整个车队四五辆车都停了下来。
青年有种吊儿郎当的帅,耳朵一侧打耳钉,卧蚕天然带着一层妆似的,整个人舒朗又嚣张,先冲外边喊了一句:“行哥,你捡的睡美人醒了!”
回头看连翩,眸光阴沉沉,低声道:“我不管你有什么目的,敢耍花招,我弄死你!”
连翩:“......”
他想,这其中应当有什么误会,而且这小年轻已经给他定了罪。
精力不济,没搭理。
还有那个什么行哥,听话音那个才是救了他的人,跟对方交流也许会好一些。
见这小白脸居然不搭理他,俨然有恃无恐,卫天应冷哼了一声,不大爽气的靠在座椅上。
很快七八个男女从各自的车里出来,前后都有。
不过他们渐渐都很统一的,跟在这辆车前面驾驶位出来的男人身后。
男人黑色冲锋衣同色系军.裤,个高腿长,脸很白,五官是幽深而浓重的俊美,神情很平静,走近了能看到他手上还戴着一串佛珠。
四目相对,连翩从对方的眼里什么都没看出来,无喜无怒,但不像白纸,像原始森林,神秘而危险。
这倒是个人物,难怪能让刚才那个嚣张的小年轻叫哥。
他问他:“你救了我?谢谢。”
男人没说话,就那么隔着半降落的车窗盯着他。
他周围七八个男女也默不作声,但个个或漂亮或帅气,衣着打扮都不俗,俨然家境良好。
话虽然不说,目光却放肆且审度。
那种家境优良做事肆无忌惮的放肆,普通人被这么盯着绝对要么心慌要么无地自容。
连翩是个颜控,更知道自己很不差,随意看他们,也随便他们看。
心中判断他们应当是出来旅行的。
自己开车自己玩那种。
他之前忙的要死,间歇想着怎么游山玩水,也计划过有这么个旅程。
男人不接话他就接着道:“不知道你要什么报酬,我会尽量满足你。有电话吗,我想给家里人报个平安。”
男人还盯着连翩看,只道:“天应,这里风景不错,你带他们去转转,二十分钟后回来。”
驾驶座的青年不满:“哥,这小白脸来历不明,怎么就那么巧就飘咱们安营扎寨的地方,长相还......”
男人语气骤冷:“卫天应!”
卫天应不敢再说,下车、招呼众人离开,一气呵成。
连翩看向小年轻气咻咻的背影。
卫天应,名字有点熟。
这是一处很旷的平野,草木繁盛空气冷清。
有风从玻璃窗灌进来。
连翩裹紧小毯子。
他有些急。
总得先给家里打个电话,洪伯年纪大了,万一再吓出个好歹,还有岁安,这一晚上估计担惊受怕坏了。
反正也不是商场谈判,还讲究个谁更沉得住气。
连翩看着男人:“我们认识吗?”
他总觉得这男人看着他的目光不像看陌生人,但又冷淡的很,很奇怪。
是原主曾和人有过交集但忘记了?
男人道:“救命之恩,以身相许,行吗?”
连翩:“......你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你,灵活点,提点别的条件?皆大欢喜那种。”
聪明人之间的对话有时候非常简单。
而且对方如果不是很难缠的话,往往会有种惺惺相惜之感。
男人眉梢微动:“你很聪明,应当也会很识时务。我需要一个男朋友,听话懂事看的过眼,你不错。跟我一年,样子活,不会真让你履行什么义务,一年之后咱们谁也不欠谁。”
他虽然喜欢华清歌,但他有他的骄傲,而且这骄傲不容践踏。
他要让华清歌不安彷徨,让他掉转头选择自己,而不是仗着他的喜欢胡作非为。
既然真心换不来真心,那就用手段。
不过这些事沈拂行不会对一个陌生人解释这么清楚,他只需要对方服从安排。
连翩:“......有第三种选择吗?”
男人笑了:“如果你想重新飘回大海的话,我没意见。”
这话听着像玩笑,但连翩从男人眼底看到了认真。
这人并非良善之辈,也并不爱扶危济困,他救他也许只是看他这张脸有用,再没有什么别的理由。
有钱又嚣张,世上这种人可太多了。
人在屋檐下。
连翩有了决定,给自己争取权益:“我这个人好吃懒做,本事不大脾气不小,你那些朋友看上去好像不太喜欢我......”
男人道:“我之外,你最大。”
连翩:“那好。男朋友,我需要一套新衣服,一个手机,还有一顿热乎乎的食物。”
他还缩在毯子里,但双眼从容又平静,像处于的岁月静好之中。
男人目露欣赏。
他要的不是一个花瓶,花瓶不会让华清歌慌张失措。
这个人真是无可挑剔的合适。
只道:“沈拂行。”
连翩抬眼看他,诧异至极:“什......什么?”
男人:“沈拂行,分花拂柳自在而行。”
连翩点点头,叹口气靠在椅背上,有种半死不活的认命般的懒散:“记住了。”
一回生两回熟。
虽然他不知道这世界怎么回事,但既然前有江揖后有小龙傲天,再出来个虐恋情深大佬强捧小明星,好像也能接受。
如果猜得没错,沈拂行是一本虐恋情深的小说中的主角之一。
京市沈家,顶级权贵。
沈拂行是嫡支长子,板上钉钉的继承人,偏偏爱上了名下娱乐公司的小艺人华清歌,一路扶着人成为国际闻名的艺人。
但再出名的艺人在沈家面前也黯然失色。
华清歌出身普通但清高有傲骨,虽然也喜欢沈拂行,但拒绝了对方的表白,为了断绝沈拂行的念头,还故意和别人暧昧。
沈拂行醋意上头但不想低就,便想出了你既无心,那我就莺歌燕舞流落花丛的主意。
果然,华清歌吃了醋。
总之两个没长嘴的人极限拉扯,越拉扯牵扯的人越多,各自爱慕者更是打成一锅粥,造成了很多误会。
每天都是你爱我还是爱他,你真的爱我还是骗我其实和他才是真心.....
纠缠中沈拂行天生出身好,很多虐恋情深的虐便落在了华清歌身上。
后来怎么回事,连翩不知道。
他看到一半被各种不张嘴的误会虐的脑袋疼,本来生病就情绪不稳,这种无厘头更让人耗费心血,索性换了一本书。
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绕了一圈居然要补上没看的戏。
半个小时后,连翩换了衣服鞋袜,坐在篝火旁吃了一盒自热米饭,红烧肉打底。
他旁边的沈拂行没胃口,饭盒里的排骨一动没动。
连翩:“男朋友,你的排骨好吃吗?”
沈拂行将饭盒递给他。
其他人:“......”
卫天应看得眼睛疼,他都不敢从他行哥跟前要东西,这小白脸胆子够肥的,越看越像蓄谋已久。
连翩将众人反应看在眼里,不以为意。
挺放松。
和江揖的血海深仇还有小龙傲天的家族企业比起来,沈拂行能力强话少人还算遵守诺言——原著点评,没什么让他操心的。
他现在对自己的定位就是个花瓶,吃喝玩乐就行了。
别样的度假。
吃过饭,连翩得到沈拂行的备用手机,去远处给家里打电话。
卫天应环视一周,其他人知趣走开。
没有外人,卫天应急道:“哥!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你刚想要找个替代品,那小白脸就出现了,全身上下什么身份信息都没有,偏偏长了张比华清歌都不差的脸......”
不但脸不差,类型还和华清歌差不多。
沈拂行看了眼在那里打电话的青年,换了衣服的他长腿细腰气质清冽,像一轮清月,哪哪儿都出众。
他要的就是这份独一无二的出众。
至于其他,不重要。
反正这世上能伤到他的人也只有华清歌。
想的明白,轻描淡写道:“他若有猫腻,那就将计就计,没有更好。一个随手薅的野花野草,不重要。”
连翩和洪伯报平安。
这才知道谢燕归来过,已经心急火燎的回海城参加搜救队了。
只道:“我会通知他。”
这回没瞒着洪伯有关沈拂行的事,上次和谢燕归只是合作却骗洪伯两人是情侣,洪伯失望极了。
特地找连翩谈心,说连翩做什么他都支持,只是不要再瞒着他。
连翩知道伤了洪伯的心,这世上目前他最信任的人就是洪伯,算是他半个亲人的存在。
所以既然答应不再隐瞒,那就说么。
虽然装人男朋友这事儿有点离谱,但他说正好想散散心,去京市转一圈,洪伯也就不说什么了。
孩子好好的,再怎么都是天大的好事,其他事都能答应。
就是沈拂行吧,洪伯特地问:“京市那个最出名的沈家?”
连翩:“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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