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反派生存指南—— by蓝灵仙
蓝灵仙  发于:2023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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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眉竖目,鼻头和眼睛泛着微红,水嫩得不得了,眼泪还没擦干净就开心凶人了,说话还软乎乎的,简直可爱死了。
周锋郎一动也不敢动,直盯着奚容看,奚容又好像生气又好像心疼,却没有问一句他做了什么。
成婚一来头回凶巴巴的,像只张牙舞爪的小奶猫似的,简直可爱到让人想搂着大亲一口。
但他既伤着,又是心虚没告诉奚容他做了什么,如此一来一直是不敢违背奚容任何一句话,像夹着尾巴的大黄狗似的看着奚容的脸色,说什么便是听话极了。
可心里却美得不行。
因为他可爱的小妻子,好像也非常在意他。
公鸡打鸣了周锋郎才上床睡觉。
才知道奚容也是一晚上没睡,一直是在等着他回来。
“往后不会让容容担心,今天白天咱们都在家里睡觉,夫君会一直陪着你。”
奚容眼皮沉沉的,只迷迷糊糊听见这么一句,往后的话再也没有听见什么,便是睡了过去。
.......
这一睡睡到了下午。
周锋郎也许久没安心睡这么久的觉。
昨天晚上送了镖,满满赚了八两银子,这可是几个月甚至一年都赚不到的银钱,第二天完全不要急着做工。
他身体得好好养着往后才能干多一点活。
昨天夜里一心想着回来,什么伤痛都忍了过去,今日在温柔乡里睡了半日,那疼痛连带利息一股脑的给他找了回来。
真是疼得他脸都青了,血倒是没流,浑身只有疼,稍微都一些都疼得打抖。
奚容这才哼哼起来,板着脸严厉的问:“做什么去了,怎么就一身的伤?”
本来是打算瞒着奚容的,说是做久的苦力,不小心摔了一跤,或是如何如何。
但是这样大的伤口他完全无法骗人,本来是怕奚容担心的,若是撒谎了,更是惹得夫妻猜忌。
如此便实话实说:“昨日接了镖局的镖,一同去走镖,不远,在朝阳县,没想到遇见了山贼。”
在奚容眼里山贼可是凶徒,是会杀人的恶人,“这太危险了,往后别接这样的事情,才走到朝阳县便伤得这么重,简直是拿命换钱的。”
周锋郎笑道:“这回是意外,一般的没有这样凶险的,我第一次走没有经验,往后我会小心。”
走镖赚钱多,他舍不得这趟活,周锋郎第一次没有经验,因此才受了伤,他这一次已经有了经验,也知道如何应对,往后再也不会让奚容担心的。
奚容又叮嘱了好几句,见周锋郎也是听话的样子才是放下了心。
【宿主入戏太深,人设已经脱离原来的性格】
有什么后果?
【会扣积分】瞧这样,是明知道自己人设崩塌了。
如果是扣积分,大不了是直接进入下一场游戏。
反正他是没什么积分住酒店。
他的人设要坏一点,对待周锋郎也是虚情假意的。
可是周锋郎这么好,还天天给他做饭吃,努力的赚钱,他是根本坏不起来的。
【会影响剧情,无法达到相应的结果,阿尔法会强制进入情节点】
可是剧情是什么,奚容完全不知道,阿尔法也没有透露,他仿佛是来这个世界安稳过日子一般,过得是相当的舒心。
周锋郎难以起床,更别说做饭了。
奚容做的饭完全是不行的,有现代工具都不行,更何况是是再这种烧柴火的古代。
能把饭煮起来是他尽了最大的力,菜就想都别想。
如此只能去外面买。
周锋郎完全是不愿意的,他一日三餐还是想自己做,并不想奚容出门买东西。
但是他先做错了事,身上有伤没有底气,再说,奚容要出去,他还能把人锁在家里?
想倒是想,想将人藏在家里天天亲亲抱抱贴贴,不让他见任何人,要他心里眼里都是他为止。
可是,又怕奚容讨厌他。
再三劝说,最终是让奚容戴个帷帽遮住脸才让他出门。
周锋郎虽然不能动作太大,但是用黑巾布帮奚容做个帷帽还是可以的,家里也买了针线,布也是有的,本来是打算闲下来给奚容做两身衣衫,倒是先做了帷帽。
周锋郎的手艺极好,无论是编织箩筐簸箕还是篮子都非常精细,虽没有专门买了做帷帽的布,但是薄薄的黑布缝起来也是相当自然,一点缝横都没有,连针法都是很不错。
他也没有学过什么,只是衣服都是自己缝补自己做的,手艺便出来了,两条长长的黑带子可以捆住下巴,还把斗笠里缝了软软的布条,正好贴合奚容的脑袋,戴起来又合适又舒服。
普普通通的帷帽戴在奚容脑袋上,隐隐约约从缝隙看见他绝色的容颜,竟然漂亮极了,连帷帽都是最好看的装饰。
云水乡里,周锋郎比奚容清楚得多,事先画了地图,告诉奚容怎么走,要买的东西在哪里才让人上街的。
最好是只去买食物,再也不去别的地方了。
他画的图都是最近最好的路。
奚容提着个食盒上了街,戴着帷帽走在街上,目光总算是没有上回多。
如此更为自在,不用周锋郎说,他都要把自己捂的严严实实。
先去云水酒楼里买一碗鲫鱼豆腐汤,再买四分之一的煮鸡肉,又到桥边卖一碗馄饨就行了。
谁知道云水酒楼的鲫鱼豆腐汤正巧卖完了。
说要下一锅出炉才给打包,如此奚容便只能在里面等着。
他坐的地方是大堂里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鸡肉也是在这里买的,听说是味道好,厨师可是城里来的老师傅,想着周锋郎最近病着,便是来买。
等一会儿也不要紧。
没想到才是坐下,对面就坐了一个男人。
奚容本来以为是陌生的客人也是在等着买餐,可那人的眼神直直看着他,奚容对眼神很敏感,也看了过来。
“文孔大哥?”
居然是借钱给他的文孔,奚容记得还欠他三文钱的,见人刚好遇到,身上也带了钱,连忙从荷包袋里拿出三文钱。
钱递过来,曹孔双手接住,他笑道:“又是碰见了你,是出来买饭?”
奚容“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他头上戴着帷帽,也捂得非常严实,不知道这人是怎么看出来是他。
只见过几回,并不熟悉,却每每出来都遇见。
曹孔又说:“听说周大郎受伤了,是么?”
奚容终于被挑开了话题,“你怎么知道?”
曹孔说:“周大郎接了镖,不小心受了伤,带他的工头是我的熟人,听说他厉害,这趟走镖走得好,算是救了好多人性命,人人都夸他。”
奚容与有荣焉般的笑了起来,“平日里多亏了您照看,若是一直做工才好一些,走镖还是太危险了,奴家在家里担心得很。”
奚容笑起来又甜又漂亮,曹孔之前没有见过他这样笑,如今算的头一回见,几乎是看呆了,他说什么一句话也听不见,许久才回过神来。
酒楼里的鲫鱼汤已经好了,奚容正好是打包。
那伙计还说买了菜还送饭的,甚至给了个打饭盒给奚容装饭。
奚容连忙说了好几句谢谢。
曹孔见他要走了,连忙跟在他后边。
“你还要买什么东西?”
奚容说:“不买了,回去时在路上买碗馄饨便可。”
曹孔说:“你等等,我这边有些上好的补血气的药,上回我受伤的时候吃了正巧又许多剩下,扔了怪可惜的,若是不嫌弃,便拿回去给周大郎用?”
奚容这一刻觉得这位大哥人可真是热心又实在,他连忙笑道:“那怎么好意思?多少银钱?奴家算是买下了可否?”
曹孔说:“不值什么钱的,是亲戚送的,我怎么好意思收你的钱?”他了笑,“若是你过意不去,下回出来买饭的时候,便给我带几些桂花糕,可否?”
他又说:“那家桂花糕我馋得很,只是路远,懒得过去,若是公子能帮带些,真是感激不尽。”
那奚容来回的路恰巧是有家桂花糕,一文钱有四五个。
文孔喜欢吃那再好不过了。
不一会儿便有个人送来了一大包药材,曹孔说是自己的堂弟刚好没事便跑了躺腿。
奚容稍微闻了闻药材,那气味一闻就是上好的东西,如此一大包,药铺了兴许要一两银子才能卖的,这可是个大人情。
奚容说:“往后奴家每回路过桂花糕,便都给您带上一包,奴家一般在哪里找您?”
曹孔说:“我喜欢看书,经常在书铺看书的,有时候就在家里,一般都是这两个地方,若是公子能来找我便太好了,我一个人孤孤单单没有什么朋友,也就是公子肯理我,你能来找我,我特别高兴。”
他看起来也不像是没有朋友的人,稍微使唤一下,他堂弟都来帮他跑腿拿药,可是他说着可可怜怜的,又像是真的。
曹孔一路跟着奚容走,眼看要到桂花铺子了,连忙找个借口离去。
若是到了桂花糕的铺子,奚容肯定是要帮他买桂花糕的,如此一次一次又像是还清了帐。
曹孔从前最恨欠帐不还的,恨不得加几倍的利息。
如今一点也不想让奚容还清,恨不得他一辈子都欠着才好,最好是越欠越多,多到永远也无法还清为止。
两人分别以后,奚容打听了一下桂花糕开店的时辰,到桥下再买了碗馄饨,打包好了便是往家里走。
没想到刚上了桥竟然看见周锋郎站在桥上。
那座桥离家里不远,但也有半里路,是高高的拱桥立在河上可以看得很远,奚容从街上回去需要经过这座桥的。
周锋郎脸色苍白站在桥上,在家里是一动疼得脸色发青,也知道怎么走到了这里。
“你怎么出来了?”
奚容瞧见他身上有了些血印子。
周锋郎穿的是灰色的布衣,红色的血浸出来了会变成黑色。
“是不是伤口裂开了?”
新鲜的血冒了出来,显然是因为刚刚走动冒出的血。
“快、快点回去!”
“我想来接你。”周锋郎低着头说。
奚容说:“我多大的人了,你受了伤怎么还要来接?”
周锋郎直直的看着他,“我算过时间,多等了一刻你还是没有回来,便不放心出来了。”
奚容刚想说是在等鲫鱼汤,便听见周锋郎冷不丁冒出了一句。
“方才在你身边的男人是谁?就差送你回家了。”

第62章 漂亮小寡夫14
奚容很快和周锋郎回了家, 将饭菜放在桌子上,拿了碗筷,才说起来遇见的曹孔。
“那日你去湖里捉鱼, 奴家以为哥哥溺水了,有名路过的热心大哥下水去救你, 你还记得不?”
周锋郎若有所思。
奚容说:“今日云水酒楼的鲫鱼汤卖完了,这锅是新煮的, 等汤的时候遇见了文孔大哥,稍微聊了几句,你瞧, 他还送了些药。”奚容将那药放在桌子上给周锋郎看,“他说上回受伤剩下的药,扔了怪可惜的, 便是把剩下的都给了我。”
周锋郎仔仔细细看了那药, 满满一大包, 药材也很名贵, 显然不是普通的药。
奚容买回来的鱼汤鸡肉还是馄饨都是热乎的, 那必然是马不停蹄的赶了回来。
那个男人一定是不怀好意,不知是什么来路,既然把药送给奚容, 那一定是知道他是成婚了。
明明知道他是他的妻子,还如此的不知礼数,着实可疑。
周锋郎默默记住了这个名字, 这个人一定是认识他,要不然也不会知道他受伤的事。
往后他会注意这个人。
这一顿饭菜还算是不错。
但总是欠缺了些味道, 那云水酒楼是云水乡最好的酒楼, 却也没有周锋郎做的饭好吃。
晚上只去不远处买了两碗馄饨吃。
第一次如此将就的过了一天。
第二天周锋郎状态好点儿了, 他真是一点也不想让奚容出去买东西,虽然走路都在疼,但好在伤口没有再裂开。
他虽说是做事,但是却没有在逞强做,做饭的时候是躺在躺椅上烧火做饭,他腹部胸口都有上,背脊也是长长一道,躺椅垫得软软的背脊的伤也不算疼。
奚容简直无法理解他,“这几日多花些钱也没什么,你不要逞能。”
奚容甚至还想自己做菜。
那可万万不能。
周锋郎一丁点不让他碰厨房,他那十根手指根根似玉般漂亮,哪里能沾这种阳春水?
周锋郎躺着都能烧柴火做饭,煮了两个荷包蛋,煎了两块豆腐,这些是门口时常能碰见的挑着担子的掮客手里的东西,晚上的时候周锋郎还买到了肉,算是很幸运。
肉是难以被挑着来卖,整个云水乡王宁那边的几个亲戚已经垄断了猪肉市场,这小贩都是挑着箩筐、或是掮在肩膀上用布盖起来卖,并不是正规生意。
周锋郎识得肉色,如此买了一斤半上好的新鲜的猪肉。
晚上身体更好了些,站在砧板前切起了猪肉,起锅烧油炒了一盘香喷喷的青椒五花肉,剩下七八两的排骨熬做了汤,中午买了三块豆腐,中午吃了两块,晚上一块豆腐烫在了排骨汤里。
那锅一端上来,洒下一手绿油油的葱花,香味已经上来。
也在隔壁老婆婆家里买了一把青菜,如此有荤有素又有汤,往常的日子又似回来了。
奚容这两天都没有吃到周锋郎做的饭菜,闻到香味就馋疯了。
自己盛了一碗汤,一口下去好吃到哭。
那可比外面的饭菜有滋有味得多。
周锋郎笑道:“吃慢点,别噎着,明天杀只鸡吃,前几天赶镖的时候,一个兄弟家里卖烤鸡的,他告诉了我烤鸡的法子,我应该会做。”
除了脸色苍白一点,外表并不像个病人,家里做饭做菜已经能全然揽下,他想快点恢复身体。
但是奚容拿回来的药他从来不吃。
那些居心叵测的家伙送来的药不知道是什么来路,他是不吃的。
藏得好好的,奚容不知道在哪里,再加上周锋郎也会煎药,那些药是马堂主给的药,奚容总以为那上好的药材周锋郎已经吃了,如此便身体越来越好。
不过四五天,伤口已经开始结痂。
周锋郎每天晚上自己擦拭身体,虽然不下水,但是也要干干净净的。
第五天把床单和被子洗了干净,当天正好是个大太阳天气,早上洗的被子,下午就干透了。
奚容在家里写点东西,周锋郎这几天一直没有出门做工,都在好好养伤,刚好了些有看上换洗晾晒,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屋顶上一丁点蜘蛛网都没有。
别说家里的桌子上,厨房的灶台了,就连门槛都是光溜溜的一尘不染。
奚容笑道:“你怎么就这么闲不住?”
头几天还算扎扎实实养伤,到了七八天的时候伤算是不怎么疼了,开始了各种作妖。
家里整顿了干净,每日的时间多的是,等着奚容醒了就在床上搂搂抱抱。
奚容醒来了会赖床好一会儿。
便是被周锋郎抱着亲来亲去,奚容怕碰到他的伤口,也不敢怎么用力反抗。
再说了,周锋郎那么人高马大的一个人,就算是身体还没恢复,一只手臂能把他制服,想反抗也反抗不了。
如此便被按着亲亲贴贴,头发都被亲得湿哒哒的还不罢休,漂亮的双手被抓在周锋郎的手心里都是亲了无数遍。
“乖容容,起床吃饭了。”
那可真是黏糊得不行,借着喊奚容吃饭的由头亲了这么久,奚容连忙讨饶,“我起来了、马上起来!”
他挣扎着要起来,又一把被周锋郎搂住,放在腿上坐着,周锋郎从身后环着他帮他穿鞋。
一边穿又时不时亲他一下,惹得奚容一大早起来脸已经红扑扑的。
“容容好可爱。”
穿好了鞋还帮他穿衣服,奚容实在不行了,连忙把他撵出房间。
原来周锋郎每天要起床做工,一直没有时间和奚容好好亲近亲近,如今有大把的时间,真是恨不得把奚容挂在胸口、揣在怀里,随时随地捧在手心亲亲舔舔。
如此黏糊得要命,还在家里拿那两匹布给奚容做了一身漂亮的新衣衫。
他那手艺可真是没话说,虽然不会绣花,但是衣服却做得好极了,完全是贴合奚容的身量,穿起来也好看,大狐裘做了个冬日披风外套,奚容穿起来衬得脸色雪白,像北方来的冰雪般的贵公子,漂亮得不像话。
奚容得了新衣服高兴极了,周锋郎把他搂在怀里大半天亲来亲去也不说什么,到终于有些要发作了,又到了吃饭时间。
这几天周锋郎的手艺可是越来越好,每顿饭都能让奚容心服口服。
周锋郎搂着他总是说:“看在你夫君做饭好吃的份上,容容这辈子都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我真是爱死你,没有你的话我会疯。”
每每奚容被亲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听见他说这些话,没头没脑的有时候也记不太清。
周大郎搂着奚容亲的时候简直要爱得死去活来,恨不得把浑身上下都亲上一遍,甚至每每都要出些糗,但又根本不会男人和男人那档子事,怕做得不好弄伤了奚容,老想着有机会买些贵重些的绘本偷偷学习。
如此一直腻在家里也不怎么出门,养伤养了二十来天,竟然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马堂主有趟重要的镖要走,亲自过来请他。
周锋郎站在门口,奚容在房间里问:“是谁?”
周锋郎答:“工头喊我去做工了,我和他说说话。”
把门一关,和马堂主一同在外面说。
第一句话就是:“要的时间久不久?”
第二句是:“多少钱?”
马堂主连忙说:“也是邻县,比朝阳县更近一些,只是东西在县里的,需要运送在另外的县,来回一百五十里路,估计要两天,五两银子,没有上回那般凶险。”
周锋郎又问:“我堂主可否借在下一匹马,在下骑去县里接镖,再回来,估摸一天就够了。”
马堂主笑道:“令夫人又是不准你在外过夜?”
周锋郎眼眸柔和下来,“夜里太凉了,我舍不得他。”
马堂主心想此人确实是名英雄好汉,奈何总是沉在温柔乡里,还是个粑耳朵,这样下去成不了什么大事。
听说是个乡野村夫,没什么见识,往后兄弟们一块玩乐让他见识见识外边的大世界,便能让他走好正途。
但是当下是需要顺着他的。
“周兄弟就是我马某的兄弟,那匹马往后你想骑都不必过问,就当是自己的。”
马匹贵重,如今周锋郎还不是镖局的人,也不好送给他,只把话说得好听些,让他听话。
他才说完,便听见里面有个人少年在说话。
“哥哥,要不将人请进家里喝茶?”
马堂主愣了一下,才想起来周锋郎娶的是男妻。
少年的声音非常的好听,像个公子少爷般清冽明白,没见着人已经能想象出是名温润如玉的少年郎。
但是一名男妻,生不了娃娃,周锋郎也太把人当回事了。
直到那门突然开了,两扇门之间探出一只如玉般的纤细雪白的手,马堂主还没来得及瞧看这双手的是多么漂亮,人已经微微探出了脑袋。
“要不进院里说话?”
扑面而来的冷意,几乎是美丽得令人心惊。
马堂主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一瞬间的惊艳让他无意识的眼眸睁大的看。
只看了那么一瞬,周锋郎已经挡在了门口,连同是挡住了奚容。
脸色沉沉的盯着马堂主,“马堂主,这活我接了,明日必然按时到,天色已晚,您请回吧。”
马堂主瞧了瞧头顶的大太阳,完全没有看出来哪里晚,这小子估计是把媳妇当宝贝似的藏着,别人看一眼都不准。
难怪是天天想着回家,这么个大美人在家里,一天不回去浑身要急得冒火了。
也不知道是老天爷怎么让他撞了运气,听说是奚家的小公子奚容,名声不太好。
却没有人亲眼见过。
如今见着了,总算明白了周大郎为什么天天在家过夜。
那可跟宝贝似的,纯美又漂亮,不太像心思不正的样子,到像是个被宠上天的小少爷。
估摸着嫁给了周大郎,已经是被宠坏了。

此次周锋郎走镖没有瞒着奚容, 甚至告诉了奚容自己什么时刻能回家。
奚容说了好几次担心,周锋郎总是说没事,那模样是执意要去。
他是要赚钱的, 赚了钱可以买大房子,也不必两口子窝在小院子里, 而那少东家还是卖猪肉的王宁,怎么看怎么不放心。
好些好看的衣服也省着不买, 奚容不嫌弃他手艺,也是穿着他做的衣衫。
但他不会绣花,奚容穿得太朴素了, 得买两件好的,眼看要过年了。
奚容劝不住,只能嘱咐他带好干粮和水。
上回什么准备都没有, 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 只喝了一大碗水, 这一次算是准备充分。
奚容在家里担心极了。
会不会有事?
阿尔法说会有危险的情节, 该不会就是指的是周锋郎吧?
奚容几乎是坐立不安, 都快担心一上午中午也没吃饭,就数着手指头盘算周锋郎什么时候回来。
突然听见阿尔法的声音。
【没事,乖乖吃饭】
这才装了一碗饭吃。
阿尔法都说没事了, 一定是没事。
而这一次无惊无险,周锋郎到点就回到了家,真是算准了时辰回来的。
一刻也没有晚。
到了家才二更天, 奚容看见他回来了才闭上眼睛入了眠。
周锋郎在院子里洗漱,大约三更天才上了床。
把奚容抱在怀里, 又把五两银子放在奚容手心里摆了一会儿, 再亲了亲奚容的耳垂, 这才闭上了眼睛。
这一次连歹人都没有遇见,不是大件物品,一个包囊盒子便能装起来的物件,周锋郎单枪匹马,把东西捆在身上,骑着马便送了过去。
稳稳当当的送到了主人手中,一点都没有损毁。
连忙吃了兜里的饼干,喝了水,拿了主人的信物便回去交差了。
一更天去镖局拿银子,二更天就到了家,马都快跑死了。
马堂主连忙让马去吃草休息,这下几乎是对周锋郎佩服得五体投地。
若是镖局里有他,不愁不发财。
但是周锋郎不接远的镖,因此也不和马堂主签契,每回拿了银子便走,一干二净的不拖泥带水,反倒是没什么事端。
马堂主拗不过他,但是也得了短路程会接单的承诺。
如此,重要的短路程的镖都会让周锋郎来,平常没有镖的时候,周锋郎就在云水乡做苦力。
那日刚刚给了周锋郎一个短途的大镖,马堂主完全不担心的在茶楼里喝茶,突然看见什么似的走到了窗口。
定睛一瞧,纳闷道:“那不是周兄弟宝贝似的媳妇吗?怎么和曹爷在一块?”
........
周锋郎在外赚钱,这段时间奚容也没有闲着。
他写的杂文小说,全是大白话,一眼看去就不太行。
书铺里的伙计原来都是书生,文采都是可以,本来这样的文章看一眼就不会要。
可是,这么个大美人在家里闷了一个多月写出来的香艳小说,那伙计才翻开第一页就满脸通红。
“您、您先回去,若是能卖出去,我们通知您。”
奚容笑道:“劳烦您多照看。”
年轻的伙计简直要晕过去了,捧着那本书便去了后堂,连夜摘抄了一遍,当晚魂都没了。
那大美人、可真有两把刷子。
如此便印了十来本先放着卖。
没想到一上午全卖光了。
全被赌场的人买了下来。
曹孔见奚容老是往书铺跑,便打听他去做什么。
小弟说:“奚家小公子.....”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曹孔打断了,曹孔冷着脸说:“好好的提他做什么?真是晦气!”
小弟已经不太敢说话。
他们家曹爷似乎以为那奚家小公子是周二郎。
刚开始小弟也误以为是。
但是如今周大郎名声有些响亮,他们便知道这位大美人是他的妻子。
可是每每提起,曹爷都会冷脸,仿佛分外不愿听见“奚容”这个名字。
小弟有苦说不出,这种事他们也不是故意瞒着的,曹爷显然对那周大郎的媳妇上了心,总有一日要捅破这层窗户纸,小弟们没有严格查明,就是犯了大错。
往后可有的是苦吃。
可是曹爷提都不准提,一提便冷眉横眼,狭长的凤眼吓人得很,谁也不敢多嘴。
小弟们私以为曹爷也许隐约知道的,就是不想求证,想把自己给骗进去。
小弟只得说:“小公子去铺子里卖写好的书。”
曹孔那脸变得跟翻书似的,又温和笑了起来,“倒是有些文采,竟然还能写书了,找个人、不,去自己去买些书。”
曹孔鬼鬼祟祟去了书铺子,打听了奚容写的书,他取的笔名也是可爱极了,唤作“小溪流”,那可真是干净又清甜,和人一样。
才印刷了十来本,曹孔一股脑全买了。
把书包好,突然瞧见里后堂一排书,好几本放在角落里,封面显然画着两名男子。
曹孔沉沉的盯了一眼,竟然也买了下来。
伙计不知道他抽了什么风,竟然买这种书,曹爷可是出了名的厌恶男人那些事,也不知道是不是要发火还是什么,面上是不显,钱也付的干净。
听说他的脾气阴晴不定,谁知道他怎么想的?
他们也不敢猜测。
曹孔把书买了回去,直到了幽静的杏花巷的院子里住着,整整一天一夜没有回赌场。
他翻开书简直惊呆了。
他不敢相信这种香艳的故事居然是出自那么干净灵透少年的手里。
曹孔是识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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