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些零食杂嚼,林稚又去慈幼局看了看小蛮、阿福和云儿他们。接着便是采购食材碗筷、打扫卫生、做做广告。
一连忙了四五天,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处理完毕,林氏食铺总算是开了业。
作者有话要说:
①春风楼的相关描写参考樊楼
第19章 鲜虾烧麦
开业当天就有人送上贺礼,除了赵二娘和胡大郎两个老朋友、孟淮安和程令宜两个小朋友,孟琼舟居然也让陈平送来了一份礼物。
打开木箱,林稚瞬间被那流光溢彩的光泽南风知我意晃了晃眼。
是一套玻璃餐具。
玻璃在本朝可是稀罕物件。
与后世不同,本朝瓷器并不如何珍贵,因为宫廷和富商对瓷器并不喜爱,反倒以玻璃为重。所谓“南番酒色紫玻璃,碗碟杯盘入眼稀”,就是这个道理。
陈平胸有成竹地问:“这是我家阿郎精心挑选药玉盘碗,小郎君可还喜欢?”
玻璃碗壁晶莹剔透,透出淡蓝色的光芒,不见一丝杂质,仿若蓝莹莹的琉璃冰块造就而成。
别说是在古代,就连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如此澄澈透明的玻璃种都少见。
说不喜欢是假的,林稚推辞:“这太贵重了,我……”
“喜欢就收下,其余无需考虑。”陈平道,“这是我家阿郎原话。”
光是由别人转述,林稚就能想象出孟琼舟说这话时的表情,不禁哑然失笑,孟少卿还挺了解他。
送走陈平之后,他将玻璃餐具好生收了起来,还细心地垫上了软垫。
这么贵重的东西,还是等孟琼舟以后来这里吃饭,给他用吧。
既然开了食店,自然大有可卖的东西。
早晨依旧是卖升级版鸡蛋灌饼,主食有了,再并些小米粥、豆腐脑、馄饨之类的辅食,就是一顿丰盛的早饭。
朝食好说,午食和暮食却要仔细想想。
除了引进之前做过的水晶生煎,林稚还想卖烧麦。
本朝带馅的面食多为馒头,也就是包子。
市面上的各式馒头令人垂涎,除了羊肉馒头、鱼肉馒头、蟹肉馒头这些一般的馒头,还有些奇葩的菠萝果子馒头、糖饭馒头……
要想创新,就必须在这些馒头的基础上做出改变,好让大部分食客接受良好。生煎和烧麦就是很不错的选择。
现下有了本金,之前没能放成的肉冻就能加进生煎的馅料里,汁水更足,味道也更鲜美。
为了区分口味,林稚决定往烧麦里加虾仁。
虾蟹一般价格较贵,好在临安城依湖傍水,多的是人做水产生意,再加上有那二十两银子托底,林稚有恃无恐地买了十来斤活虾。
鲜虾烧麦,虾肉自然是主题。新鲜的虾肉洗净、剥壳、挑虾线,剁碎成泥,放蛋清、香菇丁、笋丁和各种作料搅拌均匀,馅儿就调好了。
烧麦是用未发酵面制皮,需得用拍皮刀拍出一个圆整的皮子,再用手指推出花边,包馅,收口处捏成花瓣状,最后在顶端放上一颗鲜虾仁。
成品有点本朝开花馒头的意思,但更好看。
沈小七在一旁直瞅得目不转睛:“阿郎这开花馒头包得可真好看,跟朵花儿似的。”
“这个不是馒头。”林稚笑着解释,“是烧麦。”
“烧麦?倒是没听过。“沈小七摇了摇头,叹道:“阿郎只大了我几岁,点子却那么多,我什么时候才能像阿郎一样聪明。”
林稚却很有数,他哪里是点子多,只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而已,解释道:“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
烧麦蒸熟,掀开锅盖一看,一个个胖嘟嘟地站在笼屉上,最上方白里透红的虾仁饱满诱人,和色泽淡黄的面皮相得益彰,虾肉的鲜美味道扑鼻而来,样子也好看。
“色”和“香”都有了,不知味道如何。
林稚和沈小七一人捏起一个,先吃了起来。
刚咬一口,沈小七就忍不住嚷起来:“好吃,太好吃了!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呃,烧麦!”
虾肉鲜香脆嫩,带着独属于虾子的回甜,搭配柔软而富有嚼劲的饼皮和鲜美的香菇丁,让人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
林稚却觉得还能做得更好,笋丁可以少放点,香菇多放些,另外是不是还可以再添些胡萝卜……
又将馅料仔细改进一番,鲜虾烧麦终于上市了。
春风楼的招牌在这儿摆着,和青天白日下的摆摊相比,店铺的客流量明显更大,单是晨间鸡蛋灌饼的销量就翻了一番——这还是在许多人不知道开了个林氏食铺的情况下。
到了午时,更是值得吃惊。
一屉烧麦刚刚蒸熟,赶忙又换上下一屉,林稚包馅的手就没停过;买生煎和买烧麦的客人四六分,在店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就连原是打算去四五楼的贵客,都“纡尊降贵”地前来排队。
食客们的声音响成一团:“好香啊!闻着就好吃!”
有人疑惑:“这是在卖什么,怎么这么多人排队?我也来排一排。”
还有小孩子的声音,“阿娘,我想吃这个……”
烧麦能打包带走,也能堂食,一个食客成功买下心仪的鲜虾烧麦,寻了座位,另要一小碟点了香油和蒜泥的醋,还有一碗皮蛋瘦肉粥,就着吃了起来。
他夹起一只烧麦,咬一口,薄薄的面皮包裹着虾肉,一口下去,虾肉爽脆鲜甜,能吃到大颗大颗的虾肉,其中的香菇和笋丁更是点睛之笔,把虾肉的鲜美发挥到极致,好吃!
不光是他,店内其余食客也纷纷赞叹:“真的好好吃啊!”
“用料好良心,我从来没有一次性吃过这么多虾!”
“阿娘,我还想再吃一个……”
声音此消彼长,正在排队的食客肉眼可见地更加急迫了——怎么还没到我?
将入夜时,孟琼舟走进春风楼。
林氏食铺就在一层,面积不大,靠着大门,还算显眼。
店前别说彩楼欢门,甚至连个草葫芦、银大碗都没挂上去,只点了几盏红灯笼作为装饰。
却温馨、和暖,有家的感觉。
今日朝中有事,他忙了一天,朝时和午食都是在宫内用的。
为了迎合官家口味,公厨的膳食油重又辣,吃得他很不熨帖,两顿饭下来,也就勉强吃进了五六口。
原是想回孟府的,不知为何却来到了这里。
孟琼舟信步走了进去。
林稚忙了一天,感觉自己腿都有些发软,此时客人不多,正好有时间把饭吃了,刚冲着今日的热点鲜虾烧麦张开口,就看见一个红衣人走进来。
他放下筷子,“孟少卿!”
孟琼舟先是对店内络绎不绝的客人微微惊讶,然后又觉得理所当然:那人做的菜如此可口,应当如此。
忽然听到有人喊他,回过头去,看见了那张熟悉的俏脸。
“孟少卿可是要尝尝烧麦?不过现在没有散座了,不如我还是送到贵府?”
孟琼舟摇摇头:“不必。我和你一起吃。”
林稚有些讶然,随即笑了笑:“孟少卿不嫌弃我这儿地方小就行。”孟琼舟都不介意,他又何必借口推辞?
给对方盛了碗小米粥,林稚面对面坐到他对面,把烧麦屉往前推了推,“尝尝合不合口味。”
能让那些挑剔的王孙公子心甘情愿排了这么久的队伍,味道定是很可口的。
孟琼舟从止著上拾起筷子,夹起一只烧麦,慢慢咬下一口。
明明已经经历过这么多食客的检验,林稚此时此刻却突然紧张起来,有些忐忑地问:“怎么样,好吃吗?”
看着他一脸想知道答案的表情,孟琼舟烛火明灭的眼中泛起丝丝涟漪,“很鲜美。”
林稚终于笑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情侣恰饭
曹家肉铺近日新上了一批肉鸭,油光水滑的,看着就好。
店主人介绍:“这是越州麻鸭,肥得很!”
林稚看了看,鸭毛上带有褐色麻点,嗯,确实是越州麻鸭。
当即买下十几只,让店主人好生去了皮毛,又把鸭胗鸭肠鸭心等内脏单独留出,拎着回到春风楼。
鸭子的烹饪方法很多,单说本朝就有煨鸭、燠鸭、醉鸭、蒸鸭等等,现代就更多了,什么啤酒鸭、盐水鸭、陈皮鸭、麻油鸭……上下五千年加起来,最合林稚心意的,还是要属烤鸭。
尽管叫法不同,但本朝已经出现了烤鸭,只是不包在春饼里裹着甜面酱和黄瓜条吃,干啃,对于林稚这个二十一世纪新青年来说,到底少了几分味道。
为了让大宋人民尝尝一千年后的烤鸭风味,正在扩张菜谱的林稚,第一道菜就准备把烤鸭引入进来。
鸭子清水洗净,晾至干燥,准备一碟酱油,放香叶、肉桂、八角、五香粉和糖盐,里里外外均匀抹上鸭子,再刷一层蜂蜜,叉起,用炭火慢慢烤着。
林稚在赵家二娘客舍时烤过兔子,现下换成鸭子,做起来也算顺手。
沈小七把一根猪肉肠卷进饼里,见状问道:“炙鸭子?这是咱们的新菜谱吗?”
“不完全是。”林稚跟他卖关子,“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沈小七直哼哼:“阿郎越来越会逗我了!”
林稚笑了笑。
等待鸭子烤熟的这段时间,便用来制作春饼。
面团搓成长条,分成面剂子,按扁,像擀饺子皮一样擀开,两面沾油,擀成圆圆的大面饼,放锅内小火烙制。
烙出来的春饼薄如蝉翼,柔软透亮,晾凉后也软和筋道。
两大主角准备完成,剩下的甜面酱、黄瓜条、京葱丝就好办了。
担心有的客人吃不惯觉得腻,林稚还准备了白砂糖和蜜瓜条。
这是一种甜味烤鸭吃法,把烤鸭皮卷砂糖和蜜瓜,味道是带着水果味的甜。除此之外,还有解腻的山楂条。
太阳逐渐高升,朝食的生意快要告一段落,最后一个来买蛋饼的是个熟客,看见林稚面前摆着好些春饼,好奇问道:“小郎君这是准备吃春盘?可立春不是早就过了吗?”
林稚笑道:“这春饼是搭着炙鸭子吃的。”
熟客啧啧有声:“稀奇!那我待会儿可要尝一尝。”
说完竟也不走了,拉开一个红漆木凳坐上去,直接在店内啃起饼子,看样子是打算吃完蛋饼,好续上一会儿那顿“春饼炙鸭”。
林稚暗暗咋舌,本朝人民的饭量可真是喜人。
想起一件趣事,听慈幼局李局长说,前朝有位张宰相最爱吃肥猪肉,一顿能吃十斤。有时他饿得厉害,甚至等不及猪肉煮熟,直接用手撕着生吃。
野史无从考据,眼下却是瞧见真的了——他那套升级版鸡蛋灌饼真材实料,十分管饱,这人吃完居然还能马不停蹄地接着用午食,了不得,着实了不得!
这边惊着,那边果木上的烤鸭已经烤出一层淡淡的蜜色,橙红橙红,十分诱人。
林稚把鸭子从炭火上取下,又仔仔细细刷了一层蜂蜜,接着烤。
半上午的时候,店里客人不多,难得的闲适。林稚离火炉挨得近,浑身暖洋洋的,微微眯起眼睛,打量起自己店内的客人。
等着续杯那熟客许是喜欢清净,总是坐在靠角落的位置,此时已经就着海带脆笋把饼子吃了大半;靠窗户坐着的是一对母女,女儿不过三五岁,正靠在母亲的怀里牙牙学语,母女俩的食案前摆着着两只空碗,碗底残留几颗红豆,看样子是薏米红豆粥;中央的大食桌围坐了一圈年轻人,欢声笑语,觥筹交错,不知在给哪位寿星庆祝生辰……
《清明上河图》若是会动的话,大概就是此番景象了吧?
林稚微微低头,将已经烤制得油润枣红的鸭子取下来,置于砧板,拿刀一点一点削片拼盘,直到只剩下鸭架。
片鸭子是个技术活儿,前世外祖父精于此道,片出来的鸭肉薄厚均匀,绝不厚此薄彼,每一片都带着酥脆的鸭皮。
那时候,他特别喜欢拿那又酥又脆的鸭皮蘸着细白糖吃,甜香甜香的。每次都会被外祖父打趣,说大宅门里娇生惯养的太太小姐都喜欢这么吃。
人生几回伤往事,切个鸭子倒把自己切感伤了,林稚有点惆怅,叹了口气,把切好的鸭子并上春饼和各种时蔬、酱料,给那位等待已久的客人送了过去。
色泽红润油亮的烤鸭肉满满摆了一盘,周围是一屉手掌大小的春饼,翠绿的黄瓜条、白嫩的葱丝和颜色深褐的甜面酱单独成盘,共同谱写出一道美妙的春日烤鸭。
那熟客吃完鸡蛋灌饼,已有六分饱,按理说并不很饿,但看到这道精巧别致的“春饼炙鸭”,肚里又闹起了馋虫,可面对这些花花绿绿又不知该如何下手。
“是按卷春饼的方法来吃的。”林稚道。
那人了然,捏起一张薄薄的面皮放在手心,夹起两片鸭肉,略略蘸些酱,放到饼皮上,这就要卷起来往口里送。
林稚连忙提醒:“还要搭些黄瓜条和葱丝,味道更好。”
“这样啊。”那人点头,又把卷好的半成品打开,依言放了几根黄瓜条和葱丝,重新裹好塞进嘴里。
鸭肉、黄瓜、葱丝,再加上甜咸口的酱料,口感丰富却又意外和谐,细细咀嚼,满口都是鲜香。
一点甜味面酱和微辣的葱丝,搭配外脆里嫩的鸭肉与清爽的黄瓜条,简直绝配!
剩下的鸭架也不会浪费,做成椒盐鸭架或鸭架汤,又是一道佐餐小食。
等林稚走回后厨时,那人已经吃了不下六个烤鸭卷了。
炙鸭吃过,春饼吃过,春饼搭炙鸭却是没吃过,是以烤鸭甫一推出,立即受到人们的广泛追捧。
一来新鲜,二来确实好吃,每日来吃鸭子的客人络绎不绝,供不应求,林稚只好连夜又添置了几架烤炉,饶是如此,食铺门前从早到晚依旧是人满为患。
沈小七的台词也从当初的“您吃好”、“您慢走”变成了“您放心,这只鸭子马上就收拾干净了”、“今天的鸭子特别漂亮”……
每次他说完,林稚都要在心里琢磨琢磨,自己做的是正经生意没错吧?
作者有话要说:
①宰相吃肉的故事出自《活在大宋》
今年的雨下得有些迟,快到寒食才姗姗来迟。
林稚推开窗户,一阵湿漉漉的水汽扑面而来,低头一看,地皮也湿得不成样子,下雨了。
下雨天的客流量注定会有所减少,林稚也不恼——恼也没用,人还能斗得过天时地利?不如躺平享受。
他慢悠悠地穿衣洗漱,没像往日一样叫醒沈小七,由着他睡懒觉,自己则煎了饼,做了几份上朝官员的生意。
宋朝官员大约是古代最幸福的公务员,一年三百多天,一百多天都在放假。
正是因为假期太多,这些京朝官平日里懒散惯了,到了上朝日子便总是习惯性晚起,路上匆匆卖就早饭,因此才有了“上马吃早饭”的临安一景。
昨日孟淮安预定了两只烤鸭,说就算下冰雹也要来取,风雨无阻,结果今日果真下了雨——这小子有几分预言的本事。
因为新添置了炉架,别说两只烤鸭,五六只鸭子都能同时烤,林稚得了清闲,忽然想起那日还让肉铺老板拾掇些鸭货,差点忘了。
要说他最爱的鸭子烹饪方法,除了制成烤鸭,其次就是卤制。
卤好的鸭脖鸭舌,以麻辣为最佳,空口吃就很香。当然,最香的吃法还需要配备一台电视,边看边吃。
卤制没什么技巧,香料还是老几样,花椒、八角、香叶、桂皮,然后用酱油、黄酒和糖盐调味,鸭胗鸭肠等鸭货放进去慢慢卤着。
反正不急着卖,卤一天都不要紧,还更入味。
做完这些,烤鸭就差不多好了,林稚把片好的鸭子和炸完的鸭架装进纸袋,想了想,又额外放进去一碟子白糖和山楂,静等孟淮安来取。
雨势不停,孟淮安撑伞走在大街上,与阴雨连绵的天气不同,他的心里美滋滋的。
国子监内平时无事,总要时不时刮起一阵流行热潮。
上上次是柳记成衣店的成衣,不知怎么就流行了起来,说是料子里面混了会发光的丝线,阳光底下亮晶晶的,很得监生们的喜爱。
上次是张家铺子的烧陶玩具,虽然都是小孩子的玩物,但用纸泥竹木制作而成,十分精巧,大孩子们也喜欢。什么山亭儿、宝塔儿、石桥儿、屏风儿,几乎人手一套。
这次流行的是林氏食铺的春饼炙鸭。
四门学监生余三郎曾吃过一次,把味道描述得惊为天人。
然而吃食不像成衣和玩偶一样易于购买,再加上鸭子供不应求,国子监内还没几人真正吃过。
一向要月亮不摘星星的贵公子们头一次遭遇人生滑铁卢,对那神秘莫测的炙鸭越发渴望起来。
孟淮安恨不得告诉全世界,林氏食铺的店主人是他的林小郎君,让林小郎君做只鸭子给他简直不要太轻而易举。
然而担心此举会给林稚招来麻烦,只能压下,在心里偷偷开心。
还有一件开心事,那就是程令宜也还没吃到。
孟淮安早就想好了,等他拿到烤鸭子,一定要带到国子监里大吃特吃,当着程令宜的面吃!
然而这个想法很快实施未半而中道崩殂——他的烤鸭被他哥截了下来。
孟琼舟皱着眉问他:“你要带去国子监吃?”
孟淮安弱弱道:“是、是啊……”
“师者面前,是为不敬。”
孟淮安替自己辩驳:“我不是想当着博士的面吃!我、我是想……”
孟琼舟冷淡的目光扫了过来。
在这般如有实质的目光下,孟淮安欲哭无泪地补上后半句话:“……我是想当着程令宜的面吃。他买不到,我就想气气他而已。”
秦柔忍不住道:“小安,你和令宜从小一起长大,你这样……不合适的。”
秦柔和程母是手帕交,从小交情匪浅,只可惜二人的孩子并没能延续她们的友谊。
孟琼舟性子冷淡肃清,朝堂府邸两点一线;程砚清风流成性,整日逛花楼。三观不同,自是没什么好说的。
而孟淮安和程令宜虽为同窗,性格也相仿,却总是冤家一样针锋相对。
听到母亲的话,孟淮安低下头小声嘀咕:“有什么不合适的。”
秦柔装作没听见这句话,脑中想出一个法子:“这样,你带着春饼炙鸭,去和令宜分了吃,也好缓和一下感情——需得等到博士不在的时候。”
母亲都发话了,孟淮安只好不情不愿地答应:“我听阿娘的就是。”
秦柔不爱吃荤,剩下的那套春饼炙鸭自然落到了孟琼舟手里。
原本并不爱吃炙鸭的他,默默注视片刻,按照朝中官员口口相传的吃法,捏起一张春饼皮,给自己包了个烤鸭卷。
林稚还不知道自己的烤鸭引发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他轻轻推了推睡到日上三竿的沈小七,“小七,醒醒。”
“……阿郎。”沈小七挣扎着清醒过来,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现在是什么时辰啊,天怎么这么亮。”
“午时。”
沈小七震惊:“什么?午时了!”
他掀被而起,动作飞快地穿好衣服,“那岂不是上午的活儿都是你一个人忙的,阿郎你怎么现在才叫我!”
林稚忙安抚他:“今天下雨了,客人不多,没事的。”
沈小七这才稍稍放下心来,懊恼地一拍脑门:“怎么回事,我从前明明不爱睡懒觉的。”
“可能是最近太累了。”客流量激增,别说是沈小七,就连林稚自己偶尔都有些吃不消。
也许是时候该招些新人了。
“你收拾一下,吃完饭我们去摘蘑菇。”
雨从前半夜开始下,已经过去了大半日,细密雨丝变成了蒙蒙小雨,阴雨绵绵的天气,最适合采蘑菇。
一路上沈小七都很兴奋:“我好久都没有摘过蘑菇了,上次摘蘑菇,还是我阿娘没生病那时候呢……”
林稚问:“你能分清哪种蘑菇有毒吗?”
“分清它做什么?”沈小七无所谓道,“到时候尝尝,哪个吃了不舒服,就是哪个有毒。”
“……”林稚沉默。
这孩子是怎么长这么大的!
“一会儿我摘什么,你就摘什么,不可以自己私自行动,知道吗?”万一吃了什么不该吃的,恐怕他就要在临安城开席了。
“知道啦,放心吧阿郎。”
一般来说,雨后第二天蘑菇出土最多,但那时候食店又要回复正常营业,所以才赶在午后来了。
沐浴过春雨的土地绿油油、湿漉漉,每一株野花野草都点缀着水珠,尽是一派生机勃勃。
他们运气不错,碰上不少可食用蘑菇,美中不足的是个头都比较小。
瞥见有几株淡土黄色的伞形蘑菇,林稚眼睛一亮——居然是榛蘑。
榛蘑,大名鼎鼎的小鸡炖蘑菇里的蘑菇,竟然被他在野外偶遇了。
林稚喜道:“看见那个了吗?就摘它。”
许是觉得自己睡过头十分不该,沈小七摘得很是卖力,没过多久就摘了满满一篮。篮子里放不下,他又脱下外袍,放衣服里包着。
直到雨势又大起来,主仆两人才小跑着回到食店。
作为肉菜里的黄金配角,榛蘑比起其他菌类口感更丰腴、味道更香醇,特别是和香菇比起来,多了几分浓郁的甜味。
吃过榛蘑版小鸡炖蘑菇,再吃香菇版本的,总觉得少些味道。
鸡肉斩块,放油锅里爆香,倒入调好的酱汁、葱姜蒜块翻炒,炒到浓郁的酱色裹满每一块鸡肉,加滚水和榛蘑小火煨炖。
这样做出来的小鸡炖蘑菇,鸡肉酥烂,榛蘑鲜香,汤汁浓郁,一口下去回味无穷。
本朝的宫廷贵族爱吃菌类,称其为“蕈馒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民间自然也掀起了菌类饮食潮流。
是以小鸡炖蘑菇刚添上食单,立刻吸引了食客们的眼球,眨眼之间便销售一空。
考虑到这次采摘的榛蘑数量有限,林稚不得不限制了小鸡炖蘑菇的上菜数量,每日只上十几锅,剩下的榛蘑放太阳底下晒着,好留着日后随时取用。
阴错阳差,倒弄出了几分饥饿营销的意味,食客们对这道菌香浓郁的下饭菜越发追捧起来。
本朝人民培植的菌类多为常见的香菇和平菇,要想吃榛蘑,只能等下雨天到野地采摘。
林稚边摘边寻思,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要招个天天帮他采蘑菇的小工!
作者有话要说:
三月初三,上巳节。
每年官家都会来到金明池畔,登临宝津楼,开设琼林宴,同时诸军也会献上百戏。
那般空前的盛况,让林稚联想到后世的春晚。
沈小七对这宝津楼赐宴可谓兴致浓厚,提前好几天就开始撺掇林稚,一起去看大宋军汇报演出。
去当然是要去的,不仅要去,还要卖东西——鱼生。
本朝人爱吃生鲜,每年阳春,临安市民都要带着砧板、快刀和各种作料去钓鱼。
钓出来的大鱼刮掉鱼鳞,挖掉内脏,把鱼肉片成薄片,蘸点米醋,在池畔边钓边吃。这叫“临水斫鲙”,是临安城又一大胜景。
湖光山水的地方,人们临湖而立,吃一顿鲜美的鱼生,想来确实别有一番野趣。
宝津楼宴请的多为达官贵人,贵人们自然不愿意亲自动手做这些剥皮抽刺的事,于是林稚的生意就来了。
和其他商贩临池叫卖的鱼生不同,他所做鱼生的特别之处,在于料汁。
新鲜牡蛎小火熬煮,逼出每一滴鲜美的汁水,放糖盐、酱油调味增色,最后用生粉略略勾芡,料汁——其实就是蚝油,便制作完成。
只有海鲜才能勾出海鲜的风味,蚝汁里再放些薄醋、芥末和姜蒜末,用晶莹剔透的生鱼片蘸着吃,鲜美可口。
上巳节头天晚上,林稚和沈小七又是雇骡车又是准备钓具,还要制作料汁,忙活半晚才算大功告成,第二天一早便带着这些食材物什前往金明池。
金明池前拱桥彩门迎风而立,池上仙桥水殿鳞次栉比,万头攒动,好不热闹。
林稚只略略欣赏了一下,等到沈小七看够了,两人才去往池西的垂钓区。
许是大部分人都去赏诸军百戏了,钓鱼的人并不算多,零零星星五六个人坐在岸边,身旁围着几个木桶,不知里面有没有渔获。
林稚忍住想要探头瞅一瞅的念头,专心拿起鱼竿,挂饵,抛竿。
外祖父外出钓鱼总喜欢把他捎上,美其名曰修身养性。
他没亲自动手钓过什么鱼,但耳濡目染学到不少钓鱼方面的知识,比如垂钓地点首选有阴影的地方,收竿时要轻抖鱼竿末尾,竖直向上提起……
突然一阵巨大的拉力从鱼竿处传来,林稚没防备,差点被拽了个趔趄,连忙收起鱼竿垂直一提——一条三尺多长的鲤鱼正咬着鱼钩不停甩尾。
沈小七在一旁欢呼:“阿郎真厉害!”
不远处的一名渔友见状笑道:“小郎君好运气啊,刚来就钓到这么大一条鲤鱼,老朽儿都在这里坐一个时辰了,半只小鱼苗都没看见。”
林稚冲那老叟笑了笑。
却见沈小七一脸不忿地小声嘟囔:“瞧这老头说的,阿郎你明明靠的是实力,才不是运气!”
“……不是。”林稚觉得有必要替自己澄清一下,“我确实靠的是运气。”
没想到沈小七一副完全忘记刚才说了什么的样子,大言不惭道:“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光靠运气都能钓上这么大一条鱼,阿郎真厉害!”
“……”这小孩该不会对他有粉丝滤镜了吧!
林稚故意吓唬他:“我要杀鱼了,你躲远点,小心溅一身血。”
沈小七非但没躲远,反而笑嘻嘻地凑上来,要拿他手里那把快刀:“阿郎,不是我说,一看你就没杀过鱼,刀不是这样拿的。还是交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