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美食录—— by 闻笛解酒
闻笛解酒  发于:2023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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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稚眨了眨眼,回过神来,把烤兔包好递给他。
看着孟琼舟的背影,他心中嘀咕:“要不是知道他有厌食症,我做饭还挺好吃,而且又是个男的——我都快要以为他对我有意思了。”
回到府宅,孟琼舟换上一身常服,看着盘中少了一只腿的烤兔,不知想到了什么,眼底泛起淡淡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①《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不光是古代,现代人也有不少吃槐花的。
槐花的吃法比较多,最简单的是用开水焯一下,撒上盐和香油,直接拌着吃;也可以撒些面粉,拍成小薄饼,用油煎得两面焦黄,味道极鲜极嫩。
比较传统的吃法是用槐花蒸麦饭。淘净的槐花撒上薄盐,拌些玉米面,上笼屉蒸熟。
蒸好的槐花麦饭,玉米面里点缀着星星点点的槐花嫩蕊,鸭绿鹅黄,热气衬着清香,好看又好吃。
可惜本朝还没引入玉米,无法体会到最正宗的槐花麦饭的风味,林稚决定折中一下,用同样颜色澄黄的小米面代替。
小米面不好找,他把整条十里天街翻了个底朝天,终于在一个犄角旮旯的米粮铺子里买下二两,又沿路摘了不少槐花,遇见好几个那日在南湖挑菜的熟人,也在摘槐花。
视线对上,纷纷相视一笑——不愧是同样爱吃野菜的人!
把槐花带回家中,撒盐,放油,分次逐步添加小米面,让每一粒洋槐花均匀裹上面粉,再撒些碧绿的槐树嫩叶作为点缀。
林稚不喜欢吃面太少的,面少压不住生花味,因此加了不少小米面,金黄灿烂,十分喜人。
筷子轻轻拨散,拌好面的槐花可以上锅蒸了。还没蒸熟,槐花的清香气息就已经飘了出来。
蒸熟之后,浇上提前备好的料汁,饭中透露着丝丝缕缕的甜香,酥香爽口,每一口都是春天的味道。
就连从小到大吃惯了槐花饭的沈小七都忍不住夸赞:“阿郎好手艺,比我阿娘做的都好吃!”
林稚笑着拍了拍他的头:“这话可不能被你阿娘听见。”
过完挑菜节,很快就迎来花朝节。
二月十五花朝节,是民间祭拜花神,祈求世间花木茂盛、人们生活吉祥如意的节日。
这一天百花盛开,适宜观赏,人们除了祭拜花神,还要外出踏青赏花。临安市民每年都要去钱塘门外的玉壶园观赏奇花异木。
玉壶园乃皇家园林,占地三亩,亭台水榭俱全,奇花异木争艳,布置得相当精致。
从花朝节一直到寒食节,园林持续开放,男女老少都能去玩。
为了让人们玩得更尽兴,园子里除了亭台和花木,还陈设着书画、古玩、首饰、玩具,小孩子们还可以在这里打秋千、扔飞镖、踢球、斗鸡,不亦乐乎。①
林稚自然不能放过这个热闹。
不过,他并不是单纯为了凑热闹而去——园林里有许多摊位可供商贩摆摊做生意,很适合去分一杯羹。
离完成租店的目标越来越近,他不想放弃。
花朝节活动多姿多彩,节日饮食也独具特色。要说花朝节吃什么,最先想到的便是百花糕和百花酒。
百花酒,顾名思义,是用百种野花酿的酒,林稚没喝过,但通过名字就能联想出来,此酒一定清香芬芳,甜而有劲。
今年的百花酒来不及酿制,做些百花糕却是不在话下。
和百花酒不同,百花糕的馅料并不是百种花卉,而是只有一种,且多为牡丹花,因此百花糕又叫做牡丹饼。
牡丹饼以豆类为主要原料制作,辅以精心糖渍的牡丹花瓣,看着雍容富贵,吃着芳香浓郁。
牡丹虽好,却不合林稚的口味,况且大街小巷都在卖牡丹饼,大同小异,就算他顺应潮流,也未必能博得一条好销路。
不如做些改进,将内里的馅料换成玫瑰,做成玫瑰花饼。
玫瑰花饼做法和后世的鲜花饼差不多。选新鲜玫瑰,用糖渍成玫瑰酱,加炒熟的糯米粉调和掉过于甜腻的味道,再添些炒熟的核桃碎,包进油酥皮,上炉烘烤。
烤好的玫瑰花饼盈盈一个托在手心上,精致小巧,花香浓郁,沁人心脾。
掰开一个,花瓣多而糖酱少,碾碎后的核桃与玫瑰花酱完美混合,很好地中和玫瑰花酱的甜度,更为馅料增香,外酥内软,香甜不腻。
林稚终于理解,尝遍万千美食的乾隆皇帝,为何要七下江南去品尝这道玫瑰饼了。
游园当天,人满为患。付过两个人的茶汤钱,林稚带着沈小七挤进了玉壶园。
沈小七本就年轻,得了林稚的工钱,吃穿比起从前都提了一个档次。而且因为这几日一直在室内忙活,人似乎白了点,个子也蹿了些,看上去挺俊不少。
林稚莫名有一种吾家大儿初长成的感觉。
好大儿甫一入园就带着林稚一路狂奔,成功挤跑几个竞争对手,找到了一处适合摆摊的上好地带。
中心地段,地面开阔,身后还有一大片有鱼有荷的池塘,简直是会员级别。
林稚心情大好,打算好好奖励一下有功之臣,大方地从食盒里拿出两块玫瑰花饼,“先垫垫肚子。”
沈小七当然不会单纯地垫肚子,边掰开花饼展示边吆喝:“各位客官,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大家看看我家阿郎新做的百花糕,瞧瞧这馅料,瞧瞧这酥皮——”
他声音洪亮,再加上玫瑰花饼色泽诱人、香气四溢,不多时便吸引来不少客人,有个妇人问:“这是牡丹花馅儿吗?”
林稚解释:“里面是玫瑰馅料。”
“玫瑰馅料,倒是见得不多。”妇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便给我装六个吧。”
沈小七眉开眼笑:“好嘞!”
有了开门红,接下来的生意就容易做了,二人迎来了第二、第三、第四个客人,玫瑰花饼也越买越多,很快篮子里只剩下浅浅一层。
休息的间隙,沈小七和林稚闲聊:“阿郎,我发现周围也有不少卖百花糕的,好像就我们卖得最好?”
林稚提醒他:“声音小一点,当心被人听到。”
闻言,沈小七小声回道:“好吧好吧,那为什么我们的花糕卖得最好,就因为我们的馅料和他们不一样吗?”
林稚点头。
正是这个道理。就算是每年必吃的节日食品,若不适当进行创新,也会逐渐变得无人问津。
孟琼舟来时,就看见林稚和沈小七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不知在聊什么,说得挺开心,睫毛都笑得扑簌扑簌的。
旁边的陈平观他神色,问道:“阿郎,还要买林小郎君的花糕吗?”
沉思片刻,孟琼舟启唇:“买。”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虽然很醋但还是要让老婆赚到钱
①《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
②槐花麦饭和牡丹饼的做法参考百度

第16章 自制辣条
东街的豆腐坊近日招了个新厨子,据说有祖传的秘方,做出的豆腐清香爽滑,豆香浓郁,堪称一绝。林稚连着吃了好几顿,竟还没腻。
今日依旧是吃豆腐。
先炒肉末,加酱油等调味料慢火炒碎,炒到油脂四溢、肉末焦香,再把切好的豆腐倒进去,微微收汁即可出锅。
这样一盘汤汁浓厚的肉末豆腐不该叫肉末豆腐,应该叫米饭杀手。
接着做豆腐丸子。胡萝卜、葱、姜切碎放进豆腐碎,磕一颗鸡蛋,加面粉、五香粉、胡椒粉和盐搅拌均匀。
然后便是挤丸子,下锅炸,没什么技术含量,但挺好玩,林稚做得很开心。
一个个色泽金黄的豆腐丸子出了锅,外酥里嫩,味道鲜美,还有点肉味,比纯肉丸子还好吃。
林稚觉得满意,开始做下一道菜。
清水煮开煸香的肉末,放豆腐碎和生粉,直至水开浓稠,倒入提前打散的蛋液,慢慢搅开,用盐和胡椒粉提一下味道,最后撒一小把芫荽,一锅热腾腾的西湖豆腐羹就做好了。
刚出锅的菜还热着,林稚握着汤匙,小口小口地舀豆腐羹喝,时不时地吹一吹热气。
吹着吹着,忽然想起来,那日在少卿府和秦夫人闲谈,对方似乎说自己很爱吃豆腐。
平心而论,孟府待自己不薄,不仅孟琼舟平日来买东西多付银钱,就连那日他不过送了一趟干果蜜煎,秦夫人竟了给他十倍的价钱。于情于理,他都该做些回报。
本朝的豆腐做法丰富,煎炒焖炖,精致一点的做成羹,奇葩一点的用蜜糖渍着吃……想来想去,也只有那道炸豆腐丸子比较送得出手。
因为是送给贵人,不能像自己吃那样随心所欲,林稚特意把馅料改进一番,又往豆腐碎里添了些马蹄和海菜,这样炸出来的豆腐丸子口感更丰富,也更富有营养,适合老年人吃。
按照记忆中的路线一路行至孟府,守门奴仆似乎已经识得他的脸,直接领着他进去了。
林稚颔首:“有劳了。”
穿过层层曲院回廊,看见圈在锦鲤池旁的碧青绿竹,他心道:“跟上次来时相比,好像长高了些。”
孟淮安似乎不在家,要是在的话,早就叽叽喳喳跑出来了。这个时间点,该是在国子监听学。
正想着,突然在庭院中瞥见一抹修长人影。
孟琼舟今日换了一身常服,宽袍长袖,一头墨发柔顺地贴在后背,正拿着一本古籍阅读。白皙的手指在泛黄的纸页上信信翻阅,整个人多了几分闲适的慵懒之意。
看惯了孟少卿乌纱绯袍一丝不苟的模样,这副微解长襟的样子倒是第一次见,林稚不由得多看对方几眼。
直到奴仆打破平静:“阿郎,林郎君来了。”
孟琼舟倏然抬头,对上了林稚带着笑意的双眼。
“不告而来,叨扰孟少卿了。”
“无妨。”孟琼舟把古书搁置一旁,微不可察地拢了拢头发,走到林稚面前,“你怎么来了?”
“最近买了些豆腐,想着秦夫人爱吃,便做了些豆腐丸子来。”他补充道,“这是从东街的豆腐坊买的,很好吃的,豆腐味很浓。”
孟琼舟重复他的话:“是送给母亲。”
林稚点点头,然后听对方问道:“我没有吗?”
他没有吗?
这是个什么问题,林稚眨了眨眼,“孟少卿想吃的话,也可以啊,我做了很多。”别说是够他们母子三人吃,再加一个陈平都没问题。
闻言,孟琼舟勾了勾嘴角,“好。”
“上次我来时,把少卿府上庖厨的菜谱稍稍做了改动,不知少卿最近吃得是否可口?”
“尚可。”
看来是吃得一般。林稚笑了笑,“熟能生巧,贵府的厨郎一定比我经验丰富,等他们熟悉修改后的菜谱就好了。”
孟琼舟不置可否。
凑得近了,林稚才发现孟琼舟刚才微解的长襟挺不认生,随着动作敞开不少。
他偷偷瞥一眼,嘶,还真有腹肌啊。
看这阵势,恐怕还得往六块那个方向走。
前世的林稚也有几块薄薄的腹肌,然而这辈子任凭他怎么锻炼,小腹始终瘦削平坦,让人十分懊恼。
林稚羡慕地又多看了几眼。
片刻,他收回目光,“我去秦夫人那里。”
孟琼舟道:“一起去。”他穿戴完毕,和林稚一路慢行至秦夫人的院子。
今日秦柔没看堪舆图,而是在做女红,团扇之上,一双绿荷栩栩如生。
林稚打招呼道:“秦夫人。”
“呀,是林小郎君。”秦柔放下手中绣活,冲周围的婢女吩咐,“给林小郎君看座。”
林稚笑道:“夫人不必麻烦,我不过是来送一趟豆腐丸子,坐不了太久的。”
“豆腐丸子?”
林稚打开食盒,露出里面圆滚滚、金灿灿的豆腐丸子,一股豆香混着油香飘了出来。
食盒最底层置放用以保温的炭团,是以丸子还热乎乎的,飘着热气,和刚炸出来的一样。
被绝佳的卖相吸引,秦柔迫不及待拿筷子夹起一颗,放进嘴里。细细咀嚼过后,她惊喜道:“比我在宫中吃到的豆腐还好吃!”
“夫人喜欢就好。”
一连吃了七八颗丸子,秦柔这才想起还要给两个儿子留一些,忙止住筷子。
见她如此喜欢,林稚也不藏私,把豆腐丸子的做法详细告诉了庖厨,又闲聊几句,然后才离开了少卿府。
因着这些天买了不少豆腐,豆腐坊店主人大方地送他不少豆皮,足足几斤,林稚却是有些吃伤了,看着那几斤豆皮直发愁。
要是此刻手机在手,他一定会上网搜索:如何快速消耗大量豆皮。
愁着愁着,突然福至心灵:这么多豆皮,不正好可以做成辣条吗?
林稚当然吃过辣条,但没研究过做法,不过这些重油重辣的小食做法都大致相同,多放调料就是。
姜片、圆葱、八角、香叶、大蒜,一同油炸成焦糖色,趁热倒入混合花椒、胡椒、小茴香和孜然的料粉,浇上豆皮,最后放几勺茱萸酱,撒上芝麻,大宋版辣条就做好了。
虽然不能一比一完全复制后世的辣条风味,但也鲜辣爽口,很有味道。
本朝虽无辣椒,人们却无辣不欢,这样的辣味杂嚼,应该能得到食客们的青睐吧?
怀着略微忐忑的心情,林稚带着自制的辣条,在夜市出了摊。
作者有话要说:
稚稚:我也不想弯的,可是他有腹肌诶

第17章 一夜暴富
自己对亲手制作的东西总带有几分滤镜,俗称亲妈眼。同样担心自己的亲爹眼影响判断,林稚特意把沈小七喊过来加班。
看着面前颜色鲜艳的条状豆皮,沈小七好奇问道:“阿郎,这是什么?”
“辣条。”林稚想了无数个入乡随俗的名字,但还是觉得辣条最好。
“你尝尝,看看好不好吃。”
“阿郎做的,肯定好吃!”沈小七跃跃欲试地捏起一根,放进嘴里,刚嚼一口就瞪大了眼睛。
入口先是香辣,紧接着,孜然和芝麻的焦香、豆皮柔韧筋道的口感混合着在口腔爆发。许是加了些糖,仔细品味,还能尝到隐隐的回甜。鲜香麻辣,好吃极了!
看到他这个表情,林稚就放心了。
“好吃!”一根辣条吃完,沈小七意犹未尽,还想吃第二根,可想到林稚一会儿还要将这些辣条卖出去,只好讪讪收回了手。
小孩子的心思全写在脸上,林稚看一眼就知道他在想什么,笑了笑,把辣条往他面前一推:“吃吧,不差你这一口。”
沈小七欢呼:“小郎君最好了!”
他吃得欢实,吃相不夸张却也能看出十分享受,是真真正正沉浸在食物的美味当中,慢慢地竟也吸引了不少人来。
看着面前渐渐排起长队的人群,林稚愣愣地想:“难道这就是吃播效应?”
沈小七在这头尝鲜,那边就有人来询问,无非就是三种问题:“是什么”、“多少钱”、“好吃吗”。
辣条这东西本就造价低廉,林稚的定价也就不高,一根辣条一文钱,取个薄利多销。
谁知,或许是索价太低,竟意外打开了销路。
和后世一样,辣条的受众主要是小孩子,一般来说小孩子零花钱都不多,一文一根的辣条正好方便他们购买。
没过两日,林稚的辣条火爆临安城,走红的速度比起当初的鸡蛋灌饼有过之而无不及。
渐渐地,摆摊卖辣条赚得的钱,居然超过了卖鸡蛋灌饼。正好这批面粉和鸡蛋差不多用完,林稚就先暂停了早市出摊,全心全意卖辣条,要不然实在有些忙不过来。
不光是他,就连沈小七都加班加点忙了好几天,人都胖了——吃辣条吃的。
“吃播”的时候,尽管林稚再三和他强调“别吃了”、“吃多了对身体不好”、“适度适量”,就差给他抢过来了,可沈小七就是不听,还振振有词:“停不下来!”
这天,他盯着铜镜里自己的脸忧愁道:“阿郎,你说得对,我好像真的胖了。”
林稚在旁边打趣:“这叫什么,不听好人言,吃亏在眼前。”那么多辣条吃进肚子,不胖才怪!不过,脸颊上有点肉的沈小七,倒是比之前更受看了。
今日来买辣条的大多也是小孩子,偶尔有几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点倒是和前世一样。
林稚在队伍末尾瞅见两个熟人——孟淮安和程令宜。
队伍分成两列,两个人各排一列队伍,不约而同地双手抱胸把头扭向一边,谁也不看谁,既不像认识对方,更不像不认识。
“他们两个怎么认识的?”林稚默了默,想到对方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大约是在同一个国子监上学,认识也不奇怪,没准还是同窗呢。
只不过这番“我不想看见你”、“我也不想看见你”的架势……啧啧,小孩子啊。
很快排到他们,两个小朋友异口同声道:“林小郎君!”
林稚笑着应了:“程小郎君,孟小郎君。”
似乎无法接受自己的名字和对方并排在一起,两个人均是露出一副嫌弃的表情,程令宜先开口了:“林小郎君,先给我装吧,我不想和某个人同时出现。”
某个人不甘示弱,马上道:“我也不想!”
程令宜扭头看向孟淮安,挑眉一笑:“你也不想和自己这样的人同时出现?”
“我是说我也不想和你同时出现!”孟淮安气结。
“好了好了,不要吵架。”林稚出来打圆场,同时递给沈小七一个眼神,对方点了点头,动作飞快地装好了一纸袋辣条。
两包辣条同时递出去,孟淮安和程令宜伸手接过,又不谋而合地冲对方翻了个白眼。
为了缓和气氛,林稚没话找话:“你们两个都在国子监听学吗吗?”
孟淮安幽幽道:“我们是同砚。”
“……”同砚就是同桌,这个话还不如不找。
好不容易送走两个闹别扭的小朋友,又来一个小朋友,也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圆头圆脑的,穿得很喜庆,有点像福娃。
林稚对这位“福娃”很有印象——每次他来,无论剩下多少辣条全部包圆带走,可谓是头号粉丝,能不印象深刻吗?
“小郎君今日也是要包圆吗?”
谁知福娃却摇了摇头,“不包。”林稚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听对方说:“我打算聘你去我家庖厨,专门做辣条给我吃。”
林稚傻了。
这大概就是幼年圆润版霸道总裁?
他还没开口,沈小七先不乐意了:“不行!我们阿郎不能跟你去!”
福娃疑惑地问:“为什么?我已经问过阿爹阿娘,他们同意了,还说每月都会给小郎君开一笔丰厚的月钱,绝对比你辛辛苦苦在这里出摊赚得多。”
林稚十分心动,然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不好意思,这位小郎君,我确实不能去你家庖厨做事。”
这次轮到福娃不乐意了:“为什么!”
因为不自由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在慈幼局已经过了十年这样的生活,早就腻烦了。
况且若是去了,每天都要按照主人的口味,做些加糖缕肉羹之类的菜肴,想想就可怕。他宁愿天天摆摊。
这些话自然不能说出来,林稚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想了个折中的法子:“小郎君,我把做辣条的方子卖给你,怎么样?”
见他拒绝得决绝,一点回转的余地都没有,福娃只好退而求其次:“那好吧,也行。”
林稚正思考该索价两贯钱还是三贯钱,就听对方问:“五十两够不够?”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要开店了!

五十两……这得煎多少套鸡蛋灌饼才能赚到!
就连旁边的沈小七都张大嘴巴惊叫出声:“我的娘啊,五十两!”
以为他们对价钱不满意,福娃皱了皱眉,整张小圆脸挤在一块儿:“你是嫌少?那八十两也行,我回去取……”
林稚连忙制止这小土豪的败家行径:“不少不少,已经够了!”
“那就行。”五十两银子在福娃眼里仿佛轻如鸿毛,他伸手从怀中掏出一张轻飘飘的银票,随手拍在桌上,“小郎君收好。”
尽管银牌摆在眼前,林稚仍有一种不真实感。
他愣愣地拿笔写下辣条的制作方法,愣愣地递给福娃,愣愣地拾起那张价值五十两的银票,直到福娃走了才反应过来——他一夜暴富了!
吃货的力量诚不欺他!
深吸一口气,林稚对沈小七道:“明天给你涨工资。”
虽然不知道工资是什么东西,但听起来是件好事,沈小七也很高兴。老板暴富,与有荣焉啊。
他呲着牙问:“阿郎,那我们明天还要去早市卖煎饼吗?”
“不去了。”林稚掷地有声,“我们开食店!”
要想在宋朝开一家食店,主要方法有两种,一是自立门户,二是在其他酒楼里租下一间商铺。
自立门户需得自己装修、采购酒水,还要花钱打广告,造价太高,属于他的终极目标,暂且不提。
眼下要想经济实惠地开个食店,最简单实惠的方法,就是去春风楼承包一间铺子。
春风楼是临安城最大的酒楼,客流量只多不少,而且已经装修完毕,一大笔装修费用省了下来,还不用打广告。
除了需要买扑之外,简直没有缺点。
买扑就是竞价投标。春风楼名气太大,申请租赁铺子的商贩繁多,竞争很激烈,因此需要竞价投标,谁出的承包费高就让谁经营。
风险很大,稍有不慎便有可能赔个精光,但林稚还是决定去试试,看看能不能搏出辆摩托出来——搏不出来的话,大不了回来继续煎蛋饼。
春风楼共五层,约莫十丈多高,飞桥栏槛,明暗相通,是临安城最高的酒楼。
整座楼宇高低起伏,檐角交错,富丽堂皇。据说站在顶楼向西望去,还可以看见宫女在荡秋千。
宫女是不是在荡秋千林稚不知道,他抬头看着眼前飞檐斗拱的楼宇,心道:“以后就在这里工作了。”
好像还不错。
这样想着,他迈开腿走了进去。
春风楼店大不欺客,平日里大多招待来此游玩欢宴的富商豪门、王孙公子,但对于林稚这样的平头百姓,也很乐于接待。
当下便有个店小二模样的人来上前询问:“客官是要喝酒还是听曲儿?”瞧瞧,已经不问“打尖还是住店”这种初级问题了!
林稚笑了笑:“我是来租店的。”
店小二了然道:“那您请随我来。”
春风楼不愧家大业大,连竞价投标都有个单独的房间,不知道会不会有竞拍号码牌——事实证明没有,只能靠喊。
林稚到时屋内已经零零散散坐了几个人,有男有女,衣着华贵,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他心中暗叹:“怎么办,竞争对手看上去都好有实力啊。”
这样想着,他却并不如何着急,心平气和在位置上坐着。
不多时,门外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一男子嘟嘟囔囔“我不想去!”一女子斩钉截铁“你必须去!”话音刚落,一个绿衣男子推门——被推了进来。
林稚刚才就觉得那男子声音有点耳熟,抬起头来,发现不仅声音耳熟,人更面熟——程令宜他哥,程砚清。
程砚清显然是被人推进来的,衣领都歪了,他看了看台下的众人,故作正经地理了理袖口,走到大堂中央,将一叠子文书扔在案上,清了清嗓子道:“我阿姊有事,今日买扑一事由我代她进行。都到齐了?那我们就开始了。”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大家都知道了,他刚刚是被程朝云推进来的。
林稚心中好笑,面上却不显,微微坐直身体,仔细听对方接下来的话。
程砚清声音没什么起伏地道:“先从五楼开始。”
春风楼一层是大堂,散座居多,供普通客人就餐,二楼和以上是阁子,供有钱的客人使用,是以五楼的租金最贵,从五楼先开始也没什么问题。
程砚清话音刚落,底下瞬间响起一阵此起彼伏的叫价声。
“我出五百两!”
“五百二十两。”
“六百!”
“……”
林稚心道:“有钱人真多。”他默默听着,五楼的租赁权最终被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以一千二百两纹银斩获。
接下来是四楼、三楼、二楼,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耳边接二连三地响起。林稚听得百无聊赖,仿佛银子都不是银子了,只是一串数字。
直到程砚清的声音将他唤醒:“一楼。”
林稚马上精神起来,声音不大不小地说:“三十两。”
刚刚那群“五百两”、“六百两”的贵人还没走净,听到他叫价三十两,纷纷轻蔑地勾了勾嘴角,有的甚至直接嗤笑出声。
林稚不为所动。
这些人难道不懂得一个道理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再说他现在已经有五十两的身家,怎么样也算达到小康*标准了。
程砚清眼光扫了过来,认出林稚是那日在夜市卖樱桃煎、被自己挑剔的弟弟夸了又夸的那人,挑了挑眉,问屋内众人:“还有要跟价的吗?”
一楼这种供普通客人的散座自然入不得贵人的法眼,纷纷摇摇头走了。
而真正和林稚竞争一楼的,身家甚至还不如他,根本付不起超过三十银两的价钱,也摇摇头走了。
春风楼一层,成功拿下。
这可真是出乎林稚的意料,原本已经做好会把五十两全部搭上的准备,没想到还能剩下二十两,真好!
他乐悠悠走过去签署文书,程砚清在一旁摇着扇子问他:“怎么,鸡蛋煎饼这么赚钱?”
林稚冲他笑了笑。
想不到吧,就是这么赚钱!
买扑完毕,接下来就该搬家了。春风楼一层有住间,也不用怎么打扫,干净得很,食宿问题完美解决。
临走前,林稚把那三株栀子送给赵二娘,对方对他表达了一番不舍,接着便把水晶生煎的方子讨了去;炉车体积太大,不好带走,有食店后也不用每日推着它摆摊,索性送给了胡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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