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美食录—— by 闻笛解酒
闻笛解酒  发于:2023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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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一看,沈小七居然还在原地等他。
林稚走过去,忍不住问:“你今年多大了?”
沈小七抬起头,一双眼睛黑得发亮:“十六。”
林稚扯了扯嘴角——还好本朝雇佣童工不违法。
天色已晚,他摆了摆手:“你先回家吧。”
沈小七站在原地没动,犹犹豫豫地问:“小郎君……明日我什么时候来打工?”
林稚和他说了一个时辰。
隔天一早,他推着炉车到集市上一看,沈小七居然已经到了,比他们昨日定好的时间整整早了一个小时!要知道,现在还不到凌晨五点……这孩子不睡懒觉的吗?
瞥见林稚的身影,沈小七连忙跑过来帮他推车,“小郎君早!”
“早。”林稚问,“你起这么早,不困吗?”
沈小七摇头,“不困,我每天都这么早起,习惯了。”
林稚点点头,没再说话。
日头升起,食客陆陆续续多了起来。怕沈小七掌握不好火候,林稚没让对方掌勺,依旧亲自烙饼、煎猪肉肠、炸鸡排,沈小七只负责把这些小料按照客人的要求夹进饼里,然后刷酱。
这样零碎的小活儿虽然不起眼,可有人帮着干,倒也省了林稚不少时间,而且沈小七动作麻利,比他想象中好上不少。
关键对方还会吆喝:“鸡蛋灌饼,刚出炉的鸡蛋灌饼,八文一套!还有自选小料,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路过的人们一看,原先鸡蛋灌饼的摊位,摊主除了原先眉清目秀的小郎君,还多了一个精干的少年,不由得调笑几句:“林小郎君添新兵了啊。”
林稚抿唇一笑。
有人帮忙就是好,刚做完上朝官员的生意,收入比起平日已是翻了一番。这时候客流量略有减少,沈小七擦擦手,问:“小郎君,接下来我要做什么?”
林稚回答:“送外卖。”
外卖在本朝并不少见。年轻的小儿郎或小娘子若是肚子饿了,懒得上街,就会找根绳子,拴一笆斗,在笆斗里搁几文铜钱,什么时候听见挑着担子的小贩吆喝着从楼下经过,就打开窗户,把笆斗顺下去,让小贩往笆斗里装吃食。①
平日又是采购食材又是做饭做菜,凡事都要亲历亲为,忙碌非常,根本挤不出时间拓展副业,沈小七一来,自己也算因祸得福,正好有机会做一做外卖生意。
“可以多去西街和东街转转,往日这两个街来买饼的人最多。”林稚嘱咐。
沈小七从前似乎干过类似的活计,并不追问,只挑起扁担往肩上一扛:“小郎君瞧好吧!”
林稚确实是瞧到了好。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沈小七背着一担子铜钱凯旋而归。林稚数了数,正好是他放上的那些蛋饼的价钱,甚至还多了不少小费。
这孩子做事倒还算靠谱。
他走到沈小七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干得不错。”
沈小七微微红了脸——虽然以他的肤色看不大出来。他不好意思道:“我以前也卖过东西,可能是有经验了吧。”
林稚点了点头,在他手上放了一块提前备好的碎银。
沈小七愣住了:“小郎君,你这是?”
“工钱。”
“可是这个月还没结束啊。”
林稚歪头:“我喜欢先付钱。”
沈小七怎么会看不出来,林稚不过是想让他早点给母亲看病罢了。想到自己之前差点害了他,当即红了眼眶,又是羞愧又是感动,几乎快要落下泪来。
看见他微微发红的眼圈,林稚忙道:“打住打住,我不会哄人。”
闻言,沈小七使劲把眼泪憋了回去。
有了沈小七,林稚轻松不少,大部分活儿都由沈小七干了,自己只需负责煎饼和炸物,颇有几分甩手掌柜的意思。
快到与孟琼舟的约定之日,单把樱桃煎带过去有些单调,甩手林掌柜打算再添一些新的干果,嘉庆子就很好。
嘉庆子是一个叫嘉庆坊的地方李树上结出的李子,在临安很有名。做法主要有两种,一是盐渍,二是蜜煎。
盐渍法乃裹上盐揉去汁液,去核晒干,可以做下酒的小菜,也能当零食。味道微咸带酸,也就是本朝人所说的“砌香咸酸”。
蜜煎法则是将嘉庆子用蜂蜜腌制之后再烘干,与后世的蜜饯大致相同。考虑到孟琼舟嗜甜,林稚想着还是做成甜的。
去集市上买好李子,并买些水灵灵的枇杷,带回小厨房,分期分批放蜂蜜锅子里煎好,摆在太阳底下晾晒。
刚好赵家二娘抱着一筐洗好的衣服路过,见他在太阳底下摆弄一大堆干果蜜煎,神色认真得紧,不由得问:“林小郎君这是打算在夜市卖,还是自己吃啊?”
林稚抬头笑道:“打算给一个客人送去。”
赵二娘摇了摇头,假装叹惋:“唉,怎么就没有人预定好几个月的客房,等着我给他送过去呢?”
听出她的弦外之音,林稚张了张嘴,到底也没告诉对方,这位要吃蜜饯的客人其实是个男的。
很快到了约定之日,林稚上午收了摊,下午便提着食盒去了孟府。
孟府和他想象当中分毫不差,一言以蔽之:简约而不简单,是那种能让人看出府邸主人很有钱,但又不会显得很暴发户的装修风格。
林稚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赚钱买了大别野,就照这个风格装修!
他的宏图霸业才刚刚展开,就被人打断了,有人问话:“足下可是林小郎君?”
作者有话要说:
①《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有改动。

林稚点了点头。
“小底乃少卿府管事陈平,今日我家阿郎临时被官家召见,无法亲自与林小郎君见面,特吩咐我好生招待小郎君。”
听到孟琼舟有事不在,林稚微微一愣,随即扯出一个笑:“陈管家客气,林某不过一介市井小民,无需费神招待。”
“能让我家阿郎解胃,就是贵客。”陈平接过食盒,和煦的笑容不变,“这么多年了,做到这点的,就只有林郎君一个人。”
林稚配合地笑了笑,心道:“怪不得能吃惯他这个现代人做的饭菜,原来孟琼舟长了个二十一世纪的胃。”
孟府的后花园里栽种了不少植物花卉,从海棠到芍药,一路分花拂柳,姹紫嫣红。
看到一株熟悉的雪白身姿,林稚夸赞道:“这栀子长得真好。”他客舍里用白糖水养着的那株也不错,但和面前的栀子比起来,就有些相形见绌。
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陈平笑道:“这株栀子原是我家二郎买来的,谁知险些养死,多亏阿郎妙手回春,才将它救了回来。”
说曹操曹操到,孟家二郎闪亮登场:“林小郎君,你来了!”
陈平低头见礼。
林稚也点头道:“孟小郎君。”
“昨日就听阿兄说你今日要来,这不,刚一放课我就回了家,都没在外停留!”
林稚笑了笑,陈平道:“夫人一定会很高兴的。”
孟淮安大刺刺一点头,伸手拿过食盒,“我看看林小郎君今日带了什么好吃……”话还没说完,突然想到这食盒还要给母亲过目,就这么被他提前打开,似乎不太好。当即止住动作。
林稚早有准备,从怀中掏出一个小锦囊,递给孟淮安。
“这是什么?”孟淮安眼睛亮晶晶的,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锦囊。
十几颗圆滚滚的桂圆干滚了满手。
桂圆干带皮,放在锦囊里不会污脏,又能给心急的孟淮安解馋,一举两得。
孟淮安乐得眉毛都快飞上了天:“还是林小郎君了解我!”
林稚温和一笑,在他这里买了那么多回饼子,能不了解吗?
三人一路行至正堂。
“阿娘,林小郎君来了!”孟淮安一边喊着,一边将手上堆满了的桂圆皮子顺手丢进渣斗。
秦柔正坐在踏上看一幅堪舆图,听到声音抬起头来,脸上笑出两个酒窝:“这位便是林小郎君?”
不知为何,林稚竟有些紧张,低头见礼:“夫人万安。”
陈平适时地将食盒递上去:“夫人,这是林郎君送来的樱桃煎。”
闻言,林稚补充:“除了樱桃煎,还有些嘉庆子和枇杷煎。”
“哦?”秦柔温柔地笑着,“如此甚好,我最喜欢吃嘉庆李了。”
“咔”的一声,食盒打开,里面共分三层:一层樱桃煎,二层嘉庆子,三层枇杷煎,果脯色泽喜人,个个透着蜜色的光泽,不多不少,给人一种精致且量大的感觉。
孟淮安声音响亮地吞了口口水,瞬间觉得手里清甜的桂圆不香了。
秦柔夸赞道:“好精湛的手艺,怪不得阿舟喜欢,我也喜欢得紧。”
秦夫人意外地平易近人,和林稚前世在电视剧里看到的那些尖酸刻薄的豪门贵妇大不相同,之前的紧张感消失得无影无踪,“夫人喜欢就好。”
“阿舟从小身患恶食,这么多年总不见好,幸亏林小郎君出现,这才有所好转——小郎君是我们孟府的恩人。”
林稚道:“不过是做好份内之事,夫人言重了。”
他抬起头来,余光一扫,无意中发现那薄胎青釉的渣斗里装满了什么东西,好像是油纸袋——而且是很眼熟的油纸袋。
他放鸡蛋灌饼的油纸袋!
观其数量,怕是孟琼舟这几日一日三餐都在吃这饼子。
……就那么爱吗?再爱也架不住天天这么吃啊,真的不会吃腻吗?
林稚记得,曾经听某不知名营养学家说过,人的一天要吃十五种以上不同食物才算膳食均衡,就算他的饼里有肉有菜有蛋有肠,可算上调料和面粉,也超不过十五种食材。
长此以往,孟琼舟会营养不良的吧?
这可不行。
都说医者仁心,几天的厨郎当下来,林稚也见不得别人吃得不好,“夫人可否与我说说少卿的日常饮食,我好帮着参谋一下。”
秦柔求之不得,吩咐陈平把庖厨的奴仆喊了过来。
没过多久,林稚只觉得眼前一团乱云闪过,再定神时,面前恭恭敬敬站了三十多号人,全都来自庖厨。
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既是在深宅大院做事,这些大厨的手艺必是精巧万分。
这样三十多个技术精湛的手艺人都比不过半路出家的林稚,倒不是因为他的厨技有多好,只能说科技的力量太强大——他现在的厨艺,可是浓缩了中华上下五千年文化的结晶!
“索粉要挤得细一些,太粗的话进不去味道。鸡汤汤底?依我看不如改成菌菇汤底,味道更清淡鲜美。”
“水饭味道太酸,以后可以减少烹制的次数……一定要做的话,少放些醋。”
“什么,缕肉羹里也放糖?改成胡椒粉!”
“……”
其实林稚于膳食一道说不上十分精通,不过是按照自己的饮食习惯,对这些菜做了一些改进。既然孟琼舟有一个二十一世纪的胃口,口味应该和他这个现代人一致。
不光是奴仆们,就连总管陈平都在一旁刷刷用笔记着,写得飞快。秦柔认真听着,她的小儿子则站在旁边猛咽口水。
最后林稚做总结:“这些都是一些个人拙见,各位随意听听便是。”
孟淮安抢道:“怎么会是拙见?林小郎君忒谦虚!我觉得你改进之后的菜谱更好,都把我说得饿了。”
林稚但笑不语。
估摸着快到饭点,再待下去不礼貌,他起身告辞。
秦柔留他:“林小郎君要不要留下一同用暮食?”她神色诚恳,不似作伪,是真心实意地想要留他吃饭。
主人的礼数到了,客人却不能不识趣,林稚笑着推辞:“晚上还要去夜市,就不多叨扰夫人了。”
秦柔只好同意:“小安,去送一送林郎君。”
“知道啦!”
两人走到垂花门,林稚说:“孟小郎君就送到这里吧,再往前走就太远了。”
“好吧。林郎君你以后能不能多来几次?我兄长那个性子你也知道……平日里我都要闷死了。”
林稚笑着点头:“好。”
紫宸殿内,官家雄浑的声音响彻大殿,孟琼舟端坐阶下,身姿挺拔宛如青竹,平视前方,却罕见地有些心不在焉。
觉察出他的走神,大理寺卿魏之远看了看身侧年轻的手下,压低声音提醒:“何事失神?”
顿了片刻,孟琼舟垂下目光:“无事。”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想老婆

中和节这天,林稚起了个大早,把提前备好的谷物和瓜果种子装进青色荷包。
一共炮制了五六个,一个送给沈小七,一个送给胡大郎,一个送给赵二娘,剩下的几个……看见眼熟的就送了吧。
本朝人过中和节,多以这种装满谷物种子荷包互相馈送,祝福对方多子多福。
林稚没有“多子”这方面的想法,讨个“多福”也是好的。当然,他最想要的还是多钱。
赵二娘到底是个女郎,心思细腻,早有准备,收到以后也回赠给他一个;沈小七没心没肺惯了,明显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一个劲儿地不好意思“明年一定给阿郎补上”;真正让林稚感到意外的是胡大郎,竟也送给他一个荷包,一问,居然还是自己亲手缝制的。
林稚想象了一下,虎背熊腰的胡大郎捏着一根细细的绣花针在灯下苦绣,成功把自己逗笑了,真是人不可貌相!
除了互送荷包,人们到了中和节这天还会吃凉粉。
今日林稚早起,就是为了做凉粉。
木薯洗净,刮皮,磨碎,加水沉淀,滤出木薯淀粉,加水搅匀后放锅子里小火慢煮,边煮边搅,直到粘稠为止,出锅冷却后即成凉粉。
冷却后的凉粉呈现半透明玛瑙色,弹性十足,口感软糯,用米醋和香油拌一拌,再撒一小把芫荽,就是一道清香可口的小食。
这样一小碗凉粉要五文钱,因为是节日食品,倒也卖得不错。
到了早市摊位,沈小七挑着担子去送外卖,攒动的人群里,林稚突然瞥见一片绯红的衣角——孟琼舟也来买凉粉了。
林稚笑问:“郎君要辣的还是不辣的?”多种口味多种选择,他特意准备了加辣和不加辣两种口味。
一块银子已经推了过来,听到他喊“郎君”,孟琼舟目光一动,道:“都要一份。”
林稚微微挑眉,还挺能吃。想了想,还是建议道:“朝食吃得太凉对胃不好,郎君不如再来一壶热豆浆,也好吃得暖些。”
孟琼舟温声道:“好。”依言加了壶豆浆。
谁知,取完凉粉和豆浆之后,他却没走。
林稚煎完两个鸡排才发现他没离开,正要开口询问,发现对方的目光一直在自己的腰间徘徊。
他的腰带上挂了几枚荷包。
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孟琼舟这是在向他讨荷包?
林稚没犹豫太久,取下缠在腰上唯一的那枚青色荷包,递了过去:“孟少卿中和安康。”
“中和安康。”孟琼舟回道。
他把荷包握在手里,这才转身离开。
林稚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默默思索:“刚才孟少卿脸上的那个表情,是心满意足没错吧?”
中和节过去,转天便是节日大头,挑菜节。
挑菜有两个意思,一是挖野菜,二是猜野菜。
市井人民平日繁忙,为了填饱肚子,几乎人人识得野菜,没有比赛的乐趣。但皇宫里会进行猜野菜这项闲趣活动,不仅如此,还会隆重地举办一场挑菜宴。
宴席很简单。太监宫女提前备下木斛,斛里堆放湿土,将挖来的野菜一棵一棵竖插其中。
再找一批绸布,在其上写下各种野菜的名字,卷成小卷,系上红丝,一一压在斛底,供圣人、皇子、公主、娘子等去猜野菜的名字,猜中有奖,猜错也不会有什么太严厉的惩罚。①
这样的挑菜宴席每年都会如期举办。林稚猜想,宫中举办挑菜宴,除了慰藉寂寞宫廷岁月,大概还有劝导众人重视农耕之意。
有他提前付给沈小七的工钱,沈小七母亲病情大好,应该是特意嘱咐了他一番,这几日对方跟在他身边的时间明显多了不少,刚好可以带他去挖野菜。
市井百姓不注重猜野菜,却十分重视挖野菜,林稚和沈小七带着错刀和菜兜赶到南湖时,湖畔周围已经来了不少人。
清风徐徐,草色蓊郁,一片大好风光。沈小七面朝波光粼粼的南湖,深深吸了一口气。
“好多人啊!”
“……”林稚:谢谢,还以为你要吟诗了。
他分了一把银错刀给他:“快挖吧,不然一会儿就没了。”说完半蹲下*身,开始挖野菜。
林稚爱干净惯了,有些怕脏,因此不像其他人一样,脱下鞋和罗袜直接光脚踩在地上,而是自制了一副简易足套,套在腿上。
一截纤细修长的小腿露出,白藕似的,直晃人眼。
沈小七看了看,心中浮现出一两声叹息:“同样是出门在外做生意,怎么阿郎就那么精致?”摇摇头,也投身到挖野菜大军去了。
阳春时节,野菜葱茏,南湖依山傍水、得风得雨,野菜生长得更加旺盛。
茵陈、荠菜、葵菜、马齿苋、蒲公英等次第登场,悠悠地舒展着嫩绿的身姿,有的适合清炖,有的适合煎炸,有的适合调羹……怎么吃都好吃。
两个挖菜人一时无话,纷纷忙着手底下的活计。
直到腰酸得不行了,林稚才挺起身来,定睛一看,沈小七居然还在挖,简直不知疲惫——年轻真好。
感受到他的目光,年轻人沈小七站直身体,举起满满一筐的战利品:“阿郎你看,我挖了好多!”
林稚夸他:“不错。”顺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虽然体力没有沈小七好,但也挖了不少,几乎也是满满一筐,且各种野菜都包含其中,有黄有绿,十分好看。
觉得差不多了,他冲沈小七招手:“回家吧。”
因为沈小七家中还有大病初愈的母亲需要照顾,他们两人并不在一起吃饭,而是各自回到家中。
林稚一向有什么吃什么,今日挖来的野菜理所应当地成为菜品主角。
马齿苋用来凉拌,芦蒿下锅清炒,莼菜制成羹,荠菜包进馄饨——好一顿野菜宴!
作为天蔬地果的野菜不光生长得平易近人,制成菜肴做法也不难,除了包馄饨略费时些,林稚这顿饭做得很是省事。
凉拌马齿苋清新爽滑,清炒芦蒿鲜香可口,莼菜羹入口即溶,最妙的要数那道荠菜猪肉馄饨。
荠菜是肉眼可见的翠嫩,清香鲜美,和多汁的猪肉糜调和在一起更是鲜上加鲜。包好的小馄饨皮薄馅嫩,内馅肥瘦适中,清爽不腻,味道鲜美极了。
吃完馄饨,再喝一碗浓缩成精华的馄饨汤,连身上都暖了不少。
据说诗人陆游就是荠菜的顶级饕客,还为它写下不少诗句。
这顿野菜宴吃得林稚兴味盎然,不禁开始出神思考:不知诗圣当年所食荠菜,是不是也同样这般鲜美?
作者有话要说:
①《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

林稚坐在胡床上,怀中抱着一个瓷坛,正在腌咸菜。
说是“腌”咸菜,其实不太准确,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鲊”和“糟”。
本朝人将发酵腌制过的食物称之为“鲊”,鲜鱼、虾蟹、鸡鸭、菜蔬,都可腌制成鲊。
做法是将食材洗净拭干,装入坛内,用盐、糖、酱油、姜葱丝等制成调料,装一层食材,铺一层调料,如此重复,直到食材装满,密封贮藏,可以存起来随时取食。①
至于糟,实际就是酒糟。本朝人喜欢用酒糟腌制食物,肉类可以糟,菜蔬也可以糟。
与鲊不同,糟的时间更短,食材用酒糟腌制一夜,转天就可以吃了。
不管是鲊还是糟,都有点咸菜的意味,用来送粥最适合。
在慈幼局时,林稚每天都要吃藕鲊和糟黄芽。藕鲊味道不错,清清爽爽,还很脆口,糟黄芽却是有些吃不惯,总觉得有股生酒味。是以这次他做的依旧是鲊:海带鲊和笋鲊。
海带打成结,与竹笋丝混在一起,米醋、酱油、香油和姜蒜制成料汁,再放茱萸酱调出辣味儿,颇有几分前世便利店热卖的海带脆笋的意思。
刚封好坛子,突然听到一阵拍门声,同时沈小七的声音响起来:“阿郎,快开门,看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这孩子自从给自己打工之后,精力越发旺盛,单单早起已经不能满足他了,林稚便把自己的客舍地址告诉给他,好让他来帮自己推一推炉车。
“等一下,马上就来。”
林稚洗净沾满调料的手,小跑过去给他开门:“什么东……”
门外,沈小七举着三只兔子,笑得牙不见脸:“今天我去给阿娘买药,回来的时候瞧见几只兔子,这不,抓起来收拾干净就给阿郎你送过来了!”
看了看那几只肥硕的兔子,林稚有些担心:“不会是谁家养的吧?”
“不会!这种兔子一看就是野兔子。”
虽然不知道怎么看出来是野兔的,但想到沈小七在外摸爬滚打的经验到底比自己丰富,林稚稍稍放下心来,“你母亲的病刚痊愈,还是拿回去给她补补身体。”
沈小七摆摆手:“我已经给阿娘留了!小郎君,你跟我客气什么?”
林稚笑开:“好吧,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兔子拾掇得很干净,无皮无毛,定是费了不少事。林稚边洗边想,下个月或许可以给沈小七涨涨工资。
擦干兔肉上残留的水,开个花刀,黄酒腌一下去除异味,姜片、葱节、盐、孜然粉、花椒粉、五香粉混合,按揉入味,最后刷一层香油,撒上芝麻,用小木棍叉起,放炭火上慢烤。
不多时,被火逼出来的油脂滴落到炭块上,发出嘶嘶的响声,烤兔肉的香味慢慢飘了出来。
香飘甚远,引得旁边几个客舍的人都探出头来,其中一人问道:“小郎君这是在炙什么?”
林稚边转动烤架边答:“炙些兔子。”
那人“嘶”了一声:“好香啊。不行,我也得去买些酱牛肉来解解馋!”说完探回身子,叮叮咣咣一顿收拾,似乎拿着钱袋出门了。
林稚笑了笑,无心插柳柳成荫,他这是不是也算促进了牛肉店的生意?
三只兔子,整整花了一个下午才烤完,买酱牛肉的邻居已经解完好几轮馋,林稚才刚刚把烤兔从木架取下。
烤好的兔肉酱色油亮,肉香扑鼻,林稚舔了舔嘴唇,撕下一条兔腿。
咬一口,外焦里嫩,鲜嫩多汁,醇香肥软的肉香混着孜然香,细细咀嚼,满口都是肉香。
要是配酒吃就更好了,一口兔肉一口酒,味道更加香醇。
自穿越以来,他还没怎么喝过酒。一来是对酒留有阴影,二来是酒价太贵,好酒买不起,便宜的酒不想喝。
绿蚁新醅,听着好听,其实连酒糟沫都没过滤干净。
吐槽完毕,林稚给自己做了碗青菜汤饼,舒舒服服地吃完一只兔腿。
吃完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剩下的两只半兔子该怎么办?储存也只能储存个一两天,时间一长,还会失去酥香脆爽的口感,不如趁热拿到夜市出售。
摆上不过片刻便有客人来买,还是个很眼熟的客人——程家三郎,程令宜。
对方今日照例是一身花枝招展的打扮,走在长街上,像逛自家后花园一样悠然自得。
他似乎也认出了林稚,和他对上视线,愣了愣,接着目光下移,看到他面前油滋滋的两只半兔子。
然后他冲了过来。
就在林稚以为他要质问自己“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的时候,程令宜扒着边沿,眼睛亮晶晶的:“有没有辣酱?”
林稚忍俊不禁,自己怎么会对他的人设产生误解?这小少爷明显是那种“兔兔这么可爱当然要加辣才好吃”的人啊。
他笑着回答:“有的。”
想起几日前酸甜可口的樱桃煎,这兔肉的滋味定然不差,程令宜豪爽道:“那我全包了!”
林稚不放心地跟他报备:“有一只少了条兔腿,小郎君若介意的话,可以只买两只。”
闻言,程令宜露出一副纠结的表情:“这样啊,怎么办,我最爱吃兔腿了……那就买两只好了。”
“好。”林稚道。
听自己改口三只变两只也不恼,程令宜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心说这小郎君真是温柔,和自家兄长一点都不一样,道:“小郎君,你人真好,下次我还从你这里买嚼头。”
林稚依旧笑着:“好啊。”
送走他后,没过多久,喧闹的人群突然安静下来。
林稚莫名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回头一看,果不其然,一人红衣黑发端坐马上,正是孟琼舟。
今日竟又赶上巡视之日了。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最近这位孟少卿好像巡视得有些频繁,距离上一次巡视,好像才过去几天吧?
难道是近日治安事件频发?可也没听沈小七和赵二娘他们说起过啊……
正琢磨着,孟琼舟已经拉紧缰绳在他面前停住脚步,翻身下马,动作行云流水,一点都不像是来买烤兔的。
林稚冲他打招呼:“孟少卿今日想吃兔肉了?”
依旧是一个字的回答:“嗯。”
林稚忍住笑意,孟琼舟人不错,就是话太少了,未来的少卿夫人和他在一起,只怕是要憋闷坏了。
心中打趣,正事却不能忘,他把少一只兔腿之事同样了告诉孟琼舟——消费者有知情权嘛。
不买,或者继续买,无非是这两种情况,谁知,孟琼舟走了第三条路,他追问道:“兔腿呢?”
“……”林稚噎了噎,“我吃了。”
孟琼舟依然摆着那张冷淡俊美的脸,轻轻点了点头。
就在林稚以为对方会转身走人的时候,却听他道:“我买了。”说着就把银子推了过来——这次是两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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