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美食录—— by 闻笛解酒
闻笛解酒  发于:2023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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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的素帕子绣着绿竹,剪边的花纹繁复古朴,精巧美观,一看就是出自能人巧匠之手。
用这样的帕子擦自己脸上的炭灰,未免太过暴殄天物。
林稚罕见地有些不知所措,正犹豫该如何是好,孟琼舟已经转身离开了。
见状,四处看风景的孟淮安马上把头转过来,“林小郎君你先忙着!”喊完这一句便去追他哥了。
鬼鬼祟祟跟在孟琼舟身后走了几百米,孟淮安终于忍不住了:“阿兄,你刚才……为什么要给那小郎君帕子啊?”
顿了片刻,孟琼舟道:“他脸花了。”
那意思是:他脸花了,我让他擦擦,很正常。
孟淮安:“……”
他哥可从来不是这般知疼着热的人。
自及冠以来,不知有多少女郎明里暗里向孟琼舟送过秋波,全都无一例外被他拒绝,甚至有一次还将一个小娘子弄哭了。
秦柔为此很是伤了一番脑筋,连夜审问孟琼舟,结果被他一句“我既对人无意,就不该吊着对方”给堵了回来,从此任凭媒人踏破门槛,也再不操心他的婚娶一事。
孟淮安瞅着他哥挺拔的背影小声嘀咕:“莫非阿兄看上那小郎君的某个亲眷了?不然的话怎么会如此殷勤,可疑,太可疑了!可是好像也没听说过林小郎君家里有什么姊妹啊……”
林稚最后到底也没用那张素帕擦脸。他将帕子清洗干净,好生叠放起来,准备找个时间还给孟琼舟。
少卿大人体恤民情,对他这种市井小民都关怀有加,他怎么能不识好歹,真的用了人家的帕子擦脸?不合规矩。
不如想想今晚卖些什么。
鸡蛋灌饼卖得再好也只能卖一个上午,与其白白浪费下午和夜晚的时光,不如利用起来,再赚些租店钱。
想来想去,林稚决定在夜市卖藕夹。
本朝的藕夹不叫藕夹,叫“夹子”或者“夹儿”,用料也不只用藕片,还有茄片、菌片或笋片。
临安夜市的夹儿有几十种:蛾眉夹儿、笋肉夹儿、油炸夹儿、金梃夹儿、江鱼夹儿、肝脏夹儿……还有各种各样的素夹子,统称为“诸色油炸素夹儿”。①
这么多种类的夹子,独独没有“猪肉夹儿”。于是,林稚准备重操振兴本朝猪肉大业,卖猪肉藕夹。
正好前日买来的莲藕还有剩余,便拿来试手。挑粗细均匀的藕段,削皮切成厚薄一致的藕片,带点肥的猪肉剁成肉糜,加葱姜末、酱油和盐调味,夹在两片藕片中间。
取面粉和水,打一颗鸡蛋,调成面糊。藕夹在面糊里打个滚,封住口,放油锅里慢煎,颜色变成金黄后夹出。
林稚从前也吃过蒸熟的藕夹,酥软绵糯,味道也很不错,但总觉得不如炸过的好吃。
沥过油的藕夹撒上孜然和椒盐,黄澄澄、油润润的。咬一口,面糊口感松脆,香甜脆口的藕片夹着鲜嫩多汁的肉馅,口感丰富,香酥可口。
为了平衡荤素,有了肉馅的藕夹,自然也少不了素馅的。
素馅藕夹和肉馅的做法大差不差,只不过里面的馅料从肉糜换成了葱段。大葱切好,用酱油、盐等调料腌制,在藕片中夹好,炸过以后味道酥脆可口,不比肉馅的味道差。
然而事实证明,还是肉馅的藕夹卖得更好。
林稚推着炉车来到夜市,刚把东西摆出来,便有熟客认出了他。
“呀,卖鸡蛋煎饼的小郎君来夜市了!”
“这下好了,不愁晚上没嚼头了。”
说话的大多是女郎。
“小郎君早晚都出摊,会不会太辛苦了?”
林稚笑着道:“还好,也不算很辛苦。”
见他摆出的是藕夹,还是猪肉馅的,人们回忆起猪肉肠的丰腴滋味,很快就卖出一半。对比之下,一旁的素馅藕夹就显得有些可怜。
为了拉动素馅藕夹的销量,林稚想了想,提笔在食牌上写了一行字:猪肉夹儿一个六文,素馅夹儿一个五文,一荤一素共十文。
这种价格不贵的小吃,优惠一文已经算是不小的实惠,当即便有人买下一套。
对方是个衣着朴素的小娘子,盯着食牌上的字看了几眼,笑道:“小郎君不光吃食做得好,字也写得这么好看。”
闻言,林稚笑了笑。前世被母亲强迫报了个书法班,学了几月,自然和书法大家不能相提并论,但在市井之中写些价目,倒也够用。
有了“组合优惠政策”,再加上素馅藕夹本就味道可口,尽管仍旧比不得猪肉夹儿卖得多,却也卖了不少,只剩下四五个。
放一段时间的藕夹会稍稍变软,影响口感,林稚将这些藕夹下了锅,进行二次复炸。
他不像其他小贩一样大声叫卖吆喝,安安静静偏安一隅,在喧闹的市井街头自成一道风景,无疑让人眼前一亮。
听着油锅里咕嘟咕嘟的声音,林稚神游天外,想象未来的店铺该怎样装修,忽然之间,喧闹的人群安静下来。
转过头,他看见了一身绯衣、端坐马上的孟琼舟。
作者有话要说:
稚稚:你是不是有腹肌?
小孟:你摸摸看。
①《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第8章 故地重游
按照本朝律法,九品以上官员服装为青色,七品以上为绿色,五品以上为朱色,三品以上则为紫色。
孟琼舟今日身穿绯袍正装,头发挽得一丝不苟,英俊夺目,座下高头骏马长鬃飞扬,神骏无双,搭配玉蹬金鞍,真真是鲜衣怒马足风流。
夜市人多嘈杂,是治安事件的高发地带,是以官家制定了一项律法,少尹每月巡视两次,府尹每月巡视一次。
然而少尹之位暂时空缺,府尹日理万机,此事便落到了大理寺头上。
今日便是每月三次的巡视之日。
林稚收回目光,低头拨弄油锅里的藕夹。
耳边陆陆续续传来几个小娘子……还有几个郎君的惊艳惊呼:“孟少卿好俊啊!”
“是啊,好像越来越俊了。不知以后哪位小娘子有如此福气,能成为少卿夫人。”
“总归不会是你我……”
林稚继续炸藕夹。
忽然,人们的抽气声比原来大了数倍不止,旋即又纷纷安静下来,同时一双漆黑墨靴映入眼帘。
孟琼舟下了马,走到他的面前。
林稚瞬间感觉整个夜市的目光都对准了自己。
他应该没犯什么事吧……对上那双沉静的深色眸子,他试探开口:“孟少卿可是来买夹儿?”
孟琼舟道:“嗯。”
不是来抓他的就行……林稚放下心来,心头忍不住小小窃喜:“看来我的厨艺不错嘛,连向来不爱吃饭的孟少卿都忍不住为之倾倒!”
“只剩下素馅夹子了,不知少卿可吃得惯素馅的?”
孟琼舟并未犹豫太久:“可以。”
复炸过的藕夹口感更脆,林稚将剩下的六个全部包进油纸袋,递给孟琼舟,“少卿请拿好。”
孟琼舟放下一块银子,却被林稚推了过来。
“这个就送给少卿了。”——为了答谢那天的擦脸之恩。当然,后半句话林稚没说,孟琼舟聪明绝世,一定能懂得他的言外之意。
却听孟琼舟道:“举手之劳而已。”
那块银子又被推了回来。
再推辞未免太过矫情,林稚笑了笑:“好吧。下次我再将那帕子亲自还给少卿,今天,忘记带了……”
孟琼舟看了看他,温声道:“好。”
待他走后,隔壁卖糖饼的王大娘扯了扯林稚的袖子:“小郎君,你可真是好福气啊!”
上次听到福气这个词,还是在刚刚几个小娘子讨论“哪位小娘子有福气能成为少卿夫人”的时候,眼下这个词被安在自己身上,林稚多少有些不自在,问:“什么福气?”
“这你都不知道?”王大娘竖起眉毛:“孟少卿从未在哪个摊位上买过嚼头,你这夹儿可是头一份!”
这下林稚是真惊了。
不是吧……他做的东西,真有那么好吃?
转天,林稚带着一包小点心去了慈幼局。
本朝有几样圆球状的小点心,很受小孩子喜爱,分别是豆团、麻团、欢喜团。
豆团是用赤豆做的,把赤豆煮软,磨成豆沙,掺面粉团成圆球,用油一炸就行。麻团则是用糯米粉裹成的甜馅儿,搓圆以后滚上芝麻,油炸而成。
欢喜团需要先把江米爆成米花,再熬半锅糖浆,泼到米花上,趁热搓成小球,再用鲜橘皮给这些小球点上颜色。①
林稚到时,小蛮、阿福还有云儿正在看蚂蚁搬家。
小蛮用手支着身体,目不转睛,看得津津有味。有一只蚂蚁脱离了大部队,被阿福用手拨了回去。
云儿是三个孩子里唯一的女孩子,却也是胆子最大的,见状忙道:“你不要动它!”
“阿稚哥哥说过,你救了它,会让巢中的蚂蚁得到错误信息,以为外面很安全。”
阿福挠了挠头:“可是外面就是很安全啊。”
看到这一幕,林稚哑然失笑:他当时明明说的是海龟,怎么变成蚂蚁了?
小学语文有一篇课文,讲的是一只海龟侦察兵遇到危险,向导把海龟放进大海,救了它一命。但他们违背了自然规律,从而导致更多海龟成为了食肉鸟的盘中餐。
自他穿到这异世王朝以来,就一直和这群孩子一起生活,亲眼见证他们从婴孩长成蒙童的年岁时光。
孩子们年纪小,一点都不介意林稚罪臣之子的身份,每天叽叽喳喳在他身边叫个不停。慈幼局的生活虽苦,但也热闹。
闲来无事的时候,林稚就会给孩子们讲一些这样的故事,却没想到被他们记到了现在——虽然和事实有些差距。
他拍了拍手,喊道:“孩子们!”
听到声音,三个孩子纷纷抬起头来,看见林稚的身影,激动地瞪大了眼睛,连忙站起身跑过来,边跑边喊:“阿稚哥哥!”
“阿稚哥哥你回来啦!”
“阿稚哥哥我们想死你了!”
“我也想你们。”林稚弯腰把小蛮抱了起来,调笑道:“我们小蛮是不是长身体了?阿稚哥哥都快抱不动你了。”
云儿吐了吐舌头:“属他一天到晚吃得最多,长得最胖!”
小蛮弱弱地揪着林稚的衣领反驳:“没有,没有很胖……”
瞥见那兜油纸袋,阿福打开一看,惊喜道:“欢喜团子!”
他爱吃欢喜团,云儿爱吃麻团和豆团,小蛮则三种都爱吃。
听到阿福的声音,云儿连忙凑了过去,小蛮也从林稚的怀里跳下来,三个人捧着团子,吃得不亦乐乎。
揉了揉发酸的肩膀,过了片刻,林稚问道:“怎么就你们三个在这里,其他人呢?”
云儿握着豆团,嘴巴里含含糊糊地答道:“李局长说,今日、今日有贵客到访,我们几个年纪太小,他担心我们会捣乱,就我们先别出来。”
闻言,林稚微微沉了脸色。
李局长惯是个谨慎的人。慈幼局经常会有爱心人士来捐款捐物,当初李局长也是顾及着他的身份,让他以后不要出来外出见客,特别是贵客,免得污了慈幼局的名声。
要是李局长为人十分嚣张跋扈,林稚断不会如他所愿,偏偏对方除了在这些事颇谨小慎微之外,倒也是个良善之人。
叹了口气,他安慰几个孩子:“别怕,等你们长大了就好了。”
几个小孩咬着甜团,使劲儿点了点头。
远处,孟琼舟远远地注视着这一切,忽然微微侧头,问旁边的慈幼局李局长:“这个人,可曾在慈幼局?”
“是,前些日子刚离开。”李局长无奈点头。
半晌,孟琼舟的声音重新响起来:“他叫什么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①《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有改动。
②海龟的那篇课文是《自然之道》

和三个依依不舍的小朋友告别之后,林稚路过集市,正好看到有人在卖樱桃。
见他走近,小贩吆喝起来:“新鲜采摘的樱桃,又大又甜!”
林稚盯着那个头小小的樱桃陷入了沉思。
宋以前的唐朝,樱桃的吃法相当豪放,加糖又加酪,不像水果,倒和后世的奶酪制品十分相似。
到了本朝,这种浓墨重彩的吃法逐渐没落,改为和现代差不多的吃法:当水果吃。
本朝果农种植的樱桃主要分为四种:果皮深红色的朱樱,果皮淡黄色的蜡樱,果小而皮红的樱珠,紫色带黄斑的紫樱。其中味道最甜美的要属蜡樱。
面前小贩卖的樱桃,应该是樱珠。樱珠味道酸甜,酸大于甜,作为水果来说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做成樱桃煎却很合适。
本朝人对干果蜜煎的喜爱,到了一种离谱的地步。
临安街头市面上有众多干果子出售,少说有几十种,如梨有梨条、梨干、梨圈;枣有胶枣、枣圈、肉芽枣;李子有嘉庆子、乌李、李子旋;山楂有查子、查条……此外还有温柑、金橘、龙眼、荔枝、芭蕉干等。①
樱桃煎是其中最著名的一种,苏轼曾经写过的“烂樱珠之煎蜜”,指的就是蜜煎樱桃。
蜜饯果子不出数,需得多买一些,林稚将所有樱桃打包带走,拎在手里掂了掂,估计得有五斤。
虽说有五斤果子,真正做出来的成品也就一斤左右。
回到小厨房,洗净樱桃,用筷子戳掉樱桃核,加糖搅匀,腌制半个时辰。上锅小火煮开,放蜂蜜慢煎,最后加一点点盐提味,收汁盛出。
煎好的樱桃色泽深红,表皮微微皱起,颗颗分明,还带着汁水,酸甜气息浓郁。
不晒的话可以直接拌杏仁豆腐或冰粉吃,樱桃汁也可以冲水喝;晒干的话就成了蜜煎樱桃。
林稚捏起一颗樱桃干放进嘴里,酸酸甜甜,很有嚼劲,因为放了少许清盐,并不腻口,挺好吃。
又用樱桃汁冲了杯饮子,放井水里镇一镇,冰凉可口。
慢悠悠吃完这顿樱桃下午茶,他把剩下的樱桃铺在阳光底下暴晒。
这几日天气晴朗,旭日高悬,才过去半天,樱桃煎便晒成了,正好赶上他出完早市的摊,晚上拿到夜市去卖。
因着不用推炉车,林稚这一趟夜市之旅走得前所未有的轻松,第一个到达了摊位。
把摊支起来,摆上樱桃干,诱人的红艳色泽很快便吸引来不少客人——当然,大部分还是女客。
除了有林稚这个颜值担当坐镇,再加上樱桃煎味道甘美、酸甜适中,很得女孩子们的喜爱,两相相加,女客想少都难。
“小郎君今日改卖樱桃煎啦?”有女郎笑问。
林稚答道:“对,刚好看到有人卖樱桃,就买了一些。我第一次做,女郎且先免费尝尝味道?”
“不用!我在你这里买过鸡蛋饼子和猪肉夹儿,味道都很不错,相信这次也不会让我失望的。”
林稚笑着给她装了一袋。
女郎付过银钱,笑吟吟伸手接过,突然不知瞟到了什么,敛好表情,忙不迭提着裙子走人了。
“这小娘子看到什么了?脸色变得这样快。”
看着对方行色匆匆的背影,林稚正疑惑着,一道娇蛮的声音传入耳中:“这么大的街市连个能入口的干果蜜煎都没有,程砚清,你行不行啊?”
说话的是个绿衣少年,大约十五六岁,一双销金大袖随他的动作飘飘飞扬,光从那道金缕缝就能看出,对方必定是个富家小少爷——而且是个脾气不大好的富家少爷。
敢情刚刚那买樱桃煎的女郎,就是躲这位千金少爷去了。
千金少爷身后跟着一个青衫男子,二十出头,正执着一把乌木描金的扇子不停扇风,十分潇洒风流。他身上的青衫并非京朝官那种青绿袍子,而是同样重工织就的宽袍长裾。
那男子——程砚清双手抱胸,皱着眉不耐烦道:“程令宜,转几条街了,你有完没完?”
看见对方两人五分相似的长相,林稚总算明白过来,这二人便是那对程家兄弟。
程家家大业大,别说整个夜市和早市,就连临安最大的酒楼春风楼都收归他家名下。凡是在临安城做生意的小商小贩,就没有不知道程家名号的。
程家有三子,大姐程朝云端静稳重,主管府内大小事务,典型的事业型女强人;二哥程砚清虽然名字里既带砚又带清,干的事却是和名字半分不沾,整日流连于曲院瓦舍;小弟程令宜任性肆意,是个不折不扣的刁蛮少爷。
临安城人人都说,程家三姐弟,实在不像是同一爹妈生的。
林稚对此倒是没什么看法——这都不是他一个月薪三千文的人该管的事。
“没完!”程令宜竖起眉毛,“这一条街都是我家的,我在我家里找吃的,有什么问题?”
程砚清冷笑一声:“没问题,随便你找。不过我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你最好快一点,不要耽误我的正事。”
程令宜哼了一声:“正事?我看你是忙着去曲院街看小娘子吧。”
“怎么说话呢?没大没小。” 程砚清拿扇子轻轻敲了敲他的头,“那是你未来阿嫂。”
“……”
程令宜默然了。类似的话他听了不下二十遍,已经懒得反驳了,索性专心致志找干果。
忽然,一片红澄澄的樱桃煎闯他的眼帘。那蜜煎樱桃个头饱满均匀,个个透着蜜色的光泽,看着就好吃。
程令宜觉得这多半就是他的梦中情果,舔舔嘴唇,迈步跑了过去。
见卖干果的小郎君面容姣好,程令宜越发对樱桃煎的味道满怀希望,问:“你这樱桃煎好吃吗?”
他并不像大多食客一样,上来就问价钱。哪有卖家说自己东西不好的,林稚道:“小郎君不妨先尝一尝。”
程令宜也不跟他客气,抓起一把就吃。
果脯软糯弹滑,富有较劲却并不沾牙,酸和甜都很适中,让人吃了一颗还想吃第二颗。程令宜眼睛都亮了:“就是我想吃的那个味道!”
他大方地冲林稚一挥手:“你卖的这些,我都要了。”一副土豪的口气,一摸钱袋却扑了个空——忘记带了。
“阿兄你快过来,我忘记带钱袋了!”他扭头冲程砚清喊道。
程砚清不急不徐走过来:“有事求人才喊兄长,什么态度。”话虽然这么说,还是付了樱桃煎的银钱,递给林稚:“麻烦小郎君替我弟弟包好。”
林稚笑道:“好。”将装好的樱桃煎递了过去,“小郎君拿好。”
“多谢!”程令宜眉开眼笑地接过,拉过站在一旁的程砚清,“快走啦,回家吃樱桃煎了!”
因着樱桃煎被程令宜全部买下,这一晚的夜市生意做得很是顺利,林稚收了摊位,准备回家。
然而还没高兴太久,一道声音突然响起。
“他卖的嚼头里有米壳,有毒的!”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一下设定,受180,攻187。
①《东京梦华录》

第10章 收个小弟
说话的是个身材清瘦的少年,肤色偏黑,衣服上面打满补丁,一看就知道家境不太好。
林稚摸了摸鼻子,有些搞不清现在的状况。
米壳是什么,大米的壳?这东西有毒吗?
但无论是鸡蛋灌饼还是藕夹果脯,里面都没放大米啊!而且,这少年也从来没有在他这里买过吃食。
此言一出,周围人顿时议论纷纷,不约而同露出了惊恐神色。刚才那来买樱桃煎的小娘子,甚至吓得把樱桃煎都丢到了地上。
看着掉在地上的樱桃,林稚有些心疼。就在这时,他突然反应过来,那少年说的米壳,根本就不是大米的壳。
而是罂粟壳!
这东西百害而无一利,被明令禁止使用,他就算是想要赚钱,也绝不会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眼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其中有不少都是他的熟客,显然正在等他的解释。
身正不怕影子斜,理清思路之后,林稚稍稍平复一下心情,冷静地冲那少年道:“你既然说我的吃食里有米壳,可有什么证据?”
少年昂着头道:“我当然有证据!我能分辨得出米壳的味道,因为我种过!”
“……”林稚:“啊?你种过?在哪种的?”
“在我家里啊,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大了!
他刚要开口,这时突然传来一道声音:“你种过此物?”
声音不大,却立刻让原本喧闹的人群安静了下来。
林稚回头一看,孟琼舟就站在不远处。今日对方穿了一件黑色锦袍,越发衬得眸色冷淡。
不知是不是错觉,林稚觉得他现在的心情格外不好。
想来也是,自己管辖的市区出了这档子事,心情能好才怪。
见林稚望过来,孟琼舟和他对视一眼,移开目光,继续和那少年谈话:“说话。”
少年回过神来,似乎认出了孟琼舟的身份,原本理直气壮的气焰突然消散了不少,结结巴巴回答:“我是种过啊……有什么……问题吗……”越说声音越小。
孟琼舟冷冰冰的声音响起:“私种罂粟,可是要坐牢的。”
听到要坐牢,少年的神色突然变得惊慌起来,改口道:“不是的!我没种过……没种过!”
“到底怎么回事。”孟琼舟皱眉。
孟琼舟审问别人时实在很有威慑力,少年不敢抬头瞧他,只心虚地看了林稚一眼,接着便嗫嚅着全部交代了。
原来,十里天街有个卖环饼的王二郎,是集市上卖熟食的商贩之一。
林稚没出现前,他的生意还算不错,可是林稚出现不过才短短几天,他的环饼便无人问津了。长此以往下去,那还得了?
于是,王二郎就起了坏心眼,然而又胆小不敢自己亲自动手,便找来了这个名叫沈小七的替罪羊。
沈小七垂头丧气地说:“王二郎告诉我,他在这位小郎君这里吃完嚼头后便暴下不止,但又怕惹出事端,不敢亲自检举,就让我来了。”
“我与王二郎相识,他为人老实,去年大雪,他还给我和病重的母亲送来一筐菘菜……”
“所以,我才以为他说的都是真的,是、是这位小郎君卖的吃食确实有问题,而且他又说事成之后给我一大笔钱,让我拿着这钱给母亲治病……”
孟琼舟突然打断他:“好了。”
“这些都不是你做错事的理由。”
闻言,沈小七心虚地低下头,很小声地道:“但是我确实种过巴豆……没有骗人。”
林稚心想:“那王二郎真是狡猾,骗这少年罂粟和巴豆是一种东西,明摆着是想拉自己下水后,再让这少年去蹲牢房,好省下一笔封口费。不努力提升自己的厨艺,反倒怪别人做的东西太好吃,简直岂有此理!”
那边,原本正在暗中窥探这边情况的王二郎还没来得及逃跑,就被孟琼舟派人层层围住,看样子很快就会被送去官府了。
乌龙一场,围观人群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跑到另一处战场去指责王二郎了。刚才把樱桃煎丢在地上的小娘子,也心虚地重新捡了回来。
危机圆满解决,沈小七忽然走过来,给林稚鞠了一躬,“对不起,这位小郎君,给你添麻烦了,我……我可以做点什么补偿你吗?”
林稚想了想,最近生意忙起来,自己正好缺个帮手。
他打量了一下沈小七。对方不过是个半大孩子,比他还要矮上小半头。
这孩子虽然做错了事,出发点却是为了给他娘治病,虽然好像傻了点,但也不失为一个好苗子。
他问:“我要如何相信你是真的有心补偿,而不是伺机报复?”
闻言,沈小七从怀中取出一件物什,递给林稚。
“这是我的公凭,小郎君尽可放心。”
给了公凭,就相当于给了卖身契了。林稚放下心来,问:“那你愿意给我打工吗?”
愣了片刻,沈小七问:“打工……是什么?”
林稚解释:“打工就是,你替我干活,我付给你工钱,包吃不包住。你愿意吗?”
沈小七疯狂点头:“愿意!我愿意的!”
成功给自己招到小弟,林稚很满意——终于有机会可以拓展一下外卖事业了。回头一看,孟琼舟仍然站在原地。
见他留下沈小七,孟琼舟流露出微微不赞同。
林稚装作看不懂的样子,上前道:“孟少卿今日又帮了我一个大忙,太谢谢啦。”
孟琼舟纠正他的话:“小忙。”
感觉对方心情似乎好了一点,林稚展颜一笑,“这个,今日我带着了。”说完从怀里掏出那方绿竹素帕,“已经洗干净了。”
修长柔软的手指擦过自己掌心,孟琼舟手心一痒,伸手接过,“嗯。”
他扫了一眼沈小七:“如果他再有异心,随时告诉我。”
听到他们在谈论自己,沈小七再次心虚地低下头。
林稚点点头:“孟少卿放心。”
半晌,孟琼舟微微弯腰,拾起一颗不慎掉落在地上的樱桃煎,问:“这个,还有吗?”
“嗯?”林稚下意识开口,反应过来,原来对方今晚来到这里,是为了买他的樱桃煎吃。
想不到孟琼舟这般严肃冷淡的人,居然爱吃甜食……
也太不符合人设了!
他忍着笑道:“今日没有了。不过既然少卿爱吃,那我多做一些,改日亲自送到贵府。”
不过是一句客套话而已。
林稚作为穿越人士,虽然不觉得自己有哪里低人一等,但毕竟小商小贩这层身份在这摆着。
原以为孟琼舟会断然拒绝,谁知,他点头道:“好。”
作者有话要说:

林稚眨眨眼,旋即笑道:“孟少卿既如此相信我,我定不负所托。”
两人定好时间,约在了三日之后。
看着孟琼舟离开的身影,林稚心道:“既然想吃东西,看来孟琼舟的厌食症应该有所好转了。”想到这有所好转里也有他的一份功劳,不禁有些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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