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那年夏天雨水异常充沛,淅淅沥沥一直下到了秋天。蝉伤痛反复发作,很少再往外跑,成天蜷在床上无所事事。到了十月中旬,他才突然记起一件事来。有个什么人,在某个地方等他。
他去了趟陵园。由于时隔太长,记不清约定的时间,他稍微去晚了些。五点钟,铜绿的大铁门上了锁,金色的夕阳的影子被挡在了活人的世界里,泻火似的把台阶烤得火热。黄雀不在,台阶的一角上散了把败色的玫瑰。
一个礼拜后,他又去了一趟,这回很准时,正好是四点钟。黄雀戴了副墨镜,绞着双手坐在台阶上,屁股边上放了一束水淋淋的百合。
蝉远远的看着,觉得他滑稽,他抄着手,上去不咸不淡的打了声招呼。黄雀戴着墨镜,三分痞子,七分的瞎子,又像只没头的耗子,四处乱看了一阵,继而沮丧的垂下脑袋。他愈发觉得好笑,抬脚向他怀里踢进一颗石子:“这儿呐,小老头。”眼光搭在百合花上,又不好意思的笑了“又不是大学生谈恋爱。”
黄雀刷的摘下眼睛,抓起花束朝地上一摔:“臭小子,一束十块钱,你说你歉我多少!”
相比谈恋爱,蝉倒更喜欢厮混这个词眼,谈恋爱毕竟太纯洁,也太古板了,少了点暧昧亲密的成分。
黄雀常拉着他去看电影。其实两人都是好动份子,哪里能静下心来坐上个把钟头,只为了沾点气氛罢了。那是老城区一家很旧的电影院,小卖部窄挤不堪,软绵绵的爆米花一扎扎打包好了放在污漆漆的玻璃柜面上,汽水也泛着股廉价的糖精味儿。看店的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寡妇,妆化得很浓,像动画片里的老巫婆,倚在桌边一支续着一支抽烟,偶尔从橱子里摸出一包吃食,没好气的甩给顾客。
眼下这种老式放映厅已经不大时新,看客寥寥,座位空出一大片来,越显得屏幕亮而白,像一洼倒悬的水潭子。
两人拣了最暗的角落坐着。暗的地方总是异样的温暖,容易让人产生偷情的刺激。电影放到一半,黄雀的手圈过来,把蝉牢牢捂进怀里,两个男人橡皮糖似的揉在一块儿,体温也呈双倍的速度飙升。黄雀淌着汗,嘴巴热烘烘的贴上来,在他颈窝里乱啃。蝉粘在他身上,近得不能够再近,仿佛自己也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他把头埋在黄雀肩上,冷不丁的害羞起来,像初尝爱果的女学生一样吃吃的笑。
等散了场出来,街上已经没了人影。星星点点的灯,还有一弯黄黄的月亮。两人看了场电影,却像喝了十年的老酒,撒开了腿在空荡荡的街道上疯跑,笑着,叫着,一路跑到黄雀家里去。
22.
蝉每回从黄雀家里出来,都要在街边买一份报纸。杀手么,无非是想看看有没有人死去,死法如何,顺便猜一猜是谁的杰作。
蝉有那么点痛恨自己的职业,更痛恨黄雀和自己是同道中人。因为这个,他俩厮混在一起的时间少之又少,上了床,也是一进一出的光景,床刚捂热,就得分离。自从有了恋爱经验,他便时常找些庸艳的书籍看,当然这有点丢脸——他总把书塞在枕头底下,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肯拿出来瞄上两眼。而事实上那里面写了什么他也看不懂,毕竟讲的全是一男一女你侬我侬,和他的切身体验没有太多契合之处。只依稀记得有句话叫良宵苦短。他觉得这句话有一半是没道理的。要他说,良宵自然很短,可怎么会苦呢。
要改成良宵爽短该多好。
大约是凌晨四五点,天上是蛇皮似的青白色,懵懵的捂了片太阳。黄雀光溜溜的趴在窗前,目送他离开,脸上一半的恋恋不舍,一半的没睡醒。他穿了件单衣,外套挂在手上,一步三回头,看着窗越变越小,后边的人影也越来越模糊。
黄雀是个没混成的痞子,他却像刚出道的浪子。总之在装腔方面都不怎么出息。
到了电车上,他打开报纸,嗅着电车上油腻腻热腾腾的食物气味,观摩里头的内容。
十二月二十日的报纸上刊登了玫瑰的死讯。
消息来的很突然,就连蝉一个道中人都觉得措手不及。
玫瑰是水仙的女儿,排行老二,由于从小病弱,鲜少出面,久而久之就连天巢里的人都快把她忘了。在蝉的记忆里,玫瑰远没有名字那么明艳,她很白,白的见不到半点血色,四肢细而圆润,像从木偶身上抢下来的假肢。这样一个女孩子,很容易激发男人的保护欲。然而玫瑰不需要什么人保护她,因为她本身就是个狠角色。
从她一生下来,水仙便为她安置了一间类似于太空舱的病房,常年恒温,空气清新,就连细菌的数量都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二十多年来玫瑰就躲在她可爱的温室里,一边养病一边杀人。
她使毒。且是蛊毒。六个月前元首无缘无故死在了宴会上,除了天巢没人知道是她下的手。四个月后,乌鸦在大选上一举成功,坐上了那把肮脏的交椅。
这样厉害的人,却还是死在别人手里。
凶手闯进天巢本营,赤手杀死了她。
这个人,足以让天巢上下每个人为之屏息战栗。
锋头很快指向了地宫。因为元首一死,地宫在国会中的势力必将不保,可往细了说,究竟是地宫里那些个人,答案居然是未知数。
地宫,实在太神秘了。按水仙的话说,那儿的杀手才是真正强悍的杀手,因为他们只造成死亡的下场,没有花哨的手法,没有新奇的手段,也无人格可言。到达,暗杀,离开。这就是地宫。
难怪有人说,自古地宫只一人。
蝉回去时,天巢内部已经被一股沉郁之气笼罩了。连水仙的脸色都变得格外凝重,好像随时都要滴下墨汁来。
同时,城邦里的局面也发生了扭转。乌鸦当上了元首。而元首,代表着无上的权力。
多年来政府与黑道一直是支撑着城邦中优胜劣汰和平静和谐的两大势力,两者屡有合作,同时相互倾轧,像极了一对暧昧的恋人。而一旦这两股势力达到空前一致,暗地里的勾当就能够变得堂而皇之,阴谋也将得到更有效的施展。
所以,两个月后,事情有了转机。
与地宫交往甚密的一位国会大臣无故失踪,十天后,渔民在运河里打出了他的尸体。尸体没有任何虐杀痕迹,警局在某种授意下草草结案,大臣死于失足。
而此时,真相已然浮现在水仙面前。
天巢议会厅里烧起了安魂香。天巢里很少焚烧这种香料——除非水仙觉得头痛,并且是痛到了极点。而水仙一头痛,就意味着有人要遭殃了。
厅中央地毯两侧,豹子乌鸦两兄弟,还有四位元老分两排站着。他们抿着嘴,都没有说话。
水仙穿了身瓦蓝的浴袍,斜靠在厅头一把竹椅上。椅子是从街头花五十埃币买来的便宜货,质地轻脆,袍子一棱棱在穿堂风里飞,声音很尖。他就这么软而单薄的坐着,身旁的东西全飘在那儿,浑囤囤的轻,唯独身体是异常的沉重,正像一位病入膏肓的国王。
他抬了抬手,仆人端上来一碗药汁,他接过去砸了两口,托在手里,说了两句话。声音很低,低得仿佛不愿给人听见。“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儿。这小子——不是小子了,也算半个老头,只要活着就不安分。”
孔雀,就是这个人,一辈子都要和他作对。
豹打了个喷嚏:“妹妹是很厉害的人,可他这样的一帮之主也犯不着亲自下手吧?”
水仙没看他,也不愿看他。这孩子呱呱坠地之时没有能够赋予他为人父的感慰与骄傲,他吐在地面上的那口羊水,恰恰折射了他诸多耻辱中最为窝囊的一笔。
那年他从监狱里逃出去,同一个女人结了婚。婚宴上孔雀不请自来。不让他来,自有水仙的一番道理,他都不要他了,还来凑什么热闹;而他腆着脸来,也有他的企图。水仙被人灌得烂醉,没功夫猜疑,等被人拱进了洞房,床帘垂着,是很轻柔的软纱,后面的人影子却是臃肿的。孔雀先他一步上去了。他强女干了他的新娘。
孔雀,他就是那么横的一个人,凡事都要压着他,都要把他牢牢控制在手里。他在他发妻的肚子里种下了野种,这颗种子顺利的抽出了嫩芽,而他必须把这棵散发着恶臭的毒芽栽培成一朵花。
不为别的,就是为了面子。漫漫十二年他都在监狱里度过,那时候的他,很卑微,也很孱弱,然而凌辱没能让他腐烂在那臭气熏天的巢穴里,就像九死一生之后的功垂名就没能让他超脱。他就是要出来,头顶天,脚立地,他要踩在所有人头上,把丢尽的颜面一块块拼回去。
他喝药,嘴里泛着苦,却还是要笑给他们看。“他当然不会亲自出手。杀死玫瑰的人,一直就在我们眼皮底下。呵呵……怪道那教士和蝉打得火热,这人原名叫黄雀,他在明,鬼爷在暗。还有那些杀手,都是群傀儡罢了……呵呵……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孔雀,他可是傀儡师啊。”他目光沉了一沉,举起一只苍白细瘦的手,蜷着,一把把捶在肩上,“蝉,黄雀,黄雀,蝉,黄雀,黄雀……他们是同年同月生的吧——”他蓦的抬起了头,嗓子尖细得几乎滴出血来,“快!把乳娘带上来!”
众人回过头。
厅堂入口,矮小的门,像一只颓塌的狗洞。门吱呀一声,钻进来两个男人,手里拖着乳娘。乳娘四十上下年纪,一脸的雀斑,周身松弛而红肿,像发坏了的面团。被人提在手里,趔着脚,呼着热气,一头撞在地上,稀疏的浅色头发一绺绺披散开来,露出布满红点子的头皮。
水仙好心肠的冲她笑:“你就是从黄雀家里逃出来的乳娘?有什么话,就说,只要说实话。不会伤你的。”
乳娘半爬在地上,一团肉抖得厉害,嘴角几乎抽到了腮帮子上。
乌鸦上前一步,厉喝:“说!”
乳娘哆嗦了一下,别起头,吐出一句话来:“黄雀他不是夫人的孩子!他把孩子抢走了!”
水仙眯着眼,倾下了身,一手还托着药,空出来的手挂在膝盖上,指尖痉挛的微微朝里蜷。“说、下、去。”
乳娘咽下一口唾沫:“夫人分娩那晚,一群强盗进来……先生把我们藏在柴房里,套了麻布袋……强盗杀死了先生,夫人生下了孩子……后来有个男人闯进柴房里,怀里抱着个婴儿,他、他把孩子掉包了……这个男人,脸上挂着粉,很白……像个小丑——”
水仙搁在膝盖上的手抖了两下,整个人像抽光了骨头,软绵绵的靠回了椅背。他叹气,闭上眼睛,累极了。
豹出生之后,孔雀来过一趟,想把孩子带走。他没答应,只说这孩子,该怎么养,他便怎么养,绝不还回去。豹是他的筹码,正因如此,那场博弈的跷跷板毫无悬念的倒向了他这边。孔雀答应他的,等再有了孩子,就交到他手里,他,孔雀的孩子,将永远匍匐在他脚下做孙子。
想到这儿,水仙摇了摇头,反而笑了。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孔雀,这个天杀的……把一个毫不相干的孩子送到他手里,又骗了他二十年!
他扭了扭嘴巴。
后边有个男人上来,手起刀落。
他们没有伤她,而是直接杀死。
乳娘的头拖着血从脖子上滚下来,头发长长的飘着,像一把枯草。
水仙霍的跳起来,劈手将药碗摔碎在地上,尖叫着说;“他杀我一个,我灭他全家!”
23.
蝉瘦了许多。他是不耐瘦的长相,瘦下来,就成了饿昏的瞪羚,显狠。
蝉在身体方面进展得有点儿慢,仿佛埋在花圃末端的一颗种子,等园丁走到那儿,水壶里正好没了水。所以到了十四岁依旧是一张讨人怜爱的桃子脸,两腮饱满而柔软,圆滑的笼下去,接着是小而尖的下巴,微微上翘,带了点骄气。后来其他少年变成了男人,他便直接由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男人。延迟的岁月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就像烂在土里的种子没理由的拔出了绿苗,并且事半功倍的出落成一棵大树。他一米八高的个儿,偏瘦,由于常年习武,肩膀宽阔,四肢结实而有力,光从体格上来讲,同天巢里的其他青年男子没有任何差异。
然而人的身体里永远存在着悖论,比方说,他那具有一切男性特征的身躯里隐藏着女人独具的凌厉。他的脸孔变得很瘦,下巴从两颊笔直削下去,从侧面看是一种病态的单薄,而两眼又过分大,嘴唇也不够丰满,显得寡情,长大后他便没有从前那样爱说话,时常抿着嘴,看上去莫名的刻薄。
他把自己蜷起来,一只手勾在膝盖上,另一只手上捏了一片石头,咄咄的在地上磕个不停,脑袋竭力的低下去,埋进高耸的双肩,沐浴在强烈的西晒中。在他头顶上有一扇小小的窗,甜而烂的傍晚,红艳艳的蚊子血泼了一天,太阳迟缓的败下去,像大雾天里女人的一截下巴。
天巢构设奇异,牢房一级级盘上去,地基起得比正厅还高。他这间最高,比别处也略微宽敞些,右上方的斜顶上开了扇通风口,密密的笼了层铁丝网,白天能沾点光亮,夜里有时能看见圆圆的模糊的月亮。
蝉一直没弄明白,自己怎么就一下子被丢在了这儿。转变来得太仓促,牢门贴着脚跟合上时,他甚至来不及产生反抗的情绪。被抓进来之前,他还同别人一起在长桌上吃饭,谈论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可就是转眼的功夫,像走楼梯时一脚踏了个空,没头没脑的就掉在了最底下,没有了光明,没有了空气,也没有了念想。牢房里很空,也很安静,横生出无名无尽的恐惧。他努力找一个角落钻进去,依偎在冷而坚硬的石墙上,可心里究竟没有着落,仿佛四边不靠的高台上做着金鸡独立。
水仙对内部人员的说辞很简单,这家伙有遗传病,到了年纪就会疯魔。当然他没有这种病症,他并没有疯。之后他很快明白,水仙说他疯,他就是疯了,就算他没毛病,水仙也能给他整出许多毛病来。
他们不间断的给他注射霜粉。打针的时候医生向他解释过,北山地下埋着许多独角兽,兽角挖出来研成粉,烧到九十八度就会提炼出这种玩意儿,化学式ker13,成分类似于尼克刹米、迪奥丁,杜冷丁和羰花呤,当然这是很片面的说法,说实话这家伙可要厉害多了,好孩子,你又不吃这口饭,体验一下就成了。
打完针过了一个钟头,他们放进了一匹野狼和一个人。狼先把人吃了,跟着又想吃他。他对着一地狼藉和饱食的猛兽,血一股股直往脑门子上冲,眼珠子很快的就要滴出血来。他想撕碎它,于是他扑上去把它撕成了肉片。接下去,他望着满地黏糊糊的血肉,又是一阵突如其来的饥饿,他很饿,饿极了,像被人掐住了胃袋,把二十年来吃过的所有东西全抠了出来。他以一种原始而凶残的姿势跪在地上,不经咀嚼,连骨带皮的把那些杂碎全吞了进去。再后来,他便又清醒过来,眼睁睁看着自己溅了一身兽血,像从大红染缸里掏出来的什么东西。什么东西,但绝对不是个人。
有三天的光景,小林拍台掀桌的在外面闹腾,喊着让放人。头两回两人没见上面,到了第三天,他们才让小林进来,可那时他跪在地上,满脸都是血沟子,嘴角还拖了半片肉,鲜伶伶的一头畜生。
小林见他这样,神情变了好几变。他不认识他了。
小林终于还是走了。
他像绞刑架上松落下来的一团麻绳,从很高很高的地方落下去,过了很久才摸到了地砖,四肢松弛的铺展开来,浅而脆的影子碎了一地,小小的屋子里全是他。
这样过去了两个月,太阳起了又落,月亮时肿时尖,白云聚了又散,高热退了又着,希望开了又败,一场连着一场惘然的轮回,人终于越变越小,牢房却越来越大。他更紧的抱住自己,摸着手臂上青紫的蛀孔,他才二十岁,还年轻,却要这样赤裸裸的洞见衰老,有什么东西从他身体里流失了,他害怕被人遗忘,更怕被人突然记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