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鬼爷上山的时候,山顶上已经没了人。凌晨时分天蒙蒙亮,狼藉的地面上横着一具死尸。脑袋完全碎了,辨不出五官和形状,只有四溅的血肉在沙土上展开成一个鬼气森森的笑脸。
他跪下身,把手放在死人的胸口上,很熟悉的触感,可就是太熟悉了,反让他觉得不真实。贴着衣料摸下去,腰肢,大腿,小腿,水一样的流畅,再后来,他摸到了那双布鞋。鞋面很旧,但却很牢靠,应该维护得相当好。
水仙蹲监狱的时候,他去探视过好几趟,可统共只送过一双鞋。事实上那时自己手里也很拮据,实在不想破费的,无奈他自杀未遂,被狱警狠狠收拾了一顿,浑身肿胀得穿不上衣服,不表示一下实在不像话。布鞋刚从铁栏外面递进去,就被水仙一把抢在怀里,抱着礼物他显得分外高兴,烂梨子一样的脸上笑出一股孩子气。他觉得肉痛,当然只是为了那双鞋子的钱,于是用命令的口气说:“要死,也得穿着这鞋去死!”
山上起了风,清晨的风总是那么冷,吹得人眼窝发酸,他以为自己哭了,于是抬手抹了抹眼睛,然而手掌上干巴巴的什么也没有,即便有过什么,也该被风吹干了。
骨头跌跌撞撞走在小金门路上,血从伤口哧哧冒出来,在绵延的小路上铺出一条鲜艳的毯子。几步之遥的地方便是他们的小饭馆,想来周蝎还没回去,店里黑灯瞎火,寂静如死。
他一早就看见了他,枪口后面那双纠结的眼睛,还有漫天乱飞的茫然的子弹,他知道他恨他,因为爱所以恨的恨。他是不该回来的,可是除了这个人,他实在想不起还能去找谁。反正横竖都是一下,该还的,迟早都是要还,谁也逃不掉。
药效渐退,疼痛一层层上来,像无底的黑洞吞噬了他。贴着一根线电杆他滑下去,眼见身体一点点干瘪,像游乐场水池上放干了水的充气鸭子。那时他指着那团鲜艳的塑料问:“爹,它死了么?”爹在小丑的面孔下对他微笑:“都没活过,何来的死?”
乌鸦在头顶上周而复始的盘旋,嘶鸣,一声连着一声,悲惨欲绝。
月色淡去,新的一天在屋檐背后俳徊,承载着更深重的罪孽与苦痛。那人朝他走来,沉重的黑影子翩跹着,一点点笼罩了他。他很疼,疼到颤栗,疼到无以复加,手隔了层衣料在那儿使劲的拧,抓,把皮肉撕得粉碎。等那人上来,他已然麻木,他放开了手,想让所有的所有随风而散,都还给他,可是,二十年的恩怨纠葛,二十三条人命,他就算死一百回也偿还不了!
他没有力气再去看,再去想,那人蹲下来,持久的对视。持久的对视中他们牢牢记住,持久的对视中他们狠狠忘却。
他吃力的伸出断掌,放在周蝎脸上。“下山的时候我看了看天上,这天,多么的宽广。”
周蝎皱起眉头,他觉得恶心,觉得他脏,他丢开他的手,强硬的拗起脖子,咬紧牙齿一个字一个字的说:“这天地再广,也容不下你我!”
这天杀的畜生,他灭了他全家,用一把大火把他烧成一团烂泥!害的他只能别人的皮肉里苟活!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活着,他要他死,要他死无葬身之地!
骨头在他面前很低很低的垂下头,他的腿上放着被他丢下来的手,他近乎痴迷的望着它,厚厚的血痂包裹着,没有手指,也没有丝毫用处,这样他就不会再杀人了吧?
周蝎恶狠狠的笑着,像是要把一口恶气全笑出来。他打开一只麻布袋子,兜头兜脸的向他罩下去,骨头弓着身子,只是任他摆布。麻布袋被收紧了口,拖行在粗糙的巷路上,袋子里很黑,很紧,也很温暖,他蜷成一团,像母胎里的婴儿,周身血污,却因为没有沾染尘世而干净。
“黄雀,”他轻声说,“我是真的没有办法。”
【我本善良】
14.
风正猛,云正黑。太阳虚浮在天上,抛下几缕轻飘飘的白光。
广安路上一片死气沉沉,干净得连只蚂蚁都没有。元首府前的台阶上高低错落着两排卫兵,一律腰佩军刀手持机枪,是个齐齐整整威风凛凛的模样。
这时一辆摩托轰鸣着从道路那头驶来,驾驶座上低低的伏了个人,戴着头盔,黑布蒙了半张脸,看不清面貌。摩托经过大门的时候,一只麻布袋子从上面掉下来,袋子里填满了硬邦邦的东西,一路滚到台阶下发出很大的响声。布面上斑驳的结满了血迹,很脏。
几个卫兵抄身上前,警觉的枪口先按住了袋子,直到确认里面没有声息,才缓缓放下了枪。领头的不屑于动这垃圾货,便支使小兵:“你,把里面东西倒出来瞧瞧!”麻布袋子又脏又破,腥气扑鼻。小兵一脸不情愿的上去,捂着鼻子一边打开了袋口,小心翼翼的往下蜕到一半,他惊呼了一声,紧跟着围观的几个兵也纷纷往后退了好几步。
那里面竟掏出一个血糊糊的人!
消息很快传到了元首的耳朵里。此时元首正在站在穿衣镜前,一丝不苟的拾缀衣裳。元首是极爱打扮的一个人,对于衣着有着偏执般的讲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元首在这方面却稍许有些过分,不但要自己美,还容不得别人邋遢,上至自己的衣帽鞋履,下至中央军的制服,都要亲手设计一番。他长得一般英俊,身材却是万里挑一的好,肌肉紧实,肩膀宽阔,加之家里人清一色全是长腿子——水仙太长,长得老跌跤;到了长子豹这儿,稍许协调点,然而长归长,长得有点儿马虎,像哈哈镜里的罗马柱;及至挨到他,才是刚刚好的比例,潇洒流畅得像山上下来的两股清泉。
元首翻着领子,一脸的鄙夷:“真该建座集中营把这群疯子统统丢进去杀光,死猫死狗尽往这儿丢,这次直接送个死人上来。”他按住一角领头,霍的转过身来,“还愣着干什么,出去吧,都出去,这种小事以后该怎么办怎么办。”
一干小兵吓得一下子窜了出去,只有老当家白驹还杵在原地,一只脚点在地上,一只脚往外撇,是个半逃不逃的样子。
元首横了他一眼:“你也出去。”
白驹听了,却把撇出去的那只脚也收了回来:“这个人,从前打出去过,后来满城找了个遍……”
元首的脸色立马冷了下来,手顺着衣襟慢慢放进兜里:“不都死了么,还有什么好说的。”
“人,倒是还有口气,”白驹上前一步,“就看你怎么说。”
“他倒是很好养活,老规矩,霜粉兑点水给他喝。”
白驹脸上有些为难,这倒也不奇怪,他已经六十五岁了,这把年纪再狠的心都会软:“老这么灌下去也不是办法呐,机车吃多了油都会炸。”
元首从口袋里掏出手甩了一甩,袖扣像颗小眼睛似的在灯光下闪烁。白驹打的比方他回味了一会,旋即笑了出来“当初把人丢出去,不就是以为他快死了嫌不干净嘛,这回我要看着他死。”
骨头昏天暗地躺了好几天,偶尔睁开眼睛,有了点意识,总也以为自己已经死了。恍惚间捏了把被褥,却是华丽的丝绸,抬眼看上去,高高的天花板上一只莲花吊灯,做工精细,是市面上看不见的古董货。墙上的漆也很新,杨红色,像用红酒浸过。窗帘布吞花吐叶一直垂到地板上,过分长的边角位置上蹲了两只瓷兽,安魂香一股股从鼻孔里冒出来,满眼的纸醉金迷。奇了个怪,照理说,他这样的大恶人应该打进暗无天日的地狱里永世不得超生,这里是不是天堂他不能确定,但肯定不是地狱。地狱要是这副样子,世上的人恐怕全跑到街上溜刀闪枪去了。
没什么人进来,除了两个戴着白帽子的护士。这两女人也很古怪,从头到尾不说一句话,安静的连呼吸都没有,只一味机械式的上药喂食,干完活又悄无声息的离开。
安逸的日子仿佛过了相当长一段日子。有天他还睡着,听见有人进来,动作很轻,脚步却很扎实,像是个男人。他修养了许多天,反应不及平日那么快,又躺了好一会,等完全睡醒了才睁眼。
乌鸦坐在床边正啃栗子,栗子烘得很烫,五根手指插在里边,微红的指尖像五支美人蕉。
他沉了一沉,突然间头皮一炸,仿佛被人从后脑勺捅进了一只火钳子。
乌鸦只是微微笑着,手从碗里拔出来,掀开了被子。骨头只穿了一条底裤,身体由于长久不见阳光而惨白。这几天吃食不错,稍稍长了些肉,黑红的血痂子落在上面,像魔鬼的烙印。他在乌鸦手里吃惯了苦头,被子一掀开就反射般的并拢了双腿。
乌鸦原本没那个意思,只想查看一下伤势,看他这么动了一动,心里反有了想法。他站起来,一条腿跪在床沿上,缓慢而有力的分开了他的膝盖。
骨头在床事上和练功一样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天赋,善于归纳与梳理,几顿折腾下来他便明白在他手里挣扎,只会死得更慢死的更惨。
他把腿岔开来放了下去。
早死早超生。
“听话多了。”乌鸦点头表示赞许,继而从碗里抓起一把栗子,一颗颗往他屁股里塞。骨头哀叫一声,支起了腰,两腿不自觉的在床上狂蹬。
乌鸦脸上却淡淡的,像个再熟练冷静不过的大夫,只管一门心思填他的肠子。“好孩子,别动,”他轻轻的说道,仿佛在唱一支摇篮曲,“听话给你多吃点。”
骨头渐渐没了力气,声音也低了下去,绞着两只手捂在肚子上,浑身上下涔涔的倒冷汗。撕裂般的胀痛没能让他晕过去,这些年险恶的生存之道不允许他因为疼痛而晕厥,子弹穿透肩胛骨,刀子砍进骨头里他都没吭过一声,男人的机巴毕竟是肉做的,而栗子外头也只是一层壳。 他没有玩娇弱的能力,想要活下去,就必须有一副猛禽的身骨。然而在羞辱面前,没有什么比失去意识更好的解脱。
“你就直接干吧,”他求他,“只管干就是,干死最好。”
他没有干他,塞完栗子后他就离开。
接下来几天里,他都没用他的机巴,只是变着花样往他屁股里填东西。骨头觉得自己有点儿像一只储蓄罐,而乌鸦则化身为具有持家天赋的女孩子,要把他填满,填满了生活才有盼头。
到了第三天他已经感觉不到疼痛,只是躺着,扁而平,像从书里抖下来的一张小人儿。“这两年我都在做婊子,被人干,”他干瘪瘪的说,仿佛在讲一个乏味的笑话,“真的,你直接上吧,别这么细碎的折腾我,我都快死了,等你脱下裤子我没准真的死了,女干尸不好玩呐。”
床铺上摊着一盒象棋,一半都进了他肚子,皇后,主教,车,马,象,兵,在窄小的肠道里没理由的自相残杀。乌鸦一边塞一边认真构思着他的故事,皇后被车碾碎了脑袋,其实那是主教干的。他从他两股间拔起脑袋,手里擎了一只白棋,在他屁股上拧了一把:“哦?你喜欢什么招式?”
骨头一天天数着日子。到了第十天,乌鸦终于提枪上阵,前前后后把他干了个遍。他抓着床柱,他莫大的痛楚只能传递给这根木头,直到把它榨出水来。硕大坚挺的幸器在股间汹涌的进出,出去时很快,进来时很深,像是要将五脏六肺给捣烂,床在两人身下吱吱呀呀的呻`吟,把一床被子全撞翻出去。乌鸦干他的时候身上很齐整,只有裤裆那儿裂出一道缝。他觉得有朝一日学校里教衣冠禽兽这个词时,应该把乌鸦的头像裱在黑板上。
有几次乌鸦爬上来,骨节粗大的膝盖顶住他的肩膀,掰开嘴巴把老二放进去,然后一只手挡在墙壁上,托着他的脑袋,死命干他的嘴巴。他的幸器很粗壮,教他吐不出也咽不进,只能垮着下巴一个劲淌口水。在嘴里他会比往常更兴奋,也更持久,出来时他关上他的下巴,让他把经液和偶尔失禁的尿液一并咽下去。
床栏上挂着干净的浴巾,浴巾上洒了点香水,非常有文明风范。元首办完事就用它把自己擦的干干净净,而后风度翩翩的离开,无论人死了没有他都不回头。
卧室处于住宅一处极为僻静的角落,隔着道栅栏就是鲜有行人的汶水路。那条路窄而崎岖,临近国立小学,放学时总有些孩童在上面玩闹,小孩声音尖亮,辨不出性别,唱起歌来婉转而清脆。
“小小的城,黄黄的花,黑黑的屋檐下,急着回家。”
15.
蝉蹲在巷口慢慢的吃着一个馅饼。他是很漂亮的一个孩子,四肢圆润而细长,两腮饱满,小巧的下巴翘出来,像从枝头打下来的桃子。一双眼睛比饼子里的芝麻馅还要黑还要亮,偶尔冲路人眨巴一下,仿佛误入市井的一头小动物。
四岁那年有个神婆打他家门口经过,当时他爹抱着他正在一棵梧桐树下纳凉,见了神婆,便求她给孩子祝福。神婆只瞧了一眼便拒绝了,据她说这孩子面向不善,以后不但命运多舛,还要祸害别人。究其原因,是由于他眼皮上有颗红痣。血痣主杀。
那天是五月初五儿童节,学堂里早早放了课,他功课不好,被留下来默了两节《伟大的我们》和《先民党章》,等出了教室,校园里冷冷清清,只有几个打扫卫生的低年级学生漕着扫把追逐打闹。
蝉挎着单肩包,麻雀似的一溜烟飞出校门。下午五点钟,夕阳似火,酽酽的烧红了半边天。这种天气总让人有些焦躁,而对于蝉这样一个孩子来说,烦恼的事儿很少也很单调,无非是吃不饱和考试不理想。书包底下皱巴巴的压着一张成绩单,分数不大客观,他耷头怂气的在巷子里胡乱走着,一面盘算怎么让爹心平气和的在上面签字。
校门前的小巷子里有许多吃食铺,到了放学的时候便弥漫起糕饼杂食的香甜气味,把孩子一个个魂不守舍的勾过去。其中几片没执照的小店,虽然食材形迹可疑,老板面容猥琐,可做出来的东西却分外好吃。他摸了把口袋,口袋里掖了几张五分钱钞票,爹在给零花钱方面比一个女人还要吝啬,这些钱还是他流着口水同馋虫搏斗了一个礼拜积攒下来。他把那几张票子紧紧攥在手里,放心的笑了一笑,然后钻进一家黑漆漆的糕饼铺,甄选了良久,出来时手里握着两张甜饼。心情不好时,他就容易对甜食发馋,糖是甜的,只有有钱人才能顿顿吃上甜点,所以穷人偶尔吃两顿甜饼,便觉得生活也是富足安逸的。
他风卷残云的吃下一只,还有一只捏在手里,打算静下心来慢慢吃。才吃了两口,眼睛底下便出现一双小而铮亮的尖头皮鞋。一看那双鞋,他不由的就把馅饼揽在了怀里。他知道小林又找麻烦来了。
小林是这一带出了名的孩子王。他爹手下有两片枪支厂,家里钱财万贯,据说这小子一生下来腰板就直得像块钢板。他看人老压着眉毛,走起路来恨不得横着,是个十足的煞鬼。蝉家境贫寒,加之祖父是远近闻名的女干杀犯,他爹年少时又是个混混,干了不少坑蒙拐骗的勾当,因而家底子也不干净,其他孩子借着这点就老欺负他。起初他夹紧尾巴一味装孙子,可那群人气焰嚣张得寸进尺,到处挤兑他。
他爹白天在游乐场扮小丑,活很苦,钱却赚不多,受人冷眼更是家常便饭,一天下来便累的伸不直腿。童年的种种琐事,由于太过心酸蝉总是不大愿意去想,一来二去就渐渐淡忘,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他爹一下工便趴在桌子上喝闷酒,喝的脸红脖子粗。他懂事得早,明白爹不容易,却又怕他,所以在外面受了委屈也不敢说,愣是把一腔怨气堵在心窝子里。气狠了他也会反抗,然而结果永远是被揍的屁滚尿流。
小林不是当地人的长相,他黄皮肤丹凤眼,皮肤是涂了油的细腻,说不上十分精神,却显露出孩童少有的精明狡猾。他体育成绩很好,又在家拜师学艺,稍有些拳脚功夫。此时他大大咧咧上去,只抬了抬脚,蝉便浑身一轻,肚皮朝天栽在了地上,手里的饼热乎乎的飞出去,落在地上滚成泥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