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所归之猫——阡佰
阡佰  发于:2014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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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

又一道利闪劈过,照亮了室内的一切,也照亮了一张翻滚着泪痕的狰狞面孔!他轻轻地向前探出身子,露出了一个亦真亦幻的魅容。

“所以,塞西尔必须要死,谁阻止我,他就会变得和你一样。”

酒喝完了,他站立着沉默了片刻,终于继续说:“其实说句实话,只要你活着,我就根本无心觊觎董事长的职位,甘于当一辈子的副总。但是现在,你不在了,俗话说‘国不可一日无君’,林恩年少轻狂,不谙世事,如果由他继任,佐朗尼迟早会被毁掉,我想这是你和父亲都不愿看到的吧。你放心,只要我报完了仇,我一定会像从前那样与人为善与世无争,我会为你举办最隆重的葬礼,让你入土为安;我会善待林恩,为他物色一位绝佳的伴侣;我会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公司内,让它在美国电子业披荆斩棘勇往直前;我还会招贤纳士,大幅度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决不让你和父亲的一世英名受到半点污浊;我会做一名好人,真正做回众人口中那位温文尔雅的罗德·佐朗尼。”

靖一张开双臂,缓缓抱住画像的一角。在苍白的指尖对画中人麦色的面庞产生的摩挲声中,闭上了黑色的双眼。

“所以戴里克,你不会怪我的,对吧?你我兄弟一场,看在我曾经为了这个家做了那么多,今后还会做更多更多的份上,你会原谅我的吧,我的大哥?”

画像中的戴里克依然在肃靖一中沉静地微笑着。

27.Blu Rosa

如今的林恩每天最怕度过的就是夜晚,在整个白天,他可以毫不保留地把自己全部甩给工作,在与形形色色的客户进行的一次次利益的明争暗斗中,强制着排挤脑内的一切情感。但每到下班之后,夜幕如期而至,所有的强心剂都失了功效,空虚与寂寥就像顽疾一样再次钻入他的每道骨缝,使他就像一个病入膏肓的麻风病人,在黑暗中独自痛苦地抽搐。

不过,幸好他还有酒。

他曾经拿着一瓶白兰地来到乔治庄园找靖一倾诉衷肠,可后者却在自己的茶室里举着一杯茶水与其对饮。

烈酒对清茶?

宿醉的林恩觉得可笑至极,而靖一却望着手中印刻着素雅花纹的茶盅,用和煦但清冷的声音对他说:“这个世上至少有一种东西会值得人去沉醉,就像你痴迷于美酒,我钟情于淡茶,但过度的喜爱就会让人沉湎于其中,变成一种无可自拔的迷恋,而就是这种迷恋最后往往会使人们终结在自己所爱之物的手上。”

靖一轻合双眼优雅地将茗茶送入素淡的薄唇,像是在品味着人世间至醇至美的甘露,林恩没有说话,他直勾勾地盯着那只玲珑小巧的茶盏,将自己杯中的白兰地一饮而尽。

既然哥哥如此不解风情,林恩只好换个地方发泄。酒吧或许在人类漫长的发展史中永远蹬不了大雅之堂,但是它确实自创建之日起,便在琉璃的暗夜中为一个又一个成功者锦上添花,替一位又一位失意人雪中送炭。在这一座座晦暗的场所,铜臭的金钱转眼便幻化成美妙的琼浆,三杯两盏之后,谁还记得起那么多相思闲愁?

曼哈顿的酒吧数量就像这座小岛上耸立的高密度大厦一样,它们虽不直入云霄,却揉织于城市的角角落落,林林总总,密密麻麻。而在这所有的酒吧中,公子哥林恩只钟情于其中很少的固定几家,其中一家是坐落的大西洋之滨的复古酒馆,拥有意大利风情的“Blu Rosa”。

这天晚上,林恩又照例来到老地方,同往常一样,他依然坐在吧台旁,半眯着宝石一样的眼睛一杯接一杯地灌着这家酒吧特供的烈性蒸馏酒,在舞台上的一位朋克男歌手尽展的沙哑式曲风中,轻晃着镀了光边的金发。

“What the fuck!”唱到高潮之处,那位歌手发出种碾断脖子似的苍号声,趴在吧台上的林恩怨念地用杯子敲击桌面。

“你也觉得他唱得不好?”魅骨的声音吹进耳畔,林恩扭过头,痞笑瞬时映上唇角,他挑逗般地轻撩了一下对方亚麻色的发丝。

“有谁能盖得过我们花样美男当年的风采呢?我说,想不想把那个垃圾轰下来自己上去来一段?”

安东尼奥罗狄满不在意地整了整被拨乱的头发,自嘲般地说:“这句话你如果早两年跟我说,我还真会那么做,可现在不行了,老了,不敢随随便便登台了。”

“Oh,shit!”林恩预感到安东尼奥马上就再次开始对“杀猪刀岁月”的感慨,赶紧转移话题。“对了,今天怎么有空跑回纽约来重游故地?”

“跟你一样,闲着没事,就过来了呗。”安东尼奥从口袋里掏出烟来点上。

“你以前不抽烟的吧?”

“新学的。”完美的唇形优雅地吐出一个烟圈,安东尼奥那泛着珠光的天蓝色眼睛始终落在酒吧角落里的一个圆桌上,许久他才用夹着烟的修长手指敲敲林恩的肩膀,然后朝那角落的位置抬了抬下巴。“诶?当年你和维克多是不是就坐在那里?”

林恩回过头,静静地看着那张掉了漆的圆桌,怅然起褪了色的青葱岁月。

这家在当年并不算知名的意式酒吧是由林恩的学长维克多发现的。当时这位哥伦比亚大学的高材生还是一个一穷二白的单身汉,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可他却三天两头往这家酒吧里跑,无冬历夏,雷打不动。

维克多毕业典礼的那天晚上,他兴奋地拉着林恩、珊德拉还有他同系的几个哥们到“Blu Rosa”来庆祝,喝着喝着突然冲上去抱住台上的吉他歌手就亲,大家当时都傻了眼,以为维克多喝高了以至于把那个撩人的男歌手当成了女人,林恩还卷起袖子准备和赶过来的保安大干一场,可谁知绚烂的霓虹中那个卖唱的歌手不但没动拳头,还在睽睽的众目之下热情而陶醉地与之回吻。后来大家才知道原来维克多是一名同相恋者,和舞台上的这位同为同性恋的吉他歌手安东尼奥已经眉来眼去了很长时间。从此,维克多和安东尼奥的恋情就这样在周围人的一片欢呼鼓舞和唏嘘叫骂声中大白于天下。

“喂,那首歌你还会不会唱?”

“哪首?”

“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你的招牌啊,这都忘了?维克多一直说你唱的比原唱还够味。”

“是么?唉,过去那么多年,很多事还真都不记得了。”

人生一辈子确实会忘记很多事,但安东尼奥忘不了他和维克多的点点滴滴。那时候他们都不富裕,却敢于得瑟,勇于臭屁,特别是维克多。他知道安东尼奥是Blu Rosa的台柱,一个男男女女都为之尖叫的无敌帅哥,所以在追求他的最初阶段,维克多对自己表面的物质生活可是花尽了大钱。他宁可啃一个星期干面包,也要在欣赏安东尼奥性感声线的同时叫上一杯Martini;宁可在寝室光屁股,也要在Blu Rosa晦暗的灯光里亮出Hugo Boss的袖标。

其实安东尼奥早就知道维克多是个穷光蛋,但他还是义无返顾地爱上了这个并不算英俊的短发男人。后来维克多咬牙买了辆90年代的SAAB,闲来无事的时候拉着安东尼奥满世界兜风,可每次开了没多远不是冒烟就是熄火,滚滚浓烟将趴在发动机前修车的维克多熏得灰头土脸黑不溜秋,那样子真是说不出的滑稽。修车的时候,安东尼奥罗狄总是一口气爬到汽车车顶上,抱着吉他翘起二郎腿边弹边唱,以独有的方式为心爱的男友加油鼓气,每到这时,维克多便抹一把满脸的油泥,干得更起劲了。

也许知道自己没钱的缘故,早年的维克多并没有给安东尼奥罗狄许过什么海誓山盟,可安东尼奥发誓跟定了他。维克多上学时的梦想是进政府部门工作,而安东尼奥则希望自己成为纽约一名真正的签约歌手。毕业以后,维克多如愿找到一份政府公务员的职位,工作稳定且待遇优厚,只不过地点却是在冬季漫长而寒冷的伯灵顿。安东尼奥向来是最怕冷的,但他依然决定辞掉酒吧的工作,放弃歌手的梦想,跟着维克多北上。

本以为这辈子从此就这样天荒地老,可许多年后终究还是逃不开多少情侣都演绎过的俗套式结局。

“我的事你听说了吧?”

“啊,那天突然在网上碰到维克多,就随便聊了几句,你们真的……”

“我们分开是迟早的事,出轨只不过是个噱头罢了。其实我不爱那个弗兰克,一点都不爱,和他做时除了疼什么感觉都没有,可我就是一遍又一遍地要了他,在我和维克多每晚都睡在一起的那张床上,哼哼,我似乎就是在等他回家时看到这龌龊的一幕。后来,我真的如愿以偿地让他看到了,然后,他也真的义无反顾地不要我了。”安东尼奥罗狄猛吸了两口烟,由于还不太习惯,他的喉咙里发出阵阵闷咳,带动着单细的肩膀不停地震颤。

“本来我觉得分就分,没什么大不了的,自己独来独往反倒自在。要知道人家现在可是高级公职人员,而我只是个卖唱的,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就越没有安全感,我害怕突然有一天他连看我的眼神都会充满鄙视和嘲笑,要是那样,还不如趁早给他寻个借口让他甩了我,一了百了。谁知……”

他突然抓起林恩的酒杯喝干了里面辛辣的液体,然后将杯子重重地灌在吧台上。新来的酒保当然不认识面前这位曾经红透Blu Rosa的台柱子,对安东尼奥的举动颇为不满,幸好林恩及时掏出张大票递了过去,酒保接过钱愤愤地转身离开,留下身后安东尼奥罗狄挑衅般的狂笑。

“你猜怎么着,我在收拾东西时竟发现他放在我抽屉里的一枚戒指,原来他一直在等我,等我发现戒指的时候就向我求婚。好端端的干嘛要把戒指藏得那么隐蔽?干嘛不放在桌面上,他放在桌面上我不是一下子就能发现了吗?快30的人了玩什么浪漫?你说他是不是脑袋进水了!”

“脑袋进水的不是他,是你!你有毛病啊,放着好日子不过,在外面勾引男人,你知不知道你把维克多的心都给伤透了!”

安东尼奥罗狄一下子愣在了那里。

的确,他才是地地道道的傻瓜。安东尼奥一直以为,维克多虽然对他好,实际上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小宠物,那种感情算得上是怜悯,是沉迷,但却不是爱。

维克多与安东尼奥相识了那么长时间,从没对他说过爱他,虽然他的心里永远是那样想的。对于安东尼奥的一次又一次暗示,维克多绝对不会蠢到完全感觉不到,但他就是说不出口。维克多那种死要面子的性格使他认为真正的爱情存在于生活的点点滴滴而不是去讲那些山高雾远的情话,要让他的那根三寸不烂之舌讲出“我爱你”,远比张口就来的“笨蛋、白痴、猪脑袋”要困难得多得多。但安东尼奥却与他意见向左,他一直自以为是地认为,爱我就一定要说出来,只有说出来才货真价实,令人相信。

对于求婚,其实维克多酝酿了很久很久,但他最终依然选择把戒指藏在安东尼奥的抽屉里,幻想他自己去发现,然后在一片惊讶与欣喜声中,换得水到渠成的婚姻。但现在看来……

“我对不起维克多,跟他在一起那么多年,到头来却连最起码的信任都做不到,是我亲手葬送了那么多年的幸福,我真活该。”

“安东尼奥,你应该记住爱情永远都建立在相互信任上,如果你爱维克多,就要100%相信他,不论何时,不管何事,这个道理你不懂么?”

“那塞西尔呢?你相信他吗?”

“塞——西尔?”林恩顿时怔住。

“警察在抓他。”

“我知道,是我举报的。”林恩的双手再次颤抖起来。

“你……你真是个混蛋!他是你的恋人啊,你就这样把他给卖了?还说什么爱他就要100%相信他,看来这个道理你也不懂!”

“我真的很想信任他,可偏偏杀害戴里克的所有证据都指向他,如果不是他做的,他为什么要躲起来,为什么不站出来澄清事实?只要他站出来,哪怕打一个电话,发一封邮件,说:‘这件事情不是我做的!’我就愿意相信整件事情真的和他一点关系没有,可他偏偏下落不明,杳无音讯,你让我怎么相信这一切?”

安东尼奥突然抓起林恩的衣领。“难道非得亲耳听到才算数吗?你看看我就知道了!我为了听一句‘我爱你’的破话整天思前想后患得患失,最后干脆去找别的男人玩一夜情,可结果呢?林恩,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的!”

林恩抓起酒杯不停地狂灌。

“听我一句话,林恩!所见所闻有时不一定就是事实,塞西尔没现身是有原因的,他现在有危险,如果你再不相信他,他还有什么指望呢?”

“塞西尔,他遇到什么麻烦了?”

“有人在追杀他。”

“追杀?!是谁?怎么回事?”

“具体我也不太清楚,总之,现在找他的不单单是警察,还有杀手,外加他现在受着伤,所以根本就露不得面。”

“他受伤了,伤在哪里?要不要紧?”

“胳膊。不过已经没什么大碍了。”

“安东尼奥!”林恩的双手自虐般地抓扯着头发,良久之后,他并没有把头从臂弯里伸出,却平静地低声说:“趁警察的通缉令还没下来,让塞西尔快走,马上离开美国,走得越远越好。”

“这么说你相信戴里克不是他杀的了?”

“我不知道。但我不在乎了,帮他逃走,要快,剩下的事我来安排。”

“怎么你不跟我回去见他吗?”

“我现在哪都不能去,虽然我是举报人,但出于我和塞西尔的特殊关系,估计警察早就把我监视起来了,我要是去见他反而更容易使他暴露。现在所有的证据对塞西尔不利,就连靖一都认定这件事是他干的,一旦他被抓,想必会很快定案,到时候就算塞西尔是冤枉的也不容易翻供了。所以我得留下来,一方面牵制住警力,另一方面我要私自调查一下,一定能够找到其他证据。”

“可现在这个时候他能去哪呢?机场海关一定会扣住他的。”

“让珊德拉带他去加拿大。佛蒙特州的边检一直很松,珊德拉是魁北克人,还有备用的魁北克车牌,让她想办法把塞西尔带出去,只要出了境,一切就好办了。”

“你真的就不打算见他一面了吗?”

一曲终了,灯光突然黯淡了下来,安东尼奥看不清林恩俊挺的面庞上那怅然的情感,但他沉稳坚定的声音却穿透了晦暗的光茫。

“我真的很想很想塞西尔,但如果我的出现只会为他带来危险,我宁愿这辈子再不与他相见。我已经出卖了他一次,就绝不能害他第二次。我一直以为他和我在一起会衣食无忧诸事不愁,可现在才知道,我能为他做的简直少之又少。如今,我不能为他带来幸福,只希望他能够平安地活下去,哪怕……哪怕戴里克真的是他害的,我也不再追究。我会留在曼哈顿,留在公司,用我剩下的每一天向戴里克忏悔;如果塞西尔是被冤枉的,真相总会浮出水面,到那时,我就会去找他,不论天涯海角。”

曼哈顿的Blu Rosa依然在阵阵笙歌中盛情绽放,搅动着刺耳的重金属摇滚为纽约又一个没有月光的午夜时分幻化出玛瑙样的柔情,也为刚刚驶离的Mimi Cooper镀上最后一抹迷离与暧昧。离开闹市区后,街道渐已寂静下来,只有轮胎与公路的摩擦声“唰唰”地传入车内,安东尼奥轻转音响按钮,打开了那首他早已“忘却”了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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