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忍成金+番外——我不吃鱼
我不吃鱼  发于:2014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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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不嫉妒,也不吃醋。

方常常讲,我应当开阔心胸,戒骄戒躁,以德服人,束身自重……还请人写了短短横幅贴我书桌上,令我时刻铭记在心。

我盯着这几行潇洒草书看一会儿,‘咔’把手中笔捏断。

可恶。

这小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傍晚回家,开门后又是一片死寂。

我喜静,家中佣人虽多,却没什么人气。

我禁不住叹气,方为何还不回来……刚这样想,清脆的脚步声从楼上下来,一定是方——除了他,没人敢闹出如此大动静。他穿了什么,踩得这样响……

我皱起眉,看他慌慌张张走来:“方。”

他顾不得理我,边走边低头忙着将剑道服上衣塞进袴中。脚上一双木屐,十个粉白可爱脚趾头,叫人想握在手心把玩。

我沉声叫他:“方。”

他终于走过来,跪在我脚边,替我除去鞋袜,讲:“罗迅,你回来了。”站起来吻我脸颊。

他衣服还是没有理好,一截细细腰肢露在外面。我颇愉悦的摸一把,他笑嘻嘻的,将我外套挂进玄关衣柜后,又从里面拿出一套和他同样款式的剑道服,还自己配音:“锵锵——”眼睛里冒出星星来。

我有点想笑。

他问:“罗迅,今天在家穿这个好不好?”

我挑眉看着他。

“罗迅,就穿这一次,我从中国带回来的,特别订制,你穿上肯定很帅很帅,我好想看看……罗迅,你答应我罢。”

我不讲话,他就挂在我身上反复叫:“罗迅,罗迅,罗迅……”每一声都婉转迂回的很不相同。

这样攻势,我是抗不住的,不得不接过那身衣服,无奈讲:“……拿你没办法。”

他脸悄悄的红了,甜言蜜语:“罗迅,你最好了。”

这身剑道服上白下蓝,的确是定制,很合我身材,另配一把中式窄木刀,衣中还有专门位置供我放枪,外面却看不出,方也花了心思。我换过衣服,他等在房间门口,看到我,一双绿莹莹眼睛顿时亮起来,野狼似的。

又打什么鬼主意……

我板着脸,木刀在他腰上敲一记:“站姿不对。”刀鞘沿着他腰线滑至胸口,“放松肩膀。”手中木刀隔着衣服在他小腹画圈,“腹部发力。”他哪里站得住,软绵绵瞪我。

我暂时放过他,翻转刀身挑他下巴,“抬头,目视前方。”

前方就是我。

“真听话。”我夸奖他,慢慢跨两步,刀随我动作划过他脖颈——若不是木刀,此刻他已死了。

方一步也没有退,并不害怕。我右手持刀抵在他颈侧,低头吻他。他嘴唇很软,肉嘟嘟的,很适合接吻,非常信赖的、放松的迎合我,最后略有些颤栗,站不稳似的靠过来。

我稳一稳气息,拿刀把他顶回去:“吃饭。你刚回来,需要好好休息。”

他笑出来:“罗迅……”悄悄瞥我下身一眼,似乎想讲一些不该讲的话,被我一刀抽了回去,“又打我。好,我不说,我不说了,我们吃饭。”

我哪里真用力气,不过吓唬吓唬他。

不然他真要骑到我头上来了。

为配合剑道服,方竟出大手笔,将餐厅全部铺上榻榻米,中间摆一张长案。罗家老宅迟早被他折腾的不伦不类……唉。

他不急着去厨房端饭菜,笑眯眯看我,我任他打量,从容的分膝跪坐,抽刀摆在腿上,抬头睨他一眼:“看什么。”

他倒退一步,做被我迷倒状:“罗爷……”

“怎么这样叫。”他已很少用‘罗爷’称呼我,忽然这样叫,仿佛变得生疏,我心里十分不开心。

他一下扑到我背上:“罗爷,您太有气势了,我爱死你了……”

莫名其妙。

我推开他,讲:“我饿了。”

他乖乖进厨房,等他走了,我才忍不住笑一笑。他像预知我动作,走了又从厨房探头出来,讲:“你笑了,我就知道。总板着脸做什么……”

十七天不来一个电话,还想叫我和颜悦色,做梦。

饭间他很不安分,木屐丢到一边,伸脚过来撩拨我,啰啰嗦嗦:“我知你不爱吃寿司,但这一个和普通寿司不同。我学了Crab Cake来做,又煎过,很好吃,你尝一个。”

我不理他,筷子只往别的菜里落。他只好夹起一个,送至我嘴边,讲:“别再生气,我不是故意不给你电话。都说小别胜新婚,我只是试一试,给你一个惊喜,你想不想我?想我就吃一口。”

我咬一口,确实好吃,鲜而香,米饭也有嚼劲。他就满足的、得逞的小声笑:“罗迅,别生气了……”

我抬头看他,他与我一式上白下蓝剑道服,很精神的短发,青年人的挺拔样子,只是总养不胖,纤细修长仿佛少年。至于面孔,更是不曾变化,时间在他身上,似乎流淌的格外慢,令他永远艳丽人偶一般,与我一起出席宴会,温柔对我微笑时,简直吸引全场视线,不知多少人暗暗凯觎他。

啧,可恶。

真该把他一辈子关在家里。

饭后我去二楼书房办事,上楼前,我伸伸手,他便与我十指相扣,脸上带着非常快活的笑容,乖乖与我一起去。原本要忙的是我,可一进去,他便直扑自己的书桌,盘腿坐在扶手椅上,专注看电脑屏幕,不知干些什么。

我无法集中精力,目光一直不知不觉转向他。

方长大了。

他现在这样有本事,我不再能轻易掌控他,若有一天他爱上别人……不,不可能。

不知为何,我今天总有些莫名感慨,干脆放下手头事情,靠在椅上看他工作。

我已开始老了。夜里做梦,都梦到过去。

第一次见到方,他被人绑在我床头,小小个头,半遮半掩穿一件大T恤,两条长而笔直的腿并在一起,脚趾头都蜷缩起来,可怜巴巴。

这样被送到我床上的,他并不是第一个。遇见方之前,我总嫌那些人脏,碰也不肯碰,床都丢掉换一张新的。

我也没想到,他会是不同的那一个。

那天,他未挣扎,也未惊叫,沉默的看向我。

一双愁苦的绿眼睛,仅仅看我一下,又垂下去,长睫毛掩着一潭静静流动的碧水,里面似藏着无无数数故事,却认命的、无奈的、苦涩的,献祭一般被送给了我。

我都未注意到他万里难得其一的艳丽面孔,只是这双眼睛,就叫我怦然心动。

一见钟情。

我待他很宽容,放他在家里乱跑,随便他喜欢做什么。他脾气很软,与谁关系都好,唯独怕我。上一秒还在与佣人讲话,下一秒看到我,拔腿就跑。

每每看到这场面,我都气得发疯。

他是我的,我这么喜欢他,他却对别人好,不对我好。

我只有将他关起来,不叫他看到别人。

哄了又哄,我对他十倍耐心、百分温柔,他渐渐不怕我,也会笑一笑,心情好了,清澈动听喊我做‘罗迅’。

那年我考SAT,做题时,他在一边哗啦哗啦翻我课本,看起来是在玩,过一会儿,居然过来指正我错题,聪慧的离奇。

父亲得知方的事情后,勃然大怒,叫我过去见他,讲:“原来你喜欢男人,怪不得那么多女人,你一个都不碰。”

我回答:“我也刚刚知道。”

“跪下。”他呵斥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留着他可以,我送人过去,只要你先有了儿子,其他随便你玩。”

我倔强的讲:“不。我不找女人,也不要儿子。我喜欢他,我只要他。”

父亲以家法惩治我,一百五十鞭,将我打个半死,问:“知道错了没有?”

“我没有错。”我同他一样固执,“我喜欢他,他是我的。”

父亲颓然的坐下来,撑着头,恨铁不成钢的看着我。过一会儿,讲:“你若一定要找男孩子,也找个温柔懂事会体贴人的,找这么一个小孩儿,算什么?”

我不回答。

“我去见过他,他不适合你。”

我悚然一惊:“父亲,你对他……”

“我不至于对小孩儿下手。”父亲语重心长,“他太小,就算你喜欢他,他不见得一样待你。而且这是一个很聪明、很聪明的人,不会甘心永远跟你,你现在看不出,但我见过的人,多过你吃过的饭,日后你会明白。现在他没办法,你可以关着他,等他长大了,你怎样办?”

我笃定的说:“他是我的,长大了也一样。我要关他一辈子,就关他一辈子,他跑不了。”

父亲叹口气,叫我:“阿迅……”

我低下头,眼睛有点发热,却不肯服软。

我是他一手教出来的,脾气和他一样,成年后,与他和睦相处的时候越来越少,他再未如我小时候一样叫我‘阿迅’。

他说:“我们这些人,刀口舔血,提着脑袋过活,身边人是最重要、最信的一个。我与你母亲……”我母亲生下三弟,为父亲挡了一枪去世,是父亲一生憾事,“你如果认定了他,我自然无话说,我们罗家人是死心眼的,你最像我……”

“是。”

父亲讲:“现在你为他,恐怕刀山火海都肯闯……阿迅,我不是怪你,我只怕你看错人,日后吃亏……”

我摇头:“不会,我信他。”

“阿迅,你大了,不听话了……”父亲燃起一根烟,“别的你不肯听,这个你得听我。你喜欢男孩子,喜欢什么样的,我给你找来,不要在自己身边养条小狼崽子。”

“我不要别人。”我一味拒绝,“我只喜欢他,我相信他,他不是狼崽子。”

父亲最后挥挥手让我出去。

再过没多久,父亲去世。二弟十二岁,三弟八岁,只我一个可撑起罗家。父亲入土那日,我们三人站在父亲墓前,他们怕极了,又伤心,一人抱我一边胳臂,哽咽的问:“大哥,大哥,我们怎么办?”

我答:“不怕,有大哥在,大哥会保护你们。”还有方。

罗家家大业大,自然也树大招风。父亲意外被人谋杀,谁也未料到,谁也都想从中渔利。一夜间,外围一点的场子都反叛、或被蓄谋已久的人抢了地盘,我都得扛起,笼络了帮里老人新人,枪林血雨里来来去去。多少人欺我年少,每日与他们阴谋算计、笑里藏刀,不知下一刻是生是死,拼命想力挽狂澜。

只有在方身边,我才稍有放松。

他总不会害我。

再后来,我在医院醒来,摸摸右胸伤口,便后悔,当时未听父亲一言。

我真养了一条狼崽子,就等时机咬我一口。

美梦初醒。

我出院后,再不愿见他,用最狠辣手段,摧枯拉朽、势如破竹收拾一切敢背叛我、背叛罗家的人,立下我掌权的威势。半年时间,混乱局面已平息,罗家地盘比以往全盛时还大得多,只可惜没有可信的人用……可惜如此我仍忘不了方。

有手下讨好的问我:“罗爷现在还缺什么?”

我感慨:“缺一条忠心的狗。”

再见到方,是他被人带回罗家老宅来,浑身赤裸,乖顺的低头跪在地上,一言不发,也不看我。

带来他的人讲:“罗爷,这条狗一定忠心。”

竟敢这样对我的方!

我怒发冲冠,一枪打死那人。

方神情变也不变,死人一般静静跪着。当时给我一枪的勇气去了哪里,谁把他教成这样?我越看越气,讲:“打断腿扔出去,以后不必回来了。”

大雪天,他被扔在罗家大门外。我站在二楼看他挣扎着爬回来,心中几欲滴血,将窗框都捏烂。

我真心待他,换来他一枪;如今却被人教成这样,自甘下贱……他要做一条狗,我就让他做一条狗,看他到底多忠心……

我找人轮奸了他。

在一边看着,折磨他也折磨我,到第二个人便气的看不下去,扛了他走。如此都不反抗,或许我真能留下他,不怕他再反咬一口……

多少犹豫挣扎,日夜萦绕在心中。找来许多男孩子上床,只为忘记他,直到他被其中一人刺伤,重伤躺在医院,我终于明白,无论如何……我是不能没有他。

看不到他,令他离开我掌控,我是不行的。

但我也不敢像当初一样爱他。

我受不了他再给我一枪。

我受不了。

后来的日子非常平静,方对我无微不至,我却总不能相信。

他究竟是真心,或者真的被人教的太好……夜里醒来,走到他的房间,将手放上他脖子,慢慢摁下去。他血管在我手掌下跳动,嘭,嘭……全副身心都在我手中,再跑不了,再不能够伤我……

只有这样,才能确定,他确确实实不能走得了。我不允许他走,他永远、永远、永远得在我身边,为我活着。我可给他一切,除了爱他,除了放他离开。

如此才安心。

十几年过去,方最后还是长大了。

鹰总是想飞的,有风来,就可展翼翱翔,再不回头。

如同父亲说过的,他是个很聪明、很聪明的人……

也如父亲所说,我们并不适合。

我应当找温柔懂事的人,沉默跟随我脚步,永不拒绝我,愿意乖乖呆在我掌心,一切都交给我,一切都信我,因我会保护他。

方并不是。

他满腹算计,自己也可撑起一片天,想与我并肩看风景,不甘心被我掌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脾气。

世上有一种幸运的人,可找到天生契合伴侣,不必磨合,不必争吵,每处都合拍,在一起便开心。

可惜我与方并不属于那一种。

我们并不幸运,我遇见了他,他遇见了我,一样样血淋淋例子都讲,你们不合适。幸好他没有放弃,我也没有,花非常、非常、非常多时间,被生活与彼此雕刻成全然不同的样子,努力的相爱着,终于能像今天这样在一起。

我的脾气很不同了。

我已尽最大努力,将自己的控制欲降至方能接受的地步:他一走十七天,不与我联系,我也能放心,不至第二天便杀过去捉人。

方也一样。

他并不喜欢被人紧紧握住,唯一能接受的,只有我。他一直对我最好,如今更加全心信赖我,因我掌控欲,愿为我屈膝,哪怕我对他举刀,他也明白,我不会动他。

能有今天,过程实在不易。

我仍记得,他被逼至绝路,讲‘我恨你’,讲‘你对我不好’,讲‘你从来不肯认真听我讲话’,咬牙切齿,再也不愿见我……

我思绪万千,方似有察觉,走过来轻轻问:“罗迅,你想到什么?”

我不讲话。

“罗迅。”他跪下来,脸贴在我腿边,抬起眼睛看我,“罗迅,有事要告诉我,我们讲好的,你忘记了吗?”

“我在想过去的事情。”我伸手抚摸他脸颊,慢慢地讲,“方,我相信你,你是否知道。”

他答:“我知道。”侧头含住我一根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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