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枝春满----苏闲在
  发于:2009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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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自己在山林中一个人行走的那段日子,也是这麽难受,可是难受著一样要走下去。碾粹又想起自己最早的名字──二狗。娘是叫自己“二狗子”,娘说要名字要越贱才能活的越好。是麽,现在自己名字不贱了,人贱了。不过也好,人贱了应该比名贱活的还要好吧?不管好不好,难不难受,自己是要活下去的,在山里难受了,活下去有了崔家。现在难受了,以後不知道会不会有第二个崔家?呵呵,那就活下去吧。

自己没有菲凤那麽好的运气,老板今天傍晚来找自己的时候就简单地说了要求,再轻轻地提到了一个人──晶洛。自己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并保证会服侍好现在骑在自己身上的这位大人。
晶洛是谁啊?晶洛是自己和菲凤挂牌之前最红的清倌儿。他当年对自己是很好的,总是给自己小点心吃,也会不时给自己一点小物件,簪子啊镯子啊什麽的,还嘱咐自己要好好保管。不过晶洛现在已经不见了,自己最後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趴在街边捡著路人扔过来的铜板。捡得很艰难,因为路人扔得有些远,晶洛用两只手臂支撑著整个身体慢慢爬过去捡起来,收好,藏进身上褴褛的衣服里。碾粹至今不清楚那个人是不是晶洛,因为自己没勇气过去确认。当年那个给自己小点心,小首饰的晶洛是那样干净漂亮,衣袂飘飘,身上有淡淡的香味,笑起来甚至比画上的神仙还要好看。
不过後来残了,跳楼残的。碾粹听说是因为不想接客而跳的楼。不过,三层的小木楼跳下去没死成,就是腿断了。老板找大夫替他看了大概一个月,後来就再没见到过晶洛。楼里人说是腿没接上,老板就把他转手卖给了街尾的仙春堂。那个堂子碾粹知道,里面的妓有男有女,不过大多是年老色衰和身有残疾的。那个堂子是只有脚力,长工这种穷苦人才去的地方。他们不会在乎长相身段这些,只要操得动能泻火就行了。
老板说到晶洛的时候是有点惋惜的:“这麽好的一个孩子,我辛辛苦苦培养出来难道就是让他去那种地方的麽?他自己不好好珍惜,我实在是没办法啊,我记得当年他是很喜欢你的。那我就跟你说说他後来的情况吧,也不枉他疼你一场。你也是知道那个地方的,去那地方的人哪里见到过这麽漂亮的孩子,每个都跟疯了一样地折腾他。那个地方的老板也是没什麽远见的人,就让那孩子每天不停地接客。从早到晚不停地接。那孩子是我养出来,我那麽宠著护著的孩子不到一个月吧,就彻底废了,就那麽生生让人给玩儿废的。好像後来被扔出去在大街上乞讨为生。可惜了,那孩子就算残了也是有副好相貌的,更别说我精心栽培他的琴艺。仙春堂的老板要是细水长流地用,用个五年不成问题的。可就是太心急了,哎,可惜。本来比谁都干净漂亮的人儿到最後反倒比谁都脏了,你说说这是什麽世道。”碾粹垂首陪笑:“这哪里关世道的事儿,是他咎由自取罢了。”
老板泯了一口茶:“要不我说你是聪明孩子呢,真是一句话就说到点儿上了。好了,时间不早了,客人也该来了,你好好准备准备吧。”
碾粹确实是聪明的孩子,不是清倌儿以後,喜欢碾粹的客人更多了,碾粹的红牌地位也一直这麽保持了下来。只是住的地方从後楼搬到了前楼临街的位置,以前窗外的花花草草现在变成了吵嚷街景而已。碾粹也喜欢这个改变,闲来无事就依著窗台看看街景,闹闹嚷嚷的忙碌冲淡了整日无事的闲散。
只是有天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并且这个身影出乎意料地走进了春满楼的大门。碾粹顾不上还没来得及梳理的头发,随便披了件袍子就直冲大门跑过去。
是菲凤,的确是菲凤,而不是自己希望的眼花看错人。
菲凤是步行来的,穿著一件旧旧的棉袍。青色的棉袍穿在菲凤身上衬得他的脸色更加颓败,冻得发紫的手跟骨架一样支楞在袖子外面,菲凤局促地站在门口似乎是在等著去通传的仆人。
“菲凤?”碾粹要再确定,他要确定这个憔悴不堪的人就是那个穿著百蝶衣转圈,舞姿灵动的菲凤。
“啊……小黏……”菲凤尴尬地笑笑,那个笑更是扯的他本来就颓败的脸色多了凄惨的意味。
“不要叫我小黏!”碾粹是有些愤愤的,因为小黏已经死了,崔黏也死了,自己是碾粹,只是碾粹而已。
碾粹注意到自己强硬的语气让菲凤瑟缩了一下,有些懊悔自己的迁怒。走上前把自己披的厚厚的丝棉袍子给菲凤围上,解释到:“嗯……我……我只是不喜欢这个名字了,你还是叫我碾粹吧。看你冻的,把这个披好了!对了,你回来干什麽?”
菲凤感激地对碾粹笑笑,也不说话,拢紧身上的袍子僵直地站立在门边。碾粹等了好一会儿都不见菲凤回答,忍不住又要追问。这时,一个杂役过来传话让菲凤进去见老板,碾粹也就自然而然地跟了去。
老板看碾粹一同来也不说什麽,示意碾粹坐在侧座儿上。把自己捧著的手炉亲自递给了碾粹:“你这孩子也真是,大冬天儿的穿件单衣就到处跑。来,先把手炉拿上。”又唤小厮去取了件小青羊皮的外袍给碾粹罩上。这才挑起眼角看了眼立在一旁的菲凤:“菲凤啊,今个儿来有什麽事啊?”
“嗯……我……我……我想重新回来。”菲凤有些吞吞吐吐。碾粹瞪大了眼睛,脱口而出:“菲凤你疯了!!”老板也没说话,打量了菲凤一会儿,也没看著急的碾粹一眼,答应了下来,让管事把碾粹隔壁的房间收拾出来安顿好菲凤,示意菲凤先跟著管事退下。
等屋里只剩下碾粹和自己,才慢吞吞地开口:“碾粹,你是聪明孩子,我一直是这样以为的。怎麽今天这麽冒失呢?”
碾粹神色一凝,僵硬地接道:“我……我只是觉得奇怪。”
“哦?只是奇怪?我不信你真没看出来那个赎走菲凤的人是什麽人物。”老板笑笑,手指拈起一片千层糕吃掉。
“那个人啊……可是……可是没有理由啊,虽说……难道……”碾粹话说到一半,目光殷切地转向老板。
“呵呵,你还记得我给你说过的晶洛吧?他……我也跟菲凤提过。菲凤那孩子怎麽说呢,呵呵,是个倔强孩子。他的聪明劲儿可能连你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太认死理。这孩子直接跟我说了,他非他的云哥不跟。其实你呢,是个外刚内柔的好孩子,那孩子是个外柔内刚的性子,太易折损。说实话吧,我对当年的晶洛是有些内疚的。晶洛……算了,跟你说这些也没用。”老板似乎是说累了,端起茶杯喝口茶润润喉咙。
“那……那……那後来的事……?”碾粹隐隐约约拼出了一个模子,可是不完整,期待地望著老板。

第三章
“後来啊,後来我设法儿找到了他的云哥。呵呵,说来也巧,他那个云哥是个风月场的老手,我找起来也是一点劲儿都没费。菲凤的赎身钱他的云哥哪里出的起,你也知道,风月场里花费是极大的,这麽多年认你有多少家底也给掏空了。他那个云哥是一点儿也没有管菲凤的意思,我本来是想就这麽算了,再让菲凤继续挂著清倌儿的牌慢慢劝他,一点一点来。可我没想到,他那个云哥是个好色的主儿,他见到菲凤以後,似乎被迷住了吧,不知道从哪里凑出了赎身钱赎走了菲凤。不过年轻人也就是贪个新鲜,贪新鲜也就罢了,他……诶,我说菲凤那孩子傻呢,所托非人。不到一个月, 那个男人居然就来问我菲凤以前都有哪些客人相熟的。意思麽……也就是……想拉皮条的意思。”老板说到这儿,居然有些微微哽咽在里面。
“那个混蛋!!”碾粹控制不住地猛一拍桌。
“你这孩子,都这麽大了,还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也就挑了几个跟菲凤相熟且人也还不错的客人说与他听,他也就没再来过。後来我才知道,他原来不仅仅是让菲凤去找以前的恩客借钱……甚至……甚至让菲凤去陪他一群狐朋狗友来抵他的旧债。负心人多了,只是可惜了菲凤这孩子。我也不是真冷血的人,菲凤这孩子在楼里的时候毕竟也帮我赚了不少钱,我去看过他。跟他说实在撑不下去了就回来找我。所以,他回来了。只是,我没想到那个孩子撑了这麽久。”
老板说完了,碾粹只能紧紧把自己的指甲掐进掌心,压下强烈的情绪。自己的骨子里有那麽多强烈的情绪在激荡,有愤怒,有同情,有怜惜,有不忿,还有……还有就是所有希望都破灭掉的冰寒彻骨。自己原本以为可以继续幸福的朋友就这麽残忍地回来打破了自己的希望。原来,世间真的没有任何感情是长久的,是可以相信的。那个冷血无情的男人真的无法和脑中那个菲凤每次提起就一脸幸福的男人联系起来。可是他们的的确确是一个人。这个人做的事,却可以前後差异那麽大。他把菲凤救出了狼窝,却又推他下火海,烧得他遍体鳞伤地不惜重返狼窝。
碾粹的反应老板看在眼里,老板淡淡一笑,接著说:“碾粹,你是这些孩子中最聪明的。我今天跟你说这麽多,就是要让你知道什麽是人心。人心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预测的东西。碾粹,你以後要更聪明,这样以後我才放心把春满楼交给你。”
碾粹听到老板最後一句话,错愕地望著老板,不知不觉地松开了掐著掌心的手指。
“你没听错,我是打算把春满楼交给你。我钱赚的差不多了,也不大再想搅这滩浑水,但春满楼是我的心血,我总得交给一个不至於把春满楼弄垮的人。而你,是这帮孩子中最聪明也最合适的人选。不过不是现在,你,还要磨练几年。好了,今天没什麽事儿了,你先回去吧。”
碾粹晕乎乎地回到自己的房间,今天的受到的刺激实在是太多了。重返的菲凤,破灭的童话,残酷的现实,以及,似乎开始“光明”起来的未来。碾粹脑子不清楚的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放下一切,蒙头大睡。睡醒了,自然又是清明的世界,可以好好地理清所有脉络。
可是今天不行。今天,隔壁的人是菲凤。
碾粹狠狠拍了自己脑袋几下,让自己清醒不少,这才来到隔壁,推门走进房间。碾粹没有敲门,进去的时候菲凤正在换衣服。看见碾粹进来,慌忙掩紧衣裳。虽然菲凤动作不慢,碾粹还是看到菲凤身上有伤,还不少,青紫的拧伤就不说了,触目的是一条长长的鞭痕。红红的横在胸前。碾粹一把扯开菲凤掩好的衣裳,入目的景象让碾粹当场就开始骂。菲凤的身子可以说是骨瘦如柴,身上大大小小的青紫,那道鞭伤是新的痕迹,刚结了血痂,菲凤的两个乳头被折磨地已经不成样子。碾粹没忍心再掀开菲凤的下裳看他的伤势。只是顿住了骂声,默默帮菲凤掩好衣裳,妥帖地系好衣带。
“明天,跟我去找城里回春堂的大夫知道不?”碾粹坐了下来,拉了菲凤坐在自己身边。
“好。”菲凤应了一声,两个人就那麽坐在一起。碾粹看著身侧清瘦的人,忽然觉得油灯的光晕很是刺眼,眼睛酸涩起来。
“傻瓜,哭什麽。”菲凤揽过碾粹,还像以前两人相处时一样,自然地把流泪的碾粹抱在自己怀里。
“谁说……谁说……我哭了,是这油灯的光线晃了我的眼睛。我……我……我没哭。”碾粹越哭越厉害,从最开始默默的流泪到这时有些抽噎地哭泣。
“好,你没哭。小黏最乖了。”菲凤笑笑,用手指轻轻替碾粹擦掉眼泪。
“我说了别叫我小黏了。”碾粹挣脱菲凤的怀抱,反把菲凤抱到怀里:“瞧你冷的,手都冰凉冰凉的。给你暖暖。”碾粹说著搓了搓自己的双手,跟菲凤的双手握在手里。
“你……你……你真的决定要回来是麽?不後悔?”碾粹小心翼翼地问,再侧头打量菲凤的神色。
菲凤惨然一笑:“小黏,你也应该知道我後来的那些事了,我不回来又能怎麽样?云哥的债主已经对我没有兴趣了,我也再也帮不到云哥。”
碾粹也没有再纠正菲凤对自己的称呼,他只是很在意菲凤现在的感受,他想看到的是那个穿著百蝶衣在太阳底下翩翩起舞的菲凤,而不是这个了无生气的菲凤。
“那你还能跳舞麽?我知道,你回来还是为了那个王八蛋是吧?在这里能给那王八蛋赚更多的银子。菲凤,你到底想怎麽样?”碾粹不觉中加大了手下的力道,捏得菲凤生疼。
菲凤忍住手上传来的闷痛,勉强抬头笑:“小黏,我哪里还能跳舞,舞步我可能都全忘光了。我会挂牌,跟你一样挂牌。云哥说只要他还清钱,我们就可以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去隐居了。再说,云哥的债也是当时为了赎我而欠下的,我也有责任帮他还清。”
碾粹的情绪已经不是愤怒了,而是彻底的哀伤。菲凤在自己骗自己,而只有自己骗自己他才能支撑下去。碾粹不知道能说什麽,也不知道该说什麽。就只能抱紧了菲凤,把自己的温度传点给他,即使只有一丁点儿也好。
□□□自□□由□□自□□在□□□
菲凤的身子调了一个月,这一个月间不挂牌。其间他那个云哥来找过他几次,不为别的,就为了发泄自己的欲望和向他要钱。菲凤没有钱,碾粹有,碾粹本来不想给,可那男人要不到钱就会打骂菲凤出气。菲凤也没出息地任他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碾粹只好拿出自己的钱来息事宁人。直到一个月以後菲凤身子和样貌都恢复了不少,挂牌接客,碾粹才没再给过那男人一分钱。
菲凤重新挂牌以後很红,他本来样貌身段就是顶尖儿的,又是柔情似水的性子,极讨客人的欢心。可是再红,客人给了再多的银子,赏了再多的物件儿,也还不完他那个云哥一个接一个的债。说来也好笑,他那个云哥每次来找他发泄,都还要他自己掏钱给春满楼付渡夜资。
碾粹很看不惯,说了几次,但菲凤每次都是笑笑,也不反驳,也不接话。终於一天,碾粹被客人灌了不少酒,第二天身子还是不舒服。这人不舒服,脾气就比较暴躁。起床去花园溜达,想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舒坦一下。却又碰见那个不要脸的死男人。偏偏那死男人还不知趣地一味朝自己身上凑:“哟,碾粹起得挺早的,你看菲凤都还在睡。他跟你还真是不能比,瞧你这小腰细的。这身上搽的啥?这麽香。”碾粹也不吱声,等这混蛋凑近了,一巴掌就招呼过去了。碾粹的指甲是留长的,一巴掌过去刻意地再用指甲帮忙一下,那混蛋脸上就花红柳绿了。
“哎呀,是云大爷啊,您看看我,我这喝醉了一时没看清,还以为是哪家的狗乱吠呢。云大爷您可别介意啊。”碾粹轻蔑地冷笑一声。
“小黏!你为什麽打云哥?”忽然一声喝问传来,却是刚找来的菲凤。
“小凤,这种男人真不知道你拿来干什麽!你自己也不是不知道,他就是把你当成免费的玩物,你呢?你不仅给人家白玩,还拿钱倒贴。你真是疯了你!”碾粹被菲凤一喝,百般委屈。菲凤什麽时候跟自己讲话都是轻声细语的,就是因为眼前这个王八蛋居然吼自己!简直就是疯子。
“啪!”碾粹的右脸颊挨了一巴掌。是菲凤,是平时都温温笑著的菲凤。“碾粹!我告诉你,我!不是陈云的玩物!我跟陈云是真心相爱的。”菲凤的语气非常严肃,甚至是凝重。
“哟,不是玩物啊,那是什麽?你以为你是什麽?还是当时那个清倌儿,有清清白白的身子等著你的‘云哥’?别做梦了你,你就是被你的云哥喊回来卖的,卖来的钱再供他拿出去再花天酒地。你他妈现在不过就是一个被千人骑万人压的烂婊子。跟我耍什麽威风。你有种就问问你身後这个男人到底还‘爱’不‘爱’你这个烂货。爱?爱会让你一直在这里卖?”碾粹觉得那巴掌不痛,一点都不痛,只是很冷。菲凤这个傻瓜,也不知道多穿一点。他果然还是一如既往得傻啊。
菲凤楞楞地盯著碾粹,再僵硬地转头看向自己身後的陈云。看了很久,像是要把这个人刻在自己的脑海里。陈云被他看的心虚地退了一步。菲凤温温的笑了。
“小黏,你是对的。我就是一个千人骑过,万人压过的贱货了。我已经配不上云哥了,其实云哥只是我的一个幻想。云哥,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吧?好,那我现在把这个幻想扔掉。扔掉吧。”菲凤跌跌撞撞地走开,碾粹连忙上前扶住他。菲凤甩开他的手,看著他的眼睛:“碾粹,是你打破我的幻想的。你总要让我有新的寄托。你……你能帮我麽?”碾粹重新握上菲凤的手:“菲凤,是我把你的云哥抹掉的,是我提醒你你就是一个千人骑,万人压的婊子的。而我们,都是春满楼的红牌。”菲凤点点头,红了眼眶:“好!我恨你!我会一直恨你!”碾粹擦掉他滑落的眼泪,一字一句地重复:“你的云哥已经死了,你就是一个千人骑,万人压的婊子。婊子就要像婊子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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