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枝春满----苏闲在
  发于:2009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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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碾粹哪敢打发您啊,爷龙马精神,奴家是想咱一块儿洗个鸳鸯浴,再换些热菜吃了,这一夜,还长著呢。”碾粹柔柔地服侍客人穿衣,也把自己皱的不成样子的丝袍披上。媚笑著给客人整理有些散乱的头发。客人一想也是,洗个澡,吃个饭,休息休息再战,反正一夜的银子不便宜,索性好好享受美人的服侍。
花了大价钱的美人就是不一样,脸蛋、身材、个性都是一等一的。客人哪里知道,这个可心的一等一的美人在第二天早上对著他离去的背影狠狠地啐了一口:“妈的,干的老子都快死了才给老子这麽一点银子,滚你妈的。”
碾粹睡到中午,打个哈欠叫小厮抬了桶水进来洗了。吃过早饭,走到院子里瞎逛。太阳挂得高高,暖洋洋地照在身上。花开得不少,大片大片的,可是开残了的花难看的要死,看著跟大滩的烂泥差不多。碾粹兴致缺缺地瞄了两眼,啐了一口唾沫在花上,转身想出门去逛逛。刚迈出春满楼的大门,就碰上跟看不顺眼的菲凤。菲凤昨儿是外宿的,这才刚回来,正下了轿被他的贴身小厮掺著进门。
碾粹几步上去斜倚在门廊上讽刺到:“哟,这不是菲凤麽,看来昨个儿的客人恩宠真是大啊,现在才回来。哎哟,路都走不稳啊?哎呀呀,真是可怜见的。”菲凤瞥他一眼,推开了小厮的搀扶:“你晌午就起床的次数也不多啊,听说昨儿接了个土财主啊,给了你不少吧?我还真没见你这样儿的,都红遍京师了,还猪狗牛羊都接。啧啧,这份功力我是佩服佩服。”碾粹也不生气,扯著嘴角笑开:“是,猪狗牛羊总比狼心狗肺的好啊,我的功力当然比某人好,不像某人,一颗心撕开去倒贴人家,人家掏来吃掉就拍拍屁股走人了。这种滋味儿肯定比猪狗牛羊要好对吧?”碾粹说完,也不理菲凤发白的脸色,扭腰摆臀地上街闲逛去了。
“少爷,你没事吧?”小厮看菲凤脸色发白,赶紧上来搀扶。
“那人真坏,少爷您跟楼里每个人都处的好,就他一见少爷您的面儿就挑刺儿,少爷您别理会他。他要不是靠著什麽人都接的烂名声,能有多厉害?看他能得意到几时!”小厮继续忿忿不平。
“兴儿,别说了,搀我回房。”菲凤摆摆手制止了小厮的忿然。兴儿跟自己跟了才三个月,进楼也不过半年,哪里知道其间恩怨。那个人……菲凤望一眼碾粹消失的方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

春满楼绝对的红牌就只有两个,一个是碾粹,一个是菲凤。并且两人在最近的三年之中都是保持著在楼里绝对的头牌地位的,也正是因为两人都是绝对的头牌,两人之间才经常不和,关系极差。可以前,在三年以前,两人却又是楼里最要好的两个清倌儿。看来钱财名声真是害人之物。春满楼很多人都是这样认为的,认为这两人就是活生生地为了钱财反目的标准典型。很多人认为的东西通常都是错的,特别是在人情方面,这次也不例外。两人之间的恩怨,还是有小部分人清楚的。而这清楚明白整件事情的小部分人,绝对不会对两人之间目前的这种关系作出调解或者是缓和,反而乐见其成。这小部分人之中,就包括了春满楼的老板。
春满楼的老板姓甚名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跟许多达官显贵和江湖兄弟关系良好,换句话说,春满楼的老板黑白两道通吃,人面广得没话说。更奇特的是,在旧朝春满楼就是宾客云集,现在改朝换代了,却仍不见其有衰落之势,老板的手腕可见一般。
老板交际的手腕是高,可更高的是他看人的精准。当年从人贩子手中买到碾粹和菲凤的时候,老板就说了两个字:“金山。”手下都看著两黑瘦的小人干发愣,丝毫没从这两个人干上看到金光闪闪的影子。直到碾粹挂牌,菲凤出世,迎来送往中日进斗金。
碾粹挂牌的那年是十四岁,菲凤也在同年接客,两个一样年龄,也一样漂亮可人的孩子当然不可能一开始就真的用肉体作为引诱客人的条件。两个清倌儿,碾粹吸引客人靠的是琴艺,菲凤靠的是舞姿。
碾粹习琴只有短短两年,虽然在严苛的教导下日夜练习,琴艺进步迅猛,可从一点不会到出师毕竟只有短短两年。菲凤习舞时间也是短短两年,要说这两人技艺真有多精湛不可能。精湛到满堂喝彩,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登门欣赏者更是不可能。不是精湛,只是过得去。而过得去的琴艺舞姿放在了两个绝色孩童身上,那就不止是“过得去”了。何况,还有一亲芳泽的机会。虽然是清倌儿,席间摸个小手儿,亲个小嘴儿,只要不太过分都是被默许的。毕竟是出来卖的,再清又清的到哪儿去?挂个清倌儿的牌子,不过是为日後的高身价铺路而已。
两个孩子是一起被买进的,自然有点同命相怜的亲热。两个孩子又是都有隐隐希望,相信老板的“清倌儿”承诺的人,自然就有点那麽傲然出尘。两个同命相怜又傲然出尘的孩子常常一起吃饭,一起讨论心事,一起玩儿,除了接客的时候几乎是形影不离的。
碾粹知道这个跟自己一样大的夥伴有个喜欢的哥哥,正巧自己也有一个,可都因为战争失散了。两人都默默祈祷有一天自己喜欢的哥哥能把自己带离这个成天都要弹琴跳舞的地方。小小的孩子还学大人摘了两朵刚开的多瓣花,一瓣一瓣地扯落花瓣,占卜最後自己能不能如愿。两个孩子都是能够如愿的,抱在一起高兴地又笑又跳。碾粹记得扯花瓣那天是个大晴天,他甚至还记得菲凤穿的是件百蝶衣,衣裳上的彩蝶绣得很精致,花丛中看上去那些蝴蝶都跟活的一样。菲凤也记得碾粹那天穿的衣裳,是一件有些旧的白色袍子,阳光晃在上面晃出银丝细线绣的纹样,一荡一荡的漂亮非常。菲凤还好奇地伸手摸,碾粹得意地说这就是自己喜欢的哥哥的娘给自己做的袍子。菲凤也不服气地讲自己穿的这件百蝶衣还是自己喜欢的哥哥从老远的苏州带给自己的。碾粹想想崔哲没送过自己衣服,唯一送自己的木剑还忘了给自己,顿时气闷。看见刚刚还觉得好看的百蝶衣也越看越不顺眼,只好嘴硬的说只有女孩子才穿百蝶衣。菲凤倒也不在意他的反驳,笑著说自己跟碾粹都比女孩子漂亮。两个孩子闹了一阵都抵不住正午猛烈的阳光,回屋午睡去了。
菲凤和碾粹都希望自己的记忆只保留到那天的正午就好了,可是记忆就是记忆。
太阳偏西的时候,老板亲自来到了碾粹的房间,拍拍熟睡的碾粹,叫碾粹起身随便奏一曲小调来听。碾粹看著这个平时不出现,却叫全楼人都害怕的老板,三下两下穿好衣服,挑了一首自己最熟的短调奏了一遍。老板也没说话,只是轻轻拍了拍碾粹的头出了房门。
碾粹很难得的晚上没有客人,因为所有的客人都聚在前厅像是有什麽重要的事了。碾粹的贴身小厮也看热闹去了,剩他一个人带著空空的肚子无聊地在屋里看闲书。看了一会儿书,肚子的动静越来越大,甚至都饿得有点痛了,还不见小厮回来。碾粹只好找件不起眼的外衣披上,去厨房找东西吃。
穿过前厅的时候,碾粹瞄了一眼台上的人,却不是平常献舞的菲凤,而是下午莫名其妙来叫自己弹琴的老板。碾粹也不在意,溜到厨房摸了几个点心匆匆吃完就回房睡觉。难得清静的夜晚,不用来睡觉简直太可惜了。
第二天天气不错,去隔壁想找菲凤一块儿去放纸鸢。可敲了半天,隔壁的门也没开。倒是去给自己打洗脸水的小厮庆儿看到自己敲隔壁房门,露出惊讶的神情。
“少爷,您不知道菲凤少爷已经不住这儿了麽?”庆儿问道。
“不住这儿?昨天还住这儿,今天就不住了?”碾粹以为庆儿开玩笑,继续啪啪啪地拍著房门。
“菲凤少爷昨天就开始正式接客了,所以要搬到前楼去了。少爷你难道不知道他开始接客了麽?”庆儿见碾粹不相信,认真解释。
“接客?他老早就接客,我们可是一起挂的牌……你……你难道说的是那种‘接客’?”碾粹睁大了漂亮的凤眼。
“当然啦,他已经不是清倌儿了。昨天我去大厅就是为了想知道他的第一个客人是谁啊,您别说,那客人还真是不错,不仅出了很高的价钱,人长得也是玉树临风。”庆儿有些羡慕的神色。
“玉你个头玉!他在前楼哪间房?”碾粹风风火火地向楼下跑,边跑边回头问庆儿。
“前楼‘申一’房,诶!少爷!少爷你别跑啊!”庆儿拿著个装满水铜盆也追不动跑得飞快的碾粹,只好叫了两声作罢。

碾粹几乎是撞进“申一”房的,幸好里面只有菲凤一个人靠在床上翻著一卷书。看碾粹慌慌张张的样子,笑笑伸手帮他理顺跑得散乱的头发:“碾粹这麽急有什麽事?”
“还能有什麽事!你不是说你要等你哥哥的麽!怎麽……怎麽……”碾粹急得不知道要怎麽说,就堵在了“怎麽”这两个字上。
“你要问我怎麽开始卖身了是吧?”菲凤笑眯眯地看著著急的碾粹。
“你!你……”碾粹看著毫不在意的菲凤更是急上加急。
“呵呵,小黏啊小黏!你知道昨天我遇见谁了吧?”菲凤亲热地拉起碾粹坐到床边。
“谁?”碾粹盯著菲凤脖子上红红的一块。碾粹知道那是什麽,视线下移,菲凤白皙的脖子上也是斑斑点点。
菲凤清咳一声掩拢衣衫,拿书拍了一下碾粹的脑袋才慢吞吞地吐出两个字:“云,哥。”
“什麽云哥?云什麽哥?啊!!就是!!就是那个‘云哥’!!!!!难不成,难不成昨天是他?”碾粹激动地跳起来抓住菲凤的肩膀。菲凤轻点一下头,碾粹更是激动地抱著菲凤又笑又叫:“天啊!天啊!终於来了,你终於等来了!”笑了之後又开始嘤嘤啼哭:“你……你 ……你倒是等来了,……可……可是……我哥哥……”菲凤放下手中的书,拥著哭泣的碾粹安慰:“傻瓜,不要急,一定会来的。”
碾粹也是真心为自己的好朋友高兴,哭了一阵就收拾了泪水。吃了两块糕饼却觉得有什麽地方不对劲,使劲嚼了两下口中的枣泥糕,到底是哪里不对呢?啊!对了!
“小凤!你!你有没有觉得奇怪?你的云哥怎麽那麽巧就……就……就在你‘那个’的时候刚巧出现呢?他以前根本没有来过我们这里的。”碾粹擦了一下嘴边的糕饼碎屑。
“傻瓜,是云哥先一步找到我的,我本名不是叫‘陈凤飞’麽。老板不让咱们用本名挂牌咱们才把自己名字倒个儿用的啊。改了字,音总是同的。不过你的名儿一共就两个字,我是三个字才把姓也给去了。云哥同我说,他也是听人说春满楼有两个漂亮的男孩子。又觉得‘菲凤’这个名儿说不出得熟悉,才来看看的。昨天下午他就见到我了,我……我们……我们说了一阵儿话,云哥才去向老板说要赎我出去……”菲凤细细把前因後果说与碾粹。“不止是说话吧?嘿嘿。”碾粹忽然打断菲凤的叙述。
两朵红云飞上菲凤脸颊:“小黏!我不说了!”碾粹赶紧陪笑:“小凤别生气啊别生气,我好奇嘛。你接著说,接著说。”
“云哥回来说老板也爽快,不过要云哥跟那些客人……嗯……客人……竟……竞争。还好云哥带的银子够足,所以昨夜就……就成了。”菲凤说完,被碾粹盯得有点不好意思,视线转移盯著盖到腰的被子。
碾粹还是觉得不对,他觉得要是是崔哲的话,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在“买”到自己以後立刻带自己离开的,绝不会留在这里过夜,还……还放菲凤一个人在房里。碾粹对崔哲说不上爱,只是喜欢这个救过自己又宠过自己的哥哥。自己和崔哲的感情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依赖。而碾粹知道,菲凤和他的云哥之间不是像自己和崔哲这种感情,菲凤说过不止一次,云哥赞他貌如好女,也喜欢给他作女孩打扮。他跟他云哥在以前的相处方式就是男女相爱的相处方式。相爱的人不是更不能容忍爱人受苦麽?怎麽还会拿回菲凤的自由之後不立刻带他离开这个他的伤心地而是还留宿下来先满足自己的欲望?
不过碾粹没有问出这些疑问,他看见菲凤的眼角眉梢都是喜悦,这种喜悦纯粹的让人不忍心去戳破。
这天傍晚,菲凤钻进了一顶青尼小轿,轿子摇摇晃晃地出了花街,没有人送,也没有人来接,就是那麽一顶单薄的轿子,不过能晃出去也是好的。菲凤坐在轿子里的时候,碾粹正握著菲凤留给自己的百蝶衣幸福地笑开。这个明媚的笑颜让识人无数的老许也被晃了一下眼。老许年纪不大,也就三四十岁,是个来事儿的主儿,以前是跟著反军打仗的,现在反军成了新的王者,老许也显贵起来。显贵的老许是碾粹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客人。
看到碾粹笑得那麽欢,老许是很诧异的。
老许说:“哦,崔,嗯,是有一个姓崔的。高高的,长相也不错。对了,就是你说的那地方的人儿。听说是跟家人都失散了。不过好像家里不止一个弟弟,还有妹妹。”
碾粹接下话来:“对对,是还有妹妹和娘。您再想想是叫‘崔哲’麽?”
老许的眉头皱了很久,才猛一拍大腿:“是了!是叫崔‘折’的。那还是我早年当普通兵士的时候。哎哟你不说我还真不记得了。这个人死得忒惨了,後来我们给他收尸的时候,好家夥,那身上的伤真是把我给吓了一跳,那时候我也胆小。不知道被砍了多少道,啧啧,可怜的。你……你难道是他弟弟?”
碾粹没说话,只是笑起来:“哪里哪里,同乡而已,奴家随便问问。大人您稍等一下,奴家换件衣服就来。”老许闷了一口酒,思维活跃起来,是了,不是弟弟那就是仇人了。哪有人听见同乡死得那麽惨还笑得那麽开心?肯定是以前有仇吧?
碾粹换上的是菲凤留给他做纪念的百蝶衣。早上去看菲凤的时候,菲凤说:“小黏,我也没什麽可以给你的。云哥说晚上就来接我出去了,这件衣服给你做个纪念,也希望你哥哥早点找到你。”
碾粹在铜镜前照了一照,模模糊糊的影子不甚清晰。但至少,镜中人纤陇合度,身姿曼妙。碾粹把自己发髻解开,尖利的发簪扔到一边。长长的头发散下来,拿起梳子轻轻地梳了三下,三下都是一梳到底。
一梳梳到老
二梳到白头
三梳子孙满堂,岁岁年年,如同梁上燕。
碾粹举著梳子看,看著看著就笑了,笑得眼泪都流了下来。
碾粹穿上百蝶衣确实是更漂亮了,老许再见到他几乎忍不住自己心中的欲念。也是,老许在等待的空隙里喝了几杯酒,这种地方的酒本来就不仅仅是酒而已。在春满楼有名的酒的作用下,老许嘻嘻笑著一层一层扒开了眼前的妙人儿。他今天可是花了不少银子才让老板松口的。老板指望眼前这个雏儿卖个高价,那开的价真是黑心。可谁叫自己上次就看他弹了一次琴就忍不住了呢,妈的上回只敢摸了摸手,掐了掐脸,今天一定要玩儿个够本。
老许细细地啃咬眼前白皙的脖颈,纤细雪白的脖子真是勾人。老许边啃边感觉到身下这个雏儿在微微颤抖。老许开心得很,这才是雏儿该有的反映嘛,有点怕玩儿起来才更带劲。老许故意慢慢地拉开碾粹的内衫,一点一点地露出胸,腰,小腹,大腿,小腿,再把内衫一把扔到床下。老许摸著按著眼前这具白皙纤细的男体,他知道清倌儿的规矩,眼前这幅身体估计上半身早就不知道多少人啃过摸过了。要说干净,估计也只是腰以下大腿以上是没人动过的。自己试过几次,每次都是刚摸进去就被阻止了。自己今天花的大把银子,买的也是那後续的步骤。
老许看著碾粹,碾粹也看著老许。两只水润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老许来了兴致,这个雏儿倒有点特别啊。
“你喜欢看男人是吧?好,来帮大爷把衣服脱了。”老许想一想那些既定的步骤自己玩的也有些腻了,不如今天来个新鲜的。碾粹从容地跪坐起来,动手帮老许宽衣解带。碾粹既没有像老许玩儿过的清倌儿那样害怕到甚至有些不知所措,也没像身经百战的男妓们一样趁著脱衣挑逗客人。碾粹只是淡淡地木著一张脸,一件一件地脱掉老许的衣服。
老许一直饶有兴致地看著这个标致的人儿跪在自己身旁解著自己的衣带,褪下自己的衣衫,看到後来终於忍不住了,一把搂过来乱啃一气。也顾不得自己还没脱完的衣服,摸到枕下的小盒就掏出来抠了一大坨香膏塞进了碾粹的後庭,再伸几个手指进去扩一扩,戳一戳。就猴急地扯下自己的裤头顶了进去。有点过於紧了,夹得自己有些疼。老许熟练地搂紧怀里的人,大掌温柔地摩挲著怀中人的背脊:“乖,别夹那麽紧,放松,放松。”看见怀中人额头晶亮的汗水,老许情不自禁地吻上去:“乖,等会儿就不疼了。闭上眼睛,啥也别想,放松。乖,不怕不怕。”碾粹闭上眼睛,觉得有点晕,也不是疼,就是难受,难受地想就这麽闭上眼睛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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