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想做牛郎啊!----嘉兽
  发于:2009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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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衍秋今天兴致好,带著一瓶红酒来拜访谭乐,随著红酒一起被送来的,还有一个乖巧的男孩子。
  谭乐坐在沙发上,皱著眉头端起红酒,看了那眉眼乖顺的男孩一眼,又看看白衍秋,问:“你这是什麽意思?”
  白衍秋笑上一笑:“听说你最近被一个男人搞得上火,我就带另一个来给你泄火儿。”
  “哼!白小狐狸你当我谭乐是什麽人?随便谁都能丢上床的吗?”
  闻言男孩放在膝盖上的手紧了紧,白衍秋眼角一瞥注意到了,他神色不变,缓缓倒了杯酒放在男孩面前。又转头对谭乐笑说:
  “谭大少爷,消消气。能惹到你的,莫非还是上次带来的那只流浪猫?这些日子都过去了,就是养只狗也会汪汪叫主人了,怎麽你还没能驯成只家猫?”
  谭乐没好气地哼了声,这话戳到了点子上,他怎麽可能不愤愤不平。闷头喝了一大口酒,郁闷地说:“除了生气,我拿那可恶的家夥什麽办法都没有。”
  给过棍棒给过糖,扮过流氓又扮娘。他还能再想出什麽招呢?
  他神通广大的谭家大少,真真是到了黔驴技穷的那一步。可是若说去干脆丢掉,偏偏又不甘心。
  谭乐是自私的,明明原来也不是很喜欢,偏偏因为得不到,就千方百计要把他硬留在身边,好像用爪子蘸了口水画个圈,把猎物圈住的野兽,哪怕吃不完舔舔也是好的,别人要是敢动,就只有被他一巴掌拍死的份。
  黎里树就是那笨兮兮的猎物,被圈在原地,撞来撞去也逃不了,他是那同样傻不拉叽的野兽,只会磨蹭著爪子,留著口水在一边守著。
  谭乐苦笑,他妈的怎麽就这麽折腾呢?……
  他难得伤感起来,端著酒杯子发酸道:“白衍秋,你来说说看,让一个人爱上自己,真的是天底下最困难的事吗?”
  “哦?那要看他喜欢什麽了。有些人喜欢英俊,有些人喜欢钱财,有些人喜欢气度,有些人喜欢男人味……”白衍秋
  白衍秋抿了一口酒,淡淡一笑:“大概,有句话叫做咫尺天涯。”
  同来的男孩忽然受到什麽触动一般,抬了抬眼。
  这时,忽听外面一阵喧闹。门外响起了凌乱的脚步声,接著门被砰地打开。
  然後一个人没头没脑地冲了进来。
  眼角触到尖刃的闪光,谭乐本能地警惕。等看清是握在谁的手里的时候,他又呆滞了一下。
  和黎里树一起这麽久了,他从来没有看到那人露出那样的表情,咬牙切齿地,整张脸都扭曲了,平日里温顺的五官,此时扭曲成发狂的模样,那样的神情说愤怒也太轻了,那是一种切齿的恨意。
  他手里握著被敲碎的酒瓶,大概是顺手随便拿的,一圈兽类牙齿般尖利的玻璃正对著自己。其上男人眼睛赤红,气喘吁吁,一副要拼命的模样。
  谭乐心想,这般气势,要是能被这家夥摸到枪,估计他会第一时间拿来毙了自己的。他嘴角不由自主拉出个苦笑。
  白衍秋把男孩推到墙角,自己也避到安全的地方。外面有不少人正冲进来,他心里估计只要十秒,这个男人就会束手就擒。
  可是他好像估计错了,因为接下来,谭乐居然把冲进房间的人全部喝退。“都给我出去,别碍著老子处理家务事!”
  於是,又只剩下两个人面对著面。
  一个高大冷静,不动声色。一个形貌散乱,一副要拼命的模样,两相一对比,其实相映成趣。
  两人对峙许久,谭乐才说:“把那危险的东西放下。”他的语气难得是软的。顿了顿又说:“当心伤了手。”
  黎里树仿佛没听见一般,死死瞪著谭乐。接著酒瓶再次狠狠挥了过来,他喉咙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吼叫。
  尖利的刃刺了过来,可是心情激荡之下缺了准头,被谭乐轻易避过了,然後手腕被扭住反转。
  谭乐加了点气力,但是黎里树依旧不松手,死死握著酒瓶,只顾著埋头挣扎。挣了半天,动弹不得之下,他憋了半天,憋出一句话。
  “……我问你,那一晚……是不是你?”
  这问话换来半晌的沈默。在安静中,他又颤巍巍再重复了一遍:“……是不是你?”
  谭乐停顿了一下,本来被这麽质问应该觉得心虚,可是他眉目间反而掠过如释重负的神色,缓慢地说:“是。”
  这个“是”字一出口,仿佛就把黎里树压垮了,他腿发软,止不住趔趄了一下。
  “你从头到尾,你都在骗我……”
  男人的面目仿佛变得狰狞:“是,都在骗你,没有真的。”
  “……”
  “之前侵犯你,之後又骗你感情,你这笨蛋彻彻底底被我玩了。这麽说你满意了吧?”
  “……”
  “别忘了你背上还有刺青,你的命不是自己的,是我谭乐的。黎里树。”
  黎里树的眼睛里陡然被怒火点亮了一下,接著手里的酒瓶不由分说扎了下去。
  他心里有恨!
  他恨面前的男人在那个永生难忘的夜晚这样的侵犯他,在他的身体上留下刻骨的伤痕!
  他更恨为什麽做了这件事的男人,还要在他失忆的时候,对他这样好,以至於现在他想痛快地报仇也不得!
  他最恨自己!为什麽还要傻子似的,对著强奸了自己的男人摇晃尾巴,天真地还想和他谈什麽感情!
  玻璃尖刃入肉,轻微遇到一点阻力,然後听到鲜血滴落的声音。
  手腕停住,怎麽也扎不下去了,黎里树死死盯著谭乐的眼睛,仿佛要用仇恨的目光在他的脸上烧出两个洞来。
  “我……恨……”
  谭乐的神色并没有波澜,明明流著血,可仿佛更像个胜利者般,眼神依旧是高高在上的。
  他一字一字说:“如果你觉得解气的话,干嘛不使点力气呢?往这里捅。”他比划著自己流血的部位:“黎里树,再狠一点。狠狠扎进去。”
  听到这话,黎里树大睁的眼睛开始落下泪水。手却一直在发抖,手上溅上几点液体,火烫的温度让他连酒瓶口也快握不住了。
  谭乐温柔地叹了口气:“……真是的,连这种事情,也需要我帮忙?”
  接著一只大手覆上了自己手。捏住。
  “这一刀下去,我们一了百了,我也累了。老是和你玩游戏,我也累了。”他凑到黎里树,仿佛要啃到他的耳朵,语气愈加轻柔,仿佛情侣间的蜜语。
  接著猝不及防地手腕上一股力量传来,被牵引著直刺了下去。
  噗。
  黎里树的眼睛顿时瞪得大大的。
  更多的血噗嗤冒了出来,整半个酒瓶的碎片都插进男人健壮的胸口。
  黎里树突然抑制不住地全身颤抖起来,眼泪汹涌而出,啪啪地滴落在地板上,和鲜红混在一起。
  谭乐拥抱住了他。就著这个姿势,尖刃又刺入了一点,可是男人仿佛浑然不觉得疼痛似的,把那摇摇欲坠的身体拥入怀中。
  “我说我是爱你的,你相信吗?”
  我相信。
  “我知道到现在这个地步,你不会相信了。”
  不,我相信的。
  “算了,我也不奢望你能相信我。之前我伤害过你的,现在统统还给你,你觉得解气了吧。要是不解气的话,要不要给你支枪,你当著这些人的面毙了我?”
  我不要。
  “嘿嘿,我怎麽忘了,你最讨厌黑道了,要你开枪,你还要害怕污了自己的手。你其实最讨厌我这种人了吧?”
  谭乐龇牙咧嘴地笑。一点都不觉得疼痛,反而在鲜血滴答的声音中,把怀中浑身都在颤抖的人抱得紧了点,皱眉闭起了眼睛。
  “有件事要告诉你,欺负你我一点都不觉得好受。每次看你难受我都很担心。可是……”他的嘴唇顺势亲吻著怀中人的耳朵,然後是脸颊。温柔地,仿佛舔舐伤口般的亲吻著。“我就是个流氓,所以怎麽找,也找不到合适的方法来爱你。所以,我现在放你自由。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
  黎里树全身哆嗦了一下。
  周围一片寂静,所有人都被场面给唬愣住了。白衍秋反应快,见谭乐趔趄了一下站不住,赶忙朝外吼:“快拿止血绷带和药过来,快!”
  顿时又乱成一团。谭乐被人扶了坐回沙发上,有人给他擦拭血迹,急救的医生也闻讯赶了过来。
  黎里树依然像钉子般被钉在地上,接著脚步纷乱从身边而过。所有人都围著谭乐打转,没有人再多看他一眼,谭乐一直在闭目养神,仿佛不在意自己的伤。
  喧闹忙乱的光景里,黎里树满手鲜血地站在那里,过了一会儿从怀里掏出个小包,放在桌子上,接著像游魂般的,独自转身离去。
  他背後的眼光有憎恨的,有不屑的,有轻蔑的,因为有谭乐的命令,於是黎里树畅通无阻,一直出了谭家大门。
  谭乐等黎里树确定走了以後,才挥开众人,拿起桌上的小包打开来,抖开,里面叮当掉出一样东西。
  他送他的红宝石的戒指。
  谭乐苦笑了一下,戒指可以送回来,可是至少他送他的另外一样东西,是怎麽也送不回来了。因为牢牢地纹在他的背上。
  这样也好,他总要给那人留下自己的印记不是?
  众人见谭乐一直站著不动,连西服衬衫上的血也顾不得擦一下。还是白衍秋胆子大些,小心翼翼拉了谭乐。
  “你的伤要紧,最好小心些……”
  “滚!”
  谭乐好像受伤的野兽般恶声恶气,见谁都咬。只将手里的戒指紧紧攥在手心里,力气之大,只快将手心捏出血来。
  白衍秋担心地看著他,又看看外面:“人还没有走远,不如追回来,也省得你们後悔一辈子。”
  谭乐不说话,寂静中只听见一个门外有个声音说到。“不许去追。他一定是去找那姓唐的小鬼,等会儿派个手脚机灵的人跟著他,就能来个捉贼捉双。”
  谭乐闻言霍然抬头:“谁敢?!我毙了谁!”
  门外的陈之停缩了缩,继而挺了挺胸膛。“少爷,你也看看谁回来了。”
  他人在枪口下,反而变得镇定自若。先转身弯下腰去。
  他道:“老大。”
  谭乐整个人怔住了。像陈之停这样身份的元老,能让他叫一声老大的人是?只有是?……
  半掩的门被另一只安定的手推开,门外的人静静站在走廊外,逆光下只见一道沈默的光影。
  那张脸镇定从容,深深地烙在谭乐的记忆中,是一张他死也忘不了的脸。

  谁想做牛郎啊! (五十九)

  59.
  小猴子在外面转了许久,天都渐渐漆黑。
  他想,哪里都找不到他黎叔,一定是被带往谭家了。他在谭家外徘徊了许久,始终不得其门而入,天已入夜,只得恨恨而归。
  想到船期就在後天,他心里有些七上八下,又唯恐黎里树出了什麽事。谁知道等他披著满天星光回到群租房的时候,竟然看到朝思暮想的人,正抱著膝盖,蹲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等著他回来,等到有些昏昏欲睡。
  “黎叔!”他赶忙冲过去,摇醒了他。
  黎里树正睡得浑身发冷,朦胧地抬起头,脸上还是湿漉漉的。小猴子看著他这副样子,忽然伸出手,狠狠抱紧了他。
  “黎叔,对不起……”
  为什麽每个人都要对他道歉呢?黎里树模糊地问自己,被圈著的怀抱传来惊人的温度,於是他反手抱紧了少年的背脊。
  少年摸索著在星光下亲了他的额头一下。
  晚上黎里树睡在床上,身边是小猴子温暖的体温偎依著。可是他怎麽也睡不著,闭起眼就是晃动著人影,滴答落在地上的鲜血,男人丝毫不在意胸膛还插著尖刃的固执拥抱,落在耳边诅咒一般的“我爱你”。
  於是他很没立场地感到担忧,谭乐的伤口那麽深,也不知道现在怎麽样了。
  身边的人轻微动了动。
  “黎叔,以後叫我本名好不好?我叫做唐若梁。唐朝的唐,若有若无的若,还有老板的那个姓,梁。”
  “叫你小猴子不是很好麽?你干爹和保叔都这麽叫你。”
  少年嘟囔了一声:“老是这样叫,黎叔就会一直当我是个小孩子。”
  “恩,好吧。”
  “嘿,那你叫我一声。”
  “唐若梁。”
  “再叫。”
  “……不要把我搂得这麽紧。”
  少年反而双手双脚都缠上了他的,像八爪鱼一般牢牢黏住了,然後把满头翘发的头缩进他的怀里。
  过了一会儿。“黎叔,你可别回去找那坏蛋啊,你回去了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又没有烧饭菜给我吃,替我洗内裤……”
  “我不会回去了。”
  “嘻嘻,大不了下次,换我来洗黎叔的内裤好了。我们这样住下去,不是也挺好的吗?”
  是啊,也挺好。
  两个人住的话,也挺好,要是和老板,天赐大家一起住的话……
  那样生活场景明明是很幸福的场面,可是黎里树却有种缺了一块的失落感。
  他想起那个狼一般的男人脸颊上溅著鲜血的样子。
  世界不是绕著他而转的,捡了这个,必然会丢了他那个。摸摸怀里男孩的脑袋,黎里树想,什麽时候让这个桀骜不驯地小孩回Alice了,他再考虑下一步怎麽走吧。
  生活总要继续下去的,而最艰难的时刻也度过了。现在反而有一种什麽也打不倒自己的感觉。
  而且记忆也回来了,虽然是疼痛到让人呼吸困难的记忆,也总好过一个什麽都不知道的傻子。
  “我是个能独立养活自己的男人,不能靠谁的庇护生活下去。”不知不觉,他把心里的所想说了出来。
  少年闻言,轻轻动了动,发出小猫一般满足的声音。
  那一夜窝在一起寻找温暖的少年和男人,并不知道另一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谁想做牛郎啊! (六十)

  60.
  谭家的议事堂一片明亮,所有相关人等都集齐到场。
  坐在上首的中年男子的忽然出现,引得所有人心里都惊讶万分,可是没人敢表现在脸上。谭乐默不作声的陪在楠木太师椅之後。
  那个人喝了口茶,扫视了一下面前的老部下,又看了谭乐一眼,终於开口道:
  “我的儿子,想问什麽问题,就尽管来问吧。”
  不知道什麽时候起,以L街为中心辐射开的区域,成了这个城市里众所周知黑道聚集的地方。
  小混混和妓女横行在肮脏的街头,上头的大哥名下却拥有丰厚的不动产和公司,顶著商人的身份,出入都是衣冠楚楚。
  这些人中间其中最典型的,便是谭家的谭正易,和白家的白爷。势力大了彼此之间难免会有摩擦,一山容不得二虎,这两家原本也算是师出同源的,但照样要斗得你死我活。
  谭正易心机深沈,喜怒不形於色,白爷却似个活菩萨,对谁都是慈眉善目。两方的首领都不是会当面撕破脸皮的蠢人,所以表面上的和气还能维持,可是渐渐地随著社团实体的庞大,暗地的争斗层出不穷,光是为了拖死对方所花下的功夫,就令双方都精疲力竭。
  当时L街被划为东街和西街,以一家退伍老兵开的街头大排档为限,社团成员越过者,生死勿论。
  谭正易本来是很沈得住气的,他曾经想过,唯一让天平倾斜的办法,也许就是两家中的老大死一个。白爷就算是老狐狸一条也年事已高,女儿女婿已死,膝下无人。而他正值壮年,又有谭乐接班。只要多撑过这几年,比对方活得长,就可以获得这场黑道战争的胜利。这就好像两个武林高手比武,占便宜的总归是年轻的一方。为此他甚至买通了一个护士,期待对方生病的情报。
  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的。
  谭正易又喝了口茶,灯光下脸色明明暗暗。“後来生了病的却是我,医生说我活不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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