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爷,听督办大人说过,您十六岁出科,后来经历了一些变故,唱戏的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吧?”
青伶缓缓点了点头,刚才是半分醉意,现在十分有了九分。
李维顺又说:“刚开始我还瞧不太起您,觉得您一个男人,一个男人……可现在才知道,更多的怕是身不由己。”
“大家……都是身不由己……”
话还没说完,他头一歪醉倒了过去。
李维顺还在自顾自地唠叨:“身不由己啊……唱戏也是吗?我本来是不懂戏的,也一直觉得男人唱旦角儿,怎么都瞧着别扭……可那天看了您的虞姬舞剑,实在佩服得紧,只觉得,只觉得……很美……”
李维顺抬起头,看到青伶早靠着椅子歪了过去,旁边的烛火忽明忽暗地跳动着,映着他的脸也明暗交替着,只看到半边。
李维顺忽然想凑近了看看他,身子就不自觉地靠了过去,拨开挡在他额前的一缕发丝,光洁的额头露了出来,下面是浓黑纤长眉毛,然后是还挂着泪珠的睫毛,之后是鼻、唇……抬起手,一点点靠近,心跳都听得分外清楚,刚刚碰触到他的面庞,或许是指尖太过冰冷,他皱起了眉头,才要放下手臂,脸庞忽然贴了过来,手也被握住,来回地摩挲着,只感到满手的柔软和温暖。
“延青……”
“延青” ?是什么?是个人的名字吗?是他埋在心底最深处的,那个人的名字吗?他叫延青?
李维顺努力要把手抽回来,惊醒了他,微微张开眼睛,似乎还在睡梦中,忽然又抓住他本来退缩的手,眼睛一亮,又出现了他初见他时的那种熟悉又陌生的眼神。
“延青,是你吗?你没死吗?你又回来了吗?……我怎么糊涂了,你当然要回来了,这里是你的家啊……”
泪又热热地滚了出来,这回全都滚在了他的掌心。
“杜爷,您,您喝多了,我不是延青……”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你还在骗我,你明明就没死,连尸首都没找到,他们就说你死了,就是被炸死的,也不能什么都没留下吧?怎么就说你死了?怎么就死了?……”
他喃喃地低语着,柔软的嘴唇亲吻着他的手背、手心,李维顺只觉得从手上传来一股股的热流,通过手臂流往全身各处,身体忍不住地微微颤抖起来。
杜青伶,他是你深爱的那个人吗?他死了吗?
李维顺缓缓抬起另一只手臂,轻轻捏住他的下颔,本来是想劝他早些休息,不要胡思乱想,可是一对上他哀怨的眼神,说出口的话,就变成了:
“我没死,没死……”
“没死?你来看我了吗?可惜,我现在什么都不是了,哪值得你见……”
“值得,你值得。”
看到他的眼睛越来越亮,两只手臂慢慢勾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整个上半身靠了上来,李维顺心怦怦跳着,眼见着他的脸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眼睛也慢慢阖了起来,嘴唇就要碰上了,忽然脑子里有光闪过,连忙推开他,身子一软,又昏睡了过去。
李维顺用手指揉搓着嘴唇,骂自己:“你这是发的什么疯?他是督办大人的人,你也敢动他?方才,方才,他不过是把你当作了另一个人,你就动了心,就乱了吗?枉你从军这么多年,连这点定力都没有?”
整了整衣襟,叫来下人把青伶扶回了床上睡下了,自己转了出来。
“一时的糊涂,你没有对他动真的,以后得离他远远儿的,等督办大人回来就好了,就好了……”
他这样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
第二天,青伶起来就要李维顺陪自己出去转转。
李维顺不知他对昨晚的事是否有印象,偷偷地观察了好几次,发现他还和往常一样说话,并无异样,才放下心来,暗怪自己多想了。
到永定门附近兜了一圈,两个人又跑到琉璃厂吃了两碗豆花儿,跑到文化街挑了两幅字画儿,见青伶难得这么有兴致,他也一改往日的严肃,跟他谈笑风生。
后来青伶说想回南半截胡同取点儿日常用的东西,虽然有些担心,可不想破坏他的好兴致,李维顺就叫了一辆车,两个人一起到南半截胡同。
李维顺等在门口,青伶进去提了一箱子东西出来,李维顺问他是什么,这么大的箱子,看上去还挺重的,青伶说是以前唱戏的行头,现在不能出去唱了,在家摆弄摆弄,也有个消遣,李维顺这才没多问,两个人一起回了康王府。
之后,上午李维顺就去军中带荀一处理些政务,下午就回来陪青伶,两个人要么喝茶聊天,要么下棋,要么青伶就给他清唱段戏曲,李维顺听不太懂,可还是看得津津有味,只觉得他逼着嗓子,流转着眼波的样子,妙极了,也美极了。
日子过得平淡,但他很开心,只是总有阴影笼在心头上,一会儿看青伶还精神十足地跟狗玩儿,他给那狗起了名儿,叫顺儿,李维顺问他是不是把他当成狗了,青伶促狭地笑笑说,因为叫着顺,就叫顺儿了,跟你没关系。小京巴儿,个儿不大,雪白的一团,追着青伶满院子跑,下人看着一人一狗忙乎着,都围着乐得不行,这个时候,李维顺心里就特别高兴,起码,他也会找乐子给自己了。
可一会儿又发现他萎靡不振,昏昏欲睡的,然后会突然奔回西屋,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好半天不出来,再出来的时候就好多了,伸伸懒腰,又跟狗逗着玩儿起来。
李维顺觉得奇怪,可也不好意思问他,自从那天晚上以来,就对他有些怯,不太敢过问他太深的东西,生怕知道得多了又胡思乱想起来。
这天,天气特别晴朗,太阳也好,阳光充足,照得整座院子也发起光来。
青伶就提议,这么暖和的天儿,不如一起给顺儿洗个澡,也让他干净干净。
李维顺说:“不是有下人吗?还用得着你动手?”
青伶说:“这你就不懂了,我爱的东西,就一定要经我的手,如果经了别人的手,染了别人的气味儿,就枉我爱它一番了,所以我得亲自动手。”
李维顺无奈,只得叫下人端了一只大盆,里边倒上两水兑上热水,把顺儿塞到盆里,就要洗。谁知顺儿第一次洗澡,不习惯,扑腾个没完,李维顺只得用力按住他,身上鞋上脸上溅了一下子的水,才勉强按住,就叫青伶抓紧洗。青伶蘸上肥皂,使劲挠顺儿的皮毛,估计是力道大了些,顺儿一个打挺,挣脱了李维顺的钳制,撒丫子满院跑,青伶和李维顺就跟在后边追,追到了大门口儿,大门就开了。
两个人气喘吁吁地一抬头,正看到荀一风尘仆仆地立在门口,一脚迈进来,上下扫视了两个人一圈儿,见他们衣衫不整,又满身是水,脸就阴沉了下来。
李维顺连忙敬了个军礼:“大人,您回来了?”
说着从荀一手里结果行李,荀一一边走一边阴沉着答应着,又瞟了瞟青伶,没说话。
李维顺见他的态度不好,知道他看到二人亲密,误会了,连忙解释道:
“大人,杜爷要给顺儿洗澡,结果顺儿跑了出来,我正帮他找呢。”
“顺儿是谁?”
“是杜爷给狗起的名字。”
荀一忽然一动,他叫李维顺,用顺儿给狗起名字,难道他们二人有什么不妥?
抬眼看到青伶把狗放到盆里,继续给它洗,也不理自己,又一股火烧起来。
“看来我不在家的日子,你们相处得还挺融洽。”
李维顺没听出他话里的话,想也没想就冲了出来:
“是啊,杜爷是个好相处的人,对什么都挺上心的,也很照顾我。”
“是吗?好啊,好啊。”
丝毫没觉察,荀一的眼里,阴霾愈来愈重。
第三十三章
荀一回来安顿好,就命令下人把后花园的一间卧房“听音阁”收拾出来备着。李维顺不解,问他要给谁住,荀一说,一个从南京来的客人。李维顺又问是谁,荀一没有立刻回答,只说,去街上转了,过一会儿回来就知道了,行李先搬到屋子里去。
就有下人把那位神秘客人的行李统统搬到了收拾好的听音阁里。
李维顺心中纳闷儿,不知道这位神秘的客人到底是何方神圣,看这样子,是要在康王府常住下去,但是荀一既然不肯说,他也不敢深究下去
荀一收拾好东西就在一旁看青伶给狗洗澡。顺儿可院子跑,钻到花丛灌木中,又弄了满身的泥,青伶不得不给它重新洗过。荀一就在旁抱着手臂,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说话儿。
“这狗叫顺儿?你给起的?”
“嗯。”青伶没有抬头,左手抓住狗的两条后腿,不让它挣脱。
荀一见他不爱说话,又问:“我走这几天,你都干些什么了?”
“没干什么,逗狗玩儿。”
“逗狗玩儿?不闷吗?我叫李副官陪你外头逛逛,他陪你出去了吗?”
“出去了。”
“尽到什么地方去了?”
“去了永定门,琉璃厂,文化街。”
“到那些地方干嘛了?”
“也没干什么,就是随便兜兜,看看。”
“还去哪儿了?”
“没去哪儿了,就在王府里头。”
“呃。”
荀一不知还要跟他说什么,一个巴掌拍不响,青伶没兴致跟他说下去,话就说尽了,一时有些尴尬,荀一想了想,跑到屋里抱了一个匣子出来。
“青伶,你先别洗了,看看我带什么好东西给你了?”
青伶头也不抬,闷闷地说:“等我洗好了再看。”
荀一迫不及待地拉他的胳膊:“现在就看,看了准保你喜欢……”
青伶不耐烦,一甩胳膊,没留神就把他手上的匣子碰落了,哗啦啦掉在地上,匣子扳扣儿摔开了,从里边撒落一下子金光闪闪的东西来。
荀一愣愣地瞅了半天,然后弯下腰一点点捡起来,青伶见他也没埋怨,心里突然有些过意不去,问道:
“都是些什么?”
荀一一样一样小心翼翼地把东西放进匣子里,捧到他面前,青伶往里一看,原来是些头饰,金钗银凤,水钻的蝶花珠翠,十分的夺目。
“这趟去南京,正好去一个官员家做客,他也是个戏迷,把收藏的东西给我看,我一眼就相中了这套,据说是前朝宫里头特制的,是老佛爷专门打赏给名伶梅瑶卿的,不知怎么就转到他手里去了。我想你肯定喜欢,就想要他让给我,他说什么都不肯,好说歹说,因为他有事求于我,就只好割爱了,你喜欢吗?”
青伶仔细看了看,这套头饰做工考究精良,而且虽然是前朝的旧物,因为保存得好,一点都没褪色残缺,反而多了几分灵秀,心里自是喜欢,只是一想到得来也无处使唤,就冷了下来,
“是好东西,可是我现在也不唱戏了,要这些身外物,不过是累赘,你不如送给更合适的人,也不枉费了这么名贵东西。”
荀一啪地一下盖了匣子,“我能送给谁?当初费了那么大劲买了来,就是想着逗你开心,你若不想要,我还留它干什么?毁了我也不会送给别人阿臜它!”
青伶叹了口气:“你这不是成心耍弄我吗?你不让我唱戏,用它戏弄我吗?”
荀一一惊,当初就是想着他一定喜欢,才费力弄了来,没想到这一层,把匣子往他怀里一塞说:“你先收下,容我考虑考虑,你若实在憋不住,出去唱一两场,也没什么打紧的。”
青伶眼睛一亮,“你说真的?真让我继续唱戏?”
荀一见他高兴,心里也一下子明朗了起来,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真的,与其让你整天在府里逗弄狗玩儿,不如让你出去喊两嗓子,透透气。”
青伶激动地抓住他的手:“当真?”
荀一被他还沾着水的湿漉漉的手一碰,只觉得冰凉凉滑腻腻的,身上立刻就像通了电,“当真……”反过手捏紧他的手,凑近了低声说,“青伶,我走这几日,你可想我了?我可是想你得紧……”
青伶触电似的缩回了手,低着头一言不发。
荀一见他蹙眉低头的样子,心底更是喜欢,瞧瞧周围没什么人,搂着他的脖子就要亲他,青伶挣扎开,荀一也怕大白天的被人瞧见,没再强迫,想着晚上再和他好好温存。
这一切都被躲在一旁的李维顺看到,本来告诉自己就当什么都没看见,可还是忍不住悄悄瞧了,看到他亲他时,心里莫名其妙地发酸,越发觉得自己不可理喻了。
到了晌午,大家终于见到了荀一说的南京来的客人。
是一个女人,穿着时下最流行的高叉旗袍,淡淡的紫色,脑后松松挽着一个发髻,旁边插了一根同样淡紫色的发簪,薄施粉黛,水目朱唇,身材被旗袍衬托得玲珑剔透,看起来十分地雅致。
荀一在众人惊奇的目光中介绍这位神秘来客。
“这位是百合小姐,南京来的,以后就住在这儿了,那个……咳咳……”荀一的表情不太自然,对下人说,“以后,她就是你们主子了,她吩咐什么,你们就得照做。”
说完拿眼睛瞟了瞟青伶。
李维顺听了微微一怔,也看了看青伶,心想,这不是明摆着吗?主子,那不就是没过门的姨太太了吗?督办大人刚遣走了夫人,又招进来了个姨太太,杜青伶以后还有安生日子过了吗?
青伶却面无表情,看不出喜欢,也看不出恼怒,淡淡地,似乎对这一切无动于衷。
荀一见他没什么反应,心里好一阵失望。
百合也不是一般的女人,看着也算见过世面的,挽着荀一,在众人面前一点都不怯场。
“德瑞,都到家了,你也不给我介绍介绍家里人么?以后都在同一屋檐儿下了,抬头不见低头见,总得有个称呼吧。”
荀一才如梦方醒,“也没什么人,夫人在东北,你也是知道的。家里剩下的,就是李副官和一些下人,管家老顾你已经认得了,这位是李维顺李副官,我的得力助手,以后你找不见我,就问他……这位是我义弟,杜青伶……他身子一直不大好,我就把他接到府里来,给他调养……他是个伶人,还是个红伶,专门唱旦的,以后他要是外头有场子,你不妨去看看。”
百合走到青伶面前,眼睛吊了吊,上下瞅了瞅,一下子笑了出来,回头对荀一说:
“老爷的这位义弟还年轻呢,恐怕三十都不到吧,生得这样俊,连我这个女人都自叹不如啊。”
青伶冲她微微一笑:“百合小姐自谦了,我不过是一个戏子,哪能跟您相提并论?跟我比,有失您的身份。”
百合微一变色,眼珠子一转笑得更开了:“杜爷见笑了,咱们彼此都不失身份,我也不过是别人送与了老爷的,托老爷的福,才成了这里的主子,也高贵不到哪去,倒是您呢,有机会,我真得好好见识见识您的本事。”
青伶感觉到了来自她的敌意,心里苦笑着,刚走了一个荀夫人,又来了一个荀姨太,荀一你也太看得起我杜青伶了,我纵有天大的本事,这一个又一个的,都是醋坛子,你又不放我走,要我怎么应付?
李维顺在一旁看不过去了,等到那百合回去听音阁了,就私下里问荀一。
“大人,本来这家务事不是我能掺和的,可我仗着您的疼爱,就多一句嘴了,这百合小姐是怎么一回事儿?”
荀一也没瞒他,照实说了:“不是我故意弄来的,这次去开会,就免不了应酬,百合是那边有名的交际花,一道陪着,正是政权交接的时候,几个候选人使出了看家本领,送钱送车子送珠宝拉选票,结果还有送人的,我本来是不同意的,可被灌多了酒,迷迷糊糊地第二天醒过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在床上看到她了,缠上了我,死活要跟了来,我没办法,这种事情又不好宣扬,又不好把她退回去,只得先带了回来,慢慢想主意。”
李维顺急道:“那杜爷怎么办?刚安稳两天,这两天心情也不错,您又弄回来一个,看她说话的语气也不像个省油的,要是知道了您跟杜爷的关系,还不卯着劲儿地闹啊。您是可以躲到军中去,您叫他上哪儿躲去?您又不准他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