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叶小记完本[古耽]—— by:故山秋
故山秋  发于:2017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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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林叶小记
作者:故山秋
文案:
放荡不羁侠客攻×软弱别扭书生受
HE(老板,再加十斤糖)
“你叫我过来做什么?”(小别扭冷漠脸)
“你觉得我叫你过来,是要说什么呢?”(小侠客坏笑)
“我知道你是不喜欢我的,我一个弱书生是配不上你,也后不见你也罢。”(好生气,好难过)
“......”(哈哈哈哈,怎么办,好想欺负)
“......”(为什么不说话,在想怎么拒绝么?想哭)
怎么办?
“你这究竟是什么脾气?什么事都不问清楚就胡闹,我有说过我不喜欢你么?你这样躲着我,我上哪去给你说?”
(哈哈哈,这是突如其来的糖么?)
这是一个一见钟情,互相暗恋的甜文!
这里所有的情节(刺客暗杀,山匪劫道,大魔王,狗血)都是为了发糖准备好么!
内容标签:种田文 江湖恩怨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绍,叶筠 ┃ 配角:白须老者,周子健,宁飞宇,齐婉婉 ┃ 其它:
☆、第一章
时属九月,秋老虎不遗余力地发挥着最后的热度,晒黄官道两旁未收割的麦田,又将高大乔木的果子捏红叶子捻卷,几只雀儿在林荫底下啄着还未散尽露水的泥土。在又热又燥的空气里,两辆乌蓬马车正匆匆赶着路,车轱辘沾满干涸的泥浆和枯草,马儿似乎快耐不住长途的跋涉了,有气无力地喘息着。偶尔从马车内传来女人切切的叹气声和少年低低的劝慰声。
五十里外的茶铺里,一个白须老者和一个黑发青年正默默喝着茶。白须老者身材精瘦,脸上刻着岁月毫不吝啬赠送的皱纹。他放下茶杯,半晌才用带着几分严肃的口吻对青年说:“林绍,叶公子的马车过去不过两个时辰,你一会就追上了。叶老爷曾经是我的救命恩人,这次遭人陷害,本想带着你去天牢救他,还没来得及去他就病死在狱中。叶老爷为官正直,一生清廉,得罪了不少人,怕是那些人都等着伺机报复家眷。你此次护送叶家家眷归乡,就当为我报恩吧。”
林绍听完老者的话,眼里满是怀疑,嘴角一弯,问:“师父,这护送叶家的事可不难,你干嘛巴巴地让我去,随便哪个师弟不能去?"说完又凑近老者,低声说:“难道师父是有事瞒着徒儿,才要把我赶走,啧啧,莫不是要独自去见见四十年前村头的……?”
还不等他说完,老者怒目一瞪,呵斥着:“胡说八道什么,你要是不愿去,也好,那就随我去秦镇见你师叔!”林绍一听要去见师叔,马上想到师叔家那个鼻涕虫一样粘人的小师妹,还有小师妹手中沾着口水的黏糊糖块,不禁打了个寒战,忙不迭地说:“师父啊,我看我还是去护送叶家,毕竟咱们师门教过要知恩图报,您还是自己去见师叔吧。”
老者慢悠悠喝完杯中的茶水,才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表示知道了,随后又叮嘱了几句不可惹事生非,护送完叶家就去找宁师兄,和他一同回鹿山。林绍连连点头,送走老者后,施展轻功就往东边追去了。
此时,三个黑衣男子骑着快马亦是朝东边疾驰去。领头的汉子皮肤黝黑,说道:“他们这次只有六个人,都是些没有武功。咱们追上就把叶筠绑了,其余人都解决掉,免得横生枝节。”
落了半个马身,脸上带疤的汉子接腔道:“就绑个人还劳烦我们三出动,这叶筠也是,被张大人看上了就从了呗。得罪了张大人能有好日子过?就是他爹那下场。”
另一个瘦小汉子有点不解地问:“叶家现在也坏不了什么事了,就剩那几口人还要赶尽杀绝?”
刀疤汉子“嗤”地一声笑出来:“哟,你今儿还变菩萨心肠了?”瘦小汉子不理他语带讽刺,只是说:“既然丞相都为他求了情,张大人还使唤我们去杀人灭口,不怕得罪了丞相?”
刀疤汉子不屑地说:“丞相还能保他叶家一辈子?得罪人在先,有仇就得报仇。为了点政绩叶慎就敢参张大人一本,谁不知道张大人深得圣心,前次不还进言抄了张大人干儿子的家么?这么多新仇旧恨,他叶慎死了可他儿子还没死,父债子偿,不绑了他绑谁?干好了这差事,还愁没有咱们......”
为首的男子不耐烦地打断他:“行了,省点力气早点办完事,交了差还可以去柳巷搂着美人喝几杯,在这放什么狗屁。”说完扬起马鞭狠狠抽在马的臀部。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就追上了那两辆乌蓬马车,马车停在林子边歇息,车夫从河边舀了水喂马。那三个黑衣人下了马提着刀,打着手势悄悄朝那两辆马车走去,准备趁其不备,将这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几个人一举拿下。
哪知就在他们距离马车不过二百米的距离,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几道风声,还来不及转头,三人只觉后颈一麻,眼前一黑,软绵绵就倒下了。
而那歇够了的乌蓬车扬起一阵尘土,又毫无知觉地上路了。
等那三人灰头土脸醒来时,面面相觑,均知是被人使暗器打中了穴位,手法及其精准,既不伤人性命时辰到了穴位就自动解开。这三人自小在土匪窝里长大,学了一身抢家夺舍的本领,后来又投靠了张大人,专门给这些富贵人家做些上不了台面的勾搭。哪会料到这次不过是要绑个文弱书生,却栽了个大跟头。此时天色已晚,三人拿捏不准,只好先行回去复命。
张大人坐在案前,听着那三人的回话。半张脸映着烛光半张脸隐在黑暗里,冷笑道:“你们可是大名鼎鼎的虎豹狼,不是号称办事干净利索从不失手么?今儿这事要是传出去了......”
刀疤脸钱豹听了这话,心想若是是失去这个庇护,从前的仇家必定会寻上门来,忙承诺道:“大人您放心,别说是叶公子了,就是那位暗算我们的高手,我们三也给您寻出来除掉。”
张大人这才挥了挥手让他们下去,自己却在没人后摔了一个茶盅,心想道:“不知好歹的小兔崽子,早就该动手绑人,顾忌着丞相的面子才迟迟没动手,却失了先机。”
要说那叶大人和张大人如何结怨的,起初不过是朝堂之争,哪知一日叶大人谏言刘卫尉在闹市街头纵容家仆伤人,抢夺人家产,理应重罚。
那刘卫尉正好是张大人的干儿子。谁人不知刘卫尉本是落魄人家的私生子,因有几分颜色搭上了张大人的东风而平步青云,无恶不作。众人心照不宣张大人好男风,自然也知这干儿子可没那么简单,皆因忌惮张大人位高权重不敢多言。
而叶慎叶大人刚正不阿,一身不愿折腰事权贵的文人气节。自然是得罪了张大人,且落了一个陷害忠良的罪名。
幸得丞相为之奔走,免除死罪仅削官罢职。只是叶大人的文人心性哪受得了这么大的委屈,平时言笑晏晏的同僚倒戈,又恐连累家中的妻子,自是一番苦闷郁结在心中,不过三五日就病倒在狱中,等到出狱那日已是出气多进气少。
待到叶大人西去时,朝廷内不知从哪又传出,叶慎手中一本专门账本,记得都是朝廷命官的贪污受贿的事件,其中张大人自然是首当其冲。谣言四起,那些心虚的官员们不免有些惶惶不安。
叶家只有叶筠一个独子,因幼时体弱叶夫人便格外溺爱了十分,平时家中大大小小的事皆不操心,不通世务,只管着自己书房那一亩三分地。性格也偏愚,偏偏又长了一副好皮囊,十七岁的少年像一株初春的桃花,长在雾霭蒙蒙的山谷里。
叶慎的丧事办得潦草冷清,不过几个交情深厚的故人前来送别。倒是张大人携着自己春风得意的干儿子,一脸痛惜地来到灵堂前,念叨着:“叶大人为国为民鞠躬尽瘁,却天不假年......”一双倒三角眼却不闲着,把跪在旁边烧纸的少年打量了个遍,披麻戴孝下一张脸白惨惨没有半分颜色,一双桃花眼里盛着将落未落半潭清水,嵌着两颗墨色的石子儿,说不出来地勾人。
张大人心下一动,装模作样靠近少年:“叶贤侄节哀顺变,所谓人去如河驶流,往而不返。叶贤侄要是有难处,张某定竭力相助。”
叶筠虽不谙世事,但也明白这老狐狸此番话中,暗含鬼胎。客客气气送走张大人后,便和叶夫人商量迁回祖籍。
叶家祖籍在南阳郡中的举人村。举人村依着一条白河,原名叫白河村,后因村中叶家连着中了两个举人,乡邻们与有荣焉,便更名为举人村。叶家虽已迁往西京数年,举人村中的一栋祖宅几亩薄地却未荒废,仍有几个忠仆打理着。
☆、第二章
马车行至荒岭,刚爬上一段陡坡,就见一个青年在路中间拦下了马车。
叶筠撩开车帘,热辣辣的太阳底下站着一个身材颀长,着玄色长衫的青年。一张麦色的脸棱角分明,鬓角沁出一层亮亮的汗珠。见有人在看他,忙抬手作揖,说自己是求学的读书人,因丢了盘缠又走岔了道,还甚是认真地添一句:“恳请公子捎带一程”
只是说完又挑眉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叶筠只觉那人笑得令人欢喜又令人讨厌,捎带一程无妨,只是又怕惹上什么不该有的麻烦,当下面色露出几分犹豫。
叶夫人是教书先生的女儿,对天下读书人自是抱有十分好感,见读书人落难更是不忍。便对叶筠说:“这荒郊野岭的,那公子一个人怕是走到晚上也走不到镇上。你就带那位公子坐后面的马车吧。”
林绍跟着面色不虞的叶公子上了马车,只觉通体舒畅,当即懒洋洋地靠着,心想早就该扯个谎坐上马车,大日头底下追着马车走能让人脱层皮。
而叶公子这时才仔细瞧了林绍,看着这人哪有半点读书人的做派,身形更是结实,搭在膝上的一双手还能见指尖布满的茧子,倒像个武夫。叶筠心思早就跑了几里地,一时想着这人谎称自己是读书人不知有何用意,一时又想自己这两辆马车,也没什么值钱的家当倒不怕是抢匪,一时又觉得这人说不定真只是个举止随意了些的读书人,千头万绪绕在一起,没个章法。
林绍看他两眼瞪得圆圆的,神色从戒备到悲壮最后又似带了点松懈,鼻尖还冒出了汗,不禁有些好笑地问:“小公子不舒服么?”叶筠听他这么一问,一时没缓过来,磕磕巴巴地回答:“没......没有......”林绍又说:“我姓林名绍,双木林,不知道小公子尊姓大名?”叶筠还没来得及回答,就看见林绍往他这边靠了靠,转头盯着他看。
“小公子姓叶,我可是知道的。”,林绍得意地说,而后一本正经坐直,闭目养神,也不管人有没有回答。叶筠一下子晕乎了,满脑子只有被黑色睫毛覆盖的两只含笑的眸子,心如向晚的平静湖面被投入一粒小石子,扑通一声就荡开了一层又一层的涟漪,波光粼粼。
马车连日奔走,过了汝南郡,不过四五日就可抵达南阳郡举人村。林绍自是对叶夫人的收留感激不尽,且又说了自己盘缠丢尽,想叨扰叶夫人直至举人村,然后去邻村投奔叔父。一串话编下来有鼻子有眼,虽然来历蹊跷,但浓眉大眼,神情恳切,怎么看都是个正直的人,叶夫人倒也没怎么怀疑。叶筠不忍逆拂了叶夫人的好心,只能暗地里揣着十二分小心。
深蓝色幕布上挂着上弦月,弯弯月牙的尾巴下,拖着一颗明亮的星子。
三更,客栈里静悄悄的,值夜的伙计斜靠在柜台边打盹,奔波了一天的旅人早已进入梦乡。
林绍洗漱出来,见叶小公子双手托着腮发呆,手边的书卷被厌卷了边也不知。明明好似千回百转都是愁肠般地惹人怜惜,可那副眸子里印着两团跳动的火焰的痴态,又让人忍不住想要戏弄。
林绍倚在门上,双手抱胸,笑着说:“啧,叶公子可是要秉烛夜读呀?”这句声音不大不小的话,在寂寂的空气里却有平地里响起惊雷的效果,一下子把叶筠震醒了,猛地跳起来,书卷都被衣袖拂到了地上。
叶筠窘得脸都红了,哪会想到自己看着书就会走神,还被人逮了个正着,支支吾吾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林绍走过来弯腰给他捡起书,抬头就看见这张小脸,像被雨水淋褪色的寡淡桃花瓣,而此时的窘迫却添上了一抹艳丽的红。
林绍不禁在心里思忖,这明明是个小公子,倒是比小师妹长得还精致一些。粉粉白白莫不是抹了水粉胭脂?想着就要抬手去碰叶筠的脸,还没碰上就听见外面似有轻微的脚步声。
叶筠只看见林绍神情一凛,挥手灭了灯。一片黑暗里,林绍捂住了他的嘴,在他耳边轻轻地说:“等会不管听到什么都不要出声,也别出去,乖乖躺在床上睡觉。”说完就把他整个人一提,走到床边塞到了被子里。自己就轻轻推开窗,跃了出去。
林绍刚说完话,像变成了一片小小的羽毛,在耳边挠呀挠,抓不住又赶不走。被他手掌用力碰过的嘴唇,有点疼,烧着也难受。黑夜似乎放大了听觉,叶筠觉得自己砰砰的心跳声此时格外明显,一声一声的让人心惊。
他拢紧被子侧耳听房间外面的动静,似有风声,又似有衣服摩擦时的窸窣声,而后又寂静一片。叶筠睁大的双眼渐渐有些乏,不知道林绍去干什么了,也不知道林绍晚上会不会回来睡,就那样睡过去了。
而此时,秦镇北边周家的书房里,案前坐着两个人,案上茶盅的热气已经散尽。
周子健带着迟疑说道:“我那去采办货物的伙计说,在西京看到了一个夫人像林家嫂嫂。”
白须老者不以为然:“这世上长得相似的人不胜枚举,定是瞧差了。”
周子健忙解释着:“这伙计跟着我二十来年了,以前也常带他去二哥家走动。所以就留了个心眼,趁夜就去那夫人府上走了一遭,倒没有特别的地方。只是没想到见着书房里挂着一玉箫,看起来十分眼熟。回来给我一说,那不正是风声的另一半月影么?”
白须老者端起冷茶,又放下,慢慢说道:“当年林二出事,我们赶过去时,林家已经被烧成一片废墟了,你也见了他的尸首。那些人丧心病狂,除了被藏在枯井里的林绍,放过了哪个?一个妇道人家怎么逃得了?要是当年真的逃走了,到底是自己的孩子,这么多年了,怎么也不见她来鹿山瞧瞧林绍?”
见周子健握紧了拳头,老者又叹息了一声:“子健,我知道你还一直在调查这件事,想着给林二报仇。可是这江湖中的恩怨哪有休止,我这当大哥的当年没能尽到责任,任你们胡闹,现今只想你们都平平安安的,好好过日子。”
周子健低着头,半晌才说:“大哥,有件事我瞒了你很多年。当年我贪玩闯祸,被盗匪马麻子捉住,二哥为了救我右臂受了很重的伤,几乎不能握剑。为了不让你责骂我,他才回家休养,遣走我给你报平安......”说抬起了头,眼眶发红,声音颤抖着:“要不是因为我,二哥剑法那么好,林家十几口人怎么会说没就没了!”
白须老者气结,神情愤然:“你!你怎么现在才说!你不知道马麻子出了名的怪癖阴沉,睚眦必报么!惹了那么大的祸事居然不回鹿山而是让林二一个人回家。你可真是长本事了!”
周子健梗着脖子回道:“所以我才要为二哥报仇,不然我死也不会瞑目!”
老者“哼”了一声,冷冷说道:“一个马麻子都够你死好几次了,你凭什么报仇?”
见周子健一副脸红脖子粗的模样,终于忍了忍脾气,又问:“真是马麻子做的?”
周子健这才缓了情绪,低声说道:“开始我也那么觉得,毕竟当时并没有得罪什么别的仇家。一出事,我就急急去找了马麻子,想着拼死一搏。结果马麻子听了这事很震惊,他说他混迹江湖,素来秉承着祸不殃及妻儿的规矩,从来都是光明正大杀当事人,哪会去做偷摸着杀人全家的丢人事,再者我虽得罪了他,但林二也未讨到便宜。可当时我哪听得进去,拔了剑就冲马麻子刺去,自然又是被他一众人给擒了。”
“但这次马麻子没有为难我,关了我几日就把我放了,还让他一伙计给我传话说,人不是他杀的,但是欣赏我的胆色,以后要是听到什么消息定会我知会一声。仔细想想,他要是想杀我易如反掌,也犯不着骗我。后来确实也断断续续给我递过几次消息,可是线索查着查着就断了。还有当年不是没找到林嫂嫂的尸骨么,大家都觉得林嫂嫂没有武功自然也逃不了,都说被烧化成了灰。这次要不是听伙计说见了个模样相似又有二哥玉箫的人,也不会往那方面想,当年的事怕是没那么简单。”周子健苦笑着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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