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裤子弟(魔物VS驱魔人)——狐狸
狐狸  发于:2009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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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必了,」雷森看了他一眼,「今晚出去吃饭,我请客。」
  法瑞斯张大眼睛,发现恶人突然好心起来原来是件这么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什么?」他结结巴巴地问:「你要干嘛?我做过什么让你生气的事了吗?」
  黑色的眼睛斜睨了他一下,「你在说什么,只是请客。」
  应该只要还是「人类」就不太会有危险吧,法瑞斯狐疑地想。雷森继续道:「不知道那个魔族什么时候会来找你,今晚我要去收酬劳,你和我一起去吧。」
  虽然知道所谓「保护」就是二十四个小时糖黏豆一样的压力生活,但确切了解后还是有些沮丧,法瑞斯叹了口气,「在哪里收钱?」
  「在『天堂』。」雷森淡淡地说。
  「天堂?」法瑞斯重复,那是这个城市里最豪华的会员制俱乐部,想不到竟会在那种地方收钱。「你打工的对象好像还挺有钱的。」他说。
  「有什么办法,我老爸可没你老爸那么大方。」雷森把烟蒂捻灭,站起身,「走吧。」
  光临天堂的顾客虽然不少富豪大贾,但在法瑞斯看来,它更多的时候倒像二世祖的集中营。实际上法瑞斯就经常干一些纨裤子弟们常干的事儿--在这里包上一间房间住上几个星期,只要你有钱,每天都可以过得香艳又刺激,而且花样儿绝不会重复,相对的,这里的费用也是高得吓人。当然法瑞斯对此没什么感觉,又不是他掏钱。
  所以法瑞斯看到雷森驾轻就熟地掏出会员卡时,心里有小小的惊讶,然后想起那小子说自己是纨裤子弟,但显然雷森本人也高尚不到哪里去。他跟在黑发男子后面,亮出自己的会员卡,好吧,现在这架势看上去是一对纨裤子弟光顾伦敦最大的花花天堂来了。
  雷森目标明确地向角落的位置走去,应该是早就约好的地方。他的外表还是颇有迷惑性的,大部分时间有礼而谨慎,面部表情变化不大,像个被家庭保护得过好的乖乖牌--如果你没看过他大开杀戒的话。
  一个穿着深灰色休闲装的中年男人已经坐在那里了,他并不显眼,衣饰简便,眼神自信却并不傲慢,甚至是谦逊的,可法瑞斯就是觉得他目中无人。但身边显然有一个更加目中无人的家伙,雷森看也没看他一眼,招呼侍者来了杯「天堂」--这里的特色鸡尾酒--仿佛对面的人根本不存在。法瑞斯也顺风要了一杯,反正是雷森付钱。
  对方也不生气,微笑着拿出一张支票,「这是这次的酬劳。」他说,把它放在桌上。雷森看也没看那东西,「我要求多收三倍的酬劳。」
  那人挑挑眉,雷森说道,「你们没告诉我那里有有翼人,我可是坐在一辆BMW车里飞了大半个伦敦城!」
  「没问题。」对方爽快地说,从口袋里拿出支票簿,在上面签了一个金额,放在桌上,「真抱歉,有很多细节实际上我们不太清楚。」
  法瑞斯远远看了一下支票上的金额,忍不住吹了声口哨,太爽快了,爽快得跟个陷阱一样。雷森毫无所觉地接过来。
  「实际上,我们还有另一椿生意。」罗伯特说,从下面拿出一个大信封,里面鼓鼓囊囊地装着资料。果然如此,法瑞斯想。
  「这次的酬金,可以在后面再加两个零......」罗伯特停下来,雷森干脆地拿起信封,「我接了。」他说。
  「您不......看看任务是什么吗?」另一个人说,这也是法瑞斯想问的问题。
  「是杀魔族吗?」雷森问。
  「是的......」
  「那就够了。」雷森说,站起身,「请原谅,我要去拿杯酒,是你请客对吧?」
  罗伯特茫然地点点头,雷森露出满意的笑容,转身去找他的乐子了。
  法瑞斯坐在那里,和雷森的委托人面面相觑了几秒钟,连忙站起来,跑去和雷森一起喝酒了。
  法瑞斯始终没看到雷森动那个信封。从当天晚上,一直到第二天早晨,法瑞斯起床时,发现它仍好好地放在雷森的外套里没动,有鉴于昨晚离开时,罗伯特希望他们今天起程,他终于忍不住把信封抽出来,看了一下里面的内容。
  那是一些照片和档案,里面提到三天前一个小林的边镇和外界完全失去了联系,他们认为有什么力量强行让它从人类的文明里彻底消失了一样--毕竟没有交流就没有存在。两天前,他们还曾派出过一支三十人的精英小队去探查,可他们同样从人间蒸发了。
  信封里还附上了每个人的照片和资料,法瑞斯匆匆翻过,脑子里掠过「食物不需要有姓名,它只是食物」的念头。
  像对雷森来说,魔族不需要有身份,它们只是杀戮对象,他脑子里冒出这么个对偶的句子,然后忍不住笑出来。
  「这次的工作很好笑吗?」雷森问,穿着自己的睡衣,黑发凌乱地从卧室里走出来,「早知道上面是笑话集的话,我昨晚就看它了。」
  他走到浴室,把水龙头打开。法瑞斯在外头说道:「你不是答应了罗伯特今天就启程吗?我以为你会先看看任务是什么的。」
  浴室里只有莲蓬头洒水的声音,好一会儿,另一个人懒洋洋地道,「反正就是去杀些杂种嘛,魔族的能力和品种都不重要,只是猎杀标的而已。」
  法瑞斯咳嗽一声,「你说话的语气,倒像是和魔界的亡命之徒由同一个老师调教出来的。」
  他翻过上面几页没用的照片,然后看到了另一叠由卫星拍摄下的场景,虽然在月光下的树林中一点也不显眼,但他敏锐地捕捉到了照片上的一抹银灰色,以及另一丝不和谐的音符。
  「你该来看看这个,雷森。」他严肃说。
  雷森擦着湿淋淋的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依然穿着法瑞斯的衣服,「怎么了?」他漫不经心地问。
  「我觉得照片整个儿都在泛红,狼人的毛绝对不是这种颜色。不知道是不是曝光的问题,你觉得呢?」法瑞斯问,拿着照片左右看,对映着光线。
  雷森的双眼写着「你真无聊」的字样,「你就是让我看照片怎么曝光的?」
  「我比较担心的是,照片是不是真的是曝光。」法瑞斯说,把所有的卫星照片铺展开来,喃喃地道,「都是这样子。」
  他转头看雷森,「你觉得,真的可以所有照片都曝光了吗?」
  「也许。」另一个人毫无关心地说。
  法瑞斯看了他几秒,吐了口气,嘀咕道:「说得也是,你就算是要自个儿去下地狱,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你一分钱不花,住在我的房子里,穿着我的衣服,用着我的洗发精,占着我的电视机,你能消失掉,我简直应该放串鞭炮庆祝!」
  雷森径自从冰箱里拿了罐啤酒,听到这话,奇怪地道:「当然是你和我一起去。」
  周围突然静了下来,金发男子不可置信地看着他,活像突然发现自己朝夕相处的朋友竟是个恶魔一般震撼......和无助。
  「你和我一起去。」另一个人以为他不明白,面无表情地重复了一遍,一边大大喝了口他家的啤酒。
  「为......为什么我也要去......」法瑞斯结结巴巴地说。
  「那只蛇还有可能回来找你,我可不希望它干掉你后无声无息地溜掉。」雷森说。
  「你......你没有权利,那里很危险......」
  「反正你和我一起去,决定了。」雷森笃定地说,「你会开车吧?我讨厌开车。」
  雷森径自走去换衣服,完全被打击呆的法瑞斯终于慢慢苏醒过来,身体恢复了活力,他迅速从沙发上冲起来,冲着另一个人大声叫道,「你在开玩笑吧!那里有一堆的狼人!大蛇!母蜘蛛!你一个人去只身闯虎穴,意yin自己是好莱坞电影的男主角,我绝对绝对不会陪你发疯的!」
  雷森换好衣服,整理了一下衣领,径自朝外面走去,「你的车子油是满的吗?我讨厌加油。」
  法瑞斯在他后面大叫道:「如果你觉得人生无趣想改改口味去狼人的胃里来趟免费旅行,雷森帕斯,请不要拉上我,我生活得非常快乐!」
  雷森奇怪回过头,好像完全不理解法瑞斯的愤怒:「你去开车好吗,法瑞斯?关于这次行程已经决定了,我不想再就此争论。」
  「我也不想争论,如果你不强迫我去的话!」法瑞斯大吼,「你凭什么决定的!你根本就没有问过我!」
  「好了好了,」雷森息事宁人地说,「你要带点什么零食去吗?」
  「我死也不会去那个地方的!」法瑞斯大叫道。
  两个小时后。
  「救命!你这是谋杀!」法瑞斯大吼道,打开飞驶的车门,又愤怒地关上,飞掠过的路面让他有些头晕,那疯子开的时速足足有一百以上!「停车,我要下车!」
  坐在驾驶座上的雷森漫不经心地叼着烟,激昂的摇滚乐响填满了狭小的车厢,他似乎不太满意,又换了个抒情点的曲子,随口应道,「我从来不开车,法瑞斯,因为你死活不肯来,我只好破了例。你到底还有什么不满。」
  「我当然不满!不满!有很多不满!停车!我要回去!」
  「别紧张,亲爱的,一下子就会结束了。」雷森心不在焉地说。
  「别叫得那么亲热,你这个疯子!」法瑞斯愤怒地大叫,他惊恐的情绪随着汽车度过了政府的路障越发的强烈,他可不想莫名其妙地死在自己人手里!
  这个混蛋独裁者,他在心中绝望地诅咒,天知道他父母给了他怎么糟糕的家庭教育!难怪会吵架离家出走!而且显然只要和这家伙扯上关系,即使是个「无辜路人甲」,也少不得死无全尸,速度快得可以简直能用秒表计算!那个丢掉了一个头逃走的笛兰简直幸福得让人忌妒!
  悠扬又略带忧郁的萨克斯风在汽车里飘扬,悲伤低沉的女声唱着「我看不清你的脸,我知道你是想拒绝......」,窗外的景物飞掠而过,法瑞斯的心情比音乐里那个失恋的女人还悲惨。
  「上帝啊,放我下去,我可以告你绑架,你这个疯子,你爸爸难道没有教过你不可以随便连累别人,不顾他人意志吗!?」他绝望地叫道,虽然只能在雷森情绪允许的音波范围内。「世界上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你又不是神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你的家庭教育有问题,我不是你家的仆人,没义务容忍你这种娇纵独裁的少爷性格......你到底听见没有,你没有权利决定我的行程--」
  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法瑞斯打了个趔趄,正准备继续大骂「你搞什么飞机」,却看到身边人一双漆黑的双眸静静盯着他。法瑞斯窒了一窒,干咳两声壮胆,心中自我安慰道,本来就是这小子不对,他看我我也不会怕他的......
  「你说的没错,」雷森柔声道,「我不能决定你的意志,抱歉,是我太自以为是了。」他露出一个忧郁的微笑。
  法瑞斯惊喜地张大眼睛,这小子竟然还懂得「为别人着想」这种东西啊!
  雷森忧郁地叹了口气,他一身整齐干净的短大衣,皮肤白皙,一样挺拔的五官看上去利落而整洁,表情诚挚而且谦逊,简直是教科书一般标准的家教良好的绅士模样。
  也许他的家庭教育也不是完全失败,上帝还是眷顾我的,法瑞斯感动地想,这时,身边的车门发出轻微的喀嚓声,锁被打开了。
  雷森抱歉地看着他,「请下车吧,回安全的地方去,你不需要陪我冒那个险的,虽然我觉得保护你没问题,但是我不能决定你的意志。」
  这样说法法瑞斯反而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他挠挠一头金发,「别这么说啦,你只是有点过度自信,但出发点还是好的......嗯,那我可以走了?」说着他打开车门,试探地看了雷森一眼。亡者点头一笑,他的动作温柔有礼,自然而不失高贵。英国的确是个能出绅士的国家,法瑞斯满意地想,这小子还有点良知。
  车外,晚霞已染红了半边天际,法瑞斯深深呼吸了一口自由的空气,准备步下汽车,因为路障的关系,周围静悄悄的。
  「请小心一点,法瑞斯先生,」雷森轻声说,看着法瑞斯停下的动作,露出疑问的眼神。「我们现在已经在林边镇内了,啊,都可以看到镇中心的教堂了。」
  法瑞斯瞪着他,雷森继续说道,「步行离开的话,想必您走不到三分之一天就会完全黑下来,这种季节天黑得很快。因为死了很多人,所以有很多魔怪会被鲜血和人肉的气味吸引了过来,您路上当然会碰到很大的危险,请一定要小心。」
  「等,等一下,」法瑞斯结结巴巴地说,「你得送我出去,你不能让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三更半夜待在这种地方......那,那个教堂不是出事地点吗?你不能这样!」他大叫。教堂孤单的身影映在红得妖异的晚霞中,像黑夜降临前最后不怀好意的一瞥。
  雷森一脸歉意,「真抱歉,那是不可能的,法瑞斯先生。我们进来后,为了确保灾情不至于扩大,周边已经被严密保护起来了,没有任何人可以进出。当然,也许你表明身份后他们能网开一面。」他说,「只要你能活着走到那里。」
  「你不能这样!」另一个人大叫。
  「我要走了,决定了吗?法瑞斯先生。」丝毫不理会那人的哀号,雷森发动汽车。法瑞斯绝望地收回迈到一半的脚,砰地一声把门关上,破口大骂道,「你他妈的是个疯子!」
  「噢」雷森踩下油门,「既然是您自己选择留下来的,那么请闭嘴好吗。」
  我收回刚才的想法!法瑞斯捂着脸,绝望地想,这小子的家庭教育是完全的、彻底的、绝对的失败!
  「天还没黑,就开始忍不住往外跑了嘛,这里的妖气可真重。」雷森轻声自语,法瑞斯可以清楚感到他语调中不正常的兴奋,他绝望地低喃,「我们会被杀死,你猜被撕成碎片后会分别进入多少只妖魔的肚子?」
  「请信任我一点,法瑞斯先生」雷森漫不经心地说,瞄都没瞄他一眼。法瑞斯哼了一声,「凭什么?就凭你精神失常的程度?」
  「就凭现在你只能相信我。」雷森说。
  法瑞斯气得浑身发抖,他已经很久没这么想杀死什么人了!虽然他以前经常杀人,那包括敌人甚至也包括自己人,但大都缺乏深刻的理由,而像现在这样强烈想宰了什么人的念头,他这辈子也没有过几次!
  第三章
  黑暗的气息从一切阴暗的旁角溢出,太阳将要完全落到地平线下,夜住民飨宴的时刻即将来临。
  法瑞斯甚至能嗅到两人身上突兀的人类气息,那是会让妖魔们更加兴奋更加饥饿的味道。体内奔流的魔族血液有些发烫,习惯性地想要抵抗,但是被那十三道重印死死封印在一个人类的身体内,他无法使用它们。他很无力,很柔弱,像个普通的人类。
  在没有危险的时候,他挺喜欢这种逼真的无害躯体,但当真发生了问题,他自己都恨不得把自己撕成碎片,把里面蓄满魔力的鲜血释放出来。
  但那是不可能的。
  「我不能在这里等死。」他绝望地说。
  「当然。」那害他落到如此境地的人类回答,从腰间拿出一把枪,那是一把银制的大家伙,加长的枪管,二十毫米口径,里面的子弹头也是纯银的,上面雕着魔法的符字,威力强大。那人把枪递到他面前。
  法瑞斯一怔。「拿去防身。」驱魔人说,「会开枪吗?」
  银是圣器,魔族们惧怕它,自然也无法使用。但接过枪时,法瑞斯不舒服的感觉到并不严重,并且很快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安全感--手里有防身武器的安全感。我这个人类当得可真彻底,魔族的秘法很管用,法瑞斯想,检查着银制的枪械。
  「会,」他回答,「可这不是你的武器吗?」
  「我有别的东西可用,」驱魔人说,「希望你能尽量保护好自己,不要连累我。」
  「等一下,是你在连累我好不好!不然我现在在家早洗完了热水澡,正在一边看电视一边吃晚餐呢!」法瑞斯提高声音,「你说这样的话不觉得无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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