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末 路
当我拿着医院的诊断书时,我几乎大笑起来。
慢性压迫型血小板衰退--血癌的一种,非常罕见的一种病症。
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好老套的情节。
每晚八点档的言情悲剧几乎是通用的情节--女主角爱上男主角,但是又被身边的人影响,相爱无缘,几经波折,相爱的人终于走到一起,偏偏男主角又得了绝症(大多都是癌吧,这样比较好写,还能多骗些眼泪)于是在爱人的怀中慢慢的死去。--这是百十年前就有的剧情吧。死掉一个才能让人感到真情的可贵。(活着的话,也许也有闹离婚的一天)。
我不欣赏这种故事,也不愿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但是没想到,一向自认比较幸运的我也会有这么倒霉的时候。
我,
柳莫尘,
出生于一个富豪的家族。母亲是妾房,还是个精神病患。连带我这个妾室所生的不孝子,也被冠上‘不该出生的小孩’的头衔,加上母亲的病(虽然医生说这类型的精神病不会有遗传问题,但大多数人都不会也不愿相信),从我有记忆开始就没有人理睬过我。
不过还好,在无政府状态下长大的我,未曾因此而影响我的人生,相反,这种无人关心的生活给了我自由发展性格与人格的机会。
这是我生在柳家最值得庆幸的事。
但是这样一来,使生就对任何事都无欲无求性格的我在庞大的家族里更显的无能。
照理说,这样性格的我,对家族的发展来说,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存在价值,但是我幸运的拥有一张让人妒嫉的漂亮脸蛋(我没有夸大其词喔),这就成为我留在家族中的唯一理由--能骗一个有来历的女人回家当老婆,顺便为家族拉拢一个商界的大人物什么的(但是相信家里没有人会对此抱太大的希望,包括本人在内)。
可惜,生性懒散的我,高职毕业后,并没有向长老们预期的那样将全部的精力投入‘该做的事--骗个有身家的老婆’中,仅在一家小公司里做了个小小的财务,做一条没有用处的米虫。继续过着我无人过问的逍遥日子。
活了二十五年的我,唯一的一件让家族内的长老和父亲注意到我的就是--我‘曾经’与商界大佬汪氏的小姐有过婚约,但可惜的是在一个月前的婚礼上,新娘无故放了我的鸽子,和我的那位同父异母的哥哥在世界的另一端--美国--登记结婚。
我这个刚刚被新娘甩掉的倒霉男人在“伤心”之于又受到父亲和家族的“特别关爱”--为了让大哥的新婚过的愉快且不得罪新娘家的人,我被指定在那对新婚夫妇回来之前离开柳家大宅,而给我的时间非常的充裕--三十六小时。
说是给我三十六小时,但我几乎是被当成垃圾立刻扔离了住了二十五年的大宅,(而且是半夜时分)让我觉得可惜的是我还没好好的在大宅里逛过一回,虽然我对佣人房和厨房熟悉的能闭着眼睛摸到地头。不过话说回来,离开这里也好,反正母亲早就住到疗养院去了,这里又没有我能安身的地盘,还是走人的好,省得给人找麻烦。
但是要我在半夜里去找房子或向朋友借房子似乎太过勉强了,搞不好会被别人当成小偷强盗一类(虽然我也曾经羡慕过‘俠盗’和‘蜘蛛人’但是说是一回事,做就是另一回事了。)所以在凄冷的十一月的夜晚,我是在路边熬过的。(事后有些后悔,为什么身边不代点钱……)
在寒冬里过夜的下场就是被高烧缠了整整一周后,连我的老板都以不请病鬼为借口将倒霉连连的我踢出公司(我想真正的原因是为了不得罪汪家的人吧)。
到了如此地步,我不得不到医院去‘消费’我为数不多的保险金。但显然我的霉运不但没有结束,相反愈演愈烈,一张小小的化验单审判了我的未来--最后的三年。
回想起刚才那位老医生的眼光和怜悯的语气,我真的想笑,笑出我心中说不出的感觉,因为,除了笑,我连哭都没有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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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临死之前都有权做他想做的事,对吧?
我的人生只剩下两年零十一个月了,但是我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在室男。
听起来好象挺丢脸的,但是没办法,我很懒,平时就懒的动,连吃饭都得到饿的发慌时才想到觅食,要我花上一天的时间去和一个女人谈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为的就是那短短的一两个小时的生理需要,我是绝对无法做到的。而花钱找来的女人也实在让我倒胃口。这就我的‘童身’能保持到现在的原因。
可是现在我快要进棺材了,若是我死后能上天堂还算好,说不定保持‘童身’还能多换一对翅膀用用,但是万一(说是万一,但在我看来是99%的可能)由于我的懒散而被丢进地狱那就麻烦了,我会被那些同是来自人间的鬼嘲笑,那样一来日子就难过了。所以我的抉择是在死之前一定要摆脱‘世纪末最后的处男’这不雅的称号。
当然,要我这个被女友甩掉的苯男人,在‘人财两空’--没了新娘没了房--的第三个月就马上去泡个美眉回来,显然是异想天开。所以向来有自知之明的我,将目光投向了龙蛇混杂的酒吧,那里应该有‘愿意服务’的酒国名花吧(虽然我曾经很担心染上‘某种’病,但是反正我快死了,就算染上又如何)。
心动不如行动。
在我生命的倒数两年十个月的第三个星期,我准备告别我人生的‘第一次’。
但是很遗憾,显然我没有什么收获。
在喧闹的酒吧里,我得到了头痛、心烦和生平少有的微醉就是没有找到心目中的酒国名花。我真的怀疑,电视上不是常常播报‘我市的特殊行业正沦为色情场所的代名词’吗?怎么我一连找了七个酒吧、七个通宵没有见到一个呢?还是最近所有的‘美眉’们都放年假?带着三分的醉意,我走在因寒流侵袭而显得异常空旷的大街上,嘴里哼着慌呛走板的歌曲,又是一个空手而归的日子啊,我如是想着。这个想法一直持续到距离我的狗窝仅百米的小路口。
我撞到人了。用撞好象不太贴切,应该说是用踩的,虽然这对那位受害者有些不太恭敬,但是我的的确确是踩到了他。我可以发誓,我绝对不是故意的,谁让他躺在路边的(虽然准确的说他躺在墙角边,但是我喝多了,走不太稳,再说路又不宽,仅能让一辆小面包车驶过……汗……),好吧,好吧,我承认,我是故意在走过他身边后又走回来并踩了他两脚和踢了一脚(要知道是很轻的喔!力道最多只能用来踢一个五十米的长传而以)。我以为躺在路边的人都是那种不回家、打老婆的坏男人嘛!再说我马上就得到教训了不是吗。
在酒精的作用下,我抬起右腿准备踢第二脚时,左脚很不给面子的软了下来,所以我就顺理成章的‘倒’(其实是压)在那位被我蹂躏的仁兄的身上,满头的金星(酒精作祟嘛)。好不容易甩开了金星环绕,伸出手四下乱摸一通,准备找东西扶一把,好站起来,可惜东西没摸到,却摸到一手的湿润,也许是哪条狗狗的废液吧!倒霉啊!我想着,但是很快手里又有一种粘粘的感觉,该不是还有……我诅咒着,将手收回,挣着有些迷茫的双眼,在昏黄的路灯下,我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血!满手的血!
然后我的第一反映就是--我杀人了。
说起来,就某方面来说,我还是一个非常称职的杀人者,虽然酒意未醒,但是下意识里知道要毁尸灭迹--我几乎是立刻爬起身,将地上的‘死者’带回家(回想起来,我好象是拖着他的双脚跑回家的,他的头在地上拖了近百米吧,感谢天,让我门前的小路是市政工程的漏网之鱼,至今保持着泥土本色,要是埔上了水泥或沥青……下场恐怕还要凄惨)。将人丢进我临时住的狗窝,手脚利落的端水冲掉门前明显的血迹,掩盖了我的‘杀人现场’。
我租到的屋子很小,由于是违章建筑,所以没有卫浴设备和厨房取而代之的仅是一根自来水水管。
即使少了这两大间,但是屋子依旧小,小到只能放下一张老旧的能与祖父称兄道弟的单人床、一张四脚不稳需要垫木块的写字台、一把随时会解体的椅子和一只四、五十年代盛行一时如今却风光不再的木箱,当然,一些小零小碎的日常用品则堆放在木箱上。除了这些,屋内仅剩的空间却让一具‘尸体’与一个半醉鬼占的满满的。
我望着躺在脚下的男人,思绪在酒精的作祟下显得过于混乱,我并没考虑凭我那几下怎么可能将人打死,我只是在但心如何处理这么大的人,显而易见的是我没有能力凭空的将尸体处理掉,带出去的话,就他满身的血迹我走不出几里就会被人送进警察局吃牢饭,虽然我还能活上两年多,但是我可不想在死牢里。
那么我该怎么办?我搔着头,使劲的想在混乱的思绪中找一个比较好的办法。
然后,
我看到了写字台上的泡面箱,一个堪称绝妙的主意横空出世--吃了他!(上帝原谅我,我真的只是因为酒精作祟,平日是绝对不会想出这么邪恶的主意的!)把这个人吃下肚子后,他就会变成XX排出体外,相信就是他的亲生父母也不会认出他的原形。有了这个决定后,我非常满意的吐了一口气。
看!我还是满聪明的嘛!
我这么想着,放下心后,灌满酒的肚子也开始感到有些饿,于是我想起木箱里应该有一只小电炉和长久不用的餐刀,就烤个牛排吧!(是人排吧?)
我如是想着,跨过地上的‘准料理材料’伸手抓过木箱上的小煎锅,另一只手则探向杂物堆,想翻找切割的工具--刀。(幸好没有马上找到!)
还好,在最后关头酒神的威力得到了极限的发挥,脚步不稳的我又一次摔倒了,当然又是倒在那位‘准料理材料’先生的身上,然后很不应该的将自己的脑袋撞到地板,熊熊地昏睡了过去,人事不知。哈利路亚!
不过我有做梦喔!
我梦见有人抓住房我的手要抢我的烤肉排,于是我举起手中的锅子用力的敲了过去,在对方的哀鸣声中,我顺利的吃到‘梦中的料理--烤(人)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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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醉醒来对我这个不太会喝的人来说简直是一种酷刑。要不是胃老兄的抗议太过激烈,我宁可抱着被子继续做我的春秋大梦。
扶着宛如有千军万马在奔驰的脑袋,缓缓地坐起身,睁开红得象兔眼般的眼睛,刺目的阳光毫不留情直入视网膜惹来泪海的泛滥。
“呜……”亡羊补牢的用手遮住双眼,躲开阳光老兄的‘势力范围’,嘴里的咕囔怕连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闭着眼睛,我摸黑走到(是移到吧?)水管边,打开水龙头,毫不犹豫的将脑袋凑上前,冬季冰冷的水是最好的清醒剂,把我从混沌的世界拉出来,顺带赶走恼人的痛楚。
“哇……”切身的体验到冷水的威力,我一边甩着头,一边用醉凄惨的声音赞美冷水的超低温度。
再一次的睁开眼睛,屋子还是一成不变的狭小,我还是那么落泊。认真的扫视了一遍我的‘地盘’,一切如故,但是我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空旷!屋里好象少了什么似的?我隐隐约约记得昨晚曾经带什么东西回来,但是大概是昨晚喝的多了点,我竟然什么都记不得了。……思考了三十秒,我决定放弃。(其实是懒的再去想了)
不过幸好我还记的自己的“告别我人生的‘第一次’”于昨天第七次失败,虽然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但这种失败实在太打击我的自尊心了,枉费了我的这张漂亮脸蛋。不过我又转念一想,也许那些‘美眉’都是大近视吧。--这个想法让我受伤的自尊心舒服了许多。
可惜当我翻开瘪瘪地皮夹后,才修补好自尊心又碎了一地,望着那仅剩的几张薄纸,我非常了解自己的现状--处于甲级贫民与贫民的夹逢中(这有差别吗?)。如果我继续坐在家中混吃等死的话,不用等到三年后,下周末我就能留下干瘪的臭皮囊,一缕英魂飘到上帝身边和大天使们喝茶聊天了。
有人这么说过: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却又是万万不能的。
为了那一张张薄纸,我不得不顶着寒风,露着让自己都感到讨厌的微笑,游走于失业中心,以求能找到一份工作。
一天过去了,我吃着盒饭告诉自己要努力;
两天过去了,我吞着咸菜肉丝面告诉自己要用心;
三天过去了,我嚼着半生的泡面告诉自己要耐心;
四天过去了,我啃着仅剩的面包大声的发誓,我要炸了那些骗我走遍全市,却一无所得的职介中心。
就在我快饿死的时候,一封精美的信救了我一命。
柳莫尘先生:
祝贺您,您已被本公司任用。
不久的将来,您将成为本公司的任职人员,
请于XX年XX月XX日到公司人事部陈经理处报到。
谢谢!
我看着手中的信,愣愣地看了一遍又一遍,该不是做梦吧?信上那烫金的标示清晰的显示出这封信的来历--风云集团总公司。
风云集团?那个被称为全球经济圈无冕之王的风云集团?
怎么可能?
我只是一个高职毕业的小财务,让我去那个风云集团上班,还是在总公司?
我不是在做梦吧?
我就这样怀疑着,渡过冬天最初也是唯一的一个没有晚餐的夜晚……
(2) 结 缘
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全套最高级的办公用品,价值不扉的屋内装饰,晶晶亮的地板反射着落地玻璃外照射进来的灿烂阳光,让整间屋子的不凡气势又升了一级。
此刻,一个轻年且英俊男子正端坐在办公桌前,聚精会神的在写着什么,不远处,忠心的部属正安静的等待着新的命令,屋外,数名美丽(或者说是艳丽)的女子,将充满爱慕的目光投向正在室内办公室内,十有八九是在幻想与那位英俊男子约会的美好未来。
多么协调的一幕啊!真是让人羡慕!美好的简直--不真实!(……汗……)
当然--这……不是全景!
先要排除高级办公桌下堆满的急件,其次要忽略坐在不远处的部属们人手一张的财经报纸和热腾腾的茶,再次,要无视美女们投向电话而非活人的目光,最重要的是完全自动省略那位正在努力工作的年青俊才不短发出的哀鸣与控诉。总算办公室的隔音效果非常好,才没有完全破坏此刻的美景(美景?算是吧!反正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嘛!--好象有些不负责任。)
不用有任何的怀疑,此刻坐在那个美景(?)里,发出哀鸣与控诉的破坏分子就是我--世纪末全世界最倒霉的男人--柳莫尘。同时在这一连串不雅的头衔上还要加上一句--此人的属于稀有人种--蠢货一族。这是半年来我给自己送的新称号。
真是后悔啊!
当初我为什么会满怀喜悦的接下这份工作?
事后还曾经一度认为自己否极泰来?
半年前,饿的半死的我,穿着仅有的一套高级西服(其实是打折品)拖着沉重的步伐来到我人生最后的希望之地--风云集团的总公司,当我拿出那封信,接待我的前台小姐立刻就用一种让我莫名的眼色望着我,那种眼色,就象是看到……伟人、偶像,对!是看到偶像一样。
让我不知所措的不仅是这位不曾见过的小姐,而是自从我拿出那封信后,每个人都用这样的眼光看着我,从小到大,我见过许多不痟、厌恶、嘲弄等等的目光,但是从来没有人这样的看着我,而且还是那么多的人。也许这也是让我昏头的签下买身契的原因之一吧!
当我见到那位人事部的胖胖的好象弥乐佛(后来才知道是笑面虎)的陈经理时,一份准备好的合同就被递到我的面前,一张特别约定则被放在合同书上。
年薪上万美金附加置装费?提供套房当宿舍?每月有用餐金卡?……好的让人毛骨悚然的条件被一一列在纸上。虽然只是白纸黑字,但我却觉得耀眼的象阳光一样。(这简直是故意引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