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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屠城  发于: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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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黎可三言两语地搅合,两个店员一个被气出了内伤,一个暗暗松了口气。小余揉了揉发酸的眼睛,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小余记得,这个漂亮女生是之前的某个晚上,陪着贺先生坐在河边长椅聊天的那个人。
黎可含含糊糊地跟贺循说早上好,含含糊糊地做早饭煎培根,再含含糊糊地哄Lucky玩。
贺循蹙眉问她:“你嘴里含着什么东西?”
糖果在她嘴里咯嘣咯嘣地响:“薄荷糖。”
昨晚她一不小心又熬夜,现在整个人困到发晕,吃点糖清醒清醒。
贺循想的却是每周往家里送的零食,自从上次给了她采购网站的账号,从早到晚都能听见她吃零食的动静。
“吃太多零食对牙齿不好。”对小欧的忠告同样适用于黎可,贺循淡声道,“小心蛀牙。”
“我跟小欧不一样,我的牙齿非常好。”
黎可自信夸奖,“以前我在鬼屋上班,装扮成吸血鬼新娘吓人,有个男的还夸我牙齿好看,一个劲问我能不能咬他一口。”
一旦形成想象画面,贺循就忍不住皱眉:“……你到底干过多少种工作?”
黎可粗略一算:“不到一百种。”
她想了想,期待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超过一百,那时我就百变女郎啦,真酷。”
贺循不觉酷,只觉难以言喻——对极有目标和事业追求的人而言,这样的人生轻飘杂乱,根本无法想象。
他问她:“有没有哪份工作是你印象最深刻、最喜欢的?”
“就是现在啊。”黎可不经思索,“眼下就是我最好最喜欢的工作。”
贺循又一次沉气闭嘴——每天的每天,他都要被她虚情假意的话弄得无语失声。
失明之后,贺循并不认为自己的听力像超能力一样变化,只是更敏捷专注,就像盲人调音师能听出琴键极细的偏移误差,贺循能听出不同人的脚步声,能听出锅里和饮水机的水温,能听出手机拨号时按下的数字,能凭借回音听出空间大小。
当然,他也能听出身边人的情绪,喜悦激动失落或者疲乏困倦生病,另外,很多时候,人在掩饰撒谎的时候会有语音声调的变化。
但贺循最大的挫败就是黎可。
他起初分辨不出她浑然天成的演技,后来揣测不出她虚虚实实的话语,但她只有在平静放松的时候最认真,情绪也最真实。
不知道以前有过什么样的经历。
那天中午,黎可把书房的窗帘拉开,让明晃晃的暖阳洒在身上,她慢悠悠读了很久的历史书,外公会把批注写在书页的空白处,字里行间说起家里有套《三国志》的古籍,是值得传世的珍品。
黎可笑了下,翻过书页:“我爸爸以前也很喜欢看《三国志》。”
她极轻叹了口气。
贺循闭着眼:“为什么叹气?”
少女时代,黎可喜欢看那些无用闲书,也许算是某种隐性基因遗传。
她的爸爸是个安静斯文的人,鼻梁上架着副细边眼镜,小时候家里也有不少书籍,爸爸喜欢坐在家里某个角落,津津有味地打开每天的报纸阅览,甚至把黎可抱在腿上,一起玩报纸角落的填字游戏。
记忆最深的是家里有套《三国志》,靛蓝陈旧的封面和几乎被翻烂的书页,里头有密密麻麻的墨字和白描插画,那时候黎可还不太识字,但喜欢翻看书中的插图,长髯佩剑的关羽,羽扇纶巾的周瑜,神机妙算的诸葛亮。
只要想象那画面,就似乎能触到灰尘在泛黄的阳光里漂浮,最后仓惶凌乱地落地。
贺循知道小欧只有外婆和妈妈,从来没有提起过外公这号人物。
他斟酌轻声:“你爸爸……”
也许早年已经去世?所以还来不及教养女儿,培养她一些好习惯和品性。
“还活着呢。”黎可跟他分享家庭八卦,“我爸跟隔壁邻居的老婆私奔了。”
贺循:“……”
黎可语气轻快地说起她亲爹。
关春梅年轻的时候泼辣漂亮,追求者也不少,偏偏看中了斯文秀气小白脸似的黎可爸爸,即便黎家条件不怎么好,关春梅也一门心思想嫁他,后来也如愿所偿。
婚后关春梅搬进了丈夫的厂区家属楼,很快就怀孕生下黎可,夫妻俩性格南辕北辙,一个淡泊宁志,凡事都不争不抢,每天除了上班下班,其他时间就爱呆在家里捣鼓点兴趣爱好,一个争强好胜,事事都爱算计,要撺掇丈夫多出去结交领导朋友,赚钱养家过好日子换大房子。
日子越过越久,夫妻俩都对彼此的脸已经腻味,但对方的性格处事却越来越难以忍耐,一个觉得丈夫窝囊,一个觉得妻子市侩,磕磕绊绊也不少冷战吵架,谁过得都不舒心,只是看在黎可的份上忍耐。
隔壁的邻居也是对年轻夫妻,有两个年龄尚幼的孩子,女人白净瘦弱,说话细声细气,男人五大三粗,脾气暴躁。
一到晚上,隔壁家男人喝了酒就开始动手家暴,安静的夜里常常传来女人的痛呼和孩子的哭叫。
声音听着太凄惨,看不惯的邻居上门去劝,街道和社区妇联的人也来做思想工作,这事也管过好多回,奈何人家两口子关起门来过日子,打老婆天经地义,不要外人插手多管闲事。
后来在某个平平无奇的日子,黎可的爸爸突然消失了,同时消失的还有隔壁女人和她两个年幼的孩子。
有人说看见他们前后脚出了家门,有人说看见他们上了同一辆出租车,有人说他们一起坐火车去了某个远方,有人说早就看出他们眉来眼去。
消息真真假假,纷杂错乱,但可以确定的是,黎可的爸爸和隔壁的女人一起走了。
俩人私奔了。
隔壁的男人气势汹汹地找上门来讨老婆,大有不肯善罢甘休的意思,关春梅还来不及消化这件事,被四周的闲言碎语和男人的辱骂追讨一激,拎着把菜刀出去跟男人打了一架。
看热闹的人报了警,警察上门来劝架,男人灰溜溜地走了,两家人私奔打架这事闹得人尽皆知,走到哪儿都要被人偷偷议论一番。
关春梅很快带着黎可搬了家。
黎可爸爸留下的东西,包括所有的书报杂物,甚至那套常常被翻阅的《三国志》,全都塞进了破麻袋,换了收废品老头手里几张零碎的钞票。
贺循睁开了眼睛,用那双看不见的漆黑瞳仁看着她:“后来呢?”
“后来我跟我妈搬去了离原来家里很远的地方,我妈单位的效益也越来越差,她的脾气也越来越不好。”
“过了几年,我爸爸又悄悄回来了一趟,找到了我跟我妈,他带了些钱回来,原来他们去了一个很远的沿海小城市,摆摊做点小生意,他说那个女人贤惠善良,他不想眼睁睁看着她被丈夫打死,只能偷偷带她离开,他俩把这几年攒下的所有积蓄都给我妈和我,说对不起我俩。”
“我爸是回来想补偿,他跟我妈性格观念都不合,虽然早就没了感情,但总归还是名义上的夫妻,后来我妈就带他去民政局,先把婚离了,再把我爸赶出去,连钱也不要,懒得搭理。”
“此后每隔两年我爸会回来一趟,不是想给钱就是想做点什么弥补,但我跟我妈都不认他,我妈也有相好的男人,每次她都喊人把我爸轰走,我爸斯斯文文的,压根招架不住我妈的手段,每次都是鼻青脸肿、狼狈不堪地离开……后来他就很少回来,反正也是自讨没趣。”
贺循问:“小欧没见过他?”
黎可摇头:“他私奔都快二十年了,后来他跟那个女人结了婚,带走的两个孩子也渐渐大了,把他当亲爹一样对待,之后夫妻俩又生了个孩子,一家人的生活也过得长久稳定。我外公死后,我妈也不跟所有亲戚朋友往来,断了联系,也不怎么有消息往来……我都快忘记他的样子。”
“我妈早把我爸的样子抛之脑后,但她清楚地记得隔壁女人的模样,说那个女人长得不好看,细眉细眼的,脸上身体常有紫青的淤肿……”黎可笑道,“我妈年轻的时候貌美如花,竟然输给了一个相貌平平的女人,一直耿耿于怀到现在。”
黎可撑着下巴思考:“也许在这个世界上,美貌和爱情都是种无疾而终的手段……后来我妈只爱钱,也只要钱。”
贺循沉默。
美貌和爱情都是无疾而终的手段,再漂亮的容颜都有熟视无睹的一天,再完美的爱情也有说不爱就不爱的一刻。
黎可阖上了书,闭着眼睛,窝在椅子里结束回忆。
人生还有什么能长久……
连生命都短暂,也许对绝大部分普通人而言,这世上根本没有长久的东西。
所以要活在当下。
Lucky从贺循身边走过来,温顺地拱进了黎可的怀里。
黎可把脸枕在Lucky的身上,小狗身上有热腾腾的大米味,毛发被阳光晒过的松软,她突然很喜欢这份工作,虽然早起很讨厌,做饭很烦,干家务也很无聊。
但如果某一天离开,这一定是她印象最深刻、最喜欢最怀念的工作。
黎可睁开眼睛,用力地揉了揉Lucky的脸蛋脑袋,最后站起身来,打算离开书房。
贺循喊住了她:“黎可。”
“嗯?”黎可回头。
“陪我玩会游戏。”他从椅子上起身,神色磊落平静:“挑个你喜欢的。”
黎可收回脚步,挑眉笑:“好啊。”
两人并肩坐在一起,她坐在身边,只要贺循不喊停,热闹急促的游戏就可以继续下去,压倒漫长无聊的午后时光。
他会觉得心里安定,觉得这种日子就是失明后最想要的状态,身边的人就是最佳陪伴度日的人选,也许是潜意识对寂寞的排斥,也许是朝夕相处的默契,他会想要看清她的样子,会想知道她的故事,因为她像串珠般缤纷缭乱。
但仅此而已,贺循确信,这一切和所谓的爱或情感投射无关。
白塔坊的冬天过得并不萧瑟,比起春天的时候热闹了不少,有暖炉有火锅还有小欧,另外贺循帮贺邈接手的公司项目,电话开会访客也不少,何庆田已经好几次来家里喝茶,何胜偶尔也会跟着一起来。
淑女第二次来白塔坊帮贺循剪头发。
在贺循下楼前,淑女先抽空给黎可剪个刘海,黎可的脑袋一直就是给淑女捣鼓,简直是专属的发型模特,以至于理发店墙上的海报全是黎可的照片。
这么多年,除非黎可上班有发色要求,她的脑袋就像赤橙黄绿青蓝紫一样换颜色,染烫洗吹剪再加各种护理,折腾得发质并不算太好。
贺循下楼时,听见两个女人在聊头发的事情。
淑女:“你有空来店里补染下发根,好久没来了。”
“过两天我带我妈小欧一起来。”黎可嫌天冷麻烦,“我都恨不得天天去你店里洗头,自己在家捣鼓那些发膜营养膏,费时又费力。”
贺循闻到她头发上那股甜腻俗气的香,其实就是黎可从淑女店里拿的洗发水和发膜的香气。
等两人看见贺循,齐齐停住闲聊。
黎可让开位置,把贺循带到座位,贺循不喜欢她在一旁聒噪,黎可也就不坐在旁边打搅淑女工作,领着Lucky去了别处。
淑女挥动剪刀的时候,心里觉得——
这位面色冷清的贺先生其实也并不难相处,特别是黎可说起两人平时相处的事情,听得出来是个挺不错的雇主。
只是淑女频频对着镜子修剪贺循的鬓角,打量镜中男人的五官眉眼和气度,总觉得有种久违的熟悉感。
其实淑女上次就觉得……好像是他。
这次淑女看了又看,更加确定———自己应该没认错。
每所学校每一届,甚至每个年级每个班,无论男孩女孩,总会有那么一两位优秀耀眼的人物,吸引了人群中绝大部分注意力,也成为绝大部分人想成为的个体。
贺循就算一个。
他的循,是循序渐进的循,也是循规蹈矩的循——贺家父母已经生了两个让人操心的孩子,最后这个小儿子,不用太出格逾规,沿着路,稳步往前走就行。
初中时期的少男少女,那时候学业负担还不至于太重,身体和感情又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每个人有无数的胡思乱想,又充满了莽撞天真的热情。
贺循和其他男生都不一样。
在统一的宽松校服之下,他的每件衣服物品都有低调好看的风格和质感,同样清爽洁净的还有他的皮肤和气息,在一群痤疮青春痘公鸭嗓臭气腾腾的男孩中,贺循大概就像丑小鸭中的白天鹅。
少年时期的贺循身高挺拔,乌发朗眉,直鼻薄唇,有迥异于同龄男生的冷清沉静和青春勃发的傲气,像夏日的清透溪水,潺潺悦耳,凉意清爽。
贺循的成绩好到在全年级遥遥领先,礼貌疏离又有教养,听说又是来自大城市的优渥家庭,班主任也疼爱得不行,时时把他挂在嘴边吹嘘。
作为相处两年的同班同学,即便淑女和贺循说过的话统共不超过十句,即便十几年的时间已经过去,即便各人的相貌和人生经历各有发展,但人就在面前,把“贺循”这个名字和眼前男人的面孔结合在一起,淑女还是能隐约想起久远的记忆。
只是淑女没声张,没有直接问贺循是不是在某个学校某个班念书,而是在剪完头发后,把黎可拽得远远地说话。
“我觉得这个贺先生……”
黎可:“怎么?”
“你没认出来吗?”淑女诧异。
“认出什么?”黎可挑眉。
淑女看她表情无辜,压根不信:“他叫贺循。”
黎可疑惑:“有什么问题吗?”
淑女拽黎可的袖子,用力摇她的胳膊,压着嗓音:“你怎么可能忘了?怎么可能!!咱们初中的同班同学啊!!”
黎可被淑女晃了半天,已经是脑子发晕,搪塞道:“同名同姓而已啦,世上哪有那么巧的事情。”
淑女狐疑盯着她:“他的样子没怎么变啊,就是五官成熟深刻了些。”
黎可捋捋自己眉毛:“你是不是认错了?”
“不可能。”淑女一口咬定,她还不了解黎可么,她越是坦荡直说就越没事,越是绕来绕去就越有问题。
淑女怀疑:“你这个样子,是不是早就认出来了?你就是不告诉我们而已。”
“你还记得几个初中同学?”黎可无奈反问,“这都十几年过去了,我能想起来的初中同学名字和脸,加起来也就一个巴掌。”
淑女:“本来是不记得。但人家的名字和脸摆在我面前,还是因为你……我就突然想起来了。”
黎可不让她多想:“你想那么多干嘛?你来这是赚钱的,不是来找老同学的,你管人家是谁,你不认识他他不认识你,不要多想好不好。”
淑女看着她:“Coco你不对劲,你以前从来没有什么事瞒着我们,你跟我说……到底是不是咱们班上的那个贺循?”
黎可抱起手,仰头叹气,最后才勉强承认:“可能是吧。”
淑女嘴巴半天没合上:“你什么时候认出他来的?”
黎可目光游离,摸摸脸颊,抿着嘴唇:“就前阵子……”
淑女推她:“你都没跟我说。”
“有什么好说的……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从来也没什么关系,我们不记得他,他也根本不记得咱们,干嘛凑这个热闹?”黎可扭了扭身体,“就当不认识。”
淑女看她姿态扭捏,戳戳她的肩膀:“今天没空,我先回店里去忙,改天你好好跟我们讲讲!”
黎可无奈仰头叹气——特意没跟蛮蛮淑女说,也没料想淑女能想起这号人物。
灰蒙蒙的冬天适合朋友一起吃火锅,淑女等不及,很快就约江湖三美一起去吃麻辣涮菜,还让黎可绝对不能缺席。
黎可知道这是要押她三堂会审,硬着头皮去赴会。
谁的心思都没落在麻辣涮菜,可惜了那一锅火辣辣的红油,蛮蛮先声夺人:“贺循?谁啊?”
淑女:“蛮蛮,你忘记了?”
蛮蛮真的忘记了:“谁?”
“咱们初中时候那个年级第一,后来初三转学走了,全年级的好学生都松了口气。我们班那个青蛙王子。”淑女看蛮蛮发懵,哎了一声,“Coco的第一任男朋友,贺子杰——”
“贺子杰那件事你忘记啦?”
不怪蛮蛮忘记,实在是黎可这些年能拿出来聊的事情太多太多,以至于十几年前的事情就太过陈旧平淡。
但说起贺子杰————蛮蛮就想起来。
淑女和黎可是同班同学,蛮蛮和贺子杰也是同班同学。
毕竟这位男生是黎可的第一任男朋友,也就是所谓的……初恋男友。
少女时代的黎可在无所事事的校园生活和无数本言情小说的荼毒下,突然想体验下早恋的感觉,于是在初三那年决定找个男朋友。
她考察了操场上那群无忧无虑打球谈笑的男生,心中还在犹豫人选,某天傍晚趴在走廊栏杆上看夕阳,不小心把缠在指尖玩的发卡掉到了楼下,恰好此时有个抱着篮球的男生从楼下路过,弯腰捡起了眼前的发卡。
男生抬头,看见澄黄耀眼的夕阳照在黎可百无聊赖又艳丽明亮的面颊,禁不住面色发红,怦然心动。
黎可托着下巴,低头一瞧——楼下的男生大汗淋漓又五官清秀,青涩腼腆,看起来像个好学生。
男生走上楼,支支吾吾地把发卡还给了黎可。
等人走后,蛮蛮在一旁说:“巧了。这人也姓贺,叫贺子杰,是我们班的,成绩不错,就是人有点无聊,有时候说话挺讨厌的。”
黎可想了想:“就他了。”
她托蛮蛮把情书交给了贺子杰,贺子杰收到情书后大为自豪且震撼——如果说那些出众耀眼的好学生是很多人心中仰慕的对象,那黎可应该是那群游手好闲的男生最想追求的坏女孩。
原来全年级最低调最漂亮的坏女孩早就偷偷地暗恋他喜欢他,还特意跨班来追求他,那封情书—看就是精心准备,香气扑鼻,信笺华丽精致,秀丽的笔划不知道写了多久,情意绵绵,全都是少女明快的爱意。
可惜初三是毕业班,面临着中考,贺子杰的目标是市里的重点高中,要专心学习,并不适合在这个时候分心早恋。
一个月后,贺子杰还是答应成为黎可的男朋友。
也许他可以当一个正面榜样去影响黎可,他可以名正言顺地拯救她,让她不要再这么懒散堕落,让她远离那些不良同学,变成一个勤奋上进的好女孩,两人一起考上重点高中,再一起念大学,皆大欢喜。
贺子杰说这些话时,黎可坐在校外冷饮店,歪着脑袋瞅着他:“那你要怎么做?每天给我补课教我作业?”
“可以。”贺子杰思索片刻,“如果我有空的话,可以教你,我们一起找个地方学习。”
“那你不会跟我牵手亲嘴吧?”黎可吸了口珍珠奶茶,“我们就天天在一起学习?”
贺子杰突然涨红了脸。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黎可已经点头:“可以,我接受。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男朋友,我就是你的女朋友。”
她把账单递给贺子杰,托着下巴微笑,“请男朋友帮我买单哦,谢谢。”
这段早恋只谈了两个多月,贺子杰有点吃不消。
他经常要腾出时间辅导黎可,自己的学习时间就大大缩减。他还要给黎可花钱,请她吃午饭喝奶茶,周末还要陪她逛街逛精品店,几乎要花光自己所有的零花钱和压岁钱。
黎可经常把他带到那些不适合学生去的场合,要么去滑冰场滑冰,要么去游戏厅玩游戏,要么去爬山玩水逛公园。
两个月下来,黎可的成绩没长进多少,贺子杰的成绩倒退步了。
贺子杰觉得这样太亏了,自己好像苦力,纯纯付出零回报,月考成绩还迅速下降,他跟黎可提了分手:“马上要中考了,我们要以学习为主,等我们考上了高中再谈感情吧。”
两个月的时间,黎可已经看腻了贺子杰,他的脸还不够帅,只能勉强称为清秀,说话也很无趣,恋爱谈得很没意思。黎可点头:“好吧,分手吧。”
贺子杰埋头用功,如愿以偿考上了重点高中。
黎可中考失利,去了市里的一所末流高中。
两所学校离得很远很远,偶尔见一面,贺子杰发现黎可越来越漂亮堕落,但他还不能靠近她靠近这所学校,不然会被带坏,误入歧途,影响高考。
终于等到高考结束,贺子杰考上了一所还不错的大学,他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去找黎可。
可惜那时候黎可身边已经有了个叫欧阳飞的男朋友,两人亲亲热热的从他面前走过,黎可连个招呼都没打,甚至没有多看贺子杰一眼。
贺子杰不敢置信。
在那封情书里,她用打动人心的笔触说喜欢他,希望他有时候能多看她几眼。结果等两个人能真正在一起,她却早已移情别恋,连一眼都懒得看他。
后来贺子杰在大学找了女朋友,但一直对黎可念念不忘——他不会找到像黎可这么漂亮的女生,她还是他的初恋。
贺子杰时不时想着要找黎可复合,只是蛮蛮告诉他,黎可连儿子都有了,他才垂头丧气地断了这种念头。
对贺子杰而言————这是刻骨铭心又遗憾万分的初恋。
对黎可而言——谁还记得啊,可千万别提她那个无聊又幼稚的初恋。

黎可以前是那种学生。
她成绩不好,散漫懒惰,无组织无纪律,有自己的小团体,别人惹她不爽她会抓住不放,会顶撞老师,会跟男同学吵架打架,跟学校那些混混男生的关系都不错。
但她在班上并不活跃,不参与集体活动,偶尔逃课,大部分时间都是独自窝在教室角落默默上课、睡觉、听歌、看小说漫画。
她喜欢藏在宽大的校服外套下的漂亮衣服,喜欢十字架和骷髅头的潮酷饰品,喜欢偷偷打的三个耳洞,喜欢涂亮晶晶的粉色唇膏,喜欢长长的刘海遮住眉眼,喜欢嚼着口香糖、抱起手臂走路,下雨的时候喜欢翻起衣服的帽兜,目不斜视又冷冷淡淡地从人群中路过。
那时候蛮蛮性格激进火爆,淑女剪很短的假小子头,娜娜忙着谈恋爱,四个人形影不离,结成了江湖四美帮派。
学校统一把这类行为不端、不求上进的女生归为“小太妹”之流,但黎可觉得自己更像个特立独行的江湖侠女,并没有做过多少坏事情,而很多年之后再回想当年的行为事迹,大家觉得不过是野蛮成长期的迷茫无助,在此后的岁月里,江湖四美除了黎可,其余三人都陆陆续续地回归了脚踏实地的正常人生。
似乎那个年龄的少男少女都在急切地寻找某个出口来证明自己,就像飞蛾咬茧,熬过阵痛也许就能破茧成蝶,熬不过去的都是灰暗人生。
再把青春期的那些傻事拿出来讲,谁都有头皮发麻的羞耻感——黎可不想跟淑女和蛮蛮提起贺循,就是这个道理。
她初中最丢脸的就是做出了一件违背人设的事情——在芳心萌动的年龄莫名被汹涌情绪鼓动,胡思乱想又方寸大乱地写了一封情书,而后偷偷地塞进了某个人的书包里,忐忑地等着他的回复。
很可惜,那封精心准备的情书甚至都没有被拆开,而是被直接扔进了垃圾桶,又被黎可无意瞥见,灰溜溜地捡回来。
江湖四美都说,只要她把刘海梳起来,就是全年级最好看的一张脸,这么好看的脸居然被人无视拒绝,以至于黎可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忿然把情书转给了另一位男同学,在此后的恋爱生涯中,再也没有主动追求过任何一个男生,都是被人穷追猛打才肯点头。
天涯何处无芳草,她一直抢手得不行,后来谈的恋爱不少,男友接二连三地帅,在这十几年时光中,黎可没有再想起那封情书一秒,直到走进了白塔坊。
人生无常啊。
“人家一个天之骄子,突然眼睛瞎掉,光明灿烂的人生突然没了,性格心境肯定不一样啊,他回到潞白,就是连家人朋友都不想见,不想和以前的人生有任何瓜葛,你好端端地跟他讲初中同学,一来他根本不记得,二来他压根不想知道。”
黎可戳戳淑女和蛮蛮的肩膀,对她俩有要求:“不要提以前的事情,千万不要扯同学关系,咱们就把这事烂在肚子里,不要对外宣传,不要和任何朋友同学八卦他的事。”
淑女和蛮蛮举手发誓保证,不宣传不八卦。
黎可特别跟淑女强调:“不要让他知道我们同班同学,特别是我以前干的那事,忘记以前的一切,就当是刚刚认识的陌生人。不然他恼羞成怒,咱们的工作都要黄,赚钱要紧啊,是这钱不好赚吗?上哪儿找这么好的老板?”
蛮蛮笑道:“我可没赚人家的钱,你啥时候把他带医院来看看病?我都忘记这人长什么样了,就记得他走之后,那个成绩排名的万年老二,噌地就变成了年级第一名。”
“今天吃饭我买单,你们吃的喝的都是他付我的工资。”黎可指指点点,正经强调,“吃人嘴软啊。记住我的叮嘱,以后谁露馅,我肯定不饶她。”
淑女和蛮蛮都点头答应。
怎么说人家也是遭遇不幸,又是十几年前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事,真没必要去多嘴。
只是蛮蛮问:“那你现在看他是什么感觉?”
黎可懒声回:“陌生人,有钱大方的老板,偶尔同情,感慨人生和命运。”
这点说的倒是——没有人不感慨命运之手的离奇和无常。
“没有一点想起以前……”蛮蛮两手指尖怼怼,嬉笑,“你送给贺子杰的那封……情书?贺子杰读大学那会还想拿着情书去找你复合,里面到底写的什么?”
黎可无语,冷哼着朝天翻白眼:“拜托,提这些干嘛……十四岁的时候谁不幼稚?早就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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