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by决绝
决绝  发于:202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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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钱氏道:“你身体不好,要养养,至于我们,我就喜欢吃汤汤水水的。”
桑景云用咸菜拌米饭吃,又把鸡蛋剥了,把蛋白给桑景丽。
桑景丽不爱吃蛋黄,但喜欢吃蛋白,她眯起眼睛,开心地吃起来。
另一边,桑景雄却已经受不了了。
早上到了纸店后,桑景英就让他学写信,他看了一会儿,觉得写信很简单,便开始帮人写。
结果他写完一读,让他写信的人竟然不满意,说是听不懂。
他文采斐然,写得比他哥好多了,这泥腿子竟然还嫌弃!
桑景雄很生气,正想发火,就被自己哥哥捏住胳膊上的肉一扭……
他哥还说他:“洪旭很快就学会了写信,你怎么就学不会?”
桑景雄先是惨叫,之后又不满:“我写得明明很好!”
“你写的哪里好了?就只会牵强附会卖弄文采!你写的这东西,没人愿意花钱。”桑景英指着桑景雄写的“月之姣姣,照吾孤身,汝之倩影,辄现吾心”冷笑。
那个找桑景雄写信的,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他觉得上海这边的日子过得不错,就想让自己的弟弟带着自己的妻子父母一起来上海讨生活,结果桑景雄又是写思乡又是写对妻子的思念,正事只写了后面几个字。
这都什么玩意儿!
桑景雄想跟桑景英吵架,但他打不过桑景英,而且周围人,都站在桑景英这边。
他只能按照桑景英的要求写起来。
他其实很聪明,会写白话,很快就上手了。
但写了三封信,他就累了。
一封信两三百字,三封信加起来近九百字,他以往很少一停不停写这么多字。
把蘸水钢笔放桌上,桑景雄想休息会儿。
隔壁洪旭,就已经开始休息了!
但他又被桑景英教训了,桑景英嫌他写得慢,说他比不上桑景云,还拧了他好几下。
桑景雄只能可怜巴巴继续写。
他一上午写了六封信,终于到了吃午饭的时候。
桌上有一碗油豆腐嵌肉,桑景雄很快吃了一个,正想夹第二个,就被桑景英掐了大腿。
紧跟着,桑景英给他夹了一块咸鱼。
这一幕,洪掌柜自然是看在眼里的,但桑景英跟他打过招呼,他也就没有劝桑景雄多吃点。
桑家以前不缺钱,桑景雄是知道礼数的,也知道在外面吃饭不能要克制,不能一个人把好菜吃光。
他没有再夹肉,忍着腿上的疼,默默地吃咸鱼配白饭。
刚吃完,他就又被拉去写信了……
这天半下午,洪掌柜就关了店铺,准备回家过节。
桑景雄总算解脱了,跟桑景英一道回家。
桑景英道:“你今日才挣了十个铜板,连大姐的一半都不到,这十个铜板交公后,你还欠家里十个铜板。”
桑景云只想让桑景雄每天上交十五个铜板,但桑景英给加了量,让他上交二十个。
桑景雄道:“凭什么?家里天天吃咸菜,哪用得了这么多钱?”
“家里还欠着债,光利钱,一天就要很多。”
“那又不是我欠的,凭什么让我还!”桑景雄很愤怒。
“就凭你是桑家人,”桑景英冷笑,“你也别想跑,你离了家,怕是连租房子的钱都拿不出来,你还不会做饭洗衣,没钱买油盐酱醋和衣服,你甚至连口锅都买不起。更何况你还小,一个人在外面,说不定就被人抓走卖了!我们河对岸那些孩子,你见过的吧?没了家,你会比他们还惨。”
桑景雄想到河对岸那些脏兮兮的,瘦骨嶙峋的孩子,不自觉抖了抖,又哭起来:“我以后不乱说话了,我会好好读书……”
“你以后不能去读书了,你要养家。”
桑景雄哭得更大声了。
桑景云并不知道这些事情。
她吃过饭,见头发干得差不多了,肚子也不再疼痛,就睡了一觉。
睡醒后,她翻出桑景雄用过的本子和铅笔,打算写一部小说。
这几天,她看了好几张报纸,为了稳妥起见,打算先写个武侠小说赚稿费,再想其他。
她有心像一些前辈一样,写文章宣传革命,揭露帝国主义的真面目,但那样做很危险。
有些东西,还是等以后她不缺钱,可以不在意稿费,再用假身份去写比较好。
到时候她不留真名不留地址,别人就找不到她头上了。
现在她没条件这么做,不如安心写武侠小说。

桑景云年少时,很喜欢看武侠小说。
小学期间,她看了一部由武侠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后,特地找了原著小说看,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她在小学五六年级和之后的初中三年里,看了上百部武侠小说,金庸先生的书,更是反复阅读。
刚开始写作时,她也写过武侠小说。
那时,武侠已经渐渐没落,但此时,武侠小说刚兴起。
桑景云仔细看过《新小说报》上连载的武侠小说,那些小说都是文言和白话夹杂着写,比较难读,故事情节也很寻常,设定更是普通。
甚至可以说,此时的武侠小说,跟后世的武侠小说,是截然不同的。
这是1916年,金庸、古龙、梁羽生、温润安这四位被誉为中国武侠小说四大宗师的作者,此时都还未出生,写了《四大名捕》温润安,更是要50年代才出生。
桑景云这几天在报纸上看到的武侠小说,设定里连内力都没有。
约莫是为了凑字数混稿费,这些小说还存在详略不当的问题,主角突然遇上几个劫道的,光是过招,竟然就写了一整版。
总之,这些小说,对她来说并不好看。
这很正常,她以前看的,是大浪淘沙后留下的最优秀的武侠小说。
而现在连载在报纸上的小说,都不曾留存到后世,自然比不上她曾经看过的那些。
桑景云觉得,她写的武侠小说,在可读性上,应该能超越现在在报纸上连载的那些武侠小说。
在娱乐匮乏的民国初年,因为书非常少,即便是很一般的故事,也有人愿意看。
百年后却不同。
那时人口多,年轻人只要没有特殊情况都受过教育,能写书的人更是非常多。
据她所知,网络文学累计注册作者超过两千五百万,虽说里面有重复的,但真实作者的数量,也能超过此时这个国家的识字人口。
写网文的人多,竞争便也很大,能在网文行业赚到钱的作者,写的小说不会差到哪里去。
总之,用后世网络小说跟此时在报纸上连载的小说做比较,那妥妥的,就是降维打击。
这是桑景云的第一部小说,她怕太过标新立异,报纸编辑会不接受投稿。
她作为一个十六岁的少女,也不能写过于脱离这个时代的作品。
因此,她最终决定写的,是一部开篇俗套的武侠小说。
不过这俗套,是对她来说的,对此时的人来说,必然极为新颖。
这就像现代的网文。
早期的网络小说,在当时的读者眼里,都设定新颖引人入胜,但只过去十几年,曾经的新奇设定便都成了烂大街的梗,那些小说,甚至成了“古早小说”。
现如今的武侠小说里没有内力,没有练功出岔子会走火入魔,没有能增长修为的灵药,没有各种奇奇怪怪的毒药。
总之,后世人所熟知的武侠世界观,此时通通没有。
后世俗套的内容,是此时读者从未看过的,她写的“俗套”文,定能让此时读者耳目一新。
桑景云构思的小说,开篇是男主父亲无意中得到一部绝世武功,以至于满门被灭,只有男主躲在密室,逃过一劫。
他在密室里,听到了凶手的声音,还发现灭他满门的人,竟是他父亲的好友!
男主在密室躲了一月,确定绝对安全后,才爬出密室。
他发誓要为家人报仇,但没过多久,就被魔教抓走,还被逼服下毒药,被当成死士培养。
魔教培养死士时,全然不顾死士的身体,他们让死士修炼会损伤身体和寿命的功法,逼迫死士去做各种危险的任务。
男主的自此开始了自己暗无天日的魔教生活,但他也绝处逢生,得到一线生机。
男主父亲当年,确实从一位武功盖世的高僧手上,得到一部功法,但那功法,并不是传言中能让修炼之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功法,而是一套用来温养身体的内功。
他父亲得到功法后,便将之教给了全家人,甚至教给了他的好友。
可惜,他的好友练过后,以为他父亲骗人,就联合了一些人,灭他满门,逼他父亲交出真正的功法。
但他父亲身上,只有这套能温养身体的功法。
男主很早就学了这功法,之前并未察觉出它的好处,但进入魔教后,他发现只要时时运转这功法,便能养好他因修炼魔功而受到损伤的身体。
男主修炼魔功的速度,一日千里。
他出生于大富之家,跟其他那些进入魔教前大字不识一个的孩子相比,较为早熟,也不愿意认命,因此他隐藏实力,等自己越来越强,才趁着魔教教主练功走火入魔之际,杀了魔教教主,接手了整个魔教。
魔教四大护法,有靠吸收他人内力修炼的,有靠采补他人修炼的,也有控制不住自己时不时大开杀戒的,还有个喜欢玩毒。
这些人,也都被男主,用各种手段控制住。
而此时,男主父亲曾经的朋友,已经成为武林盟主,正准备召开武林大会,商讨对付魔教一事。
已经成为魔教教主的男主,运转自己那柔和的内力,装成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进入江湖,打算当着全武林的面,揭穿武林门主的真面目,为自己的家人报仇雪恨。
这并不是一个多么复杂的故事,桑景云早已在脑海中构思好,此时拿着铅笔和本子,便动手写起来。
如今,一些在报纸连载的小说非常长,赫赫有名的《蜀山剑侠传》,就有约五百万字,作者写了整整十七年都不曾写完。
但桑景云不想写这样的长篇,这部被她起名为《双面魔君》的小说,她只打算写二十万字。
她这部小说的写法,与时下的小说大不一样。
此时很多书,都跟四大名著一般人物众多,读者往往只能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看里面的故事,而不像网文有绝对的主角。
但她上来就切入重点,故事还完全从男主视角去写,加入各种心理描写,代入感极强。
再加上她完全用白话,因而这个故事,非常好读。
桑景云觉得,读者肯定会喜欢。
至少,对看过无数小说的她来说,她的这个故事,就比《新小说报》上的故事,要好看许多。
桑景云设计好了整个故事,但她只写了一千字。
一来她有些疲惫,二来,桑景英带着桑景雄回来了。
桑景英看着心情不错,桑景雄却一脸伤心,眼睛红肿。
得知自己不能再去读书,桑景雄觉得天都要塌了。
读书其实很辛苦,他们家出事后,学校里还时不时有人在他面前说风凉话,因此,桑景雄真要说多么喜欢读书,也没有。
但这个时代跟后世不同。
此时读书人的地位很高,读过书的人,是受人尊敬的。
他家的情况已经非常糟糕,但他若是还在读书,就能觉得自己是高人一等的,是跟周围那些泥腿子不一样的。
现在呢?他不能读书了!
他哥能读完小学,为什么不让他读?
桑景雄昨天针对桑景云,被桑景英修理了,就不敢再针对桑景云,他开始朝着桑学文撒气:“都怪你!”
“大哥能读到小学毕业,为什么我不行?”
“你害死了爷爷,还害我不能读书!我讨厌你!”
桑景雄在桑学文面前撒泼打滚。
桑学文这会儿没犯烟瘾,也不辩解,沉默不语。
其他人也没阻拦,其实这样的话,他们也想说。
要是桑学文没有抽大烟,没有赌钱,这会儿桑元善肯定还跟他们一起,开开心心地过中秋。
桑钱氏都不用亲自做饭,那时候的她,每日里都是抱着孙子孙女,去跟左邻右舍聊天,然后引来无数人羡慕。
今天是中秋,虽然家中不久前有人离世,但桑钱氏依旧想好好过节,因此,她将家里仅剩的一块咸肉拿了出来。
桑元善的丧事办得极为简薄。
本地办丧事,要留客人吃饭,菜以豆腐为主,但家境不错的人家,会做些荤菜给客人吃。
当时桑钱氏为了省钱,席面上荤腥极少,以至于有些客人很是嫌弃。
正因为如此,丧事办过后,家里没剩下什么吃的,只留下几个鸡蛋,外加一小块肉。
鸡蛋早已吃完,那肉则被腌制起来。
今天,桑钱氏将那块不过巴掌大的咸肉切成薄片,和豆腐、毛豆粒一起煮了一大锅汤,又拿跟农户买的鸡蛋和韭菜心炒了一盘子,再加上酱烧茭白和咸鱼蒸豆腐干,凑了个三菜一汤。
之前日日吃的咸菜,也不曾上桌。
桑钱氏先做菜再做饭,因为做饭时不曾蒸南瓜,用的还是机器磨的白米,米饭雪白雪白的,看着极为诱人。
等饭做好,就能开吃了。
闹腾了一番的桑景雄,也安静下来。
一家人坐在八仙桌旁边吃白米饭,自觉今天辛苦了的桑景雄,一筷子下去,就夹了豆腐汤里的两片咸肉。
桑钱氏见状,连忙站起身,将汤里的咸肉给家里人分了分。
若是不分,其他人就吃亏了。
桑景雄瞧见这一幕,有些不高兴,中午他就不能多吃一口肉,晚上竟也不能多吃。
桑景丽还那么小,凭什么肉吃的跟他一样多?
虽然心里埋怨,但这两天吃了不少教训,桑景雄到底什么都没说。
一家人正吃饭,外面传来敲门声。
因照明不便,此时人们一般不会天黑后再吃饭,因而天还亮着。
桑钱氏往外走,边走边问:“谁啊?”
“夫人,是我。”一个女声响起。
桑钱氏听到这个声音,连忙打开门,就见门口站着一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女人。
桑钱氏眼眶红了:“阿兰……”
这妇人也红了眼眶。
桑景云认识这个妇人,这是桑家以前的厨娘,叫阿兰。
阿兰是桑元善老家那边的人,桑钱氏生下桑学文后,桑元善曾带她去老家祭拜先祖。
当时,桑钱氏在河边遇到了被自己男人打得遍体鳞伤,打算寻死的阿兰。
阿兰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她从小就在自己男人家里当童养媳,干最多的活吃最少的饭,带大了她的男人和她男人的五个弟弟妹妹。
也不知道是不是年轻时亏了身体,阿兰嫁给她男人后,一直没孩子,她男人就整日打她,打了整整十年。
阿兰活不下去了,桑钱氏看她可怜,就帮了她,将她带到上海,让她在桑家做厨娘。
桑元善老家在嘉兴,离上海不算远,但坐船也要一整天,这时的人又很少出远门,阿兰到了上海后,她夫家人绝对找不到她。
阿兰就这么开始了新生活,曾经骨瘦如柴一脸苦相的她,在桑家待久了,就变成了一个胖乎乎,脸上总是带笑的和蔼妇人。
做饭之余,她还帮着桑钱氏带孩子,桑学文和桑景云等人,都没少被她抱。
因为她没孩子,桑学文曾拍着胸脯说要给她养老,这事儿,桑元善桑钱氏也同意。
但桑家出事后,就养不起下人了。
阿兰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下人,她早年吃过很多苦,年纪大了之后身体不太好,因而现在只能给人做帮厨。
帮厨薪水很低,主家包吃住后,一个月只能再拿一个银元的薪水。
都这样了,之前桑元善去世,她还是送了两块银元并几个铜板过来,那是她全部家当。
这次中秋,她又来了。
“夫人,我带了一碗红烧肉两个月饼过来,给你们添个菜。”阿兰含着眼泪笑。
六十多岁的阿兰,看着像后世七八十岁的样子。
桑钱氏看着瘦了很多的阿兰,忍不住哭起来。
阿兰一个在厨房干最脏最累的帮厨的活儿的人,要弄到这么一碗红烧肉,可不容易。
桑家人都有些感伤,县城洪家,大家却都高高兴兴的。
洪掌柜的二儿子洪永祥从租界回来了,还带回来大包小包不少东西。
“小叔,小叔,你回来了!”洪旭一看到洪永祥,就炮弹一样冲上去。
洪永祥想像以前一样抱起洪旭,结果抱得很艰难:“阿旭,你又胖了!”
这年头胖是个好词儿,洪旭一点不生气:“我长大了!”
“对,你长大了。”洪永祥哈哈大笑。
洪旭又道:“小叔小叔,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什么好东西?”洪永祥知道要怎么让孩子高兴,露出感兴趣的模样。
洪旭立刻就把自己跟姐姐一道做的小人书拿出来,宝贝一般递给洪永祥:“小叔你看,我姐画了一本小人书!”
这书是洪掌柜今日回家后,帮着装订好的。
洪兴纸号是百年老店,店里会出售账本簿子还有启蒙书,因而洪掌柜懂线装,会装订书册。
洪永祥一眼就瞧见书册上“三打白骨精”五个大字。
他看过《西游记》,洪旭二姐手上的《西游记》便是他送的。
他立刻就意识到,这是画了《西游记》里的一个故事。
将书翻开,里面图文并茂。
这小人书做得很精致,但真要说多么出奇,并没有。
可洪永祥,就是看得停不下来,等看完,他有些惊奇:“阿旭,你二姐这白话写得真不错,句读也用得极好!”
这书里的字并不多,但意思简洁明了,非常适合孩子看,那画也画得极好。
他家孩子能做出这么一本书,当真了不得!

民国的上海, 聚集着无数文人,这里的年轻人,更容易接触到新思想新文化。
洪永祥在清末, 就去了新式学堂读书,这些年身为一个记者, 更是接触到了很多新思想。
他是一个提倡新文化的新式文人,他所在的报纸, 也一直致力于推广白话,
他们刊登的政论文章和各种新闻, 都用白话书写, 力求在读出来后, “工商妇女幼稚”皆能听懂。
他们在报纸上,还一直呼吁要加强国民教育, 只让人听懂是不够的, 所有人都能“通文字”,才是包括洪永祥在内很多人的目标。
这很难, 但他们一直在努力。
也因此, 洪永祥很重视家中晚辈的教育, 洪旭的大姐二姐,都在他的要求下,进入县城由女子办的私塾读书认字。
发现洪旭二姐洪玥喜欢看书,他更是时不时带点书给她, 并鼓励她每日阅读报纸。
现在, 看到洪玥画出一本小人书, 洪永祥欣喜不已。
虽说这是从《西游记》里,寻了一段简写出来的故事,但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能做到这一步, 已经非常难得。
这小人书,还让洪永祥想到了另一件事。
自进入民国,上海的学校,便如雨后春笋一般飞快冒出,其中小学是最多的。
现在,上海县城很多普通人家,都会让孩子去读小学,至少读完初小。
毕竟读初小,一学期学费不过几个银元,即便加上购买纸笔,花费也不算多,很多家庭都可以负担。
见小学生越来越多,洪永祥认识的一个印刷社的编辑,便打算做一些供稚子阅读的书册,帮助那些读小学,尤其是读初小的人认字。
眼前这小人书,正好合适!
他全篇看下来,没有一个生僻字,语句之间,还学外国标点加了句读,非常好读。
这书,完全可以出版。
洪永祥爱不释手。
洪旭这时开口:“小叔,那白话文不是二姐写的,是桑姐姐写的。”
“桑姐姐?”洪永祥好奇。
洪掌柜得到小儿子回来的消息,匆忙赶来,正好听到这话,便道:“是桑元善的孙女。”
洪永祥道:“桑翁的事情,我也听说了,着实可惜。爹,他孙女是何情况?”
洪掌柜简单说了说桑景云的情况。
洪永祥听完,有些感慨:“这小姑娘不错。”
洪掌柜心中一动:“永祥,我知晓你喜欢读过书的女子,要不要去见见桑小姐?”
洪永祥哭笑不得。这几年,但凡遇到个未婚女子,他爹便想让他去见上一见。
洪掌柜因桑景云看着年纪小,之前并未多想,现在却越想越合适:“桑小姐貌美如花,学问也好,依我看与你很相配。你今年二十有五,我像你这般大时,你兄长都五岁了,你该对自己的婚事上点心。”
洪掌柜对着洪永祥一顿念叨,一直到吃团圆饭时才停下。
中秋团圆饭,是洪家大儿媳带着下人做的,她将饭菜端上桌,想到公婆极为注重小叔子的意见,小叔子又重视家里孩子的教育,便道:“永祥,近日阿旭日日去纸店,荒废了学业。”
洪家大儿媳本就对桑景云不满,无意中得知有个秀才去自家纸店指责桑景云一事,更是不想桑景云再与自家孩子接触。
洪永祥听到自己嫂子的话,想也不想便道:“阿旭帮人写信,也是学习,能让他了解世情。大嫂,你既关心孩子学业,为何不让阿玥继续读书?依我看,阿玥可以再读几年。”
洪家大儿媳开始装聋作哑,不答小叔子的话。
读书有什么好?她家阿玥读了书后,就整日挑她的刺。
更何况阿玥这个年纪的女子,该找婆家了,哪还能日日出去读书?会被人笑话。
洪永祥见状,便知道自己大嫂不愿让洪玥再去读书。
而这,自己大哥必然也是同意的。
他暗暗叹气,却也无计可施。
洪玥不是他女儿,只是他侄女,他能劝几句,但管不了太多。
不过,若是那小人书能出版,帮着画图的洪玥,也能得一笔稿费,多点私房。
想到稿费,洪永祥便想到了那位桑小姐。
桑小姐在家里败落后,不仅愿意出来写信挣钱,还极有巧思,教洪旭洪玥做了一本小人书。
这定是个聪慧女子,他明日要去看看。
洪永祥对桑景云很感兴趣,此时,还有另一人,提起了桑景云。
把房子租给桑家的那位张老板,桑景云嘴里的张四叔,人称张四爷。
他有个小儿子,叫张庄茂,在租界读中学。
张四爷曾受桑元善的提携,之前,两家时常往来。
张庄茂今年十七,跟桑景云差不多年纪,两人年幼时曾一起玩,也算是青梅竹马。
今日中秋,张庄茂从租界赶回上海县城,陪家人过节,同时问起桑景云。
“娘,桑家现下情况如何?景云妹妹身体可好?”
张庄茂和桑景云一起长大,他父母还有意让他娶桑景云,他对桑景云,也就多了些关注。
桑景云长相出众,还读过书,行事也大方,他便起了少年慕艾之心。
之前桑元善去世,他在桑元善葬礼上看到脸色苍白,摇摇欲坠的桑景云之后,更是心疼不已。
他私下央求自己母亲,让母亲帮衬桑家,好好照顾桑景云。
此时,张母见儿子问起桑家,跟丈夫对视一眼,心中都有不悦。
两人随意说了几句,糊弄过去,就开始劝张庄茂吃东西,又问起张庄茂学校里的事情。
张庄茂果然被转移话题,说起租界种种。
见张庄茂不再提桑家,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他们也同情桑家,但不想自己儿子跟桑家人牵扯上。
晚上回到房间,夫妻俩说起桑景云。
“那桑景云近来都在洪兴纸号帮人写信,她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昨日还被一个老秀才指着鼻子骂,这样的儿媳妇,我可不要。”张夫人言语间满是埋怨。
“这婚事又没定下,没人逼你要这样的儿媳妇。”张四爷有些不耐烦。
“可她总来县城,被阿茂撞见了怎么办?桑家现在都这样了,估计就指着给她寻一门好亲事,好接济她家里人!她也是不安分的,小小年纪就勾搭阿茂……”
张四爷眉头皱起。
张夫人还在念叨:“你也真是的,还把我们家的房子租给他们,要是你不租房,他们肯定回乡下了。”
张四爷怒道:“都知道我跟桑家关系好,我还能一点不帮?真要那样,谁还敢与我做生意?”
说完,张四爷翻身就睡。
张夫人却越想越不安。
他们家跟桑家走得近,县城的人都知道。
若是桑景云跟她小儿子牵扯上,事情又闹大,桑家再把两家曾经商谈过婚事的事情说出来,她说不定,就要捏着鼻子让桑景云进门。
不行,绝对不行。
张夫人思来想去,打算等明日,就去桑家要房租。
桑景云有原主记忆,但对张庄茂喜欢自己这事,一无所知。
在原主记忆里,张庄茂只是一个从前一起玩过的玩伴。
此时,她吃着阿兰带来的红烧肉,心中五味杂陈。
原主以前挑食,阿兰就顿顿做个她爱吃的菜,放在她面前。
原主小时候,陆盈让原主做女红,原主嫌无聊不愿意做,阿兰就躲在原主屋里,偷偷帮原主做。
阿兰真的是个很好的人。
桑家留阿兰吃饭,阿兰留下了,她劝着桑家人吃红烧肉,又将带来的两个五仁月饼每个切成四块,和桑家人分了分。
于是,桑景云吃到了四分之一个五仁月饼。
很香,很甜,很好吃。
虽然一开始红了眼眶,但后来,阿兰一句不开心的话都不说,一直在笑。
她把包括桑景云在内的四个孩子都夸了一遍,还说桑学文长大了,懂事了。
等吃过饭,阿兰就说要回去。
明儿个早上,她还要给现在的主家做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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