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着朝笙折腾了大半个晚上,回过神来,困意来得更沉。
他压着呵欠,轻轻走进了卧室。那个素来骄奢的大小姐安然睡在他小小的房间里,把被子裹得像一个小小的茧。夜灯的光柔和暗淡,勾勒她面庞如一张沉静的画。
许云暮脸上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笑。他动作极轻的推开衣柜的门,取出一床薄毯,拢着靠在了客厅的小沙发上。
醒来的时候,绯色的朝云染红了窗帘浅色的幕。朝笙撑着手坐起来,眼神中不带一点宿醉的疲惫。许云暮把她照顾得很好,自己却睡得很沉。朝笙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趿拉着拖鞋,慢悠悠晃到了客厅。
她微微弯身,饶有兴致地看着熟睡中的许云暮。许云暮的面容其实是生得十分俊朗的,轮廓清晰,气质却温和,总让人愿意生出亲近之意来。她伸出手,几乎差点儿碰到了许云暮纤长卷翘的睫毛,又不想让他察觉。
朝笙收回了手。
许云暮若有所觉,有些迷糊地睁开眼。他窝在不大的单人沙发上,长手长脚只能蜷缩起来,给人看出来一点可怜的意味来。
许云暮还有些愣神,就见到朝笙站在他面前,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
“你起得比我晚。”
朝笙抽起他身上的薄毯,催促许云暮他起身,他也没有被这位大小姐吵醒的不虞,只温声道:“抱歉,睡太沉了。”
朝笙轻哼了声,勉强算作不计较这件事情。
窗外的清晨渐渐明亮,他走了过去,拉开了米色的窗帘,看到树木掩映之外白色的谢家主宅。
百米之隔,两个世界。这么多年来,许云暮就是这样,在这望着那栋城堡般的豪华住宅,望着一个和他有着截然不同人生的人,然后,和他的养父母一样,走过来,为这个三口之家服务。
朝笙顺势霸占了单人沙发,懒声道:“许云暮,你好磨蹭啊——我们过会儿就要出发啦。”清浅的阳光隔着微绿的玻璃窗照了进来,落在她姣好精致的面孔上,少女神情慵懒,带着不自觉地随意风情。
许云暮嗯了一声,然后一如即往地蹲下,替她挽起了过长的裤脚。崭新的白色棉袜不知何时早已拿出来,就像朝笙从Silver醒来的第一个早晨时一样,许云暮将袜子套在了她微微泛凉的脚上:“别感冒了。”
他很细致,温热的掌心触了上去,一丝不苟,毫不逾越,可是只有许云暮心里知道,自己居然想就这样握住她的脚踝,让她被禁锢在自己面前,看着他——
明明和之前做的是一样的事情,但好感度已经到了70,许云暮根本无法和从前一样,平心静气的面对他们过于亲近的关系。
朝笙看着他眼神中压抑着的情愫和渴望,任由许云暮一如既往细心地照顾。
棉质的袜子很柔软,许云暮半蹲着,骨节分明的手一只捏着她的脚踝,一只则利落将袜子向上推起,盖过她微微泛粉的肌肤——一开始作为“大哥哥”、“朋友”的责任,再后来是地位悬殊后的工作,他从始至终跟着她,照顾她,没有变过。
他实在挑不出什么错来,如果太过善良或是宽容是错的话,那倒另当别论。朝笙散漫地想。
她以侵略性的目光注视着他,眼前温润的少年是她的任务目标,他原本是一颗珍珠,但被人换进了鱼目堆中,一无所知,从不自苦。她只是稍稍软化了些态度,蓄意接近,许云暮就卸下了心防,、若不是原来的谢朝笙太丧心病狂,他也许不会黑化成后面那样。
于是朝笙像小时候那样,伸出了手,轻轻拍了拍他的头。
许云暮的手一顿,而后松开:“好了,我去取车。”
朝笙想到之后的剧情,嘴角勾起一抹明艳的笑:“快点。”
许云暮效率很高,等朝笙慢悠悠走到了庄园前的广场时,许云暮早已经打点好,和周瑾报备了朝笙的行程,周瑾向来放心他,只让朝笙早去早回,别让谢敏行等太久。
谢家的司机业已准备妥当,许云暮只负责朝笙的出行,谢敏行和周瑾都有他们各自的司机。
朝笙看过去,银灰色的车在晨光中像把锋利的刀锋,割开了乳白的朝雾。
朝笙揉了揉困倦的眼睛,眼角攒出生理性的泪水来,她随口道:“走吧。”
许云暮替她拉开了车门。
江岛市不愧为亚东的金融中心,清晨就已经满城喧嚣,熙熙攘攘的人群在雾色中穿梭,为这座城市的运转而奔波。
车窗外,日光从云霞中升起,从西子山一直到伊丽莎白港,绚烂绮丽的光向上飘升,好像是天河落到了人间。朝云如练,银灰色的车如一道疾驰的线,向郊外的港星机场驶去。
朝笙嘟哝着抱怨,靠在了许云暮的肩:“起得太早了。现在就困了”
她随意捏着许云暮的手玩,力气小得像只猫在许云暮的掌心踩奶。
“睡一会吧,到了我叫你。”他好脾气地应下朝笙的絮叨。从他这个角度,只能看到朝笙小巧精致的下巴微收,微微卷翘的睫毛轻轻颤动,像是确实快睡过去了。
前方,司机全神贯注的开车,一心只想避开渐渐拥挤的车流,准时的接到谢先生。车后,明明座位宽敞,朝笙却坐在许云暮身旁,枕在许云暮的肩上,她百无聊赖的玩着许云暮比他大了许多的手掌,两个人就像是一对恋人。
——许云暮被自己的想法一惊,可朝笙似乎并不觉得这一切有什么不妥。
他蓦地想起许多天前那支舞,想起言乔邀请她,而她也是这样,将手覆在言乔的掌心,尔后,她被言乔拉入舞池的中央,水晶灯下,他们旋转起舞,任谁也不能说不登对。许云暮突然感到自己的软弱卑鄙来,明知她将要有婚约,明知她曾经何其恶劣,依然沉溺于眼下小小的温情。他手指微蜷,将朝笙的手松了又握,复又松开,只虚虚连着。
朝笙垂眸,纤长的眼睫在眼下投射下浅浅的阴影,她察觉到眼前许云暮若有似无的纠结,并不言语,反手抓住了许云暮的手,声音娇蛮道:“别乱动,吵到我睡觉了。”
小白一边紧张地记录着他好感度的变动,一边尽职尽责地提醒朝笙。
“还有五分钟——”
那场改变谢朝笙与许云暮命运的车祸即将发生。
她悄然睁眼,目光散漫地看向许云暮终于回握住了的手。
“五、四、三……”
小白越来越紧张,它觉得宿主实在是太不管不顾了,居然要以这种方式来获得好感度。那样美丽而温柔的人,在感情上的手段却激进。它迷惑于她的复杂,却因为阅历太浅而想不出什么来。
一辆货车突然偏移了轨道,向银灰色迈巴赫撞来,前面的司机手忙脚乱,然而早就来不及了。沉闷轰然的撞击声响起,车身忽然剧烈的倾斜。
明明是短短一瞬间的事情,但对于许云暮而言,这一刻在很久很久之后,也依然像一张漫长的影片,缓缓的在他眼前回放,让他痛不欲生。
——她骤然被巨响惊醒,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她伸手抱住了许云暮,车窗破碎,车辆翻滚,她倒在他的身上。
玻璃的碎片飞起,划过少女白色的长裙,昨夜他亲手把裙子洗净晾干,又在清晨收下来,吹干了最后一点潮湿才递给了她。她换下那身不合身的睡衣,穿回了自己的裙子,连神情都生动明亮了起来。
血珠迸开,从他眼前飞过,温热的,冰冷的,落在了他的眼中。而朝笙无力的倒在了他身上,像一道锁,从此永远地要禁锢住他。
她真的很轻,很瘦,许云暮背着她扑过蝴蝶,背着她走过沙滩,背着她爬上一层层楼梯,他从未觉得吃力过——
血腥味传来,许云暮微微一动,好像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声音。
朝笙倒在了他身上,修长的脖颈重重垂下,像一只濒死的天鹅。汨汨的鲜血流淌,从他的肩膀往下,黏腻而滚烫,她的呼吸声变得粗重,断断续续地传到许云暮的耳中。
他在剧烈地疼痛之中昏沉过去,天旋地转间,许云暮以为这是一场梦。
“朝朝……”
第11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1)
江岛市顶尖豪门谢家继十九年前的绑架案后再次遭祸。车祸的事情很快见报,在整个江岛传得沸沸扬扬。
闻着血味的记者赶来,拍下了车祸的现场——价值千万的迈巴赫整个车头都凹凸扭曲,车窗粉碎,漂亮的银灰色被火熏得一片黑烬,依稀可以见到从车门的缝隙里淌出的干涸血痕。车里抬出一前一后抬出两个浑身是血的人,有眼尖的记者认出,有一个便是言家夜宴那日来的谢大小姐。
小报见了天的渲染车祸的惨烈,沸沸扬扬,讨论着谢家继承人出事的影响。无数记者蹲守在谢家名下的医院外,想拿到第一手消息,知道谢家唯一继承人的境况。守在医院中的谢家人充耳不闻,只命人将医院守得严丝合缝。
因为这不单只是谢家遭遇的车祸。
“你说——朝朝不是我们的孩子?”
得知女儿出了车祸,周瑾便立刻赶来了,她向来端庄自持,嫁入谢家二十几年以来,没有什么事情叫她皱过眉。赶来医院时,眼泪虽已经忍不住,却还是勉力坚持。
她的孩子还在病房里,她不能先慌了神。
然而接下来的消息却让周瑾如遭雷击。
谢敏行抱住妻子轻声安抚,然而眉头紧皱,一口郁气在心。
纵横商场三十余年,再大的风浪也都见过了,宵小暗算,尔虞我诈,通通被他碾碎,成了他的踏脚石,自认这一生所向披靡,竟然在血脉亲情上遭人愚弄二十年。
身后的病房里,两个孩子还在昏迷,面上覆着呼吸机。
如珠似宝捧在手心里的女儿并非亲生,而本该活在锦绣里的亲生儿子,却照顾了鸠占鹊巢的谢朝笙八年。
周瑾抬眼看到病房里的情景,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尤记知晓怀孕是在一个清晨,她坐在露台上,和丈夫分享为人父母的喜悦。彼时朝阳初升,鸟雀啼啭,能看到是人间四月好时节。她心念一动,说这个孩子就叫朝笙。希望她如“朝发扶桑露气新”,希望她能“三花树底坐调笙”,要她这一生都明亮顺遂。谢敏行笑着点头,说,那就这个名字吧。
是朝阳的朝,笙歌的笙。
——她的朝朝,自襁褓之中被她照顾长大,从懵懂婴孩长成态浓意远骨肉均亭的少女。她美丽、乖巧、聪明,纵然有些贪玩任性,却始终是周瑾的骄傲。
可是今朝却知,这不是她的“朝朝”。
一腔爱意倾注,娇养大的孩子并非亲生,而自己的亲子在自己的眼前长大,她一无所知。
总是觉得许云暮亲近,小时候,他送给她一盆鸢尾,她心中喜爱,却以为是自己爱屋及乌。在他“父母”去后,她关照他,却也总隔着一层,带着怜悯,到底不曾交心。
医院满墙素白轰然入眼,周瑾忽然想起三年前,许云暮的“父母”去世,半大的少年一身白,寂寥地坐在雨里。那双往日总温和含笑的眼里都是哀恸茫然,捧着黑木盒子孤零零不知去哪。她看到了,觉得心疼,便让谢朝笙问他要不要留下来。
寸土寸金的江岛市,一方小小坟丘,榨尽亡人身前遗财,对于谢家来说,却只是一句话的事情。
然而许云暮承此恩情,从此待谢朝笙更加尽心。他把自己变成了朝笙的影子,替她处理一切麻烦,替她做一切事情,只为了报答这荒谬的“恩情”。
可他这一生,本不必经历这些——
他本该长在谢家,长在他们的爱里,生来瞩目,不罹忧愁,他不必在渔村中独自长大,坐着脏乱的货舱渡过南沙湾,漂泊到江岛,又在十六岁时成为孤儿,为偿还谢家的“恩情”照顾谢家的“大小姐”。
怎能不痛。
“阿瑾,还来得及……”谢敏行拂过妻子微乱的长发,叹息着安慰她,也安慰自己。
周瑾终于含泪呜咽,在偌大空荡的医院顶层中失声痛哭。
第12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2)
谢敏行手下的人效率很高,只要想查,总归不是天衣无缝的事情。于是,昔日眼中老实可靠的许赫如何偷偷换了孩子,如何贿赂登记员,如何将许云暮在乡下放养到十一岁,又胆大包天的把他接到谢家庄园,让他成了“谢朝笙”的玩伴,都清晰摆在他面前,如果不是一场车祸,两个人都重伤乃至失血,这场荒谬的交换不知何时才能被发现。
重伤的人中有谢家唯一的继承人,而血型吻合谢家人的,居然是许云暮,朝笙的血型与她的父母截然不同,这才牵连出这一切。
许云暮睁眼时,眼前仿佛蒙了一层薄薄的云翳,他隔着一层蒙蒙的雾,看到了头顶温柔的白色灯光。
他好像做了一场漫长的梦,又好像终于回到人间。
“……朝朝。”他在混沌的思绪中呢喃出声,眼泪无意识的滚落。然而偌大的病房之中,只有他身下这一张病床。
他撑着手坐起,先被疼痛扯出一声干咳。
“刚醒着,不要乱动。”微微低沉沙哑的声音响起,许云暮怔怔抬头,还没从长时间的昏睡中清醒。
谢敏行坐在病房的阳台里,手中的书已翻过一半。
“谢先生。”许云暮忍着痛坐起来,不想失礼。
然而他越温和知礼,作为父亲,谢敏行心里愈痛。
亏欠他十九年,为人父者,纵然是受蒙蔽,也难辞其咎。
许云暮意外于谢敏行竟然在此,看起来好像还待了很久的样子。
“谢先生,朝朝……小姐她还好吗?”但他现下并不在意这其中是否有什么内情,他只是从未有过的极其焦灼的想朝笙。
谢敏行不语,凝视着一脸虑色的许云暮——他与阿瑾的孩子。
其实他已经来了很久了。
在许云暮和朝笙昏迷的日子里,妻子时常来看许云暮,因为内疚每每不敢久待,而朝笙则伤得更重,无论如何,到底是亲自养大的,周瑾也不忍不去看顾。
谢敏行便更多的来看许云暮。
他是严父,疼爱女儿,却比不上阿瑾与她亲近,很少和她单独待很久。
而现在亲生儿子刚被找到,正昏迷着,他有了机会端详这个孩子,与他独处。
他已经十九岁了,算半个大人,并没有在他身边长大,他也不会去注意一个管家的孩子成长为什么模样,直到血脉将他与自己、阿瑾联系起来,他才从许云暮身上看到许多往日的相似。
他长得更像自己一些,昏睡时长目阖起,也看得出是和他一样的桃花眼,然而面目轮廓温和,气质其实更像阿瑾一些。
谢敏行要忙碌的事情太多了,回到家中,工作也不能完全脱开手。余下的时间,则尽数给了妻子与孩子,他从没有关注过那个跟在谢朝笙身后的高大少年。
谢敏行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询问道:“介意和我说说车祸那天的事情吗?”
他的声音似乎不似印象中冷硬,反而堪称温和。
然而许云暮无法自控,露出痛苦的神情。
他并不没有立刻答应,反而有些执拗地问:“小姐她怎么样了。”
空气中仿佛响起一声轻轻的叹息,谢敏行告诉他:“你放心,朝朝……已经脱离危险了。”
——他们两个,这样要好吗?谢敏行心里的天平兀自衡量,面上却不露一分,甚至为人父的担忧都谨慎的全部收起,不让许云暮察觉到。
车祸已经过去了一周,但对于从昏迷中醒来的许云暮而言,却仿佛昨日。
他点点头,向谢敏行道谢,然后开始回答谢敏行。许云暮刚醒,说话还有些吃力,一字一句的说,眼泪却根本停不下来,那张俊秀的脸上落满泪水,滑过红肿的伤口,看起来滑稽极了。
他不去顾及,他太痛苦了。
谢敏行没有对他的脆弱表现出任何不耐烦,从始至终安静的倾听。
……在许云暮的讲述之中,这场车祸的内情渐渐被完善。
“好,我知道了。”他点头,温声安抚他,“你先好好休息吧。”
他合上书,起身离去。
然后在门外待命的医生们迅速地走了进来,以许云暮平生仅见的认真乃至耐心周到的替他检查。
许云暮有些茫然于这样的待遇,他看向谢敏行离去的身影,心中留下一道不安的疑虑——他与谢家算不上亲厚,与谢敏行更是陌生。朝笙和他一起出了车祸,为什么她的父亲会在……病房里等他醒来。
出于两个人身份的考虑,谢敏行做主,将他们安排在了不同的病房,一个在东,一个在西,隔着一条漫长的走道。
医院里知道内情的医生被他调走了,换了从谢家其他医院调过来的医生,对于病房中人的身份他没有交代,只说两个都一视同仁,必须都完好无损的就下来。医生们心里便不再揣测谁是财富滔天的谢家的继承人。尽心尽力地救治两个病房中的病人。
他出了病房,缓步向走道另一端走去。
周瑾坐在护士站旁的休息室里,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起身唤道:“敏行。”
她向来是光彩照人的模样,岁月也没能在她脸上留下多少沧桑,然而在车祸后的短短一周里,她像是骤然老了许多,连那双总是盈满温柔光彩的双眼都黯淡了下来。
悲伤漫卷,心力交瘁。
谢敏行见她在此,并不问她为什么不在朝笙的病房中。
他知晓她的难过,甚至说,为人母者,怀胎十月,十几年心血倾注,她一定比他更加的痛苦。
“身体还坚持得住吗?”他坐在她身旁,道,“若不行,便从家里叫人来。”
周瑾摇摇头:“这件事情太大了,我必须亲力亲为。”知道这件事情都人越少,对孩子的影响就会越少。
他点点头,握住周瑾的手,掌心的温暖传来,周瑾终于觉得心安了些许。
“云暮——醒了吗?”她问。明明也这样唤过这个孩子许多次,如今喊出这两个字,心境却已经翻天覆地的变了。
谢敏行道:“醒了,他伤得要轻许多,且朝朝本就身体不好,这你我也是清楚的。”
“醒了就好……朝朝那孩子,仔细养了许多年,却还是比不上其他同龄人康健。”她喜忧参半,喜的是流落的亲子无恙,她心中觉得亏欠,却又还来得及弥补。然而另一个孩子至今还在昏迷中,医生说她背上伤得太重,肋骨都折断了三根,周瑾无法想象那是何等的痛苦。
“朝朝也会没事的。”他安慰妻子,沉默了半晌复道,“我问了云暮,车祸前的事情他还记得,且他伤得更轻些也有原因。”
他神色难辨,:“那个时候,云暮说朝朝扑在了他身上,替他挡住了碎裂的玻璃,缓冲了撞击。”
周瑾愣住了。
她亲手养大的孩子,她清楚,虽然乖巧聪明,却也有着娇纵与娇气,毕竟从小便身体不好,是众星捧月般长大的。她要有着怎样的决心和勇气,才能够在千钧一发时抱住另一个人,分走更多的伤害。
她一时失去了言语,不知该说什么。
心疼,震惊,庆幸。
“他们,一直都很要好。”最后,她噙着苦涩与恳求说。
谢敏行低声道:“朝朝是个好孩子。”
知晓两个孩子人生被换,且实施这个计划的还是许赫的时候,谢敏行无法不去迁怒病房中的朝笙,甚至在一瞬之间想过不再管这个孩子,毕竟她已经得到了十九年人上人的人生。
怒火中烧时,谢敏行甚至想过把长埋于黄土之下许赫郭瑶挖出来挫骨扬灰,以解他心头恨意。
他本就不是什么光明磊落的好人,在外的手段更是以强硬闻名——只是披上了丈夫与父亲的外衣,在至亲面前总是温和宽容的模样。
但,那到底是他和阿瑾的掌珠。
因此,谢敏行最终还是克制住了。怒火冷却下来,他听到妻子在他怀中痛哭。他知道她比他更难过,也无法否认这个鸠占鹊巢的孩子曾和他有过父女间的温情时光。
先等等吧,等事情水落石出,谢敏行告诉自己。
此时竟也庆幸,朝笙救了许云暮。
——事情终究没有到最不堪的地步,他们养大的孩子出身虽不无辜,却终究与她的生身父母不同。
医生说,按理,朝笙本不会伤成那个样子,而许云暮又坐在靠近货车撞来的车窗的一侧,结果反倒是在他身旁的朝笙伤得最重,再加之身体底子本就不好,可以说是九死一生的结局。
周瑾当时看到浑身是血,背上伤口几可见骨的朝笙时,几乎昏厥了过去。
谢敏行默了一会,复道:“但不管怎么样,这场错误必须结束,血脉混淆的事情不能发生在谢家,我们知道了真相,也不能再将错就错下去。”
周瑾含泪点头。
在拿到所有证明这场人生互换的证据之后,他们终于决定把这个错误终结。
周瑾犹豫了许久,打了很多腹稿,最终选在许云暮快能够下地走路的时候去找他。
她最近常常做梦,梦中隐隐约约浮现很多年前的场景,是她给朝朝过生日,她含笑看着一群孩子簇拥着朝朝,看着她像个骄傲的小公主。尔后她目光一转,瞥见一个捧着鸢尾的小少年站在门口,踌躇着是否要过来,看到她向他招了招手,于是眼里都溢出惊喜的光彩。这段场景越发明晰,最后成了她心里的一道咒,让她寝食难安——她都错过了什么?!
许云暮对于周瑾的到来十分意外。一醒来就看到谢敏行已经很让他吃惊了,但他身体缓过来不少,精神也好了很多,见到周瑾时情绪已很能控制得住。
他还未开口,在他眼中,永远端庄高贵的谢夫人便先落下了眼泪。他愣住了,继而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和朝朝有关。
他的心猛然间抽痛,像是给他警醒。
然后他听到了谢夫人克制而哀伤的声音。
“云暮,我知道对你来说这很突然,其实我们也很意外,但是我必须要告诉你一件事情。”
“……十九年前,因为一些意外,你与朝朝抱错了。”
“你才是谢家的孩子,我与敏行的孩子……”
她斟酌着用词,不想伤到眼前的许云暮,也不想诋毁还在昏迷中的朝笙,她努力沉静地说出这个令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同时小心地观察着许云暮,却发现他低下了头,让人看不到他的神情。
许云暮感到命运给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他想起小时候他第一次来到谢家的震撼。在此之前,他的童年是棚户区低矮的小屋,是头顶昏黄的灯光,是屋外水沟上飞舞的蚊虫,是闷热房间内唯一的一扇小窗。他被寄养在“父亲”的姑姑家,每个月等待“父母”从江岛市寄来的信。信里谈到江岛市的繁华,谈到“主人家”的富贵,谈到在市里生活的不易,却很少提及他,他以为那是因为父母不善表达感情。
但他心中始终爱着他们。
他寄人篱下,思念南沙湾另一头的“父母”,他努力的念书,认真的照顾“母亲”给的鸢尾种子,想成为让他们满意的孩子。
他就是这样长到了十一岁,然后满怀着期待、欣喜,坐在拥挤的船舱,渡过南沙湾,见到了他的“父母”。
他依然生活在狭小的房子里,但是他比从前开心了许多。
之后的事情成为生命中最深刻的回忆——他认识了朝朝。
从此生活一分为二。
一半是掩映在绿树之中的红色小楼,一半是那座白色的如城堡般的建筑。
后来的许多岁月,他曾跟在朝朝的身后,走遍了这座城堡的每个角落,他也曾站在那个巨大的透明的温室里,等待着一朵花的盛开,也曾在“父母”去世后,茫然地坐在雨幕中。
她撑着伞站在他身旁,让他留下来。纵使怜悯,也足以让他感恩。
在漫长漫长的黑夜里,他回到只剩一个人的“家”,孤单的看向灯火不休的庄园。
他从不自苦于他的人生,但现在命运告诉他,你的十九年是一场错误,你本来才是“朝笙”。
荒谬。他冷冷地想。名字、年龄、出身、都是假的。
但谢家不会也没有必要和他开这样的玩笑。
他低头看着那一页页鉴定书,知道这就是事实。他与“谢先生”“谢太太”是有着血缘关系的至亲,他过往的二十,不,十九年人生都是一场弥天骗局。
许云暮抬头,眼前的谢太太眼含着泪水,那双永远明亮温柔的眼中盛着内疚与期待。他第一次这样仔细的去打量她的眉眼,才发现自己竟然和她好像真的找到一丝相似。
也许在童年时候,也曾羡慕过朝朝有谢太太这样包容温暖的母亲,而自己的母亲总是抑郁地看着他让他“听话”,羡慕朝朝的父亲谢先生自律且顾家,不像自己的父亲沉迷赌博——但,他从未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来圆满自己的羡慕。
其实他已经一个人度过了很漫长的岁月了,那些缺失的,只能当作遗憾。
他沉默了很久,最后,听到自己沙哑的声音问道:“她……知道吗?”
她知道,这一场错误吗?她难过吗?
周瑾一怔,苦笑道:“她还没醒。”
许云暮只觉心中阵痛,他不愿去深想,那个骄傲恣意的朝笙,知道自己十九年的倚仗,知道自己孺慕的父母并非亲生,会怎么样。
但心里有一个声音告诉他:如果朝笙知道了,他们,一定会再次变成从前那样。她会再一次用厌恶乃至仇恨的眼神看他,哪怕在这个事情中他何其无辜。
他心里的天平不知何时向朝笙深深地倾斜,只要一想到她会因此而难过,许云暮甚至宁愿,这一切是假的。
如果朝笙知道他心中所想,一定会和小白半是揶揄地感慨:“他真好啊。”
但除此之外,就不会有别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