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个,言思朝仰脸看向谢云暮:“小暮舅舅,你会拉大提琴吗?”
谢云暮默了一晌,最后,温声道:“算是会吧。”
和周瑾打过招呼后,他带着言思朝去了琴房。
琴房偌大,摆设却陈旧,是十几年前的装修风格,很干净,却没什么人气在。一把大提琴静静地放在最显眼的地方,看得出琴盒上岁月的痕迹,它被人爱护的很好,有种历久弥新的意味。
谢云暮置身这满是记忆的琴房,想起很多年前的某个午后,朝笙拽住他的衣袖,问他还会不会演奏大提琴,说她想听。那个时候,对她满心戒备,不愿被她的笑容而麻痹,谢云暮拒绝了她的请求。
往事如云走过,他坐在熟悉的高脚椅上,摆好大提琴,握住了琴弓。
多年不曾练习,早已经生疏。他回忆着,手底的旋律越发流畅起来。
他在大提琴上算是很有天分,但是这么多年来,他只会这一首《爱的礼赞》而已。他曾经无数次在这空旷的琴房中想念朝笙,过往的细节一点点被他反复的回忆,以为来得及,以为有机会,以为能和她度过这一生好年岁。
结果,连一支曲子都未能演奏给她。
是报复吗,朝朝?独留我一人这么多年。那你未免太小气了,轻而易举就离开了我。
言思朝屏住了呼吸,不敢打扰他,只安静看着他琴弓开合,乐声流淌,无名指上玫瑰色的宝石戒指熠熠生辉。
明明这首曲子是为了所爱之人而作,为什么小暮舅舅看起来......这样的难过?
周瑾不知何时来了,言思朝回过头去,发现这位温柔爱笑的长辈早已经泪流满面。
第19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真替身梗 雷慎入)
朝笙醒来时,入目是一个装修得极致简约的房间,很大,落地窗前降下了灰色的半透窗帘,隔绝了窗外繁华的灯火。
她漫不经心地想,又是一个现代背景的任务世界。
小白的声音喜滋滋的声音响起:“朝朝,你醒啦!”
谁能想到三个小时之前,它还在为BE了的第一个任务世界而流泪呢。
朝笙挑眉,等着自家系统接下来的话。
“上一个世界收集到了100的好感度,完成得很棒!朝朝你好厉害呀。”
它现在对于这个宿主崇拜和喜爱之情飞速膨胀。
朝笙笑了笑:“因为小白一直有在帮我。”
语气温和,带着赞许,上个世界好像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心情。
小白不好意思地抖了抖,但它自觉在经历完一个世界之后,自己确实飞速成长了,立刻热情洋溢的向朝笙介绍剧情。
“现在有一个好消息与一个坏消息要告诉朝朝。”
朝笙被小白逗乐了:“先说好消息。”
“好消息是你和本次的攻略目标大概是恋人关系。”
“坏消息呢?”
“坏消息是你是攻略目标白月光的替身。”
“……”
哦吼,替身文学。
小白清了清嗓子:“现在,朝朝你可以翻身了。”
朝笙这才发现,这张大得有点奢侈的床上,居然还有另·外·一·个·人。
一来就这么真刺激啊。
她转过脸来,对上的就是一张闭目熟睡的脸庞。灯光暗淡,却也能看出眼前人的好看来,碎发落在微皱的眉间,依然难掩俊朗。五官深刻,轮廓却温和。
三个小时之前,许云暮的眼泪还落在她的脸颊上,温热的感觉犹存。朝笙眨了眨眼,感觉睡意早已散去,索性一边接收剧情一边打量着她的任务目标——颜暮初。
这是一个古早狗血的替身与白月光的故事。
三十岁时已经成为一代霸总的颜暮初有一个谁也不知道的白月光宁望舒。他们相识于微末之时,十几二十岁时相爱,然而人生的分水岭上,宁望舒选择去大洋彼岸追寻她的电影梦想,颜暮初则开始从商界底层摸爬滚打。他们天分,运气无一不有,隔着海岸各自辉煌璀璨,在而立之年终于站在了行业的顶端。
颜暮初什么都有了,他只是再也没有拥有过宁望舒。
然后他遇到了洛朝笙。
他的公司为了社会声望,资助了很多高中生念书,洛朝笙是其中最出色的一个。
彼时她考上了全国最好的电影学院,想向自己的资助人报喜、道谢。
颜暮初本不想见她的,但她随信附来的高中毕业照改变了颜暮初的主意。
“我觉得我很幸运,因为您的资助,我才能来到省艺高念书,在高中的这三年度过了充实而有趣的时光,班上的同学也都很好,并不因为我孤儿的出身而轻视或者疏远……”信纸上,洛朝笙语气真诚,感恩着颜暮初的帮助。
颜暮初潦草翻过信纸,看到了她的高中毕业照。照片中的少女一脸蓬勃的朝气,在阳光下露出灿烂的笑来。蓝白校服的款式延续了十几年,和他高中时如出一辙。颜暮初的指尖顿住,无法控制的想:真像啊。
好像这么多年来孤独的爱意终于有了一点停留之处,他几乎不作犹豫的决定要见洛朝笙。
真人远比照片更加让人震惊。
洛朝笙几乎就是年轻时的宁望舒,她们甚至有一双相似的潋滟凤眼。但洛朝笙又不一样,她的眼神青涩、热烈,颜暮初的一生之中看到过很多这样的眼神,唯有洛朝笙让他动容。
“您说,我们在一起试试?”
十九岁这年,洛朝笙太过天真懵懂,分不清是爱慕或者感激,总之她心动得轰轰烈烈。
然后一份金丝雀的协议递了过来。
洛朝笙不懂得为何要以这样的方式在一起。
直到在蛛丝马迹的相处里知道了另一个人——宁望舒。
她是替身。
透过她思念别人又如何。颜先生身边没有其他人,洛朝笙得过且过,以为与他大抵也算恋人。
等到宁望舒回过头来,他却未曾犹豫,打开了金色的鸟笼。
他干净利落得残忍,甚至要送她离开这座她长大于斯的国度。但被驯养的雀鸟已不能飞翔,她落入淤泥,最后凄然死去。
那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三年。
“真坏啊。”朝笙感受到原身对颜暮初的感情,那是蓬勃而炙热的爱意。
少女洛朝笙从十九岁开始爱着颜暮初,爱他清峻冷冽的眉眼,爱他岁月沉淀后的从容,爱他救她于贫穷困苦,甚至爱他看向她时为了别人而动容的目光。
她细长的手指从颜暮初的下颚划去,抚过脖颈,停留在男人的喉结上,那儿有一颗赤色的痣,她的指尖摩挲,一双琉璃似的丹凤眼在微茫的灯光中暗了一瞬,却没有再说什么。
小白莫名觉得有点冷飕飕的。它小心翼翼地问:“怎么啦,朝朝?你讨厌他吗?”和许云暮毫不保留的爱意比起来,这个男人未免太过于薄情。它突然福至心灵,“是不是刚从上个世界过来没多久,攻略许云暮的影响还在啊?”
小白有点儿担心朝笙,因为许云暮和颜暮初在感情上截然相反。许云暮给了朝笙所有的偏爱,哪怕一开始对她疏远,也依然温和地纵容她。然而颜暮初冷淡又薄幸,仅仅只把洛朝笙当作一个纯粹的替身。
朝笙抿唇一笑:“怎么可能。”
她将被子一卷,裹住了自己,于是颜暮初便整个人都露在了外面,夏季燥热的夜晚,房间里冷气开得很足,朝笙才不管他会不会感冒。
——她不太开心,尤其是在看到颜暮初脖子上那颗赤色的痣之后。
巧合吗?
颜暮初是冷醒的。
他被冷气吹得头疼,有些难耐的抚上额头。一睁眼,便看到身侧有一团白色的茧,女孩睡得正香,半张脸缩在雪白的被子里,露出的还带着点少女稚气的半张脸微红,像是因为被子卷得太严实有点被热到。
他又好气又好笑,又觉得这样的洛朝笙还带着点孩子气的可爱。
他抬手,揉了揉她微乱的头发。
被窝里的人睫毛轻颤,睁开了眼,有些愣愣地看着他,眼里还带着惺忪的睡意。
洛朝笙——或者说朝笙,坐了起来。她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带出点泪意:“颜先生,早上好。”明明是第一次和攻略目标说话,却喊得很自然。
她的确是个天生的好演员。
“早。”颜暮初抬手,将几缕不太听话的卷发拢到女孩的耳后。
朝笙屏着呼吸,似乎对于他的亲昵还有些不好意思。
但另一端,她对小白道:“查一下颜暮初的好感度。”
“好的。颜暮初当前好感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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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亮!这个世界真的是一篇替身be文,雷点包含:①男主颜暮初是渣男回头②原白月光会有一定程度雌竞情节。)
(总之自我感觉写的不怎么样,介意的亲可以直接从第28章番外后的新世界开始看)
第20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
小白震惊了,它还以为不管怎么样有恋人身份加成,好感度起码得有50呢。朝笙在心中冷笑,替身就替身,老男人可真狗啊。
她仰脸看着颜暮初,似乎为这一霎的温情动容。
反正,她也很能演。
穿好衣服,朝笙趿着拖鞋,亦步亦趋地跟在颜暮初身后,和他一块去洗漱。
这是一个两层的复式公寓,二层的大卧房两个人共住,卧室乃至整个公寓都是简洁明净的装修风格,可以想象到公寓的主人大概也是冷静少语的类型。
这个公寓大部分时间只有洛朝笙一个人住。
这样寡净的风格并不适合年轻热烈的洛朝笙,她不喜欢,但这是颜暮初送的。
他又是为了谁的喜好,一目了然。
盥洗室里,大片的浅灰墙壁上挂着长长的镜子,他们站在一起,用的牙刷也好,漱口杯也好,就连毛巾都是一蓝一白的一对。
朝笙轻慢地想,颜暮初入戏还挺深。
早餐是很简单的三明治加咖啡,朝笙长在一个江北小城,早上常吃的是热干面再配个酥脆的面窝,但这座南方的滨江城市显然并不习惯这种吃法,颜暮初也未曾替她着想过。
二十岁的颜暮初曾陪着二十岁的宁望舒出早功,然后在她结束后拿出早就买好的三明治和咖啡。
但三十岁的颜暮初不会想去知道二十二岁的洛朝笙早上又习惯吃什么。
“今天晚上,陪我出席一个晚宴。”颜暮初忽然道。
朝笙艰难咽下口中微酸发苦的味道,而后认真看向颜暮初:“颜先生,时间是几点呀?”
“七点开始,我会在六点的时候派人去接你。”
朝笙点点头,乌黑的卷发随着动作起落,看起来有点儿孩子气的可爱:“下午最后一节课五点半结束,我到时候去校门口等您。”
她乖巧而顺从,也不问是什么宴会,全然的相信着颜暮初。
“好。”颜暮初性情天然有几分冷淡,见她应下,也不多言。
用过早餐,目送那辆银灰色的车载着颜暮初远去,朝笙按着自己还是个学生的身份,打算去学校。
爱意是真的,所以并不甘只做一只金丝雀。
公寓的地库里停着数辆价值高昂的豪车,哪怕其中有一辆写着她的名字,洛朝笙也未曾上去过。
正如颜暮初给她的钱,也一分都没有动过。
守着泾渭分明的距离,只不过想,某一天真能堂堂正正和颜暮初在一起时,两个人之间,是平等的。
不过,颜暮初其实并不在乎这些。
一腔爱意全部倾注反而容易被人所轻视,洛朝笙一开始就是输家。
朝笙转了两次公交,在摇晃中终于到了海戏学院。
她到的还算早,教室里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因为是公共课,所以大家都不算特别积极。
窗外,六月天空明朗,梧桐叶光影斑驳,青翠蓊郁,穿堂风抛下知了的长鸣,带来夏日难得的清旷。
一个女声忽然响起:“朝朝!朝朝呀!”
朝笙闻声,转脸便看到扎着丸子头的女生坐在他旁边。
“黎学姐。”她按着记忆打招呼。
黎子晗摆摆手:“不用这么客气,叫我栗子就好!我和你说的那个角色你考虑的怎么样啦?”
黎子晗是大四编导专业的,最近在大热的《帝台歌》剧组做导演助理——虽然有导演黎巍是她小姑的原因,但是黎子晗表示她绝不是拖后腿的关系户并且一直在努力干活!
物色演员也是她给自家小姑打白工换来的小权利之一——因为只是几分钟剧情的龙套,黎巍也就由着她选了。
在原本的剧情中,洛朝笙并没有去成,因为颜暮初并不希望洛朝笙去。
以金钱为筹码,交换她人生的自由。
声名赫赫的,有宁望舒一个人就够。
朝笙可不打算按照颜暮初的安排来。
“栗子学姐,你确定我可以吗?”
她眼里总噙着透明的水光,不笑也要弯三分,天生就让人想亲近。
黎子晗按捺住想要捏爆她脸蛋的冲动。
她握拳,认真道:“你可以的!虽然只是一个小角色,不过我觉得真的很适合你!试试吧!”
天知道她在上公共课见到洛朝笙时,就觉得惊为天人,又一打听小学妹是个孤儿,是拿着奖学金考上的海戏学院,她就更加怜爱了——这张脸,她黎子晗作为未来的大导演,决不允许她成为沧海遗珠!
纵然这是全国最好的几所戏剧学院之一,但渴望在演艺圈出人头地的人太多,竞争何其激烈。对于洛朝笙来说,有机会她本该珍惜,而不是为了一个并不爱她的人而放弃。
——哪怕爱她,她也不应牺牲自己的人生。
“那行,先谢谢学姐了。”朝笙双手合十,笑容真诚。
黎子晗朝她比了个OK的手势,火速趁着教室里人还没坐满穿梭到最后一排去了。未来的大导演上课时也爱摸鱼呢。
很快到了下课,朝笙慢悠悠地收拾完书包,准备离开教室。黎子晗刚从睡梦中醒来,意识还没回笼,见到小学妹要走了,还不忘隔着阶梯教室叮嘱:“要记得来哦。”
朝笙远远的朝她笑,比了个OK的手势。
黎子晗放心地趴了下去,在片场打杂真的太辛苦了,她抓住一切可以睡觉的时间补回自己早已经稀碎的睡眠。
朝笙离开拥挤的人潮,走到校外一家有些偏僻的咖啡店外,在那等待颜暮初的司机的到来。
咖啡店的老板娘是个逢人总有三分笑的中年女人,原主时常来这坐坐,店里向来客人不多,一来二去就熟了起来,到现在也算是关系不错的友人。
这家咖啡店生意实在寻常,老板娘长年处于躺平的状态,但却一直维系了下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颜总以高价买下了这家咖啡店,条件是只要老板娘一直经营下去,盈亏随意。
洛朝笙并不知道其中的因由,她来这儿,起初是因为颜暮初在大一开学时送她来了南影学院,然后带她在这聊了会天——这是颜暮初和宁望舒在学生时代常来的咖啡店。
彼时的洛朝笙还不知道宁望舒的存在,她也喝不惯咖啡,只是想多了解喜欢的人一点,才暗自记住了这家店,然后因缘巧合和老板娘熟了起来。
“朝朝。”店里没有客人,老板娘正趴在吧台上百无聊赖的浇花,见她来了,露出个懒散的笑来,“今天还和之前一样?”
来了也不好什么都不点,洛朝笙通常折中的选择喝拿铁,奶味冲淡了咖啡的苦味,她勉强喝得惯一点。
朝笙不打算改变原主留存的习惯,她点点头:“麻烦晴姐啦。”
晴姐放下喷壶,转身去了制作间。
这家店颇有些年头,装修也是十年前的风格,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城市里,反倒多了点不同寻常的味道。只是位置偏僻,老板咸鱼,就这么大隐隐于市了。
黄昏时的阳光照进来,微绿的玻璃折射出奇异的光彩,落在朝笙秀丽的脸上,她低头摆弄着晴姐刚刚浇多了水的仙人球上,一不留神被刺破了手指。
朝笙悻悻地收回手,晴姐瞧她这样,忍不住一笑:“哟,还流血了。
她把拿铁放在朝笙面前,又四处去翻急救箱,想找个创可贴。
朝笙搅碎拿铁上郁金香轮廓的拉花,无奈道:“晴姐,还没找到吗?我的伤口都要愈合啦。”
晴姐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我这都是为了谁?”她把创可贴放在朝笙面前,“自己贴好。”
“以后要当大明星的人,怎么这么不爱惜身体?哎哟,我听说演员身上一点疤痕都不要有的,拍戏的时候不好看。”
“哪有那么夸张。”朝笙眯眼,去找自己手指上的小血点,随意把创可贴贴了上去。
晴姐见她这不以为意的模样,玩笑道:“防范于未然。虽然今天是个小小小伤口,贴个创可贴也算警示你了。”
“说起来你知道宁望舒吧?就是老在国外那个女明星,去年还拿了奥斯卡的。她以前老在我这喝咖啡呢。”
晴姐继续碎碎念,朝笙手指微顿,继而笑道:“我当然知道呀。我第一次来这的时候,晴姐你不就觉得我面熟嘛。”
晴姐点点头:“可不是嘛。我上次见到她来这喝咖啡还是好多年前的事情啦。那个时候她和你一样年轻呢。”她看着朝笙的脸,感慨道,“当时就觉得,满学院的姑娘没她一个好看,你瞧,现在都是国际巨星了。”
朝笙含笑点头,又道:“但我可不是她那样的大明星。”
晴姐伸手点了点朝笙的额头:“信不信晴姐的眼光。”
她打量着朝笙,认真道:“我觉得朝朝你不比她差呢。你也会成为大明星的。”
虽然是玩笑话,但朝笙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也以认真的口吻道:“嗯,我也会的。”
笑够了,时间也差不多了。朝笙喝完最后一口咖啡,和晴姐道别。
“接我的人来啦。晴姐,下次再见。”
晴姐又去捣鼓她的花了,朝朝笙招了招手:“知道啦知道啦。”
“你的仙人球再浇水下去,估计会坏掉的。”她见此,无可奈何的叮嘱了晴姐一声。
晴姐冷笑:“给它点教训,谁叫它今天不知好歹戳破了大明星的手。”
晚宴不算特别隆重,是几个相熟的投资人拉起的,颜暮初的公司在娱乐圈几乎算是寡头,他来了,本不算隆重的宴会都变得郑重几分。
朝笙跟在男人身后,看着人们向前和他问好,攀谈。他态度说不上热络,却也不会让人觉得被冷待,是一种游刃有余的从容。那些电视里、大荧幕上才会出现的导演和明星在他面前露出热情的笑,仅仅是希望得到这个男人的垂青。
难怪洛朝笙会以仰望的心态爱着颜暮初。
她那样年少,一无所有,然后有一个人不但救她于困苦,还带她看到了另一个世界。那之后,再繁华再绮丽的景象都比不过年少时的第一眼,何况她从始至终,都在颜暮初的鸟笼之中。
“暮哥。”一个爽朗的声音响起,浑不似周围的人拘谨,声音的主人越过人群,大大咧咧的就迈步过来。
朝笙越过颜暮初的身影看过去,发现是个面目极其俊朗的男人。
这是张几乎每年暑假都会大热一次的脸,有时候是因为他的新剧上映,有时候是因为人们怀念起有他剧播的夏天。
来的人叫易衡,二十一岁出道拍了一个仙侠古偶之后,直接封神,成为剪刀手们最爱的素材。
颜暮初终于露出真诚的笑来,朝笙看着他眼角微扬,疏淡的桃花眼里带点意外:“阿衡,你怎么也来了?”
易衡故作夸张:“还不是因为知道有你这个大资本家在,我来给我的新剧拉点投资。”
颜暮初轻呵了声,不以为意的模样,以易衡今时今日的成就,向来只有投资找着他的份。
第21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谨慎食用替身梗)
易衡往他身后瞅了瞅,看到了朝笙。他在心里轻咦,却很好的压住了眼底的疑惑。
“你公司的小朋友啊?带来见世面?”易衡试探,颜暮初名下的长洲娱乐培养出很多驰名内外的演员,这么猜测倒也合理。他巧妙的避开了“替身”的字眼。
颜暮初的神情一如既往的淡静,随意应了一声,并没有要介绍的意思。
易衡看着这个面目昳丽的女孩露出失望的神情,那双本来潋滟的眼明明暗暗,压着细小的委屈。
易衡了然——他早就听二人共同的好友说颜暮初养了个金丝雀,百闻不如一见,像,太像了!小金丝雀看起来年纪还不大,怯生生的跟在颜暮初身后,乖得很的模样。
而朝笙作为一个即将逐梦演艺圈的人,最终还是有点儿紧张的打了声招呼:“易衡前辈好,我看过很多您演的剧,一直很喜欢您。”
易衡闻言,便笑道:“是嘛,哪部剧你最喜欢啊。”活脱脱和小粉丝说话的语气,生生打破了之前朝笙的尴尬。
朝笙想了想,认真道:“十四洲剑。”
易衡:???那是他九年前拍的第一部剧!这小金丝雀那时候应该才十几岁吧。
他感到时光匆匆如流水了。
整场晚宴,朝笙扮演一个尽职尽责的伴,乖巧的跟在颜暮初身后。除却易衡外,也有不少人注意到这个眉眼精致的年轻女孩,但因为不知道宁望舒与颜暮初从前的牵扯,无一人联想到替身上面去,又见颜暮初并不介绍她,虽然意外向来不近女色的颜暮初养了个小玩意,但到底无足轻重,也就没有人在意朝笙了。
到结束时,已经是月上中天,朝笙犯困,想着毕竟还在演乖巧金丝雀,生生压下去好几个呵欠。
颜暮初倚在车后座上,朝笙痴情替身的精神发挥得很尽心,她坐在了颜暮初身边,关切地望着男人眉间若隐若现的倦色。
见到易衡,颜暮初又想起了宁望舒。
眼前女孩压着委屈的眉眼让他心里软了一瞬间,他忽然开口问道:“你很喜欢易衡吗?”
朝笙被这句话一吓,像只炸毛的小猫,结结巴巴道:“啊?我……我喜欢您呀。”
颜暮初有些无奈:“我的意思是,你很喜欢看他演的戏吗。”
朝笙知道自己会错了意,尴尬得脸通红:“嗯,他是很厉害的演员。”
颜暮初唔了一声,没再说话。
朝笙沉默了一下,轻声道:“颜先生,我也想去演戏。”
小金丝雀还是第一次对他说出这样的愿望,因为她敏感而聪明的察觉到,颜暮初对于他去演戏这件事情持着反对态度。
颜暮初不想再去爱人,简单粗暴的以金钱缔结了这份关系,却不知道是洛朝笙对他的爱让他走了捷径。
“再说。”
他没给她答复。
朝笙表面乖巧,心里已经打算好踩着颜暮初的雷区跳舞了。
她又一次仔细的询问了黎子晗去剧组的一应事宜,颜暮初工作其实很忙,并不是天天都和她待在一起,也不会每晚都来找她。朝笙和黎子晗约定好之后,就随意捡了点行李,趁着暑假刚开始去剧组了。
剧组很大,人也很多,黎子晗其实给了她一个不错的机会。
穿着宫女服的女孩子们跑过,带起一阵风,一个侍卫打扮的人浑身洒满了假血包,嬉笑着离场。
黎子晗看到朝笙来了,眼前一亮。
她叫住朝笙:“朝朝。”
朝笙看到黎子晗顶着一对黑眼圈,戴着无框眼镜走了过来。
“你的戏下午才开始呢。”
朝笙朝她笑了笑,露出一对浅浅的梨涡来:“栗子学姐,我想先来看看,这还是我第一次进组呢。”
说是进组,其实只用演一个出镜三分钟的小角色,台词只有一句,小角色唯一的特别之处是要求要好看好看务必好看。
黎子晗也没有因为这个角色戏份少而轻待朝笙,她很理解这些年轻演员对于演戏的向往,深以为然地点头:“早点来也好,先看看其他前辈怎么演的。过会你就去那边换衣服上妆吧。”
她很有耐心,给她指了一个方向,末了,冲她眨眨眼,“加油哦朝朝。”
她抿唇,真诚的向她道谢,然后找了一个不大显眼的角落站着。
纵然这张脸生得惊艳非常,也只是让剧组里的人偶尔停留了一眼。美则美矣,却是一张从没见过的脸,想也知道在这个圈子还没有半点声名,并不值得人多看,黎子晗的热情已经算是意外了。
在这个圈子里,会有无数自负美貌的人蜂拥而至,最后能走到高处的,不过寥寥几人。洛朝笙曾是有机会的,但她终究也成了被淹没的一个。
《帝台歌》是一个权谋为主题的宫廷剧,出身顶级世家的少女王蕴灵与不受宠的皇子李成筠相识,彼此暗生情愫,他们一同习武念书,虽未吐露心声,却也有一段甜蜜的时光。
为了家族的继续兴盛,王蕴灵在长辈的压力下,与母家出自王家旁系的太子结盟,嫁给了太子。可太子生母是害死李成筠母亲的凶手,至亲的离去,挚爱的背叛刺激着李成筠,他满怀着复仇的恨意,选择向宠妃的儿子称臣,而后一步一步蚕食了他的权力。
他为了皇位无所不用其极,陷害兄弟,谋杀忠臣,毒死太子,报复欺凌过他的人,一步一步把持朝政,最后登基为帝,以铁血的暴政镇压世家。
而昔日的挚爱王蕴灵生下太子的遗腹子,世家奉其为皇太孙。王蕴灵代表的世家与皇室宗亲联合。最后,以拨乱反正的名义起兵的世家宗亲和李成筠兵戈相向。王蕴灵和李成筠走上了不死不休的结局。
朝笙的角色是——她低头看了眼身上似乎有点暴露有点若隐若现的红色纱衣,造型师正给她固定假发,长至腰身的黑发散落,造型师想了想,又给她在眉心点了一颗朱砂痣。
朝笙感到深深的无奈,小白在一旁干巴巴地感慨:“没想到第一个角色,也是替身呢。”
是的,电影中的皇帝李成筠对王蕴灵爱恨交加念念不忘,找了许多有她影子的替身,朝笙也是其中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