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朝朝的司机也未免太过俊秀。
她大胆地欣赏,在内心评价——是和朝朝不一样的好看,宛如不同审美塑造出的艺术。朝朝总让她感觉她在欣赏洛可可时代的华丽秀美,也许还有一点像巴洛克时代的珍珠——不是对称圆融的,是精致却破碎,甚至有些奇异的。而眼前低头的少年,会让她想到她在雅典参观帕提农神庙时的感受:坦荡、沉稳,气宇非凡。
言乐对貌美的事物向来宽容,她微微一笑:“没事,还是我麻烦你了。”
今天真的很值!见到了两个十分好看的人。
她面上笑容洋溢,莹润饱满的唇瓣微扬,仍存矜持,内心却快乐的唱起了歌。
裙摆终于取了出来,许云暮起身,向旁边退了几步,言乐轻盈地跃下,赤脚踩在了细软的银色沙滩。
她回身,唤道:“朝朝,谢谢你家小司机哦。”
心情愉悦。
朝笙好似被灌进车中的海风吹散了酒意,她揉了揉有些乱的乌发,懒声道:“去玩吧。我马上就来。”
言乐点点头,朝挥手的小姐妹们快乐地跑去。
还不忘扔下一句:“小司机,照顾好朝朝姐~”
唯恐天下不乱的快乐。
第5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5)
许云暮看着她还是一副困倦的神情,温声道:“小姐,需要我扶你下去吗?”
他的手臂修长有力,可以轻易将言乐拉住,可以轻易扶起朝笙纤细瘦削的身躯。
朝笙露出酒意将散未散的迟钝。
“不用。”她带着醉意,抑制不住几声咳嗽,不耐地拍开他的手。
许云暮并没有被拒绝的尴尬,他从善如流,沉默在一旁认真看着少女摁了摁眉心,站起身来,雪白的裙摆抚过座椅,又落在沙滩上。
许云暮知道自己的任务完成,安静地看着她起身,看着她的裙摆划过银白的细沙。
篝火升起,细碎的噼啪火声与浪花拍打海岸的声音相和,酒杯碰撞,欢声渐起,年轻的人们笑作一团。
言乔见到朝笙过来了,而那个碍眼的司机只是在车辆旁等待,笑容更亮了几分:“朝朝,这儿。”
他旁边空着一个位置。
朝笙坐到了他身旁,言乔驱开了几个想和朝笙说话的男孩,朝笙觉得这大少爷有些有意思,托着腮看着他笑。
橘红色的酒在玻璃杯中轻撞,言乔不清楚朝笙的酒量,也不想让她喝醉了难受,遂往里面加了几个冰块才给她。朝笙接过酒杯,淡声道谢,露出来的笑格外的招人。她笑起来眼尾轻挑,琉璃似的眼中都是动人的光泽,他向来知晓她的美丽,却又觉得现在的朝笙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
虽然在妹妹与朝笙面前,他是人畜无害的哥哥的形象。但作为言家的继承人,言乔见过很多美人,也有无数人接近他,想要借此乘上言家的东风上青云,但没有一个人像朝笙一样对他充满吸引力。
闪烁的小灯下,她的长裙被海风鼓起,像一捧半开的白玉兰花,黑如鸦羽的长发飘扬,勾勒出姣好的白皙面庞。
他几乎不敢直视她过于动人的眼睛。
言乐被姐妹们包围着,她们还在津津乐道今晚的舞。
“真的太绝了,乐乐。”小姐妹李姝橙晃了晃言乐的手,眼睛往朝笙那看去,“整个江岛市你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大美人!”
“乔哥和谢大小姐好般配啊。”
言乐十分认同李姝橙的看法,但她的目光忍不住越过朝笙,落在了安静站在椰树下的许云暮身上。
他好像总是这样沉默地站在旁边等待朝朝。
言乐出于一点来自年轻女孩的怜悯,出于对许云暮的谢意,给他倒了一杯柠檬水。
她端起晶莹剔透的玻璃杯,朝他走了过去。
“总这么等,不累吗?”她好奇地问。眼前沉默温和的少年既不参与他们的游戏,也不离开去休息,只是始终如一的等待。
许云暮意外她的到来,礼貌道:“这是我的工作。”
是的,工作。
受雇于谢家的抚恤与恩情,以这样的鞍前马后偿还。
言乐觉得他与自己算是同龄,这样未免太辛苦,不过她也知道再如何这是谢朝笙的司机,于是她只是递给他一杯柠檬水:“今天还是谢谢你帮我。喝杯柠檬水不影响你工作吧?”
她个子小,比许云暮矮了个头,说话时需要仰起脸。但言乐面容生的娇俏可人,开玩笑时又有几分天真娇憨的可爱,许云暮无法再拒绝言乐的善意。
“那是我应该做的。”他接过泛凉的水,声音依旧温和,语气十分公事公办。
言乐的目的达成,并不留恋,朝他点点头,转身离去。
他轻轻松了口气,目光忍不住看向被人群簇拥的朝笙,希望不要被这位骄矜的大小姐看到她的朋友和他说了话。
言乔好像和她说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她撑着脸笑,曲线优美的肩膀都在轻轻颤抖。言乔心情很好,为着她的笑忍不住喝了许多酒。
朝笙确实没看许云暮,因为焦灼的小白时刻关注着许云暮。她不需要分神。
它委屈巴巴的:“朝朝,今天还降了一点好感度呢,我们的任务不是攻略言乔呀。”言乔今晚的眼神都没有离开过宿主!如果它能计算到言乔的好感度,它打赌绝对超过了70!
朝笙当然不打算攻略言乔,只是她之后用得上而已。毕竟未婚夫这个设定实在会很有用处。
但她想看看这个系统是否会对她的行为产生束缚,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系统,她并不想知无不言。朝笙用一种温柔而诱哄的语气转移系统的注意力:“小白,你知道为什么原主会这么厌恶许云暮,以至于和许云暮从小时候的玩伴发展成这样吗?”
小白果然被吸引了,它只知道大概的剧情线,细节之处并不能看到。
朝笙微微一笑,缓声和小白道出了原主记忆里遥远的秘密。
恶意来自于是知晓身份错位的恐慌,以及年少的嫉妒。
一开始,谢朝笙对于许云暮十分满意。
许云暮乖巧,温和,好看,聪明,再没有比这更称她心意的玩具了。
谢家的庄园很大,年少的谢朝笙在这儿独自长大,她在占地百亩的庄园消磨暑热时光,许云暮是他忠心的小尾巴。她想扑蝴蝶,许云暮就能为她捕到最好看的那个,她想避开嬷嬷吃点外面的零食,许云暮居然自己就能鼓捣出鸡蛋仔,穿过庄园里的碧树繁花,她累了,然后他就会蹲下来,背着她走完剩下的路。
她和这个新玩具简直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
“小姐,您还有一首曲子要练习。”除却玩耍的时间外,谢朝笙的童年还被其他事情占据,比如艺术特长的练习。
周瑾年轻时是享誉全球的乐团的大提琴手,她后来淡出了这份事业,却希望自己的孩子也对音乐有兴趣。
不过稍有遗憾的是,谢朝笙对这些似乎不太感冒。
蝉鸣声穿透窗扇,她坐在椅子上,面前是一把几乎和她等身的大提琴。木质的外壳光泽细腻,衬得小女孩面容越发精致。
她好看的眉毛皱起,娇声抱怨:“已经练习了一下午了。”
教导她的老师姓宁,从事大提琴演奏多年,闻言有些无奈,其实才两个小时,期间这位小公主还要和自己的玩伴说几句话。诸如“蝉声有点吵”“我种的鸢尾今天会不会开”这些。
“小姐,这首《爱的礼赞》是夫人十三岁时第一次公开演奏的曲目。”宁老师戴着副银边眼镜,灰发一丝不苟的梳起,说出来的话很有信服力。
谢朝笙这才安静了下来。
“不要和妈妈说我想提前下课的事情。”她最后补充一句,黑曜石似的眼睛巴巴看着宁老师,让人不想拒绝。
许云暮安静乖巧地坐在琴房的角落,等待着谢朝笙的练习开始。
谢朝笙上课时也喜欢带着他,他喜欢看她练琴,这是他无法接触的昂贵乐器,但并不妨碍他欣赏它的美丽与神奇。
谢朝笙深吸一口气,压着烦躁再度开始。她不想让周瑾失望,虽然妈妈总是温柔地爱她的一切。
然而她在大提琴上天赋有限,甫一开弓,便有些磕磕绊绊。一首舒缓悠扬的曲子支离破碎,低沉的音色仿佛成了老人的咳嗽声。
宁老师面露不忍,这怎么对得起她五千元一节的课!
她开口指导:“谢小姐,您持弓时手指握得太紧了,大臂过于紧张……”
谢朝笙知道妈妈很尊重这位宁老师,似乎这是她以前乐团的前辈,于是她适时露出羞赧的笑,编成两股的辫子跟着她低头的动作而微微颤动:“我还是觉得有些难,不太能理解。”
乖巧有礼貌的小孩子总是让人宽待的,何况这还是周瑾的孩子。但她仍然会犯初学者的错误,她有必要纠正。
宁老师想了想,道:“那您去休息一会。”
“不如这样,让您的玩伴来试一下,您看看他的动作,对照着改。”
那是一个全然没有接触过大提琴的小孩,第一次接触或许错误会更明显,可以作为一个参照。
许云暮有些意外,他睁大眼,环视琴房,发现除了朝朝,就只有他这一个小孩子在这了。
他看向那把优雅沉稳的大提琴,惊讶道:“让我来试吗?”眼里的期待完全遮掩不住。
这把琴是周瑾送给谢朝笙的生日礼物,她占有欲一向很强,不喜欢别人碰她的东西,但小玩具眼里的期待让她不忍拒绝——况且,她确实也不想练琴了。
她矜持地点点头:“阿暮,你过来。”
蝉鸣声不休,却没让许云暮变得焦躁,他期待而沉稳地坐了下来,回想着宁老师说过的话,持琴,抬臂,握弓。
宁老师惊讶——仅仅是在一旁看就记住了动作,瞧起来像模像样的。
谢朝笙站在一旁兴致勃勃地观看,而许云暮则用眼神望向宁老师,她忍不住点头鼓励他:“动作没错,试试吧。”
他居然也学会了如何看乐谱,明明是初次拉琴,十分生涩,然而音乐缓慢而不凝滞地流淌,最后来竟然渐入佳境。
除了天分,不做他想。
宁晚荷惊喜万分,居然让她碰到了一棵好苗子,初次拉琴就有这样的表现,实在令人震惊,甚至让她不由得想起很多年前第一次在乐团里看到十五岁的周瑾。
然而音乐声突然粗嘎刺耳起来,是谢朝笙扯了扯许云暮的手臂,让他的手臂松了力气,面容精致如玩偶的小公主笑容满面,眼里一片天真:“阿暮拉出来了,就算我过关啦。”
“我们去玩吧。”她如是说。
许云暮有些舍不得拉琴时的感受,但他知道,琴是朝朝的,他不能强占。
他点点头,注意力很快被谢朝笙转移。
谢朝笙将琴随意靠在椅边,大提琴滑落,发出沉闷的声响,她仿若未觉,好像突然对珍视的礼物失去了兴趣。
宁晚荷有些无奈,她也不在意小孩子的粗心和贪玩。
“去吧。”她将琴扶起,爱怜地拍了拍谢朝笙的头,又看了眼许云暮,夸赞道,“你很有天分哦,小朋友。”
她为谢朝笙上了许多节课,是第一次正眼看这个跟在谢家小公主身后宛如仆从的小孩。
他总是坐在角落的高脚椅上,安静地看着他的小姐上课,身上总是洗得发白的蓝色衬衫,一双清亮的眼睛和他满身的局促并不相配。但他无疑是讨人喜欢的,谢朝笙喜欢找他说话,缠着他问等下去哪玩——但在宁晚荷眼里,无论如何,只是谢家大小姐的玩伴罢了。出生于江岛市边缘的小渔村,父母是管家和花匠,显然无力培养他,在这座繁华的阶级固化了的城市之中,天赋会很快消亡于他长大后的生活中,他会成为和他父母一样的人。
宁晚荷稍稍有些遗憾,但只是稍稍。
许云暮想说什么,然而谢朝笙已经迫不及待要去玩了,拉着许云暮飞快地走了:“去看我的鸢尾!”他匆匆和宁晚荷道谢,让他有机会演奏大提琴,这一句谢谢淹没在谢朝笙轻快的脚步声之中。
谢朝笙心情不太好,她发现,她身边的人似乎很容易会认可许云暮。
她有一种奇异的占有欲,她不希望许云暮得到这种认可,她是谢家众星捧月的小公主,许云暮理应在她的身后乖乖的待着。
但她现在年纪太小,尚无法集中于这种占有欲。她仅仅只能因此而有些不悦。
秋日即将到来,蝉鸣不休,想留住夏天,但太阳转动不休,离开北回归线。
那些细小的焦躁不安,在占有欲的发酵下,渐渐膨胀。
最后,在她十四岁的时候,谢家的管家许赫找到了他。
准确的说是前管家,因为许赫在一年前离开了谢家,另寻了谋生,只剩下许云暮的母亲还在温室里照顾花卉。她对于家里的佣人没什么深刻的印象,记忆中许赫似乎一直在为了父亲鞍前马后的忙碌,连面目于她都十分的模糊。
她不知道许云暮的父亲为什么要挑一个没人的时候来见她,但谢朝笙有一种诡异的直觉,是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谢朝笙单独见了许赫,事后回想起这次见面,她已经说不清楚,自己是后悔,还是别的什么感觉。
许赫见他来了,连忙摘下了自己的帽子,离开了谢家之后他似乎过得不太好,帽子下是压乱的灰白头发来。他朝她笑,笑得谄媚而慈爱。
“朝朝啊。”
谢朝笙皱眉,不习惯这个人以这种亲昵的语气喊自己,尽管他是许云暮的父亲:“许伯,你有什么事情要找我的?”
许赫打好的腹稿被谢朝笙的态度一刺,梗在了喉中。他看谢朝笙平时带着许云暮上课,玩耍,还以为这是一个多么平易近人的大小姐。
但她身上这种仿佛与生俱来的高高在上的态度又让他骄傲——这是他许赫的种啊。
他丝毫不觉得不快,笑意更真切:“我前段时间打牌,欠了些钱,想让你帮个忙。”
谢朝笙被他的无耻震惊了,她秀美的眉毛皱起,眼里漫出傲慢与厌烦:“和我有什么关系吗?如果是这种事情,以后不必来找我。”
“赌徒也确实不适合呆在谢家工作。”她莫名其妙舒了一口气,又有些快意,没想到许云暮有个这样的父亲,好像美玉有了瑕疵,珍珠落进淤泥。
被拒绝了,许赫也不尴尬,他缓缓从衣服的里兜里拿出一张发皱的纸,递到了她面前:“大小姐,你看了这个,再考虑一下。”
第6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6)
这张皱巴巴的纸擢取了谢朝笙的目光,心里有一个声音说“快走”,然而人却如同被蛊惑了一样,接了过去。
那是一张年代久远的亲子鉴定,时间在十四年之前,医院是一个她没听过的名字,东港医院,东港……隐隐约约是许云暮提到的他的老家……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上面写着她与眼前这个衰老而卑鄙的男人有着血缘关系。
她保养得宜的手指发抖,心里的直觉却如同尘埃落定,知道这就是真的,这不是许赫拙劣的谎言。
谢朝笙心里升起滔天巨浪,裹杂着炙热的火,但她很冷静地问出自己的疑惑:“那许云暮应该和我同岁才对。”
许赫笑得得意:“夫人得救后,我找借口说儿子受了惊,要回老家休养,把他抱回了乡下,使了点钱,登记时年龄特地报大了一岁。”
江岛市禁止虚报新生儿年龄,不过有的人家想要自己家的小孩早一年出去挣钱,会在做出生登记时贿赂一下登记员,并无人管,这才让许赫钻到了空子。
很多年过去,谢家的人都忘了那一年,管家的妻子和谢夫人同时生产。他们看不到这些蝼蚁般卑微活着的人,自然而然的忘记了许云暮本该和谢朝笙同岁。
“我知道了。”谢朝笙冷漠地看向他,“你要多少钱?”她年纪尚小,然而在谢敏行与周瑾的熏陶之下,一身气度做不了假,纵然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却依然镇静而高傲的面对着许赫。
“五十万。”
“你在谢家不吃不喝干五年,才能挣到这么多钱吧。”谢朝笙讥诮道,“怎么敢去输呢?”
许赫点头哈腰:“这不是,我女儿有钱嘛。”他见谢朝笙似乎认了下来,越发顺杆儿爬。
“你等着,我一下花太多钱,母亲难免好奇。”她垂眸,玩着自己的手指,手指纤长,柔软光润,连指甲都是饱满圆融的形状,这是一双绝不可能长在贫家的手。
许赫连声“哎哎”,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谢朝笙起身,理了理她因久坐而有了褶皱的昂贵长裙,手上那串出自某个奢侈品的宝石手链吸引住了许赫的眼球,华美的宝石上折射出他贪婪的神情。
他半真半假,一副慈父模样:“朝朝,能不能叫我一声爸爸?我看着你长大,却不敢凑到你面前来,只想着你在谢家过人上人的日子就好……”
她冷冰冰地提醒他:“许管家,我父亲是谢敏行,江岛市最有权财的那个谢敏行。”
许赫立刻明白了,他将亲子鉴定当着谢朝笙的面撕得粉碎:“是是……大小姐。”
叫不叫“爸”有什么所谓呢,许赫看得开,只要他许赫的种一天是谢家的千金,他的好日子,长着呢。
当年若不是他有那个胆量,在那种情况下换了小孩,哪里有今天的得意。
谢朝笙强自忍耐,快步离开,一股巨大的呕吐感袭来,她避开了人,将早上吃的东西吐了个干净。秽物溅起,打在了手工定制的小皮鞋上,她低头凝视着鞋子上脏污,眼中划过漠然的冷光。
那些隐秘的占有欲终于有了解释,原来她生来卑贱,一开始就占据了别人的人生。
但她想起今天见到的许赫,想起那个在温室里劳动,沧桑如老妇的园艺师,这样的人怎么配是她的父母。
她得到了谢家的一切,谢敏行和周瑾如珠如宝宠了她十四年,爱意倾注,一腔慈心,她就该是谢家的大小姐。
至于许云暮,她美丽的面孔上浮现去骇人的恶毒,既然她已经上了云端,那许云暮,就留在泥里吧。
昔日的嫉妒占了上风,她理所当然的开始厌倦憎恨这个玩伴,又想到许赫恶心的嘴脸,心里几近扭曲,她不是占了鹊巢的鸠,这十四年“谢朝笙”的人生属于她,那她生来就是“谢朝笙”,她要把许云暮留在身边,日日践踏,直到,他永远都比不上她。
或许是命运对她格外宽容,许赫夫妻居然没多久因为一场意外而逝去。
她感到在她身上无形的枷锁消失了,那是来自血缘的束缚。她想她应该悲伤,然而情绪却很淡很淡。
她看着她的小玩具茫然地坐在雨里,大发慈悲的为他撑起了一把伞。
“妈妈说,以后,你继续在谢家生活吧。”她低头,看着他悲伤得像只没了家的小狗。
她说话的声音像是从遥远的雨中飘来。
许云暮抬头看她,眼眶里是一片湿润的红。
小白终于知道了剧情之外的细节,它情绪很多变:“……那怎么攻略嘛!这么大的仇。”
占据了许云暮的人生,还要毁掉他,不怪他后面终于忍无可忍。
朝笙见小白注意力转移,笑道:“有挑战性,才是任务。”
“小白,我会好好做任务,会对许云暮好的。”
小白看着她姣好的面容上温柔的笑,不自觉地就又开始深深地相信她。
夜色流走,星星渐渐稀薄,海平面泛起鱼肚白。
喧嚣声淹没于海潮之中。
彻夜饮酒,沙滩上的人几乎醉了一圈。朝笙看着言乔在她的几个笑里喝醉,最后伏在了桌子上。
她别过眼,不再看他。
她的酒量其实非常的好,可清醒的人做的事情就需要理由。于是落在许云暮眼里,便只是看到难得在熟悉的人面前喝酒的朝笙似乎没控制住,站起身来时摇摇晃晃,像只会被海风卷走的白色蝴蝶。
他无法不管她。
绕开几个醉倒在地的人,他快步走到了朝笙面前。
“我要回去。”朝笙说。她声音冷淡,神情也倦怠,翻涌的醉意流过眼波。但酒精同时软化了她眉眼里的傲慢,松散的神情反倒比平时让人心软了几分。
他扶住朝笙,少女身形晃悠悠地,半个身子都倒在了他手臂上。
许云暮难得有些头大。
他毫无办法,只好蹲身,将她放在了自己的背上。
少女体态修长纤瘦,双臂舒展下,展开柔软的皮囊。她低着头,长发倾泻。
朝笙懒洋洋的把头倚在了他的颈窝,夏夜微凉,她呼出的热气还卷杂着樱桃酒的气息。
许云暮确认朝笙在背上趴好了,这才起身。
背上的朝笙有些不耐烦了。
“许云暮,你好慢啊。”她靠得极尽,吐出的热气裹杂着醺醺然的酒精,让许云暮控制不住轻轻抖了一下。
她微长的柔软的发垂落在许云暮的锁骨窝上,有些痒。
他对于朝笙的抱怨回之以温和的沉默,背着她走过长长的银色沙滩,去往那辆在夜色中停泊已久的灰色迈巴赫。
海风穿过他微湿的衬衫,吹起少女黑如鸦羽的发,发尖飘进了朝笙自己的眼睛里,她觉得有些难受,却因为困顿醉意懒得伸手,于是胡乱在许云暮的脖子上蹭了蹭。
“我不想吹风了。”朝笙抱怨。许云暮肌肉线条流畅的双臂用力了几分,快速却平稳地加快了步伐。
醉酒的人不能立刻躺下睡觉,可能会由于烂醉下的呕吐物窒息,考虑到这些,许云暮没有将朝笙放在后座,而是将他背到了副驾驶这,也好时不时看着他。
他降下车窗,夏夜的凉风争先涌入,驱散了微苦却甜香的樱桃酒气。
言乐听到引擎低沉的鸣声,她在半醉半醒中抬头,看到那个沉默温和的小司机一步一步背着朝笙离开。她懵然地挥手告别,又一头栽到了自己好姐妹的大腿上。
这个出身言家的女孩可爱,善良,和虚伪乖张的朝笙全然不同,可想起舞池里翩然的雪白人影,落地窗下布满阳光的轮廓,他无法不承认,她永远能占据在他的视线中。
风没吹散朝笙的酒意,反而煽动起她的卑劣,许云暮看向言乐,眼中又流转过几许复杂,全被她看得清清楚楚。
她仰躺在副驾驶上,手指攀附上许云暮的手腕,宝蓝色的袖扣在半明半暗的车中泛着绮丽的光,她借着酒意,驱使指尖滑过袖扣,落在了许云暮的伤处。
身下人的动作和伤处的疼痛拉回了许云暮的思绪,他低头,看到原本困意正浓的人不知何时醒了,眼睛亮得惊人。朝笙勾唇,殷红似樱桃的口中吐出的却是满怀恶意的话语:“许云暮,你在看谁?”
许云暮愕然低头,看到少女眼底酒意未散,眼角胭红,冷冷地看着他。
他忽然窒了一瞬间。
许云暮的沉默被朝笙当成默认,她笑得越加肆意,说出来的话愈发刻薄:“这么多年,你还是改不了。”
她一字一句,颠倒黑白:“总是费尽周章,吸引我身边人的目光。”
“小时候,是我的嬷嬷,然后,是我的老师,我的母亲,我的朋友。”
“还没学乖吗?嗯?”她仰着脸,目露讥诮,看着许云暮渐渐变得冷硬的神情,好像刚刚那短暂的温顺是幻觉,是海浪卷起的泡沫,她借着酒意,反而更加恶劣起来。
“不论他们有多喜欢你,你也只是我的一个佣人而已啊。”她语气漫不经心,说出来的话却只想把他的自尊踏进泥里。
许云暮看着这张美丽到堪称靡艳的面孔再次撕碎在人前温善的伪装,露出毒蛇的蛇信子,忽然感到难言的痛苦。
怎么会被这样的人蛊惑,脑子里是早被她忘记的童年记忆,耳畔是她恶劣无比的嘲讽。
他几欲无言。
许云暮忽然感到莫大的屈辱,为什么总是如此,好像已经习惯了眼前人的恶劣,被她牵着鼻子走。
甚至此时此刻,还能分心去赞扬她皮囊之美。
“休息吧,你喝醉了。”他听到自己的声音难以言喻的平静,但他是难过的,可是和朝笙说这些毫无意义,她根本不会在乎自己是否难过,甚至可以说,她的目的本就是看他露出痛苦的神情。
朝笙黑黝黝的眼眸中倒映出许云暮轮廓温和清晰的脸,他明明那么安静,但心中的情感却翻涌,系统的提示音在朝笙脑海中反复提醒,所谓好感的起落。
“嗯,我喝醉了。”
朝笙松开手,不再折磨他的伤口。许云暮猝不及防地向下倒去,温热柔软的嘴唇轻轻擦过,他甚至尝到了一丝清苦的樱桃白兰地的气息。
他敏感而不安地迅速起身,然而朝笙醉意太重,似乎并没有察觉。
这一个潦草的吻确实是意外,而许云暮涌动着的激烈的情感好像一下就落入了她轻描淡写的一句“喝醉”里,然后被吞没。
夜色逐水而逝,太阳从海平面上升起,朝云是浪漫的绯色。
她摩挲着蓝色的袖扣,轻轻一扯,细细密密的痛感传来,许云暮看着她,她殷红的嘴唇吐出他的名字,潋滟的眼里倒映着他的脸,倒映着天空中绮丽的朝云。
“许云暮,你看,日出。”
朝笙说:“以前我们去看,没有看到,你记得吗。”
许云暮愣住。
“算补上了吧。”
“好感度+10,当前好感度45。”
真好骗啊。
童年时代说好要去江岛市的海边看的日出,由于谢朝笙的贪睡搁浅,独留许云暮在那等待,却只等到雨天和感冒。
谢朝笙早就忘了,她一心只想作弄温和的许云暮,根本就没有想过真的去看。
现在朝笙取代了他,翻遍她的记忆,然后对许云暮撒了个谎,骗到了一点他的动容。
那个童年时候被错过的日出,终于在许多年后再被共同目睹。
银沙滩之上,半边天穹深蓝如缎,半边天穹朝云如锦,阳光在海面上碎成一片片金绯的片羽。